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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孙膑所处的社会背景

作者:杨善群 当前章节:15393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08:31

孙武之后约150 年而有孙膑。孙武活动于春秋末年,而孙膑则活动于战

国中期。春秋、战国,人称历史的大变革时期,各方面的变化都异常迅速。

顾炎武曾描述春秋、战国两个时期的差异说:”春秋时犹尊礼重信,而七国

则绝不言礼与信矣;春秋时犹宗周王,而七国则绝不言王矣;春秋时犹严祭

祀,重聘享,而七国则无其事矣;春秋时犹宗姓氏族,而七国则无一言及之

矣;春秋时犹宴会赋诗,而七国则不闻矣;春秋时犹有赴告策书,而七国则

无有矣。”(《日知录·周未风俗》)这段言论,未免说得过于绝对,但从

中也确实可以看出许多变化的迹象。这里要着重分析的是,战国时期在政治、

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的变化,因为这些变化直接影响着孙膑的思想,使

其在继承孙武的基础上又有所发展。

一、战国初期的严峻形势

春秋时期的结束和战国时期的开始,应以哪一年为界,较流行的有三种

说法:(1)公元前481 年,因为这一年田恒弑其君齐简公,齐国的政权为田

氏所掌,基本上完成了“田氏代齐”的过程;(2)公元前475 年,即周元王

元年,因为《史记·十二诸侯年表》终止于上一年,而《六国年表》开始于

此年;(3)公元前403 年,因为这一年韩、魏、赵三国得到周王的承认,正

式列为诸侯。我们认为,上述三说,都未能抓住春秋战国形势变化的关键时

刻。春秋时期的结束和战国时期的开始,应该定在公元前453 年较为合适。

因为这一年晋国的韩、魏、赵三家灭知氏、共分其地,奠定了“三家分晋”,

乃至后来“战国七雄”大规模兼并战争的格局。而周王命韩、魏、赵列为诸

侯,不过是一种形式。在任命之前几十年,三晋早已作为独立的国家活跃于

战国的舞台。因此,论述孙膑所处的战国时期的形势,应当以公元前453 年

为起点。

(一)七强并立局面的形成

战国七大强国中,有四个是经过政权更迭,亦即由原来的卿大夫篡夺了

诸侯国君的政权而成为新的侯国的。这就是“田氏代齐”后的齐国和“三家

分晋”后的韩、魏、赵三国。

田氏自公元前489 年,与鲍氏联合击败高氏、国氏后,实际已经掌握了

齐国的政权。至公元前481 年,田氏杀简公而立平公,又“尽诛鲍、晏、监

止及公族之强者”(《史记·田敬仲完世家》),于是齐国之政归田氏,乃

成定局。公元前391 年,田和把康公迁于海上,最终结束姜氏在齐国的统治。

又过了五年,至公元前386 年,田和得到周天子的认可,正式列为诸侯。这

样,春秋时期的大国齐,在被田氏取得政权后,又成为战国七大强国之一。

其地占有今山东偏北的大部及河北东南的一小部。

晋国卿大夫篡权的形势,比齐国更为复杂。到春秋末年,经过激烈的倾

轧斗争,卿大夫中的强者剩下了六家,称为六卿或六将军。他们各自占据了

晋国的一部分土地。吴王阖庐就曾向孙武提出过“六将军分守晋国之地,孰

先亡?孰固成?”的问题。(银雀山汉墓竹简《孙子兵法·吴问》)公元前

458 年,六卿中的范、中行二氏,又因在兼并战争中失败,领地被其他四卿

瓜分。这时,四卿中知伯最强。他专权跋扈,向韩、魏要地,韩、魏被迫与

之;又向赵氏要地,赵不与,知伯因率韩、魏而攻赵。公元前453 年三月,

赵与韩、魏合谋,反灭知氏,共分其地。至此,韩、魏、赵已经成为三个独

立的国家。赵国占有今陕西东北部、山西北部和河北的西南部,魏国占有今

陕西东部一角、山西西南部和河南北部、东部,韩国占有今山西东南部和河

南中部。晋公此时仅有很少一点土地,而“反朝韩、赵、魏之君”(《史记·晋

世家》),其后终为三国所迁灭。

