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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磊 当前章节:15478 字 更新时间:2026-6-16 22:52

律师还要精通人情世故,要有丰富的生活经验。清代芜湖的一位讼师,为解决兄弟争讼,让兄弟二人对面互唤,一方喊一句“哥哥”,另一方就要应一句“弟弟”,还未叫十声,二人就撤诉了。这就是利用手足亲情化解争端。当然,这个前提是双方都得“要脸”。现在有些兄弟姐妹为争夺财产,无论法官如何调解,他们也只认钱财而不认亲情。别说叫哥哥了,就算叫爹都不好使。

古代讼师要具备如此多的技能,收入自然也不菲。清朝时,讼师写一份状词要收三到五两银子,涉及死刑大案时要价还会更高。要知道,清朝普通人一年的收入也才十两银子左右,讼师写两三个状词就够了,可见其收入之高。

尽管有文化且收入颇丰,但古代讼师的社会地位不高,颇受舆论歧视,甚至被称为“讼棍”,跟恶棍差不多。这是为何呢?首先,古代统治者反感民众打官司,官员也不愿意处理民众的官司。判得双方都满意很难,有的不服者会越级上访,更有甚者赴京告御状,谓之“京控”,给官员带来很多麻烦。而讼师专门帮人打官司,必然招致整个官方意识形态的压制。其次,有一些讼师贪图金钱,故意搬弄是非,教唆诉讼甚至做伪证,这也败坏了讼师群体的名声。最后,讼师一个月就能赚普通人一年的收入,很让人眼红,容易招黑。其根源在于:古代中国是人治社会,而不是法治社会。讼师的作用是帮助民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这必然触犯了统治者的利益。毕竟,对专制统治者来说,无知且听话、不懂维权、不知法律能帮自己的民众,才是他们最想要的“好民众”。

08 古代老师的待遇好吗?

现在中小学教师的收入,比过去有了很大的提高。有些发达地区的教师,年薪普遍已达到了二三十万,以至于很多清华北大的毕业生,都竞相去一线城市的中小学当老师。那么在古代,老师的待遇好吗?这一篇,王老师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古代教师的待遇。

古代的教师有两种。一种是官府开设的各级官学的教师,这种教师亦师亦官,享受国家俸禄,相当于今天的公立大学教授,但人数凤毛麟角。古代大部分教师都在私学(也就是俗称的“私塾”)教书,其地位类似今天的中小学教师。历史上最早办私学的是孔子,根据《论语》记载,其所收的学费是“束脩”,也就是十条肉干。后世便以束脩泛指教师的工资。接下来,我们就以私学较为发达的明清时期为例,看看古代中小学教师的待遇如何。

从学生来源看,古代的私塾分为三种类型——散馆、私家私塾和社会私塾。

所谓散馆,是由教师自己开办的学校,学生来馆学习并支付学费。开散馆的教师一般需要很高的学识和声望,多是名儒或退休官员,否则也招不到学生。康有为创办的万木草堂就属于散馆。散馆本质上属于教师创办的私立学校,教师也是老板,工资依据效益而定,没有固定数字。

△万木草堂

私家私塾分为两种:家塾和族塾。富贵的人家聘请老师来家里,专门教自家的公子和小姐,这就是家塾。《红楼梦》里,贾雨村就是林黛玉的家塾教师。家塾教师提供的是私人定制服务,服务的对象是富裕阶层,工资自然不会低。清代小说《绿野仙踪》记载,一位颇有学问的举人名叫王献,被一大户人家请去当家塾教师,商定年薪八十两。后来,这户人家嫌工资太高,颇有怠慢之意,王献就收拾铺盖准备走人。另一个大户人家听说后,急忙把王献请去,开价年薪一百两。乾隆年间,中等农户的家庭年收入大约是三十二两。对比可知,当时家塾教师的收入是中等农户收入的两到三倍。

除了支付工资,雇主还要安排家塾教师的一日三餐。日常餐食要保证一荤一素,节庆日子要两荤两素。待遇这么好,对家塾教师的要求自然也很高。像前面说的王献,是举人出身,相当于今天北大清华的毕业生。可见,古代也不乏高学历的教师,而且收入也颇丰。想要当家塾教师,除了有学识外,还要经过“荐馆”这个应聘环节,即获得官员或乡绅朋友的引荐。

所谓族塾,是由一个大宗族开设的学堂,专门教授本族的孩子。族塾教师一般由本族中有学识的人来担任,如果本族中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就聘请外人来任教。《红楼梦》里,贾瑞的爷爷贾代儒,就是贾家的族塾教师。族塾的办学经费来自本家族的学田。所谓学田,是古代为办学而专门购置的田产,其收益全部用于学校经费。族塾教师的薪资可参考家塾,但一般不会高于家塾,毕竟族塾教师多出自本族,给的都是亲情价。

△古代私塾(出自仇英《村童闹学图》)

再来说说社会私塾,一般也分两种类型:一种是村塾,服务一个村或几个临近的村;另一种是义塾,是地方官绅地主们为贫困学生设立的公益性学校。村塾和义塾教师的聘用要求不如家塾高,薪资也低于家塾。明代《沔阳义塾记》记载:“师则月支米一石,岁给银十两。”换算到今天,相当于每月一百八十斤大米,每年再给一两万元钱。清朝官员栗毓美订立的《义学条规》中,对教师的薪资做出了这样的规定:“今拟定修金四十两为大学,三十两并二十五两为中学,二十两十数两为小学。”这里的大、中、小学,指的是学生人数规模,从十到二十五名不等。这两个例子可以看出,明清时期普通教师的收入同中等农户收入差不多。另外,这些学校是不管饭的,教师食宿自理。条件差的私塾,连住的地方都不提供,教师可能要到寺庙借宿。这些学校的日常教学用具开支也要由教师自己承担,最后剩下来的薪资只够教师养家糊口。

