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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维护中央集权和大一统的政治主张

作者:王兴国 当前章节:15471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06:53

 贾谊根据汉初社会的两个突出的矛盾,即诸侯王与中央政府的矛盾,匈奴与汉王朝之间的矛盾,提出了自己的主要政治主张--"众建诸侯而少其力"及"建三表,设五饵,以此与单于争其民"。这一章,我们要分析的就是贾谊的这两个政治主张。透过这种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贾谊的具体政治主张,同样是以仁为出发点,以礼和法相结合为其特点的。

一 汉初两个突出的社会矛盾

 汉初社会有两个突出的社会矛盾:一个是中央政府与诸侯王地方割据势力之间的矛盾;一个是汉王朝与匈奴为代表的边境少数民族的矛盾。

(一)汉初诸侯王势力的扩展

我们知道,秦王朝统一中国,以郡县制取代商。周朝的封建领主制,是古代历史上的一大进步。对此,王夫之曾有过深刻的论述:"封建毁而选举行 选举之不慎而守令残民,世德之不终而诸侯乱纪,两俱有害,而民于守令之贪残,有所藉于黜涉以苏其困。故秦、汉以降,天子孤立无辅,祚不永于商、周;而若东迁以后,交兵毒民,异政殊俗,横敛繁刑,艾削其民,迄之数百年而不息者亦革焉,则后世生民之祸亦轻矣。郡县者,非天于之利也,国柞所以不长也;而为天下汁,则害不如封建之滋也多矣。呜呼!秦以私天下之心而罢侯置守,而天假其私以行其大公,存乎神者之不测,有如是乎!"(《读通鉴论》卷一,《秦始皇》)这就是说,秦王朝的罢侯置守虽出于"私天下之心",但这种一"罢"一"置"却实现了一种从封建制到郡县制转化的历史必然性。当然秦王朝的这种作法,在当时也并不是没有非议。据史载,始皇三十四年置酒咸阳宫,博士七十人前为寿。仆射周青臣的颂辞说:"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可是博士淳于越却反驳了这种观点:"臣闻殷周之五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无辅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于是秦始皇便将淳于越的这番意见交群臣讨论。丞相李斯据理驳斥淳于越:"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 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 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 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史记·秦始皇本纪》)这个"禁",便造成了历史上著名的"焚书坑儒"。它在政治上的确是法家的一大胜利,儒家的一大失败,但却使郡县制在中国扎下了根。

可是,历史的发展总是走着曲折的道路,当秦王朝覆没之后,在楚汉战争期间,首先是项羽搞分封诸侯,接着是刘邦搞分封诸侯,从而导致了汉初社会的一个突出矛盾,即中央政权与诸侯王地方势力之间的矛盾。目前学术界虽然对项羽和刘邦搞分封的性质和作用有不同的看法(参见《秦汉史论丛》第一辑第83-108 页,陕西人民出版社1981 年版),但是有两个事实却是客观存在的:其一,是在项羽未入关之前,原来的六国贵族利用农民起义之机,纷纷复国称王,项羽要团结各方面力量对付秦王朝,不能不承认这一现实。当楚汉战争结束刘邦称帝时,封了七个异姓诸侯王:齐王韩信徙为楚王,立彭越为梁王,故韩王信为韩王,徙衡山王吴芮为长沙王,淮南王鲸布,燕王臧荼、赵王张敖皆如故。正如翦伯赞所说:"这种封拜,不过是对于同盟军的占领,予以承认而已。实际上,上述诸人,封亦王,不封亦王也。"(《秦汉史》第117 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 年版)可见,不论是项羽或刘邦的分封,均有客观上无可奈何的原因。其二,从其主观愿望来说,不论项羽和刘邦均不可能认识到分封制已经过时,因而对分封制在不同程度上是持肯定态度的。项羽不用说。刘邦在楚汉战争中,据郦食其说:"收天下之兵,立诸侯之后。降城即以侯其将,得贿即以分其土,与天下同其利。"(《史记.郦生列传》)显然,刘邦是企图以分封来标榜他"与天下同其利"的"仁"者的姿态。同时,在汉高帝五年(前202)击败项羽之后,诸侯及将相请尊汉王为皇帝时,这些人也是将"有功者辄裂地而封王侯"作为刘邦上尊号的一个前提条件。如果说刘邦封异姓王是形势所迫的话,那么在他称帝第二年(前201)立刘贾为荆王,弟刘交为楚王,子刘肥为齐王,则是主动而自觉的。所以,《汉书·诸侯王表·序》说:"汉兴之初,海内新定,同姓寡少,惩戒亡秦孤立之败,于是剖裂疆土,立二等之爵。功臣侯者,百有余邑;尊王子弟,大启九国。"可见,汉初封异姓王如果说是迫于形势的话,那么封同姓王却是错误地总结了秦王朝失败的教训。因为所谓"惩戒亡秦孤立之败",就是认为秦王朝失败是由于没有实行分封,因而使天子孤立无辅。这一认识,反映了汉初统治者对郡县制取代封建制这一必然趋势,尚缺乏历史的自觉。

