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侗族聚居区以贵州省锦屏县为界分为两大语区,分别是:北侗和南侗两大方言区。北侗汉化较早,包含天柱、锦屏和剑河等县,明清两代,汉人大量移入,清水江流域木材市场蓬勃发展。南侗保留较多的侗族语言和文化,范围包括贵州省黔东南州的榕江县、从江县、黎平县及广西省三江和湖南省通道县(见图2)。
侗族先民在明清抗争之前,已经经历长时间、大规模的流离,以致南侗的鬼师不断地在结婚的场合讲述口传史诗,告诉子孙创世以来祖先从哪里来:四萨孵蛋生下松恩和松桑,两人又生下姜良、姜妹,兄妹二人遭遇洪水后决定在一起,生下的后代成为苗、侗、汉、瑶等族群的祖先。流传于黔贵州榕江县、从江县和黎平县的口传史诗Al ongs bux(《祖先之歌》)第一部分Ongs bux qak nyal(《祖公上河》)唱出祖先上溯都柳江的历程,留下他们迁徙的路径:祖先由原居广西梧州、浔州等地,为逃难沿浔江、黔江、都柳江逆水而上,来到湘桂黔三省交界处,与苗、瑶杂居。他们渐次迁往山区的原始林开荒,寻找水源灌溉田地,旱地则种植棉花,有了这两样,衣食无缺。第二部分Ongs bux dogl senl(《祖先落寨》)则唱出各氏族落脚的地点。基本上,侗族先民以苗岭余脉的高地作为天然屏障,隔绝国家统治。
宋朝的版图到达今天湖南省的靖州县到黔东北和黔东南的交界地带,无法实质统治今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山区部落。元朝以后形势丕变,元朝灭了大理国,往云南和贵州拓展,在今天的黎平县设福禄永从长官司管理民政,并建立第一个军事管理机构:古州八万军民总管府,从此偏居此处的人群就不得安宁。明清两代相继对黔东南地区用兵,明初开辟驿道通往云南,清代继续进军黔东南的生界,打通贵州对两广的贸易通道,镇压过后的军事治理为实现国家一统和商业贸易的进展铺路。
部分贵州地区在明清两代渐渐归顺、汉化,并且由委派土司的间接统治转变成王朝派任文官的直接统治。对于苗疆生界之一的黔东南地区,明初的统治者透过军队扫荡、安插屯兵和汉人移民加以控制。当地苗人、侗人饱受战争之苦,逃难到黎平、永从以西到榕江的深山大林,寻找新的生存空间,避免汉人的侵扰和帝国的军事治理。一有大军压境,住民便溃散四方,等到承平时期重新聚合。这个地区在清康熙《皇舆全览图》标示为生界(见图3右边空白处),清雍正发动大军镇压古州(今黎平到榕江一带)生界之后,汉人控制水运、行政、军事中心与集市,也就是说交通干道、政治军事和贸易路线掌握在汉人手中。明清的军事殖民不仅改变黔东南苗、侗和外来移民的空间分布,外来移民也成为黔东南的统治阶层。汉人与非汉民族之间展开长期的拉锯战,结果政治权力、经济发展和社会资源不平等的差距越来越大。
代表国家权力的军队进入帝国边缘的黔东南,占领土地,建立军事屯田。明清密集设立军事殖民的据点,建碉堡、设卫所,大量汉人移民以军事保护伞做为后盾,继续往新占领区的四周扩张,占尽良田,汉人成为贵州压倒性的多数之后,占尽优势,欺压原来住在这里的族群。
不仅如此,明太祖镇压苗侗之后,实施拨军下田、拨民下寨的政策,屯军和汉人移民包围苗、侗寨参与帝国对当地原住民族的监控,明清帝国的汉化措施也不断冲击苗人、侗人长久以来的自治和身分认同。面对国家的强势征服,苗、侗反抗不断,十八世纪清政府才征服黔东南山区的部民。明清帝国拓殖黔东南的历史经验影响族群边界的变化,使得黔东南山区成为族群冲突最严重的地带。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个紧张冲突的过程中,黔东南山区出现变婆的象征、传说、新的社会规范和新的社会结构,以维系动荡中的侗人社会。变婆的巫术指控既反映历史的经验,集体的心理,也是山区侗人的一种社会机制,用以区分人我,保存社会文化发展空间。
出现变婆的边村
笔者的田野地点──边村,位居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县与从江县交界处的偏僻山区,是变婆出现的地点之一。两县交界的半山区(五百到一千公尺之间),苗、侗比邻而居,相互指控对方的寨子有变婆。苗族不喜欢与边村侗族通婚,以避免嫁娶到变婆,边村人也说附近某些苗族和侗族村寨有变婆。
