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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从政简史

作者:贾征 当前章节:15385 字 更新时间:2026-6-15 17:50

 一提起潘季驯的贡献,人们马上就会想到他的治水业绩。其实,潘季驯的历史贡献远不止这点。事实上,他又是明代中叶社会经济领域里著名的"一条鞭"法的首倡人之一。他还是一位很有才华的社会事务管理专家,是万历初年张居正改革事业的有力支持者。作为一名长期负责监察事务的风宪官员,他纠劾贪鄙之风,存心为民请命,表现出难得的廉正情操。特别是在潘季驯的政治生涯和思想观点中还处处体现出一种可贵的"民生"思想。这些闪光的事迹和思想应同样被永久地载入历史典册。因此在本章中让我们先对他在这方面的事迹作一个概要的介绍。

一、在江西试政

嘉靖二十九年十二月,潘季驯被授予九江府推官,正式开始了他的从政活动。按明代职官制度,府推官一人,为正七品,从事的工作主要是"理刑名,赞计典。"即协理刑事,辅佐会计,考核官吏,拟订计划。在任职期间,他做出了几件引以为豪的事情。一件事是他在治理刑政期间,经手了一桩棘手的案子:有一位名叫刘云四的人,因遭仇人陷害而无辜被囚,并被判处死刑待斩。潘季驯接手此案后,经过明查暗访,发现此案乃一大冤案,遂奏明上司,将冤民刘云四立即无罪释放。案子重新判决后,全城轰动,百姓雀跃,郡称神明。①另一件有历史意义的工作,是潘季驯率先在九江府推行了后来被称为"一条鞭"法的役制改革,即将明朝用于邮传驿站的"力差"制度悉罢谴之,而改为"银差"制度,取消驿站所在地区民户的沉重劳役和物资负担,改由民户直接交纳一定的银钱,"输直于官",由官府出面招募劳工,让传邮官员直接向官府索取邮费。这样,费省而"不以烦百姓,民大便之。"②这显然是潘季驯从他的家乡搬来的进步经济政策。从劳役地租转向货币地租,这是明代中叶江南中部发达地区的必然趋势,但是对于经济相对落后的九江府,这却是一项非常大胆的经济改革措施。它不仅可以有效地抑制里甲吏胥和传邮官员的巧取豪夺,而且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广大劳动群众所遭受的残酷剥削和压迫,有助于地方上商品经济活动的发展,因此得到了民众的欢迎。

嘉靖三十三年(1554 年)正月,因为政绩显著,他被征拜为江西道监察御史。这一年潘季驯34 岁。但是刚上任不久,阴历4 月23 日,他的父亲潘夔就因病去世了。噩耗传来,季驯悲痛欲绝,马上向朝廷告假回家治丧。明朝有"丁忧"制度,凡内外官吏人等,遇祖父母、亲生父母的丧事,自闻丧之日起,不计闰,守制27 个月,以尽孝道,期满,起复。这里"丁忧"就是指亲丧的27 个月中,必须辞职的事。期满以后,照旧作官,称为"起复"。

而在这27 个月中,由皇帝特别指定不许辞职者,称为"夺情"。根据这个制度,潘季驯在家守孝三年。

嘉靖三十六年(1557 年)正月,潘季驯丁忧期满,起复后被改授为河南道监察御史。明代的都察御史制度是一种有着特权力的行政监察制度。它独立于行政各司之外,直接对封建皇帝负责、专职"纠劾百司,辨明冤枉,提督各道,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①由于具有特殊的权力,因此选人非常严格,一般要求进士年须30 以上,公明廉重、老成历练之人。根据制度,朝中共有13 道监察御史110 人,随时听旨点差。

潘季驯刚一上任,即接到朝廷命令:"奉诏核大木于南都",到南京核查一批被水淹没、年久失踪的木料。因为在这一年的4 月,京师紫禁城内的"三殿"(即奉天、谨身、华盖殿)发生大火,灾后急需大批木料修理。因此任务十分紧迫,京师还特意派来了内官参加核查监督工作。在核查中,有一些官员认为这批木料年久失查,可能是被埋在一片民居的地基下面了,主① [明]申时行:《宫保大司空潘公传》,见《河防一览》附录(民国印本)。引文中的"理":治理、申辩,名词即指法官;"赞":辅佐、帮助;"计典":账簿,考核官吏,制定计划。

② [明]王锡爵:《印川潘公墓志铭》,见《河防一览》附录。文中的"邮",指传递文书的驿站,马站曰置,步站曰邮,曰驿。见《明会典》。

① 参见《明史·职官志》。

张先毁掉这几十间民房,挖开来看看再说。潘季驯坚决反对这种毫无根据碰运气式的瞎猜,更反对无端拆除民房损害老百姓利益的作法。他说,这么大一批木头,虽然存放了这么久的时间,但它总得有个踪迹。现场找不见,我们可以通过查找资料的办法"按籍可得也"。于是他马上组织人员查阅了当地的大量文献资料,最后终于作出正确的判断:这批大木不会埋在民房下面,而是很可能埋在一片大荷塘的淤泥之中。在众人将信将疑的目光注视下,他手持铁钩,首先跳进水塘中钩捞。果然,很快在淤泥中发现了这批大木,顺利完成了核查任务,同时也保护了当地的一大片民居,使"民皆安堵"。①由于潘季驯的出色工作,两年以后,他被调往广东,任巡按御史。

