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以前,大多数致仕官员没有退休工资,在任时没有灰色收入的退休县令连返回原籍的能力也没有,只好留在当地种蔬菜
篇首曾述,“致仕”的本义就是把禄位还给君主。如果一个人在官职俸禄以外,没有世袭的封爵封地,那么这个禄位一经奉还,不就意味着原有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待遇都被剥夺了?据现存文献记载,当新官制尚在创建并走向完善的西汉前期,实际情形的确如此。彼时除少数高级官员因老病致仕后,由于皇帝“特恩”而享受在职时的俸禄,甚至还得到金银束帛、车马宅第、田地耕牛、医药保健等大量赏赐外,大多数人是赖自置田产或授徒教书存活的,再就是靠子弟门生供养。直到汉成帝绥和二年(前7),才有了一条规定:“凡吏比二千石以上年老致仕者,三分故禄,以一与之,终其身。”(《通典》卷三五)就是说,凡品级达到比二千石以上的官员,便可终身享受按原“工资”标准三分之一发放的退休金。到公元1年(平帝元始元年),即一个新千年开始时,这一条堪称为历史上第一个关于退休官吏经济待遇的法令,再一次得到重申(《汉书》卷十二),看来是形成制度了。西汉时的秩比二千石,相当于州牧一级。而据元帝(成帝前的君主)时的资料可知,当时二千石的禄米是百二十斛,另有月俸钱一万二千,“比二千石”的俸禄自然再降一等,但三分之一的数目亦称可观。不过这是高级官员才能享受的经济报偿,他如郎中令、太仆、大县县令等中高级官员,虽然秩千石或比千石,却无缘享受。在此之下,还有从八百石到斗食、佐史凡十五个级别,自然也都是一旦解绶,通通“赤膊”回家。《三国志》卷三二说,刘备的祖父刘雄官至东郡范令,充其量秩六百石,父亲刘弘“世仕州郡”,倘是佐官一类,品秩更低,都不在养老保险的范围。于是刘备纵为干部子弟,也只能“与母贩履织席为业”。不过这种仅向少数人提供优待的制度,并不意味着广大汉代公务员一旦致仕便都落到穷光蛋的境地。首先,当时并无与年龄挂钩的强制性致仕的规定,从史料上看,几乎所有致仕的事例都是在官员本人请求退休的情况下发生的,恋栈者尽可以力所能及地站好最后一班岗。其次,考虑一旦退休即失去俸禄的实际,所以整个汉魏南朝时代都盛行官员去职时的“送故”之风,就是通过送钱送礼等方式,尽量解决好后顾之忧。至于守廉知耻者按自己的道德标准有所取舍,那就是个人的事了。
只有少数人可得在职俸禄三分之一的办法,沿袭到两汉结束。整个魏晋南北朝,既无完备的退休制度,也就谈不上退休后的经济待遇,这一点可从陶渊明从县太爷位子上退下来后的生活困境得到印证。迄萧齐永明七年公布七十致仕的法令时,经济补偿方面有无相应规定,史料阙如。据南齐明帝建武元年(494)诏:“日者百司耆齿,许以自陈,东西二省,犹沾微俸,辞事私庭,荣禄兼谢。兴言爱老,实有矜怀。”(《南齐书》卷六)用白话述其大意,就是近来退休老干部们纷纷呈诉,除了原属中央两省的官员尚有微薄的俸禄可资生活外,多数人一旦将事权交还退归私宅,原有的荣耀和俸禄就全没了。现在提倡爱护老人,但这种状况实在令人哀怜感伤。如何解决,诏令中有一句“自缙绅年及,可一遵永明七年以前铨叙之科”(同上)的提法,唯具体内容不详。但我们根据诏令所引述的老干部们的“自陈”,约略可知大概情况与两汉相似,就是除“东西两省”少数高级官员尚有打过折扣的“微俸”可食外,余皆“荣禄兼谢”。《陈书》卷三四《褚玠传》有一个实例:褚玠为山阴令,“在任岁余,守俸禄而已。去官之日,不堪自致,因留县境,种蔬菜以自给”。这位县太爷平时没有灰色收入,退休时又不搞一次性买断的“送故”活动,结果连返回原籍的能力也没有。彼时一般官员退休后没有经济补偿的真相,由此可见。
