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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农业里的投资(3)

作者:费孝通/张之毅 当前章节:1422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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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耕地外拓和它的限度

易村本村土地很狭小,值得开垦的已经全开垦了,甚至不值得开垦的也试验过,开垦之后,重又让它荒废的。剩下的都是草木很少的红山岩,在农业上没有半点用处。扩充土地唯一的路径,是向外村去买田。这是一条好路,也是易村人走得最得意的路。易村附近周围几十里的地方,多是很荒凉的,居民大多是些夷人。地广人稀,田地便宜。只要略有积蓄的,就能到外村去买一批田地。他们更用高利贷的方法,把夷人的田地接收过来,仿佛有一只魔手由易村伸出去,远到五十里以外的地方,把土地权慢慢地攫过来。

易村人民所有的田地共有16495工,其中在本村的有5305工,占全体田地百分之三二点二,在外村的有1119工,占全体田地百分之六七点八。易村有三分之二的田地是在外村,由此可见易村在田地上向外拓展的程度之大了。

若将在本村和外村的田和地分开来看,在本村共有田264工,地2665工;在外村的共有田9135工,地2055工,所以本村的田和地差不多各占一半,外村的田比地大44倍,单就田来看,在外村的占全村所有田的百分之七十七点六,在本村的只占百分之二十二点四。这说明了易村向外扩展的是田多于地。这是因为易村要解决的是米的缺乏,而不是杂粮蔬菜的缺乏。若将田地再过细分类起来,则本村和外村各类耕地的面积如表六。

表六田地分布情形车田干田沙地干地工数%工数%工数%工数%本村182270821601375021295650外村4905730423840135549870350

在外村的农田中,有车田192工,干田190工是租给外村人种的,一共租出382工,占外村田百分之四十一点八占所有田总数百分之三十二点五。易村人固然尽量向外拓展田地,但是拓展的范围宽大了,田和村的距离太远,不便自己耕种,不得不把拓展所得的田地,又租出去给外村人种。像易村一带交通困难,运费太大,如田和村距离太远了,不要说自己去种是不可能的事,就是把田租出去,连租谷都不易运回来的。这样说来,像易村那样山多田少的地方,若交通不改进,要想在田地上向外拓展,一样有很大的限制。

易村人田地上的拓展,不易用租田的方式,到远处租田来耕种,往来的困难且不说,就在经营利益上看,也是不值得的。这在上节已经分析过了。因之,易村人租外处田来种的事,殊不多见。可是租田经营既不值得,为什么还有人来租种易村人在外村所有的田呢?这是从两方面造成的:一方面是因为,如上节所说,夷人生活程度较低,可以接受较低的劳力报酬;一方面是易村地主不能不减低租额来迁就佃户。

据我所知道的,在积食河(距村三四十里)有三十工田,租给当地夷人种,每年收租谷三担,每工只合一斗。若是不愿接受较低的租额,这种贫瘠的土地,只能荒起来了。有一家在离村二十里路的店尾有几十工田,每年可以收租谷十担。前年收谷后,佃户无钱买豆种,请求在易村的那位地主无息借予一些豆种;不幸这项请求被地主拒绝了,佃户因之退租,坐让那些田荒了。

易村本村的土地既然贫瘠,不能吸收资本;向外拓展又因交通不便,稍远的地就不能自己经营,出租时又因土质不肥,不能得到较高租额。在农业里投资,不能无限制地发展。因此在易村有资本的人,不能不在农业之外,另谋投资的路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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