① 申时行:《潘公传》、王锡爵:《潘公墓志铭》中都记载了这件事情。

二、巡按广东,屡建奇功

嘉靖三十八年(1559 年)农历六月,潘季驯39 岁,首次被调任广东巡按御史。当时广东正值"倭夷外獗,民盗内讧,攻城殒师,警报狎至"的紧急局面。季驯上任以后,马上按照朝廷规定的巡按职责,开展了大刀阔斧的整顿和改革工作。并由此形成了惩贪除恶、革弊鼎新的安民思想。

(一)"慎选民牧"的用人思想

作为一名忠心耿耿的风宪官员,潘季驯十分了解任用一批称职官员对于巩固大明江山、保境安民具有多么重要的作用。因此他非常重视用人问题,主张要"慎选民牧",重用清官,多多选派受到系统封建思想教育,具有"高学历"的科举人才充实地方。他想借助这种办法来摆脱贪官污吏横行、腐败之风盛行的局面。

他初到广东时所奏上的《慎选民牧疏》①,就是这种思想的表露。这篇奏疏虽然讲的是他自己对推举和选拔地方官吏的一些意见、但实际上也反映了作者对于当时社会矛盾的敏锐洞察力。他深刻地揭露了明代中叶广东社会矛盾激化的根源,明确指出,广东倭乱和民变的根源并不在"海外",而在"朝中",是由政府中的贪官污吏所造成的社会危机。因此,攘外必先安内。

他说:"臣自入境之初,即值寇警,潮阳、海丰、惠来等处,倭寇充斥;南雄、和平、程乡等处,山贼纵横。闾阎哀苦之声,州县烽火之报,无日无闻。臣目击其变,食不下咽,寝不安枕,随常督行司道卫府州具等官严为剿捕,而将不足恃,兵不可用,徒而支吾,终难宁谧。"面对如此严重的社会局面,应当从何处下手进行整顿呢?

潘季驯首先寻找了产生上述社会问题的深刻原因:"臣尝闻之,民穷而后盗起,弭盗必先安民。"他举了一个东汉时期的例子,说东汉灵帝时,交趾刺史多无清行、上承权贵,下积私赂,结果激使吏民怨叛,屯兵造反,持交趾刺史并合浦太守,并自树旗号称"柱天将军"。于是汉灵帝委派贾琮为新任刺史,全权处理危机。贾琮到往后,马上详细了解士兵反状,大家咸曰赋敛太重,百姓不堪重负,纷纷逃离家舍。再加上京师遥远,告冤无所,民不聊生,故聚为盗贼。贾琮了解实情后,马上移书告示,请境内百姓各安其业,同时召抚荒散,蠲复徭役,诛斩为非作歹的首恶分子,精选民众信赖的清官良吏试守诸郡县。结果不到一年,社会荡定,百姓以安,贾琮本人也名声大振。

潘季驯引述这个例子,大约是深深体会到自己目前所处的环境同当年贾琮的处境差不多,因此贾琮处理局势的办法引起了他的强烈共鸣,使他深刻认识到造成广东各地人民纷纷反叛、上山为盗的深刻原因,就是由于官府的赋敛大重所致。那么这种局面是由谁造成的呢?潘季驯把它归咎为地方政府中的各种贪官污吏。他举例说:"臣昨睹今岁考察邸报,广东所去府佐与州县正官共38 人,较之它省独多大半,其何故哉?盖由岭南之地,土产累多珍奇,载之出境,其利百倍。人情于此已为易动,而处此者又多日暮途穷之人,宁能责其廉平?且去京万里,纵使盗跖为之郡守,涛机、饕餮为之县令,民日百千辈嘲而聚谤之,朝廷之上未之知也。不得已而诉之上司,上司不知,偶从而抑之,则死且无告矣。欲走京称冤,而费以百计,富者难之,而况于贫乎?此官之易以肆,民之日以戚,相率而趋以盗也。"这里讲得就很清楚① 见《四库全书》《影印本》第430 册。

了,广东之所以有如此多的府州县官走上贪官污吏的道路,一是私利使然,既然可以获利百倍,当然也就利令智昏,铤而走险了;二是"天高皇帝远",既然缺乏有效的制衡和监督机关,自然也就肆无忌惮,胆大妄为了。最后,倒霉的只有那些普通的老百姓,他们告状无门,诉冤无路,忍无可忍,只有相率为盗一条路可走。