变婆传说既神秘又具有巫术想象力,至今仍在南侗不断地流传。平地侗族将变婆形容成带妖性质的怪物,生前外貌美丽,容易媚惑人。平地侗族指的是居住平坝地区、公路沿线的侗族人,相对于高坡的侗族,平地侗族的社会经济发展速度较快,与汉人的接触更为密切。笔者待在从江县龙图大坝的那几年,听说过以下几则变婆传说。变婆死后,半人半鬼的状态仍然具有人的形体、记忆和感知,坐月期间过世的变婆,死后照旧回家喂奶。过去,男人出门习惯用一截竹筒套在手臂上,万一到野外被变婆抓住的时候,可以松出手来立刻逃脱。两个龙图的男人曾经到外地做木匠工作,遇到变婆之后不敢回家。他们听说碰到变婆,不仅自己绝子绝孙,同一房族的堂兄弟也会绝嗣,他们俩深怕连累家人,从此在外地流浪。平地侗族表示,变婆出现在森林茂密的深山大林和偏僻的高坡村寨,大型的平坝村寨通常不会有变婆。
巫术谣言的人类学研究有助于了解变婆巫术指控出现的社会成因,这一章先从历史文献了解变婆出现的社会条件和人群互动过程所反映的文化观念、社会行动与象征意义。指出变婆的巫术指控之社会和心理成因,并根据民族志材料,运用特纳社会展演的理论,说明边村如何以变婆谣言传说进行社会动员,展开一连串抹黑邻居的社会行动,下一章则详细分析山区侗族使用变婆的象征符号标示特定人群,并以变婆的巫术指控作为社会机制,避免来历不明的人进入婚姻交换体系。
变婆出现的社会舞台
变婆出现在明清国家与地方社会爆发严重冲突的黔东南生苗之地(对照图2高千、边村、三龙和图3贵州黔东南空白的生界)。出现变婆的核心区域分布于深山大林,逃难到高坡的侗族村寨特意对外放送变婆的谣言,避免外人靠近;另一方面藉此保持与外族的距离,避免被统治、被汉化。贵州原本分别属于云南、四川和湖广三省,这三省都将贵州视为偏远的边地。中央王朝与土官之间维持朝贡关系,实际上由当地土官世袭统治,形成大大小小的王权。此外,贵州不少部落社会没有国王、没有酋长,王朝找不到可以拢络的首领,连间接统治都谈不上,生界里的部落可以说处于自治状态。明清王朝步步进逼黔东南苗疆生界,企图直接统治该地,遂爆发严重冲突。面对明清的军事殖民和严密的监控,黔东南苗、侗以巫术指控严防他者混入婚姻交换体系,与根骨干净者联姻是一种维持我族发展的自我保护策略。
明清拓殖带来人口结构的改变
元朝虽被明太祖朱元璋推翻,蒙古帝国仍然存在,残余的旧朝王室北逃,盘据在大明帝国的北方,史称北元。北元国祚甚长,与明朝相始终。元朝册封的梁王在云南深有势力,明太祖惟恐北元和云南梁王一起连手,两者的力量足以威胁大明帝国。于是,明太祖开辟一条从湖广经贵州直通云南的驿道「一线路」,征伐元朝的残余势力──云南梁王,同时阻断梁王与四川南部和湘西土司的联系。洪武十四年(1381年)灭除梁王之后,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云南建立行省。接着,明太祖要求二十万兵士留守贵州,屯田戍边。永乐十一年(1413年)贵州因军事战略地位重要建省。驿道沿线汉人建立卫所和屯堡,十里一屯,一个又一个军屯安插于西南民族之间。永乐年间又有三十五万军眷和平民移入贵州,给贵州的人口结构带来巨大改变。
军队通过平坦的「一线路」,明太祖命人在乌江的南方继续修建驿道,驿道从湖南的绥宁分为一干三线,通往一山比一山高的黔东南。明王朝从湖南沅州、辰州、靖州推进黎平,引起洪武十一年(1378年)到十八年(1385年)五开(今贵州黎平一带)侗人吴勉率领二十万人群起抗争。据《明史》中〈汤和列传〉,洪武十八年征虏将军汤和、副将军周德兴率三十万大军,会同楚王桢的护卫兵六万五百人,镇压黔东南,在贵州和湖南交界处爆发战争。四万多人被杀,俘虏七万多人,五开之战过后,明太祖直接以有功人员取代黎平附近的几个土司。明太祖命三万名军人留在五开驻守,设立五开卫,建立多达十六所(守御千户所)、七十二屯、三百零八个碉堡和八个驿站。明太祖实施「拨军下田」、「拨民下寨」的政策,汉人聚落如胡家坪、王家庄、杨家寨、廖湾村、张家湾、薛家坪、龙家庄、俞家庄等包围苗、侗村寨,分布于湖南靖州到贵州黎平沿线的驿道上,以及五开卫和铜鼓卫(今锦屏)周围。不管是卫所屯堡的军事殖民据点或是汉人聚落,皆严密监控着生界的非汉民族。
明中期以后,汉人已经成为贵州人口最多的族群,军队、军眷和随之而来的汉人移民占领当地平坦的坝子和容易耕作的良田,殖民的掠夺,挤压当地人群的生存空间。汉与非汉之间的冲突引爆黔东南山区的苗、侗接连向官府发动多次战争,战争过后难民往深山大林逃难,社会动荡不安。原本住在黎平的五脑侗寨住民被驱赶入山,潭溪住民迁徙到三省坡,原居地在黎平潘老的小黄侗寨往西逃难到山区,还有不少侗寨往黎平以西、以南逃难。五开卫建立三百年过后,清顺治年间废军户改民户,军人变成普通老百姓,隶属黎平府。清初康熙年间所绘制的《皇舆全览图》,贵州省地图上的黔东南黎平到雷公山、月亮山附近的地区仍是一片空白,图上标示「生界」,可见这个地区的人群到清初仍然不愿意接受帝国的统治。清雍正四年(1726年)以后,贵州大部分地区陆续改土归流,当贵州大部分地区从土司的间接统治转变为流官派任的直接统治,本文所讨论的地方社会──贵州黔东南州黎平、从江和榕江县一带的山区,尚为当时仅存的三个苗疆生界之一。
