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4年6月9日,一位年轻的政府雇员尤金·绍曼(他的父亲是俄罗斯军队的前将军,也是参议员)在参议员大楼里刺杀了博布里科夫后,举枪自杀,他还给沙皇留下遗书说,“这种方法很暴力,但这是唯一的方法。我知道陛下心地善良,意图高尚,所以我恳求陛下去了解一下帝国的真实情况”。 由此可见,芬兰人已经被逼到了反叛和暴动的边缘。
Thaden, Edward C., ed.Russifcation in the Baltic Provinces and Finland, 1855-1914, p.447.
沙皇暂时做出了让步,但在斯托雷平时期又卷土重来。于是,1912年4月,一位芬兰贵族在一封信中表达了他的同胞们普遍持有的一种心态:“除了改变当前所有权力关系的重大欧洲或世界事件,没有什么能拯救我们。” 这句话其实是在说,一旦有事,芬兰人就会行动起来。芬兰史专家伦纳德·伦丁(Leonard Lundin)叹道:
Thaden, Edward C., ed.Russifcation in the Baltic Provinces and Finland, 1855-1914, p.447.
无论俄罗斯化的某些理由一开始看起来多么合理,芬兰的事态发展已经证明这种计算是根本错误的。一个绝大多数人忠诚的民族被疏远了,芬兰民族意识被强化了,一个敌人被不必要地创造出来了。
转引自奥兰多·费吉斯《娜塔莎之舞:俄罗斯文化史》,曾小楚译,四川人民出版社,2018,第487页。
以上是帝国西部各民族在俄罗斯化浪潮中的遭遇。帝国的俄罗斯化政策在这一地区最为顽固与持久,在其他地方则要松弛得多。这可能是因为帝国认为,它在西方受到的威胁最大(西方诸族通常都要比俄罗斯人先进),出于某种补偿心理,必须在帝国西部执行强硬得多的政策。陀思妥耶夫斯基曾说:“在欧洲,我们是跟随者和奴隶,但在亚洲,我们应该成为主人。在欧洲,我们是鞑靼人,但在亚洲,我们就可以成为欧洲人。” 这可能就是此种心理的绝佳写照。
唯一可以与西部相媲美的俄罗斯化进程发生在亚美尼亚和格鲁吉亚。在格鲁吉亚,格鲁吉亚语被排除在学校系统之外。1882年,甚至连“格鲁吉亚”这个词都不允许出现在印刷品中。亚美尼亚也有同样的遭遇。俄罗斯强行推行俄语教育,1895年以后,教会小学、福利组织和图书馆都被关闭。俄罗斯民族主义报刊发出激烈的谩骂,称亚美尼亚人像犹太人一样,是剥削者、寄生虫和不忠诚的叛徒。1903年,亚美尼亚教会的财产也被没收。相比较而言,帝国政府对两高加索地区穆斯林的宗教和文化并不感兴趣,跟它在中亚也没有干涉当地人一样,这可能是因为帝国认为这些地区的民族主义运动并不强,不用警惕,也可能是因为俄罗斯人并不把这些亚洲穆斯林看成值得同化的对象。
几乎在每一个族群里面,帝国的文化俄罗斯化政策都是徒劳无功的(行政俄罗斯化另当别论),或者说是起反作用的。原先处于消极状态中的各族群,由于其文化受到冲击,纷纷意识到发展出某种政治民族主义的好处。1905年革命发生后,帝国政府终于后知后觉地认识到了这点。1905年4月,政府颁布了一项容忍法令,在确认东正教的主要地位的同时,废除了对非东正教各教派的歧视,并同意东正教基督徒改宗其他教派。大多数针对非俄语言的禁令被取消(早在1904年,一些俄罗斯化的措施,如禁止用拉丁字母印刷立陶宛语的禁令已经被废除了)。10月,政府发布了一项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宣言(即《十月诏书》),允许帝国内各族群成立自己的政治组织和集会。俄罗斯第一届国家杜马,则让各族的民族主义势力正式走上政治讲坛。
从事后看,我们可以说,尽管在其他欧洲国家同样发生了一些文化同化活动(同时期的法国和德国都有相似的作为),也成功了,但是俄罗斯帝国却有着一些内在缺陷,使它走向失败。
Lieven, Dominic.Empire: The Russian Empire and Its Rivals, p.275.金雁:《倒转红轮》,第637页。