为此,他开出了一个解决社会矛盾的药方:"安民之道无它,惟在择贤守而已。"只要多多任用清官良吏,即可从根本上扭转局面,消解尖锐的社会矛盾。他说:"盖远方州县得一良令,如得胜兵三千人,得一良守令,如得胜兵三万人。方其相安无事之时,一方数千里之地,得二三十辈之贤守长,则足以安之矣。不幸而民穷,起而为盗为乱,非得数十万人马钱粮,未易平之也。呜呼,明用数十万于有事之时,人之所知,而潜省数十万于无事之中,人特未之知耳。此民牧之所以为重,而择贤牧于远方,尤为重也。"如此看重清官良吏的社会作用,以为只要靠少数清官贤守即可扭转社会风气,这显然是一种唯心主义的历史观点。这种观点正像马克思所深刻批判过的那样:"认为人是环境和教育的产物,因而认为改变了的人是另一种环境和改变了的教育的产物,--这种学说忘记了:环境正是由人来改变的,而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因此,这种学说必然会把社会分成西部分,其中一部分高出于社会之上。"①但是在那个时代能够一针见血的指出,造成社会动乱的根源不在民众,而在政府中的官吏,在于不良的社会环境。它是人民群众对于官府剥削和压迫过甚的一种自然反应。这样的社会观点却是有很大进步意义的。

不过,从英雄史观的立场上来观察和处理社会问题,所开出的药方往往脱离实际。潘季驯把解决社会危机的法宝押在清官良吏身上,但是清官良吏又从何而来呢?潘季驯提出了重用"甲科进士"的建议。他的理由是:凡士子得蒙进士之选,大多具有砥砺上进之心,识趣卑污、不自爱惜者仅仅是少数人。而举贡之人,因为资格自限,再加上历试多年,精力减损,意气消沉,报国之心轻,而营家之念重,因此大多数人在私利面前难保坚贞之操。这种评断显然有关公允。谁都知道,明代到中叶以后,科举制度的弊病日趋明显,许多金榜题名之人不乏碌碌无为之辈,而举贡之中也不乏才识高明之人,像潘季驯同时代的著名清官海瑞,稍后一些的思想家李贽,科学家宋应星等,都是举人出身。当然,潘季驯本人作为进士出身,此时又正值宦途顺利,春风得意,精力旺盛的时期,作此"少壮"之语也并不奇怪。但是长期坚持这种主张,就会不可避免地得罪一些巫仕之人,并惹来麻烦。不过从总体上来讲,"慎选民牧"的用人思想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应当肯定的。

(二)惩贪除恶的清官形象

作为一名纠查风纪的巡按御史,潘季驯不仅在言论上严厉斥责贪官污吏,而且在行动上利用自己手中的有限权力狠狠打击过贪官污吏的嚣张气焰,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震慑的作用。他所遗留下来的奏疏中,记录了这方面的不少案例。如《强盗打劫县衙疏》①中有一个案例:广东惠州府博罗具有一个名叫舒颛的知县,因为平日里巧取豪夺,聚敛资财,在该县的名声很不好,因此被下令调任。但他却一直赖着不走。一直到被迫起程的前一天晚① 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 年版,第16 页。

① 见《潘司空奏疏》卷一。

上,突然有18 名蒙面强盗乘夜打进县衙门,捉住舒颛,逼打索银。在杀死舒颛及家人后,将舒的金银首饰衣服财物抢劫一空。案发后,潘季驯赶赴现场处理案件。在评价舒颛被杀一事的缘由时,他在奏疏中断然写道:"舒颛居官不检,积有余资、即奉改调,又复延住,慢藏诲盗,自取杀身,诚不足惜。"这个评断把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归咎于贪官舒颛,认为正是他的品行不端,巧取豪夺,才导致了杀身之祸,真是死有余辜。这里明白地表达了潘季驯对贪官的憎恶之情。

又如《贪酷有司缠讼未结疏》中的案例①:广东省潮州府揭阳县,背靠群山,濒临大海,山上有强盗割据,海口常有倭寇袭扰,屠戮人民,焚荡芦舍,民不聊生。当此非常之际,县府本应组织人民,抵抗倭寇,保境安民。恰恰相反、该县知县蔡明复不仅不履行职责,反而助纣为虐,巧取豪夺,成为比山贼、倭寇更为凶残的"官匪"。潘季驯在奏疏中愤怒地揭露道:"知县蔡明复赃私数以累万、告讦人连百家,据其情词,各有指实。

