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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孙武的政治主张

作者:杨善群 当前章节:15386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08:31

孙武不仅是一个军事谋略家、哲学思想家,而且在政治上,也发表过一

系列卓有见地的主张。春秋时代,由于兼并战争的频繁和不断扩大,各国领

主贵族为富国强兵的需要,进行了各方面的改革。最著名的如齐国在桓公时

由管仲主持的改革,郑国在简公时由于产主持的改革等。孙武出身于一个高

级的封建领主贵族家庭,在春秋时代滚滚向前的改革浪潮中,孙武是积极站

在改革的一边的。他的祖上陈氏,就实行过一些“厚施”于民的政策,得到

民众的拥护,人民“归之如流水”(《左传·昭公三年》)。在他避难奔吴

以后,又受到吴王阖庐的重用。因此,他在政治上的主张,就是要振兴封建

领主国家,以及为达到此目的而进行政治改革。下面谨就孙武的几个重要主

张作一粗略的剖析。

一、兼并

春秋时代政治上一个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兼并:不但各诸侯国之间弱肉

强食、大国吞灭小国,进行着连绵不断的兼并战争:而且各卿大夫之间也在

你争我夺,互相兼并领地,攻伐的战争不时爆发。因此,春秋时的许多思想

家都对兼并战争发表自己的意见和主张。

孙武认为,对待兼并战争,首先必须持谨慎态度,应当坚持如下的原则:

“非利不动,非得不用,非危不战。”(《火攻篇》)这就是说,不见利之

所在,不出动军队;不能得胜,就不用兵:不到危急关头,不进行战争。他

一再告诫各国的君主、将帅说:“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

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明君慎之,良将警之,此安国全军之道也。”

(同上)在处理兼并战争的问题时,千万不可感情用事,一定要衡量它的利

弊得失,三思而行。孙武在初见吴王阖庐时,阖庐曾经问道:“好兵”、“戏

兵”应该如何?孙武严肃地回答“兵,利也,非好也;兵,□[也],非戏也。

君王以好与戏问之,外臣不敢对。”(银雀山汉墓竹简《孙子兵法·见吴王》)

他开导吴王,用兵,只是由于它对国家有利,不能因喜欢(“好”)而从事;

用兵、必须考虑周密,决不能当作儿戏。可知,谨慎地对待兼并战争,是孙

武对各国君主的一贯要求。

孙子主张慎战,是有其深刻的原因的。首先,战争耗费巨大,会对国家

和人民带来严重影响。他说:“凡用兵之法,驰车千驷,革车千乘,带甲十

万,千里馈粮,则内外之费,宾客之用,胶漆之材,车甲之奉,日费千金,

然后十万之师举矣”(《作战篇》);“凡兴师十万,出征千里,百姓之费,

公家之奉,日费千金,内外骚动,怠于道路,不得操事者,七十万家。”(《用

间篇》)曹操注曰:“古者八家为邻,一家从军,七家奉之,言十万之师举,

不事耕稼者七十万家。”古代诸侯国家都比较小,物资匣乏,人橱不多,要

进行一场战争,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必须全国总动员。战争的结果,往往

是人员伤亡,“百姓罢敝”(《汉书·刑法志》),农事荒废,国力空虚。

正如时人所指出的:“一期之师,十年之蓄积碑;一战之费,累代之功尽。”

(《管子·参患》)战争对国家物资蓄积的耗费;对人民财产的损伤,于此

可见。

更有甚者,在当时兼并活动愈演愈烈的情况下,战争还可能给国家带来

覆灭的后果。孙子在其兵法著作的一开头就郑重地指出:“兵者,国之大事,

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下可不察也。”(《计篇》)随后,他又向各国统治

者敲起了警钟:“怒可以复喜,温可以复悦,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

复生。”(《火攻篇》)春秋时代困轻率地进行战争而亡国的事,是屡见不

鲜的。公元前622 年,六国因“叛楚”,“楚成大心、仲归帅师灭六”(《左

传·文公五年》)。公元前611 年,“庸人率群蛮以叛楚”。楚师伐庸,故

意装出怯弱的样子,“七遇皆北”。庸人因此骄做起来,认为楚不足与战,

“遂不设备”。楚人于是“分为二队”,大举进攻,“遂灭庸”(《左传·文

公十六年》)。公元前574 年,舒庸人因为楚师在鄢陵被晋击败,就叛楚而

亲吴,给吴国“围巢伐驾”当向导,“遂恃吴而下设备”。楚人见舒庸在战

争中帮助吴国,就派“公子橐师袭舒庸,灭之”(《左传·成公十七年》)。

上述触目惊心的事实充分说明,玩忽战争,不谨慎对待,就有被兼并的危险。

孙武的告诫,是以深刻的历史教训为依据的。

对于各国领主贵族统治集团来说,兼并战争固然是有危险的,但若获胜,

又可取得巨大的利益,它可以侵占别国的领土,掠夺别国的财物,把别国的

人民归并到自己的统治之下。正像孙武所说的:“军争为利,军争为危。”

