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权建设铺路
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努尔哈赤建金国,称“天命覆育诸国伦(部)庚寅汗”,简称天命汗,年号天命。后为区别于前代,称“后金”。“后金”非努尔哈赤始建国号。
在统一女真的过程中,努尔哈赤统辖地域不断扩大,人口日渐增多,迫切需要建设一套较为完善的统治机构和管理组织,以提高并巩固自己的地位和权势。他曾先后采取过以下一系列政权建设的措施。
兴筑城池
万历十五年努尔哈赤起兵后,居于费阿拉城(俗称旧老城)。努尔哈赤在此“筑城三层,兴建衙署、楼台”,作为他指挥的据点。
城寨背靠呼兰哈达烟筒山。平平的山顶上耸立着一根石柱,宛如农家屋顶的烟筒,缭绕的云雾便似烟筒中静静喷吐的缕缕炊烟。城寨两侧是硕里河和加哈河。两河夹城而过,注入城寨面对的苏克素护河。三河之水轻盈地奔流,灌溉两岸肥沃的良田……
费阿拉城不过是个小小的山寨山城,但已有神殿、鼓楼、楼宇、客厅、阁台,以及列仪仗出入的城门等象征权力的建筑格局。
城寨自内向外分为三层:第一层为栅城,以木栅围筑城垣,内有两处居所,一为努尔哈赤居住,一为其弟舒尔哈齐居住;第二层为内城,以木石夹筑城墙,是努尔哈赤亲属所居;第三层为外城,以木、石、黏土筑成,高十余尺,周围约十里,努尔哈赤的部将、军士、工匠等居住。全城居民近千户。
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努尔哈赤以费阿拉城狭小简陋,水源不便,迁到八里外苏子河与嘉哈河交汇处东岸的赫图阿拉,“因山为城,垒土为郭”,筑赫图阿拉城(辽宁新宾,俗称老城)。后进一步扩建,规模远远超过了费阿拉城。
史载,赫图阿拉内城高七丈,杂筑土石,或用木值横筑之城上,环置射箭穴豆,状若女墙,门皆用木板。内城居其亲戚,外城居其精悍卒伍,内外见居人家约二万余户。北门外则铁匠居之,专治铠甲。南门外则弓人、箭人居之,专造弧矢。东门外则有仓廒一区,共计一十八照,每照各七八间,乃是贮谷之所。
努尔哈赤即在赫图阿拉城称汗。
从此,赫图阿拉城成为努尔哈赤的第一座都城,其管辖地区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的中心。
后来,努尔哈赤对明朝的征战中,在萨尔浒大胜明军,随之迁都赫图阿拉以西一百二十里之界凡城。一年后,再迁至界凡城西四十里的萨尔浒城。不到半年,又三迁至辽阳城。最后,明天启五年、后金天命十年(1625年),努尔哈赤迁都沈阳,建筑起巍峨壮丽的紫禁城(沈阳故宫)。
这紫禁城和城中的大政殿,成了努尔哈赤帝业的象征。
创建八旗制度
女真人原有行师出猎的牛录组织。
史载,女真传统,凡遇行师出猎,不论人之多寡,照依族寨而行。满洲人出猎开围之际,各出箭一枝,十人中立一总领,属九人而行,各照方向,不许错乱,此总领呼为“牛录额(厄)真”(“牛录额真”为满语音译,“牛录”意为“大箭”;“额真”意为“主子”)。
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左右,努尔哈赤以女真传统的牛录为基础,按军事编制创建后金耕战合一的社会军事组织,初置四旗——黄旗、白旗、红旗、蓝旗,万历四十三年十一月,又增置镶黄、镶红、镶蓝、镶白四旗,合为八旗,正式在女真传统牛录制的基础上建立了八旗制度。
努尔哈赤之子皇太极即位后,将降附的蒙古、汉人分编八旗蒙古与八旗汉军,以原八旗为满洲八旗。入关后八旗依防地分为京师八旗与驻防八旗。顺治年间多尔衮被治罪后,其所辖正白旗收归皇帝自领,加上皇帝原所自领的正黄、镶黄两旗,合称“上三旗”,其他为“下五旗”。这些,是八旗制度不断完备的后话。
努尔哈赤创建的八旗制度实行牛录(汉名佐领)、甲喇(汉名参领)、固山(汉名旗)三级管理体制。以三百人为一牛录,每牛录设牛录额真(汉名佐领)一人为统率官员;五牛录为一甲喇,每甲喇设甲喇额真(汉名参领)一人为统率官员;五甲喇为固山,每固山即每旗设固山额真(汉名都统)一人、副职梅勒额真二人为统率官员。每旗七千五百人,八旗共六万人。
后金人的奴仆亦编入八旗包衣(满语音译,意为“奴仆”),每旗设五甲喇(参领),下辖有牛录(佐领)、浑托和(汉名管领)若干,分隶于内务府(上三旗包衣)和各王府(下五旗包衣)。
八旗制度下,以地缘为主、血缘为辅组成的牛录,是基层单位。牛录额真下,设二名带子为副职,再置四名章京、四名拨什库,并把三百人组成的牛录,分编成四个塔坦(村或部落),由一章京、一拨什库管理一个塔坦的各种事务。