汉高帝大封同姓王的初衷,当然是为了巩固中央政权,而不是削弱中央政权。所以他刑白马而盟日:"非刘氏而于者,天下共击之。"(《汉书·王陵传》)高帝认为异姓诸侯王靠不住,所以在他逝世之前,将他所封的七个异姓王,即楚王韩信,梁王彭越、韩王信、淮南王鲸布、燕王臧荼、赵王张敖逐步加以消灭,只剩下一个吴姓长沙王。而另一方面,他却大封同姓。据《史记·吕太后本纪》记载,高帝死时,同姓王已有九个:"是时高祖八子:长男肥,孝惠兄也,异母,肥为齐王;余皆孝惠弟,戚姬子如意为赵王,薄夫人子恒为代王,诸姬子子恢为梁王,子友为淮阳王,子长为淮南王,子建为燕王。高祖弟交为楚王,兄子濞为吴王。非刘氏功臣番君吴芮子臣为长沙王。"我们知道,秦统一中国后,曾分天下为三十六郡。经过秦未大乱,在汉代虽然有一些被秦征服后设了郡的少数民族地区又重新脱离中央政府的支配而独立活动,但秦代的版图基本上还是为汉王朝所继承下来了。可是由于分封制的实行,汉朝中央政府所直接管辖的地盘只有十五个郡,其他大多数郡则被划归诸侯王所管辖。这样,便造成了"藩国大者,夸州兼郡,连城数十"(《汉书·诸候王表·序》)的尾大不掉局面。因为诸侯王有了自己的地盘以后,便要增强自己的"势",不仅发展经济势力,而且要扩展政治势力。所以尽管汉高帝封同姓王的本意是希望以此加强中央政权的辅翼,但结果却事与愿违。历史事实表明,争权夺利这个人类最卑鄙的本性,往往是可以使人六亲不认;反目为仇的。如果说,在高帝时,由于高帝本人威望。同姓诸侯王大抵还年幼,加之异姓诸侯王还存在等原因,中央政权与同姓诸侯王的矛盾还未明显地表现出来的话,那么当高帝逝世。异姓诸侯王势力基本消灭以后,这个矛盾就逐渐暴露并愈演愈烈了。

文帝即位初年,全国的诸侯王有十多个,其中除长沙王吴右是异姓王之外,其余均为同姓王。在这些同姓王中,有些为文帝亲子,如太原王刘参、梁王刘胜、代王刘武;有些新继王位,如燕王刘嘉、楚王刘郢,他们还不足以为害。但有些王则或以老大自居,或以功臣自居,便构成了对中央政权的威胁。就以齐悼惠王刘肥的几个儿子为例:刘襄当了齐哀王;刘章被吕后封为朱虚侯,以吕禄女妻之;刘兴居封为东牟侯,此二人均宿卫长安。在诛诸吕的过程中,刘章有杀吕产之功,刘兴居有除宫之功。他们原以为汉家皇帝宝座非他们兄弟莫属,可是在诸大臣议立皇帝时,却以"吕氏以外家恶而几危宗庙,乱功臣。今齐王母家驷(钧),驷钩,恶人也。即立齐王,则复为吕氏"(《史记·吕太后本纪》)的理由给否定了。因此,刘襄兄弟的怨恨情绪是可想而知的。文帝即位之后,为了安抚他们兄弟,便尽以高后时所割之城阳、琅琊、济南郡复与齐,而徙琅琊王王燕,益封朱虚侯刘章、东牟侯刘兴居各二千户。文帝二年,又以齐之城阳郡立朱虚侯为城阳王,以齐济北郡立东牟侯为济北王。但这一切并不能满足他们的政治野心。所以便发生了文帝三年的济北王刘兴居的叛乱。幸好,在此以前刘襄、刘章己相继死去,不然的话,刘兴居的叛乱是不会那么轻易地就被平息下去的。

还有一个淮南王刘长,他是汉高帝的少子,文帝的同父异母弟。刘长恃亲骄恣,不仅无视中央政权,而且想取而代之。汉文帝六年刘长谋反。张苍等上书,要求将刘长如法"弃市"时,文帝却说:"朕不忍致法于王"(《史记·淮南衡山列传》)。刘长死后,还先后封其子为侯、为王。

