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上述分析告诉我们,潘季驯实际上通过他的河防述言指出了人们对于客观对象所应该树立的正确的思想态度:不按自然规律办事,只顾强调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盲目实践,就必然导致失败;反之,被大自然的力量所吓倒,丧失自己的信心,不敢于实践,也必然走向失败。只有在正确掌握规律的基础上发挥人的能动作用,才能驾驭自然,取得胜利。如何在不同的生产实践中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这是一切实践的人们都不能回避的认识论问题。我们看到,通过与不同治河观点的论辩,人定胜天与顺治,有为与无为,主观与客观,这些矛盾的两端在潘季驯那里都被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了。
"盖天时地利,本自相资,而人力天工,不可偏废者也。"①尽管这种认识还仅仅处于一种朴素的、感性的阶段。
(二)以"防"为"导",辩证施治的堤防思想
"防"是堤防,"导"是疏导。这两个看起来性质完全不同的范畴被潘季驯辩证地结合起来,构成他治河主张的理论支点。
潘季驯治河一生,追求的是"以水治水"、"借水攻沙"的"顺治之法"。
③ 《河议辩惑》。
① 《併勘河工疏》,见《河防一览》卷一二。
① 潘季驯:《旱久泉微祷雨疏》,见《河防一览》卷一○。
但是他实践这个目标的基本措施却是修筑堤防。他是这样论述导河与筑堤之间关系的:"臣窃谓治河之法,别无奇谋秘计,全在束水归槽, 束水之法亦无奇谋秘计,唯在坚筑堤防。"②这里实际上反映出人类对于堤防在治河中的作用从认识上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在潘季驯以堤治河的方略提出以前,在中国治河史上,人们多对靠堤防治河的方法持怀疑或否定的态度。因为传说中的治河先人崇伯鲧就是因为"壅防百川"而导致失败,他的儿子大禹也因为"疏治九河"而取得成功,这些都是儒家经典中反复记载的"经义"。所以以疏以导的分疏之法似乎就成为后世人们治河的唯一法宝。西汉时期,待诏贾让在其著名的《治河三策》中虽然提出用堤防治水亦不失为河防一策,但他同时又认为"若乃缮完故堤,增卑培薄,劳费无已,数逢其害,此最下策也。"这个观点被后世人们抽象化了以后,也对后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所以当潘季驯提出堵塞决口、高筑堤防、以河治河的方略之后,立刻引起了人们的普遍怀疑与反对,许多人直接引证古代大禹、贾让的治河理论来质问他。面对这些质疑,除了从实践上做出事实上的回答,潘季驯还从理论上对自己的堤防思想进行了系统的论证。
首先,潘季驯承认自己所提出的治河方略与古代治河家所提出来的观点确实有相区别的地方,他说:"为照筑堤束水,治河要策","古所称下策,则今之上策也。"①但同时他又指出,自己的堤防战略不过是对历史上治河经验的积极继承,它与贾让的观点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他说:"臣唯河渠之塞,必先旁决,防决之策,要在堤防。昔者贾让言之详矣。故臣于筑堤一节,独倦倦焉。"他还举例说:"不然何自我国家以来,河患不在河南,而独在徐邳之间耶?有堤无堤故耳。"②其实潘季驯的这个说法还是有道理的,如果我们认真分析一下《治河三策》,贾让所提上、中、下三策的实施,无一不是以堤防的构筑为其手段的,他并没有明确表示反对筑堤防河。至于贾让所称的"下策"是指"完善故堤",这里"故堤"是专指特定地区的堤防而言,并非泛指一般束水导流的筑堤方法。后世的治河者多认为"下策"是贾让反对堤防的一个证明,其实这是很大的误解。所以潘季驯认为贾让的治河三策中有主张筑堤防决的要义,认为自己在筑堤防决这一点上与贾让陈陈相因,确实是颇有见地的分析。
针对反对者对以堤治河思想的抨击,潘季驯更多强调了他对堤防之"障"、之"防"、之"导"三种功能关系的辩证认识。批评者认为堤防的作用仅仅是"障水",除了阻挡一下洪水之外,没有什么特别的用处。潘季驯从"以堤束水、借水攻沙"的治河观点出发,则提出堤防的作用不仅仅在"障",而且还在"防"、在"导","防之者乃所以导之也。"①潘季驯与反对者的这个争辩表面上谈的是堤防的功能问题,实际上涉及到对中国水利史上两种对立的战略思想的不同评价问题,即治理黄河究竟是以"障"为主?
