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勒特”指的就是非穆斯林宗教团体。在不损害帝国利益并承担捐税的基础上,米勒特拥有专门的宗教、文化和教育机构,可以保持本民族语言文字,实行内部自治。当初,一群突厥—伊斯兰圣战战士杀入安纳托利亚地区,摧毁了拜占庭帝国,也继承了拜占庭帝国的采邑制度。这群圣战战士对社会管理并不感兴趣,政府除战争、税收与司法之外别无职能,于是奥斯曼苏丹许非穆斯林宗教团体自建“米勒特”,自我管理其社区。这些米勒特自行选举牧首或教长和首领,自行收税,自我教育,自建法庭处理内部事务。只要这些异教徒社区按时交税,不生事端,奥斯曼苏丹乐得不去多管闲事。Aldorde, Nicholas.“German-Czech Conflict in Cisleithania: The Question of the Ethnographic Partition of Bohemia, 1848-1919.”p.74.
也许最关键的问题是,当存在着一个强大的中央集权王朝国家的时候,“文化/非地域自治”看起来确实有点可疑。在一个普通人对政府没有什么期待的前现代社会中,也许集权政府加上社会隔离确实能够稳定社会秩序,也不会引发什么政治不满,一如奥斯曼土耳其帝国中的“米勒特”制度所起的作用。 但是随着大众政治的到来,大众不仅要求消极地维持自己的社会与文化生活,而且也在积极要求控制政府,并要求其提供各种投资与服务。这样,国家越是中央集权,就越容易成为各族群争抢的对象。此外,“文化/非地域自治”能够给少数族群提供的保护其实是远远不如“地域自治”的,王朝的权力越大,就越是让人不放心。换句话说,若各族群的大众并不能通过政治程序掌握对中央政权的控制权,“文化/非地域自治”并不能带给人们以足够的安全感。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所发生的事情表明,这种不安全感是有真实基础的:1916年,帝国中所有的德意志党派提出要求,要“坚持在法律上承认德意志人的政治、文化和种族优越性”, 尽管皇帝拒绝了这一要求,但仍然在波希米亚禁止了所有的公共集会,逮捕了两万人。如果王朝真的能够做到族群中立,就不会出现这种事情。简而言之,王朝不可恃。
公平地说,哈布斯堡帝国并不是没有优点,它的消逝最后造成了很多灾难。问题似乎出在王朝的历史选择上,在好几条可能会统合国家的路径上,它似乎都做出了错误的选择:没有能够在德意志、捷克与匈牙利之间建立足够的平衡;建立绝对主义统治的时间过晚(18世纪而不是16世纪和17世纪),已经不能在民族主义兴起之前完成社会统合(如英、法);镇压了1848年革命,没能让地方主义遏制住民族主义(如瑞士);为了王朝利益,首先通过绝对主义消灭了可平衡民族主义的各地方势力,接着又利用民族主义来抗衡德意志自由派;当民族主义兴起的时候,1867年建立的共治体制又不是一个真正的联邦方案,反而封闭了帝国联邦化的真正可能。总而言之,王朝不得其法。
也许最根本的弊病是,王朝高踞帝国之上。在过去,王朝的存在是帝国之所以存在的前提条件,但是到了19世纪中后期,王朝的统治心态成为帝国转型的根本障碍。
实现社会隔离(以调节族群冲突)是帝国存续的最后一个希望。帝国非常先进(或者说非常复古)地构想出了某种协和机制,将政府的一部分权力分享给了地方族群。但是,这种协和机制只在一半的意义上是真实的,王朝提供的只是一个最低限度的立宪国家,即使各地方族群能够有效地与他族隔离、享受自治,但是由于缺乏对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的控制,也感觉到不安全。于是,这一希望也破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