秦、楚、燕三国没有发生政权姓氏的更易。经过春秋时期的兼并开拓,

到战国初期其疆域都有大幅度的扩展。秦国占有今甘肃东南部、陕西中部和

和河南西南一小部,楚国占有今湖北全部、湖南和江西北部、安徽长江以北

大部、河南南边以及江苏西北角、山东中南角、四川东北角和陕西东南角,

燕国占有今河北北部和辽宁西南部。

上述七大强国的位置基本是:齐国在东,秦国在西,楚国在南,赵国在

北,燕国在东北,魏、韩两国在中间。这七大强国的目的,已与春秋时期有

很大的不同。春秋时大国发动战争的主要目的,在于战败其他国家,取得周

天子的承认,成为列国的霸主而多收取贡赋;战国时的七大强国,其目的已

不是当周天子认可的霸主,而是如何保存自己,消灭敌人,攻城夺地,扩大

领土,最后实现天下的统一。

(二)兼并、蚕食中小国家的战争

战国初期,七大强国为了积聚力量,谋求发展,都在极力兼并、蚕食周

围的中小国家。公元前461 年,秦国“以兵二万伐大荔(今陕西大荔县一带),

取其王城”(《史记·秦本纪》)。公元前444 年,秦又“伐义渠(今甘肃

庆阳、泾川一带),虏其王”。大荔和义渠都是西戎中较强的国族。《后汉

书·西羌传》称:“是时义渠、大荔最强,筑城数十,皆自称王。”秦伐义

渠、大荔的胜利,使秦从东西两面扩展了疆土,增强了实力。楚国在公元前

447 年“灭蔡”(今安徽风台县),过了二年再“灭杞”(今山东新泰县西),

至公元前431 年又“灭莒”(今山东莒县一带)。这几次怔伐灭国,使楚国

的疆域向东北大大扩展,其势力由今山东中南部一直延伸到中东部。齐国在

这时向邻近的中等国家鲁、卫进行蚕食。公元前412 年,齐“伐鲁莒(鲁之

莒邑)及安阳(今山东曹县东)”(《史记·六国年表》);明年,再“取

鲁之一域”(《史记·田敬仲完世家》)。至公元前408 年,齐“取鲁之”

(今山东泗水县西北);明年,又“伐卫,取贯丘”(今山东曹县南)。韩

国这时也在向邻近的郑、宋进逼。公元前385 年,韩“伐郑,取阳城”(今

河南登封县南);又“伐宋,到彭城(今江苏徐州市),执宋君”(《史记·韩

世家》)。至公元前375 年,韩国乘机一举“灭郑,因徙都郑”(今河南新

郑县)。这就使韩的领土大为扩展,实力又有所增强。赵国同样把卫作为蚕

食的目标。公元前383 年,赵就“筑刚平,以侵卫”。由于齐、魏的干涉而

没有成功。公元前372 年,赵国继续“伐卫,取乡邑七十三”(《史记·赵

世家》)。至公元前365 年,赵又“攻卫,取甄”(今山东鄄城县东北)。

这样,赵也夺得了卫的大片土地,国力增强不少。

在七大强国之外,战国初期还有一个地域甚大的越国,占有今浙江北半

部、江苏南部和东部、安徽的江南地区、山东的东南角以及江西东境一小部。

《墨子·非攻下》说:“今天下好战之国,齐、晋、楚、越”,它们“以并

国之故,四分天下而有之”。这时,越国也在攻灭小国,扩大疆土。公元前

415 年,越攻灭滕国(今山东滕县西南);次年,又攻灭郯国(今山东郯城

县西南)。公元前404 年,越还灭掉了缯国(今山东峄县东)。《战国策·魏

四》载:“缯恃齐而轻越,齐和子之乱而越人亡缯。”所谓“和子之乱”即

齐田和初立时的内乱。在这些年中,越人还攻夺莒国(今山东莒县一带)的

土地。《墨子·非攻中》称:莒国的东面,“越人夹削其壤地”、莒“亡于

齐、越之间”。可见莒是在越、齐、楚三国的夹击下,被蚕食殆尽的。

上述这些大国兼并、蚕食中小国家的战争,不过是大国间更激烈的兼并

战争的序幕和准备。为了争夺领土、人民和物质财富,征服、吞并别国而达

到天下统一,大国间直接交锋、拼杀的大规模的兼并战争是不可避免的。

(三)魏国的强盛和衰落

在战国初期,处于七国中间的魏国首先强大起来。它向西北东南四面开

攻,取得了许多次兼并战争的胜利,国力盛极一时,大有侵吞各国,征服天

下之势。

从公元前431 年开始,魏国首先向西方的秦国进攻,当年把秦军打得大

败。次年,又“使(太)子击围(秦)繁庞(今陕西韩城县东南),出其民”