还是以"导"为主?还是兼而有之?障河之法,被认为是高筑堤,防川溃,违反了自然界的本性,因而是大多数治河家所不取的;而导河之法,则被理② 潘季驯:《申明修守事宜疏》,见《河防一览》卷一○。
① 潘季驯:《议筑长堤疏》,见《总理河漕奏疏》(二任)卷三。
② 潘季驯:《乞留贤官疏》,见《总理河漕奏疏》(二任)卷三。
① 《河议辩惑》。
解为浚川、开河、疏通水道,因为顺应了自然河流的本性,因而彼人们奉为治河的上上之策。其实贬"障"褒"疏"的争论一方面确实深刻反映了中华民族经过几千年的治水实践,历经千辛万昔,付出极大代价才总结出来的一个重要的思想原则,即认为:自然规律不可违背,唯有因势利导,顺其自然,才能使实践获得成功。但是在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古代的治河家们在选择具体的治河方略时,大多地受到古代儒家经典中"禹治九河"经义的影响和束缚。
这种"按经义治河"的观念无形之中阻碍了人们治河思想的创新,助长了治黄议论和实践活动中的主观主义作风。其实无论是障河之法还是导河之法,在特定的治河条件下都有它们的用武之处,我们今天在治河方针上不是一再强调要"蓄泄兼筹"吗?这里的"蓄"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障,但决不是违背自然界本性的障。所以说对于障河之法也要作具体分析。
潘季驯恰好深刻地认识到了这一点。他根据自己长期的治何实践,认为过去人们在批判逆水之性的错误观点时,往往把"障河"的抽象含义--逆水之性,与它的具体含义--防御和控制洪水混为一谈,而实际上它们是两个意义完全不同的层次。过去被人们指斥为障河之法的筑堤防,其实倒与导河之法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所以当有人指责他的方略是障水之法而非导水之法时,他作了这样的回答:臣曰:昔白圭逆水之性,以邻为壑,是谓之障。
若顺水之性,以堤防溢,则谓之防。河水盛涨之时,无堤则必旁溢,旁溢则必泛滥而不循轨,岂能以海为壑耶?故堤之者欲其不溢,而循轨以入于海,正所以导之也。①什么是障?"逆水之性,以邻为壑,是谓之障。"但是堤防本身并不能简单地等同于障:"若顺水之性,以堤防溢,则谓之防。"防的工程意义是什么呢?"河水盛涨之时,无堤则必旁溢,旁溢则必泛滥,而不循轨 故堤之者欲其不溢,而循轨以入于海,正所以导之也。"在过里、潘季驯向我们宣布了他的三点重要思想:第一,他完全承认有两种根本不同的治河原则,即"逆水之性"与"顺水之性"。他认为这二者确实是不可调和的,一个优秀的治河家必定是坚持后者而反对前者。
第二,在具体的治河方法上,则要坚决打破过去数千年以来人们在理解"障"与"导"的关系上所坚持的传统观念,以"顺水之性",还是"逆水之性"作为评价一切治河方略的原则标准。这样可以深化人们对于治河规律的认识。过去人们把筑堤理解为障,或把障归结为筑堤;把开河规定为导,或把导归结为开河,以偏概全,易于导致片面化的结论。现在则认识到,只要是符合"顺水之性",那么筑堤防也属于导河之法;而违背了顺治原则,那么即使是开河疏导的方法也只能被认为是"逆水之性"的活动。
第三,在思维逻辑上,由于将"防"与"障"的概念含义作了严格的区分,以导释防,以防训导,也使过去长期以来被认为是不能相容的"防"和"导"辩证地结合在一起。这个结合关系正像潘季驯的同僚所正确评价的:"若谓胡不用浚而纯用筑也?则筑坚而水自合,水合而河深,是藏浚于筑矣。"①浚即是导,筑即是防,防坚水合河自深,正好是藏导于防之中。
① 潘季驯:《古今稽正·余毅中全河说》,见《河防一览》卷六。
从上述辩证认识出发,潘季驯还在一系列的文章中都尽情发挥了自己的基本观点。