为清剿南明王和吴三桂之乱,清廷大举扫荡黔东南,接着,这片生界被雍正视为湘桂黔三省要冲和通往两广门户的贸易通道,也被出兵拿下。对清帝国来说,这块生界上有清水江、可通湖广,下有都柳江、直下两广,无论是战略、交通或经济位置都极为重要,加上贵州富有水银和朱砂、山货和木材,王朝也藉此往贵州扩展盐业的市场。雍正决定直接统治这块生界,命云贵总督鄂尔泰和黎平知府张广泗打通这块苗疆生界,古州生界之战毁村上千,雍正年间在古州等地陆续设立新疆六厅(即贵州东南部新开辟区域的统治机关,包括古州、清江、台拱、丹江、八寨、都江六厅),带来至少二十万的汉人移民。
雍正七年(1729年)、八年(1730年)、十三年(1735年)以及乾隆元年(1736年)陆续对这片地区用兵之后,黔东南山区遭受史无前例的镇压。据《清史稿》中〈张广泗传〉记载,张广泗衔命一手主导的古州生界之战共焚毁一千两百二十四寨,这些村寨的壮丁全被杀,老幼被俘,大约两万五千两百二十名成为俘虏,这里面有接近一半的人后来在军营中被杀害,官府认定属于贼党的家属则被充赏为奴。战争期间张广泗要求三百八十八寨交出叛党来赎罪,战场上斩首一万七千六百七十多人,截获铳炮四万六千五百多门,刀矛弓弩标甲数量超过十四万八千。中炮、饥饿、跌落崖谷和染病身亡的人数大约十五到十六万。因这场战争直接、间接死亡的人数约有三十多万,苗、侗村寨十之七八被毁。事后,张广泗没收叛贼的田产,发送给士兵,就地设立九个卫所,供军队屯田养兵之用,并且运用保甲制度加强对这个地区的治理。
贵州省博物馆保存两样那个时期的文物,一样是雍正十年(1732年)铁柱的拓片,另一样是雍正皇帝的书法,他非常自豪地写下「向来王化外 今入版图中」,这两幅书法就悬挂在铁柱拓片的两旁。云贵总督鄂尔泰镇压古州之后,下令苗、侗缴械,他将战争期间搜刮来的兵器镕铸成一根长3.14公尺,直径45公分的大型铁柱,上面刻着记功铭文。铁柱竖立于省会贵阳南明河上的甲秀楼前,目的是在贵州人文荟萃之地,宣扬雍正皇帝的功绩。清王朝以为将生界苗侗的武器全部集中起来,牢牢地紧箍于此,苗侗便失去抗争的凭借;事实上,古州生界的战争一直持续到雍正皇帝过世、乾隆皇帝上任才结束,清朝末年还有长达二十一年的抗争。
面对愈来愈多移民涌入苗疆,开辟山林田土,雍正皇帝曾经颁布「苗疆禁令」,不准汉人进入生界置产,严禁无照商贩入境,以免不法之徒诱使当地民族作乱。清政府的禁令恰恰说明,常有流民、罪犯窜入这片国法鞭长莫及的偏僻山区。此外,部分汉族地主和奸商骗取苗民土地,官府派公差、徭役,奴隶苗侗,引起当地社会强烈的不满。明清两代,苗、侗的抗争从来没有停过。咸丰五年(1855年)肇洞陆大汉和洒洞梁维干组织六洞发动抗争。是年,四脚牛义军加入,进攻永从县城。咸丰八年(1858年)与太平天国军队会合,联合作战六年,直到太平天国京城沦陷,清军入黔才退回。光绪元年(1875年)广西姚容侗人起义,六洞和四脚牛加入,攻克大部分南侗地区,直到次年官军镇压,才结束抗争。
国家介入引起地方社会的重组和分化
明清镇压黔东南苗疆生界,军队和汉人移民涌入之后,引发苗侗的逃难、重建和土地所有权的紧张,地方社会产生重组和分化。
面对明清两代的军事镇压,侗人合款抵抗外敌侵扰。合款的意思是联合邻近村寨组成军事联盟,以保卫家园,侗族称这种地缘组织为Kuant(汉语翻译为「款」)。「款」由小而大联合数寨、数十寨,最大的范围包括整个南侗。中国侗族学者邓敏文和吴浩针对侗款研究指出,唐末宋初,侗人分布地区出现纠集众人盟款的历史记载。杨再思,唐末五代人,楚王马殷派兵击杀位于靖州的飞山寨首领潘金盛,杨再思接收飞山余部。该事迹保存于〈杨再思「连款」救飞山〉的传说故事,杨再思后来成为十洞酋长。南宋洪迈的《容斋随笔.渠阳蛮俗》记载:靖州之地,……各有门款。南宋的朱辅曾在五溪地区当官,他写的《溪蛮丛笑》是第一部有关当地苗、侗、瑶等族群的专著,书上记载:「当地蛮夷,彼此相结,歃血叫誓,缓急相救,名曰门款。」明朝洪武年间,有二十万人合款与官军抗争,古歌将记忆中最大款的范围传颂下来:「头在古州,尾在柳州」,也就是从贵州榕江串联到广西柳州。明清两代,黔东南山区迭遭军事镇压,南侗地区出现六洞、九洞、十洞、千七、千三、二千九和四脚牛等共同防御联盟。