(《史记·魏世家》)而占有其地。到公元前409 年,魏继续攻取秦的临晋

(今陕西大荔县东南)、元里(今陕西澄城县南)等地,并一直打到秦国的

郑(今陕西华县)。至此,秦的河西(黄河以西、洛河以东)地区全部为魏

占有。明年,魏又向北伐中山(今河北定县一带)。经过三年战争,至公元

前406 年,终于把中山攻灭。公元前405 年,赵国在魏的支持下,“与齐人

战,大败之”,“得车二千,得尸三万”(《吕氏春秋·不广》)。次年,

魏与赵、韩又联合“伐齐,入长城”(《水经·汶水注》引《竹书纪年》,

又见《羌钟》铭文)。这样,魏在向东攻伐的战争中又取得了大胜。公元前

400 年,魏再与韩、赵联合“伐楚,至乘丘而还”(《史记·楚世家》)。

公元前391 年,三晋继续伐楚,大败楚师于大梁(今河南开封市西北)、榆

关(当在大梁之南)。自此,中原重镇大梁便为魏所据有。到公元前361 年,

魏把国都从安邑迁到大粱,以便坐镇中原,进一步控制东南的局势。

但是,魏国的强盛必然会带来其他各国的妒忌和怨恨,遭致被侵害国家

的联合反击。公元前383 年,赵国攻卫。次年,魏为救卫而出兵伐赵。第三

年,赵向楚求救,楚国即出兵与赵联合攻魏。赵国因得楚之助,攻取了魏的

棘蒲(今河北魏县南)。公元前379 年,赵又“拔魏黄城(今河南内黄县西)”

