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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作活动
二劳力调剂
三单位耕地所需劳力估计
四田地面积和劳力供给
一农 作 活 动
我在第一章 里已说过,易村手工业能发达的一个原因,是在易村的农业并不能充分利用易村所有的劳力。可是,我们若要说明农业里有劳力剩余的事实,就得分析易村农作活动的本身。
农作活动并不是由农民自由支配的。每种农作物都有它一定的生长过程,农民们追随着它们的生长过程来规定农作日历。
易村的农作物中,重要的有水稻、蚕豆、玉蜀黍、花生和棉花。各种作物有它自己由出芽到成熟的生长期,易村重要作物在时间上配合情形见表一。水稻生长期是由谷雨到秋分约一百五十天,蚕豆生长期是由霜降到春分约一百六十天,玉蜀黍生长期由立夏到白露约一百二十天,花生的生长期由芒种到寒露一百三十五天,棉花生长期由芒种到霜降约一百四十五天。由上面的材料可以看出水稻、玉蜀黍、花生、棉花几种作物的生长期,差不多都在夏季和秋季的十几个节气以内。水稻比玉蜀黍先一两个节气,花生和棉花简直是在相同节气里生长的;只有蚕豆的生长期,才在冬季和春季的十几个节气内;所以蚕豆的生长期,可以和其他几种作物衔接起来。
有些作物的生长期既大致相同,它们就不能同时在一块地上生长。如在一块干地上种满了花生,就不能再种棉花、花生和棉花在土地利用上是互相排斥的。蚕豆和水稻以及玉蜀黍则不然,所以车田和沙地可以成为两熟田。
每种农作物在生长期中所需农作活动的性质是有段落的。以水稻说,有撒种、插秧、耘田、掼谷等段落。每年谷雨前后“天时顺畅”,谷种可以发芽时就可撒种。种撒在秧田里,要等四十天左右,秧才成熟。在这四十多天中,秧田里只要足水,就不必管它。这时候可以去田上、地上工作。等到秧熟了,把秧由秧田里拔出,插在田里。插秧后,田里又没事了,要等到一个半月后才开始耘田。耘早了田里还没有草,耘迟了肥力被杂草吸去了,稻花开不旺。耘完了,又要等四五十天后稻实成熟才能掼稻。由撒种、插秧、耕田到掼稻,每步工作都有一定段落,早不得,迟亦不得。其他如蚕豆,如玉蜀黍的培植,也各自有其段落,不过不及水稻培植工作的段落那样严格。
因为农作物的生长期多在夏秋两季,在冬春两季的比较少,所以适应农作物生长期的培植工作,也多在夏秋两季。于是夏秋两季农事忙,冬春两季农事闲。即在夏秋两季,因为农作是有段落的,所以断断续续的也有农闲时节。
从各家来看,他们的农作活动并不完全是同时的,个别的农作日历可以略有参差。因为同一地方同一种农作物并不需要在同一天下种的,而且每节农期所需时间也可略有伸缩。比如易村有一家是立夏后三日撒谷在秧田里,到秋分后八日收割,一共约一百五十天。另一家是小满前一日下的种,寒露日前后几天内收割,约共一百四十七天。他们撒谷期相差十一天,收获期相差约八天,两家农作物生长期则相差只有三天。撒种期的迟早,使两家农作活动每节都有迟早,不在同时做同样的工作了。
各家的农作活动虽可以参差不齐,可是也有个制度。好像水稻下种期在易村通常是在谷雨,最早不得过清明,最迟不能过立夏。这个可能上下参差的时间,我们称作农作活动的参差期。这参差期使得各家个别农作日历可以互相差异,因而发挥了调剂农村劳力的功能。
二劳 力 调 剂
上节说到每种作物生长期中所需农作活动的性质是有段落的,每一工作段落都得在一定的时间内完成,而每一工作段落中所需的劳力在数量上又不同。因之,一定量的劳力,在此一段落中可以不够,在彼一段落中却可以过剩。怎样可以充分利用各人的劳力,也就成了问题。
一家若有三个人,一年食用大约要十九担谷子。如果以顶好的车田,每工产谷一担五斗计算,他们须有十三工田。而且完全要自工自营才成。假设夫妇两人都可以下田工作,一个女儿可以留在家里煮饭。当稻熟的时候,每工田上割稻需15个女工,掼谷需15男工,捆草所需劳力除外。在这十三工田上,共需男女工各195个;换一句话说,夫妇两人得做十九天半的工,可是稻熟后最好在一星期内收完,如果延至两星期以上,风吹雨打,谷子会掉在田里,减低收成。他们若要在一个星期之内收完十三工田的谷子,必须另请两个男工和两个女工,可是得给他们工钱和伙食,算起来总得二十五元,这是一笔很大的支出。
他们若是不愿意支出这笔钱,又不愿让谷子延搁在田里,最好的办法,也是村中最通行的办法就是换工。各家个别农作日历若是参差不齐,甲家在秋分开始收割,乙家在霜降才收割,甲家农忙时乙家正闲着,乙家农忙时甲家已忙过。他们若是相互帮忙做工,甲乙两家都能及时把工作做完了。这种换工的调剂劳力的办法,实际上是减少了各个农民的农闲,使他们加长了在农业里利用劳力的机会。可是,即使这样,易村的农民,从小雪到次年春分三四个月中,还是没有很多工作可做。田地上的蚕豆,不需要多少劳力去照顾它。在这一个很长的时期中,全村从田地上闲下来了一大批劳力。怎样利用农闲期中过剩的劳力,成了易村经济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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