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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完颜绍元 当前章节:15283 字 更新时间:2026-6-18 17:39

《趣说古代官场生态》

作者:完颜绍元

内容简介:

官场之中,除了吃喝以外,当然还得办些正事,这些事具体如何办,并不太容易得知,办事的机构如何运转,其实也不很明白。中国历史既长,史书也浩如烟海,所谓“一部廿四史,不知从何读起”。但这廿四史里头对于琐屑小事是不记载的,记的都是军国大事,皇帝与大臣们的嘉言懿行,当然也有巨贪大蠧的画像,但须眉毕现的描写是少有的,至于日常官员的工作生活、官场潜规则的运行,都是或从有心人的笔记里,或从史书的字里行间去体会,否则是不得其详的。所以单看本书的章节标题,如古代官员的退休制度,古代公章的管理与使用,古代政府的编外机构,古代官署的保密制度,甚至古代机关的食堂,古代的上班与下班等等,就已引人入胜,更不用说文中所举都是故事性很强而且足以透视古代官场真实场景的实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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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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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振鹤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05年在10省(区)的20个乡镇进行了一项很有意义的调查工作,赵树凯先生将调查结果写成《乡镇政府的“应酬政治”》一文发表。文章的小标题就很有意思:会议每年大约60次、接受上级文件总量约300至500种、汇报材料在70至100种之间、大约100至150天有接待活动、检查活动在20至40起之间。其中有关接待活动一节说:“平常时间来人就不少,年末检查考核更是成群结队。……若干县(市)部门的人员下乡镇,往往是在临近中午,目标是奔着吃饭,所谓工作用几分钟就可以谈定,或者打个电话也可以解决。”这是公元21世纪过了四五年以后的情况,那么读者是否会联想到,我们中国既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文化大国,样样事情都是古已有之,“应酬政治”这类事在古代是不是也有呢?有的,摆在读者面前的这本书,就是包括考察接待在内的种种古已有之的官场实例解剖。

本书的最后一节题为:“迎送过往吃公宴”,写的就是古代官场吃喝的盛况,从秦汉直到明清,在在有生动描绘,如“西汉后期,政局屡变,地方官调动频繁,‘吏或居官数月而退,送故迎新,交错道路’,足见各衙门办理这项业务的频度之高。到了魏晋南朝,其局面又翻新到请客之外,还要送礼,‘受迎者唯恐船马之不多,见送者唯恨吏卒之常少,穷奢竭费谓之忠义,省烦从简呼为薄俗’,乃至各州郡都设置了称为‘送故主簿’的专职官员。”这是送故迎新的吃喝,还有下乡检查工作的吃喝:“南宋宁宗时制定的《庆元条法事类》又有放宽,凡‘点检’或商议‘公事’、‘出郊劝农’等,皆准‘公筵’”。所谓“出郊劝农”就是下乡检查工作,这是必要吃喝无疑,只是宋代国家财力富厚,所以这些吃喝都是用公款买单,并不摊派在农民身上,比今天的情况又有不同。

官场之中,除了吃喝以外,当然还得办些正事,这些事具体如何办,并不太容易得知,办事的机构如何运转,其实也不很明白。中国历史既长,史书也浩如烟海,所谓“一部廿四史,不知从何读起”。但这廿四史里头对于琐屑小事是不记载的,记的都是军国大事,皇帝与大臣们的嘉言懿行,当然也有巨贪大蠧的画像,但须眉毕现的描写是少有的,至于日常官员的工作生活、官场潜规则的运行,都是或从有心人的笔记里,或从史书的字里行间去体会,否则是不得其详的。所以单看本书的章节标题,如古代官员的退休制度,古代公章的管理与使用,古代政府的编外机构,古代官署的保密制度,甚至古代机关的食堂,古人的上班与下班等等,就已引人入胜,更不用说文中所举都是故事性很强而且足以透视古代官场真实场景的实例了。

本书作者完颜绍元先生最擅长于考证一般人所忽视的小制度。大制度是正史必须记载的,但小制度就需要喜欢历史的人去发掘考证了。小制度并非不重要,只是历来被忽视了。著名历史学家杨联陞就写过一篇有关汉代官员休沐制度的考证文章,开了风气之先,但继起者似乎并不踊跃。完颜博览群书,而且长于发现,使得我们能在大历史的单调之外,看到小历史的多彩面貌。他的著作都有启发思维的作用,特别能于细微处见精神。前不久出版的《千秋教化》谈的也是一般人所不重视的史实,尤其是如清代宣讲《圣谕广训》这样早已为历史所遗忘的事情,也都有出色生动的阐述。很希望有喜欢历史的学人能不拘一格,注意及此,不但有助于开发新的历史资源,而且也打开读者的新眼界。完颜是我多年的朋友,想要我在此书前面写几句话,我多的也说不出来,就写这么一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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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培训说见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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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上各种职位的授予,都要先经过见习考察,这是秦汉时就通行的规则

