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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功成识进退

作者:周群 当前章节:15185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13:39

 在朱元璋消灭了陈友谅,即吴王位之后,新王朝的筹建事宜便伴着东定吴会、北伐中原的弥漫硝烟,紧张而有秩序地展开了。从新王朝的称名、皇宫都城的堪择到朝会宴享、律历衣冠的规划,乃至郊社宗庙,山川百神的祭祀都要求由殚洽经史、熟谙古制的名贤才隽去完成。李善长、刘基、宋濂统筹议决尤多。①这是一个全新的王朝,刘基虽年近六旬,佐命以来数年戎马生涯,使其常有老病之叹,但仍为肇造新王朝而宵衣旰食,殚精竭虑。他希冀这是一个土无莱芜、人敦本业的社会,一个上下交足、军民胥裕的社会,一个定律绳顽、赏罚有准的社会。朱元璋在明朝建立之初确能礼致贤能、澄清吏治、修文纪、崇风教,劝利农桑、发展生产、渐至闾阎充实。肇兴之初的升平气象使刘基也和开国的勋臣们一样有过欢欣。但是,法尚严苛、刑用重典是朱元璋一贯的思想,以其整肃吏治,惩戒贪暴不无道理,但这与防范大权旁落的猜忌心理交织在一起,昔日委身戮力、赞成鸿业的勋臣们几乎都被想象成觊觎帝位的谋逆者而动辄得咎,加上"廷臣伺帝意,多严苛"①,且胡惟庸等人结党专恣。因此,朝廷成了最易致祸的场所。朱元璋的骄矜好疑,同列的构陷,刘基再度陷入痛苦和失望之中。这种佛郁的情绪伴着刘基度过了最后艰难的人生岁月。

一、治国良辅

 新王朝的筹建,头绪繁多。李善长、刘基、宋濂等人虽然博洽坟籍,但对国家的朝纲制度等尚无经验,熟悉元代典章制度的张昶因心系元廷而被诛。因此,新王朝的建立主要是规仿古制完成的。刘基躬亲较多的主要有以下诸事。

营建新都。集庆(今江苏南京市)龙蟠虎踞,繁华形胜,为六朝古都。

朱元璋在攻克太平时,陶安就建议先攻取集庆,"抚形胜以临四方"。②其后冯胜、叶兑先后建议定都集庆。至正十六年(1356)月攻克集庆后,改为应天府,应天便成了朱元璋统治的中心。至正二十四(1360 又在此即吴王位,置中书省、建百官,应天便初具了都城规模。旧城西北直达江岸,东至北下门,距钟山尚有一段距离。但传说中金陵王气出自钟山,朱元璋期望自己及子孙们永沾王气,于是,至正二十六年(1366)八月,拓建应天城"命刘基等卜地定作新宫于钟山之阳。"①十二月,"命有司营建宫社,立宫室。"② 吴元年(1367)九月,新宫落成。为朱元璋次年正月即皇帝位创造了必要的条件。值得提及的是,朱元璋令刘基卜地建城,是刘基博洽多识,精通堪舆,明代皇宫都城的建筑自然凝聚着刘基的智慧,但附会于刘基的神话逸闻,代① [明]王世贞:《弇州山人续稿》卷八十五《文部·浙三大功臣传》:"诸大典制,封赏册封,皆基与左丞相李善长、学士宋濂计定。"① 《明史》卷一百二123355、4 十八《章溢传》。

② 《明史》卷一百三十六《陶安传》。

① 《明太祖实录》卷二十一。

② 《明太祖实录》卷二十一。

有出现,《剪烛丛编》、《烧饼歌》中都有所谓刘基筑城相地的谶纬言行,均不足凭信,本书第十三章将专门论及。

制定律历。法律制度关系到国家兴衰,生民否泰。就法律而言,因定律失当而误国者屡见不鲜,秦代二世而终,重要的原因是推行严刑峻法。秦二世甚至以"杀人众者为忠臣"。元代失国,明初识士普遍以为是法度驰纵所致。朱元璋有鉴于此,谨慎定律。明代法律制定经历了一个漫长的阶段:"草创于吴元年,更定于洪武六年,整齐于二十二年,至三十年始颁示天下。"③刘基参与了吴元年的草创。当时以左丞相李善长为总裁官,参知政事杨宪、傅、御史中丞刘基、翰林学士陶安等人为议律官。朱元璋又专门召台宪官刘基、章溢、周祯等人商论法律,认为纪纲法度为治国之本,而振纪纲、明法度由御史台主司其职,百司庶职都取法于台宪。因此,明朝法律的制定由中书省、御史台共同完成。刘基是关键人物之一。

《大明律》是一部凌越前古,启迪后代的重要法律文献。杨鸿烈推赞道:《大明律》比较唐代的《永徽津》更为复杂,又新设许多篇目,虽说条数减少,而内容俱极精密,很有科学的律学的楷模,后来的《大清律》,也都是大部分沿袭这部更定的《大明律》,可以见得这书实在算得中国法系最成熟时期的难得产物。①当然刘基等人在吴元年(1367)编纂的明代律令与最后更定的《大明律》尚有很大的区别(详见《明史·刑法志》、《续文献通考》等)。而且具体内容也难以确考,②但刘基等人的草创之功,并不可没。