在与南朝相对峙的北方,原先的状况大概差不多。到了北魏正光四年(523),约距南齐颁布七十致仕法令三十余年之后,魏孝明帝也发布了一个致仕诏书。诏书认可“七十致仕,明乎典故”,但申明不搞强制,只要身体好,表现好,都可以继续干下去,假如愿意退休,“可给本官半禄,以终其身”,从而“使辞朝之叟,不恨归于闾巷”(《魏书》卷九)。这个文件没有规定哪一级以上的官员可在退休后享受“半禄”,但确是当时一国两制的文献见证。从折扣上看,北魏的对半开要比两汉的三分之一有所增加,但两汉官员的在职俸禄要比北魏时高得多,所以实际所得要比过去少。然而这个“半禄”之制造化了唐代官员。“大唐令:诸职事官年七十、五品以上致仕者,各给半禄”(《通典》卷三五)。六品以下致仕官员,头四年给半禄,然后就不给了。及唐玄宗天宝九年(750),大概是国民经济形势大好的缘故,中央又发了一个文件:“如闻六品以下致仕官,四载之后,准各并停。念其衰老,必藉安存,岂限其高卑,而恩有差降?应五品下致仕官,并终其余年,仍永为常式。”(《唐会要》卷六七)从此,六品以下官员退休,也可终身领取半禄。
退休金由致仕官员所居地方政府统筹发放。由杜甫分管国营农场观照官员离任后的生计问题
当时给致仕官员发放退休金的部门,不像现在都由原属机关负责,而是“于本贯及寄住处州府支给”,即住在哪儿就由该处的地方财政支出,所以落实到具体操作上,也会因各种因素产生差别。《唐诗纪事》卷十七里,就记载过这么一件事:德宗时,原散骑常侍丘为致仕回乡,连“本乡里胥在阶下立,丘(亦)不敢坐”,对县令更是毕恭毕敬,“授坐必拜”。就这么一位温良恭俭让的老干部,当其为母亲守丧时,地方政府竟为该不该扣发守丧期间的半禄产生疑惑,具文向上级观察使韩滉请示。韩滉的批复是:“授官致仕本不理务,特令给禄,以恩养老臣,不可以在丧为异。命仍旧给之。惟春秋二时羊酒之值则不给。”当时的舆论评价是“虽程式无文,见称折中”。因知诸多具体问题的对策,并无详细而统一的规定,全由各地方政府自己掌握。也许有些地方便可以守丧为由扣发禄米,有些地方则连春秋二时做社祀用的“羊酒之值”也照发不误。这其中涉及地方财政的肥瘠,所居退休官员的多少,指导思想上对老干部关心程度的深浅,以及各人与地方官员关系的厚薄,等等,一言难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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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老还乡说退休(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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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的例子还可举出一个,就是众人皆知的杜甫。因为处理不好与同事的关系,他是自己辞去节度参谋之官职的,没有办理退休的条件,所以也享受不到半禄,空挂了一个“工部员外郎”的虚名。刚辞职时,还能靠严武和朋友帮助在成都生活。严武突然去世,日子便难过了,遂离开成都举家东下,最后得在夔州安居下来。其原因,就在于夔州都督柏茂琳(琳或作贞)比较关心老干部,特地请准朝廷,为他安排了一个分管东屯国营农场的差使,尽管不在正式编制,但因此便有了稳定的禄米收入,还能买下四十亩果园和可供游览宴客的“古堂”,从而为其晚年的又一个创作丰收期创造了条件。专家统计,杜甫在夔州居住近三年,作诗四百多首,占今存诗集约三分之一,其实在此背后,还有一个辞职官员的生活安排问题。以此推度各地方政府对退休官员的待遇供给,变通的办法还是挺多的。
这段“插话”,也能说明古时官员辞职挂冠与老病致仕在经济报偿上的实质性区别。至于“留职停薪”、“优惠内退”乃至“挂职下海”,那是后来的创造发明了。