(《史记·赵世家》)。公元前370 年、魏武侯去世。赵、韩两国又乘魏公

子争立的机会出兵伐魏,大败魏军。公元前364 年,秦国攻魏的石门(今山

西运城县西南),斩首六万”,给予魏国以沉重的打击。过了二年,秦又乘

魏与韩、赵大战之机,出兵攻魏的少梁(今陕西韩城县西南),大败魏军,

“虏其将公叔痤”(《史记·奏本纪》)。公元前353 和341 年,魏在桂陵

和马陵连续两次为齐所惨败。在这期间,秦国还不断向魏发起攻击。公元前

354 年,秦击败魏军于元里,攻取了魏的少梁;过了二年,秦又向魏的河东

进兵,一度围降了魏的安邑。公元前340 年,秦乘魏在马陵惨败,继续出兵

袭魏。商鞅用计大破魏军,虏魏将公子印。公元前338 年,秦又进攻魏的岸

门(今山西河津县南),虏魏将魏错。

经过这样多次的惨败,在秦、齐、赵、楚的四面夹击下,魏的国力大为

削弱。公元前334 年,魏惠王率领韩国及其他小国国君,到徐州(今山东滕

县东南)与齐威王相会,双方互尊为王。这次“会徐州相王”(《史记·魏

世家》),是魏国衰落的标志。自此,战国的局势由魏国在中原独强,向东

西南北兼并,变为齐秦东西二强对峙,向中原进逼。孙膑就是在魏国由强盛

转为衰落和齐、秦由不振走向强盛的转变时期登上军事历史的舞台的,他并

以自己出色的军事谋略和指挥才能促进了齐国的强盛。

二、各大国的政治改革

在战国初期兼并战争愈演愈烈的形势下,各大国为了自己的生存与发

展,都在极力谋求改革,以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这些改革的内容归纳起来,

不外乎有这样几方面:在经济上奖励农耕,扩大田亩之制和开垦荒地,兴修

水利和推广先进生产技术,以提高农业产量;在政治上削减或废除世袭贵族

的特权,建立以相和将为首的文武官僚统治机构,健全法制,精简官吏,用

郡县制代替分封制,用俸禄制代替采邑制,奖励廉洁,惩治腐败;在军事上

扩大征兵范围和数额,严格军事纪律,加强军事训练,奖励军功,以提高军

队的战斗力。在实行上述改革之后,各国的实力都有明显的增强,在兼并战

争中很快显示其效果。兹对各大国政治改革的情况,分别进行阐述。

(一)魏文侯任用李悝变法

魏国是战国初期最早进行改革的国家。魂文侯自公元前445 年即位,就

励精图治,着手改革。他任用了李悝、李克、西门豹、吴起等一大批改革家,

采纳他们的主张,放手让他们去干。

李悝被魏文侯任用为相,他的变法措施主要有三:一是教育农民努力提

高农作物的产量,时称“尽地力之教”。他认为“地方百里”有田六百万亩,

如果“治田勤谨”,则每亩可多收三斗;“不勤,则损亦如之”。这样,治

田勤与不勤,在方百里之地内,粮食的增减就可达“百八十万石”(一石约

合今10 公斤)。因此,他制订了许多增产措施,如规定:“必杂五种,以备

灾害”,即田地上要栽培多种作物,以便遇到灾害时,一种作物歉收可用另

一种来补救。他又强调:“力耕数耘,收获如寇盗之至”(《通典·食货二·水

利田》,又见《太平御览》卷八二一引《吏记》),即耕地要用力,除草遍

数多,收获抢时间。二是实行平法。他认为“甚贵伤民,甚贱伤农,民伤则

离散,农伤则国贫”,于是他主张在“熟”年国家“”进农民的余粮,而在

“饥”年则“粜之”。这样,“虽遇饥馑水旱,不贵而民不散,取有余以补

不足”(《汉书·食货志》),粮价保持平稳,就能做到长治久安。三是制

定刑法。他在原有“诸国法”的基础上,编成了一部《法经》,内容有六篇。

开头两篇《盗律》、《贼律》,是为了镇压农民对封建政权的反抗,制止对

国有和私有财产的侵犯行为。中间《囚法》、《捕法》两篇,是讲如何惩治

“盗贼”的方法。另有《杂律》是对“轻狡、越城、博戏、借假、不廉、淫

侈、逾制”等行为的惩同规定。最后“以《具律》具其加减”(《晋书·刑

法志》),即根据具体情况,对罪犯加刑或减刑。《法经》的颁布和实行、

对于稳定社会秩序、健全国家法制,无疑会起积极的作用。

李克也是魏文侯信用的大臣,曾治中山有功。他主张:“为国之道,食

有劳而禄有功、使有能,而赏必行、罚必当。”其具体措施是“夺淫民之禄,

以来四方之土。”所谓”淫民”,是享受“世禄”特权的贵族,“其父有功

而禄,其子无功而食之,出则乘车马、衣美裘以为荣华,人则备竿瑟钟石之

声而安其子女之乐,以乱乡曲之教”(《说苑·政理》)。废除这些世禄贵

族的特权而招徕四方有才能之士,这又是魏国在政治上的一大革新。

西门豹被任为邺县(今河北临漳县西南)令。当地官吏与巫祝相勾结,

借为河神取妇,搜刮财物,残害民命,大搞迷信活动,严重影响农业生产。

西门豹到任后,揭穿骗人把戏,惩治罪魁祸首,“即发民凿十二渠,引河水

灌民田,田皆溉”(《史记·滑稽列传》褚少孙补)。西门豹治邺,改革弊

政,发展生产,使魏的国力进一步增强。

吴起在任魏将和西河郡守期间,整顿军纪,改善官兵关系。他常常“与