(《军争篇》)发动兼并战争,除了有“危”的一面外,还有“利”的一面。

因此,孙武一方面主张慎战,不可轻举妄动;另一方面,又积极支持有利可

得的掠夺性的兼并战争。他制定出了这样一些作战原则:“侵掠如火”;”

掠乡分众,廓地分利,悬权而动。”(同上)这就是说,侵掠别国要像烈火

燎原一样,来势凶猛,给以毁灭性的破坏;掠夺敌国乡里的财物,要分兵数

路,这样就能搜括殆尽;占领了敌国的领土,要分兵把守在有利的地形,以

防敌国的反攻。总之,在战争中要权衡敌我形势。相机而动,尽量多掠夺财

物,多开拓土地,取得最大的利益。

孙武还宣扬,要在兼并战争中当“霸王”。他说:“夫霸王之兵,伐大

国,则其众不得聚;威加于敌,则其交不得合。是故必争天下之交,必养天

下之权,信(伸)己之私,威加于敌,故其城可拔,其国可。”(《九地篇》)

孙武颂扬的“霸王”,依靠其军事的优势,“伸己之私,威加于敌”,拔人

之城,毁人之国,号今天下,所向披靡。当年吴王阖庐及其子夫差,西破强

楚,南服越人,北败齐于艾陵,并远征至黄池与晋争长。其在兼并战争中气

焰之嚣张,正是孙武所描绘的“霸王”的架势。

当孙武想到“军争为危”的时候,他在兼并战争中是“慎”字当头,大

敲“警”钟,主张一定要加强战备,三思而行;但当孙武想到“军争为利”

的时候,他就“掠”字当头,为了“伸”一己的“私”欲,拔城扩地,大肆

兼并,争当天下的“霸王”。孙武对待兼并战争的两个态度、两种主张,前

后判若两人,看来是矛盾的,其实是统一的。这样的态度和主张,正反映了

孙武所代表的封建领主统治集团,他们既害怕在战争中被别人兼并,又汲汲

于想兼并别人的矛盾心理。

孙子对于兼并战争的态度,与同时代的孔子比较起来,

他们既有相同的一面,又有不同的一面。据《论语·述而》载:“子之

所慎:齐(斋)、战、疾。”这说明孔子对待战争十分谨慎,就像对待祭祀

时的斋戒和身上的疾病一样。这当然是因为,战争稍有疏忽,就有可能带来

灾难,被别国所兼并。在子贡问“政”时,孔子提出要“足食、足兵”(《论

语·颜渊》),这同样是为了备战,防御敌国在兼并战争中的突然袭击。有

一次,子路问道:‘’子行三军,则谁与?”孔子答:“暴虎冯河,死而无

悔者,吾不与也。必也临事而惧,好谋而成者也。”(《论语·述而》)孔

子反对在战争中徒手拼搏(“暴虎”)、无舟渡河(“冯河”)、莽撞蛮干、

“死而无悔”的亡命之徒,而愿与“临事而惧”、小心谨慎、善用计谋而能

成事者同道。孔子这种慎战、备战,在战争中应好谋深算的主张,与孙子是

极为相似的。但是孔子强调“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

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论语·季氏》)他反对诸侯间的互相攻伐兼并,

认为这是“无道”的表现。他要求各诸侯国“足食、足兵”,只是为了听从

天子的调遣。制止诸侯和卿大夫间的兼并战争,巩固各国的领主政权,抵御

少数族对华夏族的侵扰,镇压人民的反抗,而决不是要去兼并别国。这与孙

武支持诸侯国间的兼并战争,主张“合于利而动”、”拔城国”,使某些诸

侯国军成为“霸王之兵”,又是大相径庭的。

与孙子同时代的老子,也主张对于兼并战争应当谨慎。他说:“用兵有

言,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祸莫大于轻敌,..故抗兵

相加,哀者胜矣。”(《老子》六十九章)所谓“哀”,即沉着持重,不轻

举妄动。老子亦强调,在战争中要施用奇计,以谋取胜利。他说:“以正治

国,以奇用兵。”“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

必固与之。”(《老子》五十七、三十六章)这与孙武“以正合,以奇胜”;

“利而诱之,卑而骄之”的主张,也十分接近。但是,老子的“以奇用兵”,

在兼并战争中对敌国“弱之”、“废之”、”夺之”的策略,是在受到侵略。

不得已时才采取的。他的真正态度是,反对一切战争,反对以强凌弱。他说:

“夫唯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以道佐人主者,不

以兵强天下。”(《老子》三十一、三十章)他的政治理想是:“小国寡民,..