司马迁追叙唐尧治理天下的历史,有两处不太引人注意的细节性用词:其一,四岳建议尧委派鲧治理洪水,尧不放心,四岳说:“异哉,试不可用而已”;其二,四岳建议他把帝位传给舜,他说:“吾其试哉”(《史记·五帝本纪》)。直接理解,这两个“试”都指正式授职前先观效果的试用,而据研究《史记》的专家解释,又含有初到岗位者在现场试练职务技能,即今人所谓见习的意思。结果是:鲧没干好,“故放退也”;舜在五典、百官、四门等多个岗位试用,直到“摄行天子之政”,皆有成绩,最终被确立为接班人。

上述记载可以看做古代官吏试职或见习的历史渊源,到秦朝时乃有明确的制度记述,如汉高祖刘邦的起家,即“试为吏,为泗水亭长”,于正式进入沛县官吏编制之前,先在泗水亭长的岗位上试职。泗水亭在县城东门近郊,专司检查来往行人,并负责方圆十里的社会治安。有个同乡夏侯婴在县署当差做公车司御(驾驶员),由于迎送客人都要从泗水亭经过,常来亭舍与刘邦聊天,混得很熟。“已而试补县吏”,就是也被选拔为候补吏员,先行试职。想到从此有了“吃皇粮”的前途,欢欣不已的夏侯婴忙去把好消息告诉刘邦,两个好朋友抱成一团,嬉笑打闹,竟致乐极生悲——夏侯婴被出手太重的刘邦打伤了。按秦律,两个见习吏员在试职期间闹出这种事,都将被取消候补资格。此事经人告发后,刘邦坚决不承认,夏侯婴亦一口咬定是自己不小心弄伤的,“掠笞数百”,终不改口。结果两人都逃脱罪名,刘邦就在亭长职位上转正,到他起兵反秦时,夏侯婴已经是沛县的“令史”级办事员了(《史记·樊郦滕灌列传》)。

秦代官吏的试职时间约为一年左右。秦简《编年记》中有个叫“喜”的人,秦始皇三年八月被进用为吏,次年十一月正式授职。汉承秦制,包括谏大夫、博士、议郎、仆射、郎中令及郡守县令等在内的许多职务,“皆试守,满岁为真”(《汉旧仪》),就是先试用一年,称职者转正,不行的调岗、降级或罢归原职,假如起步的台阶像刘邦、夏侯婴一样,那就是回家卖红薯了。如《汉书·酷吏传》中的王温舒,就有过“试县亭长,数废”的记录。这个无论官、吏授职都必先“试守”的规矩,历经魏晋南朝直至杨隋,相沿不变,只有极少数人因皇帝或权臣宠信,才可能跳过试用,一经授职便得“真除”,但往往被舆论诋为破坏制度。

对唐代进士来说,吏部铨试是能否正式进入仕途的一道关口,大文豪韩愈为此困顿十年

唐代起,科举成为入仕的途径之一,但通过礼部考试的登第者,只能说是具备了从政资格,要想当官,还得经过吏部的“铨试”,颇似现代的公务员考试。铨试的内容分身、言、书、判四项,身看体格和相貌,言听口语表达,近似今人求职时的面试,不过最关键的还是书、判两项,就是看你能否写两篇书法端正、文理优长的应用性公文。科举登第者,或是通晓经义,或是词赋优美,或是能讲一通如何治国安邦的大道理,但真有当过“公务员”履历或因家庭环境而熟悉这套东西的,毕竟不多,所以唐代的科考几乎每年或隔年举办,每一榜的诸科录取名额有多至数百人的,但接下来能通过吏部铨试而得授官的极少。刘禹锡于贞元九年(793)登第,两年后通过吏部试,授从九品下的司经局太子校书郎(校对员);白居易于贞元十六年(800)登第,也是两年后通过吏部试,授正九品的秘书省校书郎。九品是流内官的起码货,但在其他登第者看来,他们能以这种速度正式进入仕途,已经很值得羡慕了,说起来还是得自家庭影响,如白居易:父亲白季庚历任彭城县令、徐州别驾,叔父白季康是溧水县令,大哥白幼文任浮梁主簿,在这种环境中耳濡目染,自然要占点便宜,故其在吏部考试时写的两则判文被擢为甲等,这也是很荣耀的事。

相反的事例不胜统计,最典型的是韩愈,出生于“无名位”的布衣家庭,从小发奋学习,历经三次挫折才登第,但其后四次参加吏部考试都被淘汰,困顿长安十年,自怨自叹说:连当个九品小官也成了奢望。欲得一亩之地的官舍想也不敢想(“九品之位其可望,一亩之宫其可怀”)。不过,从政府的角度考虑,要当一个称职的官员,仅会吟诗作文或通晓经艺确嫌不够,否则一旦掌印治事,肯定要出问题。所以,即使像刘禹锡、白居易这些顺利过关的幸运儿,最初的授职也多是分配到弘文馆、集贤院、国子监等文化教育单位。此外,参加铨试者中也有不少人是已经在体制内供职的,这些人一旦通过铨试,凭其原有的工作履历,倒更有委派实职的希望。