再有一个吴王刘濞,他是高帝兄刘仲之子。文帝的堂兄。刘濞封吴王是在高帝十二年(前195),至文帝即位(前179)。他已经在吴国经营了十多年,"吴有豫章郡铜山,濞则招致天下亡命者盗铸钱,煮海水为盐,以故无赋,国用富饶。"(《史记·吴王濞列传》)可见,其经济实力已相当强大。文帝即位之后,吴太子入见时,因与皇太子饮博,发生争执,吴太子被皇太子击杀,这一下便在文帝与吴王之间结下了私仇。于是"吴王由此稍失藩臣之礼,称病不朝。"开始,文帝采取比较强硬的政策:"京师知其以子故称病不朝,验问实不病。诸吴使来,辄系责治之。"(同上)从而使双方关系闹得十分紧张。后来文帝采取怀柔政策:"赦吴使者归之,而赐吴王几杖,老,不朝。"(同上)这样虽然暂时缓和了中央政府与吴国的矛盾,但却无法从根本上消除矛盾,所以后来在景帝时吴楚七国之乱中,吴王还是成了叛乱各国的盟主。以上情况,正如贾谊所说:"诸侯王虽名为人臣,实皆有布衣昆弟之心,虑无不宰制而天子自为者。"(《亲疏危乱》)"然天下当今恬然者,遇诸侯之俱少也。"(《权重》)贾谊的这种分析是深刻的,也是符合实际的。因为在济北王刘兴居、淮南王刘长叛乱被诛或放逐而死之后,只剩下吴王刘濞年纪最长,其他诸侯王俱年少,且继承王位均不久,其势力尚未发展到足以与中央政权公开对抗的程度。所以文帝时期在平定淮南王叛乱之后,尚能保持一段相对安定的政治局面。

(二)汉初匈奴势力的扩张

除了中央政府与地方诸侯王之间的矛盾外,汉初社会还有另一个突出的矛盾,这便是汉帝国与边境少数民族匈奴之间的矛盾。匈奴,在先秦典籍中称山戎、猃狁、荤粥。他们居住在中国西北部边境地区,过着游牧生活,经常与中原地区以农业为主的民族进行斗争。战国时期,秦、赵、燕等国为了防御匈奴的侵扰,都在其边境地区修筑长城。"后秦灭六国,而始皇帝使蒙恬将十万之众(《汉书·匈奴列传》云"将数十万之众"--引者)北击胡,悉收河南地。因河为塞,筑四十四县城临河,徙适戍以充之。而通直道,自九原至云阳,因边山险溪谷可缮者治之,起临洮至辽东万余里。又渡河据阳山北假中。"(《史记·匈奴列传》)这个时期匈奴内部冒顿杀父自立。冒顿很有政治、军事头脑,极力扩充匈奴的势力。他不仅大破东胡王,"西击走月氏,南并楼烦、白羊河南王",而且利用秦灭、汉兵与项羽相拒,中国疲于兵革的机会,"悉复收秦所使蒙恬所夺匈奴地者,与汉关故河南塞,至朝那、肤施,遂侵燕代。"(同上)在西汉初期,不仅匈奴本身的强大严重威胁着帝国的安全,而且由于一些地方诸侯王及大臣与匈奴勾结,因而更增加了中央政府的困境。而当时的中央政府,由于国力虚弱,也无力对匈奴采取决定性的强硬措施,于是只好采取怀柔政策。这样就必然不断受到匈奴的凌辱。

高帝七年(前200),匈奴攻韩王信于马邑,韩王信降匈奴,因引兵南逾句注,攻太原,至晋阳下。高帝自将兵往击之,结果被匈奴围困于平城之白登七天。只因高帝贿赂单于阏氏,才得脱围。事后,使刘敬结和亲之约。高帝十二年(前195)燕王卢绾反,率其党数千人降匈奴,往来苦上谷以东。吕后时期,冒顿浸骄,曾使使遗吕后书,辞语亵渎:"孤偾之君,生于沮泽之中,长于平野牛马之域,数至边境,愿游中国。陛下独立,孤偾独居,两主不乐,无以自娱,愿以所有,易其所无。"(《汉书·匈奴列传》)吕后接书后,十分生气,要出兵击匈奴。诸将曰:"以高帝贤武,然尚困于平城。"(《史记·匈奴列传》)吕后无可奈何,只得忍气吞声给冒顿回信说:"单于不忘弊邑,赐之以书,弊邑恐惧,退日自图:年老气衰,发齿堕落,行步失度,单于过听,不足以自污。弊邑无罪,宜在见赦。窃有御车二乘,马二驷,以奉常驾。"(《汉书·匈奴列传》)这已经是低三下四的哀求了!由此可见当时中央政权的衰弱。

文帝时期,淮角王谋反,也曾与开章"谋使闽越及匈奴发其兵"(《史记·淮南衡山列传》)。文帝遣宗室女公主为老上稽粥单于阏氏时,使宦者中行说傅公主,中行说降单于,"日夜教单于候利害处。"(《史记·匈奴列传》)这时文帝为形势所迫,只好按高帝、吕后时的既定方针,"与匈奴约为兄弟",实行和亲政策。所以在贾谊逝世以前(汉文帝十二年,前168),匈奴和汉朝中央政府之间虽也发生过一些小矛盾,但大体上还算相安无事。但在贾谊死后第三年,即文帝十四年(前166),"匈奴单于十四万骑人朝那、萧关,杀北地都尉印,虏人民畜产甚多,遂至彭阳。使奇兵人烧回中宫,候骑至雍甘泉。"(同上)这就是说,匈奴的前头部队已到达离长安只有三百里的甘泉宫了。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在贾谊生前,汉初社会的两大社会矛盾虽然尚未激化到即将公开破裂的程度,但却在酝酿并渐趋于激化的过程之中。贾谊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他能洞察这些矛盾的发展趋势,并且大声疾呼:进言者皆曰"天下已安矣",臣独曰"未安"。或者曰"天下已治矣",臣独曰"未治"。恐逆意触死罪,虽然诚不安,诚不治,故不敢顾身,敢不昧死以闻。夫曰"天下安且治"者,非至愚无知,固谀者耳,皆非事实知治乱之体者也。夫抱火措之积薪之下而寝其上,火未及燃,因谓之安,偷安者也。方今之势,何以异此!夫本末舛逆,首尾横决,国制抢攘,非有纪也,胡可谓治!(《数宁》)