土卒最下者同衣食,卧不设席,行不骑乘,亲裹赢粮,与上卒分劳苦”(《史

记·吴起列传》)。吴起在治军方法上的改革,极大地提高了魏军的战斗力。

由于魏国当魏文侯时,在经济、政治、军事等方面一系列变法和改革措

施的推行,使魏成为战国初期最强盛的国家。魏国变法改革的成功经验,使

其他大国群起效仿。

(二)赵烈侯信从公仲连改革

赵国在公元前403 年,当赵烈侯在位时,也进行了经济、政治、军事与

思想意识等多方面的改革。起初,赵烈侯爱好音乐,命相国公仲连赐给二名

歌者每人田万亩。公仲连执意不从,认为这样做是不合适的。在烈侯的再三

催问下,公仲“乃称疾不朝”。后来,公仲连接受番吾君的建议,向烈侯荐

举牛畜、苟欣、徐越三人。牛畜向烈侯宣传“仁义,约以王道”,他主张用

仁义和王道的一套办法去对待民众和诸侯各国,就会取得他们的拥护和支

持;荀欣向烈侯建议”选练举贤,任官使能”.亦即要选拔将帅,训练军队,

荐举贤能,担任官吏,加强军队和政权的建设;徐越则向烈侯讲论“节财俭

用,察度功德”,即对财物要节约使用,反对贪污浪费,对官吏要考察其功

德,进行奖惩。烈侯听了三人的议论,觉得很有道理,十分高兴,便派使者

对相国公仲连说:“歌者之田且止。”于是,烈侯就“官牛畜为师”,担任

国君的高级顾问;命“苟欣为中尉”,负责训练军队和选拔官吏;命“徐越

为内史”。掌管财务的收支和官吏的考核。烈侯听从三人的意见,着手进行

改革,并“赐相国衣二袭”(《史记·赵世家》),奖赏公仲连荐举能人的

功劳。

经过烈侯时的改革,赵的国力也开始强盛,在对齐、魏、卫和中山的兼

并战争中,不断取得胜利。

(三)韩昭侯任用申不害改革

韩国在战国初期,曾进行过一些变法改革。但由于当时没有经验,“晋

之故法未息,而韩之新法又生;先君之令未收,而后君之令又下”(《韩非

子·定法》),因而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混乱,收效不大。到“韩昭侯之世,

兵寇屡交”(《史记·老子韩非列传》索隐引《纪年》),故昭侯八年(前

355 年),又起用申不害为相,再度进行改革。申不害也强调“法”,他曾

说:“法者,见功而与赏,因能而授官。”(《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君

必有明法正义”,“圣君任法而不任智”(《艺文类聚》卷五四、《太平御

览》卷六三八引《申子》)。他还教韩昭侯“循功劳,视次第”(《战国策·韩

一》),即按“功劳”的大小任以官职。申不害更注重“木”,也就是君主

如何驾驭臣下,使他们尽职效忠的权术。韩非解释说:“术者,藏之于胸中

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韩非子·难三》)申不害指出:“为人

君者,操契以责其名”;“善为主者,倚于愚”,“设于不敢,藏于无事。”

他宣传:“明君使其臣并进辐凑”,即要臣下围着君主一个人转;但应极力

防止“一臣专君,群臣皆蔽”的事发生。他申述:如果臣下“蔽君之明,塞

君之聪”,就会“夺之政而专其令,有其民而取其国矣”(《群书治要》卷

三六

引《申子·大体》)。因此,申不害主张君主要“独视”、“独听”、

“独断”。他说:“独视者谓明,独听者谓聪。能独断者,故可以为天下主。”

(《韩非子·外储说右上》)这就是要搞君主的专制独载,集权于一身。

申不害的改革同样收到了明显的效果。《史记·韩世家》

称:“申不害相韩,修术行道,国内以治,诸侯不来侵伐”;

《老子韩非列传》又说:“(申不害)内修政教,外应诸侯十五

年。终申子之身,国治兵强,无侵韩者。”可见韩也曾一度有

些起色。

(四)楚悼王任用吴起变法

楚国在战国初期虽然领土广大,但由于政治腐败,国内

秩序混乱,对外战争也连遭挫折。公元前402 年,发生了“盗

杀声王”的事件。过了二年,“三晋来伐楚,至乘丘而还”;

至公元前391 年,三晋又伐楚,“败我大梁。榆夫”(《史记:

楚世家》)。在内外交困的形势下,楚悼王于公元前390 年,

任用由魏国来归的吴起为“宛(今河南南阳市〕守”,一年之后

又升为令尹,决心实行变法。

吴起变法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削减世袭封君贵族的特权。吴起

认为,楚国最大的弊病是:“大臣太重,封君太众,若此则上逼主而下虐民,

此贫国弱兵之道也。”因而他主张:“使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爵禄。”在剥

夺封君贵族的世袭特权之后,他又“令贵人往实广虚之地”(《吕氏春秋·贵

卒》)。这样,既打击了贵族“逼主虐民”的势力,又有利于开发荒凉地区。

二是精简官僚机构,加强军队建设。吴起向楚悼王建议:“绝灭(当作裁减)

