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观"天人三策"可以看到,汉武帝同董仲舒君臣二人,一问一答,一称一颂,极相契合。臣颂君"陛下有明德嘉道,愍世俗之靡薄,悼王道之不昭,故举贤良方正之士,论谊(议)考问,将欲兴仁谊(义)之休德,明帝王之法制,建太平之道",乃"尧舜之用心也";君则初称臣"明先圣之业,习俗化之变,终始之序",继之又赞其"已著大道之极,陈治乱之端矣",由此表明了二人的世界观和政治主张的一致性。正是因此,在对策之后,汉武帝一方面委董仲舒为江都易王之国相,另一方面"黜黄老刑名百家之言,延文学儒者以百数,而公孙弘以治《春秋》,为丞相封侯"①,开创了儒术独尊的局面。
易王非乃武帝之兄,孝景前二年立为汝南王,后徙江都王。刘非素常仗恃帝兄的身份,骄横无比,好勇斗武,十分残暴,但他也欲效战国时养士的诸侯,表面上礼贤下士。董仲舒乃举国闻名的大儒,所以易王刘非对他很是敬重。董仲舒对刘非则常以儒家的礼义思想匡正之。董仲舒任江都相,治国非常注意和关心人民的生产和生活,遇到灾害,常"以《春秋》灾异之变,推阴阳所以错行",按照阴阳的关系,"求雨"或"止雨"①。如元光二年董仲舒上任不久,即作《止雨》,告诉主管政事的内史中尉:"阴雨太久,恐伤五谷,趣止雨。"②在董仲舒看来,雨天为阴胜阳,晴天是阳胜阴。"故求雨,闭诸阳,纵诸阴,其止雨反是"③。如从阴阳矛盾的理论来看,董仲舒所说的道理,恐怕不能说纯粹谬言,但他在实际实行起来,却往往带有极其荒诞和迷信的内容。这是必须指出的。可是,据《史记·儒林列传》和《汉书·董仲舒传》所云,其求、止雨事,"行之一国,未尝不得所欲。"此种说法非常可疑,恐怕只是一种传说的褒誉之词而已。不过,《董仲舒传》所说:"凡相两国,辄事骄王,正身以率下,数上疏谏争,教令国中,所居而治。"这应该说是有一定根据的,而且这个评价主要是指相江都王期间的事迹。
董仲舒在相江都王期间,不知何故,"中废为中大夫"④, 无论是《史记》或《汉书》都未记载缘由。有人认为,是由于董仲舒所作《高庙园灾对》,被主父偃窃去告发的结果⑤。我以为这个说法欠妥。这主要是因为《史记·儒林列传》已说明:"中废为中大夫。居舍,著灾异之记,是时辽东高庙灾,主父偃疾之。取其书奏之。"《汉书·董仲舒传》也取此说。可见,这表明,董仲舒"中废为中大夫"在前,而主父偃"取书奏之"在后,如何能成为"中废为中大夫"的原因呢?在此顺便提一句,这里说"居舍,著灾异之记,是时 "这里可做两解:一为居舍期间,发生了高庙园灾,因而记之:另一① 《汉书·儒林传》。
① 《汉书·董仲舒传》。
② 《春秋繁露·止雨》。
③ 《汉书·董仲舒传》。
④ 见《史记·儒林列传》和《汉书·董仲舒传》。
⑤ 见于首奎:《董仲舒评传》,载《中国古代著名哲学家评传》第2 卷,齐鲁书社,1980 年版。为居舍期间"著灾异之记",乃追记高庙园之灾事,阐明自己的看法,我以为是后者,这样与主父偃被任用的时间才相契合,同时也不至于同其"对策"时还大谈灾异相矛盾。可见,正是在其"中废为中大夫"的"居舍"期间,又被主父偃窃去了"灾异之记",奏于天子。而天子则将其书昭视诸儒,包括他的大弟子吕步舒,在"不知其师书"的情况下,"以为大愚",所以被皇帝"下仲舒吏",而且是"当死",但后来可能是念其"对策"之功或为名儒,而"诏赦之",且不久,又恢复了其江都相位。这次变敌对董仲舒来说是一次极大的教训,所以此后"遂不敢复言灾异"①。
在董仲舒任江都相期间,《谷梁春秋》也在传播,于是便发生了武帝令董仲舒与瑕丘江公辩论事。事后公羊学大兴,不但令太子学公羊,而且武帝还诏使其幸臣吾丘寿王从董仲舒受《公羊春秋》,因而公羊一时成为"热门学科"。