至正二十五年(1365),朱元璋即吴王位不久,便设置太史监,以刘基为太史令。吴元年(1367)改监为院,洪武元年(1368)改为司天监,洪武三年(1370)最终定为钦天监。太史令职在察天文、定历数、占候、推步之事。吴元年(1367)十一月,由刘基、高翼厘定成《戊申大统历》。该历依循于《授时历》,体现了不牵台律吕、卦爻,惟求合天的正确思想,因此,终明一代,虽屡有修定,但并未改宪。当然,由于年久数盈,渐差天度,交食往往不能应验,《大统历》的不足也是显见的。直到明末崇祯年间,徐光启随利玛窦采用西洋历法,写成《历书》,明代才有详密的历法。但未及颁行,明代国祚已尽,因此,《大统历》是西洋历法传入中国前传统历法的最后延续。

至正二十七年(1367)底,张士诚被消灭后,方国珍也兵败投降,北伐大军已平定山东,统一全国的大业即将完成,吴王的称号已不能适应迅速扩大的疆域、日益众多的臣民了,朱元璋由王而帝的一切准备工作已全部就绪,新王朝已呼之欲出。 1368 年,刘基择定风和日丽的正月初四这一天,朱元璋先在南郊告祀天地,举行了隆重的即位仪式,在奉天殿接受文武百官的朝贺。定有天下之号曰明,建元洪武。中国历史上一个新的统一的王朝形成了。明王朝建立后,朱元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中央集权统治。刘基辅翊襄赞,屡有建树。

复兴科举。朱元璋在明王朝建立之前就广揽俊彦贤士。在即吴王位时,便敕令中书省选民间二十五岁以上资性明敏,有学识才干者辟赴中书,与练③ 《明史》卷九十三《刑法一》。

① 杨鸿烈:《中国法律发达史》,商务印书馆1930 年版,第746 页。

② 日本有延亨四年(清乾隆十二年)大藏永绥所校刊本《明令》二册。"但底本不知何据?《四库提要》亦未提及。"(详见浅进虎夫《支那法典编纂史》)。

达政事但精力既衰的年老者参用。建元洪武后,朱元璋对荐举求才的方式尤其偏爱,因此山林岩穴、草茅穷居之士都得以自达于上,由布衣而登大僚者不可胜数,这确实是不拘一格罗致人才的途径,但这主要是明初人才匮乏时的应急之举,洎洪武十七(1384)年复行科举,至建文、永乐之后则科举日重、荐举日轻。但学校、科目、荐举、铨选配合进行的培养、选拔,使用人才的方式,在明初便已形成。而开科取土,刘基赞画尤多。洪武三年(1370),朱元璋与刘基共同议定对唐、宋的试士方式稍事损益,以四书五经命题试士。但由于当时缺员甚多,令各行省连试三年,举人都免试赴京听选,并且以年少俊异为要,忽视了践履能力。明初的科举失误与朱元璋求才心切,急于擢进年少的心情有关。就明初科考的内容来看,还是兼顾考核致用能力的。当时,初场试经义二道,《四书》义一道;二场,论一道;三场,策一道。尤其是中式后十日,还专试骑、射、书、算、律五事。因此,刘基参与制定的科考程式是要求录用通经致用的士子,但在其后颁行的科举定式中,除武科还有骑、射之外,专试五事被取消。明代科举最终走向穷途,与贿买钻营、怀挟倩代、顶名冒籍等科场弊窦有关,而取消五项专试则直接导致了科考脱离了实际、脱离了社会。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刘基参与议定的八股制义方式严重束缚了士子们的创造精神。

首倡军卫。明王朝建立后,北元尚未被完全消灭,因此,明初的西北边防仍然很紧。刘基参照唐代府兵制度,议建卫所兵制,使军籍世袭,兵农结合。此举在明初百废待兴,生产衰敝之时,兵源、粮晌得到了可靠的保证。这一兵制,成为终明一朝最主要的军事制度。卫所制的统军方式对于建立巩固的中央集权起到了重大作用。

纠劾百司、整肃纪纲。吴元年(1367),朱元璋曾立三大府,"中书总政事,部督掌军旅,御史掌纠察。"①明初沿用吴王时旧制,洪武十三年(1380),罢设丞相,撤中书省,改归六部,皇帝自操权柄。十五年(1382),御史台也改为都察院,但职能并未改变,即"纠劾百司,辩明冤枉,提督各道,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①不但负责剪除豪蠢、奏劾猥茸贪冒者,而且对政事得失、军民利病都直言无避。因此,明代御史台(都察院)责职尤为清要,"朝廷纪纲尽系此。"②吴元年(1367),刘基与章溢一起任御史中丞一职,汤和、邓愈为左右御史大夫。而汤和、邓愈是"以武臣而位处文职"③,汤和在任御史大夫的次日,即被敕命力征南将军佥大都督府事,统率江南诸军讨伐方国珍。因此,在明代建国前后,主要是刘基主司御史台事。明初整肃吏治,劾除贪囊,振纪纲,致太平,刘基的作用十分重要。

