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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资金利用和土地权的集中(6)

作者:费孝通/张之毅 当前章节:2343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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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地买卖每年数量少,田地买卖的原因和情况又很复杂,所以观察田地价格变化趋势,只能就其大趋势来说。若从细节方面去看,价格上下变动很大,特别是在货币天天飞速贬值的抗战时期,很容易使人眼花缭乱。

首先就同期的田价上的差异来说,上下高低相差也很大。如1942年春每亩田价由5770元、7900元、10800元到16000元,上下高低几乎相差2~3倍,同年冬每亩田价由9000元、16000元到18500元,上下高低也相差两倍多。1943年春,每亩田价由15000元、18000元、18500元、22500元到25000元,上下高低差别相差将近2倍,细考它们差异的原因有多种:一是田本身质地好坏不同,如1942年春,下田卖价5770元,中下田7900元,中上田16000元。好田相当于坏田的2~3倍。二是卖主需钱紧,不能待价而沽,作价就低些。如1942年冬卖9000元一亩的,就因卖主犯了人命案,打死了偷菜的贼需钱了结案件,才不惜低价把田出售,救一时之急。三是买田所需迫切,如1943年春,卖价高达22500元及25000元的都是几分秧田,普通情形秧田和本田价格相同,但因买主需秧田切,故不惜高价收买,且因田数不多,多出一点钱买主也不在乎,1943年夏,每亩价上涨至31000元。除了上述原因外,田的地位如何,是不是和买主其他的田连接,以及卖主和买主的社会关系如何,都可影响田地的价格。

反之,菜地的买卖次数既少,而且价格的上下差价以及在时间上的变动,却远不及田价大。1942年三笔菜地买卖,每亩价格是8000元、10000元、14300元。1943年春一笔买卖,每亩价格是10900元。1943年秋初,一笔买卖,每亩价格是20000元。菜地所以买卖次数少,价格上下高低差异小,以及在时间上的变动小,除因菜地集中在河边,土质上差异不大外,还因菜地每户经营少,雇不着合适的人经营,菜地多了,要出租给许多家佃户,远不如把农田出租方便,所以有钱人宁愿买进农田而不愿买进菜地。在田地买卖的市场上,菜地不如农田,这也反映了玉溪商品性菜地的商品化的程度还是很低的。

前面曾举出几点理由,说明地价趋向下落,使得地价由高于田价的地位反而落在低于田价的地位。事实上也正是如此。如1942年冬田价由9000~18500元,地价仅由8000~14300元。又如1943年春田价由15000~25000元,而地价仅10900元。又如1943年夏田价31000元,而同年秋地价仅20000元。

上面所举数字中缺乏1941年春至冬季的整年田地买卖数字。这是因为政府征收实物办法在酝酿期中,买主持观望态度。玉溪是个商业比较发达和普及的地区,人民的信息很灵通,而且对待信息的态度也很敏感。

玉村农田价格在先年冬季和来年春季,也有所差别。如1942年冬每亩田约16000元,合廿七挑谷,1943年春每亩田约18000元,合廿三挑谷左右。这是由于年底钱紧谷贱,年初钱松谷贵,故冬季田价合谷子多,春季田价合谷子少。以谷子折算来看,先冬田价比次春田价高,从货币数量来看,先冬田价比次春田价低。这也反映了玉溪货币市场变化的敏感度,反映到农田价格和谷物价格上来了。

由1940~1943年这段期间,国民党统治区的货币加速贬值,反映在田地价格上,就是价格(按货币表面价格看)愈来愈高。事实上恰好相反,正如前面所指出的,由于征实的影响,有钱人不愿买田了。以此田价显然下落。这只要将田价折成谷物来计算,就可以看得很清楚了。在征实前,如1939年冬每亩田3400元,同期谷价每挑90元左右,一亩田价合三十七挑谷左右。在征实后,如1942年冬,每亩田16000元左右,同期谷价每挑600元左右,一亩田只合廿七挑谷左右,1942年冬比之1939年冬田价由37挑谷急剧下降到27挑谷,下降的幅度是很大的。这就是玉溪地主们对政府田赋征实的一种反映。

1942年田赋由征收货币改为征收实物,同时还实行向地主征购实物。我们找到1940年、1941年及1942年三张田赋缴纳收据。1940年那张收据是有田075亩,应征原额国币0192元,实征国币096元。1941年那张收据是有田28054亩,应征原额国币4836元,实征国币24180元,其中包括逾限期的罚金。1942年那张收据是28054亩,应征原额是国币24180元,改征实物是谷子二石九斗升一合,合32525斤米,另外还征购实物170斤米。1940年由于国币不值钱,田赋征收国币微不足道。所以本报告在计算田地经营的支出中,完全把田赋略去了。但在1942年征收实物(谷物)以后,则田赋成为一项相当可观的支出。田赋虽由地主或典到田的典主缴纳,但地主为了转移负担,每亩田租又略有增加。一方面是地价趋向下降,一方面是地租趋向上涨(二挑谷以上),所以征实的负担由地主转嫁给佃户身上去了。

自从1937年抗战军兴以后,货币价值是加速下降的,也就是物价不断飞速上涨。所以人民不愿让货币留在手中,要把货币立即变为物资囤积起来。这种物资应能随时脱手转卖出去以换取其他物资,以供自己生活之用或供囤积居奇之用。粮食是最适宜于作为囤积的对象。而土地则因转手不易,不适宜于作为囤积的对象。由于土地比之粮食,不易成为竞购者所注意的对象,所以地价不如粮食涨得快。最有意思的是为了开放土地出售的市场,购买土地时需经卖田户的兄弟叔伯签字的手续也不严格要求了。“正月田,二月地”的出售期限的规定也打破了。菜地在一年中也随时可以出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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