淫刑以逞,不惟孤人子、寡人妻,而且至有一户连尸一代绝嗣者。极欲以饕,不惟破人产、荡人家,而且至十室九空、十村半窜者。积害盈庭,流毒遍邑,酷声昭著,秽迹彰闻,词出库里,怨结士民。闻事固已心寒,读词不觉流涕,似应不待听问之毕而即当追夺者也。"然而就是这样一个集官匪于一身的混账知县,赃迹早已败露,秽声也早已彰闻,本应立刻逮捕法办,而"有司"当局却网开一面,放其回家省亲去了。更可气的是,当该县儒学生员萧兴衡等人持状上诉后,蔡明复却操纵县衙反诬萧兴衡等人是"豪恶生员,侵占城池,马道聚众,殴伤公差"。社会黑暗竟达如此之地步!对于这桩案件潘季驯在奏疏中虽然没有做出最后的处理意见,但是将上述案件原原本本,不加掩饰地如实汇报,却反映了他对于时局的焦虑心情。另据申时行《潘公传》中记录,说潘季驯"巡按广东,首逮潮阳令之贪墨者,吏闻多解缓去,风裁肃然。"看来就是指的这个案子。说明潘季驯不仅将真实案情上报朝廷,而且还亲自采取措施,逮捕处置了揭阳县令蔡明复,并在当地引起了强烈反应,对一小撮贪官污吏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

当时广东人民面临的另一个重大威胁,就是倭寇的不断袭扰。而潘季驯巡按广东期间,在打击倭寇的斗争中也做出了自己的贡献。有一次,一伙侵扰广东沿海的倭寇发生了内证,结果暴露了他们在内地的"耳目",一个名叫秦金的世家大豪。潘季驯得知情报以后,马上派人找来秦金,揭露其阴,重罪之,并命其带罪立功,"厉使击贼,"季驯随后督兵助之。结果大破倭寇,俘虏甚众。但是在向朝廷奏报歼敌大捷的疏文中,潘季驯却从请功者名单中悄悄抹去了自己的名字,"竟不以捷闻。"有人奇怪地问他为什么要把名字抹掉,他平静地回答说:"吾不欲越俎而自力功。"①因为朝廷授予他的职责是纠察政府官员的风纪,领兵打仗已经超出了他的职权范围,故有此说。

王锡爵《潘公墓志铭》中说:"其在广东、江西破海寇及平宁州盗,皆先计擒其党魁,功最著,而公耻自言赏,不尽行。"其中,就包括了这件事情。

(三)积极推行"一条鞭法"改革

潘季驯作为一名忠于职守的巡按御史,在广东的两年期间,面对那样一种剥削和压迫极为残酷、社会矛盾极为复杂的动荡局面,除了向朝廷大声疾① 见《潘司空奏疏》卷二。

① 申时行:《潘公传》。

呼多派清官良吏之外,他自己也通过调查研究,提出并制定了一些大胆的经济改革方案,试图以此来减轻人民群众的赋税负担,缓和官府与民众之间的尖锐矛盾。这就是后来被人们称之为"一条鞭法"的赋税改革办法。

有关潘季驯本人在广东推行"一条鞭法"的思想,流传下来的只有一篇不完整的《上广东均平里甲议》①。从文章内容来看,主要是表现在简化役法上,即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合并力差于银差、以银代役。同时,改革里甲制度让里长"止在官勾摄公务",而将甲首"悉放归农",把原先夹在官府与普通民户之间那种半官半民、官民不分的行政组织变成由官府直接领导的行政组织,从而取消了官府与普通民户之间一个重要的中间环节,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里甲吏胥和里长等资产大户对普通民户的中间盘剥,同时也有利于官府对赋役征收的进一步控制。

另据申时行《潘公传》说,潘季驯在广东"所兴汰厘剔,具为规条以奏,名曰《永平录》,岭南奉为洁令。"这个《永平录》究竟是指此篇奏疏中的详细内容,还是另外有一个更系统的文件?现在已经无从探究了。

关于潘季驯在广东"均平里甲",制定《永平录》的记载,除了《潘司空奏疏》之外.《明史·潘季驯传》中也有记录。《学庵类稿》谓此议已发"条鞭之端",然止行于一方,未能遍也云云。《民国感恩县志》卷六《经政志·均平》、《咸丰琼山县志》卷八《经政志·均平》中也都均有潘季驯"乃定'永平录'行之,合并厢里"的记载,说明潘季驯的上述改革措施当时在广东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推广。

由于他在巡按广东期间毫不留情地打击贪官污吏,又积极推动"一条鞭法"的改革,还经常深入民间,不耻下问,因此博得了广东民众的热情欢迎。

当时的人们评价他说:"虚心尽下,虽袯■塞贱,人人得尽所欲言,民隐吏蔽,无隔阂者。"①清代《广东通志》卷四○《名宦》条中,在总结潘季驯按治广东的政绩时也称:"嘉靖戊午以御史按广东,风裁大著。惩贪吏,除积恶,解烦议,定均输。百姓怀其惠。比代去,遮首留之,祀于郡学西偏。"申时行的《潘公传》还说,潘季驯离开广东时,"父老遮首挽留,不可,则肖像以祠。""其为政所至,民多立祠画像。"可见其政治上得民心之处。《潘季驯墓志铭》中还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情,说潘季驯广东受代时,忽一日有三老人求见,年皆百岁,说:"我辈隐深山,绝城市,多者百年,少者五六十年。今闻使君冶状,且旬月北去,愿求一识须耳。"公遂起。立堂前,三老绕身熟睹之,良久乃出。王锡爵在文中感叹地说:"公行咸奔集挽留,百里间为之塞衢罢市。公之惠爱能得人心如此!"上述语言虽有过分赞誉之处,但潘季驯在广东巡按期间,确实作了不少利国利民的好事。对于作了好事的人,人民和历史是不会忘记他的。