贾谊的这种呼声,真可谓"众人皆睡我独醒"。正是基于对矛盾和形势的这种清醒的认识,所以他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二 众建诸侯而少其力

(一)贾谊并不反对分封制

面对同姓诸侯王的骄恣和叛乱,贾谊十分忧虑,认为是值得"痛哭"的一个危险事态。他把中央政权比作"本",把诸侯王比作"末",认为让诸侯王的权势任意扩大,是一种"轻本而重未"的作法,其结果必然导致"尾大不掉,未大必折"的局面。贾谊在当时并不是从根本上反对分封制,这一点我们可以从他对秦王朝的批评中看出。他说"古者天子地方千里,中之而为都,输将摇使,其远者不在五百里而至;公侯地百里,中之而为都,输将摇使,远者不在五十里而至。输将者不苦其劳,摇使者不伤其费。故远方人安其居,士民皆有欢乐其上,此天下之所以长久也。及秦而不然,秦不能分尺寸之地,欲尽自有之耳。输将起海上而来,一钱之赋耳,十钱之费,弗轻能致也。上之所得甚少,而民毒苦之甚深,故陈胜一动而天下振。"(《属远》)在《过秦中》一文中,贾谊又把秦二世不能"裂地分民以封功臣之后,建国立君以礼天下",作为其失败的原因之一。这种分析,从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是郡县制取代分封制来看,当然是不正确的,但却有其认识上的原因,这就是如王夫之所说:"汉初封诸侯王之大也,去三代未远,民之视听,犹习于封建之旧,而怨秦之孤,故势有所不得遽革也。"(《读通鉴论》卷二)贾谊虽然不反对分封制,但他却从汉初几十年分封制的实践中看出,如果不从制度上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对诸侯王加以限制;那么他们的势力就会更加膨胀,"本细末大"的状况也就会更加严重。所以他沉痛地向文帝进谏:天下之势方病大痉。一胫之大几如要,一指之大几如股,平居不可屈信,一二指搞,身虑亡聊。失今不治,必为铜疾,后虽有扁鹊,不能为已。病非徒瘇也,又苦蹠戾。元王之子,帝之从弟也;今之王者,从弟之子也。惠王之子,亲兄子也;今之王者,兄子之子也。亲者或亡分地以安天下,疏者或制大权以逼天子,臣故曰"非徒病瘇也,又苦蹠戾。"可痛哭者,此病是也。(《治安策》)

当然,也许贾谊把当时的形势说得过于严重了一点,因为正如他自己所说:"然而天下少安者,何也?大国之王幼在怀袄,汉所置傅相方握其事。数年之后,诸侯王大抵皆冠,血气方刚,汉之所置傅归休而不肯住,汉所置相称病而赐罢,彼自丞尉以上偏置其私人,如此,有异淮南、济北之为耶!此时而乃欲为治安,虽尧、舜不能。臣故曰,时且过矣,上弗早图,疑且岁间(俞樾《诸子平议》谓"间"当"闻")所不欲焉。"(《宗首》)也就是说,贾谊之所以反复强调本细末大的危险性,是希望能够引起最高统治者对事态发展的严重性的重视,及早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