一般来说,侗族社会是一个平权社会,历史上并没有出现国王或贵族之类的统治阶级。关系到全寨的事务由年纪大、德高望重的寨老主持讨论,共同决议之后再付诸实行,政治上实施共议制。寨老以其经验智慧受人推崇,不是世袭而来,其政治权力也不会传给下一代。村规民约由寨老制定,合款的军事联盟由款首号令,款首由各村代表中选出。各村以结盟的方式联合周遭的村寨,扩大集体的力量,对抗外敌。侗族社会从村落到区域军事联盟都力行平等自治,加上侗族家户之间经济发展差别不大;因此,中国的侗族学者普遍认为侗族是平权的社会,不是阶级严明的社会。台湾的侗族学者林淑蓉主张,侗族社会平权与阶序两种共存的特质,须放在侗族与其他民族、外寨和外姓等外来者互动的历史脉络来看,尤其不可忽略代表国家力量的军队与强势汉人族群移入的政治经济因素。例如,土司制度影响之下腊卡/腊更和爷头/侗崽的阶层化就是一例。
中原王朝利用土司统治黎平、锦屏等地,明太祖镇压黔东南以后,废除原来的土司,由军人担任。随着雍正实施改土归流,土司才慢慢退去影响力。土司作为帝国的统治工具,集民政与军政统治权于一身,土地和人民都归土司世袭所有。帝国对土司要求进贡、赋税、差役,自然这些任务也分派到各村寨。帝国的统治透过土司制度逐渐深入黔东南,也将维护封建礼教的等级关系带入统治地区,使得侗族社会内部产生腊卡/腊更与爷头/侗崽的阶级区分,土司行使保护的责任,而受保护的民众行使依附的义务──服役、送礼、看山、出劳力等,地位十分低下。土司制度也带来婚姻制度的改变,使等级婚出现在八寨、丹江、清江和古州等地。经历战乱迫迁和社会重组,加上土司制度影响所及,使得黔东南的侗族社会出现阶层分化的现象。
中国侗族学者吴永谊研究土司制度对黔东南侗族社会的影响,即指出明清时期,黔东南侗人社会分化为腊卡/腊更和爷头/侗崽两个社会阶层,显示国家力量介入后造成侗族社会阶层化。清朝督导贵州学政的李宗昉出版《黔记》,记载贵州九洞、六洞、千七和千三款存在两个社会阶层──腊卡和腊更,腊卡是早先定居的群体,腊更是后来流落到此的外地人;腊更的身分地位低,尊腊卡为长辈,而且不能与腊卡通婚。在古州(今贵州榕江)社会阶层则分化为「爷头」和「侗崽」两个等级。台湾的侗族学者林淑蓉主张,腊卡和爷头是同一类人,都指先来且势力较大的村寨,侗崽和腊更是属于一类,指的是依附于爷头的侗族或被侗族同化的其他民族。两个阶层有上下之分,依附者不敢与保护者通婚。历史文献详细说明如下:「洞崽苗在古州,先代以同群同类分为二寨,居大寨为爷头,小寨为侗崽,悉听爷头使唤。婚姻各分类,若小寨与大寨结婚,谓之犯上。各大寨知之,则聚党类尽夺其产或伤命」。土官统治与大寨、小寨有所区隔的婚姻圈形成的阶层分化现象,使得黔东南出现区别身分等级的阶层婚。
这里用六洞的龙图与样洞来说明爷头与侗崽的关系,梁姓先到龙图这片地区开垦,样洞晚到,龙图让出深山大林的一部分给样洞建寨,样洞则为龙图看守山林,打仗担任前锋,平时当作传令兵,龙图可以派遣样洞做事。当地有个受到压迫的抗议言词,「派我像派『样』(指样洞)!」爷头与侗崽的关系和腊卡与腊更制度对社会分化的影响也出现在村寨内部,以先来后到作为权力支配的准则,外地人和外姓凡事尊重本地人,以本地人为先。
村寨内部以先来/后到、同姓/外姓和本寨/支寨构成的社会阶层,握有土地、政治和婚姻优势的先到者之中,地主、富农说话有分量,具有较高的身分地位。寨老虽然经常更替,绕来绕去,还是那几个家族影响力较大。人群的区分是一个社会建构的历史过程,日常生活中侗人将人群区分为nyenc bens(亲人)/nyenc gaos zaiv(本村人)/nyenc senl kegt(外地人),nyenc是人的意思,由近到远分为自己人、本村人和外地人。这种区分和远近关系也出现在聚落空间上,先到的本地人围绕着鼓楼居住,外姓和外地人只能住在村寨边缘。
林淑蓉认为,平时侗族社会显现出包容差异的趋同倾向,仅在服饰、发式、住屋、礼俗和仪式空间的使用做象征性的展演,以维持地域组织的团结;但,血缘认同造成身分、族群和姓氏的等级区分。侗族是一个强化起源(origin)优先性的社会,进入婚姻的交换体系前必先清楚对方的家族起源,并以先来者/后到者以及本地人/外地人等血缘的差异在婚姻上受到强化,形成上、下等级的阶序,以致腊更和侗崽被列为不屑通婚的对象,不通婚的机制造成等级较低的外地人、晚到者和支寨的人不能随意进入优势团体的婚姻交换体系。林淑蓉指出侗族的通婚机制是以确认家族起源为主要的原则,可惜她的田野地点不在变婆出现的核心区域,并未对变婆无法进入婚姻交换体系提出解释。