不过,董仲舒在复江都相位之后,仍觉不能施展自己直接参与朝政的抱负,所以,在公孙弘任丞相之后,他曾上书公孙弘,自称"误被非任,无以称职",要求公孙弘"大开肖相国求贤之路,广选举之门",委婉地提出要调往中朝的愿望。但公孙弘的为人,外宽内深,生性疑忌,希世用事,他治《春秋》本不如仲舒,生怕董仲舒来朝失去皇上对自己的信任和重用;另外,董仲舒又为人廉直,批评他"从谀",因而他本来就嫉恨董仲舒,所以,他当时不但没有荐董仲舒来中朝,反而将其荐给另一更为残暴的骄王--胶西王为相。正是因此,在董仲舒的生涯中又增加了一段再相骄王的经历。
胶西王刘端"亦上兄也",据《汉书·董仲舒传》说:"尤纵姿,数害吏二千石。"也就是说是一个更加凶恶、嗜杀成性的人,因而数个相胶西的二千石官吏被他谋害了。不仅如此,这个刘端也还是一个雄心勃勃,想学齐桓、勾践称霸诸侯的野心家。所以当董仲舒来做他的国相时,亦非常敬重,并"善待之",欲效齐桓任管仲、勾践用大夫蠡、种、庸一样,让董仲舒助他实现霸业。所以,有一次对仲舒说,越王勾践曾与大夫蠡、种、庸等五大夫谋伐吴,遂灭之,雪会稽耻,卒成霸业。他认为越王与蠡、种为越三仁,并说:"桓公决疑于管仲,寡人决疑于君"。①这对于主张大一统的董仲舒来说,无疑是出了一个大难题。董仲舒经过认真地思索回答说:臣仲舒闻,音者鲁君问于柳下惠曰:"我欲攻齐, 如何?"柳下惠对曰:"不可。"退而有忧色,曰:"吾闻之也,谋伐国者不问于仁人也,此何为至于我!"但见问而尚羞之,而况乃与为诈以伐吴乎!其不宜明矣。以此观之,越本无一仁,而安得三仁。仁人者正其道,不谋其利;修其理,不急其功。致无为,而习俗大化,可谓仁圣矣,三王是也。《春秋》之义,贵信而贱诈。诈人而胜之,虽有功,君子弗为也。是以仲尼之门,五尺之重子,言羞称五伯。为其诈以成功,苟为而已矣,故不足称于大君子之门。五伯者比于他诸侯为贤者,比于圣贤,何贤之有?譬犹碔砆比于他玉也。董仲舒讲的这一番大道理,婉婉转转,既拒绝了刘端的无礼要求,坚持了大一统思想,又用儒家的仁义理论匡正了刘端。这个回答非常巧妙,所以刘端也只好称"善"。在此需要说明的是,上述这段对话,在《汉书·董仲舒传》中为江都王刘非与董仲舒的对话。在此历来就存在两种观点。我之取胶西王与董对话,原因有三:第一,《史记》对此没有记载;第二,这两种对话基本一致,① 《汉书·董仲舒传》。
① 《春秋繁露·对胶西王越大夫不得为仁》。
① 《春秋繁露·对胶西王越大夫不得为仁》。
究竟谁抄谁,没有证明,据推测,《汉书》应原出于原著,原著为对胶西王;第三,董仲舒之所以辞掉相位,已到"致仕悬车"之年固是原因之一,另一原因如《史记》和《汉书》都说,因"恐获罪",我推测,此因就可能与这段谈话有关,即可能就是由于这段谈话,"恐久获罪",托病辞官回家了。这就是董仲舒出仕践儒的经历,可以说这是他用自己改造过的儒学"经世致用"的最重要的历史时期。他虽然没有直接参与朝政,但在两相骄王中还是一直忠于自己的儒学的,并且还颇有政绩。所以在《汉书·叙传》中有这样一段评语:"抑抑仲舒,再相诸侯,身修国治,致仕悬车"。这同上面所引《汉书·董仲舒传》中对他两相骄王的总评价"正身以率下,数上疏谏争,教令国中,所居而治",是完全一致的。
(三)致仕家居著文章
武帝元狩元、二年间,即公元前122 年或前121 年,董仲舒"致仕悬车",回到了自己家里。据《史记·儒林列传》载,从此,董仲舒即"居家,至卒,终不置产业,以修学著书为事"。《汉书·董仲舒传》也基本上照录了这个说法,不过还记载有:"朝廷如有大议,使使者及廷尉张汤,就其家而问,其对皆有明法"。这就是董仲舒在他生命的最后一个阶段的主要活动。这段时间大致有十七、八年。
关于朝廷大议的问对事,在其生卒年的考察中我们已叙述了大部,现归总略述如下:第一,自元狩元年至元狩三年,主要是有关淮南、衡山、江都三王的谋逆罪决狱的问对,以及天子的郊祀对。据《后汉书·应劭传》载,张汤问得失,"于是作《春秋决狱》二百三十二事";《郊祀对》则见于《春秋繁露》。第二,元狩三年,为关中水灾,上书劝"益种宿麦。"第三,元狩三年或四年,为"限民名田"、"盐铁皆归于民"及"去奴婢"事,应对上书。