古代教师在逢年过节时也会收到“红包”。与今天违规的灰色收入不同,古人给老师的“红包”具有公开的礼节性质,由办学者统一发放,类似节日福利。根据《常熟县儒学志》记载,明朝常熟县塾师收红包的规矩是“清明、端阳、中元节仪各三钱”,加一起大约一两银子,合今天一千多元钱。

和每一个“打工人”一样,古代教师也最怕欠薪,但他们不会拉横幅上访,而是用比较文雅的方式表达不满,比如写诗。明朝的笑话集《解愠编》中就记载了这样一首诗:“东君何事太蛮擅,束脯终年不肯还。擎伞遮阴专为热,围炉向火只因寒。”从题材上看,这首诗既非山水田园,也非边塞怀古,可谓自创门派的“讨薪诗”。古代老师连讨薪都这样看重师道尊严,着实有些无奈。

09 古代的医生好当吗?

俗话说:“人吃五谷杂粮,生百病。”生病了,就得看医生。医生在今天是非常受人尊敬的职业,也是入行门槛非常高的职业。比如医生的学历要求就很高,有些三甲医院在招医生时更是非博士不要。那么,在古代当医生也这么难吗?他们的待遇又是怎样的呢?

同世界大多数文明一样,我国最早的医生也起源于巫师,亦称作“巫医”。在早期人类社会,人们对疾病没有科学的认知,大多认为病人触犯了神明或者被鬼魔缠身,所以治病方式就是请巫医来驱鬼。巫医治病有时候还真有效果,因为他们的治疗仪式会给病人带来心理暗示,激发出人体内在的防御机能,最终战胜病魔。但心理作用毕竟有限,对于严重的疾病,巫医就没什么办法了。

随着人们认知的进步,医和巫逐渐分家,医生成为单独的职业。在西周时期,医生被称为医师,主要为王室服务,属于官员阶层。《周礼·天官·医师》就记载:“医师,掌医之政令。”

春秋战国是我国历史上的大变革时代。在这个时期,医术从宫廷传播到民间,出现了自由行医的民间医生,医生开始成为一种普通职业。那时候,医生的社会地位并不高,被视为与工匠一样的技术工种。东汉时期,《说文解字》对医生的解释依旧为:“医,治病工也。”像张仲景这样的名医,正史中对其只字未提,以至于现在还有人质疑他是否真实存在。与张仲景同时代的另一位名医华佗,虽然医术享誉天下,但他仍然“以医见业,意常自悔”,自己都看不起自己的职业。

△北宋赵姓医官所办的药铺“赵太丞家”,其大门两侧招牌上分别写着“治酒所伤真方集香丸”和“大理中丸医肠胃”(出自张择端《清明上河图》)

到了宋朝,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医学开始受到重视,医生也成为受尊敬的职业。政府设立翰林医官院来管理医政,太医局也成为独立的医学院校。宋朝的官医属于文官序列,设有“大夫”“郎中”等二十余种职位。因此,宋朝医生有了大夫和郎中的称谓,北方人习惯称大夫,南方人习惯称郎中。宋太祖、宋太宗、宋神宗等多位皇帝还学习过医学,能够诊病开药。一代名臣范仲淹还说过“不为良相,当为良医”的名言。可见,在重视“为生民立命”的宋朝,医生的地位颇高。此后的元、明、清三朝,医生依然受人尊敬。即便皇亲国戚请医生看病,也要“遣官来迎”,以示尊重。

那么,在古代行医的门槛高吗?这要看你做的是官医还是民间医生。古代官医的准入门槛还是比较高的,如南宋太医局的医学生限额为三百人,要经过考试才能录取。在学习完专业知识后,还要进行临床实习,到军营和居民区去诊治疾病。实习过程中,医学生还要在太医局发放的印纸上认真记录诊治经过和结果,类似于今天医生的实习笔记。

对于民间医生而言,要求就没那么高了。根据明朝小说《壶中天》的描写,医生开诊所只要有老医生的允许,并且在药王庙祭祀即可,无须向官府审批。在清朝小说《医界现形记》里,连祭祀都不需要有了,只要自称医生便可行医。也正因为准入门槛太低,古代民间时有“庸医杀人”现象发生。对此,国家当然不会坐视不管,而会立法处罚庸医。《大清律》中,对于庸医,情节轻者不许行医,重者处以杖刑,甚至死刑。民间舆论对庸医也很鄙视,还有很多讽刺的笑话。比如,有一个庸医把病人治死了,病人临死前说:“我可以不控告你,但在我死后,你必须给我抬棺。”病人死后,庸医就带着妻子和儿子来抬棺,可死者是个大胖子,抬棺很累,庸医就吟诗抱怨道:“自祖相传历世医。”妻听后续曰:“丈夫为事累连妻。”长子听后又接道:“可奈尸肥抬不动。”次子补上了最后一句:“如今只拣瘦人医。”看来,庸医这一家子都是“段子手”,不应该当医生,而应该去说相声。

△明代苏州城里的儿科诊所(出自仇英《清明上河图》)