首先,他指出,筑堤导河,必须坚持"顺水之性"的原则,反对"逆水之性"的做法。如在堤距宽窄的问题上,他说:"照得堤以防决,堤弗筑则决不已。故堤欲坚,坚则可守,而水不能攻;堤欲远,远则有容,而水不能溢。"①他批评过去的筑堤者不仅在堤防质量上弄虚作假,而且在堤防距离的选择上也违背水性:"夹河束水,窄狭尤甚,是速之使决耳。"②因此他提出应以贾让的"宽堤"思想作为后人筑堤的原则:"凡基必从高厚,又必绎贾让不与水争地之旨,仿河南远堤之制。"③"凡黄河堤必远筑,大约离岸须三二里,庶容蓄宽广,可免决啮,切勿逼水,以免易决。"④这里令人注目的是潘季驯的"远堤"原则恰与他的"束水攻沙"理论形成一个鲜明的对照,充分地体现出他的顺治观念的实际运用。因此他批评那些目光短浅、思想僵化的人不懂障、防、导三个概念的辩证关系,却一味攻击筑堤防的措施,是根本站不住脚的,"顾频年以来,无日不以缮堤为事,亦无日不以决堤为患,何哉?卑薄而不能支,迫近而不能容,杂以浮沙而不能久,堤之制未备耳。 议者不咎制之未备,而咎筑堤为下策,岂得为通论哉?"⑤其次,他也大力发挥了防河即导河的辩证观点,多次指出:"河未易以人力导,唯缮固堤防,使无旁决,水入地益深,则治防即以导河也。"①"职等故谓今日浚海之总务,必先塞决以导河,尤当固堤以杜决","固堤即所以导河,导河即所以浚海也。"②又说:"盖筑塞似为阻水,而不知力不专则沙不刷,阻之者乃所以疏之也。""合流似为益水,而不知力不宏则沙不涤,益之者乃所以杀之也。旁溢则水散而浅,返正则水束而深。水行沙面,则见其高,水行河底,则见其卑。此既治之后,与未治之先,光景大相悬绝也。"③显然,这里对"阻"与"疏"、"益"与"杀"、"浚"与"导"、"高"与"低"等成对范畴的具体运用,实际上都是对于"防"与"导"的辩证观点的实际展开。
总之,欲导河而必须高筑堤防,欲堤防而必循远堤之制。在这些看来十分矛盾的具体观点背后,恰恰透露出潘季驯对于"制天"与"顺天"这个传统哲学问题的深刻辩证思维。
① 潘季驯:《两河经略疏》.见《河防一览》卷七。
② 潘季驯:《两河经略疏》.见《河防一览》卷七。
③ 潘季驯:《两河经略疏》.见《河防一览》卷七。
④ 潘季驯:《修守事宜》,见《河防一览》卷四。
⑤ 潘季驯:《两河经略疏》。
① 《行水金鉴》引《南河全考》卷二九。
② 潘季驯:《两河经略疏》。
③ 潘季驯:《工程告成疏》,见《河防一览》卷八。
三、"劳心"与"劳力"相结合的人本思想
"劳心"与"劳力"相结合的观点实际上也就是脑力与体力、知识与劳动相结合的观点。这里不是讲它们的相互作用关系,而是讲它们在一定条件下能否实现结合的问题。因此这里就不能不引进"人"的范畴。因为从事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主体是人,我们讲"劳心"与"劳力"的结合,当然是指在"人"这个认识主体上的结合。正是在这个问题上潘季驯做出了他的独特回答。
(一)在治河活动中对人的作用的规定
潘季驯治河,十分重视"人"的因素。他认为能否调动治河人员的积极性,使人与堤紧密结合,是治河工作有没有时效,能不能持久的一项重要保证,他说:"臣惟河防在堤,而守堤在人。有堤不守,守堤无人,与无堤同矣。"①他认为:"管河之官必以河为责,而它务俱所未遑;防河之夫,必以河为事,而诸工有所不逮。朝于斯,暮于斯,饮食起居必于斯,功以久积,业以专成,如此而犹有颓败之患者,臣所未解也。"②他比喻说,这就好像防御敌人进攻,"环城而攻,惟在守城者加之意耳。"③由此可见,潘季驯在这里所指的"人"是一个范围广泛的概念,既包括各级治河官吏,也包括普通的河工役夫。
由于治河工作的性质,潘季驯比较接近实际,所以他能够注意到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广大劳动群众的疾苦,认识到改善广大河工的生活待遇会给治河工作带来极大的效益。因此他向朝廷建议说,国家应当"优恤各工夫役",蠲免他们的科税。他说:"贫民自食其力,冲寒冒暑,暴风露日,艰苦万状,纵使稍从优厚,亦不为过。"④因此他提出:"合无每夫一名,于工食之外,再行量免丁米一年,容臣等出给印信票帖,审编之时,许令执票,赴官告免。