第四,元封四年,就与匈奴和亲事应对,建议和亲、与盟、质其爱子。
由此表明,董仲舒退居之后,朝廷遇有大议,的确非常重视倾听董仲舒的意见。而董仲舒也总是"对皆有明法"。可以看到,董仲舒的应对,有的已被皇帝所采纳,当即或以后变成了诏令,而付诸实施了,如"益种宿麦"事和"限民名田"事;有的也变成了诏令,付诸实施,但未获结果,如其在匈奴问题上的应对;有的则显然有错误,如关于"盐铁皆归于民"的提议,故而未被朝廷采纳。但无论如何,从董仲舒应对总体来看,还是贯穿了其儒学的仁德精神的,而且凡是对朝廷有利的,也都被采纳了,只有盐铁一事未用。董仲舒退居之后,除应对朝廷大议的问题外,最重要的活动就是著书。
据班固说:"仲舒所著,皆明经术之意。"①实际当然决非仅明经义,而是以一生所得要义建构了一套完整的以孔孟的思想为核心、以阴阳五行为构架、广泛吸收了先秦诸子思想的新儒学体系,以适应秦汉以来所实行的以皇帝为总代表的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朝的需要。这个新儒学体系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以神秘的自然神论之"天"为最高范畴和以"天人感应"论为核心的宇宙论;"变而有常"的天道观;真天意、辨物理的认识论;质朴之谓性和待教而善的人性论;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封建伦理思想;取法于天的王道论;独尊儒术的大一统论;主张"更化"的社会改革思想;以及承认"汤武革命"的"三统"、"三道"的社会进化历史观,等等。这个儒学体系之所以说"新",就在于它具有与孔子及先秦其他儒家不同的特点,概略他说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董仲舒的"天"与孔子不同,它不单是"至上神",而且具有封建伦常意义和自然物质性,它是此三者的合一物,我称它为自然神;同时也不再如孔子那样敬而远之,而是强调了"天人感应。"第二,在继承孔子的忠、孝、仁、义、礼、智等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了"三纲"、"五常"的观念,并与阴阳、五行的关系相比附,使之普遍化理论化。第三,他的人性论与孔子的"惟上智与下愚不移"不同,并综合了孟子① 《汉书·董仲舒传》。
性善论和苟子性恶论,提出了质朴之谓性和待教而善的思想。
第四,一改先秦儒家从道不从君的性格,公开提出了有利于皇权者的大一统论。
第五,提出了"更化"的社会改革思想,以及"三统"、"三道"的进化历史观。
以上几点体现于其全部著作之中。自汉武帝钦定隆儒为汉朝的国策之后,由董仲舒所阐发的这个新儒学体系就成为儒家世代相传并被历代封建统治者所尊奉的教条。毛泽东同志所概括的封建社会束缚中国人民的四大绳索:君权、神权、夫权、族权,可以说基本上就出自于董仲舒的新儒学体系。因此它也就成了两千多年来中国封建社会得以长期统治的四大精神支柱。当然这个支柱作用的性质在封建社会的前期和后期又有不同,在前期是进步的,在后期是反动的,不可混淆。
不过,董仲舒的新儒学对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所起的重大作用,都是在董仲舒去世之后的事,他自己并没有看到。所以,直到暮年,他始终有一种怀才不遇的心境,为此作了《士不遇赋》云:呜呼嗟乎,逻哉递哉,时来遏迟,去之速矣。屈意从人,非吾徒矣,正身俟时,将就木矣。悠悠偕时,岂能觉矣,心之忧钦,不期禄矣。皇皇匪宁,抵禄辱矣,努力触藩,徒摧角矣。当然,董仲舒对西汉社会的影响不只上述,他所教出的学生不少成为西汉的朝臣。如《史记·儒林列传》载:"仲舒弟子遂者,兰陵诸大,广川殷忠,温吕步舒。诸大至梁相,步舒至长史,持节使决淮南狱, 以《春秋》之义正之,天子皆以为是。弟子通者,至于命大夫,为郎、谒者、掌故者以百数。而董仲舒子及孙皆以学至大官。"而据《汉书·儒林传》说,其再传弟子做大官者亦相当多。可见对汉朝的影响之大,非其他儒者可比。