首先当然是帝国的官方意识形态——东正教、专制主义与民族——完全没有吸引力。专制主义与民族就不说了,单就东正教而论,就完全不堪此任。当然,帝国在面临危机时,寻找一种普世宗教为自己加持,并不是什么稀罕事。长久以来,伊斯兰教都是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黏合剂之一,能让中东诸族群向奥斯曼称臣。问题正如英国历史学家多米尼克·利芬(Dominic Lieven)所敏锐地指出的,在俄罗斯,东正教根本就不是一种普世宗教,缺乏相应的感召力。 金雁在《倒转红轮》中也辛辣地说道,“很多人都提到东正教是俄罗斯文化之魂,然而只讲‘官方东正教’,它差不多就是‘死魂灵’”。 这是因为,俄罗斯在17世纪中期发生的宗教改革同西欧的同类事件性质几乎截然相反:“基督教的剑被屈辱性地与罗马帝王的剑混合在一起,教会成为国家的武器。”国家控制的教会很快就僵化死亡,而东正教也因此发生了分裂,一边是受国家控制供养、活力全无的官方教会,另一边则是“持不同政见”、被迫害、四处躲藏的旧礼仪派。这样,由于俄罗斯东正教自身合法性的缺失,导致它的受众狭隘,无法成为帝国的连接器。
虽然俄罗斯的文化本身在19世纪明显进入一个黄金时代,托尔斯泰、契诃夫、陀思妥耶夫斯基、列宾、鲍罗廷等伟大的作家、画家和音乐巨匠层出不穷,他们所创造的伟大文化也许有着吸引其他小族群的潜能,但是由于帝国和俄罗斯知识分子之间明显的恶劣关系和深刻对立,这条路也是走不通的。
对帝国内的其他族群来说,成为俄罗斯人在经济和社会层面显然也不是一个较好的选择。在相当时间内,在很多领域中(比如兵役与税赋),俄罗斯人整体在帝国中都处于较不利的地位。在另外一些领域内(比如大学、省自治局和律师协会),19世纪末期的帝国又在相当程度上排斥一部分外族精英的进入,阻遏其社会流动(最显著的就是针对犹太人的限额制)。因此,帝国政府所提供的同化选项,对于帝国边缘的很多人来说,并不像美国“大熔炉”所发生的那种打破隔离、消除歧视的正向社会平等运动,而是强迫认同而不付出任何好处。所以,这是一种异化的同化。
大卫·科尔比:《芬兰史》,第114页。
这里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在起作用。帝国的官僚、专家相当之少,这导致帝国的正式化程度太浅,基础性权力太小,帝国从根本上缺乏能力去推行一个有效的俄罗斯化政策。它可以发布命令,也可以去禁止一些事物在明面上的存在,但是它没有办法有效监督民众。就像被刺杀的芬兰总督博布里科夫,从明面上讲是芬兰的太上皇,可是由于缺乏得力、忠诚,同时通晓俄语与芬兰语的下属,他不得不亲自书写自己的书信与命令,因为他连一个合适的抄写员都没有。 这样一个武夫,不死在当地就太奇怪了。
爱德华·拉津斯基:《亚历山大二世:最后的伟大沙皇》,第447页。
临终前不久,亚历山大三世同自己的亲信交谈说:“我觉得俄国的事情有点儿不对头。”亲信回答道:“我看到这个国家就像一个巨大的发酵罐,大家都手持锤子围着它。一旦它出现哪怕是一小条裂缝,他们就赶紧把它钉牢。但是终有一天里面的气体将要爆炸,威力是如此之大,以致根本无法再将它钉住。”沙皇以呻吟做答。
五
俄罗斯化与革命
帝国政府的俄罗斯化政策除了引发地方不满并种下分离主义的种子之外,还有一个意外后果。爱丁堡大学的利利亚娜·里加(Liliana Riga)在研究布尔什维克构成的时候,发现了一件有趣的事情,那就是布尔什维克初期的高层领导中,有很强的少数民族色彩:犹太人、拉脱维亚人、乌克兰人、格鲁吉亚人、亚美尼亚人、波兰人和其他人占近六成,俄罗斯人却是少数派(参见表5.9)。
表5.9 布尔什维克领导层的族群背景
资料来源:Riga, Liliana.The Bolsheviks and the Russian Empir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2, p.16.又,里加指出,上面的数字仍然是保守估计,因为俄罗斯人布尔什维克领导层中还存在相当的模糊情况,只能暂且假定他们是俄罗斯人
如果不算族缘而看籍贯的话,里加发现,只有四分之一的布尔什维克领导人出身于帝国核心区域,其他人都来自边疆地区。如果看职业,俄罗斯布尔什维克多半是工人、农民出身,中产阶级出身的布尔什维克则多半是外族人。她不禁自问:过去我们把俄国社会主义革命看成是一场主要由俄罗斯知识分子领导的反对专制政府的阶级革命,这个看法是否全然成立呢?