没有当官实践便很难通过铨试,通不过铨试又不能当官,这个悖论岂不意味着科举选才成了一句空话?也不是。唐朝的做法,是特许道府一级的高级地方行政长官聘请这些被铨试刷下来的登第者,先在参军、从事、功曹这一类属员的职位上锻炼起来,虽然没有吏部颁发的“告身”(即官员身份证),不算中央正式任命,但因此得到了熟悉政策法令和处理公务的机会——经过这样一番见习,就比较容易通过吏部选试了。假如还是像韩愈那样不走运,屡试屡败,也有另一条途径:依制度,凡三选不中而又在地方幕职做满规定年限的登第者,都可经见习机关首长的奏荐,由中央授予州县的参军簿尉等职务获得告身,待做满任期后,便可参加统一的官员考核,与通过铨试者一样享受听候铨选调升他职的待遇。韩愈最后就是走这条入仕之路的:先投到宣武节度使董晋麾下当巡官,可惜董晋病卒任上,只好再改投淮南节度使张建封,最终由张建封奏荐中央授职。唯此人“发言真率,无所畏避,操行坚正,拙于世务”(《旧唐书》卷一六〇),说白了就是还不会“做官”,所以中央根据张建封的荐词,给他的起步台阶是从九品的四门博士,即国子监的教员。这样一条曲线绕走过来,比起同榜登第而又较早通过铨试的进士,“工龄”要少了一大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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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培训说见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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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唐代的试职见习制度也曾历经反复。事实上,除少数名声很响的进士、明经一类自有人争相聘请去各部门试职外,多数被吏部铨试刷下来的登第者都要靠找门路才能寻到理想的“见习单位”。没门路的,或是嫌路途太远、条件艰苦的,还有去了后和上司、同僚的关系处理不好的,甚至是拉不下面子辗转求人,那就只能像韩愈那样在长安困顿经年屡试通关了。为此,科举登第者最终没能入仕的情况也非绝无仅有,《唐摭言》里有一节《及第后隐居》,专讲这些登第后便从公众视线中消失的人物。据《朝野佥载》述,武则天称帝后,搜罗这些“遗才”,其中竟有“下村教童蒙”的,听起来像进士下乡支教当志愿者。虽说这也是一种社会实践,正好借此体验民生疾苦,不过当时的人没有这个觉悟,故武则天的矫正之道是“不曾试练,并与美职”。后来舆论又指责未经见习便给官做的改革太偏激,于是再调整为科举及第后未能选试授官者,“皆是及第便从诸侯府奏试官”(《唐会要》卷七六),就是由中央指派往各道府试职。到唐宣宗时,这个办法更改进为及第后三年便算见习期满,即可由地方长官奏请授职。这样一来,“学而优则仕”乃成直通车,不必再走先下农村锻炼或困顿在家“复读”的曲线了。隐藏在这些反反复复背后的深层原因,一是当官必先试职的传统使然,二也多少反映出士族势力对平民通过科举入仕侵占其既得利益的不满和裁抑。

宋代的进士由国家包干分配工作,一律面向基层,极少数留在中央的精英分子,也要先经过挂职下放的锻炼

唐末农民起义和接下来的军阀混战,几乎将士族势力扫荡殆尽,重新统一天下的赵宋王朝甫开张就以文官治国为基本国策,很快便形成以科举出身为官僚阶层主体的局面。促成这个局面的最重要的制度改革是:一经科举登第,马上授予告身,发给公服,不过“宰相必起于州部”(《韩非子·显学》)的老传统仍得维护,就是沿袭唐代的做法,全部送到地方上去历练,唯少数发榜时名列前茅的优异者特许在中央机关挂名。如宋仁宗时,殿试的前三名,即状元、榜眼、探花,得授将作监(礼器制造局)、大理寺等机关的虚职,但皆以通判差遣,就是到地方政府做幕职,有点像挂职下放。第四、第五名分授校书郎和奉礼郎,皆以签书诸州判官厅事差遣,性质同状元等人一样,也是挂职下基层。这些人因为有京官职衔,一到岗位就有签发文书的权力。其余的,第二甲授初等职官,第三甲授试衔知县,第四甲授试衔簿尉,第五甲授判司簿尉,都是在基层试职,在补上实职之前,皆无签发文书的权力。王安石于庆历二年(1042)进士登第,殿试发榜是第一甲第四名,本职是中央机关的校书郎,实际分配的工作是签书淮海判官。“签书”两字表示他有职有权,这是靠名列一甲争来的,其他如“试衔”诸官,讲白点就是唐代的“试官”,区别仅在于见习期间就有了正式的官员身份,可以穿戴成套行头了。

然而你也不能小看这点区别:古代的官场传统,大抵是进场不易出场更难,一旦进入正式编制,只要大错不犯,哪怕尸位素餐当个庸官,也能凭年资铨叙晋阶加工资(俸料),哪一样待遇都少不了他,所以这种制度改革的消极一面,便是导致了宋史上著名的“冗官”现象,即官员队伍膨胀,行政开支暴涨。相反,宋朝对胥吏即机关一般办事文员的考试上岗、见习授职等有关制度的制定,倒是比前代更加细密。如,无论京师百司还是地方官署新招吏员,都有严格的报名条件,初步删汰后再举行考试,考试内容除书算等基本功外,还要“问律及疏,所对合格,复口诵之,以防怀挟传授之弊”(《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五)。若系报考中书门下后省谏院等中央机关的吏职,更于书算法令之外,加试《书》、《诗》、《易》等儒家经典。给一篇经书让你校对纠讹,再给一篇让你诵读,“精熟而无脱错即不及十字为合格”。《水浒传》里的宋江自述“自幼曾攻经史”,看来并非虚语。通过考试后,一律从“习学公事”即从见习生干起,通称“实习吏”,等业务精熟后,如本机关的吏职编制已满,也只能算“额外吏”。只有等到补上缺额成为“正额吏”,才算正式端住了吃公家饭的碗。若是“习学”三年仍不合格,请你走路,不像科举出身者一朝试官便是只进不出了。