董仲舒在晚年通过修学著述,完成了时代赋予他的改造儒学的历史使命。享年八十六岁左右,寿终正寝,死后葬于长安西郊。据传武帝驾幸芙蓉园,即秦之宜春苑,每至董墓都要下马,以示对这位巨儒的尊重,故名为下马陵。
① 《畿辅丛书·董子文集》。
三、著作简况
研究和评价董仲舒最重要的依据和资料,就是他的著作。
《汉书·董仲舒传》云:"仲舒所著,皆明经术之意,及上疏条教,凡百二十三篇。而说《春秋》事得失,《闻举》、《玉杯》、《著露》、《清明》、《竹林》之属,复数十篇,十余万言,皆传于后世。"《汉书·艺文志》则载董仲舒的著录有两种:"公羊董仲舒治狱十六篇"和"董仲舒百二十三篇"。再则即是《汉书·董仲舒传》所载《天人三策》,以及散见于《汉书·食货志》中的两项上书,《五行志》中的"庙殿火灾对"及论灾异七十七事两项,《匈奴传》赞中的论御匈奴等资料和言论、著作。此外《后汉书·应勘传》还讲:董致仕家居,廷尉张汤亲至陋巷间得失,"于是作《春秋决狱》二百三十二事"。以上就是在汉代的史籍中所提到的董仲舒的主要著作。概括起来为以下八项:<一>"明经术之意及上疏条教",百二十二篇;<二>"说《春秋》事得失,《闻举》、《玉杯》、《著露》、《清明》、《竹林》之属",数十篇,十余万言;<三>《汉书·董仲舒传》所含《天人三策》;〈四〉《五行志》所载"庙殿火灾对"及论灾异七十六事;〈五〉《食货志》乞种麦、限田章;〈六〉《匈奴传》赞御匈奴;〈七〉"公羊董仲舒治狱"十六篇;〈八〉《春秋决狱》二百三十二事。
在汉朝之后的《隋书·经籍志》中,上面所述董仲舒的著录均未单列,而是仅仅开列了以下两种。
〈一〉"《春秋繁露》十六卷";〈二〉"《春秋决事》十卷"。
这里所列两种著录与上述汉代所列著目有何关系?是将汉代所列著目全部包括无遗,抑是仅包括了部分篇目,或是另外两部独立的书目?从现有的《春秋繁露》来看,显然是仅包括了"说春秋事得失"数十篇中的大部,至于"明经术之意及上疏条教"的百二十三篇,则大部亡佚,可能只有少数几篇被收入其中。不过,因其书早已不存,其确切篇目和内容也就很难断定了。关于《春秋决事》,据宋王尧臣等所撰《崇文总目》云,似指因朝廷政议、张汤数问所作《春秋决狱》"二百三十二事",不过王尧臣所见已"颇残逸","止有七十八事"了,其中是否包含《公羊董仲舒治狱》十六篇,则不得而知,当时又称《春秋决事比》。一般认为此书多为以《春秋》义断狱之判例。这里需要说明的是隋书《经籍志》中《春秋繁露》一书的来源。据与其同时的《西京杂记》说:"董仲舒梦蛟龙入怀,乃作《春秋繁露》词。"这显系神秘主义的解释,纯属荒唐,而其书董仲舒"乃作 ",也属臆测,从《汉书》所列董仲舒的著作来看并无此书,因此对其所说完全不可信。我们只能推测其为后人辑录董仲舒的著作而成,并冠以《春秋繁露》的名称。而且据历史文献可知,《春秋繁露》作为经书正式列入《隋书》"经籍志"虽属首见,但这一书名在此之前已见于其他史籍。据《魏书》说隋志之将《春秋繁露》和《春秋决事》收入经部,乃因于梁阮孝绪之《七录》,即是说,最先著录此书者,至少可追溯至阮孝绪。同时另据梁刘昭之《〈后汉书·礼仪志〉注补》,也曾著录有《春秋繁露》之书名。由此足证该书至少在南北朝时已有流行。至于再往前,何人、何时辑录而成,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此后,唐人所藏辑录有自东周迄于南齐的诗、赋、杂文二百六十首之《古文苑》,其中辑录了董仲舒的四篇著作:〈一〉《士不遇赋》〈二〉《诣丞相公孙弘记室书》〈三〉《郊祀对》〈四〉《雨雹对》《四库全书》"提要"云:"《古文苑》二十一卷,不著编辑者名氏,书录解题称孙诛巨源于佛寺经龛中得之唐人所藏"。