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基对建立和建设明王朝贡献甚巨,对于其勋业,朱元璋作了这样的评价:刘基学贯天人,资兼文武,其气刚正,其才宏博,议论之顷驰骋乎千古,扰攘之际,控驭乎一方。慷慨见予,首陈远略,经邦纲目,用兵后先,卿能言之,联能审而用之。式克至于今日,凡所建明,悉有成效。①这一诰文作于洪武三年(1370)三月,次年刘基即致仕,因此,可以视为对刘基佐命以来事功勋业的总的评价。不难看出,朱元璋主要肯定的是在天下甫定之前的"首陈远略"、"用兵先后"。
朱元璋仪容峻厉,犯颜直谏者十分鲜见。即如被朱元璋称为"大将军一人而已"①的徐达,虽然"诸将奉持凛凛",但在朱元璋面前则"恭谨为不能言"。②当时满朝之中,"群臣进对每战失措"以至"太祖国初以来朝政有失,无人肯言。"③而"(刘)基独抗议,不以利害。"④其中被朱元璋采纳的很多,这在刘基的事功及政治军事思想中论及,兹不赘述。而未被采纳的则尤见刘基的说直和勇毅。弄清朱、刘的异致对于研究元明鼎革之际的历史,尤其是明初的政治也具有一定的意义,同时,也有助于正确地评价刘基和朱元璋。由于历来论撰不多,故在此略作述议。
朱、刘之异,在明朝建立之前主要集中在对小明王韩林儿的态度及与此相关的援救安丰问题上,明朝建立之后,主要集中于为政宽猛、定都及任相诸事。
一、恭倨明王
对小明王(韩林儿)的态度是朱元璋与刘基在明王朝建立之前分歧的焦点。这也是史学家们认为刘基促使朱元璋"蜕变"的一条"罪状"。因此,这里不惮其烦,对有关的一些史实及当时的形势进行必要的考稽,以期辨明其是非功过。
第一,从当时形势看。刘基不尊奉小明王,诸史记载主要有两件事:一是反对朱元璋发兵援救安丰。《国初事迹》、《国榷》等都明确记载其是在至正二十二年(1663)。一是中书省设御座以奉小明王,唯独刘基不拜揖,且曰:"牧竖耳,奉之何为?"①但时间尚无确载。《明史》先记此事,后述陈友谅陷太平,图谋东下,即在江州之战以前。《诚意伯刘公行状》则记载其在江州之战与鄱阳湖大战之间。王世贞《龠州山人续稿》、尹守衡《明史窃》等与《行状》记载的次第相同。而钱谦益在《牧斋初学集·太祖实录辨证》中则曰:"是时,太祖方奉龙凤正朔,承制行事,基不应孟浪若此。或云,在癸卯(至正二十三年)克安丰之后,于事理为近。"但是钱说并不能① 朱元璋:《御史中丞诰》,载《诚意伯文集》卷一。
① 《明史》卷一百二十五《徐达传》。
② 《明史》卷一百二十五《徐达传》。
③ 刘辰:《国初事迹》。
④ [清]查继佐:《罪惟录》列传卷之八《刘基传》,浙江古籍出版社1986 年版。① 黄伯生:《行状》。
令人信服,刘基"独不拜"正说明朱元璋仍奉拜韩林儿,而并未改元易号,否则诸史便无需载记刘基这一"不群"之举。《明史》本传所载也难以信凭,因为张廷玉《明史》是在王鸿绪《明史槁》基础上稍事损益而成的。《明史稿》则因循《行状》次第,《明史》凭空将其调至江州之战以前,抑或是为了突出刘基初至金陵后"陈时务十八策"之外的又一卓识。比较而言,《行状》的记载更近事实,《国榷》记其为至正二十三年(1363)月大致可信。即不拜小明王与力阻驰援安丰,都是在龙江之战后,朱、陈的矛盾激化,陈友谅成为朱元璋事实上的主要劲敌之时。
