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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晁错之具体政见及后人对陆、晁之评论.2

作者:王兴国 当前章节:11169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06:53

认陆贾为儒家的学者,往往喜欢将他与董仲舒相比。如《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就认为"汉儒自董仲舒外,未有如是之醇正也。"这里便有一个如何看待"醇正"的问题。如果我们将董仲舒的著作与孔孟的言论仔细加以比较,就会发现它并不"醇正"。他在儒家思想的基础上,吸收道家。法家和阴阳家的某些思想,创造了一个适应地主阶级中央集权的专制主义的思想体系。关于这一点,金春峰同志有一段比较全面的分析,他说:"董仲舒思想以儒家思想为基础,吸收了黄老思想。法家思想。阴阳家思想,是一个在更高的阶段上融合了各家思想的更发展了的思想中系。它否定了法家强调法治。以吏为帅、不要文教德治的片面性,吸收了它的集权专制和注重刑、法的思想;否定了黄老消极无为。忽视人的主观能动性的片面性,吸收了它的自然观(如养生之道。元气。精气学说)阴阳刑德思想。它更全面地总结了历史的经验教训,对'王道之三纲'的理论根据问题,给予了当时所能给予的适应地主阶级根本需要的答案,因而成为地主阶级在全国确立大一统统治以后第一个占居统治地位的庞大的全面的思想体系。"(《汉代思想史》第213 页)我认为这一分析是比较符合董仲舒的思想实际的。它说明董仲舒的思想并不象原始儒家那么"醇正"。这本来是很自然的事情,因为时代发展了,一个思想体系如果不能适应时代需要,而只是重复其创始人所讲的那一套,那是没有生命力的,无法为当时统治者服务的。而董仲舒的高明之处,正在于他能随着时代的发展,广搜博采,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儒家思想,在这方面,陆贾和贾谊与董仲舒有相似之处。而事实上,陆贾和贾谊是董仲舒的先行者,董不过是"被服"者。我们不能为陆贾思想中吸收了道家思想或其他各家的因素就断言其书为伪书,也不能因此而否定其为儒家。所谓"醇正"是一个相对的概念,要看其主要思想倾向,并不排斥吸收其他各家思想。从中国思想史发展的实际来看,自荀子开始,已开创了以儒为主,兼采各家的兼容并蓄的学风,到了西汉,陆贾。贾谊承其风,董仲舒则集其大成。后世学者也莫不因之。许多学者之所以认陆贾和董仲舒为"醇正",正说明他们有意识或无意识地承认这种以儒为主兼收并蓄是必然的。合理的发展趋势。

我不赞成把陆贾归于新道家,这是因为:

一、陆贾并没"承认道是宇宙的本体,是万物之源"的思想。关于这一点,我在本书第十二章已经作过论证。

二、熊铁基同志说:"以道为指导思想,把'道法自然,的思想创造性地用之于人生和政治,是新道家的主要特点,《新语》正是有这样的特点。"我认为这一说法也不全面。《新语》固然有主张"道法自然"即实行无为政治的一面,但另一方面也十分强调有为。关于这一点,我在第十三章也已作了详细论述,不再重复。这里要说明的是,到了汉代之后,将"道法自然"运用于政治生活,即实行无为政治(准确些说,应是主张君主无为),决不止限于道家。就以历来被人们称为"醇正"的大儒董仲舒来说,他也是主张君主应无为的。关于这一点,熊铁基同志的业师张舜徽先生有过一段精辟的论述。他说:"刘向尝称董仲舒有王佐之材,虽伊吕无以加。(见《汉书·董仲舒传赞))盖向有见于仲舒深通帝王之术,足以辅世主以临驭天下,其所操术,固不在伊 尹、太公下也。今读《春秋繁露》,所以发明帝王之术者,明切甚矣。而《离合根》。《立元神》、《保位权》三篇,几于字字珠现,悉道论之精英也。其言有日:'天高其位而下其施,藏其形而见其光。高其位,所以为尊也;下其施,所以为仁也藏其形,所以为神;见其光,所以为明。故位尊而施仁,藏神而见光者,天之行也。故为人主者,法天之行。是故内深藏,所以为神;外博观,所以为明也。任群贤,所以为受成;乃不自劳于事,所以为尊也。泛爱群生,不以喜怒赏罚,所以为仁也。故为人主者,以无为为道,以不私为宝。立无为之位,而乘备具之官。足不自动,而相者导进;口不自言。而滨者赞辞;心不自虑,而群臣效当。故莫见其为之,而功成矣。此人主所以法天之行鸠。'(《离合根第十八》)"(《周奏道论发微》第75 页)张先生还引证了《春秋繁露》的《立元神》。《保位权》两篇中的话,证明董仲舒对道家理论领会是很深的。但他并没有因此而将董氏归之于道家。我认为对陆贾《新语》中的无为思想亦应作如是观。不能因为他强调了无为,就说他的思想体系是道家,何况陆贾论有为之处也并不少。金春峰说:"汉初黄老思想对儒家思想的影响,不能低估。 但是另一方面,又绝不能夸大这种影响,以为陆贾、贾谊甚至韩婴的思想可以划为黄老派或新道家。因为不仅这些人的思想主线,著作的主要内容不是黄老思想或老子思想的新发挥,而是儒家思想;而且他们引用黄老思想的目的也是为了更好地补充和修饰儒家思想,使儒家思想具有时代的适应性;不仅黄老思想在他们的著作中不占主要地位,而且即便他们引用黄老思想,许多也是用儒家思想折射了的,是在儒家的立场上重新解释了的。"(《汉代思想史》第71 页)我认为金春峰同志这一分析是有道理的。

三 后人对晁错的评论

后人对晁错的评论,主要集中在他为巩固汉王朝中央政权,积极主张削藩,反而不得善终的问题上。对于他公而忘私、国而忘家的忧国和爱国之情,古往今来,人们一般都持肯定态度。例如,司马迁说他"敢犯颜色以达主义,不顾其身,为国家树长划。"(《吏记·太史公自序》)班固说:"晁错锐于为国远虑,而不见身害。其父睹之,经于沟读,无益救败,不如赵母指括,以全其宗。悲夫!错虽不终,世哀其忠。"(《汉书·晁错传》)宋人苏轼也肯定"晁错尽忠为汉"(《晁错论》)。明人李贽说:"孰知错伤文帝之无辅,而其父反以伤晁错之无父乎!是故国尔忘家,错唯知日夜伤刘氏之不尊也。公尔忘私,而其父又唯知日夜伤晁氏之不安矣。千载之下,真令人悲伤而不可已,乃班固反讥其父不能学赵母,谬哉!"(《焚书·晁错》)这说明,历代的学者们对晁错忠于国家的爱国主义精神都是十分敬佩的。

但是,人们对晁错何以致死的原因的分析,却颇有歧义。分析一下古人在这方面的一些议论,也是不无教益的。

(一)不要公报私仇

司马迁说:"晁错为家令时,数言事不用;后擅权,多所变更。诸侯发难,不急匡救,欲报私仇,反以亡躯。语曰'变古乱常,不死则亡'岂错等谓邪!"(《史记·晁错列传》)这里讲的"欲报私仇"指晁错企图利用镇压吴王刘濞叛乱之机,借景帝之手,杀掉自己的政敌袁盎。结果,因晁错优柔不断,反遭袁盎之害。关于这件事,在第十一章介绍晁错的生平时,我已作过详细分析。晁错的这一悲剧告诉人们,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要顾全大局,坚持原则,一切都要以国家、民族利益为重,而不要闹宗派,谋小集团的私利,更不能假公济私,公报私仇。晁错坚定的削藩主张,本来是一项正义的事业,在当时来说,是有利于巩固建立不久的汉王朝中央集权的统一国家的,可是由于他把派别斗争带进了这场严肃的政治斗争,就使他的正义行为蒙上了某种非正义性。这是十分令人惋惜的。所以李贽说:"晁错区区欲图袁盎,自速反噬,无足怪也。"(《藏书·名臣传·晁错》)所谓"无足怪",是说晁错之死是有以自取的。