虽有甲兵,无所陈之”;“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老子》八十章)老子向往的是一个小国林立、互不干扰、废弃兵革、没

有兼并的世界。这与孙子主张的“侵掠如火”、“廓地分利”,汲汲于要兼

并别国、争当“霸王”的思想,又是针锋相对的。

显然,孙子与孔子、老子面对当时日益扩大的兼并战争,他们都在为领

主统治集团出谋划策。不过,孔子主张”礼乐征伐自天子出”,以维持西周

盛时天子为天下共主,各诸侯国听从天子那样的政治局面;老子更反对一切

战争,主张“小国寡民”、”民至老死不相往来”。从春秋时代战争日益频

繁并不断扩大的趋势来看,孔子和老子制止兼并的主张,只是一种空想,是

行不通的。孙子则主张因势利导,认为各国领主贵族集团可以通过兼并战争,

优胜劣汰,腐败者在战争中被“”,强大者成为“霸王”,从而号今天下,

建立新的统治秩序。孙子支持兼并的主张,虽然会造成一定的破坏,但它是

符合历史发展的趋势的。

二、修道

壮大军事力量,在战争中取得胜利,从而兼并别国的土地,成为诸侯国

中的霸王,这是孙武给当时各国领主贵族统治集团指出的一条发达之路。要

实现上述目标,孙武认为必须“修道”。他说:“善用兵者,修道而保法,

故能力胜败之政。”(《形篇》)这里的“政”,现代各家注释均训为“主”

(主宰,决定),甚是。显然,孙武把“修道”作为决定战争胜败的主要条

件。孙武还一再强调:判断战争双方的胜负,要“经之以五事”,其中第一

件就是“道”;要“校之以计而索其情”,其中第一项就是“主孰有道”(《计

篇》)。可见“修道”,是各国领主贵族统治集团要在战争中取胜而必须做

的头等大事。

什么是“道”?春秋末年的许多思想家如老子、孔子等,他们各有各的

解释。孙子对“道”也自有他赋予的特殊含义。他说:“道者,令民与上同

意也。故可以与之死,可以与之生。而不畏危。”(同上)明代军事家戚继

光对孙子这段言论,有较好的见解。他阐述说:“‘道者令民与上同意’,

此‘道’字即率性之道,‘令’字即修道之谓教,‘意’字指好恶而言,好

恶同即因民之所好而好之,因民之所恶而恶之之意,苟在上者能同民之好恶

矣,而我之所好恶,民岂有不同!..孰谓孙子尽用权谋术数,观此谓非知

道之言,可乎?”他接着又说:“‘可与之死,可与之生,而不畏危也’,

此乃效验,即盂子所谓‘执梃以挞秦楚之坚甲利兵’者,是也。”(《止止

堂集·愚愚稿上》)显然,在孙武看来,上层统治者对人民修道而教,观察

人民的好恶,好者从之,恶者去之,则人民便会与上同心同德,生死与共。

这样,就能形成一股巨大的物质力量,任何坚甲利兵都将抵挡不住,它是战

争取得胜利的可靠保证。在分析战争胜利的条件时,孙子又指出:“上下同

欲者胜。”(《谋攻篇》)所谓“上下同欲”,亦即“令民与上同意”,也

就是“有道”的表现。孙子在论述军队官兵关系时还说:“令素行以教其民,

则民服;令不素行以教其民,则民不服。令素行者,与众相得也。”(《行

军篇》)“视卒如婴儿,故可与之赴深溪;视卒如爱子,故可与之俱死。”

(《地形篇》)这里的“令素行”、“与众相得”、“视卒如婴儿”、“视

卒如爱子”,按照孙武的理解,应该都是“修道”的具体说明。

由上述可见,孙武所谓“修道”,从广义来讲,就是国君实行开明的政

治,能够得到广大人民的拥护。《淮南子·兵略训》中有一段话,可以用来

阐发孙子“修道”的实质。它说:“兵之胜败,本在于政:政胜其民,下附

其上,则兵强矣;民胜其政,下畔其上,则兵弱矣。故德义足以怀天下之民,..