元末红巾军最初分为东西二系,西系的开山祖师是彭莹玉,推徐寿辉为首领,建立天完政权。东系是以韩山童、刘福通为首。韩山童死后,刘福通又物色了韩林儿,建国曰宋,号小明王。因两系的反元目标相同,便合而为一。但是,宋和天完的红巾军主力并没有互相协调的军事行动,"各有其众,各战其地。"①朱元璋在至正十二年(1352)投入了郭子兴军中,而郭子兴又受杜遵道节制,因此,属于韩山童一系。而徐寿辉被杀后,西系的红巾军主力为陈友谅所拥有。当时北方元王朝的军队无暇南顾,陈友谅急欲东下。因此红巾军内部朱、陈两系的矛盾成为当时南方战场的主要矛盾。虽然东西二系红巾军都是以弥勒佛降生、明王出世相号召,但当红中军内部矛盾激化而互相火并时,彭莹玉、韩山童当年发动起义的精神信仰便丧失殆尽,因此,韩林儿作为精神偶像便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同时,陈友谅属于西系红巾军,韩林儿对其毫无统束之力,因此,小明王的存在对于抵御陈友谅无用可言。而张士诚、方国珍不属于红巾军范畴,小明王的存在也并无意义。
第二,从朱、韩二人的比较看。刘基对韩林儿不行叩拜之礼,并不是以示对元王朝的忠诚,而是要抑韩扬朱。朱、韩都是农民起义的领袖②,因此,奉韩还是奉朱,并不能决定其对农民起义的态度。虽然朱元璋后来践阼为皇,建立了一个新的封建政权,但这是由当时历史条件、农民起义的特征及朱元璋自身的皇权思想决定的。元末农民大起义虽然声势宏阔,但它主要以宗教相号召,并无明确的政治纲领。农民政权应该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但彭莹玉、韩山童等人并未提及,被刘福通"物色"的傀儡韩林儿更无法解决这一问题。因此,即使韩林儿不被沉没于瓜州,建立起全国政权也难以避免封建化的过程。
既然奉朱还是奉韩并不能作为判断对农民起义态度的标准,那么朱、韩两人的个人才秉则直接关系到红巾军的命运。韩林儿仅仅是起义军初期的精神偶像,但随着朱、陈矛盾的加剧,精神偶像的作用便不复存在。在政治上"无大志,又听命福通,徒拥虚名"①,未见有任何建树,因此,他难以堪任北定中原、推翻元王朝腐朽统治的使命。而朱元璋则以"聪明神武之资"②次第经略,而渐成大业。在群雄逐鹿的元末,历史选择了朱元璋,除了由当时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决定之外,朱元璋卓越的政治、军事才华起到了十分① 钱谦益:《答风督马瑶草书》,《牧斋初学集》卷八十,四部丛刊本。② 从两人的出身看,朱元璋出身于贫苦农民之家,韩林儿先世是白莲教教主,比朱元璋的出身复杂。从两人当时的地位看,韩林儿是起义政权"宋"国之王,明教教主,以龙凤纪年。朱元璋则奉龙凤正朔,是韩林儿敕封的左丞相,吴国公。
① 《明史》卷一百二十二《韩林儿传》。
② 《明史》卷三《太祖本纪三》。
重要的作用。
第三,从起义的性质来看。与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有所不同,元末红巾军起义,不仅仅是阶级矛盾尖锐化所致,而且还带有民族起义的性质。元王朝实行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政策在顺帝时更为突出。西番师婆界界说元顺帝当死于南人之手,因此,他对南人忌恨尤深。汉人、南人所受的经济剥削十分严重。当时"江浙财赋居天下十七,事务最繁剧。"③而湖南道则"比之腹里,包银加重数倍,人户贫窘,无以送纳,以致枷拷打,典卖妻子。"①因此,元末农民起义的主体是汉人、南人。当红巾军起义后,脱脱称之为"河南汉人谋反"②,这并非无稽之谈。红巾军在政治上以复兴汉宋相号召,诈称韩山童为宋徽宗八世孙,当为中国主,经济上以"贫极江南、富夸塞北"来揭示民族压迫的不平等现象。而在民族起义方面,朱元璋比韩林儿具有更明确的纲领,他一方面对农民起义宗教口号的局限性有一定的认识,乃至"渐至提兵,灼见妖言,不能成事"。③另一方面,抛开了慵弱的赵宋旗号,而直接以"驱逐胡虏,恢复中华"④相号召,比恢复赵宋具有更强的感染力和现实性。因此,就民族起义的领袖而言,朱元璋较之于韩林儿毫不逊色。