(二)临大难不能只求自全

有一种观点认为,晁错之死只因为他勇于任事,过于有为。例如班固说:"晁错为国远虑,祸反及身。'毋为权首,将受其咎',岂谓错哉!"(《汉书·荆燕吴传》)"毋为权首,将受其咎",语出《逸周书》,意为不要强行出头,强行出头就要受到祸害。这一说法与老子说的"强梁者不得其死"(《老子》第四十二章)是相通的。王夫之也曾批评贾谊和晁错的削藩主张是不懂得"以几远害"的黄老之道。他说:"庸人不测.恃其一罅之知,物方未动,激之以动。激之以动,而自诧为先觉。动不可止,毒遂中于天下,而流血成渠,国幸存,而害亦憯矣。呜乎!谋人之国者,可不慎哉!"(《读通鉴论》)卷二)这就是说,在王夫之看来,晁错的主动削藩是庸人自扰。不过,苏轼对此却有不同看法。他在《晁错论》中说:"天下之患,最不可为者,名为治平无事,而其实有不测之忧。坐观其变而不为之所,则恐至于不可救;起而强为之,则天下狃于治平之安而不吾信。惟仁人君子豪杰之士,为能出身为天下犯大难,以求成大功。此固非勉强期月之间,而苟以求名者之所能也。天下治平,无故而发大难之端,吾发之,吾能收之,然后能免患于天下。事至而循循欲去之,使他人任其责,则天下之祸,必集于我。"(《涵芬楼古今文钞》卷二)可见,在苏轼看来,天下之事有些虽然可以待机而动,但有些事如果延误了时机,便无法挽救。在这时就需要有敢"为天下犯大难"的仁人君子豪杰之士,起来大声疾呼,"以求成大功"。不过苏轼认为,这种敢犯大难的人不能只空口喊问题如何严重,同时还要有善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即所谓"吾发之,吾能收之"。否则,只是把矛盾挑起来,祸到临头,自己却开溜,"使他人任其责,则天下之祸,必集于我。"苏轼认为。晁错就是如此。

苏轼指出,晁错的错误不在于发难,而在于临难苟免:"昔者晁错尽忠为汉,谋弱山东之诸侯。诸侯并起,以诛错为名,而天子不察,以错为之说。天下悲错之以忠而受祸,而不知错有以取之也。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昔禹之治水,凿龙门,决大河而放之海,方其功之未成也,盖亦有溃冒冲突可畏之患。惟能前知其当然,事至不惧,而徐为之图,是以得至于成功。夫以七国之强而骤削之,其为变岂足怪哉!错不于此时捐其身,为天下当大难之冲,而制吴楚之命,乃为自全之计,欲使天子自将,而己居守。且夫发七国之难者谁乎?己欲求其名,安所逃其患。以自将之至危,与居守之至安,较易知知也。己为难首,择其至安,而遗天子以其至危,此忠臣义士,所以愤惋而不平者也。当此之时,虽无袁盎,错亦未免于祸。何者?己欲居守,而使人主自将,以情而言,天子固已难之矣,而重违其议。是以袁盎之说,得行于其间。使吴楚反,错以身任其危,日夜淬厉,东向而待之,使不至于累其君,则天子将持之以为无恐。虽有百盎,可得间哉?嗟夫!世之君子,欲求非常之功,则无务为自全之计。使错自将而讨吴楚,未必无功,惟其欲自固其身,而天子不悦,奸臣得以乘其隙。错之所以目全者,乃其所以自祸欤?"(同上)苏轼的这个分析是有道理的。晁错既然鼓动景帝采取削藩政策,他就应该勇于解决藩国的叛乱。可是当七国之乱起后,却"为自全之计,欲使天子自将,而已居守"。晁错这一建议显然是带有私心的,其目的在于"自固其身",这当然会引起景帝的"不悦",同时也给政敌袁盎陷害他留下了口实。如果说袁盎的谗害,是晁错之死的客观原因的话,那么他这种只顾"自全之计"的自私打算,则是其死的主观原因。苏轼说:"错之所以自全者,乃其所以自祸",正道出了这一事实。可见,在政治斗争中如果挟杂私心杂念,只求自保。自全,其结果往往是适得其反。