采取什么措施来防止诸侯王势力的膨胀呢?贾谊提出了两个方面的措施:其一曰定礼制,其二曰定地制。所谓定礼制,就是针对诸侯王在礼制上的僭越,强调必须严格区分等级,使诸侯王严格按人臣之礼行事,从而维护天子的最高威严。关于这一方面的内容,我们在本书第三章已作了介绍,这里不再重复。然而礼制是属于外在的。表面的东西,它们虽然可以从形式上对诸侯王予以限制,但毕竟无法从根本上制止诸侯王势力的膨胀。因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诸侯王在礼制上的潜越,正好反映了他们经济实力的强大。而这种经济上的强大,在封建社会又是与诸侯王国土面积的辽阔分不开的。对此,贾谊是有着深刻认识的。所以,他除了强调定礼制之外,更突出地强调"定地制"。贾谊从汉初异姓诸侯王的覆灭,得出一条经验教训:"大抵强者先反。"他说:"淮阴王楚最强,则最先反;韩王信倚胡,则又反;贯高因赵资,则又反;陈兵精强,则又反;彭越用梁,则又反;黥布用淮南,则又反;卢绾国比最弱,则最后反。长沙乃才二万五千户耳,力不足以行逆,则功少而最完,势疏而最忠。全骨肉时长沙无故者,非独性异人也,其形势然矣。囊令樊、郦、绛、灌据数十城而王,今虽以残亡可也;令韩信、黥布、彭越之伦列为彻侯而居,虽至今存可也。然则天下大计可知已。欲诸侯王皆忠附,则莫若令如长沙;欲勿令葅醢,则莫若令如樊、郦、绛、灌;欲天下之治安,天子之无忧,莫如众建诸侯而少其力。力少则易使以义,国小则无邪心。"(《藩强》)贾谊这里讲的"强"固然包括多方面的因素,但土地和人口却是其中最重要的因素。长沙王只有二万五千户,战功又不如韩信、彭越、黥布等人显赫,所以不敢怀异心。当然,汉初异姓诸侯王的谋反,其原因是多方面的。这里,既有诸侯王本人的野心,也有中央政府出于加强集权的原因,而采取的某些阴谋手段。但是,从客观上来说,一些诸侯王国的强大,导致本细末粗,尾大不掉的局面,的确对中央政府形成一种巨大威胁。鉴于这种情况,贾谊提出"众建诸侯而少其力",可以说是抓住了削弱诸侯王势力的一个关键。

(二)定地制的思想实质

贾谊"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具体实施方案,就是"定地制"。他说:割地定制,齐为若干国,赵、楚为若干国,制既各有理矣。于是齐悼惠王之子孙,王之分地尽而止,赵幽王、楚元王之子孙,亦各以次受其祖之分地,燕、吴、淮南他国皆然。其分地众而子孙少者,建以为国,空而置之,须其子孙生者,举使君之。诸侯之地其削颇入汉者,为徙其侯国及封其子孙于彼也,所以数偿之。故一寸之地,一人之众,天子无所利焉,诚以定治(制)而已,故天下咸知陛下之廉。(《五美》)对于贾谊这种"割地定制"的思想,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它贯穿着贾谊一贯主张的仁政思想。贾谊提出的"割地定制",打的是"仁"、"义"的旗号:地制一定,宗室子孙虑莫不王。制定之后,下无背叛之心,上无诛伐之志,土下欢亲,诸侯顺附,故天下咸知陛下之仁。地制一定,则帝道还明而臣心还正,法立而不犯,令行而不逆,贯高、利几之谋不生,柴奇、启章之计不萌,细民乡善,大臣效顺,上使然也,故天下咸知陛下之义。地制一定,卧赤子在席之上而天下安,待遗腹,朝委裘,而天下不乱,社稷长安,宗庙久尊,传之后世,不知其所穷。故当时大治,后世诵圣。(《五美》)

可是,贾谊的这些仁、义说教,一时还难以改变汉文帝的主意。因为当时文帝正信奉黄老之学,崇尚无为,加之人承帝统不久,基础不固,不敢过多地去触犯那些诸侯王。对此,贾谊是颇不以为然的。所以在《藩伤》一文中,贾谊批评这种"无为"实际上是"善低莫邪而予邪子"的自杀政策,"甚非所以全爱子者也"。他说:既已令之为藩臣矣,为人臣下矣,而厚其力,重其权,使有骄心而难服从也。何异于善砥莫邪而予邪子?自祸必矣。爱之故使饱梁肉之味,玩金石之声,臣民之众,土地之博,足以奉养宿卫其身。然而,权力不足以侥幸,势不足以行逆,故无骄心,无邪行。奉法畏令,听从必顺,长生安乐,而无上下相疑之祸,活大臣,全爱子,孰精于此。(《藩伤》)

这里,贾谊批评的出发点仍是"仁"与"义"。因为所谓"活大臣,全爱子",正是"仁者爱人"(《孟子·离娄下》)的具体表现。贾谊不仅主张"有为",即坚定不移地进行"众建",而且建议文帝抓紧时机,及早进行"众建"。

他甚至批评文帝优柔寡断是"不仁":诸侯势足以专制,力足以行逆,虽令冠处女,勿谓无敢;势不足以专制,力不足以行逆,虽生夏育,有仇微之怨,犹之无伤也。然天下当今恬然者,遇诸侯之俱少也。后不至数岁,诸侯偕冠,陛下且见之矣。岂不苦哉!力当能为而不为,畜乱宿祸,高拱而不忧,其纷也宜也,甚可谓不知且不仁。夫秦自逆,日夜深惟,苦心竭力,危在存亡,以除六国之忧。今陛下力制天下,颐指如意,而故成六国之祸,难以言知矣。苟身常无意,但为祸未在所形也。乱媒日长,孰视而不定。万年之后,传之老母弱子,使曹、勃不宁制,可谓仁乎!(《权重》)