第四,从朱元璋的态度来看。刘基是朱元璋的重要谋臣,但正如朱元璋所说:"卿能言之,朕能审而用之。"⑤朱元璋对刘基并非言听计从。⑥最终小明王被沉于江中,虽然刘基等人的态度对其不无影响,但主使者,仍是朱元璋。刘基拒拜韩林儿,朱元璋的反应史乘记载不一:《居业堂文集·刘诚意伯传》:太祖感悟,然犹未肯改元易号。
《明史窃·诚意伯世家》太祖乃大感悟,立撤之。
正史及其它吏籍一般没有记载朱元璋的反映。尹守衡对刘基推崇备至,因此,刘基在《明史窃》中被列为"世家"一类,受此殊荣的仅中山王徐达等十人。"大感悟,立撤之"似乎是尹氏的偏爱和过誉。朱元璋默识而从大致是实情。"犹未肯改元易号",则完全是朱元璋从大局着眼而采取的策略措施。当时刘福通领导的红巾军还具有一定的实力,既是朱元璋抵御元军南下的重要屏障,又是钳制张士诚的一支重要力量,而朱元璋尚处于陈、张的夹击之中,政治军事形势对朱元璋都颇为不利。钱谦益《国初群雄事略序》中道出了朱元璋此时赖以自存的策略:"滁阳既殁,孤军无倚,假滦城之虚名,嘘崖山之余烬,用以部署东南,号令天下。"如果不奉龙凤正朔,即标志着放弃了红巾军的旗号,便成了"无倚"之"孤军",无论是政治上,还是军事上都是对朱元璋极为不利的。"假滦城之虚名",在当时便是敬奉韩林儿。对此,颇具韬略的刘基当有明晰的认识,因此,很可能是刘基在文武③ 《元史》卷一八三《苏天爵传》。
① 《元典章》卷二十二。清光绪戊申年(1908 年)修订法律馆刊本。
② 详见《庚申外史》卷上。
③ [明]吴宽:《平吴录》,胜朝遗事初编本。
④ 《明太祖实录》卷二十六。
⑤ 《御史中丞浩》,载《诚意伯文集》卷一。
⑥ 史乘确载的救安丰、择都、论相诸事不论,即使刘基初诣金陵,提出用兵先后的方略后,朱元璋还曰:"朕所以取二寇者,固自有先后也。"(《平汉录》)以自逞渊谟。
官员面前采取的一种抑韩扬朱的策略,使朱元璋在未及称王之前,以不顺之"名",行君主之实。
同时,"假滦城之虚名"毕竟是暂时的,朱元璋无心诚奉这个傀儡,刘基是深有所察的,不行叩拜,却正叩合了朱元璋的心态。因此,朱、刘对小明王的恭倨之别,仅是形式上的不同,实质并无二致。废韩仅是受形势制约的时间问题。钱谦益接着又说了一段肯綮之论:"定台城,开吴国,建帝王万世之业。日月出而爝火熄,于是龙凤之君臣事业,风销烟灭,音然荡为穷尘,而沦为灰劫矣。""瓜步之胶舟"①是朱元璋欲建立统一的新王朝的必然结果。
与此不同的是,在援救安丰问题上,朱、刘意见相左较为明显。
刘基反对援救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军事上,"汉、吴伺隙,未可动也。"②二是政治上,"假使救出来,当发付何处?"③朱元璋"宁逆耳于青田"④,力主救援,擐甲安丰,最明显的原因,朱元璋自谓:"安丰破,则张士诚益张,不可不救"。⑤除此之外,还与朱元璋浓厚的乡曲观念有关。朱元璋家乡濠州隶属于安丰路。刘辰《国初事迹》载:太祖尝曰:"濠州乃吾家乡,张士诚据之,我虽有国而无家,是以遣龚希鲁潜往濠州说萧把都,后把都以濠州降。太祖曰:"今日有国有家,遂我志也。"虽然不是这次救安丰的史实,但"有家"的观念并无二致。