州县官抗违,许其赴臣告治。如此则惠足使民,忘其劳矣。"潘季驯的上述建议很快得到了当时的首辅张居正的支持。①为了加强堤防修守队伍的建设,潘季驯除了规定严格的组织措施之外,还主张对普通的堤夫改善生活条件,因为他们"终岁劳苦,虽得官给工食,糊口不敷。合无令三府掌印官,即于近堤处所,勘刷地段,堡老每人给予六亩,堡夫五亩,以便耕种,稍种食用, 免其粮差,则人心乐为之用,而堤防可久矣。"②这些请求都反映了潘季驯在某种程度上对普通劳动人民的同情心,反映了他重视人的因素,特别注意从加强工程管理上发挥劳动者积极作用的基本措施。但是从封建士大夫的立场出发,潘季驯更主要的还是依靠作为管理者阶层的管河官吏队伍的建设,他认为这是驾驭和驱使广大河工役夫协力工作的最关键因素。他是这样表述其重要性的:"议照治河不难而守成为难,守成不易而得人自易。然所谓得人者,司道固为提纲挈领之官,而画地责成则全在管河官也。臣等每见伏秋之时,堤防之有疏虞者,必其所管之官奸欺闾阎者也;而其官之贤有才者,虽当要害之处,异常之水而必不致有疏虞之患,此其屡试屡徵者也。"因此他① 潘季驯:《申明河南修守疏》,见《河防一览》卷一一。
② 潘季驯:《申明修守事宜疏》,见《河防一览》卷一一。
③ 潘季驯:《河议辩惑》,见《河防一览》卷二。
④ 潘季驯:《河工事宜疏》,见《河防一览》卷七。
① 张居正,《答河道潘印川》、见《张太岳集》卷三一。
② 潘季驯:《申明河南修守疏》,见《河防一览》卷八。
得出结论:"由此观之,河之系于人也,诚切矣。"③由此可知,潘季驯虽然承认作为治河活动的实践力量,劳动者和管理者都是应当重视的、但是他的阶级立场又规定了他往往只是把管理者阶层作为认识和改造客观对象的能动主体。在他心目中,劳动者只不过是被驱从的实践力量,他们并无主动认识和实践客观对象的欲望。所以在更多的场合,潘季驯所力陈的"人"的作用。
实际上主要局限于河官队伍的范围。
(二)在用人上提倡重用内行,主张以实践经验作为考核和提升河官的基本标准
综览潘季驯的奢述,举荐、甄别、保留、铨补、举劾管河官员的奏疏有六七十篇,约占他全部治河奏章的1/4 强。他有这样一句名言:"夫知人贤而不以告之君父,非君道也;生则籍其力而死不扬其美,非友道也。臣窃附大臣之未,而何忍以非臣非友之道自处也。"①生动地反映了他为河防建设举荐人才的拳拳之心。
潘季驯举荐河官的一个最基本条件,就是"重久任以便责成。"他在万历八年的一篇奏疏中写道:"河道关系最重,类非可以穿凿于聪明,勾干于仓促者,全在得人任久,乃可责成。"认为这"最为治河先务。"因为通过长期的治河实践,他已深深体会到这样一个道理:"治河固难,知河不易。"②只有经过长期治河实践,对河性了如指掌的人,才能充当治理和管理河防的重任。这种治河工作的实践特性,显然是由被治理对象的复杂特性所决定的。
自然河流是一个无时不变、无处不变的运动客体,所以人们的治理措施也只能相应地不断变化,才能产生最佳的工程效果。而这二者之间互相适应的直接途径,便是治河者事无巨细、长期不懈地亲自观察和实践。因此潘季驯认为,越是接近河防前沿,深入河防工地的人们,越懂得治河的真谛;治河越久,实践经验越丰富,则越有利于治河事业。所谓"职守益专,而河防允赖矣。"而那些高高在上的人由于成天泡在"文移调动之间",或"控制于数千里之间",只能依靠基层河工部门汇报的情况来制定政策,其认识的偏差就相对大一些。因此对于统帅全局的总河衙门来说,任用好基层河官具有头等重要的意义。为此潘季驯向朝廷大声呼吁:"凡遇各官升调去任,即便就近推补勒限赴任。"他说:"部臣初至地方,未知原经首尾,岁月稍久,头绪颇知,而转擢之报又至矣。臣于万历八年具疏题请久任,奉有成命,而数年之间,卒未有能行者,又何怪乎河工之作辙也。伏望敕下该(工)部,再加查议,如遇中、南两河郎中员缺,即于工部主事,查有曾经分司河上及历俸未及三年者,邻选推补,查照旧规,新旧交代,以河上事体,转相转告,代后克修职业,任内并无疏虞,容其历俸九年,方为破格开擢。则练习久而河防自熟,区划当而河患可弭矣。"①他还从理论上阐发了之所以这样要求的理由:"以大禹之智,必十有三年而后成功,盖其诹谘荒度,非假以岁月之久,不得也。何也?水性有顺逆,河情有分合,地势有夷险。堤形有高卑。