敷陈王道。多年的战争,虽然给蒙汉贵族、地主豪右以沉重的打击,但整个社会也经济衰竭、人口锐减、土地荒芜。如自古繁华的扬州,到龙凤三年(1357)被朱元璋部将攻克时,"城中居民仅余十人家"。④百姓久罹兵革、困苦不堪。朱元璋与刘基议定治国之策时,刘基曰,"生息之道,在于宽仁。"① 《明史》卷七十三《职官二》。

① 《明史》卷七十三《职官二》。

② 《明史》卷七十三《职官二》。

③ 《明太祖实录》卷二十六。

④ 《明太祖实录》卷五。

⑤朱元璋则对宽仁的生民之道提出了更具体的内容,提倡节用以富民之财,减少劳役以省民力,严惩贪暴之徒以保全百姓。为此,朱元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安定社会、组织生产,劭农垦辟。并诏谕有司,百姓有关水利的条陈要随即陈奏。后又分遣国子生等遍诣天下,督修水利。朱元璋力图以仁政得民心,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不久便"百姓充实,府藏衍溢",这与刘基、宋溢等人长期以来敷陈王道有关。朱元璋的惠民政策,与刘基一贯的民本思想是一致的,因此,刘基说:"以仁心行仁政,实在今日,天下之幸也。"①对朱元璋与民休息的政策十分赞同。

与民休息的治国思想往往集中体现为轻徭薄赋的经济措施。赋税是国家获取财富的主要途径。适当的赋税是国家戍边御敌、兴修水利的重要财力资源,但如果统治者奢靡不俭,势必使百姓不堪承受。明朝初立,刘基曾对朱元璋说过:"处州青田县,山多田少。百姓多于山上垒石作田,耕种农事甚难。"②因此,在中丞章溢定处州税粮时,本应每亩加税五合,而朱元璋特命青田县不加,并说:"令伯温乡里世世为美谈也。"③刘基自请为乡里减税,虽然做法稍嫌狭隘,但也体现了刘基因地定税,以求百姓堪负的思想。洪武期间的税制政策与这一思想也基本应合,注意到了"事产厚薄,以均适其力。"④又编成鱼鳞图册,根据原坂,坟衍、下湿、沃瘠、沙卤等不同类型论质定赋,以"浙西地膏腴,增其赋,亩加二倍。"⑤但是,除此之外,朱元璋还根据各地区在统一战争中政治态度的不同,制定不同的赋税标准,如"苏、松、嘉、湖,怒其为张士诚守,乃籍诸豪族及富民田以为官田,按私租簿为税额。"⑥私租远高于官定赋税,苏州一府的官粮岁额与浙江通省相埒,乃至十分取八,目的仅是"惩一时顽民。"直到永乐、宣德年间仍拘于旧制,苏州百姓贫困之极,不获少甦,严重阻滞了江南经济的发展,延缓了新的生产方式的产生进程。这种定税方式则完全是朱元璋个人的一大"发明",与刘基等的宽政思想正相悖背。

总的看来,在明朝初建之时,朱元璋对刘基颇为倚重,青田免征五合税粮足资证明。洪武元年(1368),朱元璋在《御史中丞诰》中对刘基屡献嘉谟,"光佐丕图"的功业予以充分的嘉许和肯定。

二、艰难仕宦

朱元璋的褒奖、信任是刘基政治、军事上有所作为的重要条件,但随着明王朝的建立,这些条件正逐渐丧失。群雄翦除之后,朱元璋对勋臣的疑忌心理日渐浓重,刘基耿介的性格与朱明王朝的新贵们发生了新的矛盾,因此,明王朝建立不久,刘基便又步入了艰难的仕宦之途。