但是,两相比较,核心是御张、御陈孰先的问题。刘基反对援救主要是基于陈友谅屯兵上游,亡朱之心最切这一情况,认为防陈比防张更为重要。陈友谅号称六十万大军,空国而来,顺流而下,直逼金陵,而朱元璋仅以偏师守备①,后果确实堪虞。实际结果是北救安丰时,陈友谅率军东下,乘虚进攻。稍有不同的是并未千里奔袭,直扑金陵。而是围困洪都,占领了吉安、临江、无为州等地,采取了步步为营,逐级东下的战略。事后朱元璋还尚有余悸,悔不当行,对刘基曰:我不当安丰之行,使陈友谅乘我之出,京城空虚,顺流而下,捣我建康,诚进无所成,退无所守。友谅不攻建康,而围南昌。此计之下者,不亡何待。②可见,刘基的劝谏,从军事方面看,不无道理。
二、为政宽猛
中国古代主要以儒家思想占据统治地位,儒家主张德治、仁政为主,政治的实施过程就是道德的感化过程。由于秦代采用了以法家为主,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统治政策,结果二世而亡,这样,法治以及先秦的法家思想便受到了后世的诟病,但对"难化之民"何以治之,还必须修明法度。因此,即① 钱谦益:《国初群雄事略序》。
② 《明史》卷一百二十八《刘基传》。
③ 刘辰:《国初事迹》。
④ 钱谦益:《国初群雄享略序》。
⑤ [清]夏燮:《明通鉴》前编卷二,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本。
① 朱元璋救安丰是以主力亲征,《明太祖实录》卷一二:"(癸卯春)三月辛丑朔,上率右丞徐达,参政常遇春等击安丰。"② 刘辰:《国初事迹》。
便是罢黜百家、表彰六经、尊崇儒学的汉武帝也王霸兼及、德刑并用。①内重刑暴,外饰德化才是"汉家制度"的精髓。
表面看来,朱元璋和刘基为政宽猛态度基本一致:一方面,他们主张宽政恤民。刘基的德治民本思想将在第六章中集中论述。朱元璋在明朝建立后,每逢论政,几乎无不谈论宽恤惠养,以尽百姓"生息之道"。②如,朱元璋在洪武二年(1369)正月召见元朝旧臣谈论政事得失时,马翼认为"元有天下,以宽得之,亦以宽失之。"朱元璋则不以为然,曰:以宽得之则闻之矣,以宽失之则未之闻也,夫步急则踬,弦急则绝,民急则乱。居上之道,正当用宽,但云宽则得众,不云宽之失也。元季君臣耽于逸乐,循至沦亡,其失在于纵弛,实非宽也。③另一方面,他们又都力主严整吏治。刘基在元代即痛恨刀笔吏的擅权行为。明初任御史中丞,职在"纠察百司",史书对其整肃吏治的言论记载不多,但惩戒贪恶,不避权贵的行为甚多。这在第三章中业已述及。
朱元璋对凌暴盘剥、贪纵虐民的官吏深表痛恶,决心严肃吏治,曰:"如今要严立法禁,凡遇官贪污囊害百姓的,决不宽恕。"①但是,朱、刘为政宽猛的思想、实践的内容有所不同。
第一,宽政的笃行程度不一。
朱元璋出身寒贱,对民瘼有所体察,曰:"朕本农夫,深知民间疾苦。"②明初也实行了一系列的休养生息政策,但由于他是一位专制主义者,他的恤民政策、宽政言论,是从维护极权统治出发的,二者从本质上不可能真正统一,极权的利益是通过剥夺百姓的权利而获得的。因此,"闻宽有之名,未见宽有之实"③是明初政治的一个重要特征。如,关于赋税,朱元璋的薄赋之论尤多。他说"国家爱养生民,正犹抱保赤子,惟恐伤之。苟无常制(指赋制),惟掊敛以朘其脂膏,虽有慈父不能收爱子之心。"④但是,明初农民的税役仍然很重,形成了"或卖产以供税,产去而税存;或赔办以当役,役重而民困"⑤的局面。对苏、松、嘉、湖、常、杭课税极重,籍没了富民田产为官田,其后杨宪又以浙西土地膏腴为名,增其赋税,每亩竟有多达二至三石的,与别处相比,不啻倍蓰,宽政恤民并无其实。