百吏之禄秩,损不急之枝官,以奉选练之上。”(《韩非子·和氏》)他又

曾向屈宜臼表示,将“厉甲兵以时争于天下”(《说苑·指武》)。显然,

他要压缩官俸的开支,而把节省的财力、物力投入到军事训练,厉兵秣马。

三是整顿官场的不正之风。当时由魏入秦的范睢说吴起在楚的变法,“使私

不害公,谗不蔽忠,言不取苟合,行不取苟容”;由燕入秦的蔡泽,又说吴

起当政,“塞私门之请,壹楚国之俗”(《战国策·秦三》)。可见纠正营

私舞弊、互相倾轧、苟合求荣等官场的歪风邪气,也是吴起变法的一个重点。

吴起变法的时间虽然较短,但其效果也很快显示出来。蔡泽说他曾“南

收扬越,北并陈、蔡”;《史记·吴起列传》称其变法之后,“却三晋,西

伐秦,诸侯患楚之强”。据说在公元前381 年的一次伐魏战斗中,楚军”战

于州西,出于梁门,军舍林中,马饮于大河”(《战国策·齐五》),一直

打到黄河沿岸。

(五)秦孝公任用商鞅变法

秦国僻在西部,战国初期各方面都比较落后,特别是国内统治秩序不稳,

外部又常遭三晋的攻伐,处境十分艰难。公元前361 年秦孝公即位,决心实

行变法改革。他下令国中曰:“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

之分土。”(《吏记·秦本纪》)就在这时,商鞅由魏人秦,向秦孝公陈说

变法图强的道理。经过一番与守旧贵族的思想交锋,孝公即命商鞅为左庶长,

大刀阔斧地进行变法。

商鞅变法从孝公六年(前356 年)开始,到二十四年(前338 年)逝世

时结束,前后共持续进行了“十八年”(《战国策·秦一》),其间并有两

次高潮。它的主要内容有下列数项:一是扩大亩制,增加每家农户的耕种上

地。杜佑《通典》说:“周制,步百为亩,亩百给一夫。商鞅佐秦,以一夫

力余,地利不尽,于是改制二百四十步为亩,百亩给一矢矣。”(《州郡典·栾

州风俗》)在某些“地广人寡”的地区,更“诱三晋之人,利其田宅”,“任

其所耕,不限多少”(《食货典》)。这样就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二是重本抑末,奖励耕织。商鞅变法规范“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

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史记·商君列传》)所谓“复其身”,

即兔除本人徭役;“举以为收孥”,则要连同妻。子,没为官奴。三是制定

按军功赏赐的爵位制度。商鞅制定爵级“凡二十等”(《后汉书·百官志》

刘昭注引刘劭《爵制》),规定“能得甲首一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

宅九亩”(《商君书·境内》),“欲为官者为五十石之官”(《韩非子·定

法》)。所赐的爵位、田宅、官级,按所斩敌人甲首数和军功大小递增。四

是建立连坐制,轻罪用重刑。商鞅以五家为一“伍”、十家为一“什”编制

户籍,规定一家有奸,其他各家都要告发。“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

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他认为:“刑重者,民不敢犯,故无刑也”,

这叫做“以刑去刑”

(《商君书·画策》)。据说商鞅之法,“步过六尺者有罚,弃灰于道

者被刑”(《七国考》卷一二引《盐铁论》注)。五是焚烧儒家经典,强化

思想统治。商鞅变法曾“燔《诗》、《书》而明法令”(《韩非子·和氏》)。

这就开了秦始皇“焚书坑儒”的先河。六是普遍推行县制。商鞅合并许多小

的乡、聚(村落),“集为大县”,每县置一个县令,把全国分为“四十一

县”(《史记·秦本纪》)。商鞅还统一度量衡,“平斗桶、权衡、丈尺”;

改革父子兄弟同室居住的陋习,规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整

顿官场的不正之风,“塞私门之请而遂公家之劳”,等等。

由于商鞅变法内容的丰富,措施的坚决,很快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战

国策·秦一》称:“商君治秦,法令至行”;“期年之后,道不拾遗,民不

妄取,兵革大强,诸侯畏惧”;《史记·商君传》亦谓:“行之十年,秦民

大说(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

邑大治。”在此期间,秦国与三晋的战争也不断取得胜利。公元前340 年,

商鞅亲自率军伐魏,大破魏军,逼迫魏献出河西之地。

(六)齐威王任用邹忌改革

孙膑所处的齐国在战国初期,内部政治腐败,外部遭到魏、赵、鲁、卫

的连续攻击,《史记·田世家》称其时“诸侯并伐,国人不治”。齐威王自

公元前356 年即位,就决心革除弊政,奋发图强。他召即墨大夫说:“吾使

人视即墨,田野辟,民人给,官无留事,东方以宁。”接着便“封之万家”。

又召阿大夫说:“自子之守阿,誉言日闻。然使使视阿,田野不辟,

民贫苦。”接着就“烹阿大夫及左右尝誉者”。这一果断的奖惩措施,

使朝野受到极大震动。

不久,邹忌(一作驺忌)以鼓琴见齐威王,威王与语大悦,三月即任命

为相,着手改革。邹忌改革的内容约有如下三点:一是“谨修法律而督奸吏”

(《史记·田敬仲完世家》),即要健全法制,惩治贪官污吏。二是选拔贤

才,担任军政要职。齐威王曾夸耀说:“吾臣有檀子者,使守南城,则楚人

不敢为寇东取,泗上十二诸侯皆来朝;吾臣有盼子者,使守高唐,则赵人不

敢东渔于河;吾吏有黔夫者,使守徐州,则燕人祭北门,赵人祭西门,徒而

从者七千余家;吾臣有种首者,使备盗贼,则道不拾遗。”(同上)邹忌也

曾在齐威王前表功说:“忌举田居子为西河而秦、梁弱,忌举田解子为南城

而楚人抱罗绮而朝,忌举黔涿子为冥州而燕人给牲,赵人给盛;..忌举北

郭刁勃子为大士而九族益亲,民益富。”(《说苑·臣术》)可见当时齐国

人才济济、各显其能的盛况。三是鼓励臣民提意见。齐威王在改革之初,曾

采纳邹忌的建议,下令国中曰:“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过者,受上赏;