⑤ 《明太祖实录》卷二十九。

① 《明太祖实录》卷二十九。

② 刘辰:《国初事迹》。

③ 《明史》卷一百二十八《刘基传》。

④ 《明史》卷七十八《食货二》。

⑤ 《明史》卷七十八《食货二》。

⑥ 《明史》卷七十八《食贷二》。

(一)朱元璋的心态与朱刘之隙

历代帝王中,以布衣出身的仅刘邦与朱元璋二人,因此,朱元璋对刘邦特别推重,视为历代贤明皇帝的范则。汉代国祚长达四百年之久,朱元璋也期望自己所创立的基业被子孙永远传嗣。朱元璋便常以汉高祖自喻①,虽然览阅史书不很多,但对《汉书》在戎马倥偬即认真研读②,群臣奏疏也常以明比汉。③确实朱元璋以汉高自励,在群雄鼎立时能修明法度、严明军纪,明朝初建也能与民休息,征召贤能,建立制度,恢复生产,这与他们都出身在业农之家,深察民瘼有关。但是,由布衣而登皇位,对皇权拥有的欲望及期望国祚绵远的心理也更为强烈,而他们认为威胁帝位的主要是秉权勋旧。因此,刘邦在汉王朝建立后,便分封同姓王,逐次消灭了韩信、彭越、英布等异姓诸王。朱元璋杀戮功臣的规模有过于刘邦,堪称史无前例。刘基去世前,虽然还未完全展开,但已经暴露了种种迹象。即以中书省为例,徐达、李文忠等人常受命征讨,无暇专理省事,负丞弼之任的仅李善长、汪广洋、杨宪、胡惟庸数人。李善长虽然为人忮刻,但"事朕久,给军食,功甚大。"④草昧之初委身戮力,为参谋、预机画,能委曲调护龃龉不睦,使朱元璋的势力得到发展,尤其是郭子兴削夺朱元璋兵权时,曾欲争取李善长以自辅,但李善长坚决谢却,与朱元璋堪称患难之交,因此,对李善长越发倚重。洪武三年(1370)封功臣时,李善长位列第一,褒称甚至,但不久朱元璋"始微厌之"①,只得称疾致仕。左丞汪广洋谨厚自守,仅因"奉母无状"②的罪名,也被贬徙海南,刘基亡故之后不久,又被赐敕诛死。杨宪性格刻削,专务搏击,洪武三年(1370)七月被诛,虽然其劾奏汪广洋、左安善,确实有过,但罪不当诛。而胡惟庸凶狡自肆,侈权妄法,其后被族诛,成为明代第一大案。这样,中书省芜领枢要者,无一得享寿考。朱元璋治吏十分严苛,对权臣勋旧防范更严。至正二十二年(1362),一同起兵壕梁的骁将邵荣、赵继祖密谋击杀朱元璋③,谢再兴叛降张士诚时,朱元璋对部将的疑忌心理便已产生。因此,洪武初年,朱元璋并没有固宠的信臣。对刘基也是信任与疑忌兼有,态度飘忽不定。朱元璋对刘基的首次发怒导致了刘基在明王朝既建以后的第一次告归:① 《明太祖实录》卷十四:"甲辰夏四月午朔,上退朝与孔克仁等论前代成败,因曰:'秦以暴虐庞任邪佞之臣'故天下叛之。汉高起自布衣,能以宽大驾群雄,遂为天下主,今天下之势不然,元之号令、纪纲已废弛矣,故豪杰所在蜂起,然皆不知修法度,以明军政,此其所以无成也,因感叹久之。 我以数十之众固守疆土、修明军政,委任将帅,俟时而动,其势有不足平者?"《明太祖实录》卷十六:"上曰,周室陵夷,天下分裂,秦能一之,弗能守之;陈涉作豪杰蜂起,项羽矫作,南面称孤,仁义不施,而自矜功伐,高祖知其强忍,而承以柔逊;知其暴虐,而济以宽仁,卒以胜之。及羽死东城,天下传檄而定。故不劳而成帝业。譬犹群犬逐兔,高祖则张置而坐获之者。方今天下用兵,豪杰非一,皆为劲敌,我守江左,任贤抚民,伺时而动,若徒与之角力,则猝然难定。"② 详见《明太祖实录》卷十五。

③ 详见《明太祖实录》卷三十四,王祎上疏。

④ 《明史》卷一百二十七《李善长传》引朱元璋语。

① 《明史》卷一百二十七《李善长传》。

② 《明史》卷一百二十七《汪广洋传》。

③ 洋见刘辰:《国初事迹》。

洪武元年(1368)八月,朱元璋赴汴梁还京后,天气大旱,刘基处斩李彬,旱象并未解除,朝廷征询除旱建议,刘基针对时政借此提出三项条陈:一是士卒物故之人的妻室共有数万之众,现在都集中在别营居住,阴气郁结导致久旱不雨;二是工匠死后,尸骸未敛;三是东吴张士诚的投降将吏都编入军户,干犯了中和之气。前两项是为生民谋利,后一项是对当时政治的一种忧患。这三次条陈,与旱情其实并无干系,仅是求得尽快纳谏的手段。朱元璋求雨心切,刘基的建议全部被采纳,但仍未下雨,致使其受到了朱元璋的第一次恚目。①借助占验陈述政治见解并非刘基的发明,传统的"天人感应"观念,虽然主要作为封建政治意识形态的信条,但在先秦,这一观念的产生便是与民本思想交融在一起的。如《尚书》中就有"天矜于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②"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③刘基继承了这一传统,并在吴元年屡次使用。一次火星运行有变,群臣惊惧,刘基就曾密奏朱元璋,建议其下诏罪己,以回天意,朱元璋不敢违忤,只得遵行。后大旱无雨,又建议对陈年滞狱迅速议决平反,由此请求立法定制。以往刘基常是在预测天象将要变化之时提出建议,因此,往往言而有验,朱元璋也笃信不疑,但是,这一次并未应验。

刘基与朱元璋的分歧由来已久。他们之间的关系并不象三国时的刘备和诸葛亮:朱元璋有失刘备的宽仁,而猜忌有余,而刘基也缺少诸葛亮的委婉而刚直有过。朱元璋对刘基远不是言听计从,而是"审而用之"④,在援救安丰等问题上就已发生了分歧(详见第四章)。吴元年(1367)九月,张士诚被消灭后,朱元璋曾召刘基、陶安讨论夺取天下的大计。刘基认为"土宇日广、人民日从,天下可以席卷矣。"⑤随即朱元璋便驳议曰:"土不可以恃广,人不可恃众。"① 朱元璋谨思慎行无可厚非,但与刘基初到金陵时"称老先生而不名"的情形有霄壤之别。随着朱元璋军事上的节节胜利,对刘基的态度也逐渐倨傲。祈雨未验则是朱、刘关系变化的一次明显表露。

