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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土地所有和土地使用(2)

作者:费孝通/张之毅 当前章节:2238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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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所有和土地使用

玉村全村既然土地不足,而村内各种农户的土地分配反大不相同,这就使得玉村成为一个既患寡又患不均的农村。对于穷人来说,土地不足的问题就尤为严重。

我们要研究不同农户的土地所有的分配情况,这和第一节 就全村而论的观点是不同的。第一节是论全村土地不足还是有余的问题,本节是论村内各阶层的土地分配问题。这是两个既有关联又有区别的问题。就区别而言,无论穷村富村均可以有富户,可以发生土地集中的现象。少数户在土地集中上,并不因村的贫富而有区别。但两者也不是全无关联,例如禄村土地多,土地肥沃,富人就专在土地上打主意,不搞什么工商业,全村穷人也倚仗这些富人讨生活,其他的副业门路不多,成为单纯的农业村。易村是个穷村,地少又瘠,地主要集中土地,在本村机会很少,所以向远处的夷人地区搞土地拓展并在村内开纸坊。易村穷人靠一小点土地维持生活,租地付出地租后,还找不回工资来。所以在易村本地富人和穷人之间就很难发生租佃关系。穷人土地上收入不足就靠织篾器谋补救。所以在易村穷人和富人之间的经济往来就比较少,穷人仅在土纸作坊中帮帮工,在农忙时帮地主做点散工。但无论租佃关系和雇佣关系在易村内部均不发达。当然穷人的土地是富人注意的对象,但一则本村各户土地少,二则土地非到不得已不出卖,所以易村地主在土地集中上主要在夷人区而不在本村。至于玉村,由于农田少,由本村出租土地的人家也很少,在村内租田的机会就极少。拥有土地较多的人家并不多,把土地出租还不如雇工经营有利,所以雇工经营方式是玉村的普遍经营方式。穷人主要靠菜地过活,菜地上自工自营,全年基本上有活干,不必去富人田上干活。即使非要卖工的穷人,也宁愿到工市出卖劳力而地主也宁愿到工市上雇用夷人,所以村内贫富之间无论在租佃关系上和雇佣关系上均不发达。

由上可以看出各村土地多少,土地种类如何,土地分配情况如何,均对各村的经济活动和贫富之间的经济关系发生影响,现在我们可以把玉村村户,按经济好坏情况加以划分。我把全村分为四种村户:凡是出租田地专靠收租维持生活者,我把他们归入甲种村户。其次,凡是自己经营自己田地能够维持生活者,就归入乙种村户。凡是自己经营自己田地不够维持生活者,就归入丙种村户。至于全无一点田地者,就归入丁种村户。

我不能单纯根据农田所有数目多少去划分各个阶层,因为农田之外还有菜地很多。我也不能单纯地把农田和菜地计成亩数去划分各个阶层,因为一亩菜地上的收入比农田大四五倍,所以我们只得根据所有农田和菜地的收入来作为划分标准。除此以外,还要知道当地维持一家生活需要多少收入这样一个标准,把各户农田和菜地的收入和这样一个维持一家生活所需标准一加比较,就能知道哪些人家的田地收入维持生活而有余,哪些人家的田地收入维持生活尚不足。但这种仅把全村各户划分经济有余和不足尚嫌太简单。为了更深入观察,我就把能脱离劳动而有余者和不能脱离劳动而有余者划为两个阶层,然后又把在自田自地参加劳动不能维持生活的困难户划为一个阶层,最后把完全无田地的赤贫列为一个阶层。

上面我们谈到了划分四种村户的主要原则,现在我更进一步谈谈划分过程所依据的数字。我所谓田地的收益,既不是总收入,也不是纯粹的净收入,而是在各家所有的田地上,自己经营和耕种,除去劳力以外的生产支出,所能得到的“收入”。这种“收入”实际上是“净收”加“劳动力的工资收入”。因为既然是个农民,就不应该脱离劳动,所以我在生产支出中就把劳动力的工资收入划归本人所得连净收入一并计算。至于甲种村户,由于他们拥有田地较多,成为依靠他人劳动和剥削他人劳动的剥削阶级,所以我就按照他们田地数和地租收入对照标准生活需要数字来划分。

现在我们就谈一下维持一家生活费用的尺度是怎样计算的。全玉村平均每户将近5人,折成37成年男子计算,共需食米1517市斤,合1065元。在玉村的生活费用中,食米占四成,其他生活费用占六成,所以平均每户全年生活费用,当在2600元以上。

划分出四种农户以后,我们就可研究自有田地的分配情况。

表十二各种农户自有田地的分配情况户数%农田(亩)%菜地(亩)%平均每户

农田(亩)平均每户

菜地(亩)甲种农户63842152303871224222057358713737乙种农户311987226424407242470389673041370丙种农户754808114300205744100404715240588丁种农户442821——————合计15610055610010910035640610

玉村农田虽远比禄村少,但在农田的分配上却比禄村更集中,例如玉村甲种农户平均每户农田将近36亩,可是在禄村最大的土地所有者也只有25亩田,玉村村内最大的土地所有者有田80亩。至于原属玉村人而迁至城中去的离乡地主,如冯祥,即有农田近300亩。为什么玉村农田这样集中?大地主为什么能集中如此众多的土地呢?这就是由于玉溪商业发达。一些大地主都是通过商业积累了资金,并以其余资来购买土地的。由于禄村没有出过大商人,所以也就出现不了过大的地主。一个单纯的农业村,资金积累的速度慢,这就不能不影响到土地的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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