山区苗侗杂居,村落共同体重组的过程中,不少外地人迁入,有可能是流民、罪犯、奸商或投机分子。国家与地方社会冲突紧张时,这些外来人士被认为容易为政府所吸收、利用、反叛,奸细一旦通敌,对侗族村寨具有极大的破坏力。例如,中国侗族学者邓敏文指出,民国初年,黎平县竹坪村发生三十六人事件,合款的首领揪出通敌者加以惩处,事后整个村被政府的军队报复,三十六名款首遭到处决。
政府与地方社会爆发剧烈冲突,长时间的苦难和心理创伤,造成山区侗族明显地容易对外族、外寨和外人产生猜疑、敌意和恐惧,并构成我群与他群区分的心理质素,由此衍生出种种自我保护的策略。对寻求自治的黔东南山区侗族来说,外来的、边缘的他者被怀疑可能是为朝廷所用的通敌者,为了防范来历不明的外来者借着婚配融入我群,侗人的先民衍生出对可疑人物进行巫术指控的防卫机制。变婆在这种情况下,成为区辨异己的符号,被指控为变婆的人成为紧张的族群关系所影射的对象,反映侗族与外人之间的对立和敌意。
侗人的婚姻模式也在明清时期产生变化,婚姻圈的范围愈缩愈小,呈现内卷化的倾向。根据湖南少数民族古籍办公室搜集到清初「九十九公大合款」,各款区的领袖在雍正年间共同决议,从远距离的村寨外婚改变为村寨内婚:自此侗人可与村内或临近村寨的同姓通婚,称为「破姓开亲」。「九十九公大合款」款约施行的范围涵盖绝大部分南侗所居住的湘桂黔三省。过去,与异姓通婚需要跨越较远的距离,「三十天路程找女子,七十天路程找郎婿,带肉肉变蛆,带饭饭变馊。」而且,婚嫁过程常遇到妖怪掳人,侗人运用「妖怪吃人」和「蛇怪讨老婆」象征性的手法,表现村寨外婚充满危险性,后来故事中的男女主角连手砍了蛇怪。这九十九个款首为了避免这样的困境和危险再度发生,决定「破姓开亲」,将村寨外婚改为村寨内婚,同姓之间可以结婚,只要遵守同一房族不能通婚的规定即可。对偏好与姑表结婚的侗人来说,婚姻圈在村内、而且与旧亲结婚,对象之间表面上同属一个姓氏(汉姓),但侗族本身拥有婚姻的规定:以内姓进行严格区分,也就是说,侗族的内姓才真正构成一个禁婚单位,同一房族的人同属一个内姓,内姓各有名称。
侗族冠上汉族外姓应是明清以后的政令结果,澳洲人类学家贺戴维(David Holm)认为侗族「破姓开亲」的决定破坏了朝廷企图以冠汉姓使当地民族「文明化」的计划,同姓可以结婚是侗族反抗朝廷汉化的表现。侗人不仅偏好村寨内婚、姑表婚,还禁止与变婆通婚。对变婆家族的鄙视和排斥形成侗族婚姻的特点──「不忌同姓,独忌变婆种」,不禁止同姓结婚,唯独忌讳跟变婆通婚。因应明清的汉化、文明化,侗族合款决定破姓开亲,加上变婆产生的社会效应──阶层婚,可以看到侗族社会与外来汉人互动的结果,婚姻圈愈来愈小,愈来愈限于某个群体,婚姻呈现内卷化。
由上可知,侗人之所以对外人、汉人高度警戒,是因为明清国家与地方社会爆发严重冲突,侗人面对外来统治者的攻打和拓殖,被迫让出家园土地,人口减少,大量伤亡。发动战争失败,逃难到山区的苗寨、侗寨比邻而居,村寨内部又有本地人与外来移民杂处,侗人与汉人、外族和外人互动的历史经验造成地方人群分化。侗人对于跟自己不同的人以妖怪的标签向社会内部打暗号,要求众人对外来者保持警戒,社会心理上与他者画上界线,侗人甚至用巫术抹黑他人,让妖怪的卷标带有污名化的特征。
边村的社会结构
我长期在山区侗寨「边村」做田野,边村是一个位在黔东南州黎平县和从江县交界的山区村落。图9是边村与邻近村落组成的大小军事联盟,分为小款和千三款。边村、B村和F村形成一小款,这些村寨又与黎平县属的双江、四寨、宰高、归迷、黄岗,从江县属的银潭、谷洞和帮土等村寨形成一大款,当初参加合款时的总户数约一千三百户,故将这个款区命名为「千三款」。千三款区合款时,边村有五十户,现在则有一百六十户,人口将近八百人。1949年之后进行的社会经济调查指出,1918年,谷洞曾遭土匪围攻,同一款区的边村也曾遭袭击,铁炮一放,款区内的村寨都派民兵前来解围,共同击退盗匪。款区内举凡过节、斗牛、对歌、吃相思(村寨间互访的联谊活动),各村之间交往密切,有关稻作、物资和各地的社会讯息也在款区内互相流通。
直到清朝末年,这片山区一直是不愿汉化、不愿归附的生苗之地。所以,光绪年间官方仍称呼这地方人群为「七百生苗」。中国生态人类学者崔海洋根据黄岗出土的碑文指出,「七百生苗」这一地名的使用期上自清雍正「改土归流」后,下迄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这个地区隶属于黎平府的潭溪长官司管辖,包括今天黎平县双江乡和从江县高增乡、谷坪乡、丙妹镇、小翠里瑶族壮族乡等广大山区。即便1949年后以后,共产党组织深入基层农村,培植支书、村长等党干部执行政策,这些村干并没有完全取代寨老,寨老共议的传统仍然在山区侗寨运作。
