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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资金利用和土地权的集中(3)

作者:费孝通/张之毅 当前章节:2306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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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业资金流向土地

玉溪的巨商如文兴祥、李川陵、郑宝臣兄弟、普恩、潘小臣兄弟、冯祥等几乎都买了几百亩田地。但是他们的主要目的,并不是在于集中土地。其中除做金子生意的李川陵发家以后主要靠收租过活外,其他如做洋纱生意起家的文兴祥,做纸烟生意起家的郑宝臣,做木柴生意起家的普恩,做洋纱生意起家的冯祥,做销运生意起家的潘小臣兄弟,他们都不是主要依靠收租过活。他们大都兼营鸦片生意,有的还经营主持花赊的旧式金融事业和旧式存放款的事业,有的还经营汽车运输事业。他们虽然也买些田地,但主要不是指望收租过活。这是因为买田收取地租远不如经营洋纱、布匹、鸦片、纸烟、木柴、汽车运输、放高利贷等等的利益大。除了上述几户巨富外,玉村比较富庶一些人家也弃农迁去外地经营其他事业了。如迁去上海开诊所的、迁去昆明开轮船和汽车公司的、迁去昆明开大型高级菜馆的、迁去昆明开戏院的、迁去昆明当造币厂副厂长的。他们虽然还留有一点田地在玉村,但他们是不会由城市再迁回农村了。就是玉村的冯火西,他有八九个孩子,除大子曾跟他从事农业外,其他儿子都走了升学或进军官学校的一条路子了。他务农的长子早已不幸夭折,但他再也不在儿子中培植另一位务农者。所以一旦他本人去世以后,即没有儿子继续留村经营农业了。冯火西事实上是让他的儿子们走“学而优则仕”的道路,将来都只有迁去城市安居,不再留在农村经营农业了。为此,他一点也没有表现过犹豫不决的心思。虽然他自己还是一身农民衣服的打扮,吃的也是土旱烟,但是他家的儿子却全是城市中学生的衣着打扮和生活习惯。他对于他儿子们的城市化打扮一点也不加以责怪,视为理所当然。弃农入城经商或从事其他较高等的职业,在玉村人看来不是一回新鲜事。反之,像冯家五老爷这样留在农村当雇工经营地主的,倒引起了他的非议。五老爷一家多口,包括五老爷在内全家都过着城市中上等人家的生活,都没有一个懂农事的,完全靠雇工经营农业,有时还邀请冯火西给他在农事上出点主意。据冯火西向我为之叹息地说,像五老爷那样稗子生得比谷子还高的农田经营,实在太不像话了。五老爷住着祖上遗留下来的五进的巨厦,出门以专用的人力车代步,吹鸦片,吃牛奶,每夜吃宵夜,奢侈冠全村各户。所以他家虽然田地最多,在鸦片买卖上依靠冯火西的六年奔波,以五百元资金在六年中赚了三万元。匪劫中被劫去了一万多现洋。三万元中绝大部分是被五老爷一家白白消费掉了。即使如此,他还不够用,另将田地典出了几十亩。农业上的低收入和消费上的高支出,在五老爷家中表现得很明显。这是走向衰败的一个典型村户。

在玉溪这样一个商业环境私营鸦片的厚利可图,洋纱生意的巨额收入,以及其他在农业外一些有利可图的事业的薰污之下,玉溪富户的心目中是不把农业看在眼里的。他们在商业里赚到并剩余下来的一部分资金投向土地,只占他们财产中的一个极小份额而已。他们买进一点田地,也只是为自己留点退路而已,并不是他们的主要经营方向和努力要求实现的最终目的。

三城乡地主在土地上不同的剥削方式

玉溪城居的一批大小商人,将商业里剩余的资金购买了农村的大批土地。但是他们由于忙于商业经营,加之城居以后,离农村距离太远,所以他们多是将土地出租给农村的贫农耕种,每年只是收取一个固定数目的租额。在玉村,由于农田受灾害的机会极少,一般农作均保收。所以田租以固定租额的形式为主,分成的租佃形式极少。反之,在农村居住的地主由于县境四周山边夷人于农忙时来盆地出卖劳动力的很多,大小工市遍布盆地各村,雇工极为便利。所以村居地主多系雇工经营,经营地主远比出租地主为普遍。以玉村为例,村内贫富之间很少发生租佃关系,就是雇佣关系亦很少发生。村中地主要雇农工,大多去工市上去雇用夷人,本村贫民出卖劳力也大多去工市上让外村人雇去。玉村农田是租入多于租出,长租入的农田主要是从城市商人那里租入的。城市商人地主为了找到忠实可靠的租户,并为了把农田成批地租给一家人比较省事,往往找农村较富的人家作租户。村里的富户,一方面由于向城市商人租田受优待,一方面由于在农村附近工市上雇工极为便利,所以愿意在自田外,还进行租地雇工经营。像玉村冯火西,除自田外,还租入一批城市地主的农田雇工经营,这是一种资本主义雇工经营方式的萌芽方式。不过由于冯火西年事已高,膝下又无儿子帮他从事农事的,他自己对于农业经营的利润,也并不特别发生兴趣。像他那样在贩猪方面和鸦片方面曾多次获得优厚利润的人,当然对农业经营的利润不感过大兴趣,原是可以理解的,所以他竟拒绝了一些商人的租田。

在玉村出现这样一种情况:一部分贫农感到租田机会少,除非找到了城里地主那里去,在本村地主方面并租不到农田。另一方面像冯火西那样的富农又感到租田机会极多,城里商人地主找上门来请他租种他们的农田。这种在玉村的富农中,就发生自地兼租地雇工经营的经营方式。至于菜地方面则很少发生租佃关系。富人不愿多购进菜地,因为菜地是劳力集约性质的经营。一家能租营的菜地的数量很小。如果购入大批菜地,就非找大批佃户不可。以此感到麻烦。反之,贫人只要购一两亩菜地,自地自工经营,也满可以维持一家生活。因此菜地的地价每亩和农田基本接近,经营收入却比农田上多得多,所以贫人愿意购入菜地和经营菜地。总结以上情况,就是玉村人所说的:“在本村,富人爱耪田,穷人爱耪地。”可见玉村在田地上的剥削和被剥削关系,主要不是发生在本村的富人和穷人之间,而是发生在本村富人和山边穷苦夷人之间,发生在城市商人地主和本村穷人佃户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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