刘基虽然对官吏的监察严格,但对民情也深有体恤,尤其对滞狱冤情、降兵俘卒关心尤切。他往往以天人感应这一帝王也易接受的方法以求平反冤案、安抚俘卒,阻止朱元璋滥杀无辜,有时不惜以忤怒帝王为代价。据《明史·刘基传》记载的即有以下数次。
大旱,(刘基)请决滞狱。(朱元璋)即命基平反,雨随注。
太祖方欲刑人,基请其故,太祖语之以梦。基日:"此得土得众之象,宜停刑以待。"① 汉武帝曾说:"夫本仁祖义、褒德禄贤,劝善刑暴,五帝三王之所由昌也。"(班固《汉书》卷六《武帝纪》元朔元年诏,中华书局1962 年版,第166 页。)
② 《明太祖实录》卷二十九。
③ 《明太祖实录》卷三十八。
① 《明太祖实录》卷三十八。
② 孙正容:《朱元璋系年要录·洪武四年》,浙江人民出版社1983 年版。③ 《明史》卷一百三十九《叶伯巨传》。
④ 《明太祖实录》卷二十。
⑤ 《明史》卷一百四十七《解缙传》。
后三日,海宁降。太祖喜,悉以囚付基纵之。
另一次则是致使"帝怒"的三项为生民谋利的条陈。(详见第三章)可见,明初刘基身为宪台而心忧黎民。
第二,循法观念不一。
朱、刘都对隳废、腐败的政治深恶痛绝。刘基所谓"宋、元宽纵失天下,今宜肃纪纲"①,也是就整肃吏治而言的。这在洪武元年(1368)正月,朱元璋与刘基的一场论对中可以看出。②因此,严明法纪与惠爱百姓是可以统一的(即他所谓"严而有惠爱"),法制是保护生民的手段,而不仅仅是统治阶级约束民众的暴力手段。但是,刘基所说的"振以法令"并不是滥施刑暴。他曾"请立法定制,以止滥杀。"①振肃纪纲是循法而行。
朱元璋与刘基所说的"立法定制"不同,他允许采用"法外之法"、"律外之刑"。举凡凌迟、族诛、墨刖、宫以及挑筋、剁指、断手等均被作合法的惩治手段。他不但因"梦"而任意"刑人"②,而且还在《大明律》之外"采辑官民过犯",条格律例,制定《御制大诰》及《续编》、《三编》,在洪武十八年(1385)、十九年(1386)颁行全国。这时,刘基逝世已十余年,《御制大诰》是朱元璋思想的直接体现。《大诰》判刑之重远过于《大明律》。例如收粮违限,依《大明律》处杖刑,依《大诰》则当凌迟处死。如果百姓持诰赴京面奏,官吏阻拦,即当族诛之罪。朱元璋对这些法外施刑功效的笃信,必然导致施刑过滥。洪武年间的几起大狱,便因有"族诛"的合法刑律,动辄诛杀数人,许多无辜民众死于非命。这与刘基"以止滥杀"的思想是截然不同的。苛刑滥施,必然导致法制的混乱,以至"弊若蜂起,杀身亡家者,人不计其数"。③整个社会都陷入人人自危的恐怖气氛之中。
同时,朱元璋《大诰》所设的峻令,具有很大的主观随意性。如《御制大诰初编·军人妄给妻室第六》载,军人唐闰山到兵部妄告姚小五妻史灵芝为自己妻室。兵部便令唐、史完聚。姚小五告状,县衙怕得罪兵部,不敢为其伸冤。朱元璋对妄取他人之妻的唐闰山未加追究,对渎职官员也不分轻重,一律将有司官员"尽行处斩"。治狱因其好恶,任意轻重。而刘基等草创,其后又屡经改定的《大明律》则明确规定官吏不得"变乱成法","凡官司故出入人罪,全出全入者以全罪论,若增轻作重,减重作轻,经所增减论,至死者坐以死罪",具有一系列必须因循的量刑原则。因此,朱、刘循法观念的根本区别在于一是依《诰》,一是依《律》。前者是人君之"语录",① 《明史》卷一百二十八《刘基传》。
