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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雇工自营的利益
利用雇工的劳力来经营农田,是禄村农田经营方式的主要部分。这种经营农田的方式,也是禄村所代表的那类内地农村的特色。在江村住的农民,大多数是佃户,少数是在地地主,大多是自工自营的。所以在江村雇工的数目很低,雇工自营的方式不易见到。为什么雇工自营在江村不发达而在禄村成为农田经营的基本方式呢?一提这问题,我们就得注意到发生雇工经营的经济条件了。雇工自营和出租经营,都是土地所有者本人脱离农田劳动的结果。为什么地主们要脱离劳动?那是另外一个问题,在下文中再详述。在这里我们不妨先假定一个土地所有者已决定自己不下田,他出租呢?还是雇工自营?在选择时他要顾虑到两个条件:第一,他能不能自己经营;第二是雇工经营比了出租经营利益是否较大。对于这两个条件的答案,各地不一定相同,因之选择的结果也不同。我们正可以江村和禄村的对照来说明雇工自营的基础。
经营农田包括决定农作日历,筹划农作资本,添置农作经营工具及监督农作活动等事务。这些事务要有效地处理,经营不能离田过远。换一句话说,只有在地地主才能直接经营农田,离地地主事实上无法顾问农事。在江村,一半以上的土地权是握在离地的大地主手上,他们连自己的田在哪里都不一定知道,要他们去经营农田是不可能的。禄村大多是在地的小土地所有者,他们不能像江村的大地主一般专靠租息生活,并在大城市中居住。既然住在村子里,他们想要经营农田却很方便。而且在工商业不发达的内地,由农田上解放出来的劳力和时间,并没有很多机会可以利用在其他得利较大的事业上,不管农事,就无事可管。
可是内地农村中的小土地所有者经营农田虽有方便,却并不一定使他们自己经营。因为若是出租的获利大,他们为什么要自讨麻烦呢?所以内地农村中雇工自营方式的发达,还要有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它一定得比把田出租为值得。雇工经营和租营对于土地所有者的利益孰高孰低是由工资和租额的高低来决定的。如果雇工经营的人支付了工资之后,所得农田的收益为数不及租额,他们就不值得雇工自营了。现在让我们来看一看雇工自营的利益怎样。下表中是假定农田上一切的工作全部雇工劳动,事实上当然很少是如此,因为如上节所说,至少女工是有一部分可以由自家供给的。
表十四雇工经营—工农田收入支出对照表类别上等田中等田下等田谷子1石800元8斗640元5斗400元稻草80把030元50把017元40把015元豆子25斗100元15斗060元05斗020元豆糠5斗030元3斗018元15斤009元毛豆1升050元08斤040元05升025元总计1000元775元469元表十四雇工经营—工农田收入支出对照表(续)支出工资(全部劳作雇工经营)男工85,每工010,共085
男或女工15,每工0075,共011
女工103,每工005,共052148
工人伙食(男女平均每工每日约八分)162
雇牛犁田015
牛及工人伙食005
种子谷子一升008
豆子一升半027035
肥料024
工具折旧010
耕地税及附加(每亩约045)018
总计417
若是要严格地为农业生产做成本会计,有很多技术上的困难。表内所载的,不过是我根据当地人民给我的估计,使我们能够得到一个笼统而大概的认识罢了。其中有很多地方还须详加注释。
从收入方面说,农产品并不常是从田上收下来就出卖的,有大部分是用来自己消费和用来再生产的,好像谷子碾成米和糠,米煮成饭自己吃,或给雇来的工人吃,糠用来喂猪,稻草用来喂牲口,牲口用来运输。这是农村经济的自给部分,不成或不直接成为商品。严格来说,这自给部分是没有价格的。我们把它们以钱额来计算,完全是为方便起见罢了。可是根据什么时候的市价呢?过去两年里物价变动很大,依理我们不能依一个时候的物价来估计,因为各种农产物的收获并不同时的,谷子和豆子的收获期就相差半年。可是我们并不能这样详细地计算,所以依旧都是根据1938年11月的市价。关于物价变动,对于农村经济的影响,下文专门讨论(九章四节)。
很多农产物是用来再生产的,或是改变了式样再用的。谷子子碾成米、碎米和糠。以市价来说,谷子的价格不等于所分成三者市价的总和。我们在上表中的项目是指农产物离开农田可以成为商品的第一阶段的形态。