某处迎溜,作何卷筑,以当其冲;某处扫湾,作何帮护,以防其汕。至于分派官夫,皆有定额,置办器具,各有攸宜,储蓄物料,栽插柳株,一切琐屑③ 潘季驯:《议补管河官员疏》,见《总理河漕奏疏》(三任)卷四。
① 潘季驯:《优恤病故忠实大臣疏》,见《总理河漕奏疏》(三任)卷五。
② 潘季驯:《复议善后疏》,见《河防一览》卷九。
① 潘季驯:《复议善后疏》。
事宜,种种皆经料理。总理衙门,眇然一身,控制于数千里之间,岂能一一亲为之哉?所恃分司与该道而已。故总河所恃以干济者,分司官为多也。"②这就是潘季驯在用人问题上的基本观点,它完全建立在重视以实践经验作为评价标准的思想基础上。当然,潘季驯的这个观点还很不彻底,他虽然表面上意识到了治河主体的实践性优点,但是却把它仅仅局限在一个小小的治河官群体"分司与该道"之间,这样就很难产生普遍的社会意义,使他上述观点的价值大为降低。但是对于一个封建时代的高级官吏来说,主张以实践经验作为考核河官的基本标准,认为下属比上司更接近实际和了解情况,认为领导者只有依靠基层部门的工作才能做出正确决策,这些见解却是难能可贵的。所以当时他的许多同僚和下属都高度评价他"公之能知人也!"①感到在他手下工作很愉快。
(三)大胆提出"劳心"与"劳力"相结合的观点。
触及到"人"的全面发展问题所谓"劳心"是指人的脑力活动,或曰从事精神生产活动的人;所谓"劳力"是指人的体力活动,或曰从事物质生产活动的人。关于"劳心"与"劳力"的关系,在中国古代的思想家那里一直是被颠倒认识的。从哲学家孔子开始,几千年来,历代的儒士们都对此做出大致相同的形而上学解释:"唯上智与下愚不移"。"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在他们看来,"劳心"与"劳力"这两种活动在一个人身上不可能实现统一,它们只能分属于不同的社会阶级或阶层,成为各自所独占的特权。
但在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看来,人既是认识的主体,又是实践的主体,他与自然界的事物之间同时发生着两重本质的关系:一是主体改造客体,形成二者之间的实践关系;二是主体反映客体,形成二者之间的认识关系。因此从人的认识本性来说,不存在"劳心"与"劳力"的绝对分割,更不存在"劳心"就比"劳力"尊贵的规定。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在人对客观世界认识过程中的作用是同等重要的,它们之间也是互相依存、互相转化的。只是在谁是本原的意义上劳动实践才具有更为深刻的涵义。虽然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古典阶级社会里,社会分工把这两种属性对立起来,强制剥夺了大多数人从事脑力劳动的自由,而使它成为极少数人的特权和压迫人的工具。但是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的进步,这种强制的分工必然会逐渐地克服.人类本身终将会得到全面的发展。
生活在明代的封建官吏潘季驯当然不可能自觉认识到辩证唯物主义的这一深刻思想,但是他认为治河家身上既具有"劳心"的特点,又具有"劳力"的特点,认为河官群体既与无知无识的普通百姓相区别,又与那种不事劳动坐而论道的儒生阶层相区别.却在现象上模糊地触及到了人的全面发展问题。早在万历七年他就形成了这一重要思想,认为管河官员是一种集劳心与劳力于一身的特殊知识分子。他说:"窃照天下之事,劳心以治人者,其力或可少恿;劳力以治于人者,其心或可暂闲;维兹河工必须心力俱瘁,方克有济。故虽以大禹之智,犹不免手足胼胝也。"①正是本着这一信念,潘季驯每一次治河工毕。总要不厌其烦、事无巨细地将每一位效劳河臣的功绩列表上奏,并且用最美好的语言赞扬他们,说他① [明]李迁:《督抚江西奏疏序》。
① 潘季驯:《病故管工官员疏》,见《总理河漕奏疏》(三任)卷二。
们"心存河务,志在急公,当祁寒暑雨之际,昼夜栖身于河浒,险阻何辞?