古代官员的职务收入,统称俸禄,俸是俸钱,禄是禄米,即现金与实物两个部分。具体到唐代官员的俸禄而言,除俸钱禄米之外,还要加上职田、食料、杂用、力役等多种名目的补贴,以开元年间一个正五品京官的“明份账”收入为例,年给禄米二百石,另有按月发给的俸钱三千,食料六百,杂用六百,防阁二百,外加六百亩职田收入。退休以后取“半禄”,就是每年一百石致仕禄米,吃饱肚子肯定没有问题,唯当时的米并不值钱:《旧唐书·玄宗纪》称:“开元十三年……东都米斗十钱,青斋米斗五钱。”就是说一百石米才值十千钱,相当于在职两个月的俸料。这样一算,吃亏大了。再比照同一时期的酒价,“街头酒价常苦贵,方外酒徒稀醉眠。速宜相就饮一斗,恰有三百青铜钱”(杜甫《赠毕曜》)。瞧,一斗米十钱,一斗酒要三百钱。这还是杜甫在街头排档上喝的大路货,换作李白要饮茅台古井的话,那就是“金樽美酒斗十千”(《行路难》)。一个五品官一年的退休金,只够这位酒仙一席痛饮。
退休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上的折损实在不小,加上政治待遇上的亏耗,所以唐代致仕法令的推行,并不顺利。何况当时对“七十致仕”的年岁标准的把握,也不严格,品级愈高愈是宽松,又以在职收入也愈丰厚的缘故,更加恋栈。《朝野佥载》卷四记武则天时,夏官侍郎侯知一年老到皇上也看不过去了,专门出了个敕令,要他致仕。侍郎是副部级的高品官员,说一声退休容易,经济账怎么算得下来?于是侯老“上表不伏,于朝堂踊跃驰走,以示轻便”,就是给武则天来了一个老当益壮的当面演示,用事实迫其收回成命。这类现象促成中央不断提高退休官员的待遇,如允许致仕者终身佩带鱼袋,有的可以提升一级,三品以上官员退休允许每月朔望两次朝参,即出席国务会议,其班位在本品现任官之上,表示对老干部的敬重,等等。与此同时,经济待遇亦得逐步解决,先是对六品官致仕也实行半禄,再往后除半禄之外,连在职时的俸料亦“命赐其半”(《唐会要》卷六七)。文宗时,右仆射杨于陵年老致仕,皇帝“特恩令全给俸料”,杨老感激涕零,上表陈请说“半给之俸,近古所行”,已经体现了“优贤”和“养老”的双重意义,再给全俸则“又逾常制”了,万万不敢接受。由此可见半禄半俸的致仕待遇,自中唐后已成“常制”。现钱、实物均得照在职收入对半支取,标志着退休生活获得实质性的改善,大家都乐意到站下车了,以致在大和初年,竟涌现了一波“近日不限品秩高卑,一例致仕”的退休高峰。
为鼓励官员主动告老,宋朝制定了包括儿子“顶替”在内的各项优惠政策,但辛弃疾打算申请退休时,仍旧遇到来自家庭的阻力
在唐制基础上,宋代的官员致仕制度获得更大的发展,并在不断调整中进入可称皆大欢喜的完善。首先,除少数元老勋臣因皇帝特旨留任外,七十致仕成为必须遵守的定制。凡郎中以上主动告老要求致仕者,均可由朝廷授其子孙一人低级官阶,或特赐进士及第的科举出身,颇似后世的“顶替”政策。如果不需享受荫补(许多官员因在职时间长,子孙都已获得荫补或凭自己本事通过科举入仕),本人可加转一资,好比副处级干部享受正处级待遇。退休以后,凡遇皇帝登基、庆寿等国家庆典,仍得与在职官员一样升转官资,假如一个司处级的郎中退休后再能活上一二十年,很有可能享受到副部级侍郎乃至正部级尚书的退休待遇。如因病或其他缘故提前退休者,今后亦可由于国家需要,重新工作,这叫“落致仕”,但有些人致仕时已转升官资,恢复工作时应降为原先的级别;有些人已在致仕时为儿子申请过了“顶替”,则下次再致仕就不能再求荫补了。尽管如此,这个“落致仕”的制度还是为一些投机分子留下了玩花头的空子,或者在任上有了过犯怕被揭露,或者对目前的差使不满又无由调动,或者急于为儿子安排出身入仕,便以有病或奉养父母等为托辞,提前退休,日后再托门路重新入仕。为堵塞漏洞,后来政府严格控制从致仕官员选派差遣,如规定病退者须由两名官员作保,方准再仕。