② 据《明太祖实录》卷二十九载,洪武元年春正月庚辰,刘基曾对朱元璋说:"自元氏法度纵驰,上下相蒙、遂至于乱、今当维新之治,非振以法令不可。"朱元璋则曰:"不然,夫经丧乱之民思治如饥渴之望饮食, 若更殴以法令,譬以药疗疾而加以鸩,将欲救之乃反害之。"正月乙酉,朱元璋又问刘基"曩者群维角逐,生民涂炭,死亡既多,休养难复,今国势已定天下次第而平,思历以生息之道何如?"基对曰:"生息之道在于宽仁。"朱、刘两次问对,相隔仅五天,刘基的回答似乎并不一致,刘基素以敢于犯颜直谏著称,当不会曲意逢迎。根本的原因在于他认为"法度纵驰"是因"上下相蒙",即作为帝王与百姓之间联系的纽带--层层级级的官吏作奸骫法,因此,"非振以法令不可",而对黎民百姓的生息之道,则应宽仁。
① 《明史》卷一百二十八《刘基传》。
② 《明史》卷一百二十八《刘基传》。
③ 《御制大诰·逃囚第十六》,《全明文》卷三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 年版。后者为一国之法典。
第三,宽猛次第有别。
朱元璋主张立国之初应施以宽仁,他说:"天下始定,民财力俱困。譬犹初飞之鸟,不可拔其羽;新植之木,不可摇其根,要在休养安息。"①明初百废待兴,朱元璋确实实行了一系列的有利于安定民心,发展生产的政策,与元代滥施连坐法不同,明朝将建时,朱元璋曾说:"先王之政,罪不及孥。自今除大逆不道,毋连坐。"②法律制度也"宽而有制",认为"网密则水无大鱼,法密则国无全民。"③《大明律》较元代的苛滥刑法明显有所减轻。但是,明王朝建立不久,随着《御制大诰》等法外之令的颁行,朱元璋便开始了杀戮功臣、重典治吏,实行以猛治国的方针。如洪武十五年(1382)的空印案,将各地方衙门长官主印的一律处死,滥杀了许多无辜之人,即如当时有名的清廉官吏方克勤也死于大狱。朱元璋的义子亲侄李文忠因为崇儒礼贤,左右多儒生,朱元璋也尽杀其门客。直至朱元璋晚年,政治才稍事宽缓。①刘基则主张明朝方建,先革除弊政,后复宽政。《行状》载:或言有杀运三十年,公慨然曰:"使我任其责者,扫除弊俗,一二年后宽政可复也。"洪武八年(1375),刘基临终前一月,对次子刘璟曰:夫为政,宽猛如循环。当今之务在修德省刑,祈天永命。刘基所构拟的为政宽猛时间次序大约是明朝初建时一二年清除元末弊俗,俟"国威已立"后"少济以宽大。"③在御史中丞任上对李彬等人的忤法行为严刑惩戒,便是其扫除弊俗的表现。而"修德省刑"则是其后屡次申论的内容,即使归居南田,朱元璋力主"收平中国,非猛不可"时,刘基还是针锋相对地提出了上述政治主张。
第四,宽猛之论的目的不同。
刘基主张立国之初整肃纪纲,目的在于"复宽政",和尽快实现宽政,民本、德治是其根本的政治观念。整肃纪纲的重点是治吏,也是为了保证实现宽政。而朱元璋的目的则稍有不同,他作为君临天下的皇帝,最关心的是何以江山永固,何以保证不使大权旁落,使百姓得以休养生息,也是从这一根本前提出发的,一旦兵革之创得以缓解、经济得以发展后,便不惜使用一切手段,敛权一身,滥施淫威,以酷刑重典的威慑力量实现这一目的。因此,严刑重典,以猛治国是朱元璋根本的政治策略。但是出于政治利益的考虑,他不愿以暴君的形象见诸臣民,载诸史册,还要戴上"加恩胜国"①的冠冕。因此,当朝臣提出要整肃朝纲时,他便以创残困苦之余,当休养生息予以否定;当有人提出要刑用重典时,他则以"未闻用商、韩之法,可致尧、舜之治也"②答对。而实质洪武年间用刑之酷烈旷古罕见,仅使用凌迟、枭示、族① 孙正容:《朱元璋系年要录·至正二十八年》,浙江人民出版社1983 年版。② 《明史》卷一《太祖本纪一》。