在古代当医生赚钱吗?应该说还是不错的,至少可以衣食无忧。古代医生给人看病没有固定的价格,多是看人要价。如果是富人看病,那就要得高一点。在《红楼梦》里,晴雯请医生看病,出诊费是一两银子。明末清初,一两银子的购买力大约合今天的一千元,这个挂号费真心不低。如果是平民百姓看病,费用就会相应低一些。清朝的《初月楼续闻见录》记载,名医白启阳“于求医者,止受钱百文”。古代有“穷人看病,富人出钱”的说法,医疗费实行双轨价格制。受儒家济世观念和佛教慈悲意识影响,古代还有免费看病的医生,是“医者仁心”的典型代表。宋代《夷坚志》记载,鄂州医官滑世昌“行医以救人为心,鄂州称其盛德……会岁荒疫,凡伤寒有危证者,自捐钱药拯疗,赖以全安者不胜计”。当然,古代也有少数无良医生,将治病救人当作发家致富的生意。《夷坚志》记载了一个官医张二大夫,他“启药肆,技能不甚高,而一意牟利,累资数万缗”。另外,古代医生收红包也是普遍现象,病人在支付诊疗费后常常“又别致谢”。特别是给官宦诊病,医生不仅能拿到红包,还能结交关系乃至走上仕途。宋代《北梦琐言》记载,武陵医士梁新治好一个富商的病后,富商不仅资助他钱财进京,还帮他给在京高官写推荐信,梁新进京后名声大噪,最后成了皇家御医。

地位高,有钱赚,是宋代以后医生职业的普遍特征。如果有朋友想穿越回古代当一名医生,记得带上一书包的青霉素,它能让你马上成为华佗般的神医!

家庭篇

10 古人如何解决“剩男”问题?

在《古代人的日常生活》中,我们曾经探讨了古人解决“剩女”问题的方法。本篇我们再来聊聊古人是如何解决“剩男”问题的,看看古代剩男的出路在哪里。

在古代,特别是明清时期,剩男的数量远多于剩女。根据史料记载,明代浙江“金衢之民无妻者半”。这说法虽有些夸张,但也能说明当时的光棍非常普遍。有学者对我国十八世纪的婚姻家庭类案件中当事人的婚姻状况进行了统计,结果显示:二十五岁以上未婚男子占调查样本总数的15.37%。古代人均寿命较低,男子二十五岁还没结婚就属于剩男范畴了。按这个结果推论的话,当时每六个男子中,就有一个是剩男。

古代为什么这么多剩男呢?根本原因还是这些人太穷,娶不起媳妇。另外,还有如下几个因素:首先,古代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度,有钱的男子妻妾成群,占据了大量女性资源,导致分配不均衡。正所谓“旱的旱死,涝的涝死”。其次,古代重男轻女,造成了严重的性别比例失调。男多女少,进一步增加了男子脱单的难度。最后,明清时期的妇女贞洁观念强调女性要从一而终,对妇女再嫁持否定态度,导致大量女性无法继续婚配。总之,古代男人如果穷,最后很可能会被剩下。

漫漫长夜,孤枕难眠。没有现代社会的各种社交媒体,古代的光棍们承受着心理和生理的双重折磨。由于独自一人很难生活下去,古代的光棍会想方设法地谋求各种“特殊婚姻”。

第一种特殊婚姻是买卖婚,即努力赚钱,买个媳妇。和富人家买妾还不一样,光棍买媳妇没那么多讲究,只要便宜就行。这样买来的媳妇,一般是寡妇或者二婚,尤其是寡妇,特别抢手。明清时期,中下层社会经常有“抢孀妇”事件,以至于一些寡妇在丧夫后,会以毁面、割耳、断指等自残行为来表明自己不想再嫁的决心——让你们看见我就想吐,看你们还抢不抢!

第二种特殊婚姻是入赘婚。古代入赘的男子,多数是家庭贫苦无力娶妻的穷人。入赘后,男子的社会和家庭地位都非常卑微。这反映了底层社会的男子在严峻的婚姻形势面前,不得不放弃自己的尊严,甚至违背宗法伦常。详细的介绍可参见本书中的《古代赘婿的处境如何?》一篇。

第三种特殊婚姻是收继婚,即娶自己已故兄弟的遗孀。清末民初的湖北襄阳、甘肃陇西、宁夏径源、安徽贵池和歙县等地就流行这种婚嫁方式。史料记载:“若身故,兄无妻子者,则以弟妇转配其兄为妻;兄故,弟无妻子者亦如之,亲属多赞成无异。”哥哥娶弟媳,弟弟娶嫂子,是古代光棍脱单的捷径。在“穷”面前,光棍没有什么退路可言。

第四种特殊婚姻是交换婚,男子为了娶妻,将自己的姐妹给女方的兄弟做妻,俗称“姑嫂换”。这种互通有无的婚姻方式须满足一个必要条件:家中既要有儿子,又要有女儿。穷人家庭可未雨绸缪,生儿子之后想办法再生一个女儿。这样的儿女配置,能保证女儿嫁得出去,儿子也能娶上妻子。只是婚后的家庭关系有点复杂——丈夫的妹妹是自己的嫂子,妻子的哥哥是自己的妹夫,正所谓“肉都烂在锅里”。未来生的孩子,既要管自己的舅舅叫姑父,又要管自己的姑姑叫舅妈。

以上种种,便是光棍的特殊婚姻。还有大量光棍连这些特殊婚姻都够不上,只能走上私通、寻娼妓抑或性犯罪的道路,最后身心俱毁,甚至惹上人命官司,其人生境遇令人唏嘘。

不同于古代,今天的很多光棍并非娶不起,而是不想娶。无论男女,人们都在追求灵魂上的自由和生活上的独立,不想违心地在生活中将就另一个人,除非遇见了真爱。不过真爱难觅,万一遇不到也别怕,光棍同胞几千万,可绕地球四圈半。

11 古代政府如何鼓励生育?

