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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十三各种农户平均生活费用收支对比表户数人数合成等
成年
男子平均
每户
等成
年男子收入(元)支出(元)平均
每户平均每
等成年
男子平均每等
成年男子
(四户资料)平均每户
(折算
数字)平均每
户盈亏合计
盈亏甲种农户6675018359269117090287538+1731+10386乙种农户3117612714104373106785283496+877+27182丙种农户75349251033524697387172402+67+5025丁种农户441931465333146944948821626-155-6820合计156785574736828547757622804+50+35778
本来甲乙两种农户是有条件积累一些资金的。但由于他们一方面既未能利用他们的田地发展各项生产,增大收入,另一方面又由于他们生活随收入而上升得很多,这可能与玉溪县商业发达,有钱商人的消费高造成的影响有关,所以也就盈余不了多少资金下来。特别值得一提的,像这样一个有八十亩农田和五进大住宅的首富,单讲他家的田地经营收益,即使自家人不从事劳动,仍可收入12395元,但他家的支出却高达17675元,不但不能积累,反而成了亏空户。原因就在他家的生活享受很突出,他家的生活支出费用无论按户或按等成年男子来算,都等于另一家甲种农户的三倍。这家户主既吃牛奶又有一辆专用的人力包车,这种生活享受在当时城市的富人家中也不多见。
在五户中,像第一户当然是突出的,但也不能说这种生活趋向享受方面的趋势,在富户中没有普遍性。例如五户中的第二户,也属于甲种农户,他家盖的一所新房子就值11290元。如果全由雇工经营,需要55亩农田上的净收益才能造得起这样一所房子。又如他家有一副阴沉木的棺木,在1940年值5000元,当年城内和本村各有一户想买他这副棺木,但他都拒绝了,而宁愿留给他的老母作棺木用。这表明他在母亲的丧事上多么舍得花费。
五户中的第三家,本属乙种农户,即在自田自工情况下勉强能维持生活的人家。但他家却租进了40亩农田,成了大批租田雇工经营的农户,这样他家收入要比其他乙种农户高得多。1940年他家父亲死了,就一共花了3000元,单是那副柏木的棺木料子就值i000元。他原想花5000元把第二家那副阴沉木棺木料子买来,只因第二家不肯卖,否则的话,用阴沉木料代替柏木料就需多花4000元。一台丧事就会从3000元增加到7000元。
我举出以上第一、第二、第三家均属于甲、乙、丙种农户,即使认为第一户的消费过于特殊,则第二、第三两家表现在建房上、在丧事上也是很不惜花费的。
又如村中普通以上人家嫁女儿支出的费用就在六七千元左右,收入的不过两三千元,而且收进的尽是一些糖果肉品之类的东西,不过是供宾客在婚礼中消费罢了。这里还没有计算男家的婚礼支出,婚事上男女双方合计将近万元。
以上这些特殊费用之巨,实足以把甲乙两种农户多年所能有的积累消耗殆尽。
至于丙丁两种穷困之户,收入少,维持日常生计尚有困难,当然无钱在上述一些生活特殊项目上放手花钱,所以村里这些穷困户在婚、丧、住宅上的支出就特别显得寒酸。
在婚姻方面,在丙丁两种农户中,为了省钱就用上门招赘的办法。例如1940年前几年内就有两家的男子去别家当姑爷。至于为女儿招赘男子的就有十四家,还有一家娶童养媳。
甲乙二种农户,追求阴沉木做棺木料子,穷人杨发贵的妈死了,不过一口30元的棺木,还是投奔县城施棺会施舍的。
玉村收入多的人一般趋势并不往节约上着想。就我们所走过的一些云南农村来说,如易村、禄村等,一般村人的衣服都是鹑衣百结,褴褛不堪。独有玉村人的衣服整洁完好。在房屋方面,虽然破瓦颓垣阴暗矮窄的房子并不少,但是白垩色墙,甚至画栋雕梁的房子,也特别耀人眼目。这在易村和禄村却难见到。至于像前面列举的第一家那种饮牛奶、坐包车的排场,更是在易村和禄村人家中找不到了。这种现象如何去解释呢?是不是玉村财富特别集中?财富多的当然有钱用,但他们可以把钱积存起来开土纸坊和集中土地,却并没有钱多就多往消费上花。是不是玉村人比易村人在心理上爱花钱?但这种心理如何养成的?我们若不从本能方面解释,就只有归因到玉村所在的社会经济的环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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