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等诸贝勒大臣皆图个人安逸,实当唾尔等之面!尔等断案,竟似牛骡一般!何故将汉人与我诸申等同视之为?倘我诸申犯罪,当问其功论其劳,稍有口实,即可宽宥之。汉人乃生还之人,若不忠心效力,复为盗贼,岂可不灭其族而杖释之?从费阿拉与我等同来之汉人,方可一体审断之。八贝勒召集尔等各该旗之贝勒大臣等,密阅此谕,勿使他人闻之。”
后金天命九年正月,努尔哈赤以“圈地”、“计丁受田”后,汉人无法安居,农事荒废,逋逃不绝,怒颁谕令:
凡偷杀牛马者火烧积粮、屯舍者,皆系不事耕作、无粮、游荡各处之光棍。此等无食闲荡之乞丐、光棍,一经发觉,即行捕送。若有妻孥,将其赏与捕送之人;若无妻孥,则赏捕送者银三两。
六日后,努尔哈赤下令屠“无粮之人”。
后金本缺粮,“圈地”、“计丁受田”后,辽民被迫迁徙,粮荒益重。先是,努尔哈赤命逐村逐户清查汉人粮食,全部登记,交八旗看守。规定凡与诸申同居汉人,每口有五升粮,或每口仅有三四升粮但有牲畜者,为“有粮人”;每口有三四升粮以下并无牲畜者,为“无粮人”。至是,努尔哈赤下令将各地查送之“无粮人”全部杀死。
更由于他的爱将刘爱塔(明朝称刘兴祚,朝鲜人,原名刘海,后为刘纟廷家丁,在萨尔浒大战中被俘,官升副将,坐镇辽南)亦二次密谋以复州作明朝内应而叛,而下令于复州屠城。
努尔哈赤此次虽独留刘爱塔未杀,但“恩养”的信念已彻底动摇。
后金天命十年十月,努尔哈赤下令命各地“甄别汉人”。谕曰:
我等豢养汉人,而汉人却置棍棒不止。着总兵官以下、备御以上、各往其屯。甄别屯中汉人。常言道:豹子好辨,人心难测。恐尔等误信奸佞,当专心察办。
凡以谣言煽惑本地乡民者,或原为明官、或已革生员、罢职之官员,此等人皆另行甄别正法。凡为我建城池、官差者设庄屯养之。无妻孥独身及应加豢养者养之,赐以妻、衣、牛、驴、粮等,命建庄屯。而不该豢养之独身人及抗命不从者,亦加正法。
自八贝勒庄屯之汉人以及所有入诸申家之人,皆执之加以甄别。诸申中若有隐匿不举者,罪之。凡明时并非千总而由我委为千总者,一向居住沈阳及携父母全家来投者,则免之。家虽住沈阳但未携父母、妻室,仅以外妾假冒居住之名者,不准居住。九月以来因海州、耀州消息惊惶避入沈阳者,亦不准居住,照例甄别。
此谕虽有某类人可加豢养的内容,但实际是对汉人特别是对汉人知识分子开始大屠杀的信号和命令。努尔哈赤心头之恨犹自未解,特令杀汉人时要出示如下的布告:
我取辽东之后,未杀尔等,未动田宅财物,皆加豢养。如此豢养,竟成不是。
古河之民,杀我所遣之人而叛。马前寨民,杀我使者而叛。镇江民执我委任之佟游击送明而叛。长山岛(今辽宁省大连市东)民,擒我所遣之人送广宁。双山(今阜新县阜新镇西南)民,潜通敌兵,杀我之人。岫岩(今岫岩县东十里)之民叛逃,为费书生首告。复州之民反叛,带领明船前来。平顶山隘口之民,杀我四十人叛乱。
不思我豢养之恩,仍向明朝,故杀此有罪地方之人。无罪地方之人居住日久,难免为乱,故迁至北方,给以田宅粮食。
虽加豢养,窝藏奸细、接受札付及叛逃者仍络绎不绝。本年船城之人、耀州之人,欲携全家投明。彰义站(今沈阳市西南)民,为配合明兵袭击诸申置备棍棒。鞍山(今鞍山市西南)、海州、金川、首山(今辽阳市南)等处堡民,皆曾窝藏奸细,勾引明兵。此种种恶行,皆系在外书生、官员亲戚及前大臣之教唆。至于沈阳城内官员及筑城、充役之人,无非受尔等株连而被杀。总之,尔等既不思豢养之恩,心仍向明,故杀尔等外乡之为首者,即为此也。
若听任豢养之人自处,则受诸申侵害。故皆编为汗与诸贝勒庄屯,一庄给男丁十三人、牛七头,田百晌,二十晌为官田,八十晌供尔等食用。庄编男丁十三人,牛七头。庄头兄弟计入男丁数内将庄头带至沈阳,陪住于牛录额真家,二庄头之家居住一处。有事,则令二庄头轮番值班前往催办,诸申勿管。庄头之名,庄内十二男丁之名及牛、驴毛色,皆缮写清单,交该屯章京,由前往大臣造册带来。
八旗大臣遂分路前往,至各屯堡大事杀戮,书生几被杀绝。
努尔哈赤之子皇太极即位后深以为憾,查出屠余书生,按明制考试,录取三百秀才,各配男丁二人,免除赋役。此是后话。
努尔哈赤老了,进入了暮年。
他常常摒退亲随,独自全身披挂,在无垠的旷野勒马伫立,一连几个时辰一动不动,微仰花白胡须的下颌,微眯昏花的老眼,手搭凉棚,向北面——他从那里来,或者向南面——他将那里去的天边,久久地,久久地瞭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