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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田地出典的人家,常是因为金融上周转不灵。弄成他们金融周转不灵的原因可以各不相同。但他们在典田地前资金积存少,这一点却是相同的。一家农户把田地典出后所得到的钱必然就花掉了,租了田地之后收入当更减少,积存资金的机会比以前更少,若在典后无法积存一笔资金以备偿还原来的典钱,则他们终无法赎回已典出的田地,结果必然是由出典而致把土地权完全丧失。所以出典田地无异是土地权丧失的拖延,终于丧失的可能性很大,所以把田地出典又叫活卖。
在拖延期间要挽回终于丧失土地权,只有趁拖延期间努力积存一笔资金。在原有状态下既不易积存资金,势须对于原有经济状态有所改善,或则多租田地进来经营,或则在田地外另开利途。村中的往例,虽然确实有人于出典田地后由于改善原有经济状态而赎回田地的,但这类幸运的人家究只是少数,而不是普及全体出典人的。
普通出典人在平时是梦想不到的幸运,却居然在战时来临了。造成这种幸运的因子就是货币改换与贬值,他们从前是用银元,自废银元改国币后,政府即订定两者的比率是每一银元抵国币五角。如从前以100银元典了的,现在可以以50元国币赎回。这比率如何定的我们不知道。可是国币在战时一天一天贬值下去,银元换国币的比率,在1939年冬已是100与430之比了,显然较官定100与50的比率高多了。如有一块田从前出典时收到典钱100元银币,至1939年冬赎典时,按私市兑换率应以430元国币才赎得田。但依官方比率却只需出50元国币就可赎回,按官定比率计算的赎金,只及按私市比率计算的赎金的12%。如此田系在1934年冬出典的,100元银币在当时可买10挑谷子才赎得回。但以官定比率只要出50元国币买17挑谷子就可赎回了。赎田人只出到17%的谷子。事实上,1939年冬银币购买力反而增加了,100元银币可买到143挑谷子,今依官定比率折合只出17挑谷子,后者应等于前者12%。
一方面是国币贬值,一方面又是银币购买力增加,在官定比率的限制下,遂使得赎田人大占便宜。以前以银币典田地进来的人,现在只得到原来典金的12%就给业主把田赎走了。
在这种货币贬值的影响下,出典人得到一个大好赎田的机会。以前他若赎回1亩田,他所给付的赎金即等于所赎田上五六年收入的总和,现在赎回1亩田,一年后田上的收入就可补偿他所给付的典金了。
因此赎田的事就骤然增加了。1939年冬,冯宗祠出卖40挑谷子得1200元,赎回9亩田,每亩合赎钱133元国币。若以法定比率算,原来每亩典金225元银币只合113元国币的赎金。故他们实际所出赎金比法定的略高。但1940年他们在此9亩田上即收到租谷22挑,所以有两年的租谷即足补偿他们所付的赎金了。
同年又有冯则文趁此机会向冯世和赎地,一共是13亩地,系多年前冯世和以300元银币向冯则文典来的。300元银币以私市换率抵国币1290元,依法定比率抵国币150元。冯则文欲按法定比率出赎金150元国币,并请族人向冯世和评理。冯世和无法,但若放弃此13亩地,则每年须减少1844元的收入。故他只得加出典金250元国币,继续典得此地使用。1940年我在玉村时,听说冯则文向冯世和增索典金200元国币,冯世和向我谈及此事,曾感慨不已。
像此同类要求赎田的事,势必继续发生,因此玉村21户典进了田地的人家,都要受到损失。各种农户损失的程度当然依各种农户典进田地的人家多少及典进田地的数目多少而定。我们上面已说过玉村典了田地的甲种农户只有一家典了13亩田;乙种农户有5家,平均每户典进农田14亩、菜地045亩;丙种农户有10家,平均典了农田094亩、菜地087亩;丁种农户有5家,平均每户典了农田03亩、菜地081亩。所以,或将受此损失的人家以丙种农户最多,丁种及乙种农户次之,甲种农户又次之。每种农户平均实际损失大小,亦以丙种农户大,丁种农户次之,乙种农户较小,甲种农户更小。更兼各种农户担负损失的能力是丁不如丙,丙不如乙,乙不如甲。所以因赎金低落而引起赎田赎地的事对于典入者在经济上受打击较大的是村里的穷苦人。
另一方面,玉村因此受益的人家也有,这是依他们出典田地的情形而定。甲种农户有2家出典田地,平均每户出典了农田219亩、菜地19亩。乙种农户出典田地的有3家,平均每户出典了农田28亩、菜地09亩。丙种农户亦有3户出典田地,平均每户出典了农田08亩、菜地05亩。所以甲种农户受益最大,乙种农户次之,丙种农户最少,丁种农户则完全沾不了光。前面指出,玉村还有一批迁出的穷苦户,典出了一些田地的。赎回田地这一机会,当然对他们有利。此外,玉村一家富户,典出了一大批田给城市富人,所以低价赎典对这家富户很有利。不过总起来说,由于玉村典田、典地的数量不大,所以在低价赎回田地上牵涉面不大,在全村经济上不起什么了不得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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