因此,其最初为何人、何时所辑以及所辑著作来源亦属未知之域。现在所见到的董仲舒著作,基本上即来源于上述篇章。其中最为切实可靠者,乃《汉书》所载董仲舒的著作和言论。后来这些著作为后人辑录到了一起。如明朝张溥所辑《汉魏六朝百三家集》,其中就辑录有《汉董仲舒集》,将上述《汉书》及《古文苑》中有关董仲舒的著作、言论总为一集;汪士贤的《汉魏六朝诸家文集》,其中亦辑有《董仲舒传》;到了清朝,王灏所辑《畿辅丛书》,其中亦录有《董子文集》,与张溥所集基本一致;后人所辑较全者,则为清嘉庆年间浙江乌程严可均校辑之《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所辑董仲舒的篇章;另外,马国输之《玉函山房辑佚书》则辑录了董仲舒的《春秋决事》;而黄爽则将《董仲舒公羊治狱》辑入了其《汉学堂丛书》。
关于董仲舒的另一重要著作,即《春秋繁露》,在前面我们已经谈到它的出世,其流行于南北朝时,人们还从未对它发生过怀疑。只是到了宋,主要是南宋,便发生了疑问。开始是王尧臣在其《崇文总目》中首先提出了怀疑,他说:"案其书尽八十二篇,义引宏博,非出近世,然其间篇第亡饵,无以是正义,即用玉杯、竹林题篇,疑后人取而附著云。"但在他之后,南宋程大昌为所疑最力者。他提出了以下几条理由:第一,董某所进"繁露"十六卷,"辞意浅薄,间掇取董仲舒策语杂置其中,辄不相论比","固疑非董氏本书";第二,"班固记其说《春秋》凡数十篇,《玉杯》、《蕃露》、《清明》、《竹林》各为之名,似非一书",而今"通以《繁露》冠书",因而"愈益可疑";第三,"他日读《太平衰字记》及杜佑《通典》,颇见所引《繁露》语言,顾今书皆无之";第四,"且其体致全不相似","繁露"者如冕之旒似露而垂,以此假以书名,乃以物发意,有垂旒凝露之象,而玉杯、竹林亦为说物,但不合"繁露"之称。正是有鉴于此,故而断言"今书之非本真也"。但这些怀疑为后来的新发现所破。先是编修胡仲方于宁宗开禧三年,得罗氏兰堂本,"考证颇备,凡程公所引三书之言,皆在书中。"但非常可惜的是,此本仅有三十六篇,不合"崇文总目"及欧阳文忠公所藏八十二篇之数。继而又得潘氏本,果有八十二篇,正好合于"崇文总目"所说篇数,而且有《说文解字》之王字下所引"王道通三"所说的话;还有《传》中所引"越有三仁"的问对、张汤就其家而问之的关于"求雨"、"止雨"以及"对策"中"任德不任刑"的话。由此表明,"其为仲舒所著无疑"。而以《春秋繁露》名冠其书,与文体及班固所记不合问题,则只要考虑到该书本为后人拾掇其怯丈辑之而成,也就都没有什么奇怪的了,特别是出现错舛及脱误,也就在所难免了。因此,《四库全书》的总目提要说:"今观其文,虽未必全出于仲舒,然中多根极理要之言,非后人所能托也。"正是有鉴于此,经楼大防与胡仲方相与校雠,于嘉定三年经胡榘刻印,此即嘉定四年江右汁台本,现藏于北京图书馆。这是我国保存的最早版本了。后来明、清的黑口本及武英殿聚珍版本,都是以此本为蓝本翻印的,此外,在清代还有乾隆二十六年(公元1761 年)董天工的笺注本,嘉庆乙亥(公元1815 年)凌曙注本,宣统二年(公元1910 年)苏舆的《春秋繁露义证》。此外还有谭献的手抄本《董子定本》、张宗祥手抄本《董子改编》,分别藏于浙江图书馆和杭州图书馆。
这就是董仲舒著作的大体情况。可以看到,董仲舒的著作亡件了很多,甚至大部,特别是有关他的历史活动的资料保存下来的更少;但是,从上述史籍中保存下来的著作的部分有关其活动的资料来看,亦可大致反映出董仲舒所建构的封建王朝的理论大厦以及他为之奋斗一生的梗概。
下面我们就来分别剖析董仲舒创立的新儒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