值工繁期迫之时,朝夕董役于风霾,容颜俱瘁。"称赞他们"殚力奉公,小心尽役,取土则如垒巢之燕,惜之不啻黄金;运石则如负重之蚤,视之真如白壁。止宿狂风烈日之内,形神俱敝于焦劳;出入泥滓淤浊之中,筋力已疲于奔走。"这些发自肺腑的赞美之言,深刻地折射出潘季驯自己的世界观和人生观。说明他把"劳心"与"劳力"相结合看作是治河者身上所独有的一种思想美德,一种崇高的精神境界来颂扬的。潘季驯能提出这样的观点其实并不奇怪,这完全与治河工作的高度实践性密切相关。而且他本人也就是率先这样做的。他曾不止一次地谈到自己在河工繁忙的时候"日篷头垢面与役夫相从于畚镭之间。""自受事以来,日与夫为伍,以舟为家,冲寒触暑,宿水食风,虽尺寸之堤,竹头木屑之事,皆臣所目击而心惟者,二千里堤防庶几稍称有备也。"①在这种特殊艰苦的工作环境中,潘季驯是完全可以得出上述深刻观点的。
万历十七年,他的一位忠实僚属南河工部郎中罗用敬,因积劳过度,在工地上以身殉职。当人们为他衾殓遗体时,竟发现他囊无余资,一贫如洗,只是在潘季驯和同僚们的曲为捐助之下,始就棺殓。罗用敬的死,给河官们以很大的震动,他们纷纷上言,要求追赠死者。接受僚属的委托,潘季驯特意奏上《赠恤司官疏》,借罗用敬之死,感慨地陈述了他心中的思念和担忧。
他首先怀着沉痛地心情迫述了罗用敬的勤奋一生,称赞他:"朝于斯,暮于斯,饮食起居于斯,已绝生人之乐;寒不息,暑不息,烈风暴雨不息,常怀殉国之心。 形神俱敝,智力两穷,寸心如焚,诸火并发,"最后以身殉职。"又闻本官未死之二日.犹扶疾遍历诸工,口不能言,惟以手指。医人立劝归暑,就榻即仆。古人所谓鞠躬尽瘁,死而后己者,非其人哉?身死之后,囊无余资,臣等与地方诸察,曲为捐助,始就棺殓,又可知其生平矣。兴言及此,不觉泪下。"①语云愤怒出诗人,悲伤悟哲理。正是在这样一种将心比心的沉痛回忆中,使潘季驯的思想又一次得到升华,他动情地写道:"臣再照天下之事,劳心以治人者,其力或可少憩;劳力以治于人者,其心尚有余闲。维兹河工必须心力两尽,方克有济。故虽以大禹之智,犹不免于手足胼胝也。"可以说这是中国古代水利思想史上最早明确谈论知识分子劳动化的观点。走这条路是十分艰难的。潘季驯深沉地回忆道:"十年之内,但经河工大举,必有殉身之臣。两淮运同赠行太仆寺少卿黄清、中河郎中余毅中、山东参政冯敏功、徐州道副使莫与齐、河南金事余希周、南河郎中罗用敬,相继客死工所,臣等皆所目击。而其他卑官散佚,混没无闻者,未可悉数。"②正是由于河官工作的十分艰辛,却又俸禄微薄,所以难倒了封建官僚队伍中的绝大多数人。
对于他们来讲,学习知识不过是为了谋得高官厚禄,而决不是为了再去吃苦,与广大河工役夫厮混在一起。所以潘季驯痛斥那些只想劳心、不屑劳力的大小官员们"视河官如桎梏,偶得脱免,若释重负。"③尽管他十分痛恨这种局面,但是却无回天之力。在封建社会里,他找不到使士大夫乐意趋从河工的① 潘季驯:《患病乞休疏》,见《总理河漕奏疏》(四任)卷三。
① 潘季驯:《赠恤司官疏》,见《河防一览》卷一一。
② 潘季驯:《赠恤司官疏》,见《河防一览》卷一一。
③ 潘季驯:《赠恤司官疏》.见《河防一览》卷一一。
良方,只好求助于封建伦理道德的激励,求助于封建皇帝"俯赐矜怜,曲为优处。"①用表彰逝者的办法来激励生者的道义感,这种办法所造成的影响实际上是微乎其微的。
不过对于后世的评论者来讲,我们正是从这里窥见了潘季驯那丰富的内心世界。我们看到,潘季驯虽然也是一个进士出身的高级儒家知识分子,但他是很看不起社会上那种空谈心性义理、不尚社会实际的儒者,而是一再地强调注重践履,强调务实。而且,他所务的"实",跟当时一般进步思想家们所讲的"务实"也不完全一样,就是直接的治河活动,也就是他所讲的"劳力"与"劳心"相结合。这样一种务实的思想,不仅在当时程朱理学和阳明心学广为传播的明代社会环境下显得极为珍贵,就是在整个封建社会的知识分子中间,都是极为可贵的。