政治待遇,说到底还是与经济待遇密切相关。辛弃疾在福建当官时,曾写过一首《最高楼》:“吾衰矣,须富贵何时……”词前有一段小序,原来他打算申请退休,儿子出来劝阻,道是家里“田产未置”,所以老子写这首词斥骂“犬子”。从辛公子的角度着想,也是人之常情。宋代官员的收入本来就不高,加上队伍庞大,员多缺少,有些人甚至一辈子停留在“选人”即后备干部的低微级别上,连“职钱”即职务津贴尚未拿过。莫道“田产未置”,一旦退休,连自给亦称困难,哪能像稼轩先生这般潇洒,说退就退了?所以北宋前期恋栈者众,轶闻也多。太宗时,“金吾上将军王彦超告老休致,(吴)虔裕语人曰:‘我纵僵仆殿阶下,断不学王彦超七十便致仕。’人传为笑”(《悦生随钞》)。看准了这个要害,宋代政府在推行致仕加官、致仕荫补等优待政策的同时,又不断优化退休官员的经济待遇。先是五品以上官员致仕,都可得半禄半俸,到王安石变法时,又规定凡“历任有功绩、治状显著者”,退休可得全俸;其后再改为只要有成绩,文臣自九品承务郎以上,武臣自从九品三班使臣以上,皆可得全俸致仕,若无功绩而过犯,被强迫致仕者,一文钱也不给。宋代官员的俸给,也是实物与现钱搭配,退休官员所得俸给的现钱比例,照例比在职官员要低。在物价平稳的情况下,显然又吃亏了。故宋徽宗初年又发了一个文件:退休官员年满八十的,所得俸料,一律支付现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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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老还乡说退休(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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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正常退休的原因,不外乎老弱疾病,还有一个需要有人照料生活的问题。但古代任官实行回避制度,即本地人不得任本地官。为此,宋朝又实行侍养制度。官员的父母年迈体弱,身边无人侍奉,可以申请回故乡任职。致仕官回乡后而身边缺乏亲人侍奉,也可申请把在异乡任官的子孙调来就近任职。如《宋会要辑稿》卷七七记,真宗时,武信军节度掌书记郭成范以司封员外郎致仕,即以其子太庙斋郎郭韬玉为霍邱县主簿,以便侍养。若讲职务收入的实惠,县主簿比斋郎还多一些。又如退休扬州的虞部员外郎周令带年逾九十,身边没有亲人,通过扬州地方政府申请,将孙子周化远从外地调回,除授为扬州所属同等官,“以慰衰残”(转引苗书梅《宋代官员选任和管理制度》)。这一例调动,又特能显示地方政府对老干部的关怀。此外,国家凡有祀明堂、封禅、上寿等重大礼仪庆典,多聘请已经致仕的大臣前往参加。逢传统年节,也要向退休在家的官员致送羊酒等钱物,表示慰问。
苏东坡的弟弟苏辙曾说过:“朝廷以恩遇老臣,无所不厚。”确为实话。然而,这等优良传统并未被元朝全盘继承。按制度的规定,元代只有中高级官员致仕才可以加散官一等,或让子弟承荫,而且只有“子幼家贫者”方可“给半俸终其身”。明代的官员退休政策,比宋不足,比元有余:五品以上官员以礼致仕即正常退休者,可进散官一阶,其余九年考核称职无过者可升两级致仕。传统的荫子制度,这时已经改为官员可送子弟一人进国子监读书获得出身,所以退休“顶替”的优待算是取消了,宜称门荫特权渐入衰微的历史进步。经济待遇方面,凡以礼致仕者均得终身享受半俸,特旨给全俸属例外。明成祖时又发了一个文件,致仕官年七十以上而无子嗣、孤独不能自存者,由政府每月给米二石,这比在职官员的禄米还多一倍。到宪宗时,这项优待的范围又扩大到不论有无子嗣,凡在职时清廉退休后贫困者,每月给米四石;而且只要老人家健在一天,全家都要免除徭役。这些办法除了体现国家关心老干部的指导思想外,还具有鼓励居官清廉的含义。
清代的情形比之明代,又见一个落差,除特旨以外,加官致仕是没有的,经济待遇还要分“原官休致”和“准令休致”等不同情况。少数以原品衔退休的高级官员可享受食全俸,其实对比在职时的办公费即“养廉银”,所谓全俸实在微不足道,唯一粟半文皆是皇恩,不拿也不行。若是“准令休致”即同意退休者,可食半俸。如系“部议休致”或其他种种缘故退休者,就没有俸饷了,实际上多数清代官员退休后都享受不到经济补偿。乾隆时流寓扬州卖画为生的八怪九怪中,如李鳝、郑燮、李方膺等,都有官居县太爷的资历,大抵能反映出一般基层官员退休后政府并不提供生活保障。