朱、刘之间是君与臣的关系,远近亲疏主要取决于朱元璋。朱元璋是一位十分精明练达的政治家,他倚重淮西集团,但淮西集团持有过重的权力又常使他感到不安,刘基渊博的学识、卓荦的才华、刚烈的性格常常使淮西集团擅权植党时有所忌惮,朱元璋往往又借助于刘基等人求得权力平衡,巩固自己的统治。因此,朱元璋对刘基虽偶有愠容,但怒而有节,并常常在刘基面前对李善长表示不满,而且还屡次有以刘基为相的想法。但令朱元璋失望的是,刘基不但对朱元璋的失误公开不予苟同,曾促使其"下诏罪已",建议停建中都,而且对李善长等人虽有宿怨,但臧否弹射,尚能擘肌分理、客观公允,并未完全迎合朱元璋的心理。这些复杂的政治、心理背景交织在一起,给刘基的晚年生活着上了灰淡冷漠的色彩。

① 《明史》卷一百二十八《刘基传》:"会以旱求言,基奏:'士卒物故者,其妻悉处别营,凡数万人,阴气郁结。工匠死,胔骸暴露,吴将吏降者皆编军户,足干和气。'帝纳其言,旬日仍不雨,帝怒。"② 《尚书·泰誓上》.《十三经注疏》本。

③ 《尚书·泰誓中》,《十三经注疏》本。

④ 朱元璋:《御史中丞诰》,载《诚意伯文集》卷一。

⑤ 《明太祖实录》卷二十五。

① 《明太祖实录》卷二十五。

建言祈雨失验之后,刘基妻逝世,②请求告归,朱元璋准行。此时正值朱元璋营建中都,又锐意用兵消灭拥兵数十万、足智多谋的扩廓帖木儿(王保保)之时,将行之际,仍进谠言,曰:"凤阳虽帝乡,非建都地,王保保未可轻也。"①洪武五年(1372),朱元璋遣徐达、李文忠、冯胜等率大军分兵征剿扩廓时,在岭北大败,堪为朱元璋草昧以来的最大败绩,乃至洪武三十年(1397)时,犹有余痛,敕谕晋王曰:吾用兵一世,指挥诸将,未尝败北,致伤士卒,正欲养锐,以观时变。夫何诸将日请深入沙漠,不免疲兵于和林,此盖轻信无谋,以致伤生数万。②对徐达等大军轻进,未听刘基益思戒慎的建议而悔吝不已。

归里这一年,刘基已近六旬,原本赢弱之躯,由于长期的戎旅之劳,由于丧妻之痛,更由于朱元璋龙颜震怒、李善长等人的谗间构陷,使其对未来茫然无望,感到身心交瘁。归里期间所作的《老病叹》颇能表现出此时的心境:我身衰朽百病加,年来六十眼已花。筋牵肉颤骨髓竭,肤腠剥错疮与瘸。人皆爱我馈我药,暂止信宿还萌芽。肺肝上气若潮涌,旧剂再歠犹淋沙。有眼不视非我目,有齿不啮非我牙。三黄苦心徒自瘵,五毒浣胃空矛戈。因思造物生我日,修短己定无舛差。琚不能使之少,卢奏焉能使之加?攻犀盬朽各有分,凫悲鹤悼何缪耶。不如闭户谢客去,有酒且饮辞喧哗。①居家期间本已无意仕途,只图闭门谢客,养性全身。但未过数月,朱元璋又致书刘基,召赴京师,同盟勋策。诏书中仍不失恭敬,视其为"同患难"之交,对其"发踪指示、三军往无不克"的功绩也有允评,但"言非儒造,实己诚之意"②一句,本是朱元璋表示召刘基着鞭来京、共享荣显的诚意,而特意的申述恰恰说明了朱、刘关系的疏淡。

(二)触忤淮人

朱元璋用人大多是起兵淮甸的故旧乡人。早在朱元璋初次占领集庆时,贝琼就作诗曰:"两河兵合尽红巾,岂有桃源可避秦?马上短衣多楚客,城中高髻半淮人。"③明朝建立后,淮人筦领枢要、朋党比周、权倾朝野。左相国韩国公李善长是淮人官僚集团的中心人物,朱元璋制词此之萧何,赐予铁券,免二死。其后儿子李祺被拜为驸马都尉,朱、李成了儿女亲家,同籍胡惟庸便是因李善长引荐而及相位的。而刘基则素来刚直不阿,决不拉帮结党。刘基去世后,朱元璋对刘基儿子刘璟曰:"刘伯温他在这里时,满朝都是党,只是他一个不从,吃他每蛊了。"④因此,认为刘基是"浙东地主集团的领袖"①,尚缺乏足够的证据。