2021年5月31日,我国宣布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的政策,引起了人们的广泛讨论。全面放开二孩政策没多久,现在又放开了三孩政策,足见国家鼓励生育的态度。在古代的农业社会,无论是种地,还是交税,抑或上战场打仗,都需要人。人口在古代是重要的资源,也是衡量王朝实力的重要尺度。那么,古代政府都会采取哪些具体措施来鼓励生育呢?

首先,鼓励大家早婚,毕竟结婚了才能生孩子,人口才能繁衍。孔子说:“男子二十而冠,有为人父之端;女子十五许嫁,有适人之道。”男子的适婚年龄是二十岁,女子的适婚年龄是十五岁。看来孔子不光主张早婚早育,还倡导“老夫少妻”。孔子的父亲就比母亲大了五十四岁。墨子鼓励早婚的思想更加激烈,他说:“丈夫年二十不敢毋处家,女子年十五毋敢不事人。”到了岁数不结婚,那是不行的!古代官方也用各种手段催促早婚早育,西汉惠帝有诏令:“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女子到三十岁还不结婚的,政府会征收五倍的赋税。在西汉,没钱还真不敢单身,敢单身的都是“单身贵族”!

古代政府还设立官方媒人,专门给单身人士介绍对象,称为“官媒”。管子主张:官媒撮合男女光棍,只要能结婚,国家还要分配房产和土地以示鼓励。古代还有更简单粗暴的强行婚配政策。西晋法律规定:“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女孩到了十七岁不结婚,官府会给你强行介绍对象结婚。唐太宗时,还将单身人口数量作为地方官政绩的衡量指标。光棍甚至会耽误官员升迁,官员自然会大力解决光棍问题,实实在在地做单身男女的“父母官”。

其次,婚后多生孩子有额外奖励。春秋吴越争霸,越王勾践最初战败,为了报仇雪恨,他开始了卧薪尝胆的强国计划。这其中,最重要的内容就是鼓励生育。为此,越国颁布了史上最强力的奖励生育政策:“将免者以告,公令医守之。生丈夫,二壶酒,一犬;生女子,二壶酒,一豚;生三人,公与之母;生二子,公与之饩。”

这可谓是“生育福利一条龙”政策!谁家的孕妇要分娩了,报告官府,国家会派妇产医生前来帮助分娩。如果生的是男孩,国家奖励两壶好酒加一条狗;如果生的是女孩,国家奖励两壶好酒加一头猪;如果生了三个孩子,国家安排免费奶妈;如果生了两个儿子,国家免费供应粮食。生活在勾践时代的越国,只要你努力生孩子,完全可以衣食无忧。这一情况,很像今天某些发达国家奖励生育的政策。

另外,为了解决民间男女比例失衡造成的大量单身问题,古代官府还会下令释放奴婢回家。东汉初年,人口锐减,光武帝多次下达释放奴婢的诏令,让他们回家结婚生孩子,加速人口繁衍。

在释放女性资源这一点上,齐桓公是以身作则的典范。据《韩非子》记载,齐桓公有一次微服私访,走到一户人家,发现七十岁的老头还在自己做饭。齐桓公问他是否有子女,老人说自己有三个儿子,但都没娶上媳妇,家中没女人,生活很艰难。这个光棍世家的凄凉生活,深深地触动了齐桓公。回宫后,他将后宫中不少适龄女子都遣散回家,释放了大批女性资源。

总之,古代政府一直在大力鼓励生育,促进人口增长。直到清朝,这种情况才发生了变化。

在清朝前期,由于社会稳定,加之高产农作物的推广,还有取消人头税政策的影响,人口迅速增加。康熙年间,人口达到了一点五亿,这已是清朝以前我国人口数量的天花板。到了康熙的孙子乾隆时,人口迅速长到了三亿。再到乾隆的孙子道光时,人口又增加到四亿。对于一个古代的农业国家来说,这样的人口已经不再是丰富的资源,而是巨大的压力。

所以,清朝后期不再鼓励生育,反倒有了控制人口数量的观念。在这一社会背景下,一种叫作“溺婴”的社会恶习在清朝流行开来。所谓溺婴,就是在婴儿刚出生时,就将其投入水盆中溺死。溺婴现象在各个朝代都有存在,尤以清朝为甚。特别是在那些人口压力大的省份,溺婴现象更加普遍。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溺婴现象才逐步绝迹。

12 古代的彩礼送什么?