主动告老或申请病退的背后,可能藏有形形色色的动机。对此,政府另有一套程序和条件作为对策
值得一说的尚有办理退休的条件及程序。两宋的规矩,凡请求致仕者,先经所属机关向中央递交申请表、札,由审官院(掌考察铨叙的纪检性质官署)和吏部先对其是否符合退休条件进行审查。如南宋名宦徐鹿卿在宁国知府任上递表请求致仕,自述“缘某官年虽四十有九,实年乃五十有九。早衰多病,健志乘之”。就是说自己当初科举求仕时,履历上瞒报了十岁,现在自我坦白。所述究竟是真是假,上面要进行审核。就算他真有五十九岁了,也不到七十致仕的年龄条件,所以在申请中强调了“早衰多病”。但也有人或因其他缘故而以有病为借口致仕,因此凡以疾病告退者,吏部要责成所在单位(外官为州、府,京官为部、院)派医生验实具呈。笔者在《家世才学说履历》一节中曾述及,年龄造假在门荫与科举取士的时代,是一种常见现象,往往在退休时被迫暴露。想继续干下去,“官年”自然越小越好,想及早享受致仕优待,以及随着年岁增长而带来的种种特别优待,“官年”自然越高越好。但简历是你自己填报的,倘领导故意为难,不免作茧自缚。朱熹致孙敬甫函中说:“近年有引实年乞致仕者,而朝廷以官年未满,却之。”便属这种情况。唯两宋官员经常处于员多缺少的“冗官”状态,故更多的情形还是政府在掌握你实际年岁超过简历填报时,催你退休。如孝宗淳熙八年,知江州王寅和知袁州江自任,同时被揭发“二人实年皆及七十,难以治郡”而“特令自陈”致仕(蔡戡《定斋集》卷二,皆转引之孔学《宋代官员的官年与实年》)。但如果是高级官员希望再干几年的话,则可“赴院体量”,检查身体,倘精力尚好,可以另行安排闲慢工作,继续任用。
其实在审查这一道关上,更关键的还不是官年实年有病无病这些问题,而是看你“历任”即仕途中各个岗位上有无贪赃过犯等触犯刑律的“公罪”。因为有些人常会以干了坏事或情知过去干的坏事将被揭发,为逃避法律制裁,而以染病就医、侍养父母等理由,申请致仕。为此,两宋多次强调凡因公罪遭劾者不在准予致仕范围。这条原则亦为后世所沿袭。如明代嘉靖时有令,官员晚节不终、有所规避者,止令冠带闲住,不许致仕。或因过犯降用者,虽许致仕,但不给诰敕,就是没有荣誉证书。清代地方官休致时,还要就所管钱粮仓库等进行审计,查出问题就吃不了兜着走了。两宋时还有一种现象,就是每当内乱外患发生时,就会有一批投机取巧的官员寻找种种借口申请退休,唯当时朝廷对官员的态度总的来说都比较宽容。放在皇权极致的明清就不行了,如清乾隆帝当国时,工部尚书魏廷珍和礼部尚书赵国麟,都在托病申请退休后,遭严旨痛斥,骂他们不想为国效力而只求持禄保身,结果一个革职回籍,一个革职后令在咸安宫效力行走,皆为羊肉没吃着先惹一身骚的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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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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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直到付印之前,才最终确定现在这个书名。但开笔前的题旨是明确的,那就是跳出王朝更替的历史循环和忠奸贤愚的评判机制,对古代官吏群体的一般的生存状态、生活模式、行为取向,乃至价值观念,做一番纵横交织的微观考察。在倡导“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的史学园地,这类表述琐碎、无关宏旨的作品,肯定属于断草落叶,但亦可以借用“虽小道,但亦有可观焉”(《论语·子张》)的先贤语录,写几句劝启惠读的理由。
