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他的邪心,使不生狂妄,庶乾坤安靖,海宇得清也。(第四回)
于是无拘束的妖魔便变成有组织的仙官。战国时代的养士,秦汉以后的官僚制度,目的都是一样。即由政府征收租税,以充禄俸之用,使豪杰之士有所衣食,不至横行市井,为奸作邪。而人民缴纳租税犹如对神供奉香火一样,积极地求福如不可能,亦希望他们消极地不来降祸。欧洲各国在十九世纪初期法治国时代,政治的目的不在于积极地增加人民的福利,而在于消极地排除人民福利的障碍。吾国古代政治又退一步,不求官僚排除人民福利的障碍,只求官僚不来侵害人民的福利。如何防止他们不敢侵害人民的福利,则需要一种法律,有似观世音菩萨交给唐僧,戴在孙行者头上的紧箍帽了(第十四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