当下,人们常常能听到有关天价彩礼的新闻。特别是在一些农村地区,关于结婚彩礼更是有“三金”“万紫千红一片绿”等说法。许多家庭因彩礼不堪重负。在202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那么,古代的彩礼多吗?都送些什么呢?本篇我们就来梳理一下彩礼的历史。

所谓彩礼,是指男方在婚前以结婚为目的赠送给女方的财物,古人称之为“聘礼”。古代婚礼有六个环节,即“婚姻六礼”,其中有一个专门送彩礼的环节,叫作“纳征”。(详细内容可参见《古代人的日常生活》中《古人结婚难吗?》一篇)《礼记》里有“非受币,不交不亲”的说法,意思是如果不给彩礼,双方都不能进一步接触。这说明古人非常重视彩礼,将其视为婚姻成立的重要环节。在某种程度上,一旦送出了彩礼,就标志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已经基本成立,就差个仪式了。古人既然如此重视彩礼,那送的数量是不是就很多呢?这个问题,就要分时代和阶层来具体分析了。

先秦时期,人们更注重彩礼背后的美好寓意,不太讲求经济价值和数量多少。《仪礼·士昏礼》规定了士大夫阶层的彩礼内容:玄(xūn)束帛和俪皮。束帛是捆为一束的五匹帛,当作为彩礼时,这五匹帛的颜色必须为玄两色,即黑色和红色。黑色代表上天,主阳;红色代表大地,主阴。这两种颜色合在一起寓意阴阳结合,表示婚姻顺应天命。俪皮指鹿皮,一般要送两张,古人也讲究好事成双。之所以送鹿皮,是因为鹿在野外常成群出现,常给人一种子孙繁盛的印象。古人有生殖崇拜的思想,送新人鹿皮是祝福他们在日后像鹿群一样子孙旺盛。当然,如果古人知道翻车鱼一次产卵可达三亿颗的话,可能就送翻车鱼了。

大雁也是古人喜欢送的彩礼。婚姻六礼中,有多个环节都和大雁相关。古人为何如此执着于大雁呢?首先,大雁是守时模范,每年春天向北飞,冬天又向南飞,周而复始。这种守时的作风正是婚约要遵循的原则——准时来娶我,别晃点人家。除此之外,还寓意婚后丈夫要准时回家,不要夜不归宿或者回了别人家。其次,民间认为大雁一生只有一个配偶,象征着忠贞不渝的爱情。最后,大雁迁徙时非常重视队形——“一群大雁往南飞,一会儿排成个‘人’字,一会儿排成个‘一’字。”这种对秩序的重视,正符合家庭生活中夫唱妇随、和睦有序的美好愿望。

△古画中的大雁(出自《宋人画秋塘双雁图》)

先秦平民阶层的彩礼虽不像士大夫阶层有那么多讲究,却也很重视美好的寓意。《诗经》里最常见的平民彩礼是鹿皮、桃和花椒。是的,花椒也能作为彩礼,但这并不是在暗示妻子今后要多下厨房,而是表达对子孙兴旺的美好愿望。因为花椒的果实是成串的、一粒粒的,数量非常多,象征着“多子”。由此可见,古人对婚姻的期望其实非常朴实无华——加油生孩子。

到了汉朝,彩礼的内容变得丰富了,特别是富贵人家。既有寄托美好寓意的礼物,比如象征夫妻关系如胶似漆的胶和漆,以及鸳鸯、合欢铃之类;还有一些生活必需品,比如生火用的阳燧、写字用的丹青,还有清酒、粳米等食物。据统计,汉朝的彩礼种类合计有三十多种。

除了送东西,汉朝人还开始送钱了,天价彩礼的罪恶之门就是在汉朝打开的。汉朝官员阶层娶妻最低的彩礼数目是两三万钱,相当于一位刺史一年的俸禄。高级官吏的彩礼数更是水涨船高。《后汉书·列女传·皇甫规妻》记载,董卓想娶皇甫规的遗孀,出的彩礼是“軿辎百乘,马二十匹,奴婢钱帛充路”。这个彩礼的价值在百万钱以上,即便是当时的丞相,也要领十年的俸禄才能赚回来。

到了唐朝,彩礼的种类更是五花八门。《敦煌文书》记载了当时一个送聘礼队伍的配置:走在最前面的是两匹马,紧跟着的是两个车轿乘具,接下来是布帛和钱财,再接下来是猪羊、糕点等食品,最后是油、盐、酱、醋、花椒、葱、姜等调料,可谓“十里红妆”。这个彩礼队伍不仅有牌面,还很有味道,估计十里之外都能闻到,如果不说是彩礼队伍的话,还以为是卖十三香的来了。

古代送彩礼最“豪”的,当属宋朝。南宋《梦粱录》中记载“富贵之家,当备三金送之”,可见宋朝就已经有“三金”的说法,分别指戴在手腕的金钏、戴在脚腕的金镯,以及挂在霞帔礼服上的黄金饰品。即便是平民百姓之家,彩礼也包含银锭、布帛、鹅、酒、茶饼等物。值得注意的是:这时的彩礼没有大雁了。这是因为野生大雁不易得,于是换成了家养的鹅。苦命了千年的大雁终于可以放心地飞翔了。与更注重彩礼寓意的先秦和汉朝相比,宋代的彩礼更注重实用性和经济价值,不玩虚的,只要实的。

这么昂贵的彩礼,如果悔婚了,彩礼能否退还呢?这就要看悔婚的过错方在谁了。明朝的《大明律》规定:如果男方有过错,就不能要求退还彩礼;如果女方有过错,那么男方可以要求退还彩礼。看来,古代法律也会防范女方以结婚的名义来骗取彩礼。

天价彩礼在汉朝的官宦阶层中出现,在宋代开始全民流行。有人可能会想:如果能穿越回宋朝,我一定要多生几个女儿,光是收彩礼就可以发家致富了。抱歉,你想多了,与彩礼相比,宋代的嫁妆更夸张!咱们下一篇就来仔细讲一讲。

△迎亲人员将彩礼举过头顶(出自仇英《清明上河图》)

13 古代的嫁妆送什么?