③ 孙正容:《朱元璋系年要录·至正二十七年》。
① [清]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三十二《明祖晚年去严刑》条,中华书局1984 年版。② 《明史》卷一百二十八《刘基传》。
③ 《明史》卷一百二十八《刘基传》。
① 《明史》卷三《太祖本纪三》。
② 《明史》卷九十四《刑法二》。
诛等极酷之刑就"无虑千百"。因此,朱元璋的统治实质是"猛烈之治、宽仁之诏,相辅以行。"③"猛烈之治"是其实,"宽仁之诏"仅是聊以掩饰的表象而已。
三、定鼎分歧
明代定鼎何处?经历了较长时间的议定过程。最初曾有种种设想。有人建议建都关中,因其地势险固,为金城天府之国;有人认为洛阳是天地之中,四方朝贡道里适均;又有人认为汴梁、北平为宋、元旧京,可省民力。朱元璋则认为长安、洛阳、汴梁都处于北方,而供给力役全依江南,不甚合适,北平虽为旧都,但仍需更作,平定之初,民未甦息,也不宜考虑。金陵据长江天堑,为江南形胜之地,因此,当时建都金陵,群臣意见较为一致。金陵虽为六朝古都,但是"六朝折数不久"②,始终是朱元璋的一块心病。洪武二年(1369)九月,朱元璋提出在金陵以外,另以临濠为中都,仿古代两京之制。但这仅是表象,其实质在于"深意迁都",③理由是"前江后淮,以险可恃,以水可漕。"①显然这一理由仅是聊以虚饰的文辞,根本原因是临濠为朱元璋的故里,当时临濠是河南行省安丰路所属的府治。如营建中都,工程之浩繁可以想见,与所谓"平定之初,民未甦息"的择都宗旨正相违背,因此,刘基便犯颜直谏,置朱元璋的乡曲观念于不顾,而直陈道:"凤阳虽帝乡,非建都地,王保保未可轻也。"②从当时诸方面情势看,刘基的建议基本正确。
首先,他将建都与北元军的存在联系在一起,提出边围之虞,堪称卓识。当时,明王朝的新贵们仍沉浸在加冕晋爵的欢愉之中,忙于择都建宫,刘基所言,无异于一帖清凉之剂。当时"元都虽失,元主在遁,元臣拥兵各边,磨牙吮血,与我为难,未尝斯须相忘。太祖既得天下,二十年中,与元兵相终始。"③元朝的军队实力犹存,尤其有能征贯战、韬勇兼具的扩廓帖木儿统率,确有南下之虞。其后徐达陇右受挫,伤生数万,正说明刘基这一建白的正确。如果兴建中都,耗靡人力财力,北部边患就会受到轻漠。
其次,从经济方面看,金陵虽偏于东南,但处于中国最富庶地区的中心,正所谓"财赋出于东南,而金陵为其会。"④建都金陵"四方舟运悉由大江至"③ 《明吏》卷九十四《刑法二》。
① 朱元璋在与徐达等私下晤谈时曾表露其心迹。《明太祖实录》卷十四:"上退朝谓左相国徐达等曰:'卿为生民计,推戴予。然建国之初,当先正纪纲,元氏昏乱,纪纲不立,主荒臣专,威福下移,由是法度不行,人心涣散,遂致天下骚乱。"立国之初是朱元璋在公开场合谈论休养生息次数最多,不同意刘基"振以法令"的时候,看似矛盾,其实正是"猛烈之治、宽仁之诏,相辅而行"的表现。② 刘辰:《国初事迹》。
③ 刘辰:《国初事迹》。对此《明太祖实录》卷七十九载:洪武六年二月丁丑:"礼部奏制中都城隍神主,主用丹漆,字涂以金,旁饰以龙文,如京师城隍之制。尚书陶凯因奏:'他日合祭,以何主居上?'上曰:'从朕所都为上。若他日迁都中都,则先中都之主。'"① 《明太祖实录》卷四十五。
② 《明史》卷一百二十八《刘基传》。
③ 《明事断略》《故元遣兵》条,丛书集成初编本。
④ [明]丘浚:《大学衍义补》卷八十五《都邑之建》,四库全书本。