此必胜之本也。”“是故内修其政,以积其德。..良将之用兵也,常以积

德击积怨,以积爱击积憎,何故而不胜?”战国时代的商轶、荀卿等人,也

深深懂得政治的好坏对战争的胜败、国家的强弱有直接的关系。商鞅说:“凡

战法必本于政胜,(政胜)则其民不争,不争则无以私意,以上为意”:“兵

起而程敌,政不若者勿与战”;“若民服而听上,则国富而兵胜,行是必久

王。”(《商君书·战法》)荀卿曰:“下可用则强,下不可用则弱,是强

弱之常也”;“爱民者强,不爱民者弱;政令信者强,政令不信者弱;民齐

者强,民不齐者弱。”(《荀子·议兵》)显然,商鞅关于“政胜”则“民

服而听上”,荀卿关于“下可用”、“政令信”、“民齐”则强,《淮南子》

关于”政胜其民,下附其上”的论断,都是孙武“修道”思想的发挥,与“修

道”的精神实质是息息相通的。

从狭义来讲,孙武的“修道”,就是长官关心、爱护士兵,用“仁义”

去笼络人,以达到军队内部的和谐一致。《孙子·计篇》杜佑、杜牧注曰“道

者,仁义也”;“上有仁施,下能致命也。”这样来解释孙子的“修道”,

也是符合他的思想体系的。孙武自己就常常讲到“仁义”。如他说:“将者,

智、信、仁、勇、严也。”所谓“仁”就是有爱护部下之心,它是将帅应具

备的重要品质之一。将帅有仁爱之心,它的作用是十分巨大的。汉王符阐释

说:“仁以附众,..附众则思力战。”(《潜夫论·劝将》)孙子还主张

用仁义的手段去对待间谍,强调“非仁义不能使间”(《用间篇》)。这里

的“仁”,是指用优厚的爵禄、金钱进行赏赐;“义”,是以真诚相待,激

发其气节。孙子认为,那些“爱爵禄百金”不肯赏给间谍,而又“不知敌之

情者”,是“不仁之至也”(同上)。所谓“不仁”,显然是没有爱国爱民

爱士卒之心。正因为孙武常主张以仁义治军用兵,故唐人杜牧指出:“武之

所论,大约用仁义,使机权也。”(《樊川文集·注孙子序》)明人王世贞

论道:“武称雄于言兵,其书自《始计》至《用间》,率多权谲叵测,辅之

以仁。”(《孙子评释序》)清人孙星衍也说“(孙子书)本之仁义,佐以

权谋。”(《孙子十家注序》)可知,用“仁义”对待民众,“令民与上同

意”,确是孙武“修道”的主要内容。

孙武主张以仁义“修道”,与当时一些思想家甚有相似之处。和孙子同

时代的孔子是最热心于用“仁”去“爱人”的宣传

的。他认为治理“千乘之国”,应当“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他教

育子弟要“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他的学生问“仁”的含义,孔子直

截了当地回答:“爱人”;他经常告诫人

们:“宽则得众,信则民任焉,”(以上见《论语》的《学而》、《颜

渊》、《尧曰》各篇)孔子从政治的角度谈“仁”,提倡“爱人”而

“得众”;孙子从军事的角度谈“仁”,要求“视卒如爱子”而“与众

相得”,其实质是一样的。时代比孙武稍后的吴起,曾提

出”亲万民”和”修四德”的主张。他说:“昔之图国家者,必先教百

姓而亲万民。有四不和:不和于国,不可以出军;不

和于军,不可以出阵;不和于阵,不可以进战;不和于战,不可以决胜。

是以有道之主,将用其民,先和而造大事。”又说:“圣人(对民)绥之以

道,理之以义,动之以礼,抚之以仁。此四德者,修之则兴,废之则衰。”