众所周知,“官本位”传统在吾国之脉系悠长,根深蒂固,举世少见。以官僚阶层为核心的职业“公务员”群体,向来优越于士农工商的编户阶梯,在绝大多数社会政治事务中发挥着中坚职能。该群体之特定的职业场域,也就是俗话所谓的官场,几乎不受王朝兴衰更替、时代背景转换的影响,始终占据在历史舞台的操纵层面上。然而,关于这个“官场”本身,以及相继栖息于其间的这个职业群体的生存状态、活动模式和行为取向,不仅局外人知之甚少,即使已经身居其间,也未必诸事了然。《红楼梦》里那个赔本做官的贾政,抑或可以算是个小小的例证。若转换一个角度,再以阅读历史的目的论,无非就是启智明理、开阔视野、鉴古识今这么几条,而依笔者陋见,可供发掘的资源,实在又以这个岁月积淀最为深厚的所在蕴藏最称富饶无尽。
或问:吾国典籍浩如烟海,所云无非官场史事,老兄这一点从故纸堆里爬梳出来的东西,又有何新意可言呢?对此,似可借用法国汉学家白乐日的一句话,即大多数的中国史书,都是“官僚所写,写给官僚看的”。剔去满纸充斥的冠冕堂皇不论,起码那些彼此都懂的官场风貌、机制结构、术语行话,尤其是潜伏在冠冕堂皇表层下的关节窍门、游戏规则,是绝无必要多加解释的。正是这些粗放,为一般读者欲通过史著想要有所了解时,留出了许多语焉不详的困惑,乃至一片茫然的空白。而拙稿的功能,便是通过史料碎片缀织拼接的作业方式,复原一些有关的风貌和细节。至于重建一个完整清晰之全景图像的目标,当然要仰赖专家才能达到。故拙稿的实际定义,大抵也就是两条:对于旨趣相投的朋友,主动献芹在先;对于这个课题的进深开掘,或许不乏抛砖作用。此外,又因为该课题和近年来逐渐蔚为成书市亮点的一些题材,如衙门文化、考铨制度、官场形态等,多能形成互相辐射,所以对众多爱好文史的读者,也有一定的适应性。
因为没有类型相似的专著可资模仿,加上原型是以读书札记形式连载于期刊,故本书在结构上营造多视点开放性的布局,而不讲求内在层级和序属的严谨。一般是一题一叙,如相关或从属的话题较多,宁可另写一篇。在写作风格上,则以有趣可读为底线,所以尽可能避免过于繁复的辨析。比如书中有关于公务员上班下班及公休节假两篇,交叉述及唐代的官员公休制度沿革。一篇介绍从唐高宗永徽三年起,实行每至旬末、百僚同休的方法,还举出唐文宗时的“戊戌政变”为例,说明这个制度给坏人钻了空子。但是在另一篇述及唐武宗的故事时,却又有了百僚同休的细节写照。仔细斟酌,抑或正是武宗汲取了文宗的教训,又将公休的安排改回到了“番休”即轮流休沐。李唐一代近三百年,一项单行制度的反复改易,当属正常现象。但本书既然以复原若干原貌和细节为功能,而不是编写专题志书,自然就该回避繁琐的考据论证了。诸如此类看似抵牾但可以借助情理解释的地方,书中还有不少,读者自能谅之。当然,因笔者孤陋寡闻、挂一漏万,或学养浅薄、误度谬解所造成 的“硬伤”,不在此列。这方面的问题,笔者谨以十二分的诚恳,欢迎读者和专家批评指正。事实上,作为一个站在学术门墙外面的通俗文史读物编撰者,我自己也在经历一个不断学习、逐步提高的过程。权将本书作为一个阶段性的读书成果看待,或许更恰当些。
还需要加以说明的是,本书虽然借用一个大题目罩住,但比照题材本身的丰富多彩,距离尚远。姑且不说选举任用、考核铨叙,行政法规及公务经办程序这几大板块,仅以一般读者更感兴趣的话题说,即时想到也能写出一二的选题就可举出一串,如:官员家属的政治待遇,办公室里发生的故事,“工程发包”纵横谈,“衙前生态”面面观,“吃官饭”的女员工,“国有企业”沧桑录,签名画押的学问,天天记和月月讲,等等。但笔者工作繁忙,一篇一篇的札记全赖业余时间慢慢积累,只能寄希望还有机会结集并与读者见面。
借此机会,谨向首先鼓励笔者就此题材进行撰述并予赞襄的李小棠先生,在创意、思路和资料、图片等多方面提供大量援助的金良年先生,惠赐导言的周振鹤教授,特别是一再为我提供学习机会的福建人民出版社,致以诚挚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