边村的社会流动充满各种可能,社会地位并不是固定不变。除了每个人的出身条件之外,政治现实的改变或个人的努力都可能提高社会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部分贫下中农的村民一跃成为共产党干部,边村的上层阶层透过联姻,整合这些村干,上层社会得以继续握有政治权力。这些村干家庭近来因接近政府官员而获得旅游开发的好处,同时,他们的子女也成为边村婚姻圈炙手可热的对象。某些优异的村民透过后天的学习取得令人尊敬的行业,而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例如男性、女性都可以成为歌师(教侗歌的师傅)和药师,很会做侗布的女性被请到别寨教授,男性建造木房的建筑师也常被人请去盖房子。当鬼师的Gongs吉属于变婆那边的人,虽然他聪慧过人,从外祖父那边学到鬼师的口传经文和咒语,成为地方上有名的鬼师。然而,他在婚姻上一样遭遇到排斥。最后,Gongs吉娶了变婆出身的女人。这些秀异的人之外,侗族的传统知识大部分是由人灵群体所拥有。
边村随着人口日益增加,分为两个自然寨:上寨和下寨,青年男女交互进行联谊活动,上寨的男孩找下寨的女孩唱歌,男女对唱告一段落,一起吃饭时由下寨的女孩唱敬酒歌;下寨的男孩找上寨的女孩唱歌,由上寨的女孩唱敬酒歌。从图11可以看到,青年男女在公共集会中心──鼓楼对唱大歌。此外,「萨堂」为南侗地区每个侗族村寨祭祀保护神萨岁的神圣空间,斗牛赛前,男性民兵在萨堂誓师,再出发。
边村的祖先原本居住在黎平县双江乡的Kimp村,一说先民生活富裕遭到大寨驱赶,二说先民不愿归顺,因而举村迁徙。最初到边村发展共有五个房族,井房族是最古老的房族,聚集在鼓楼后面。Kuan家族这一支也属于井房族,却没有住在鼓楼的中心地带,这是因为迁徙过程中,Kuan家族这一支没看到草标,走错路,到了都柳江边腊弄村落脚,过了一段时间找到边村,回来认亲,搬回边村时只能落脚在村寨边缘。图12是边村五个房族的分布图,近年来为建立防火线,某些房屋拆除后另觅他处,观光业的发展也带动某些家户迁到沿溪平坦处建房子,以便接近游客,五个房族聚居的范围因此出现变动。
边村五个先到的房族聚居在鼓楼附近,以鼓楼为中心逐步扩大;后来迁入的外地人只能住在寨子边缘,易受盗匪攻击(见图12)。外地移民二十户,除了最早来此地的井房族之外,其他四个房族都接纳晚到的外来移民以拟亲的方式加入,外地人遵守房族的礼俗和规定,以便获得婚丧喜庆和建造房屋等人力上的帮忙。外姓村民强调:我们不敢在寨子中心建房子,唯恐踩到本地人的运,这里的「运」指的是本地人主宰的优势。日常生活中,本地人和外地人的区隔很鲜明地反映在图12所显示的居住空间和结婚对象的社会界在线。每年2月1日和8月1日,由大将和五个先到的房族后代,与鬼师共同在鼓楼边的大石桌上举行祭祖的仪礼,展演本地人的政治主导权。
随着不同时期的移民迁入,边村人口也不断地发生重组变化。明清战乱时期,零散分布在山区附近村落之间的小聚落寻求依附保护,遂有Bai和黄姓这两个家族迁入。Bai家族本为苗族,住在介于边村和F村之间的上坡处,拥有田地,迁进边村之后,加入下房族。黄姓家族祖先居住小黄附近,原本打铁为生,后来学为鬼师,社会地位曾经上升,有人在1970年代当过支书,受到破四旧对传统信仰的打击,后代没有继续学习仪式咒语,因此家道中落。清末民初,出现因逃避税赋、饥荒和战争而逃难至此的零星散户,如石、孟、黄、贾、蒋、杨和伍姓等外地人,分别来自F、G和H等苗寨和B、小黄以及乜洞等侗寨。这些外姓多从事长工、奴婢或佃农等的工作,长久以来地位低下。例如,孟姓来自F苗寨,三代前替人养牛。外地人除了开荒之外,无法取得耕地,直到1952年中国共产党进行土地改革,重新分配土地,田地较远,仅可勉强维持生计。移民之中也有一户汉族,彭姓自称来此地做棺材生意而落户。数百年来,对外与汉人沟通的官职,如保长由外姓担任,负责与官方沟通,边村人并不看重这些官职。保长学习汉文化,听命行事,但未必能教化民众。1949年后,无论是政府征兵、大跃进时期参与国家铁路建设、到外地挖煤矿或学习新法接生成为接生员,边村往往选派外地人前往。接生员受训之后,原本肩负国家监控村民生育的任务,但她回到村子,村民仍然认为生育是自家事,并没有请她帮忙接生,间接削弱国家权力对边村生育的干预。