婚姻论财,是宋代婚姻的重要特征。究其根源,在于士族门阀制度的瓦解。门阀制度形成于东汉后期,兴盛于魏晋南北朝时期。在门阀制度下,人的社会地位取决于他的家庭门第出身。士族天生就是贵族。他们不与庶族通婚,以保证血统的高贵纯洁。唐朝时,科举制盛行,选官看才学而不再看门第,庶族从而崛起,门阀制度逐渐瓦解。到了宋代,婚姻虽讲求门当户对,但判断门户的依据不再是门第,而是地位和财富。在这种社会风气下,宋代不仅彩礼丰厚,嫁妆则更“豪”。

嫁妆在古代被称作“奁(lián)产”,“奁”的本意是女子的梳妆盒,其形制是一个带有盖子的圆形木盒,里面分成很多盛放化妆品的格子。由于奁是女性专用并且随身携带的东西,古人将其引申为女子的嫁妆,非常形象贴切。

不过,古代的嫁妆可不只是化妆盒。唐朝时期,嫁妆主要分为五大类。第一大类是房卧用品,即女子的卧室里该有的东西,包括帷幔、被褥等床上用品,衣服与绸缎布料,以及金银首饰与梳妆用具。第二大类是房产和田产等不动产,这一项多见于富裕人家。第三类是金钱,这个是几乎所有的嫁妆都包含的,但具体数额要依家庭的富裕程度而定,一般人家也就几十贯或上百贯,有钱人家的数额就多了。比如唐懿宗之女同昌公主出嫁,嫁妆里的钱多达五百万贯。第四类是奴婢,《红楼梦》里的平儿就是王熙凤的陪嫁奴婢,最后给贾琏当了妾室。第五类属于杂项,比如出身于书香门第的女儿出嫁,嫁妆里还会有书籍和文房四宝等物。

古代女子的嫁妆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男方给的彩礼,女方要以嫁妆的形式再陪嫁过去;二是娘家额外准备的陪嫁奁产,其中父亲准备的占大头,其次是生母准备的。如果你的生母是正妻,而她当年嫁过来时也带来了丰厚的奁产,因此能给你准备丰厚的嫁妆;如果你的母亲是妾室,她自己当年都是被买过来的,因此能给你的嫁妆也没有多少。另外,奶奶和姑嫂也可能为你准备一份嫁妆,具体有多少就要看你的受宠爱程度了。一般来说,父亲会一视同仁,无论嫡庶,准备的嫁妆都差不多。而来源于生母、奶奶、姑嫂的嫁妆,差距就很大了。在电视剧《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本书之后出现时均简称“知否”)的原著小说中,嫡女华兰出嫁的嫁妆非常丰厚,妾室林姨娘见状,就想让夫君盛纮给自己的庶出女儿墨兰也准备等量的嫁妆,但盛纮却说:墨兰是自己的骨血,他这份自然不会少,但大娘子和老太太要添置多少,他也管不了。

嫁妆包含了男方家的彩礼,所以数量一定会超过彩礼。在宋代,嫁妆通常会是彩礼的两倍。南宋吕祖谦所订《宗法条目》就规定:“嫁女费用一百贯,娶妇五十贯,嫁资倍于娶费。”这就以家族法规的形式确定了嫁妆要高于彩礼一倍的原则。如果是豪门富家女,嫁妆会更丰厚。

厚嫁之风在今天的闽南地区依旧盛行,陪嫁物常常有豪车、商铺、黄金,以及动辄百万的现金。这种厚嫁风气可能沿自宋朝。根据南宋《梦粱录》记载,嫁妆的基本内容包括“房奁、首饰、金银、珠翠、宝器、动用、帐幔等物,及随嫁田土、屋业、田园等”。可以看出,嫁妆不仅有金银细软,还有生活器具,以及不动产,难怪苏辙含泪写下“破家嫁女”(具体内容参见《古代人的日常生活》中《古人结婚难吗?》一篇)呢!

如此丰厚的嫁妆,婚后归妻子私有吗?传统的伦理道德中,并不提倡女子有私产。《礼记·内则》就说:“子妇无私货,无私蓄,无私器。”但是在现实中,丈夫一般不会动用妻子的奁产,即便万不得已需要用奁产渡过难关,也会征求妻子的同意。宋代词人叶梦得,为了给妹妹筹办嫁妆而向朋友借贷。他的妻子得知后,主动拿出奁产给丈夫用。丈夫宁可借钱,也不愿动用妻子的奁产,一来说明奁产的实际支配权归妻子所有;二来说明古代男子是比较“要脸”的。

如果妻子死了,奁产将归给丈夫。《宋刑统》明确规定:“妻虽亡没,所有资财及奴婢,妻家并不得追理。”而如果死的是丈夫,奁产如何处置呢?妻子若能为丈夫守节留在夫家,奁产连同丈夫的财产,都归妻子所有,这实际上是鼓励女子守节。那如果妻子改嫁或者回娘家归宗呢?在《名公书判清明集》里就有这样一个判例:丈夫徐氏去世,妻子陈氏要带走奁产,夫家不允,双方闹到了官府。官府认为:如果夫妻俩没有子女,妻子在丧夫后带走奁产是可以的;但他们已经有四个子女了,奁产就该分给子女,不能由妻子带走。从这个判例可以看出,妻子是否能带走奁产,取决于有无子女,这实际上是对子女的一种保护。

看到这里,肯定会有朋友好奇:夫妻在一起生活久了,还能分清楚哪些是奁产吗?还真能。古人结婚前,男女双方会交换一份重要的文书——定帖,上面会写明男女本人及各自家庭的详细情况。女方的定帖上除了个人基本信息,还要写清陪嫁奁产的种类和数量,这相当于做婚前财产公证。如果今后出现财产纠纷,就以当年的定帖作为奁产确认的依据。看来,古人早就知道婚前要留一手。

14 古人怕老婆吗?