② 刘基妻为富氏、陈氏、张氏,富氏在洪武元年十一月被封永嘉郡夫人,此当为陈氏或张氏。① 《明史》卷一百二十八《刘基传》。

② 钱谦益:《国初群雄事略》卷之十一《河南扩廓帖木儿》。

① 《文集》卷十四。

② 朱元璋:《御宝诏书》,载《诚意伯文集》卷一。

③ [明]贝琼:《秋思》,《清江诗集》卷五,四库全书本。

④ 《閤门使刘仲璟遇恩录》,《诚意伯文集》卷一。

① 吴晗:《朱元璋传》第七章《统治阶级的内部矛盾》,三联书店1965 年2 月第1 版,第248 页。刘基不缘权要,不谀淮西集团,突出表现在处斩李彬一事。

洪武元年(1368)四月,因建都及谋议攻取大部诸事,朱元璋至沛梁大会诸将,李善长和刘基在京师居守问政。朱元璋临行前还单独叮托刘基要"督察奸恶以肃辇毂,虽内府之事亦宜纠举。"②刘基任御史中丞,身负整肃纪纲的重任,虽然主张宽仁治国,但对侮法之徒决不稍示姑息,行法不避权贵,不徇私情,即如中书僚吏、宿卫宦侍也概莫能外。③朱元璋赴汴梁时,恰逢中书都事李彬贪纵侮法,理应处斩。但李彬是李善长的亲信,李善长希望刘基能缓治其狱,但刘基不为所动,随即遣官驰奏,以求秉法处斩,得到了朱元璋的准允。时值天气大旱,正在计议祷神求雨,李善长以祈雨时不宜杀人为由,试图阻止。刘基对李善长的徇私行为十分反感,愤然曰:"周饥克殷而年丰,卫旱伐邢而雨,杀李彬天必雨!"于是李彬被斩,李善长怒极而询④,从此对刘基十分忌恨。朱元璋回京后,平时怨恨刘基的人乘机谮毁,李善长说刘基执法专恣,异且在祭祀的坛壝之下行刑,有辱天地之神,朱元璋虽未完全听信于李善长等人,但"专恣"二字深深触动了朱元璋的戒备心理。秉法处斩李彬,不但触忤了淮人,而且导致了朱、刘隔膜的加深。

(三)论相结怨

明王朝既立,朱元璋最为担心的是权臣勋旧产生觎大宝之心,因此,对统领众职的丞相,朱元璋更费思量。洪武九年(1376)终于汰平章政事、参知政事。十三年(1380)正月诛丞相胡惟庸、罢撤中书省,自操权柄,并敕谕群臣"以后嗣君,其毋得议置丞相。臣下有奏请设立者,论以极刑。"①而此前在任相方面也既用之又心存疑隙,导致相位迭变,祸案时出。可堪注意的是,史乘对于朱元璋与刘基论相有详细记载,并屡有以刘为相的想法。初设丞相时,朱元璋以比较信任的同里勋旧李善长、徐达分任左、右丞相。徐达行为恭谨,"帝前恭谨如不能言。"②且长期鞍马在外,朝归之日"单车就舍"、"不矜不伐"③,朱元璋也较为释然。李善长虽居人臣之极,但朱元璋对其并不十分满意。一次,朱元璋因事斥责李善长,刘基则曰:"善长勋旧,能调和诸将。"朱元璋对刘基不挟私情评骘人物的品节甚为激赏,曰:"是数欲害君,君乃为之地耶!吾行相君矣。"刘基顿首辞却曰:"是如易柱,须得大木,若束小木为之,且立覆。 " ①李善长罢相后,朱元璋又一次与刘基论相。《明史·刘基传》载:帝欲相杨宪,宪素善基,基力言不可,曰:"宪有相才无相器。夫宰相者,持心如水,以义理为权衡,而已无与者也,宪则不然。"帝问汪广洋,曰:"此褊浅殆甚于宪。"又问胡惟庸,曰:"譬之驾,惧其愤辕也。"帝曰:"吾之相,诚无逾先生。"基曰:② 《明太祖实录》卷三十四。

③ 《明太祖实录》卷三十四:"基素刚严,凡中书省僚吏有犯即捕治之。宦者、监工匠不肃,基启皇太子捕寘诸法。宿卫舍人奕棋于直舍,基按治之,人皆例足畏基。"④ 见《明史》卷一百二十七《李善长传》。

① 《明史》卷七十二《职官一》。

② 《明史》卷一百二十五《徐达传》。

③ 《明史》卷一百二十五《徐达传》。

① 以上均见《明史》卷一百二十八《刘基传》。

"臣疾恶太甚,又不耐繁剧,为之且孤上恩。天下何患无才,惟明主悉心求之,目前诸人诚未见其可也。"但是,朱元璋与刘基议相,仅是抚疏平衡的手段,以示倚重的形式。议相之前,筹谋基本已定。欲相刘基,也仅是空头褒奖,抑或是投石问路,试探其是否有攫权之望。结果,朱元璋还是按其既定的人选,担任丞相之职。洪武四年(1371)正月,分别以汪广洋、胡惟庸为右左丞相。

