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田 地 经 营
我们从玉村自有田地,通过租进租出和典进典出,得出玉村经营田地总数及在各种农户间的分配情况,为了简明地掌握这一全貌,列成表十七。
表十七玉村自有田地和经营田地的分配情况单位:亩户数人口自有租进租出田地田地田地甲种农户667215226224222044814163490010100乙种农户31176226424424701324441848144203717丙种农户753491143004450013097013545102693719丁种农户44193533269542合计156785556109337188263515958917536表十七玉村自有田地和经营田地的分配情况(续)典进典出经营田地田地田地甲种农户1300—4394038851581349853乙种农户715022678434274434316440124丙种农户945187282500150024195261154丁种农户15004052——5482613594合计1950115047548748129798076124725
从上表看出,玉村无论农田和菜地都是租进多、租出少,在农田和菜地两方面多是从村外租进的。
玉村农户在自有556亩农田中仅租出595亩,而且其中还只有349亩是租给本村人,其他246亩是租给外村人。由于这批田在外村,本村人不便经营才租给外村人的。在玉村内部农户之间租田机会极少,很少发生租佃关系。玉村农户租出的田少,典出的田略多一点,而且就连出典548亩农田,其中仅有51亩是典给本村人,其他252亩是典给昆明人,还有245亩,承典人不明。所以在农田典卖方面,主要不是发生在本村人之间。
玉村租进的农田很多,多达3372亩,租出入相抵,多租进了2776亩,几乎等于自田的一半。大略说来,玉村经营的农田中,三分之二是玉村本村的农田,三分之一是从玉村以外租入的,主要是由城市大商人那里租入的。此外,还从城市公共学田方面租入一批田。所以玉村农田的租佃关系主要发生在城乡之间。玉村在租田方面大大仰给于城市。此外,本村大小公田也出租了779亩给本村,这笔公田出租数量超过本村私家业主出租田的一倍多。
由于从村内公私方面以及从城市公私方面租入大批农田,因此在全村经营的798亩农田中,租田占了423%,显然对于补救玉村农田不足起了很大作用。
表十八租进农田业主分配表单位:亩业主农田亩数%本村私家业主34900本村公家业主77960104
231335城内公家业主71300城内私家业主152950211
454665合计337110100
菜地方面租出175亩,租进263亩,仅从村外租进88亩,玉村菜地几乎完全是靠本村自有的菜地从事经营。这和农田的情形明显不同。这是由于能作菜圃的沙地,不是玉村外都有的,所以玉村菜地不能通过租进谋发展,是受自然条件的限制。全村自有109亩菜地,由于一亩菜地顶五六亩农田的收入,所以玉村自有的109亩菜地和自有的556亩农田可以说是平分秋色。但由于菜地不能向外多租进,所以在全部经营地(1247亩)中租进的菜地仅占147%(租入典入16亩)。这还是本村有一批穷人或整户迁走或只身外出,留在村内的小块菜地,出租出典给本村人的。这样在经营方面,菜地的地位就落在农田之后了。像玉村这样一个田地不足的农村,在农田方面通过租入补救土地不足的办法,在菜地上就无能为力了。
全村156户中,除了44户无田无地的农户外,其余有田地的农民一共是112户,这112户中经营的农田数完全等于自有田的56户,刚好占112户的一半。在菜地方面,经营菜地数完全等于自有地的72户,占到112户的643%。这说明无论农田或菜地的经营,都主要建筑在自有田、自有地上,但两者之间,菜地经营比之农田更多依靠自有的土地。
在这112户中,在农田方面经营大于自有的占48户,经营小于自有者仅有8户。这就是说,在这112户中,只有8户出租农田,仅等于租田户数的六分之一。玉村租入的农田主要是靠城内和外地的出租户。在菜地方面,经营大于自有的占23户,仅占112户的205%,租地的户数远不及租田的户数多,后者占到122户的429%。至于出租菜地的有17户,虽比出租农田的多,但也仅占到122户的152%,菜地绝少向村外租入的机会,村内租佃关系从户数看来也不发达。
我们在前面指出了农田和菜地在社会经济的许多方面的不同,但这绝不等于说,玉村农户截然分为两种,一种农户专门经营农田,一种农户专门经营菜地。
表十九玉村156户兼营田地或专门经营农田或菜地的情况户数%户数%兼营农田或菜地者7641全未经营者17109单营农田者3925经营情况不明者638单营菜地者1812合计156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