通过宋代官制和吏制的两相对照,可以设想吏员中相当一部分人不但公务老练,而且兼备才学,但是囿于当时已经形成的官尊吏卑的等级观念,尽管他们的实际工作能力要比许多凭科举入仕的官员强出许多,但政治待遇、个人前途和合法收入远远不能与后者相比。这种有失公平的现象长期郁积的后果,便是自唐宋以降,“吏道”愈来愈坏——不少人把才能用在蒙骗玩弄上司,暗中把持权柄,乃至敲诈勒索、贪污索贿上,老百姓印象中“污吏”比“贪官”更坏更多,其中就有这个缘故。《梦溪笔谈》里记有一事:包龙图打坐在开封府时,号称“明察”。有个人犯法,按律当受脊杖,便去贿赂值堂书吏。书吏受赃后,教唆他届时应该如何表现,我自会怎样配合,包你不吃板子,结果真是犯人从轻发落。作者沈括感叹,老包自以为“抑吏势,不知已为[吏]所卖矣”。包拯在宋代官僚中算是出名的能员,尚且被吏胥操纵而不自觉,遑论其他入仕不久的知识分子,或虽能“做官”却不会“做事”的平庸之辈?分类汇编南宋官府文书的《名公书判清明集》里,收有一篇上司怒斥知县们的警告:“全是吏人世界,知县所知何事?”大抵便是彼时官员的行政能力普遍不及吏职的写照。

朱元璋为解决文化水平与实际能力脱节的矛盾,曾罢废考试选官的传统,最后才想出个进士“观政”的办法

创建明朝的朱元璋来自民间,对于这种“任你官清似水,怎敌吏猾如油”的积弊太熟悉了,所以他重开科举时,特别关照要在各省乡试中加入考试骑、射、书、算、律的内容,以此提高科举入仕者处理实务的能力。但搞了一段时间后便发现理论与实践依然脱节,“观其文词,若可有为,及试用之,能以所学措诸行事者甚寡”(《弇山堂别集》卷八一),失望之下竟下诏停办科举。其后,这位一心想把吏治搞好的开国君主尝试过各种选官办法,但实践证明都取代不了科举选才的总体优势,结果科考停办十年后又恢复。不过,这一次又有改革,就是取消宋代马上给登第者授官的惯例,除殿试名列前茅的少数人送往翰林院作为高级官员后备人才进修外,其余都分到中央各部院“观政”,就是到现场观看国家机器如何运转的过程,期限是三个月。“观政期满[而]未能授官者,曰某部办事进士”(《万历野获编》卷九),就是做见习人员。《明会典》卷五记:“凡进士选除,洪武年间定,第一甲第一名除翰林院修撰,第二名第三名除编修,其余分送各衙门内办事,内外以次兼除”,即根据编制缺额情况陆续授职。因知朱元璋想出来的这个培训上岗的办法,已被沿袭成为一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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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培训说见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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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政或办事进士是见习官员,不是正式官员,享有一定品级的正俸,也有节假,但不享受正式官员的其他各种政治和经济待遇。见习期间,“俱要习学刑名,谙晓吏事,每月俱听堂上官考试两次,候取选之日分别勤惰,开送吏部参酌使用”(《嘉靖新例》),就是说,见习时的考察成绩和长官评语,都是日后正式授官时的参考材料。“习学刑名”要背书,“谙晓吏事”须在实践中见效果,所以进士们由“观政”转入“办事”阶段后,都由领导分派一些具体工作,假如该机关正逢事务繁剧,而见习人员又比较能干,则“政事与正官一体施行”,唯“于公文并不署押”。照朱元璋的解释,这是“恐现任官不才,有累进士,所以事虽办而字不押,倘有事务差迟,罪归现任,特意优容进士”(《大诰》第六八),听起来像是保护见习者的优惠政策,其实同唐宋时的“试官”一样,光叫你做事,不给权力。

然而逢到国有大政开会讨论时,观政或办事进士的发言权与现任官相等,最有名的事例是明世宗即位之初的“大礼仪”,新科进士张璁“时在部观政”,但上疏发表意见敢与首辅杨廷和、礼部尚书毛澄等众多大臣相抗,以此赢得皇帝赏识,观政期满便授南京刑部主事,后来提拔至首辅。还有明孝宗时的李文祥和孙磐两进士,都是在观政期间便上疏痛斥宦官专权,要求整顿朝纲,这在当时的环境是在冒个人前途的风险,所以《明史》在他们的传记后给予赞语,“甫释褐观政,未列庶位”,就敢“抵触权倖,指斥乘舆”,“抑尤人所难能者矣”(《明史》卷一八九)。