汪、胡二人都是刘基认为切不可为相的人选,但由于胡惟庸"以曲谨当上意"。②因此朱元璋对其"宠遇日甚"。③汪广洋则淹通经史、廉明持重,洪武元年(1368)主理山东行省,能抚纳新附,也有一定的政绩。朱元璋在封忠勤伯的诰文中,称赞其剸繁治剧、屡献忠谋,比之为子弟、孔明,"帝心终善广洋"。①可见,朱元璋不听刘基劝谏,主要是二人都颇"当上意。"以汪广洋为相,更幽昧的原因是与朱元璋对李善长的态度有关。李善长以布衣徒步,草昧之际即随朱元璋,功绩卓著。但李善长外表虽宽和,内心却多伎刻。参议李饮冰、杨希圣稍稍侵犯其权益,就被奏黜。因此,"贵富极、意稍骄,帝始微厌之。"②对李善长的专擅行为,汪广洋在洪武九年(1376)曾与左御史大夫陈宁一起上疏曰:"善长狎宠自恣,陛下病不视朝几及旬,不问候。驸马都尉棋六日不朝,宣至殿前,又不引罪,大不敬。"③李善长因此而削岁禄1800 石。虽然上疏是在汪广洋任相后五年,但汪广洋对李善长的态度,也可推得。朱元璋招用汪广洋,与其对李善长的不满有关。

汪、胡居相位之后,刘基的处境越发艰难,晚年意欲幽栖屏居而不能,汪、胡二人对议相一事似有所觉。谈迁《国榷》中记载"汪、胡故衔基。"此之"故",当是论相。汪广洋"宽和自守,居相位默默无所可否。"④与胡惟庸同居相位,仅"浮沉守位而已"⑤庸懦不立,对刘基的刻削主要是恃权自肆的胡惟庸。

(四)劾杨之辨

洪武三年(1370)七月,左丞杨宪被诛。这是新王朝建立后,围绕相权而相互倾轧的一件大事,杨宪被诛的直接罪名便是嗾侍御史刘炳劾奏汪广洋,且诬奏刑部郎左安善一事。①但何人劾奏杨宪,《明太祖实录》与《皇明开国功臣录》记载不同。因为此事关涉刘基,且可以窥见明初权力争斗的内② [清]夏燮:《明通鉴》卷四。

③ 《明史》卷三百八《胡惟庸传》。

① 《明史》卷一百二十七《汪广洋传》。

② 《明史》卷一百二十七《李善长传》。

③ 《明史》卷一百二十七《李善长传》。

④ 《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二十八《汪广洋传》。

⑤ 《明史》卷一百二十七《汪广洋传》。

① 朱元璋诛杨宪似乎还与杨宪之弟有某种联系。刘辰《国初事迹》载:"太祖选用宫人,访知熊宣使有妹年少,员外郎张来硕谏曰:"熊氏已许参议杨希圣,若取之,于理未当。'太祖曰:'谏君不当如此!'令壮士以刀碎其肉,后参议李饮冰与希圣弄权不法,丞相李善长核实奏之,太祖将二人黥面,云:'奸狡百端,诡谲万状,宜此刑。'割饮冰之乳,即死,劓希圣之鼻,淮安安置。后希圣兄杨宪任江西参政,来朝,太祖谓宪曰:'尔弟弄权,我已黜之,仍给熊氏与他。'宪叩头曰:'臣弟犯法,当万死,焉敢纳之?'太祖曰:'与之。'熊氏遂往"。

幕,故不惮其烦,稍作辨析。

据《明太祖实录》卷五十四载,刘炳诬奏事发下狱后,尽吐其实,而"太史令刘基并发其(杨宪)奸状及诸阴事。"朱元璋大怒,杨宪伏诛。而《皇明开国功臣录》中则认为是李善长所为。对此《明史》李善长、刘基本传都无记载。但从杨宪的生平事迹及杨、李,杨、刘之间的关系中可以寻绎杨宪被诛及何人劾奏的线索。

杨宪字希武,赐名华。太原阳曲人。通经史、有才辨,裁决公务明敏。

尤其是张昶心怀北元,便是由杨宪举发而被诛的,这件事颇得朱元璋的赏识。但杨宪市权要宠,轻视同列,尤其是洪武二年(1369)九月任中书省右丞后"欲尽变易省中事,凡旧吏一切罢去。更用己所亲信,阴欲持权,乃创为一统山河。"①杨宪试图独揽中书省大权才是其致祸的根本原因。对此,刘辰《国初事迹》载:太祖尝曰:"杨宪可居相位。"宪数言李善长无大材。胡惟庸谓善长曰:"杨宪为相,我等淮人不得为大官矣。"宪因劾汪广洋不公不法,李善长奏排陷大臣放肆为奸等事,太祖以极刑处之。

李善长、胡惟庸都属淮人集团,杨宪则为太原人。杨宪、凌说、高见贤、夏煜还曾议论过李善长无宰相之才,李善长颇为忌惮②,他们对淮西集团秉政构成了直接的威胁,因此,李善长劾奏杨宪是完全可能的。

刘基与杨宪的关系则有两种不同的记载:一是《诚意伯刘公行状》、《明史·刘基传》中记载的"基与宪素厚。"以至与朱元璋论相时,说杨宪"无相器",朱元璋也感到奇怪。事实上刘基与杨宪秉法而行的性格也颇为相契。③另一种是独见于《明太祖实录》卷九十九《刘基传》的记载:张昶、杨宪等欲乱政,乃使人上书称颂功德,上及时为娱乐。上以示基,且曰:"是欲为赵高也。"基曰:"诚为圣见。"宪等知之,使人伺察阴事,欲诬陷之,未及发而昶、宪相继诛。

