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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棺木外,酒席饮食费亦在一千元左右,也占去全部费用的三分之一。邻里乡党藉此饱餐了一顿。每人送一点礼钱,总共不过二百七十元,只及酒席的四分之一,其他四分之三即由举办丧事的人家白赔了。此次丧事中在布帛上所花较少,这是由于主事的人主张节省的缘故,否则近亲要发一条长帛,远亲也要一方短帛,总共也需花费四五百元左右。
若把婚事和丧事一加比较,丧事一共只花三千元,同样人家在婚事上男家则要花五六千元,女家亦需花六七千元,两家合共花一万二三千元。显然婚事比丧事更费。不过婚事所花费用中,有四千多元嫁妆费虽已支出,但嫁妆不是在婚事中就消耗了的。这套器物可供新家庭长期使用,新家庭在以后不必重新添置了。除去了嫁妆费,婚事仍需花七八千元,平均每家四千元左右。这四千元是在婚事的短期内完全消耗了。丧事所花三千元中,几乎全部是在丧事的短期内消耗了,鲜有像嫁妆一类器物可以留待以后长期使用的。
从经费筹措方面言,婚事可以预知,因此也较易在事先几年内准备好,临事不致筹措不及。丧事则较难预测,事先备好的往往也只是一口棺木,其他大部东西得临时购备。往往在经费上周转困难。不过这次保长家赖有余米、有酒,在经费筹措方面未遭受太多困难。他一共卖出二石多米,得780元,卖出酒三十多斤,得600元,卖小菜四五挑,得四十多元,收债款520元,收礼金270元,总共收进2210元,所亏不过七百多元,系欠棺木店的,他可以随后从容还清,不致在本年内使经营周转不来。
丧事及婚事,每家不会年年有,但村子里人家多,其中总有死人的事,拿1939年做例子,玉村一共死了三十一人,分属于二十六家,即全村166%的人家有丧事,死的人占全村人口的4%。丧事在各农户中的分配情形是:一家甲种农户,死中年人一。三家乙种农户,死小孩三,中年人一。十四家丙种农户,死小孩五,中年人七,老年人五。八家丁种农户,死小孩二,中年人一,老年人六。假定小孩丧事费均为五十元,中年人和老年人丧事费在甲种农户是三千元、乙种农户二千元、丙种农户五百元、丁种农户二百元,则玉村全年丧事费共约12900元。举办丧事人家甲种农户每户平均1000元,乙种农户平均每户700元,丙种农户平均每户446元,丁种农户平均每户188元。
七建 造 家 宅
在农家的经常消费中,我们曾以房价十分之一作租房费。这是以房价折成一分息算的。自房自住,则这笔息金由房主人担负了。租房居住,则房客的房租约应等于此数。村子里租房的事非常少,房租也不一致,甚至不要房租的事也有。至于有房自住,每年只花很少一笔修理房屋费,息金则只是理论上的计算,事实上没有支出。所以在经常消费中,住一项的支出非常少。不过房屋总是要坏的,坏了重建即须花出一笔较大的费用。村子里的房子坏到早须重建的虽不少,他们却大多拖延下去。梁柱倾斜、垣颓壁破的房子里,仍然安然若素地住在里面。在他们的生活中,衣食没法省,疾、死、病和婚事也躲不过,独在房屋方面,似乎很想赖得过去就赖过去。
但有钱的人家态度则不同,他们在房子方面总愿建一所比较高大坚固的,说是为子孙长久计,也必须如此。然而真能如愿以偿,盖得起一座像样的房子,也不过几家。村中像样的房子,一般全是三间四耳倒八尺,即正厅上下各三间,两旁上下各四间,进门有一檐,宽八尺的倒厅,中间是天井。盖一所这样的房子要花多少钱?我曾请我房东详细计算过一次。他自己的房子是自己经手盖的,又曾经手盖过玉溪县的麻风病院,对于土木方面的情形非常内行,所以他的估计,可靠性很高。
据他估计,1940年在盖一所长四丈四尺二寸、宽二丈一尺四寸的三间四耳倒八尺的房子,一共要花一万一千元。详细的计算见表三十。
禄村、玉村被烧毁的房屋,多年不能修复,因为整个农村长期一直陷于穷困生产停滞至衰退之中,百业凋敝。只是极少数富人可以重建新房,绝大部分村民是没有这种能力的。农村不比城市,城市居民新陈代谢快,流动大,地产转移快。农村社区除土地外没有谋生立足之地。土地也不是一般商品,资金不易投向农村。所以一个城市烧毁了重建快,而一个农村烧毁了却重建难。禄村、易村都是毁于兵乱匪祸,由此可见治安不良给农村经济的打击表现在房屋上是长期重建不起来的。这两个农村的房屋真是满目疮痍,深深刻上了兵匪战乱对于农村经济打击的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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