⑤,运输十分便捷。况且金陵与临濠相距不远,营建中都并无太大的意义。但是,朱元璋当时并没有采纳刘基的建议。洪武二年(1369)九月即"始命有司建置城池宫阙,如京师之制焉。"①但最终在刘基去世之时(洪武八年四月)亲自撰写祝文,到中都圜丘祭告天地,被迫"检制其心",罪已息民②,"罢营中都"③,九月"迁凤阳府治于临濠新城"。④连续六年的营建,靡费极大⑤,最终罢建,足资证明刘基的建议是"逆耳"忠言。
除此之外,朱元璋与刘基在任相人选问题上也有分歧,朱元璋没有采纳刘基的建议,任用杨宪、汪广洋、胡惟庸为相。但结果杨宪因怙宠,汪广洋因巽懦,胡惟庸因大逆,无一在朱元璋的刀斧之下得以幸免。这固然因为等领枢要的丞相是朱元璋建立高度集权统治的障碍,但胡惟庸等人的恣肆专行,缺乏任相的才操,也是皇权与相权矛盾激化的重要因素。
总之,刘基后半生辅助朱元璋,为其"戡乱摧强,十五载而成帝业"⑥,贡献甚多。但是朱、刘二人政治、军事思想和策略等方面的殊异也很明显。大致是,明王朝建立前,朱元璋采纳刘基的建议较多,而明初的政治制度、治国方略则主要是朱元璋政治思想的体现,刘基等人虽然敷陈王道、忠诚格慎,但经过朱元璋"审而用之",往往见纳不多。
就朱、刘所见相左的内容而言,孰是孰非不可一概而论。如刘基对韩林儿乃至红巾军的态度,从有利于国家的统一、朱明王朝的建立方面来认识,虽不无道理,但缺乏全面的政治考虑,客观上加速了朱元璋皇权观念的膨胀,为政宽猛的次第也尚需一议,且宽政的内涵也欠明晰。但是择都、论相及临终前关于为政以宽的规谏,都显示了刘基的卓识和谠直。朱元璋未能纳其嘉言,营造中都的靡费当可计量,但因任相失当而引起的君权与相权矛盾加剧,最终导致暴虐政治的形成,群臣噤若寒蝉,言路梗塞,这才是朱元璋为政的最大失误。
还应特别指出的是,朱、刘异致的原因固然颇为复杂,其中至为重要的一点是两人的学问根底有别。人们的思想一方面来自于自身的实践,并指导着实践,另一方面,由于人类数千年的文明成果,大多是以书本为载体而得以流传的,因此,成熟的思想还必须通过饱饫博览,借鉴、获取前人的知识经验而形成,因此,一个杰出的思想家首先应该是一个学问家;刘基之所以比朱元璋更富有远见卓识,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刘基淹贯博洽、学究天人,是一个著名的学问家。而朱元璋幼时即孤无所依,曾遊食四方,鲜有库序门塾的经历,其后虽然好学敏求,刘基、宋濂等人"敷陈王道",渐熟文墨,⑤ [明]皇甫录:《皇明纪略》,丛书集成初编本。
① 《明太祖实录》卷四十五。
② 《御制文集》卷十七《中都告祭天地祝文》:"今为凤阳,于此建都,土木之工既兴,役重伤人,当该有司,叠生奸弊,愈觉尤甚。此臣之罪有不可免者。然今功将完成,戴罪谨告,惟上帝后土鉴之。"③ 《明史》卷二《太祖本纪二》。
④ 《明太祖实录》卷一○一。
⑤ 《明太祖实录》卷八十三:"洪武六年六月辛已。中都皇城成高三丈九尺五寸,女墙高五尺九寸五分,共高四丈五尺四寸五分。午门、东华门、西华门城楼台基俱高五尺九分,午门东南、西南角楼台基与城楼台基同玄武门城楼台基,高五尺九寸五分。其东北、西北角楼台基亦与城楼台基同。御道踏级文用九龙四凤,云朵丹陛,前御道文用龙凤海马海水云朵,城河霸砖脚五尺,以生铁鎔灌之。"⑥ 《明史》卷三《太祖本纪三》。
但很难称得上是一个学问家。朱、刘二人的思想、实践差异,在某种程度上,是学问深浅差异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