① 见《潘司空奏疏》卷一。

① 申时行:《潘公传》。

三、从顺天督学到大理寺少卿

嘉靖四十年(1561 年),由于巡按广东政绩卓著,潘氏被改调为河南道御史,提调北直隶学校,督学顺天。

潘季驯在顺天的时间包括赴任期共约二年多一点。但他到任后秉公办事,不徇私情,"所奖拔士多斌斌显者,"因此颇得朝廷的称赞。有一次,"某大珰(注:明代对太监的称谓。)有干托,公不许,珰大愧恨。或讽公往谢,亦不应。珰亦不能有加于公。"①就在潘季驯督学顺天期间,明朝政局发生了重大变化。嘉靖四十一年五月十九日,千夫所指的严嵩被罢劾,严嵩之子世蕃亦被逮下狱,随后放归南昌家中。事情源起于严嵩妻卒,世蕃因居丧不得入宫内,留京城私邸中,严嵩遇票拟,受诏多不能答,每遣人赴家问世蕃。恰值世蕃方纵淫乐,又不能按时回答。中使回报严嵩,嵩不得已自为之,又往往失上所指,平日里所撰青词,又多假他人之手,不能工,因此渐失上欢。未几,方士蓝道行以扶卟得幸。蓝故恶嵩之行径,一日,上问:"天下何以不治?"蓝道行遂诈为卟语,具道严嵩父子弄权状。上问:"上仙何不殛之?"答曰:"留待皇帝自殛。"上心遂动,产生了欲驱严嵩出朝廷的想法。恰好御史邹应龙正在内侍家避雨,从内官口中侦知此事,知道机不可失,遂连夜抗疏专劾世蕃罪状,这才发生了严嵩被劾罢官,严世蕃被逮下狱的结局。随后,朝中请官如鄢懋卿、万寀、唐汝辑等纷纷被革职闲住,"俱坐严嵩父子党也。"①严嵩倒台了,潘季驯却由顺天府调进了京师。嘉靖四十二年(1564 年)

十二月二十八日,升他为大理寺右寺丞,按制为从五品。这个任命显然同新任内阁首辅徐阶,以及吏部文选司郎中陆光祖有直接关系。徐阶和陆光祖都是潘季驯的浙江同乡,徐阶又是他当年考进士时的座师之一,陆光祖也是王世贞的同学。潘季驯同他们都有着密切的关系。现在徐阶入主内阁,急需一批廉正可靠,与严党没有瓜葛的人来填补由于严嵩垮台而导致的权力真空,以便同潜在的严党残余作斗争。而潘季驯正好是可靠的人选之一。

次年十月丙子,潘季驯又升任为大理寺左寺丞,正五品职。

四十四年六月丙戌,又升潘季驯为大理寺右少卿,从四品职。

同年十月丙寅、又升他为大理寺左少卿,正四品职。

这样,从嘉靖四十二年十二月,到嘉靖四十四年十月,不到两年的时间,潘季驯连跳四级,其升迁速度之快令人注目。奇怪的是,对于这段时间的活动,潘季驯本人没有作过任何介绍,也没有留下任何文稿。所以我们只能从其他有关材料中间接推知他的工作情况。

按明代制度,朝廷内除了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之外。还有都察院和大理寺两个特殊机构,专门负责监督和审理六邵工作。其中大理寺的工作主要对口刑部和都察院,即:以刑部受天下刑名,都察院负责纠察,大理寺负责驳正,它们同时被称为"三法司"制度。"凡刑部、都察院、五军断事官所推问狱讼,皆移案犊,引囚徒诣寺详谳,左右寺正各随其所辖而复审之"。大理寺拟复平允,而后定案。①故当时重其选,以清正有名望者任之。

其内部组织机关的构成,为大理寺卿一人,左右少卿各一人,左右寺丞各一① 申时行:《潘公传》。

① 见[清]夏燮:《明通鉴》卷六三。

① 参见《四部各要,历代职官志》。

人。"卿掌审狱平反刑狱之政令;少卿、寺丞赞之。左右寺分理京畿十三布政司刑名之事。"②这个时期朝廷之中的头号刑狱就是审理严嵩父子一案。嘉靖四十三年十一月,御史林润再劾严世蕃图谋不轨并逮其下狱。四十四年三月,林润上疏数严世蕃父子罪,疏入,上怒,诏下"三法司"讯状。潘季驯此时作为大理寺左寺丞,无疑直接参与了这桩案件的审理和定罪工作。