三纲五常是封建礼教的核心,也是古代家庭关系的规范准则。所谓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按照三纲要求,丈夫在夫妻关系中处于绝对的主导地位,妻子只有服从听命的份儿。然而,在古人的真实生活中,情况并非完全如此,古人也有怕老婆的现象,即今人常说的“妻管严”。

古人怕老婆被称为“惧内”,俗称“季常癖”或“季常之惧”,得名于宋人陈季常。陈季常是苏轼的好朋友,喜好音律。陈季常的老婆柳氏是一个悍妇。一日,陈季常邀请苏轼等一众好友来家宴饮听曲,宾主都唱嗨了。柳氏见状很生气,就用棍子在隔壁敲墙,暗示深夜了,宴会该结束了。陈季常被吓得一哆嗦,脑袋嗡嗡作响,宴会瞬间曲终人散。苏轼还为此特意写了首诗调侃,诗云:“龙丘(陈季常的号)居士亦可怜,谈空说有夜不眠。忽闻河东狮子吼,拄杖落手心茫然。”苏轼将柳氏的彪悍比喻为“河东狮子吼”,相当于今天的“母老虎”一词。后人遂用“河东狮吼”来形容悍妻。五百多年后,明代剧作家汪廷讷将此事改编成戏剧,名曰《狮吼记》。有一部由古天乐和张柏芝主演的电影,名字就叫《河东狮吼》。陈季常因妻管严而“名垂青史”,也算得上是另类了。

《太平广记》则记载过另一个故事:有一位名叫李廷璧的军官,在外面喝了三天三夜,老婆怒了,放出话来:等他回家我要宰了他!吓得李廷璧只好向上司请假,躲到寺庙里住了好几天。

△“河东狮吼”典故雕塑(位于湖北省麻城市歧亭镇杏花村)

不光普通民众怕老婆,万人之上的皇帝也一样。最怕老婆的皇帝当数隋文帝。独孤皇后不允许他纳嫔妃,只设置了一些低品秩的小妾。什么后宫佳丽三千,在隋文帝这儿根本不存在,宠爱只能集于皇后一人。在后宫这方面,隋文帝是历史上最憋屈的皇帝了。但他心态很好,非但不生气,还时常宣讲一个老婆的好处——“五子同胞,无异生之子。”皇子们因此没有嫡庶之分。

然而,再老实的猫也会偷腥。有一次,隋文帝没忍住,临幸了一位宫女。皇后大怒,趁他上朝时把这位宫女杀了。隋文帝得知后,被气得“离宫出走”。《隋书》记载:“上由是大怒,单骑从苑中而出,不由径路,入山谷间二十余里。”看来隋文帝是真的很委屈,不然也不会慌不择路地跑到深山老林里去。隋文帝一生南征北战,一统天下,却很怕老婆,可谓“见敌如虎,见妻如鼠”。

隋唐时期,受胡风影响,女性地位相对较高,屡见不鲜的惧内现象可以理解。然而,到了女性地位明显下降的明清时期,惧内现象并未明显减少,明清小说中就有大量的相关记载。在明末清初的小说《醒世姻缘传》中,妻子薛素姐对丈夫的鞭打、罚跪不过是家常便饭,此外还有针刺、蚊咬、囚禁、画符、诅咒等刑罚,甚至还会“以箭相射”。其手段之残忍,简直比容嬷嬷还要猛!

在小说《红楼梦》里,王熙凤的丈夫贾琏也是一个典型的“妻管严”。贾琏每次外出,王熙凤总是嘱咐随从小厮进行严密监视,严防贾琏在外面拈花惹草。贾琏回来后,王熙凤还要检查行李,仔细搜寻是否有其他女人的可疑之物。书中另一位比王熙凤更甚的女人是薛蟠的妻子夏金桂。凭着强硬的手段和心计,她硬是把薛蟠这个胡作非为的“呆霸王”给降服住了,足见其悍妇功力。

古人怕老婆的现象存在于各个历史时期,遍布于各个阶层。那么,在男女地位不平等的古代,为什么会出现如此多的惧内现象呢?清代小说《八洞天》的作者“笔练阁主人”给出了很通透的解释。他认为,古人怕老婆无外乎三种原因——势怕、理怕、情怕。

所谓势怕,是因为妻子娘家的势力大。中国古代婚姻有很强的社会属性,婚姻不仅是男女双方的个人行为,更是两个家族的社会行为。女方的家族势力、政治背景,直接导致惧内现象的出现。比如在《红楼梦》里,与其说贾琏怕王熙凤,不如说是怕其背后的金陵王家。王熙凤的叔叔王子腾,官至节度使,是四大家族里少有的当朝实权派,是贾琏绝对不敢得罪的。

所谓理怕,是指妻子在理。这里的理,可能是因为妻子在家族的发展和丈夫的事业方面有着巨大的贡献,也可能是指丈夫之前有错在先,有把柄被妻子攥在手里,导致丈夫理亏,不敢造次。这个道理今天也说得通。比如丈夫出轨被老婆发现了,即便得到了原谅,今后在老婆面前也多不敢造次。因为丈夫有理亏之事,硬气不起来了。当然,个别不知廉耻的丈夫除外。

所谓情怕,缘于感情的自然流露——爱妻之美,怜妻之少,惜妻之娇。谁娶个娇妻不珍惜呢?娇妻生气了,谁又不害怕呢?此生谦让,并不是因为我怕你,而是因为我真的爱你。

15 古人真的会“宠妾灭妻”吗?