(《吴子·图国》)这些议论,

与孙武提倡的“令素行以教其民”、“仁以附众”,君主要“有道”、

用兵者须“修道”,有异曲同工之妙!至于战国中期的孟子,认为“天时不

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得道者多助,

失道者寡助”(《孟子·公孙丑下》),主张用“仁义”的手段去

达到“人和”,从而成为“得道者”,使“天下顺之”,这更是孙武以

仁义“修道”思想的进一步发挥了。

从历史记载来看,孙武用仁义“修道”主张的提出,是有其特定的背景

的。春秋后期,由于各国领主统治集团对人民

的残酷剥削和压迫,使阶级矛盾进一步激化。鲁国在公元前552 年,其

境内已称“多盗”(《左传·襄公二十一年》)。孔子

曾亲自访问过泰山脚下一民妇的悲惨遭遇,指出“苛政猛于虎”(《礼

记·檀弓下》)。晋国在此时,也“寇盗充斥”,“盗贼公行”(《左传·襄

公三十一年》)。郑国在公元前522 年,发生了农民暴动,史称“郑国多盗,

取(聚)人于苻之泽”(《左传.昭公二十年》)。南方的楚国,更是“四境

盈垒,道相望,盗贼司目,民无所放”(《国语·楚语下》)。当时各国人

民困不堪忍受统治者的剥削压迫,纷纷出逃至野外山林川泽,有的已经组织

起来,与统治阶级展开针锋相对的武装斗争。这就必然会削弱领主统治集团

的力量,使其在频繁的兼并战争中处于不利的境地。

很明显,孙武在当时提出“修道”的主张,就是要领主统治集团改善政

治措施,减轻对人民的剥削压迫,以缓和阶级矛盾,“令民与上同意”,取

得人民的拥戴和支持,稳固封建领主政权,使全国“上下同欲”,从而成为

兼并战争中的强者。孙子这个“修道”主张,虽然其真实目的,是要人民为

领主统治集团的兼并战争拼死出力,所谓“可以与之死,可以与之生,而不

畏危”,有其欺骗性的一面;但它毕竟可以改善人民的生活处境,促进生产

力的发展,保卫自己国家的安全,免遭别国的蹂躏,从客观上讲,是有其相

当积极进步的意义的。

三、保法

孙武另一个与“修道”并列的政治主张是“保法”。《孙子.形篇》指出:

“善用兵者,修道而保法。”所谓“修道”是要修明政治,宽以待众,使全

国上下同心同德;所谓“保法”则是要健全和加强法制,以保证官吏的情廉

和军队的建设。二者对于国治兵强,应该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综观孙

武关于“保法”的主张,它的含义约有如下三层:第一,在军事、政治、经

济等各个方面要有完善的制度。《孙子·计篇》解释“法”的含义说:“法

者,曲制、官道、主用也。”这里的“曲制”,是指部队中的各种军事制度,

如组织编制、操练顺序、旗帜分布、进退号令等等。曹操注:“曲制者,部

曲、幡帜、金鼓之制也”,即是列举军队中各种制度的要点。“官道”,是

指各级官吏的职责区分、统辖关系、管理范围、职务升降等各种制度。官吏

制度的健全和严密,必然会使政府部门和军队内部秩序井然,提高政府的办

事效率和军队的战斗力。“主用”,是指掌握军需物资(如粮草、武器、车

辆、马匹、衣服、旗鼓之类)和军事费用等方面的制度。军需物资的管理和

发放,是一项十分复杂和细致的工作;军事费用的筹集和开支,更是与国家

的财政制度密切有关的。把“曲制、官道、主用”几个方面综合起来看,孙

武“保法”的主张,显然是要在政府和军队的各个部门,全面建立健全的制

度。

第二,用严明的赏罚去保证法令的施行。《孙子·作战篇》指出:“取

敌之利者,货也。故车战得车十乘已上,赏其先得者。”他认为,对土卒“赏”