不过,由于进士“观政”或“办事”都以中央部院为见习单位,并非下基层历练,因而就总体情况看,能学到的多半还是怎样“做官”,而非“做事”。《万历野获编》卷十六中,有一段描述,道是新科进士们在各部院观政,专学见上司、见堂属、见同寅、见前后辈的不同礼仪,以及“轮日会饮,吉凶庆吊”等官场应酬的“学问”,甫入仕途,便把“权势之浓淡,人情之冷热”这一套全参透了,“一一盘踞于胸中,欲他日之恬退自安,得乎”?这种流于形式的见习制度,终究未能使明代官员的整体行政能力超过宋代多少。

一个部门有许多见习官员排队等缺,同时在各种名目的“差遣”中接受考察,此乃清代官场上的常见现象

清朝在继承明朝官吏见习制度的同时,有所改进,凡科举登第、大挑举人、捐纳保荐等候选官员,都要见习一定期限后才能甄别实授,若留在京师供职的,叫分衙门学习行走,“学习”就是见习。如“费淳,乾隆二十八年进士,分发刑部学习,三十二年补主事”,见习期是四年;“张诚基,乾隆三十四年进士,分户部学习,三十七年补浙江司主事”,见习期是三年。若分配做外官,就叫发省差委试用,如“柴大纪,乾隆二十八年由武进士拣选守备,分发福建试用,三十六年九月补授福建水师提标左营守备”,见习期达八年;“荆道乾,乾隆二十四年举人,大挑知县,三十一年签发湖南,四十二年补麻阳县”。见习期达十一年。这些引文,都取自清代国史馆纂修的大臣列传稿本,但是等到后人根据这些履历式的稿本编修史传时,就会因笔法简练而使不谙这些具体制度的读者形成误解,比如《清史稿》卷三四三的费淳传,其写法便是“乾隆二十八年进士,授刑部主事”,岂知他果真当上主事要再等四年呢。

上述引文中,各人的见习期有长有短,大抵主要看依编制而定的实职岗位是否出缺。科举三年一考,缺分却未必衔接得上,一个机关同时有多个见习官员排队等缺,在清代是常见现象,如前述荆道乾的知县候补就足足等了十一年。对于等缺时间较长而又能实心“办事”的见习官员,上司会设法安排一些“差遣”帮他们增加收入,因为见习期间只有一点俸禄可得,不比正式官员有其他各种名目的贴补与外快,可交际应酬一样都不能少,借债见习几乎是免不了的。所谓差遣,如在刑部见习可以派出去查办案件或巡狱录囚,在户部见习可以派出去清理漕运盐务,在都察院见习可以出巡按察,虽然大多不能独立行使职权,要随老官僚一起,却都是耍官威弄油水的好机会。此外,科考中的各省乡试,需要大批能够阅卷的分房考官,往往也从在京见习等缺的进士中选取,这更是既收门生又获贽敬(即举人送给考官的礼金)的美差。

但是美差并非轻易可得,其中有许多人情世故,所以难耐寂寞而又无经济后援的人往往以省亲扫墓为辞,请假还乡,反正进士是遇缺即补的“老虎班”,不怕你把我漏掉了。比如康有为发动“公车上书”那年,为殿试二甲第四十八名,有的辞书条目说是授工部主事,但未就职,这是不了解进士登第俱要分衙门见习的误会。史实是康有为仅得到一个主事官阶,但先要“学习行走”,满一定期限后还要等缺,不存在马上就职的可能性。再则我们可以从他的自编年谱里看见,他在分发工部后,参加了朝考,复以工部见习官员的身份要求本部堂官代为递奏上皇帝的万言书,光绪帝看到他“以京城街道芜秽,请修街道”的附片后,“交工部会同八旗及顺天府街道厅会议”,他也出席了会议——因为见习官员是有参加部会并发表意见的权利的。凡此,都说明康有为最初是去工部报到并开始见习的。但是工部堂官李文田压制他,修路会议的结果也使他大失所望,这才令他拂袖而去,全身心地投入组织强学会、编印《中外纪闻》等推动变法维新的活动,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己炒了单位的鱿鱼。

前文讲到清朝对明朝的见习制度有所改进,特指发省差委试用,就是让等缺官员去地方上见习。笔者手边有部《镜湖自撰年谱》,作者段光清以举人身份于道光二十四年参加大挑,以一等知县分发浙江,兹略引年谱自述,看看他是怎样“见习”的:在京拿到吏部凭证后,先回故乡安徽办理介绍信等,再借一笔债,旋由安庆渡江赴浙江。到湖州时,因知府罗澹村是同乡,便寄宿知府衙门,“澹村或亲问案,余必自旁观之”,这是自觉性高,在赴省途中就开始学习起来。到省城杭州后,拜首县,见首府,禀见两司巡抚,“自是以后,每逢三、八、五、十日期随班上衙门”参加衙参,出席例会,常被巡抚调去“对本阅卷”,即参加地方国立学校考试阅卷事务;又“每夜自提灯笼,步行街道”,参加杭州的分段夜巡;有时因首县约请,相帮讯问刑案或处理民事词讼;又奉巡抚和按察使委派清厘严州所属六县监狱。这个差使是有油水的,“各县须送程仪,候补未经署事者,每多收程仪”,即前文所说差遣就是让见习者调剂收入的。作者自称没收钱,对人说这一次录囚清狱,是巡抚为太夫人祈福,如收钱就体现不出为老太太修福的诚心了。此言传到抚台,巡抚欢喜,再派他一次考差补偿后,“奉委署建德县事”,即代理建德知县。此时已是道光二十六年八月。在这两年多见习期里,可谓理民、断案、学务、狱政样样历练,连官场上面面俱到的应酬和取悦上司的窍门也得融会贯通(这就是其仅用两年多时间便得署理知县的缘故),所以此人后来有“能员”之称,一直升到浙江按察使,最后因太平军攻克杭州才断了仕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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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权行印说公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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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印把子”就是当官掌权的代名词。不同的铸印材料与印绶颜色表示权力大小和官阶高低