近年播出的电视剧,有不少聚焦于宫斗和宅斗的主题。这些电视剧为了突出故事情节的矛盾冲突,常常会塑造一些骄横跋扈的妾室形象,如《知否》中的林小娘和《甄嬛传》里的华妃,以至于“宠妾灭妻”成为一个热门的话题词语。那么问题来了:古代真的存在“宠妾灭妻”这种现象吗?

探讨这一问题,首先要理清妻和妾的区别。前面说过,中国古代的婚姻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度,尽管妻和妾都是夫君的伴侣,但是二者的地位差距极大。简单地说,妻和丈夫是平等的,是家中的女主人;妾则是奴仆,本质上是生育工具。(详细区别可参见《古代人的日常生活》中《古代的婚姻制度(下)》一篇)妻妾之别犹如天地之差,不可僭越,决不可妻妾失序。《唐律疏议·户婚律》规定:“诸以妻为妾,以婢为妻者,徒三年。”宋朝承袭了唐律,贬妻为妾、以妾为妻,都要判处徒刑。明朝的《大明律》更狠,规定:“妻在,以妾为妻者,杖九十,并改正。若有妻更娶妻者,亦杖九十,离异。”要知道,直接打九十大板是能把人打个半死的。因此,即便是妻子去世了,丈夫也不可以将妾室扶正为妻。一日为妾,终身为妾,偏房永远不可能上主位。当然,现实生活中也有少数将妾室扶正的现象,毕竟家里的事,民不举官不究。但这种事在法律上绝对得不到支持,社会舆论也会对此嗤之以鼻。

正是因为妻妾身份和地位差距悬殊,所以古代家庭关系中很少有“宠妾灭妻”的现象。恰恰相反,“宠妻灭妾”倒是很常见。在现存的古代文献中,有不少关于妻子虐待妾婢的记载。

宋代洪迈所著的《夷坚志》一书,记载了大量宋代社会风俗和家庭生活故事,其中有不少就是关于妻妾冲突的内容,而且都是妻子虐待妾婢的情形。如《蜀州女子》一篇,妾室死后成鬼,其自述无比凄惨:“妾本汉州段家女,许适同郡唐氏。将嫁矣,而唐氏以吾家倏贫,竟负元约。既不得复嫁,遂卖身为此州费录曹妾。不幸以颜色见宠于主人,为主母生瘗于地下。”这位段氏女鬼,命运悲惨,早年婚约被毁,无奈卖身做小妾。因貌美被男主人宠爱,遭到正妻嫉妒,最后竟被活埋。

《宋人轶事汇编》中也有宠妻灭妾的记载。宋人周必大,官至宰相,其妾室因受宠而遭到妻子的嫉妒,被妻子用绳索拴在周家的庭院之中,暴晒于烈日之下。周必大是个“妻管严”,不敢上前制止,只能偷偷给爱妾弄点水喝,就这还受到了妻子的奚落和讽刺。

可能有的朋友会疑惑:妻子如此虐待妾室,如果弄死人了,不怕偿命吗?还真不怕。按照唐宋的法律规定,妻子杀死妾婢,顶多是判一年徒刑。倘若妻子能证明自己是失手误杀,则只须赔钱了事。所以,现实生活中的小妾,每天得小心翼翼地活着,如果敢像林小娘那样天天对着大娘子冷嘲热讽,说不定哪天就被“失手”活埋了!

如果妾室生子了,可能会遭到妻子更强烈的嫉妒。前面讲过,古代的嫡庶差距不大,嫡子和庶子有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妾室之子将来会瓜分自己儿子的财产,这更让妻子憎恶妾室。宋人郭彖在志怪小说《睽车志》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盐官马中行的妻子彪悍且忌妒心极强,家中一妾婢产子,孩子刚刚断奶就被她沉塘溺死。这还不解恨,她又强迫妾婢喝下滚烫的粥,最后妾室因肠道烫伤而悲惨地死去。

由此可见,古代妻妾关系的常态是妻子压制妾室,妾室是不敢跟妻子争风吃醋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宠妾灭妻”现象也并非完全没有。这种情形的出现,要么是妾室借助丈夫的恩宠,要么就是妻子太软弱。《名公书判清明集》中就有这样一个案例:黄定有一个美貌的侍妾桂童,因为生了个儿子而获得了男主人的宠爱,凭此和黄定正妻开始了“宅斗”。有一次,妻妾矛盾闹到了男主人黄定那里,结果黄定荷尔蒙发作,偏向侍妾,二话不说就将妻子一顿毒打,这是实实在在的“宠妾灭妻”。

但是,古人对这种宠妾灭妻的行为是坚决持否定态度的,古代律法会坚定地站在妻子一方,以维护社会的纲常伦理。上面说到的黄定“宠妾灭妻”一事,后来就闹到了官府。官府审理后,判令黄定在限期内将侍妾桂童改嫁他人。至于桂童生的孩子,她是不能带走的,需要请乳母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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