以财货,能使其听从命令,奋勇作战,保证“取敌之利”。在《行军篇》中,

他又强调“罚”的重要,说;“卒已亲附而罚不行,则不可用也。故令之以

文,齐之以武,是谓必取。”孙子认为,为严肃军纪,对士卒施用惩罚的手

段,“齐之以武”,也是不可缺少的,它可以保证在战争中“必取”敌人。

孙子还主张,赏罚的施行不可拘泥于已公布的法令。他说:“施无法之赏,

悬无政之令,犯三军之众,若使一人。”(《九地篇》)将帅如果能随时随

地施用赏罚,传达号令,而不拘泥于已成文的法律,那末三军之众就会服从

指挥,动作整齐,像一个人一样。显然,赏司严明,立功者受奖,违纪者受

惩,是孙武“保法”主张的重要内容。

第三,废止贵族特权,在施行赏罚过程中一视同仁。银雀山汉墓竹简《孙

子兵法·见吴王》)一文中,记述孙武在吴王面前训练宫女,宫女戏笑而不

听指挥,孙子乃引“兵法”曰:“弗令弗闻,君将之罪也;已令已申,卒长

之罪也。”又引“兵法”曰:“赏善始贱,罚(恶始贵)..。”据《史记·孙

子传》,孙武接着”遂斩队长二人”,队长即吴王之爱姬。从上述孙子所引

的兵法和孙子的行动来看,他不但强调法令严明,令行禁止,而且主张贵者

加“君将”也可以有“罪”,赏罚应该没有贵贱等级之分。为了矫枉过正,

改变过去“赏贵罚贱”的积习,孙武一反常规,提出了“赏善始贱,罚恶始

贵”的倡议。这里所谓“兵法”,在春秋末年的其他文献中还不见记载,可

能它就是孙武自己的著作。孙武这种废止等级特权,在军事、政治上进行改

革的主张,不能不说是非常大胆的。

从历史上看,孙武“保法”的主张,是春秋时代诸侯各国进行法制建设

的总结。由于春秋时期经济、政治关系的变动,西周以来的土地王有制和宗

法等级统治秩序发生动摇,为适应新的形势的需要,各国纷纷制订和更修法

律。齐国在春秋初年的桓公时期,管仲就“修旧法,择其善者而业用之”;

“作内政而寄军令”(《国语·齐语》),制订各种法令制度。晋国在唐叔

始封时就立有“所受法度”;到晋文公时“为被庐之法”(《左传·昭公二

十九年》);晋襄公时,赵宣子执政,又制订”常法”(《左传·文公六年》);

晋悼公即位,复“修士(晋献公司空)之法”,“修范武子(晋成公太傅)

之法”(《左传·成公十八年》);至晋平公时,晋国又“铸刑鼎”,把“范

宣子所为刑书”公布于众。由于晋国能随着经济、政治形势的变化,不断修

订和更新法律,故晋国在春秋时期的实力最为强大,称霸的时间最长。楚国

当时也先后制订有禄田收授法、捕捉逃犯法、军事奖惩法等多种法律制区。①

据说楚昭王在吴国攻入郢都时出逃,返郢后“五官失法,百姓昏乱”。有人

献楚国旧制《鸡次之典》,于是“五官得法,而百姓大治”(《战国策·楚

一》)。足见法律在当时政治生活中的重大作用。春秋时期常常可以听到这

样的议论:“赏善罚奸,国之宪法也。”(《国语·晋语九》)晋文公的大

臣狐偃更主张;刑罚应“不辟(避)亲贵,法行所爱”。法律成了打击特权、

扶正法邪的武器。其时晋文公的劈爱者颠颉不守军纪,执法吏即“斩颠颉之

脊”,“以明法之信”(《韩非子·外储说右上》)。孙武主张“保法”,

就是要各国统治者坚持严格执行法律的传统,以法治军、治国,力求政治秩

序的安定和国家的强盛。

战国时期,商鞅、韩非等法家代表人物进一步强调法制的严肃性,主张

取消贵族特权,在法律面前应一视同仁。商鞅提出“壹刑”,也就是“刑无

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

罪死不赦”(《商君书·赏刑》)。韩非主张:“法不阿贵,绳不挠曲”;

“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有度》)聚集在齐国稷下

学宫中讲学的法家一派,也竭力宣传一切要按法律办事。如他们说;“论功

计劳,未尝失法律也:便辟、左右、大族、尊贵、大臣,不得增其功焉;疏

远、卑贱、隐不知之人,不忘其劳。”(《管子·七法》)战国时代的法家

如此强调严格执法,不得因贵贱亲疏而有所挠曲,应该说,孙子“保法”的

主张,“赏善始贱。罚恶始贵”的倡议,对于上述这些法家思想的发展,是

开了其先河的。

总之,孙武的“保法”主张,内容相当丰富,含义十分深刻。在春秋战

国的大变动时期,孙武力主加强法制建设,严格赏罚制度,罚不避贵,赏不

遗贱。他坚决站在改革的一边,推动政治制度的进步和军队建设的完善。他

的“保法”思想,在春秋战国间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反映了当时以法治军

治国的普遍要求。

① 参见杨善群《春秋时代诸侯各国的法制建设》,《学术月刊》1988 年第5 期。

四、富民

领主统治的诸侯国家和下属的卿大夫若要强盛起来,不被别的诸侯国或

卿大夫所兼并,孙武认为,除了“修道”、“保法”而外.在经济上还要实行

“富民”的政策。银雀山汉墓竹简《孙子兵法·吴问》是记述孙武回答吴王

阖庐的询问,晋国的”六将军”(六卿)谁先灭亡、谁能成事的。这里集中

地表达了孙武关于如何富民的思想。概括起来,约有以下三点:

(1)田宽。原来在西周初年,周公制订“分地薄敛”(《逸周书·大聚》)

的政策,每家农户部分有“百亩”的“私田”作为份地。同时各家必须派出

劳力到领主的“公田”上去服役。到春秋时期,齐国的管仲实行“相地而衰

征”(《国语·齐语》)的税制,鲁国在公元前594 年“初税亩”(《左传·宣

公十五年》)。与此同时,各国都先后实行了由劳役地租到实物地租的转变。

由于春秋时期农具质量和生产技术的提高,每家农户所授予的“百亩”私田,

已经不能满足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于是,谋求改革的各诸侯国和卿大夫,都

纷纷扩大给农户授地的亩制。原先的周制是“六尺为步,步百为亩”(《周

礼·地官·小司徒》郑注引《司马法》)。到春秋后期,晋国六卿中的范、

中行氏,改“以百六十步为亩”;韩、魏制田,更“以二百步为亩”;赵氏

扩展最多,“以二百四十步为亩”,把原来的亩制扩大了1.4 倍。据孙武的

分析,范、中行、韩、魏诸家,制田都还嫌“狭”;赵氏的亩制较宽,按这

样的亩制给农户授田,就能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广大农民富裕起

来。

(2)税轻。春秋后期各国领主统治集团对农民的地租剥削,将劳役地租

的“藉”制改变为实物地租的“税”制后,由于领主剥削阶级的贪得无厌,

税率不断提高。当时各国普遍都由十分税一的“彻”法增加到十分税二。如

鲁国在“初税亩”后,即实行十分抽二的税制。孔子的学生有若曾向鲁哀公

建议降低税率,改行“彻”法。鲁哀公却回答说:“二,吾犹不足,如之何

其彻也?”(《论语·颜渊》)看来鲁哀公不但不肯把税率降下来,而且还

有增税的念头。据汉简《孙子兵法·吴问》的记载,当时晋六卿中的范、中

行、智、韩、魏五家,对于授田农户的剥削,也都“伍税之”,亦即伍分抽

一,十分抽二。与鲁哀公对农户的税率相同。这样的税率,从当时生产力发

展的水平来说,对农户的剥削是相当重的。故有若认为,实行“彻”法可使

“百姓足”,而实行十分抽二或更高的税制则会使“百姓不足”。孙武也认

为,范、中行等五家实行“伍税之”是使“公家富”而人民贫困。这样,“公

家”(统治者)和人民之间必然加深矛盾,人民不可能赤胆忠心为捍卫自己

的国家而战斗。赵氏与五家相反,对授予农民的田亩“无税”,连十分抽一

的“彻”税也免除,只征收一些为加强战备的军赋。如此。人民的负担大大

减轻,“公家贫”而人民“富”,民众就会力保卫自己的家园而踊跃参战,

国家也会因得到人民的支持而强盛起来。

(3)士少。汉筒《吴问》篇记述孙武对晋六卿情况的分析,认为范、中

行、智、韩、魏诸家,皆“置士多,主乔(骄)臣奢,冀功数战”,因而都

先后要被灭亡;只有赵氏,”其置士少,主佥(敛)臣收,以御富民,故曰

固国,晋国归焉”。这里的“士”,应包括两方面:一是指军队的士卒、将

官,二是指管理人民的士大夫官吏。在孙武看来,军队和官吏是加在人民头

上的沉重负担。军队和官吏越多,所需的费用越大,人民的负担就越重。而

且官吏一多,政治容易腐败,他们之间互相攀比,形成“主骄臣奢”的局面。

这样,必然会对人民加紧敲诈勒索。使国内的矛盾激化。而且军队一多,又

往往喜好打仗,穷兵黩武,“冀功数战”,常会受到诸侯各国的联合反击,

导致战争失败而自取灭亡。赵国正与此相反,军队不多,官吏精简,“主敛

臣收”,民众富裕,人人为保卫自己的国家斗志高昂,

因而国防巩固,国力强盛。按照孙武的分析,晋国将由赵来统一。

在汉简《孙子兵法·黄帝伐赤帝》一文中,孙武还叙述黄帝征伐东、南、

西、北“四帝”时,都“□年休民、□(艺)谷、

赦罪”。这里所强调的“休民、艺谷、赦罪”,同样表示对人

民要宽厚,要使人民安居乐业。所谓“休民”,就是要使人民得到充分

的休息,不能滥用民力,连年征战;统治者部署作

战计划时,必须有节制和间歇。“艺谷”是告诉人们:战争不

要忘了生产;只有广种谷物,前线的士兵才能有足够的粮食,后方的秩

序才能稳固。“赦罪”是要在战争中减免刑罚:对人民刑罚太重必然会失去

民心;赦罪免刑可以使人民感恩戴德,激发其征战杀敌的勇气。“休民、艺