各丘田的收成,并不是一律的,我们虽分成三等,但是实际上差等没有这样的简单。同一丘田每年的收成可以不同。若是前一年肥料没有下足,下一年生产就降低。当年插秧时没有挖足,稻就长得可以又矮又瘦。我们曾比较收成不同的田里,每穗谷粒的数目,最肥的超过三百粒,普通在二百粒和一百六十粒左右。老五爷的田土质是算好的,可是挖得不足,又没有下肥,竟降到一百十粒,上表的估计是就大概的情形而说的。
为便于比较起见,我们不妨把禄村农田的产量合成英亩 acre及蒲式耳(bushel)计算。(一英亩合659市亩或1713禄村当地工,一蒲式耳合3636公升,每当地石合35公石。)禄村上等田一工收谷子一石,合一英亩可收谷子165蒲式耳。一石谷子碾成米四斗,一英亩可收米66蒲式耳。次等田一工收谷子八斗,合一英亩收谷子132蒲式耳,或收米53蒲式耳。依这数目说则禄村农田的产量比太湖流域普通农田的产量为高。我在江村调查所得,每英亩约出米40蒲式耳。“Peasant Life in China,”p201据Buck调查中国各地农田产米量相差很大,最低的有一英亩只出22蒲式耳,最高的出169蒲式耳。西南产米区域,就是云南、贵州一带,平均每英亩产米97蒲式耳。“Land Utilization in China,”pp223~225这个数目曾引起我们的疑虑,据著者自注,亦觉这些数字或有错误,错误之起,认为或系折合地亩不正确所致。我的猜想也许是在调查者把rice一字评作谷子所致,换言之,调查者没有注意到谷子和米的分别。禄村是云南有名出米的地方,一英亩依我们的计算,共出谷子165蒲式耳,和Buck所用产米额169蒲式耳很相近。而且我们在调查时知道云南的农民不常用米来计算农田产额的,我们每次询问时,总是以谷子回报。Buck的调查既是间接派人去实地询问,也容易发生这种错误,在该书农作谚语的翻译中,“谷”字全译作millet,同上书,pp240~242。可见作者没有注意谷子在云南既不是rice,又不是millet,而是grain。
谷子收得多的田,豆子不一定多;谷子收得少的田,豆子不一定少。谷子最好的下沟田,根本不宜于种豆。豆子的收成变化更多,而且并不是全系于土质,大部靠天时及其他农民都不很明了的原因。当我们和禄村朋友们讨论农田收成时,对于谷子一项,大家都很快、很坚决地说:“好的一石,也有出头的,差一些八斗。”可是问到豆子时,总是说:“那可说不准。”我们上表中把谷收、豆收都是最多的列为上等田,是依收入最大而言,并不一定指土质肥的田而言。
禄村量米的单位是石、斗、升。因为各地的单位名称相同而容量很有差异,所以我们曾合成立公分(cc)。一当地斗等于3500立公分,一当地斗等于35公斗,一当地石等于35公石。我们更把一公升米用秤校过,得88公两。一当地石米得308公斤,或是513市斤。当地称他们的升是五斤升,和我们实际称衡的结合是相合。杂量的容积,虽是用同样的升和斗,但是要堆满成一个金字塔的形式,和量米时不同,因为量米时是沿升口削平的。这两种量法相差约十分之一。杂量每升应合3850立公分。有了这标准,将来和别地方的收成比较时较为方便。
从支出方面说,也有几点应当加以说明。
支出方面不同等则的田也略有差异,好像肥料,上等田可以不用,而下等田需要得多;豆种,上等田可以不到一升半,而下等田有时需二升;但这些差异很小。为简单明白起见,我在支出方面统一计算。工资部分是根据我在第二章 里的估计(表三),其中有一工是男女都可以担任的,我们假定男女各做一半,所以,每工工资以男女工资平均数计算。
在支出部分所根据的价格,也是1938年11月的情形。这时的工人伙食,据他们的估计,每人不论男女,是八分。这种估计也是就普遍情形说的。因为各种工作中所预备的伙食又不同,耘稻、收谷不招待荤菜。在插秧、挖田等工作时,要预备酒和肉。这可是也有例外。好像1939年李大哥把他的田包给马街的人掼,就添上四斤酒一斤烟叶。外边请来工人,尤其是夷人,酒时常是必需的,他们做工的时间也较长。
禄村的农田每年要犁二回,一头牛一天可以犁八工田,一工田要四分之一天。一头牛一年可以犁四十天。做工的时候喂蚕豆、糠和草。禄村养牛的有十九家,一共有二十六头可以工作的牛,没有牛的人家借牛来犁,每工一角五分,并供给这天工人和牛较好的伙食和烟酒,一天约要二角,每工合五分。上表中即根据借牛犁田的价格来估计。