但众所周知,张昶事发,关键在杨宪。《明太祖实录》卷二十四有这样的记载:"会和卧病,宪往候,偶于昶卧内得书稿①,遂奏"。显然张、杨同谋构陷的可能不大。同时,张昶早在吴元年(1367)六月即被处死,而朱元璋与刘基论相是在此后,因此,即便杨宪对论相内容有所闻,也不可能与张昶同谋。与张昶一起"伺察公(刘基)阴事,欲陷之"②的是齐翼岩。对此《本朝分省人物考》、《明史槁》中都有确载。《明太祖实录》中所谓"杨宪"构陷,许是"齐翼岩"之误。因此,刘基劾奏杨宪当非实情。③

(五)封爵得伯

洪武三年(1370),朱元璋已略定中原,占城、安南、高丽入贡,元顺① 《明太祖实录》卷五十四。

② 刘辰:《国初事迹》:"(高见贤)与佥事夏煜惟务劾入,李善长等畏之。"③ 刘辰:《国初事迹》:"高见贤奏掾史张有道卖选,太祖命杨宪鞫之,有道招受同乡徐君瑞买求枢密掾史银十两,律该杖一百,太祖命分尸示众,宪奏曰:"臣职专执法,不该死而诛之,是臣坏法也。"太祖从宪言,依律。

① 书稿内容为张昶托元朝来使长寿丑给元顺帝的奉表及询问张昶之子的存亡情况。② 黄伯生:《行状》。

帝远走西北,因此,朝中又忙于分封皇子为诸王,又规仿唐制,设弘文馆,以期"报勋旧而祟文学"。①先以胡铉为学士,后又命刘基、危素、王本中、睢稼兼弘文馆学士,其中危素曾任元礼部尚书,撰修宋、辽、金三史,王本中、睢稼史无详载。最初对弘文学士赐赍甚厚,颇见恩宠。例如危素就受到"赐小车,免朝谒"的礼遇。但不久后,弘文馆就被裁撤,直到宣德年间才重建。因此,这一职位仅是略显尊荣的闲职。真正体现朱元璋亲疏之别的是其年十一月的五等封爵。结果封李善长、徐达等六人为公,汤和等二十八人为侯,而刘基则被封为诚意伯,授开国诩运守正文臣、资善大夫,上护军,列于忠勤伯汪广洋之后。受封者各各食禄有差,最高的韩国公李善长岁禄四千石,刘基食禄仅二百四十石。封爵得伯、食禄菲薄,颇令后人费解。②究其原因,概有以下几点。

首先,与朱元璋浓厚的乡闾观念有关。朱元璋起兵淮甸,淮人是他得以与群雄鼎立相持的基本力量。朱元璋分封厚薄,便以是否为"与朕同里"的勋旧为重要标准,因此,淮人李善长、周德兴、汤和等人都被封为公侯爵位。当杨宪、凌说,高见贤、夏煜议论李善长无宰相才识时,朱元璋就明确说过:"善长虽无宰相才,与我同里,我自起兵,事我涉历艰险,勤劳簿书,功亦多矣。我既为家主,善长当相我,盖用勋旧也,今后勿言。"①而刘基出生浙东,在择城为都问题上,又说言直谏,根本不去理会朱元璋浓郁的乡土意识。其次,与刘基固辞不受有关。大封功臣之前,朱元璋曾招刘基的好友宋濂议定封爵之事,宋濂"奏之,上皆嘉纳焉。"②刘基不求显爵的想法不难实现。其后,朱元璋曾数次欲晋刘基爵禄,但都被婉言谢却,曰:"陛下乃天授,臣何敢贪天之功。圣恩深厚,荣显先人足矣。"③刘基不肯享有更高的爵位,除了其不图虚有功名的品节之外,还有更深层的原因。多年辅弼佐谋,刘基对朱元璋的心态有深刻的了解。朱元璋最担心大权旁落,对勋高爵显者提防尤甚,因此避名让爵,急流勇退,是全身避祸的一种手段。次年正月,又在鸡鸣山下立功臣庙,朱元璋亲定功臣位次,同样刘基不在其列。对此,清人姚莹在《识小录·诚意伯》中曰:今诚意以功名终始,而明祖功臣庙二十一人,独不及之何也?以是知青田之不居功,其德识为远矣。诸臣惟自以为功,故上虽立庙而心实忌之;青田虽不自名功,故不庙祸亦不及。

刘基晚年所作的《犁眉公集》中有《旅兴》诗云:"身世且未保,况敢言功勋。"真实地道出了诗人的心况。刘基最后的死因虽扑朔迷离,朱元璋对其也不无疑忌,但毕竟与李善长等人受之刑僇的结局判然有别,这与其"口不言功"不无关系。

再次,与朱、刘之间的亲疏变化有关。当群雄未灭时,刘基佐命军中,① 朱元璋:《弘文馆学士诰》,载《诚意伯文集》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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