谷、赦罪”,和上述“田宽、税轻、士少”,都是要发展生产,减轻对人民

的剥削压迫。人民的生活安定,物质富裕,自然就会拥戴统治者,出死力为

本国作战。孙武认为。黄帝的这种做法,是“得天之道,..民之请(情)”,

所以能够“胜四帝,大有天下”,“天下四面归之”。黄帝以“休民、艺谷、

赦罪”的政治方针统一天下,赵氏也可以用“田宽、税轻、士少”的富民措

施来统一晋国,其道理是一样的。

吴王阖庐在听了孙武对于晋国六卿情况的分析后,曾感慨地说:“王者

之道,□□厚爱其民者也。”(汉简《孙子兵法

·吴问》)阖庐所总结的”王者之道”必须“厚爱其民”,确实概括了

孙武在当时条件下应该如何对待民众的一系列主张。这些主张,与孔子所提

倡的对庶民要“富之”、“教之”;“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宽则得

众,信则民任”(《论语·子路、学而、尧曰》);“使民富且寿”(《论

苑·政理》)等等,是十分接近的。

孙武提出“田宽、税轻、士少”,“休民、艺谷、赦罪”等一系列“富

民”、“爱民”的政治主张,是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因一定的斗争环境而

发的。春秋后期,在晋、齐、鲁等一些诸侯国中,下属卿大夫如晋的六卿、

齐的田(陈)氏、鲁的“三桓”,其势力逐渐壮大,并有夺取国家政权、取

代诸侯国君之势。这些卿大夫在斗争中所使用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施惠于

民,使人民都来归附,从而壮大自己,削弱和孤立对手。鲁国的季氏数代对

人民施舍,他的剥削较公室为轻,穷民都到他家取食糊口,甘愿做他家的徒

属和卫士。因而季氏人多势众,在和公室的政治斗争中每每取得胜利。有人

就指出:“政自之出久矣,隐民多取食焉,为之徒者众矣”;“季氏甚得其

民,..有天之赞,有民之助。”(《左传·昭公二十五、二十七年》)季

氏依靠着减轻剥削、施舍粮食,取得人民的归附和支助而控制了鲁国的政权。

齐国的田(陈)氏更用大量贷

出、小量收进的办法来争取民众,而当时的国君齐景公却“征敛无度”,

刑罚苛重。景公的大臣晏婴谏诤说:“公厚敛焉,陈氏厚施焉,民归之矣”

(《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若君欲夺之,则..缓其刑罚,振贫穷而

恤孤寡,行恩惠而给不足,

民将归君。”(《韩非子·外储说右上》)但是齐景公并没有接受晏婴

的忠告,惠民措施很不得力。于是,田氏在齐国的势力越来越大,齐国的政

权将归田氏所有,遂成定局。晋国的公

室也奢侈腐化,对人民残酷剥削。史称晋国的“庶民罢敝,

而宫室滋侈;道相望,而女富溢尤;民闻公命,如逃寇仇”

(《左传·昭公三年》)。相比之下,晋国的六卿对人民的剥削相对减

轻,因而他们得到人民的拥护,领地不断扩大,晋国

的政权逐渐为六卿所控制。

从上述各诸侯国中公室和卿大夫的斗争情况可知,谁能

“爱民”、“富民”,人民就归附于他,他的势力就会壮大,从

而在争夺政权的角逐中取得胜利。孙武主张“爱民”、“富民”,

正是希望通过这样的政治措施,由一些进步的卿大夫来重新

统一鲁、齐、晋等国,结束公室和卿大夫之间长期纷争的混

乱状态,出现一个崭新的政治局面。在汉简《孙子兵法·吴问》

篇中,孙武预测晋六卿纷争的结局,范、中行氏”先亡”,智

氏为次,韩、魏又次,而赵氏由于“爱民”、“富民”,“晋国归焉”。

后来的历史事实,与孙武的预测并不完全一致。范、中行、智氏的先亡,孙

武是预见到的。韩、魏、赵三家由于势均力敌,再也无法兼并下去,晋国卿

大夫的纷争只得以三家瓜分晋国领土而告终。虽然如此,孙武能以政治措施

的是否“爱民”、“富民”,大致预测各家卿大夫在兼并战争中的命运,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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