贾谊的批评,都落脚到一个"仁"字之上。因为所谓"力当能为而不为",就是说主观上既有能力、客观上也有必要去干的事,却偏偏不去做,那岂不是"畜乱宿祸"、"故成六国之祸"吗?这种作法当然也是"不仁"的一种表现。

还必须指出,贾谊之所以把"割地定制"作为施"仁政"的一种方式,是与他继承了孟子"正经界"的思想分不开的。孟子说过:"夫仁政,必自经界始。经界不正,井地不钧,谷禄不平,是故暴君污吏必慢其经界。经界既正,分田制禄可坐而定也。"(《盂子·滕文公上》)本来,孟子讲的"正经界"是指土地制度,即认为只有恢复古代的井田制,才能制止暴君污吏在经济上的侵夺和扩张。可是贾谊却将孟子的思想推而广之,把"割地定制"也称为"正经界"。他说:"天子诸侯封畔之无经也,至无状也。以藩国资强敌,以列侯饵篡夫,至不得也。陛下奈何久不正此?""诸侯得众则权益重,其国众车骑则力益多,故明为之法,无资诸侯。 岂若一定地制,令诸侯之民,人骑二马不足以为患,益以万夫不足以为害。"(《一通》)孟子之所以强调"夫仁政,必自经界始",是因为他看到了物质利益上的不均,是社会不安定的根本原因。孟子的这种认识是深刻的,但他主张用"井田制"的措施来达到儒家"不患寡而患不均"(《论语·季氏》)的社会理想,却是违背当时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因而注定是行不通的。贾谊将孟子的这一思想用之于阻止汉代同姓诸侯王势力的膨胀,一方面既具有儒家"仁政"的美名,另一方面又达到了削弱诸侯王势力的实际目的。由于他的这一主张适应了当时社会发展的要求,所以尽管在实行过程中也遇到了某些曲折,但最后还是基本上实现了。

其次,必须指出,贾谊"割地定制"的主张外表虽然打的是儒家"仁政"的旗号,但骨子里实行的却包含着不少法家的思想。关于这一点,王夫之在《读通鉴论》中早已指出。他说:谊之言日:"众建诸侯而少其力。"以为是殆三代之遗制也与?三代之众建而俭于百里,非先王故俭之也,故有之国不可夺,有涯之字不可扩也。且齐、鲁之封,征之《诗》与《春秋传》,皆逾五百里,亦未尝狭其地而为之防也。割诸侯王之地而众建之,富贵骄淫之子,童心未改,皆使之南面君人,坐待其陷于非辟,以易为褫爵。此阳予阴夺之术,于骨肉若仇雠之相逼,而相縻以术,谊之志亦奚以异于嬴政。李斯?而秦,阳也;谊,阴也;而谊惨矣!汉之剖地以王诸侯,承三代之余,不容骤易。然而终不能复者,七国乱于前,秦革于后,将灭之灯余一焰,其势终穷,可以无烦贾生之痛哭。即为汉谋,亦唯是巩固王室,修文德以静待其自定,无事怵然以惊也。乍见封建之废而怵然惊,乍见诸侯之大而怵然惊,庸人之情,不参古今之理势,而唯目前之骇,未有不贼仁害义而启祸者。言何容易哉!(《读通鉴论》卷二)

王夫之在批评贾谊时的儒家立场是十分鲜明的,因此他对贾谊"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主张全盘加以否定,这种观点是我们所不能同意的。但是王夫之指出,贾谊这一主张是"阳予阴夺之术",因而他和法家一样是主张"相縻以术"的,这一点却是道出了实情。因为尽管贾谊在《五美》一文中说,割地定制之后,"一寸之地,一人之众,天子无所利焉,诚以定治(制)而已,故天下咸知陛下之廉",但是这种"割地"的结果,必然是使诸侯王势力逐步削弱,而中央政府的力量不断壮大。谓之"阳予阴夺",不亦宜乎!然而,从当时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实际执行的结果来看,这种"阳予阴夺"并不坏,它的确起到了巩固中央政权的作用。王夫之对贾谊的批评,更多地是一种道德评价。如果从当时现实情况的需要出发,我们还是应该肯定贾谊的这种"术"的。

贾谊"割地定制"主张中包含的法家思想,除了王夫之所指出的"阳予阴夺之术"以外,我们还可以指出两点:其一,是"法"。贾谊提出的"割地定制"中的"制"实际上是一种法制。就是说,要把"众建诸侯而少其力"从法制上加以明确。在《制不定》一文中,贾谊把诸侯王比作"髋髀之所",把法制比作"斤斧",说:"屠牛坦一朝解十二牛,而芒刃不顿者,所排击,所剥割,皆众理解也。然至髋髀之所,非斤则斧矣。仁义恩厚,此人主之芒刃也;权势法制,此人主之斤斧也。势己定,权已足矣,乃以仁义恩厚因而泽之,故德布而天下有慕志。今诸侯王皆众髋髀也,释斤斧之制;而欲婴以芒刃,臣以为刃不折则缺耳。"这里,贾谊把仁义与法制都看作人主的工具,各有各的用途,既反映了他的礼法结合的思想,同时也表明,为了对付那些为非作歹的诸侯王,更着重地是要实施法制。