公章,古称官印,是行使权力的信物,故又有“印信”的别名。《三国演义》里,不少精彩的情节都拿它做道具:关云长封金挂印;诸葛亮乞印行令;司马师咬烂被头与死神抗争,为的是捱到乃弟司马昭从洛阳赶到,亲手“以印绶付之”……凡此,都可称是对其性质的形象的诠释。

夏商以及西周时代的政权组织,实际上就是一个以王族为主体的由诸多贵族家族所构成的统治网络,血缘关系的本支亲疏便是权力分配和行使的依据,不必另有凭信。所以,设官授印的制度,大致应该是在春秋战国之际,即各国的政权组织逐渐向庶民开放以后,才开始出现的。《墨子·号令》谓“还授其印,尊宠官之”;苏秦佩六国相印的故事,脍炙人口。这些史料记载,恰好同至今尚未发现战国以前官印封泥的事实互相印证。

比较完备的官印制度,形成于秦代,自丞相太尉到郡守县令,都由国君在任命时授予官印,同时配发穿在印钮上的丝带,叫做“绶”,以便须臾不离地佩带在身上。秦末,天下大乱,会稽郡守殷通召项梁叔侄共商应变之策。项梁指挥项羽拔剑砍下殷通首级,“佩其印绶”,然后便自封为新的郡守,行令各县,“得精兵八千人”。这个凭印绶当官、认印不认人的制度,又为汉朝所继承。汉武帝时,穷得连老婆也养活不起的朱买臣忽然被任命为故乡会稽郡守,当其回到下榻的会稽郡驻京办事处时,吏员们仍把他当穷汉看待,不予理睬,及至发现他怀里揣着印绶,“坐中惊骇”,马上排好队,一起跪拜。这种观念的沿袭,便是“掌大印”、“拿印把子”成为当官掌权的代名词。

印绶制度的另一特征,是以铸印材料和绶带颜色区别官阶。如汉代,丞相太尉一级高官,金印紫绶;御史大夫及两千石以上,银印青绶;六百石以上,铜印黑绶;二百石以上,铜印黄绶。从晋代起,印绶制又改为印囊制,印囊用皮革制成,盛进官印后佩在腰间,以绣缕区别官阶,如北朝制度:二品以上金缕,三品金银缕,四品银缕,五品、六品彩缕等等。此外,印绶或印囊只授给治事官吏佩带,像光禄大夫、大夫、博士等散官或加官之类,尽管品秩不低,但皆无印绶,这是汉代定下来的规矩。两晋和北魏都有制度规定,凡没有印绶的官员或代理有印绶职务的官员(即临时掌印者),都不给佩囊,以免混淆视听。相反,如刘邦微时所干的乡亭小吏,倒也有“五两之纶,半通之铜”的一方小印。所谓“半通”,是相对于“全通”而言的:汉制,凡二百石以上的官印,“皆为通官印”,意思是具有发号施令的法律效力;“半通”呢,就当做具有一半法律效力来理解了。所以,刘邦领一个泗水亭长的“半通之铜”佩在腰间,摇来晃去,也挺神气。

官印非官员之印而是官府公章的观念转换,直到南朝时才出现,更趋完备的制度创立于唐代

官印又称印章,因为印上都刻有文字,如“丞相之印”、“御史大夫之印”等。汉武帝时,五行学说盛行,印信制度顺应时尚,推行“数用五,定官名”,凡官印上的文字均以五为定数,遂成“丞相之印章”、“御史大夫印”、“中郎将印章”等格式。不过我们看《封泥汇编》上的汉印文字,倒是四字为多,因为到东汉时儒学已奠定正统地位,就不再僵守这个定数了。另外,官印虽然由御史台统一制作授予,但印文书写并不一致。光武帝时,伏波将军马援曾就此问题上书皇帝,并举城皋县县令、县丞、县尉三颗官印上“皋”字写法不同为例子:县令之印上的皋字是上“白”下“羊”,县丞是上“四”下“羊”,县尉是上“白”中“人”下“羊”,“即一县长吏,印文不同,恐天下不正者多。符印所以为信也,所宜齐同”(《东汉会要》)。为此,他还特意向皇帝推荐“晓古文字者”进御史台工作,整理郡国印章。