(三)用术不可以不慎

前面几章我曾说过,历来学者均将晁错列入法家,司马迁不仅说过"贾生。晁错明申商"(《史记·太史公自序》),而且说"孝景时,晁错以刻深颇用术辅其资,而七国之乱,发怒于错,错卒以被戮。"(同上《酷吏列传》)这就是说,在司马迁看来,晁错之死也是与他一味讲术分不开。司马迁说:"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昔天下之网尝密矣,然好伪萌起,其极也,上下相遁,至于不振。当是之时,吏治若救火扬沸,非武健严酷,恶能胜其任而愉快乎!言道德者,溺其职矣。故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下士闻道大笑之'。非虚言也。汉兴,破帆而为圜,斫雕而为朴,网漏于吞舟之鱼,而吏治烝烝,不至于奸,黎民艾安。由是观之,在彼不在此。"(同上)对"在彼不在此"一句,《史记集解》引韦昭曰:"在道德,不在严酷。"可见在司马迁看来,"制治清浊之源",是在于道德而不在严刑峻法。可是晁错却公然向文帝上疏,建议教太子以术数。所以司马迁认为这显然是南其辕而北其辙了。王夫之曾批评贾谊建议文帝"立经陈纪,为万世法"是"以法术制天下","贬道以诱君"。(《读通鉴论》卷二)其立论之基础与司马迁也是一致的。按司马迁和王夫之的观点,晁错以术数教太子当然是"非立教之本论"(同上)了。

尽管司马迁说晁错用术以辅景帝,"而七国之乱,发怒于错,错卒以被戮",却没有点破晁错以术授人结果反遭术害这一悲剧,而清人梅曾亮在其《晁错论》中,则把这个问题讲透了。他说:"晁错以术数授景帝,景帝悦之,用其计削七国。七国反,景帝乃诛错。君子日:术不可不慎哉。以盗之术授人而保其不我盗,且曰是必不疑我为盗,虽至愚者不出此。错之智曾是不愚人若也,哀哉!若范蠡以计然之术教勾践灭吴,曰越王为人,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安乐,乃扁舟逃于五湖。始皇用尉缭之计亡六国。尉缭日:秦王居约易为人下,得志亦轻食人。遂逃去。方其说之行也,若石之投水。"若丸之走阪,其君不惜出肝肺相结,如左右手。而二子独汲汲不可终日,岂好为过计哉?彼知非雄猜深阻之人,不能行吾术而不作,其能行吾术者,必不容他人之有其术,故先有弃富贵之志而成功名。彼晁错之智,乃不知此。今以受特知蒙贵幸无比者,人一人之言,衣朝衣,斩东市,目不得反顾,足不得旋睡,虽商靴韩非之行法,未至是也,而景帝能之,错教之也。错之术,盗术也;而恃所授者之不我盗哉。"(《涵芬搂古今文钞》卷六)

在梅曾亮看来,术并非绝对不能用(特别是在封建社会,统治者为了争权夺利,不可避免地要使用权术),但是既然要教别人以术,就必须懂得自己如何用术以防身。这就是要求做到,一方面"以盗之术授人",另一方面又要做到"保其不我盗"。梅氏的这一论断是有其历史的事实根据的。这就是范蠡和尉缭。范蠡说:"越王为人,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安乐";尉缭说:"秦王居约易为人下,得志亦轻食人。"这说明他们对所恃之君是知之颇深的。正因为范蠡和尉缭懂得"非雄猜深阻之人,不能行吾术而不作",所以他们都功成身退,得以自全。晁错则不然,他一厢情愿地效忠于景帝,而没有防范受他术数之教的景帝,在关键的时刻却抛弃了他。这说明,晁错以"盗术"授人,"而恃所授者之不我盗"的想法是十分天真的。