① 潘季驯:《赠恤司官疏》.见《河防一览》卷一一。
四、潘季驯哲学思想形成的文化氛围
众所周知,明代学术界的历史一直是程朱理学和王阳明心学占统治地位的时代。在这样一种学术氛围中,潘季驯的唯物主义哲学思想又是怎样形成的呢?其实,潘季驯上述哲学观念的产生并不奇怪。除了他长期从事治河活动这个最根本的实践性因素之外,从文化氛围的角度来讲,它实际上还是这个时期明朝思想文化领域里实学思潮蓬勃兴起,并得到仕宦阶层广泛支持的一个突出表现。
因为当明朝进入正德、嘉靖年间,朱氏家族的政治统治已经开始由盛世走向衰亡。各种社会矛盾空前尖锐,出现了严重的社会政治危机。农民战争风起云涌,民族矛盾日益激化,而朝廷内部政治腐败,中央集权与地方藩王之间的矛盾、宦官集团和官僚集团之间的矛盾、内阁与言官之间的矛盾也越演越烈。面对这种"世风日下"的严峻形势,在统治阶级内部有一批正直的知识分子敢于正视社会矛盾,寻找新的思想武器,提出新的"拯救之策",积极推行"新政"改革。以重视富国强兵、足食足兵的美好愿望。与此相应,在文学领域,就出现了不满意"台阁体"诗文派粉饰现实、歌功颂德的庸俗风气,大力提倡说实话、记实事、抒真情的创作风气,在创作风格上主张"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的"复古"诗文思潮;在思想领域,就出现了不满意程朱理学和阳明心学中那种空泛迂腐、脱离实际的僵化学风,而提倡"经世致用"、"崇实黜虚"的实学思潮。一度,实学成为人们文章言语中经常使用的时髦字眼。
所谓实学,按照当时人们的理解,它的基本含义就是指"实体实用之学";它的核心内容就是主张"经世致用",即在揭露和批判田制、水利、漕运、赋税、荒政、吏治、科举、边防、兵制等方面社会弊病的基础上,提出和实施各种旨在改革时弊的救世方案和"新政"措施;它的基本特点就是"崇实黜虚",处处突出一个"实"字。如强调以"实理"为本的自然观,以"实践"为基础的认识论,以"实性"为基本内容的人性论,以"实功"为主要修养方法的道德论。故称之为实学。①在明代中叶"实学"思潮兴起的过程中,文坛"前七子"和"后七子"的思想活动在其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支柱作用。特别是"前七子"当中的主要成员王廷相,①更是从哲学思想的高度为实学思潮的兴起与传播奠定了扎实的理论基础。王廷相是明代中叶著名的唯物主义哲学家。他在政治上强调"厘革积弊"的政治思想,主张"居重以驭轻,督内以制外",认为"修政之要,莫先于任贤";在经济思想上提出"宽赋税,轻徭役",主张"藏富于民"的经济观点;在自然观上吸取前人的优良思想传统,进一步发挥了"天人交胜"的光辉思想;在认识论上他提出了"知行兼举"的认识观,强调"讲得一事即行一事,行得一事即知一事,所谓真知矣"的实践观点,在认识标准上提倡"随时体察,以验会通",把"参验"看成判定是非曲直的基本标准,等等。在一系列重要哲学问题上发挥了唯物主义的观点。如果我们把潘季驯的思想同王廷相的观点作一个对比,就会惊奇地发现,他们两人的思想和观点在许多方面都表现出惊人的相似,以至于我们可以肯定地认为他们两人完全属于同一个思想流派。
① 王廷相(1474-1544),号浚川,河南仪封人。明孝宗弘治十五年进士官至兵部尚书。王廷相哲学思想的详细内容,可参见葛荣晋:《王廷相和明代气学》一书。
确实,潘季驯与王廷相基本上是属于同一时代的人。嘉靖六年(1527 年)
王廷相第一部哲学著作《慎言》辑成时,潘季驯刚满七岁,"补博士弟子"。