然而我们由《封泥汇编》所见,此现象依然存在。原来当时人对官印的理解,是官员之印,而非官府之印。印绶由官员随身佩带,除非因犯法、罢官等缘故例应追缴外,升官调职或告老病殁,都可带走。中央因某个治事官职有缺而另授新官时,通常总是另铸新印,所以官印上的文字书写不可能长期保持统一。这种一官一印的颁授办法,一直到南朝宋时,才有尚书左丞孔琳之上书提出疑问。他说,既然皇帝公侯的玉玺都是历代递用,并不使人怀疑他们是否拥有行使权力的资格,地位卑下的臣僚又何必非要把印绶佩在身上呢?况且“终年刻铸,丧功消实,金银铜炭之费,不可称言,非所以因循旧贯,易简之道。愚请众官即用一印,无烦改作”(《宋书·孔琳之传》)。宋武帝刘裕提倡节俭是出名的,采纳了这个建议。“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官印移交的制度,大抵就是从那个时候逐渐形成的。这种制度行之既久,给世人所带来的观念上的转变,就是官印乃某个部门某级机关行使权力的信物,这就同现代的“公章”概念贯通了,虽然在习惯上仍旧以“摘印”来指称罢官。

依循这种新的理念,更趋完备的官印制度的创立,应该说是发生在唐代。先举个事例对照:西晋赵王司马伦称帝时,为“取悦人情”,凡当年报名应试贤良方正、孝廉良将等文武各科的生员和十六岁以上的太学生,以及各地州郡来京出差的吏员,一律免试授官,难以计数的官员,一概赐印,“金银冶铸,不给于印”,以致只好用木刻印章代替一时奇缺的金银铜材,舆论乃有“白板之侯”的取笑(《晋中兴书》)。但是到唐初政体肇建时,作为中央最高政令执行机关的尚书省,只有总办公署(称都省或都堂)和吏、兵两部有印,其余各部司都用尚书省的印信发遣公事。因为官印只代表官府权力,而非官职,所以连左右仆射、侍郎郎中这等内阁首相、部长司长一级的高官,也无官印佩带。直到武则天当国时,体制改革,各部司的行政独立性加强,尚书省二十四司才分别置印。

相似的情况在其他部门也存在。唐德宗时薛之舆任谏议大夫,是隶属中书门下的正四品高官。因为并非一级行政机构,也无印信。薛以保密为由打报告给皇帝:“谏官所上封章,事皆机密,每进一封,须门下、中书两省印署文牒。每有封奏,人且先知。请别铸谏院印,须免漏泄。”这话听起来像是伸手讨权,还含有同中书门下闹独立的意思。未几,此人被平调到中央大学做校长助理(国子司业)。反之如翰林学士院,早先虽有“北门学士”之誉,侍从皇帝,应对顾问,又掌制诰,但不是独立官署,没有印信。自德宗以后,内参密命,职权加重,号称“内相”,最终形成了与中书舍人分掌“内制”“外制”的格局,作为一种标志,便是在宪宗初年的翰林院单独置印。总之,官印脱离个人职级而完全成为施政机关的公章,经历了漫长的时间过程,从此,政出多元、职司重叠的麻烦大为减少。上述数例还说明,观察古代政治体制变化和各种机关的权力消长,有无官印及规格高低,是一个独特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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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权行印说公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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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外史》中潘三爷用块豆腐干便能刻制假印,伪造公文。层出不穷的诈伪方法促成印制规格和使用方式愈趋严密

说到官印的规格,也有一个从紊乱到齐整的整饬过程。我们看《古玺汇编》中战国时的官印,一颗编号为0007的“君之信玺”的边长才两公分半,另一颗编号为0227的“左禀”印章的边长,倒有三公分。再看《封泥汇编》中的两汉官印,不仅低级官印大于高级官印的多多,其印面形制也呈“百花齐放”,有的极为方正,有的近似长方,有的四角呈弧形,还有圆形和椭圆形的,估计多为因材治印,逮到一块什么样的材料便做成什么样的印面。至于印文的书写以及自左分行还是自右分行的排列方式,同样是五花八门,无章可循。当它们以整体形状出现时,固然可从金银材质、青黑绶色上区别规格,但一旦以封押形式反映在公文上,如非十分熟悉,困惑是无可避免的。贾谊著《治安策》,揭述矫伪者诈取国库近十万石粮食,冒征六百余万钱赋,骗乘官车驿传周游郡国,应该说都与这些印制上的缺陷有很大关系——在形形色色的官印到处都是,甚至连离任或去世者曾经用过的官印也依然存在于世间的情况下,只要有人胆敢妄为,辨别真伪还真不容易哩。

从官印设置从严控制的唐代起,印制规格也趋向周密。诸司之印一律用铜铸,印体为正方形。宋承唐制,中书门下的印为两寸一分,枢密、宣徽、三司及尚书省各部的印为两寸,节度使署的印为一寸九分,以下各级衙署的印为一寸八分,呈依次递减(《宋史·舆服志》)。这个以印面大小区分级别高低的办法,又为元代所继承,如“一品衙门用三台金印,二品[衙门]用两台银印”等(《续文献通考》)。此外,官印上有把柄以方便钤印的形制,即所谓“印把子”,也是在这个时候推行的。明代,各衙门印信俱由礼部铸印局统一刻制,且有详细的铸、换、辨、验条例,“凡在外文移到京,悉送铸印局辩其印信真伪”。当然也不能说这样一来便能杜绝诈伪,比如《儒林外史》第十九回中那位在浙江布政司当差的吏目潘三爷,为帮助财主掠买妇女捞取酬谢,让匡超人替他捏造一纸乐清县署的公文,“家里有得是豆腐干刻的假印,取来用上”。不过这些花样只能在基层玩弄,而且是在里外勾结的条件下生效,要想去设有铸印局可辨真伪的京师行骗,就不那么容易了——此即制度周密的好处。