一工田所需的种子虽有一定,但是像1939年一般就因为气候转温得迟,糟蹋了一份种子。这是特殊情形,所以没有算入。豆种则田愈好,所要的种愈少,好的一田一工只要一升豆子。上表中以普通情形作标准。
肥料一项,最难估计。主要的肥料是各家自有的粪秽(包括人、猪、牛和其他牲口、家畜的粪),肥料大多是自足的,用不着去买。要是自产不足,可以叫小孩们一早去在路上拾马粪。再不够,可以用稻草向马店里换马粪。稻草在往年可以便宜到不值钱,田里的稻草太多了,背回家也够麻烦,很多就在田里烧了当肥料。只是马店里缺草时向人家田里去背,才要费些工钱。1939年马店生意太好,村子里稻草没有好好保存,因之,在秋天,新稻没有上市时,稻草价钱涨到五分钱一把。稻草价钱高,肥料的价钱也高,因为肥料是用稻草去换来的。一大堆草(320小把,合四工上等田的出产),换一槽马粪(有40背)。在1938年一背粪不到四分钱。一工田下二次粪,每次三背,所以每工田若是完全以马粪来作肥料,约二角四分。下肥的数量因田而异,好像近村东南一带的田,不下肥的,下了肥谷子太多、太重,没有熟就倒了,要不得。只有那些中下等田才需要肥料。每年下二背粪可以维持平常的产额,若下十背粪可以使年出八斗谷子的田提高到一石谷子。十背粪在1938年也不过四角钱,二斗谷子值一元六角钱。从经济上说,大家应当多下肥了。可是肥料的供给以自给为主,用草去换,为数有限。马店主人和我们说他们的马粪是自己要用的,除非草不够时才去换草。肥料市场的狭小,使需要肥料的人家得不到肥料。养猪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在求肥料的自给。禄村农田产量受着自给肥料量的限制。所以,依我看来,肥料的供给若是能提高,可以使一部分中等的田增加百分之二十的出产。这显明了禄村农田有一部分还有力量吸收资本。在这上边若是农村金融机构能加以改良,在农村经济上可以很有助益。
在表一中我曾把各种农作活动所用工具加以注明,藉此可以见到禄村农作工具的简单。普通不养牛的人家,犁和耙都不必买,只要有两三把铁锄、两三把镰刀,每把五角计算,大约三元左右。这些东西用上十年也不容易坏。若是用旧了可以到铁匠那里去打一打,出出新。其他工具好像木耙、链杆、点豆椿、背架、木床等都是些木器。全部在内不到二十元国币,也是可以用七八年。据当地人民估计,一家一年不过添上一元五角的工具,以每户十五工田计算,一工田不过一角的工具折旧。养牛的人家工具资本较大,一头牛1938年要值80元,一个犁、一个耙,要值16元,喂牛一年要900把稻草,犁田时加每天一升豆、一斗糠,还要一个小孩白天去放牛。晚上要一间牛房。可是这头牛,可以租出去工作,它可以在四十天内犁一百六十工田(每工犁两遍),收入租钱,1938年是24元,1939年涨到五角一工,共约80元,而且犁田日子的食料是由租用人家供给的。此外,一头牛,一月可以有五十背粪,每背三十斤,一头牛可以供给近八十多工田的肥料。
1938年耕地税,依耕地册所载,上上田每亩三角新币,即一角半国币,上中田二角四分新币,即一角二分国币,上下田一角八分新币,即九分国币,附加税是耕地税的一倍。
支出部分,普通一工田共付417元。若以此和收入部分相比较,一个完全雇工经营的主人一工田,上等的可得593元,中等的可得358元,下等的可得052元的利益。
一个土地所有者全部靠雇工来经营农田,要有多少工田才够维持他一家的生活费用呢?普通一家,一年需要有200元左右的开支(农田经营费用除外,因已算在雇工经营的部分中)。若是上等田则需有三十四工,中等田则需五十五工,上中等各半则需四十四工。这样说来,禄村有资格雇工自营的不过十家,合全村户数的百分之九。可是我已说过在禄村即是最富有的人家,也不浪费家有的女工。若是女工自给,则每工田可以多得一元四角左右的利益。上等田可以得73元,中等田得5元。有二十七工上等田的,或四十二工中等田,或三十多工中上等各半的田,就有资格雇工经营了。以全村户数说,约有百分之二十是可以雇工经营的。若从有田者说,约有百分之三十左右是除女工外,可以全部雇工经营。而且我们接着还要讲到,租额较雇工自营利益为低,所以有不少租人家的田的,也雇工经营。实际全部脱离农田劳动的男子,可以在百分之三十之上,部分脱离劳动的为数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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