梅曾亮进一步指出,即使七国不反,晁错在景帝这样一个任术的君主之下亦难以免祸。他说:"邓公见景帝,言诛错是为七国报仇也。帝曰'然。吾亦悔之。'呜呼!帝特以错为饵敌具耳,何悔之可生?或曰:审如是,则七国不反,错固可免于祸乎?曰不然。临江王,适长太子也,粟姬废而临江王死于吏。亚夫,功臣也,七国平而亚夫死于吏。错之亲不及临江王,而勋旧又非亚夫比也。然则始所以用错者何?曰:削七国者;帝之索志也,而不欲居其名,故假错以为之用。帝固不足怪也。世之择术者,亦择其可以授人者而自处哉。"(同上)当然,梅氏对景帝的批评有失片面,因为景帝虽从晁错学过术数,且在处理晁错和周亚夫问题上也有失误之处。但从总的来看他执行的还是汉初统治者确立的"与民休息"的政治路线,"清净恭俭,安养天下",因而使"国家无事,非遇水旱之灾,民则人给家足"(《汉书·食货志》),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文景之治。不过,梅氏说的"世人择术者,亦择其可以授人者而自处哉",对人们处世接物也还是有一定的教益的。就是说,用术必须十分慎重,既然要投人以术,就必须提高警惕,防备自己不被所授者害。

重要人名索引

只收汉代及汉以前人名,陆贾、贾谊、晁错不收,按姓氏笔画排列。人名后之数字为本书页码。

王充4.476,477

王符338

孔丘(仲尼、孔子)3,4,5,75,104,112,113,116,131,133,134,138,169,173,233,243,256,260,280,281,282,321,324,325,329,405,409,411,421, 423, 437, 438,479

中行说68, 336

邓通21,26,28

公孙弘367,398

主父偃334,383

申不害2,365

司马迁(太史公)2,11,57,60,63,77,181,182,183,185,289,291,307,309,317,318,319,320,321,322,325,326,343,364,365,377,397,413,415,488.489

司马季主6,7,8,9,10

司马相如294, 295,296

伏生5,365,366,367

刘长(淮南厉王)3,32,33,36,37,53,70,150,151,152,165,166,362,373

刘向5,21,42,264,318,319,320,381,476

刘安36,37

刘邦(刘季、沛公、高帝、高祖)2,3,13,15,18,20,22,24,26,33,80,81,83,101,147,148,

149,150,152,153,165,171,199,259,283,297,345,346,347,348,349,351,352,353,354,355,356,358,360,364,370,375,379,380,386,388,413,416,477·478

刘启(景帝)334, 367, 368,371,373,374,375,376,377,379,381,396,397,490,491

刘彻(武帝)43, 301, 330,334, 336, 364, 383, 397,398

刘恒(代王、文帝)3,12,15,16, 18,19, 20, 21, 22, 26,27,28,30,31,32,33,36,55, 56,58,59, 61, 65, 66,68,71,82,85, 94,98, 107,149,150,152,153,158,159,163,164,165,466,167,170,171,172,181,188,192,199,200,202,206,225,229,232,242,281,301,312,313,319,320,322,323,334,342,344,345,359, 360,361,362,363,366,368,369,370,371,373,379,381,382,394,395,396,397,410,413,415,419,448,464,465,467,474

刘盈(惠帝)11, 171, 181,356,362,380,381

刘揖(梁怀王)32, 34, 38,65,166

刘歆4,5,6, 323

刘濞(吴王)148, 150, 151,181,367,368,371,372,373,374,375,376,377,381,396,486

吕雉(吕后、高后)3,11,12,18, 26, 82, 85, 149, 150,152, 153, 165,171,181,356,358,359,360,361,362,363,381,448

庄周(庄子)9, 427, 428

扬雄(杨雄)295, 296

老聊(老子)6,8,9,10,114,163,209,214,215,216,217,231,233,327,376,388,389,390,391,397,400,402,413,418,424,429,443,445,446,486