八旗制度是“以旗统人,以旗统兵”、“出则备战,入则务农”,兵民一体的社会组织形式,是将后金“一国之众”,即女真族全体成员及少数蒙古人、汉人和大量奴隶尽行编入,予以严格控制、管理,政治、经济、军事合一的社会组织形式,是后金统治的基础。
努尔哈赤作为后金国汗,是八旗的最高统帅,拥有八旗的一切。他将八旗作为私产,赐与子侄,使之充任和硕贝勒、旗主贝勒(满语“和硕”为“一方”之意。相当长的时间里,和硕贝勒是旗主贝勒、固山贝勒的同义语,绝大多数和硕贝勒充任一旗之主的旗主贝勒),即八和硕贝勒。
各旗旗主是后金国汗努尔哈赤之下最为显赫的人物,掌握本旗军政大权及旗下全体旗人(全体旗人均为本旗旗主属人,双方是主奴关系)。然旗主的权力、爵位、财产、属人均为努尔哈赤所赐,随时可被努尔哈赤剥夺或重新分配。
各旗旗主互不统属,只听命于努尔哈赤。努尔哈赤对八旗的绝对控制,是其得以掌握后金最高权力,实行专权统治的重要前提。
八旗不仅出兵作战、负责赡养旗下属人,还承担后金的各种劳役以及各项财政支出。后金国各种收入及一切俘获(包括人畜)都按八旗统一分配。八旗实力基本相当,承担国家部分职能,具有相对的独立性,这是八和硕贝勒据以参与政务、并拥有发言权的主要资本。
努尔哈赤子、侄、孙中大部分人不是旗主,只是一般贝勒。他们分别隶属于其父兄所掌旗内,受制于父兄,仅领有少量牛录,他们与其父兄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矛盾。然这些贝勒参与议政,并时常率军出征,具有一定实力,因而又成为牵制本旗旗主的力量。
建立政权机构
努尔哈赤在创建八旗制度的同时,设立理政听讼大臣五人、札尔固齐十人“佐理国事”,每五日集朝一次,协定国政。军国大事,均于此决之。
五大臣、十札尔固齐不仅参加议政,而且负责审理案件。凡有诉讼,先由札尔固齐审理,然后五大臣复审,再上告诸贝勒。一般案件经诸贝勒讨论后即可结案。若是重大案件,“众议既定”、“犹恐尚有冤抑”,还要由拥有最高裁决权的努尔哈赤亲自审问定夺。
此外,又设置四十名判官,荐举八员办事大臣,管理城防和乡间事务等。
努尔哈赤的绝对专权,始终以诸贝勒大臣议政会议为辅助,这既是女真氏族社会民主制的残余,也为努尔哈赤在频繁征战中集思广益而后决策所必需。
后金建立前,努尔哈赤的主要辅佐者,最初是他生死之交的开国功臣额亦都、费英东、何和里、安费扬古、扈尔汉等“五大臣”。
有这样一个传说:努尔哈赤的母亲怀胎十三月不生,被族人疑为恶鬼钻入腹中作祟,将她投入了数月隆冬的深山。努尔哈赤降生时,风雪大作,山林呼啸。五只斑斓猛虎突现,像五只温顺的大猫,环绕在产妇和婴儿四周。它们睁大灯笼般的眼睛,吹出融冰化雪的热气,以柔软厚密的皮毛簇拥着努尔哈赤母子,小心守护,使他们在冰天雪地得以生还。
努尔哈赤在统一战争、开疆拓土的征程上,正得到了犹如猛虎般的五位股肱重臣。额亦都、费英东、何和里、安费扬古、扈尔汉,无一不是“忠勇忘身”、雷霆万钧、所向披靡的猛将,无一不是忠贞事主、侠肝义胆的佐才。
以额亦都为例。额亦都随努尔哈赤出生入死四十余年,“凡有征战,未曾败衄”。万历十五年,征伐哲陈部巴尔达寨时,额亦都身被五十余创,飞矢穿透大腿,他挥刀断矢,率军前冲,拿下了巴尔达。他的二儿子达启,自幼被努尔哈赤养在宫中,长大又做了努尔哈赤的女婿,未免恃宠而骄,不把努尔哈赤诸子放在眼中。额亦都设家宴执而杀之,道:
“天下安有父杀子者?只为此子傲慢,及今不治,他日必负国败家!”
为努尔哈赤打下辽东后,五大臣于天命年间先后故去。诸贝勒大臣议政会议的主要成员,以努尔哈赤四位年长子侄代善、阿敏、莽古尔泰、皇太极,即所谓“四大贝勒”为核心,包括诸小贝勒组成。后金高级官员退居次要。
议政大权日益集中在努尔哈赤家族之手。
创制满文
女真金国统治者曾参照契丹文字创制过女真文。经元明两朝,金国女真文逐渐废弃。努尔哈赤时,建州地区女真文已不通行。“凡属书翰”,十之六七“用蒙古字以代言者”,十之三四“用汉字以代言者”。这种状况不利于努尔哈赤政令文书的下达通行,也与一个正在崛起的民族不相称。
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二月,努尔哈赤“欲以蒙古字编成国语”,命额尔德尼和噶盖两人,以蒙古文字母与女真语音拼成满文,作为满族统一的文字。
满文的创制和颁行,使满族从此有了本民族的文字,可以用来交流思想、记载政事、翻译汉籍等,对政权建设起了重要作用。
政权建设的措施为努尔哈赤统一战争和建国称汗铺平了道路。
但这绝不是唯一的和最重要的因素。
最重要的因素是权力,是通过与人——包括亲人——流血斗争而高度集中在努尔哈赤手中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