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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嫁女儿的人家,他支付达六七千元,收入的不过两三千元。而且收进的尽是一些糖果肉品之类的东西,不能贮存长期用,不过供短期中增加大部分饮食方面的消费而已。他担负了一笔可观费用去抚养女儿成人,临嫁时又迫于筹措一笔巨款添置嫁妆,连同女儿送出去。纯自经济立场看,养女出嫁实在是一宗赔钱的生意。虽然自全部言,一家往往嫁出娶进,损益相抵。但单自嫁女一段活动本身言,女家实在吃了亏。一般农家所以重男轻女的观念多少也是由于嫁女一事的实际经验中体会出来的。
以上是泛指一般中等人家嫁娶中所花费用的情形,有些人家往往把嫁女娶媳的事看成表扬身份铺张门面的事,无论如何不能太寒酸,甚至卖典田地也不惜。如甲种农户冯石生1939年虽批出典了20亩田得3000元娶媳妇。又甲种家户冯恒甫家在1936年因为嫁女儿要筹款,就把菜地典出了一部分。又如乙种农户冯白氏1940年因讨媳妇要借钱还未借到。所以嫁女娶媳的费用,对于家境好的农户,往往是必需而不可缩减的。嫁女的虽明知是赔钱事,亦不惜铺张一下。娶妇人家更不待说,也愿乐从。好在这种费用不是经常的,多年内不过花一次,因此不妨放手用一下。
所谓嫁娶的费用是必需而不可缩减的,这不过是观念从中作祟。老年的父母认为嫁娶必须铺张门面,表扬身份。青年受过教育的子弟则厌恨这一套,认为不必为嫁娶多花费用。我房东和我谈到嫁娶礼俗及费用时,中途忽然插一句,“我儿子多恨这一套。他们主张随便一点不要行这套麻烦礼,用这样多钱”。他儿子在军医学校念书的,就曾一举把父母手中定下的婚约解除了。他又说,“随他们去,自由恋爱也罢,横竖父母管不了”。总之,农村中后一代稍微受过教育的青年一般趋势是反对旧式婚姻,主张新式婚姻。新式婚姻是否比旧式的省钱,虽难武断地说,但婚姻方式变了,可能在费用使用方面的性质和数量有番改变。
此外家境也是一个有力因素,可以改变嫁娶的方式及消费的数量。富人有钱,要铺张时尽可能铺张。穷人但求充饥免冻,没有家产可以铺张,无从一逞豪华。像丁种农户冯正仁,他和我讲:“打算在1940年秋娶××村×寡妇只要交寡妇婆家一百元,送媒人十元、肉三斤、糖果一份就算了。没有钱,一切只好简单一点。”我在村时还见到一桩简单的婚事。出婚的是丙种农户冯毛氏的女儿存弟,她已经许给外村某家,存弟未婚夫出征未归。九月某日存弟未来的婆婆坐一乘轿子,领一乘轿子,带一只雄鸡,亲至冯毛氏家迎了存弟去。这桩婚礼,如此省钱,比起有钱人家的不知差多远了。此种夫出外而由婆婆迎亲的习俗,也只有穷人家才采用。据熟知内幕者谈,存弟未婚夫出征后,久未回信,生死不明。存弟婆婆因知存弟能干,接回家可以做事。如出征的大儿子真死了,则以第二个儿子配给存弟。以嫂配弟,按习俗只需在阴历十二月三十日于家堂前烧纸叩首成礼,也非常省费用。
以上讲的都是女嫁男娶,接着要讲男嫁女娶,即上门当姑爷。穷人家讨不起妇人,他可以去女家上门当姑爷,如丙种农户冯映堂弟弟即去本村丙种农户谢刘氏家上门。又如丙种农户张朝林的大儿子就去外村当姑爷去了。至于女家招姑爷来上门的例子在玉村更多。甲种农户一家,乙种农户两家,丙种农户七家,丁种农户四家。去女家上门和来女家上门的就占了全村的十分之一。但上门并不是体面事。有钱人爱面子,大多不愿做上门姑爷。如乙种农户殷实斋的赘婚,家本有钱,是实斋苦苦请求,才来上门。其余有上门的姑爷则全是穷人,其中大多是流浪的孤子。招姑爷的人家也大多是穷苦的。如本村招姑爷的仍以丙丁两种户多。富豪为了特殊原因,才有少数招姑爷的。如上例殷实斋当年无子,惧同姓夺了他家的财产,再三请求朱家儿子来上门。富家非不愿意女儿招姑爷,无奈有钱和能力强的姑爷不肯上门。所以上门和招姑爷都少见于富农中。穷人独身流浪,上门既得妇又可有一安身立命之所,自无不愿之理。招姑爷人家,既不因出嫁而损失了女儿可用的劳力,又新添一员强壮的劳力军,也有得无失。嫁娶本是费钱事,但为延续后裔又不得不奉行。赖有上门和招姑爷的办法,既不费钱,而又大开农家添补劳力之门。嫁娶由消费竟一转而侧重于生产方面了。
婚嫁的功用之一本来是为绵续家庭血统,在婚娶的活动中往往就需一笔很大的费用。富农藉此铺张,穷人则力求简单节省,简单到雄鸡可以迎亲,姑爷可以上门。但雄鸡迎亲仍是为了自己儿子娶妇,招姑爷上门仍是为了自己女儿娶夫。然事情演进到婚娶的男女可以完全与家长无血缘关系,如丙种农户冯正芳家,后妻带来一女儿配给前妻子,前妻子死,竟为后妻女儿招一姑爷上门。后妻女儿和上门姑爷完全与冯正芳无血缘关系。又如丙种农户冯胡氏家,替其寡媳招一姑爷。寡媳与冯胡氏夫妇无血缘关系。姑爷亦与之无血缘关系。两代同堂,上代与下代间全无一点血缘关系,结合的形式如此歧异,结合的手续又如此简单省费,但这里同时也反映了宗法观念的淡薄。在云南农村,招赘的现象比较普遍。本来招赘在我国其他各省农村中也有时能见到,在民法中也加以合法的承认。但云南有些农村,有儿子的人家也有为女儿招赘的,并不限于有女儿的人家才招赘。这是云南农村招赘上的一个特点。《禄村农田》里曾提到,“张大舅……的父亲是大理姓宋的,到禄村张家上门。张家有兄弟三人和一个姐姐……张大舅的父亲上门时没有农田。他带了些钱来。他一上门,就分得了张家的农田,又用他自己的钱买了十几工田。可是双系继袭是暂时的,等张大舅的父母死了,由张家得到的田就给他的伯叔要了回去”费孝通:《禄村农田》,第160~161页。。至于像玉村殷实斋家有女无子,上门的姑爷分得田地后,或有可能由自己的亲生子继承下去,族人难以把这批田地从赘婿的儿子手上夺走。但假若殷实斋为女招赘之后又生了儿子,则赘婿子女在殷家的田产继承权上就会发生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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