陈平11, 12, 59, 60, 356,357, 359, 362, 380, 381

宋忠6,7

吴公(吴廷尉)2, 11, 12,60

吴芮(长沙王)23, 24, 60,147, 148, 349

吴差23

李悝178,179

李斯2,7,12,94,99,104,146,161,323,346,416,479,481

张苍2,3,4,5,12,16,55, 150, 166

屈原25, 41, 42, 61, 286,287,288,289,290,291,292,293,294,295,307,310,312,316,318,319,320,321,

孟轲(孟子)92,108,134, 135,139,159,167,242,245,246,247,250,258,259,295

周勃(绛侯)11,12,20,22,26,34,56,60,61,64,98,346,357,362

叔孙通5, 15, 355, 379

项羽(项籍)24, 147, 148,346,349,350,354

荀况(荀卿、荀子)2,91,92,98,99,104,105,106,107,108,135,136,142,143,245,246,247,293,295,324,331,332,337,339,346,405,481,482,483

赵佗(南越王)347,348,349,350,351,357,359,360,361,479

胡 亥 (秦二世)18,58,79,94,124,154,225,247,304 400,421,436,444,

浮丘伯(鲍丘)346

班 固44,46,47,48,49,50,51,52,53,57,63,65,66,67,68,69,72,291,318,319,320,321,322,323,324,325,326,327,328,329,364,481,485,486

袁盎373, 374, 375, 377,486, 488

贾山21

商鞅(公孙鞅、卫鞅)74,75,76, 77, 105,141,142,179,235 ,257,365,410,411,413,424

盖公322, 355

曹参351, 356, 381, 480

萧何3 ,351,355,356,380,412

韩信24, 147, 148,156,351

韩非2, 92, 99, 104, 109,142,143,176,235,271,328,331,407,408 ,410,412,414,424,452, 481

董仲舒15,241,248,249,301,332, 338, 397,398, 483,484

管仲163, 248

窦太后372, 381, 396, 397,398

窦婴372, 373, 374, 375,397

墨翟(墨子)91, 139, 164,

嬴政(秦始皇)7, 18,57,70,78,79,80,124,146,151,223,225,236,242,304,323,347,352,353,359,403

灌婴3, 22, 60, 64

黥布23, 24, 37

重要参考书目

《二十二子·贾谊新书) 卢文弨校,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 年版。

《贾谊集) 本书校点组,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 年版。

《贾谊集校注》吴云、李春台校注,中州古籍出版社1989 年版。

《贾子次诂》王耕心著,光绪二十九年刊本。

《新语》陆贾撰,四部备要本。

《陆子新语校注》唐晏校,龙溪精舍丛书。

《晁错及其著作》中华书局1975 年版。

《晁错集注释》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 年版。

《史记》司马迁撰,中华书局1982 年第2 版。

《汉书》班固撰,中华书局1962 年版。

《长沙贾太傅祠志》夏献云编,光绪戊寅刊本。

《楚辞集注》朱熹撰,人民文学出版社1953 年版。

《楚辞通释》王夫之撰,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 年版。

《船山全书·读通鉴论》王夫之撰,岳麓书杜1988 年版。

《曾国藩全集·诗文》岳麓书社1986 年版。

《述学内篇》汪中著,四部备要本。

《四库提要辨正》余嘉锡著,科学出版社1958 年版。

《秦汉史》翦伯赞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 年版。

《中国思想通史》第1、2 卷,侯外庐等著,人民出版社1980年出版。

《孔子评传》匡亚明著,南京大学出版社1990 年版。

《中国哲学史》萧蔓父。李锦全主编,人民出版社1982 年版。

《周秦道论发微》张舜徽著,中华书局1986 年版。

《西汉经济史料论丛》陈直著,陕西人民出版社1958 年版。

《赋史》马积高著,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年版。

《汉代思想史》金春峰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 年版。

《韩非思想的历史研究》张纯。王晓波著,中华书局1986 年版。

《秦汉新道家略论稿》熊铁基著,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 年版。

《贾谊的法律思想》杨鹤皋著,群众出版社1985 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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