据史书记载,在对严氏父子的案情审理过程中还有这样一段插曲:原先御史林润奏劾严氏父子罪的疏文中,曾提到严嵩坑陷原锦衣卫经历沈炼、兵部员外郎杨继盛的事实,这都是当年轰动一时的大冤案。但这两个人虽然是严嵩所陷害,却又都是嘉靖皇帝亲自下令杀掉的。如果"三法司"在条议中再提出此事,必然会触动皇帝的神经,导致全面翻案。正由于此,严世著有恃无恐。他猜定"三法司"构罪心切,必然会在审理中重提此事,因此给其党羽打气曰:"无恐,任它燎原火,自有倒海水。用不了十天,我们就可以释镙绁善归了。到那时我们再找徐阶算帐!"果然,"三法司"在将要上奏的疏草中,把严嵩父子陷害沈炼、杨继盛的罪状,重新提出,切责了一番。

当他们把疏稿拿给徐阶过目时,徐阶马上看出了其中的问题、就问"三法司"首脑:"诸公的意思是想让严世蕃活命吗?"三首脑急忙答曰:"必欲死之。"阶遂曰:"若是,适所以生之也。"意思是说你们这样的写法恰恰给了他一个活命的机会。"夫杨沈之狱,嵩皆巧取上旨。今显及之,是彰上过也。"你们的本意是要揭露严氏父子的罪名,而这样写的结果实际上却把批判的矛头指向了当今皇上。如果真如你们疏中所奏,恐怕诸位的脑袋就保不住了,而严世蕃则会被无罪释放。这一番分析惊得"三法司"首脑目瞪口呆,大汗淋淋。最后决定由徐阶当场"手削其草",对疏文作彻底修改,只说世蕃"交通倭寇,潜谋叛逆。"并且令刑部尚书黄光升疾书奏之,防止将修改奏稿的消息外泄。等到严世蕃打听到这个消息时,一切都晚了,嘉靖皇帝已经批下了死刑圣旨。世蕃这才惊诧曰:"死矣!"遂弃市,籍其家。抄出黄金30000余两,白金300 余万两,其他珍宝服玩所值又数百万。①一个为害国家达20年之久,致使明王朝由盛转衰的大蠹虫终于被清除了。但明王朝的社稷江山已经受到了致命的损伤。

就在这一年的十一月初六,潘季驯又接到新的敕命:升为都察院右金都御史,总理河漕,协助工部尚书朱衡共开新河。从此潘季驯开始了他的治河生涯。关于这次治河事迹,我们将在后面专章介绍。

② 参见《明史·职官志》。

① 审严蒿父子事,参见《明通鉴》卷六三。

四、巡抚江西,大力推行新政

万历四年(1576 年),潘季驯56 岁。自从嘉靖四十四年受命总理治河,到这时已经过去了11 年。在这期间,潘季驯先后两次奉命主持治河,第一次,在任约一年左有的时间,因为丁母忧,而匆匆回家守制。第二次,是在隆庆四年八月,持续时间将近两年,虽然取得了很大成功,但是由于他在治河主张上与当权者意见相左,结果竟遭言官的谗毁,旋于隆庆六年正月被劾罢。

潘氏被劾回家后不久,执政才六年的隆庆皇帝就归天了。年幼的万历皇帝九岁登基,礼部尚书张居正在内官冯保的支持下击败了政治对手高拱,成为朝廷中唯一有权势的内阁首辅,万历皇帝的恩师。①本来,面对急剧变化的政局,回首无辜遭谤的不平情况,潘季驯已绝了重返仕途的念头。他曾亲自选址,在郡城以东约10 里的毗山上构"毗山草堂",以为自己平日的读书之处;筑"祝亲家庙",作为供奉祖先灵位的清静之地。平日里与一班文坛诗友如吴国伦、王世贞、王世懋、董份等辈饮酒作乐、吟诗绘画、指斥时世,并打算以此寄托自己的后半生。②因此对于张江陵的上台执政,他起初并没有祝贺的心情,也许在和朋友们的聚会上还要说几句张居正的坏话。但是通过几年来的冷静观察,张居正大刀阔斧的改革措施,却让潘季驯、王世贞辈开了眼界,并由最初的怨恨和冷眼旁观逐渐向赞赏和钦佩的心理转化了。因为张居正自从担任内阁首辅之后,连续几年出台了几项大的改革举措:如万历元年推出"考成法";万历二年下令整顿提学官,整饬儒馆学风;万历三年整顿全国的驿递制度;万历四年开始向全国普遍推行"一条鞭法"的赋役制度改革 。这一连串的整顿和改革给当时处于危机的明代社会注进了一股清新的空气,使朝廷内外的形势开始得到了扭转,户部的粮仓开始充盈起来,北方的边境开始安定下来,富国强兵的愿望又开始逐步变成现实。这一切成就,正是潘季驯这样一批经历了嘉靖时代内忧外患的老臣们所日夜企盼的。现在这一切在张江陵的主持下,居然一步一步地实现了。潘季驯在赞叹之余,也对张居正油然产生了若干敬佩之情。