其二,是"势"。法、术、势相结合,这是先秦法家思想的特点。贾谊也吸收了这一思想特点。他之所以反复强调"割地定制",就是要削弱诸侯王的"势"力,加强中央政府的权势。贾谊说:"树国必审相疑之势"(《藩伤》)。就是说,天子封国建藩必须特别注意的一点,就是不能让诸侯国的势力无限膨胀,以至达到"上下相疑"(同上)的程度。只有这样,才能使"海内之势,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莫不从制。诸侯之君敢自杀不敢反,心知必葅醢耳,不敢有异心,辐凑并进而归命天子。天下无可以侥幸之权,无起祸召乱之业。虽在细民,且知其安。"(《五美》)可是当时的现实情况却是"本细末大",即中央政府力量薄弱,而诸侯王的势力十分强大,因而造成一种"一胫之大几如要,一指之大几如股"的本末倒置的状况。对此,贾谊十分忧虑。所以他用楚灵王的教训警告汉文帝:"昔楚灵王问范无宇日:'我欲大城陈、蔡、叶与不羹,赋车各千乘焉,亦足以当晋矣,又加之以楚,诸侯其来朝乎?'范于宇曰:'不可。臣闻大都疑国,大臣疑主,乱之媒也;都疑则交争,臣疑则并令,祸之深者也。今大城陈、蔡、叶与不羹,或不充,不足以威晋;若充之以资财,实之以重禄之臣,是轻本而重末也。臣闻'尾大不掉,末大必折',此岂不施威诸侯之心哉?然终为楚国大患者,必此四城也。'灵王弗听,果城陈、蔡、叶与不羹,实之以兵车,充之以大臣。是岁也,诸侯果朝。居数年,陈、蔡、叶与不羹或奉公子弃疾内作难,楚国云乱。王遂死于乾溪尹申亥之井。为计若此,岂不可痛也哉!悲夫!本细末大,弛必至心。时乎!时乎!可痛惜者此也。"(《大都》)这个故事说明,楚灵王只顾眼前利益却不顾长远的危害,结果导致"尾大不掉",臣主之间形成一种相疑之势,最后使自己遭至灭身之祸。正是鉴于这种教训,贾谊强调要审微而知著,防患于未然。他说:"善不可谓小而无益、不善不可谓小而无伤。"非以小善为一足以利天下,小不善为一足以乱国家也。当夫轻始而做微,则其流必至于大乱也,是故子民者谨焉。彼人也,登高则望,临深则窥,人之性非窥且望也,势使然也。夫事有起奸,势有召祸。老聃曰:"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管仲曰:"备患于未形,上也。语日:焰焰弗灭,炎炎奈何;萌芽不伐,且折斧柯。智禁于微,次也。"事之适乱,如地形之惑人也,机渐而往,俄而东西易面,人不自知也。故墨子见衢路而哭之,悲一跬而缪干里也。(《审微》)

所谓"人之性非窥且望也,势使然也",这句话具有唯物辩证的因素,因为它肯定了人性是可以随着客观形势的变化而变化的。既然如此,人们便可以经过人为的努力,制止那种不利于自己的客观趋势的发展。这样做既可以加强自己的地位(势),又削弱了对手的地位;同时还可以使最高统治者获得"仁"的美名:由于他削弱了诸侯王们的势,制止了他们的人性向"窥且望"的方向发展,因而能"活大臣,全爱子"。这就是贾谊"割地定制"、"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理论基础。

(三)定地制主张的自相矛盾处

最后,必须指出,贾谊的"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主张并不彻底,也就是说,其主张存在自相矛盾之处。这种矛盾就表现在:一方面他认为"疏必危,亲必乱"(《亲疏危乱》),另一方面又强调必须依靠亲者;一方面主张"众建诸侯而少其力",另一方面又主张给亲子"益壤"。