边村人很少跟外人提到村子里有变婆,外地人往往在事先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变婆通婚;即使有人从邻近村寨迁入,清楚知道邻居的底细,迫于现实,只好迎娶变婆出身的女子以传宗接代。2003年某外姓33岁的长子迎娶变婆出身的女子就是出于不得已的选择。外姓、外地人在边村孤立、没有稳固的社会支持,婚姻处于劣势,与变婆通婚使得某些外地来的人也落入变婆这个群体,除非他们外娶、外嫁,否则遵行村寨内婚就得受限于变婆的婚姻圈,这使得边村变婆的户数愈来愈多。到目前为止,边村有二、三十户变婆,占全村的30%到40%。这说明变婆的巫术指控应该有一个发展过程,从过去极少数的外地人在危机时刻或不幸发生时受到指控,再慢慢扩大到其他外地人和与变婆通婚的人家。Gongs禾是一位著名的侗族仪式专家──鬼师,经常被人请到外村做仪式,熟知整片山区变婆分布的情形及各村目前变婆户数的比例:「A村和B村80%是变婆,C村70%,D、E村已经都是变婆。目前变婆在边村有30%,我们很怕村子里变婆的户数愈来愈多,我们没有任何办法可以防止,只能劝阻子女不要与变婆嫁娶。」(详见图9)
在此必须先澄清一点:外族、来自外寨的移民或外姓不一定是变婆。鬼师举出村内几个从外地迁入的变婆家族,甲家由G村迁入;乙和丙家祖先为C村。嫁娶时,家长都会将对方的底细打听清楚,有些外族、外姓是干净的,有些别的寨子来的侗族,却是变婆出身。例如,村子里有一户苗族人,来到边村当长工替人养牛已经三代人,女性祖先的年纪都大于男性祖先,且过30岁才生育,显示该户娶的是村子里的「大龄剩女」;然而,这家的女儿几度被安排嫁入社会地位高、条件次等(身材矮小或婚后十年膝下无子)的人家,原因是边村人清楚这户苗族人家的来历是干净的。
边村依据家产多寡分为三类人:有钱有势的人(nyenc mags,mags是大的意思)、中间的人(nyenc donx dav,donx dav指中间)和穷人(nyenc hut,hut是一无所有的意思)。中共建国后,标示阶级成分,侗族将这三类人模拟为按土地持有分类的地主和富农、中农和贫农。目前,地主和富农大约四十户,中农约八十户,贫农则有四十户。Nyenc mags指的是有钱有势的本地人,地主和富农握有众多土地,从经济权力衍生出政治、宗教、婚姻和生育的优势。侗族的领导阶层不是皇室、国王这种权威、政治象征,他们所具有的优势来自于保有完整的侗族来历、先到开垦、拥有较多土地和传统知识。
边村的婚姻多半由长辈安排,家长会考虑对象的社会经济地位,但并不严格。通常有钱有势的人互相通婚,以便保持社会优势,但也接受不同社会经济地位、条件好的女性上嫁。出身有钱有势的家庭,条件较差的女性嫁入中农或外姓也不少。其次,边村人指控邻村和邻居为变婆,严格禁止子女与变婆通婚,而邻近村寨亦不敢与出现变婆的边村通婚。B村、F村与边村男女青年很少举行联谊活动,唯有过节时互邀聚餐。就年长的报导人记忆所及,边村娶F村的苗族女子仅三例,发生在破除阶级的年代,文革时公社挑选年轻人进宣传队,两村年轻人曾一起集体劳动,挖田后一起睡在田里因而相恋结婚。由此可见,为了保卫家园,侗族社会的结盟可以与外地人和外姓组成村落共同体,甚至和邻村组成军事联盟,从血缘组织扩大为跨域的地缘组织,由个别村落扩大到小、大款区;但在婚姻上,侗族强调家族来历的血缘原则,不轻易让后来的移民、外地人、外姓进入本地人的婚姻交换体系。1953年边村曾是某乡政府所在,直到1987年撤乡,这三十四年间,边村没有出现与乡政府任职的未婚汉人联姻的例子,连女性嫁往平地侗族都很少见。变婆的巫术指控使得山区侗族社会婚姻圈更加窄化,从村寨内婚、交表联姻,进一步避免与变婆结婚,而在旧亲的婚姻圈里面通婚。
2002年到2003年,笔者在边村进行博士论文的田野调查。乡政府和村干深怕我长驻边村,破坏该村的生育神话,从我进村的第一天起就将我污名化为危险人物,以此要求村民守住生育的秘密。田野初期,村民以为我在调查他们计划生育的表现,对于家庭成员和生育的话题多以消极的态度敷衍了事。Sax英是某村干的配偶,住在村子三个月后,有一天我到他们家借用广播器材,向全村表白我以他们的福祉为最重要的考虑,绝不会做出有损朋友的事。广播后,她对我说:「你住在寨子久了,会讲侗话啰!我们却还不懂你的汉话。」我问说:「你不会讲我的话,你懂得我的心吗?」她答说:「不知道喔!那森林有多黑,潭水有多深,我们都不知道,何况人心比森林和潭水更深啊!」我反问她:「既然你不知道我的心,我住这里,你们一定很不舒服啰?」她装做听不懂的样子,顾左右而言他,说她不知道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面对边村这种对外人的猜疑,笔者在鼓楼公开说明研究计划,寨老看过我的台湾护照,郑重声明我的研究与中国政府无关,亦勤学侗语,实地拜访边村的祖居地,拍照片回来跟村民分享,将研究目的调整为学习侗族语言、历史和文化,参与生产和社交活动,勤走底层协助村民,努力化解村民的猜忌。笔者意识到生育是个敏感的话题,无法直接请教,改以迂回的方式向旁人和仪式专家请教,在社交场合观察社会互动,逐步建立家户系谱。