正如今人所熟悉的公章使用现象,古代官印在国家行政机制运转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文书印盖上。秦汉时代,公文书于竹木简册,但不能在上面盖印。用印的办法是用熟牛皮条将一件公文的简册按顺序编串起来,装进特制的布囊,其开口在中间,颇似现代的公文包,用两根绳子捆紧,再拿一团胶状紫泥放在绳子打结处使之粘结,当泥巴将干未干的时候,用官印在上面揿压,便能刻出一个清晰的官印——这就是晚清以来时有出土的“封泥”。封泥的意义,一方面同如今用火漆密封文件、随后盖上印章的保密措施相似,一方面又表示公文主发与签署者的身份。官印的发明,使得中国自秦汉起就有一套成文的公文主发和签署制度。如汉朝规定,各级官府行移公文应由机关首长主发。如长官不在,可由“近次”者代行长官职权主发文书,但代行者只能用自己的官印发文,表明责任。如前所述,凡文书封泥上有二百石以上印鉴的,便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通官文书”,假使是二百石以下的“半通”印鉴,其效力相应减半。近现代出土的汉简中,经常可看到属掾、令史即吏员代替长官主发文书的现象,这种情况与一官一印的制度正相吻合。

东汉已有纸张发明,但因技术未臻精良的缘故,还未被采用做公文材料。《三国志·吴书》记,刘备去世后,吴蜀重建同盟,凡孙权主发的报答蜀汉的外交文书在封缄以后,都先让人送给驻守荆州的大都督陆逊过目,只要他认为不妥当,“便令改以封行之”,为此而“并刻[孙]权印,以置其所”。可见直到这时,官印的用法还是“封之以泥,抑之以印”。大约从魏晋之际开始,纸张成为公文载体。东晋以后,一般公文用白纸,重要公文用加工处理过后可防虫蛀的黄纸。这在公文制度上是个划时代的转折,同时也引发了官印制作和使用方法的重大变革:在此之前,官印的印文多为阴文,钤于紫泥上后呈阳文,宜于辨识。迄纸入公文后,印章直接用朱红印泥盖在纸上,印文也就相应地转变为多用阳文了。这个变化,可以从出土文物中南北朝以后的玺印样式看出来。北魏明帝时,尚书左丞卢同审阅吏部呈送的军功授勋名单,经过与中兵局的奏案对照,发现有假冒嫌疑者达三百多人,遂上书皇帝,建议今后制作这种名册时,由吏部和中兵局两个单位派人会同办理,“若名级相应,即于黄素(就是黄纸)楷书大字,具件阶级数,令本曹尚书以朱印印之”。这条资料,也许是佐证官印使用方法转变,即用朱红印泥钤盖于纸的最早的记载之一。卢同还提出名册宜“明造两通,一关吏部,一留兵局,与奏案对掌,进则防揩洗之伪,退则无改易之理”(《北史·卢同传》)。由“揩洗”等语可以看出,彼时的印泥调制技术也有待改进。《隋书·礼仪志》中又提到,北齐时由国家财政部门掌管的户口册,都有“印籍缝”,就是在两纸连接的地方盖印,以防抽换和散落。这大概又是关于“骑缝章”的最早记载之一吧。

印章使用方法的改变,还带来了印文书体和钤印格式的新问题。《旧唐书·段秀实传》记,唐德宗时,泾原兵变,皇帝逃往奉天,正想篡位的凤翔节度使朱泚趁机占据长安,又遣其将韩旻领马步三千疾趋奉天“伪迎銮驾”,实欲杀害。司农卿段秀实获知其阴谋后,情急中“乃倒用司农印印符以追兵”,就是伪造一份要韩旻立即返回长安的命令,又因为没有朱泚的节度使印,便用他所管机关司农寺的官印颠倒钤盖在伪令上,“军人亦莫辨其印文,惶遽而回”。从保护皇帝安全的角度讲,这是一份大功,但也暴露出直到中唐时期,官印上的文字恐怕还是篆籀古体一类,不易辨识,钤印格式亦无严格规范。据《文献通考》记,北宋英宗时,曾命知制诏邵泌和殿中丞苏唐卿“详定天下印文”,这两位老古董“皆通篆籀”,搞出来的印文不称旨意,“寻复废罢”,大概再改一次后,方便大家辨认了。与此同时,官印的钤盖格式也开始讲究起来。《宋史·王旦传》说,王旦为中书省任相,主发一道文书给枢密院,“印违诏格”,枢密使寇准马上向皇帝举报,结果王旦受批评,办事员(堂吏)“皆被罚”。不到一个月,枢密院有公文发送中书省,“亦违诏格,堂吏欣然呈[王]旦”,以为报复寇准的机会来了。可是王宰相肚里能撑船,吩咐“送还[枢]密院而已,[寇]准大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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