在《亲疏危乱》一文中,贾谊对汉文帝说,汉初刘邦封异姓诸侯王,"割膏腴之地以王有功之臣,多者百余城,少者乃三四十县,德至渥也。然其后十年之间,反者九起,几无天下者五六。"这种"高皇帝不能以是一岁为安"的局面,如果换成汉文帝,"臣有以知陛下之不能也。"当然,文帝可能会辩解说,这些异姓诸侯王与他的关系疏远,自然难以控制。对此,贾谊进一步指出,那么"臣请试言其亲者。假令悼惠王王齐,元王王楚,中子王赵,幽王王淮阳,共王王梁,灵王王燕,厉王王淮南,六七贵人皆无恙,各案其国而居,当是时陛下即天子之位,能为治乎?臣又窃知陛下之不能也。"贾谊这里举的一些同姓王均是汉文帝刘恒的亲属。齐悼惠王刘肥是高帝的长子,文帝的异母兄,卒于文帝元年(前179)。楚元王刘交,高帝弟,文帝的叔父,卒于文帝元年。赵王刘如意,高帝中子,文帝异母兄,惠帝元年(前194)被吕后酖死。幽王刘友原王淮阳,赵王如意死后徙赵,高帝子,文帝弟。吕后七年(前181)被幽死。共王刘灰,高帝子,文帝弟,原王梁,吕后七年赵王刘友死后,徙赵,同年自杀。燕灵王刘建,高帝子,文帝弟,卒于吕后七年。淮南厉王刘长,高帝子,文帝弟。以上七王,在文帝即位前死了四人,文帝即位当年又死了两人,文帝初年健在者只剩下一个淮南王刘长。而恰恰是这样一个亲弟弟,居然在文帝六年(前174)谋反,废王之后,在谪蜀道中绝食而死。所以贾谊有理由说:诸侯王虽名为人臣,实皆有布衣昆弟之心,虑无不宰制而天子自为者。擅爵人,赦死罪,甚者或戴黄屋,汉法非立,汉令非行也。虽离道如淮南王者,令之安肯听!召之焉可致!幸而至,法安可得尚!动一亲戚,天下环视而起,天下安可得制也!陛下之臣虽有悍如冯敬者,乃启其口,匕首已陷于胸矣。陛下虽贤,谁与领诸侯,此所谓亲也者。(《亲疏危乱》)

贾谊所揭露的诸侯王的这些罪状,都是有事实根据的。例如,当淮南王叛乱被召至长安之后,丞相张苍,典客冯敬等就曾上书文帝,历数淮南王的罪状,其中有"淮南王废先帝法,不听天子诏,居处无度,为黄屋盖乘舆,出入拟于天子,擅为法令,不用汉法。及所置吏,以其郎中春为丞相,聚收汉诸侯人及有罪亡者,匿与居,为治家室,赐其财物爵禄田宅,爵或至关内侯,奉以二千石,所不当得,欲以有力"(《史记·淮南衡山列传》),等等。可见,贾谊说那些同姓诸侯王"实皆有布衣昆弟之心,虑无不宰制而大子自为者",的确是道出了问题的实质。

然而,贾谊的这个认识并没有贯彻始终。这就表现在他一方面说"疏必危,亲必乱",可是另一方面又建议文帝依靠自己的儿子,扩大其封地。文帝有四个儿子,文帝二年,立刘启为太子,封刘参为太原王,刘揖为梁王,刘武为代王。文帝四年更太原王刘参为代王,徙代王刘武为淮阳王。这三个诸侯王国,紧挨着中央政府所直辖的郡,将它们与其他较疏远的同姓诸侯王国隔离开来,所以贾谊说:"陛下所恃以为藩捍者,以代、淮阳耳。"(《益壤》)但是,"今淮阳之比大诸侯,仅过黑子之比于面耳,岂足以为禁御哉?"而"代北边与强匈奴为邻,仅自完足矣。唯皇太子之所恃者,亦以之二国耳。今淮阳之所有,适足以饵大国耳。方今制在陛下,制国命子,适足以饵大国,岂可谓工哉?"(同上)贾谊讲的这些情况与当时这些诸侯国的实际情况是相符的。因为淮阳的确比吴、楚、齐、燕这些王国的面积为小,而代位于最北边,与匈奴接壤,自顾不暇。当时,困淮南王刘长谋反,其国正空置,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辖,但其间隔着淮阳和长沙两王国。所以贾谊主张文帝将淮南之地分给几个亲子诸侯王,然后将他们的领地适当加以调整。他说:今淮南地远者或数千里,越两诸侯而县属于汉,其苦之甚矣, 此终非可久以为奉地也。陛下岂如早便其势,且令他人守郡,岂如今子。臣之愚计,愿陛下举淮南之地以益淮阳,梁即有后,割淮阳北边二三列城与东郡以益梁,即无后患;代可徙而都睢阳,梁起新郑以北著之河,淮阳包陈以南揵之江。则大诸侯之有异心者,破胆而不敢谋。今所恃者,代、淮阳二国耳、皇太子亦恃之。如臣计,梁足以捍齐、赵,淮阳足以禁吴、楚,则陛下高枕而卧,终无山东之忧矣。臣窃以为此二世之利也。(《益壤》)贾谊这种扩大文帝亲子诸侯国地盘的作法,对巩固文帝的政治地位肯定是会起到一定作用的,但与他的"疏必危,亲必乱"、"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一贯主张却是明显相背驰的。对此,贾谊自己可能也有所意识,所以他说:"人主之行异布衣。布衣者,饰小行,竞小廉,以自托于乡党邑里。人主者,天下安,社稷固不耳。 高皇帝瓜分天下,以王功臣,反者如蝟毛而起。高皇帝以为不可,剽去不义诸侯,空其国。择良日,立诸子洛阳上东门之外,诸子毕王,而天下乃安。故大人者,不怵小廉;不牵小行,故立大便以成大功。"(同上)显然,贾谊这种思想是对孟子"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孟子·离娄下》)观点的发挥。所谓"义"者,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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