上书谏寡人者,受中赏;能谤议于市朝,闻寡人之耳者,受下赏”。据说,

“令初下,群臣进谏,门庭若市。数月之后,时时而间进。期年之后,虽欲

言,无可进者”(《战国策·齐一》)。此言虽有些夸张,但也可见齐威王

能纳谏改过,革除许多弊政。

孙膑这时也向齐王提出过许多很好的建议,特别是他教威王,“强兵之

急者”在于”富国”(《孙膑兵法·强兵》),指出了积聚财富、增强实力

的重要性。齐威王的改革使国内政治清明,能人辈出,国民富庶,士兵训练

有素,作战勇敢。这样,就为齐国的强盛,孙膑指挥的几次对外战争取得大

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三、军事状况的变化

从孙武所处的春秋末年到孙膑所处的战国中期,军事上的状况也有着很

大的变化。了解这种变化,对于认识孙膑对孙武军事思想的发展是十分重要

的。兹分别就下列几方面进行论述。

(一)军队人数的激增

春秋末年各国军队的人数不过几万,最多的有十余万。到战国中期,七

大强国普遍都有数十万军队,多者可达百万左右。一二百年时间里,军队人

数几乎增加了十倍。

七大强国中军队人数最多的是秦国。《战国策·秦一》载苏秦说秦王,

谓秦有“战车万乘,奋击百万”;同书《韩一》载张仪说韩王,谓“秦带甲

百余万,车千乘,骑万匹”;《秦策三》并载范睢说秦王,谓秦有“战车千

乘,奋击百万”。然则秦国拥有百万大军,应是事实。

楚国的军队人数,可与秦国相匹敌。《战国策·楚一》载苏秦说楚王,

谓楚有“带甲百万,车千乘,骑万匹”;又载江乙对楚王曰:“今王之地方

五千里,带甲百万”;同书《秦三》并载蔡泽谓:“楚地持戟百万”;《史

记·楚世家》亦载楚顷襄王时有好射者语,称楚有“带甲百万”。可见楚国

同样拥有近百万军队。

其他如魏、赵、齐、燕、韩诸大国,兵员都有数十万人。《战国策·魏

一》载苏秦说魏王,谓魏有“武力二十余万,苍头二十万,奋击二十万,厮

徒十万,车六百乘,骑五千匹”;又载张仪说魏王,谓魏“卒不过三十万人”。

同书《魏三》载须贾语穰侯,谓魏国“百县胜兵,不下三十万”;《齐五》

又载苏秦说齐王,谓“魏王拥土千里,带甲三十六万”。然则魏国在盛时拥

兵六七十万,其衰落时亦有三十余万。《战国策·赵二》载苏秦说赵王,谓

赵有“带甲数十万,车千乘,骑万匹”;同书《齐一》载苏秦说齐王,谓齐

有“带甲数十万”;《燕一》载苏秦说燕君,谓燕有“带甲数十万,车七百

乘,骑六千匹”。同书《韩一》并载苏秦说韩王,谓韩有“带甲数十万”;

又载张仪说韩工,谓韩“卒悉之不过三十万,而厮徒负养(担任后勤杂务者)

在其中矣,为除守徼亭鄣塞,见卒不过二十万而已”。然则七国中兵员最少

的韩国,也有二三十万人。

战国时各国军队人数激增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生产的发展以及由此而带来

的人口的繁殖。当时的冶铁技术有了长足的进步,铁农具普遍使用,加之荒

地的开垦,牛耕的推广,使农业产量迅速增长。据战国初期魏国李俚的估计,

当时“岁收亩(约合今0.31 亩〕一石半(约合今15 公斤)”,一家“治田

百亩”,可得“粟百五十石”,即1500 公厅。如果“治田勤谨,则亩益三斗”;