更叫他感到吃惊的是,就在这一年的3 月22 日,北京的吏部传来圣旨:著潘季驯以原职巡抚江西,兼理军务。这时的万历皇帝才12 岁,还什么都不懂,所谓"圣旨",不过就是由张居正代为拟定的旨意罢了。这可叫潘季驯真有点措手不及了!隆庆六年无辜遭贬,就是由张居正一手遮天所导演的;而这次却又是同一个人一力操持把自己抬举上去的,这个人葫芦里到底卖什么药?在没有摸清底细之前,潘季驯先亲笔奏上《闻报起用辞疏》,摆出一副推辞的架势,称自己往年总督河道期间,颇负上所任使,先帝乃薄示谴责,放归田里,因而自己对仕途早已不敢有丝毫非份之想。现在朝廷又拔臣于久废之中,授以节镇之任。对此高厚之恩,本当犬马思奋。但可惜往年在河上劳疾过度,留下病根;再加上有兄仲骖,冤禁10 年,屡救不得,心情焦愤,累及伤身。而巡抚乃一方重臣,非可坐视。故望收回成命,别选贤能。①潘季驯奏疏的潜台词,张居正心里自然清楚,他是对自己的一口怨气未消。于是他马上给潘季驯回了一封信,大意是:印川公的名望我很早就仰慕了。当年河工劾罢之事,我知道你是冤枉的。每当与吏部评论海内遗贤,亦常常把潘① 张居正协冯保政变事,参见《明通鉴》卷六五。

② 潘季驯此时的活动,参见潘季驯《留余堂尺牍》中有关书信的介绍。

① 参见《潘司空奏疏》卷二。

公排在首位。眼下正是建功立业的大好时机,本当抓住机遇,大展素愿,不料你却盘桓引却,令人失望。你的奏疏我已送到吏部复议,不过你的愿望恐怕不能照办。还是希望你能尽快接受任命,以慰众望。②与此同时,张居正又命令吏部有司抓紧时间拟好公文,对潘季驯的上疏作了不准辞的公开答复。③这样,在张居正的再三敦促下,潘季驯在这一年的6 月终于告别了妻女儿孙,赶赴江西上任去了。

明代的巡抚官与巡按官在级别和职责范围上有很大的区别。根据张居正的解释:"振举纲维,察举奸弊,摘发幽隐,绳纠贪残,如疾风迅雷,一过而不留者,巡按之职也。措置钱粮,调停赋役,整饬武备,抚安军民,如高山大河,奠润一方而无壅者,巡抚之职也。"④由此可知,巡按是中央政府派驻地方专门负责监查工作的风宪之官,而巡抚则是一省之中代表中央政府全面管理地方事务的最高军政长官。故后者比前者的品位高得多,属于"封疆大吏"。

从万历四年三月二十二日接旨,六月二十九日到任,至万历五年十二月初十日升为刑部右侍郎,然后在原任上理事候代至万历六年二月初一日为止,潘季驯在江西共呆了将近两年的时间。在这期间他办了许多重要的事情,写了不少出色的奏疏。归纳起来,他的政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平宁州盗"

这是潘季驯上任后遇到的第一件麻烦事。宁州位于江西与湖广边境。这一带万山联络,山谷深险,而且与湖广的平江、浏阳、通城、兴国等地相连,地形极为险峻,盗贼也十分活跃。用潘氏本人的描述是:"复岗重岭,既有可恃之险;民贫地僻,复多亡命之徒。饥则伙劫乡村,饱则散归窝主。扬旗露刃,白昼公行,放火杀人,所向披靡。乡民任其茶毒,有司莫敢谁何。况与湖广浏平交界,肥瘠异视,幸其出境,辄报谧宁。沿习有年,隐忧固在。"①天长日久,竟变成数十年不懈之积案。其实,用我们今天的阶级观点来分析,这些所谓的"巨寇大盗"大多是一些不堪忍受封建地主阶级剥削和压迫的破产农民。他们宁愿离开城市和平原,逃进远僻的深山老林,为"匪"为"盗"。

因此他们与封建国家及其军队有着不共戴天的仇恨。这一点就连潘季驯本人也承认。如他在《飞报宁州贼情疏》中谈到"宁州盗"的活动特点时曾奏称:"看得前贼,不劫财,不虏人,与往日寇盗不同,东奔西走,杀敌官兵乡兵,极其惨毒。且声言报冤,约在八月大举。此必死之寇,所当急为剿灭者也。"①说明这完全是一伙专门与官军对抗的起义农民,并非一般意义上的"盗贼"。

潘季驯作为封建国家的封疆大吏,当然不可能对这些起义农民产生什么慈悲心情,他要履行自己的职责,调动军队尽快进行剿灭。同时他也发现,剿灭"盗贼"的活动确实有很大的难度。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地方上的官吏平日里只顾盘剥民脂,不管人民死活,等到盗贼事发,只派兵将其赶出境外,便报称境内平安无事,天长日久,养虎遗患,遂成大祸;另一个重② 参见《张太岳集》卷二八,《答河道潘印川》。