2002年夏天,碰巧遇到一位老人家过世,我和家人与村民共同经历变婆可能出现的恐怖体验。笔者一边参与观察村民有关变婆的叙事和社会行动,一边从鬼师、学生以及信任我的朋友那边获知边村对变婆的看法,愿意跟我谈论变婆的朋友还包括邻村的苗族人。这次共同的经历建立笔者与村民的情感连结,并以他们的情感反应和社会行动作为切入点进行访谈。本文的民族志材料来自于2002到2003年一年的田野调查以及日后的回访。边村的田野可贵之处在于,一般人与变婆的社会互动仍可以从村民亲历性的经验和社会行动的展演,了解山区侗族人如何运用变婆的巫术指控,对婚姻产生实际的社会效应。特纳的社会展演理论启发笔者搜集大量的社会互动资料,尤其是不同群体之间在日常生活、人群连结以及族群之间的互动,从中分析边村人运用什么文化观念进行变婆的巫术指控,这出戏要跟观众沟通什么讯息,又催化了什么社会行动。
一出抹黑邻居的社会展演
2002年7月一个炎炎夏日,一位七十多岁的老妇人在田间工作,遇到大雷雨,无处躲雨,最后失温过世。边村打算发展旅游,因而我义务教几个年轻人英文,方便他们日后跟外国人互动。这天下课后,一个年纪较大的男学生递给我一张纸条,警告我「我们村有些人跟一般人不一样,这种人过世时,晚上最好不要出门」。我问其他男学生这是怎么一回事,他们相视而笑,没有一个人作声。当下我直觉反应,这事与变婆有关。我们到边村做田野之前,听别人说过这儿有变婆,长辈也提醒我们晚上不要外出,以免遇到变婆。下课后,我们拜访鬼师Gongs禾和我的学生家,确认这位刚过世的老妇人Sax云是变婆,并弄清楚村子里哪些家户是变婆。鬼师说变婆怕铁器,当天晚上,我们按照鬼师的吩咐将一把铲子抵住大门口,不仅如此,我想到台湾的法师用盐米驱鬼,到房间各处洒盐米,加强戒备。半夜我们听到砰砰砰的敲门声,隔天下楼一看,门上留有一个白色的掌印,这些恐怖经验让我前夫很想收拾行李下山去。我判断这是了解变婆最好的时机,说服他继续留下来。这张纸条和之后我们与村民一同经历的恐怖经验显示,变婆不是单纯的民间传说,对边村村民来说,变婆是一个社会事实,而且是一个实际存在的社会分类。
Sax云过世让整个村子神经紧绷,展开一连串的社会行动。第二天晚上入夜后,我们私下拜访文的家人。Neix文悄声地告诉我Sax云过世后整个村寨的反应,一边讲一边担心别人骂她把这里的秘密泄漏给外人。Neix文说:
Biinv(侗语的变,指变婆)死后变出来需要三天的时间。从棺材底部冒出一股烟来,这一股烟变成一只猫,猫吐出东西,猫吃了吐出来的泡泡之后就成了biinv。……有人过世,亲戚都来亡者家里守夜。Sax云过世第一天、第二天晚上有人守,屋里聚集很多前来吊唁的亲戚,村人还不怎么害怕。第三天、第四天晚上最危险。如果第三天、第四天夜里没有听到biinv在寨上吼叫的声音,那就没事了。
Sax云出殡前,大家纷纷推测,亡者的亲友一定会在这两天以滚烫的煤油处理掉biinv的灵。她死后第三天出殡,村里的人开始感到恐怖,入夜后的村子安静得出奇。每家每户都紧闭门户,小心地倾听有无狗叫或猪叫声,村子里完全听不到任何歌声或乐器声,年轻人更不敢出门找朋友。大家都害怕亡者的家人没有杀掉biinv,死后再变回来害人。以往男男女女劳动回来,夜晚显得特别活泼热闹,年轻人到歌堂(年轻女性等候男性前来谈情说爱的场所)谈情说爱,时间愈晚,聊得愈起劲,Sax云死后的第三天正是传说中biinv死后开始变化,巫术力量形成的时候,具有加害于人的能力,众人害怕到极点,全寨没有一个人敢出门。
第四天晚上我们再拜访文家。Bux文分析亡者的亲友处理或不处理biinv,主要衡量两种状况:
一般多会处理掉biinv,但也会留几个不杀。如果biinv的家庭穷,他们就会将biinv放出来害人,让自己的家族旺起来。这家人确实很穷,有些人就怕biinv会出现。前年,Gongs云去世后几天正好是村寨的大节日,各地来边村做客的人很多,这家人不敢放biinv出来,怕惊吓到客人,村子的人会排斥这家人,他们的后代便很难找到婚姻对象,所以必须处理掉他。Biinv死后变回来之后走亲戚,特别会去女儿、女婿家,自己家有祖宗挡住,进不来。如果亡者的亲人不杀变婆灵或没有机会处理,出殡后,怕变婆出来害人,该家族没脸见人,通常派女婿去坟山进寨子的那条路上守着,杀掉biinv,避免变婆进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