遇上“上熟”之年,“其收自四”(《汉书·食货志》),即为平时的四倍,

数量当甚可观。故孟子论述,“一夫百亩”的收获,“上农夫食九人,上次

食八人,中食七人,中次食六人,下食五人”(《孟子·万章下》)。其能

供养的人数也在不断增多。春秋时有些地方人口还较稀疏,到战国时人口密

度已大为提高。有人描述魏国的情况说;“庐田庑舍,曾无所刍牧牛马之地。

人民之众,车马之多,日夜行不休。”(《战国策·魏一》)当时“万家之

邑”已到处存在。知伯向韩索地,韩即“致万家之邑一”;知伯又向魏索地,

魏亦“致万家之邑一于知伯”(《战国策·赵一》)。赵奢曾指出:“今千

丈之城、万家之邑相望也。”(《战国策·赵三》)在这样经济繁荣、人口

稠密的情况下,各大国都拥有数十万乃至上百万军队,是势所必然的。

(二)征兵范围的扩大和军赋的加重

春秋时各国的军队一般都由居住在国都郊外的“国人”充当,另外各领

有采邑的卿大夫收编依附民组成私属军队,各郡县征集的地方部队也开始出

现。到战国时期、各国的边地普遍设郡,内地也纷纷建县,领有采邑的世袭

分封贵族大为减少,国野的界限已经消失。于是,国家兵员的来源从国都郊

外扩大到各郡县的城邑乡村,原来居于鄙遂从事农业劳动的没有当兵资格的

“野人”,现在也都成了证兵的对象。大量的农民收编为国家的军队,使各

国的军队人数迅速扩充。

由于战争的需要,各国规定服兵役的年龄相当长,约从15 岁到60 岁。

到服役年龄就需“傅籍”,即登记在兵役名册上。征兵的数额也无限制增加。

秦赵长平之战时,秦王亲自到河内,“赐民爵各一级,发年十五以上悉诣长

平”(《史记·白起列传》)。楚大司马昭常守在楚之东地,曾对齐使者说:

“我典主东地,且与死生。悉五尺至六十,三十余万弊甲钝兵,愿承下尘。”

(《战国策·楚二》)《周礼·地官·乡大夫》云:“国中自七尺以及六十,

野自六尺以及六十有五,皆征之。”这个记载,当也是战国时的制度,可能

有些边远地区,眼兵役的年龄高达65 岁。每家服兵役的也不止一人。有人曾

估计齐都”临淄之中七万户”,按每“户三男子”计,“三七二十一万,不

侍发于远县,而临淄之卒,固已二十一万矣”(《战国策·齐一》)。可知

战国时的征兵,往往是悉数而征,有多少适龄的男子便怔集多少,平均每户

可征集三男子。

这些征发而来的男子,有的留在中央和各大都城,作为常备兵;有的留

在各郡县,作为地方部队或民兵。作战时由国君统一调遣。如魏国有“百县

胜兵,不下三十万”,在必要时可以调来“止戍大梁”(《战国策·魏三》);

齐宣王伐燕时,不仅调集中央常备的”五都之兵”,还配合以靠近燕国的地

方部队和民兵,“因北地之众”(《战国策·燕一》)。足见战国时的证兵

之多和在战争中的动员之广。

在必要时,女子也要应征入伍,特别是在守城的过程中担任修筑工事和

警戒的任务。《商君书·兵守》云:”壮男力一军,壮女为一军,男女之老

弱者为一军,此之谓三军也。”“壮女之军,使盛食。负垒,陈而待令,客

至而作上,以为险阻及耕格阶”,《墨子·备城门》谓:“守法:五十步,

丈夫十人,丁女二十人,老小十人”;《墨子·备穴》述:”诸作穴(地道)

者五十人,男女相半”;《墨子·号令》又说:“诸男女有守于城上者,什

六弯四兵,丁女子老少人一矛。”《史记·平原君列传》载“秦急围邯郸”

时,平原君“令夫人以下编于士卒之间”;《史记·田单列传》记田单守即

墨时,亦令“妻妾编于行伍之间”.“使老弱女子乘城”。然则在战争激烈时,

女于也从军参战,编于卒伍,已不是个别现象。

战国时军赋的征收也有增无已。当时“有布缕之征,粟米之征,力役之

征”。这几种军赋的征收,不但在数额上随意加码,而且往往三管齐下,弄

得人民苦不堪言。孟子曾指出:对上述三种军赋,“君子用其一,缓其二。

用其二而民有殍,用其三而父子离”(《孟子·尽心下》)。春秋时按井田

编制单位或按田亩收取军赋,到战国时有的国家改为按户或按人头收取。如

秦国用商秧变法,在孝公“十四年(前348 年),初为赋”(《史记·秦本

纪》)。《索隐》引谯周云:“初为军赋也。”这种军赋的征收,就是按人

头计算的。董仲舒曾说:秦“用商鞅之法,田租、口赋、盐铁之利,二十倍

于古。”(《汉书·食货志》)所谓“口赋”,即以人口数缴纳的军赋。商

殃变法时下令:”民有二男以上下分异者,倍其赋”(《史记·商君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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