王廷相嘉靖二十三年(1544 年)病逝时,潘季驯已是一个风度翩翩的青年学人。以王廷相在朝中的地位和名声,以王廷相的《慎言》于嘉靖十二年正式刊行后在社会上引起的轰动,①潘季驯不可能对王廷相的著作和观点不了解。
特别是作为文坛"后七子"的亲密朋友,他对于包括王廷相在内的文坛"前七子"的著作和思想,更应当是了如指掌并深受影响。所以我们在他的有关著述中间,很难发现当时理学思想对他的影响,却可以处处感受到王廷相的思想精粹在他笔下的不断复活。
同时我们看到在他所结交和熟识的政坛同僚和文坛朋友中间,也很少有专门的理学家混迹其中。如在文坛中同他关系最为密切的王世贞兄弟都是当时著名的诗人、文学家和史学家,他们在文学创作中醉心于魏晋掌故、盛唐诗文的"复活",而对于程朱理学的研究不感兴趣。在政坛上,潘季驯当年廷试时的座师之一,对他的仕途产生过很大影响作用的同乡和前辈徐阶,虽然长期研习理道良知之学,在明儒学案中也占得一席位置,但史书上却评价他是"以躬行为实际,以经济为真诠"②,所选用保荐的人才如张居正、海瑞、王世贞、万恭、潘季驯等,也多为躬行实干之人。所以徐阶的思想倾向与实学思潮是很接近的。另外,根据专家的研究,在潘季驯治河活动中曾产生过很大政治影响的内阁两首辅高拱和张居正,实际上也是当时实学思潮中的重要人物。其中高拱是王廷相思想的直接继承者,与王廷相一家有着密切的关系。①他不仅是嘉、隆之际的著名政治家,同时也是一位反理学的勇敢思想家,他在学术上"倡务实之风",在政治上"举务实之政"②,断然批判了理学家"理先事后"的玄虚说教,明确指出:"夫理也者,事之理也,既无其事,理于何有?"③至于潘季驯第三次治河期间在政治上助了他一把力的张居正,更是一个强调经济实用,追求富国强兵的实践家。张居正曾直接了当地表达过对于明代心学的厌烦态度,说:"虚寂之说,大而无当,诚为可厌。然仆以为,近时学者,皆不务实,得于已而,独于言语色色中求之,故其说屡变而愈淆。"④张居正论学问的标准就是:"仆愿今之学者,以足踏实地为功,以崇尚本质为行,以遵守成宪为准,以诚心顺上为忠。"⑤还有在治河思想上与潘季驯息息相通的治河家万恭,也是一个很少侈谈心性义理之学的人。明人邓以赞评价万恭的学术思想,说他"于书无所不谈,尤喜庄、列、秦、汉诸家言,故为古文辞,开大奇崛,如怒浪惊涛,骇人心目,要之不诡于理。"又说他"性警敏,善思索,当世大利病日周徊其心中。又熟本朝典故,故所① 明嘉靖十三年,王廷相谈到《慎言》时曾说:"臣自晓读书以来,观物穷理,即事体验,凡有所得,窃效古札记之意,积二十余年,言及数万,不遗遗弃,遂成卷帙。近有好臣之言者,乃遂刊布,今在京学士大夫之家,亦多有之。"见《浚川奏议集》卷一○,《辩劾巡抚周金疏》,由此言足见王廷相著作流传之广泛。
② 见《明史·徐阶传》。
① 参见葛荣晋:《王廷相和明代气学》第十五章、《王廷相继承者的气学》,中华书局1990 年版。
② 高拱:《政府书答》。
③ 高拱:《本语》卷三。
④ 张居正:《答楚学道胡庐山论学》,见《张太岳集》卷二二。
⑤ 张居正:《答南司成屠平石论为学》,见《张太岳集》卷二九。
擘画多切事情,当于功实,非漫决于冥冥而庶几于或然。"⑥说明他也是一个关心时事的实学派。像这样一批儒家知识分子,在程朱理学和阳明心学广为流传的明代中叶,竟然没有为之所惑,而是针锋相对地树起了"事功"、"实学"的大旗,埋头于社会的经济事务。这种社会思潮实在值得研究。潘季驯只不过是他们中间的一位在特殊的环境中更优秀成员罢了!
⑥ 邓以赞:《两溪万公墓志铭》,见《邓定宇先生文集》,《治水筌蹄》(影印本)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