③ 参见《潘司空奏疏》卷四,《闻报起用辞疏·部复》。

④ 张居正:《答苏松巡按曾公士楚言抚按职责不同》,见《张太岳集》书牍一① 潘季驯:《报擒山贼并议功疏》,见《潘司空奏疏》卷四。

① 参见《潘司空奏疏》卷四。

要原因,是宁州地处江西、湖广两省交界,江西一兴兵围剿,"盗贼"即逃亡湖广,湖广一兴兵围剿、"盗贼"又逃回江西。两省官兵互不协调,以致"盗贼"有恃无恐。鉴于这种情况,潘季驯专门给张居正写了一纣信,提出惩办失职官吏,通令两省协同"会剿"的意见,请求予以支持。张居正也很快回信,对潘季驯的平盗建议表示了完全的赞同。②不久,在湖广方面有关州县的配合下,潘季驯提出的剿灭计划果然得到了顺利实现,宁州盗平息。

用历史唯物主义的阶级分析观点来评价、"平宁州盗"在潘季驯的政治生涯中算不上一件光荣的事情。但是作为一名封建国家的正统官吏,能够指挥用兵,一举平定了为害20 多年的宁州"盗患",这应该是一项重要的政绩,充分体现出他善于调兵遣将、运筹帷幄的军事决策和管理才能。联系到他在广东任职时的用兵事迹,作出这样的评价并不为过。

(二)疏通钱法

剿平了"宁州盗"之后,潘季驯着手处理的第二件大事就是整顿经济。

前任巡抚留给他的江西经济是个理不清的烂摊子。境内多年来水旱灾害频频发生,灾情重大。各州具地方应交纳的赋税也迟迟征不上来。百姓贫瘠,疾苦已极。再加上地方豪绅巧取豪夺,割据一方,地方官吏贪污腐败,市肆钱法混乱败坏,里甲民户逃亡一空。

面对这样一个混乱的局面,潘季驯首先把治理工作的重点放在请求户部蠲免上。他先后奏上《请蠲京库折银疏》、《请蠲存留粮米疏》、《请蠲解京折色疏》、以及《请蠲四司料银疏》等,①将江西各州县的严重灾情及拖欠赋税情况向朝廷作了全面汇报、并援引历朝先例,请求户部蠲免各州县拖欠折色银两,特别希望朝廷能够"轸念民间,破格蠲贷"。按照潘季驯的统计,当时江西境内的64 个县,几乎县县有拖欠,其中受灾最重和贫瘠最甚的9个县,已征赋税不到应征数目的1/3,其余30 多个县的拖欠也大都超过1/2。

潘季驯当然不肯承认造成这种普遍贫困的深刻社会原因,不承认是"人祸",而把它统统归结为"天灾"。但是他恳请蠲免赋税,毕竟是在客观上起到了减轻人民经济负担的作用,从而为他下一步的新政措施创造了比较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广大民众的支持。不久,在张居正的支持下,北京户部有条件同意蠲免的"部复"很快批复下来。张居正还亲自写信表明了态度:"辱示:江右金花银亦系已征在官之数,不准抵补。伏奉圣慈,特允免追,盖圣上至仁也。"①这样,在张居正的支持下,潘季驯治理江西的第二步工作又获得了成功。

在这个基础上,他尝试着开展了疏通钱法的改革。

这已经是万历五年(1577 年)的事情了。当时的江西各府州县跟长江下游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杭、嘉、湖、常、应天府等富庶地区比较起来,经济上还相当的封闭落后。用潘季驯本人的话来描述:"江西地瘠民贫,日中当市,多用米谷。盖金银甚寡,而钱法未行也。"因此他到南昌上任之后,目睹江有的落后经济状况,比照自己家乡商品充沛、货畅其流的繁荣景象,认定江西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钱法不行,财源不通。于是经过调查之后,他又着手布置并奏上了《条议钱法疏》,建议:一议开局;一定责成;一定② 张居正:《答潘巡抚》,见《张太岳集》卷二八。

① 以上各疏,均参见《潘司空奏疏》。

① 见《张太岳集》卷二九《答河道潘巡抚》。

钱式;一计工料;一议铸额;一议旧钱;一议收发。奏疏在谈到疏通钱法的意义时称:"钱币乃生财之大道,而鼓铸又疏通之良法。"兹者仰荷皇上轸念民艰。俯从部科之议,广为开铸,复又颁降钱法,以便尊行。由中及外,同轨同文。民志既定,而民用自前矣。"这样,在有关衙门的监督下,他们共铸出中式铜钱达70 余万文,分别发往省内各府州县。据潘季驯后来奏称:"发行之日,街衢鼓掌称快,谛观民情,可保无滞。"②为了打击奸商,抑制私铸,推进官铸制钱的流通,他还建议朝廷授权地方官府设法收买全部不合制的私铸旧钱,防止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发生。同时,还命令在江西全境,不分官民,一律使用制钱支付各项流转费用,甚至包括本省的藩王内府也不能例外。潘季驯所倡兴推行的上述钱法措施,对于繁荣当时的江西经济,推动商品流通,无疑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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