鲍里斯·尼古拉耶维奇·米罗诺夫:《俄国社会史》(上卷),第24—25页。
俄国社会史学家米罗诺夫(Boris N.Mironov)也有相似的观察,他统计了1907—1917年被流放到西伯利亚的7,000名最积极的革命者的民族情况,将该民族在人口中的比例与在革命者中的比例做了一个对比,得出了同样的结论:如果说俄罗斯人的革命积极性是1的话,那么拉脱维亚人比俄罗斯人高7倍,犹太人高3倍,波兰人高2倍,亚美尼亚人和格鲁吉亚人高1倍。米罗诺夫同时也指出,在19世纪七八十年代以前,帝国的革命者还多半是俄罗斯人,因为俄罗斯人的社会经济地位比非俄罗斯人低,但是之后就发生了根本逆转,原来对当局表现忠诚的各民族(波兰人除外),开始成为革命的头号主力。
社会中的哪类人容易被动员起来?里加的判断标准有四条:第一,少数民族精英被(帝国行政机构、军队和政治等级)吸收或排斥的情况;第二,他们是被教育或者文化同化还是被排斥在外;第三,社会监控机制所创造的身份机制和社会归因;第四,更一般的民族政策(形成了社会动员机制以及族群排斥)。Riga, Liliana.The Bolsheviks and the Russian Empire, p.28.
当然,布尔什维克革命的口号和内容确实是一场阶级革命,但革命的目标和动员机制完全可以不一样。一开始,谁更容易认同布什尔维克主义,投身革命呢? 里加指出,正是帝国在19世纪末期的边疆政策为布尔什维克主义添砖加瓦,简单说来就是,帝国的边疆政策创造了一大批失根的人。他们接受俄化教育,脱离本土族群,但又在政治、社会和经济方面受到排斥,无法融入帝国。于是,他们与同样承受帝国代价的俄罗斯工农阶级合作,加入超民族的布尔什维克主义,发动激进革命。
里加做了一张表,显示了帝国末期帝国政府排斥和拥抱的对象(参见表5.10)。
里加指出,布尔什维克主要出自表5.10左上方被帝国政府排斥/压制的集团中。这种社会机制部分是如此形成的:19世纪中晚期发生的农民解放、工业化和城市化运动促进了城市和农村中中等阶层的形成。在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很多少数族群普通成员得以实现了人身自由和社会流动,许多新发达的父母将自己的子弟送到俄化的学校就读,指望他们出人头地(由于自由改革,政府官僚职位增多,阶级开放性增大)。但是,这些接受了俄化教育的少数族群中产阶级下层人士发现,自己尽管在文化上同化于俄罗斯社会,但在政治和社会上仍然处于被排斥的边缘位置。因为帝国一方面希望能够造就一个同质性的俄罗斯帝国人民,但在实践上仍然偏爱某些特殊群体(表5.10右方各团体),根本无法一视同仁。这些新人也无法回到地方,因为在边疆,帝国更喜欢任用俄罗斯人为官,也并不设置省议会,这样,这些新精英在地方政治中就无处容身(且由于俄化,他们同本土族群已经失去联系)。由于这种两头不靠,这些少数族群的新精英就日益激进化,与在帝国生活中受到最沉重压迫的俄罗斯下等阶级联手,采用超民族的阶级斗争话语反抗帝国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犹太人成为社会主义者最好理解,作为被排斥者的他们急需要寻找一个种族中立的社会世界。接受高等教育的犹太人更是如此,因为这些“非犹太的犹太人”被视作与俄罗斯中产阶级争夺工作的最有力人士,帝国政府出台措施限制他们在法律、医学等传统“犹太”行业中的发展。
表5.10 1864—1914年间帝国的排斥/融合策略
资料来源:Riga, Liliana. The Bolsheviks and the Russian Empire, p. 41
伊萨克·多伊彻:《武装的先知:托洛茨基1879—1921》,施用勤等译,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第二章。
在犹太人布尔什维克中,最出名的一位就是托洛茨基。他的父亲是迁离犹太人传统聚居区前往乌克兰南部垦荒的富农,他们家几乎没有什么犹太色彩。托洛茨基本人出生于亚历山大二世统治晚期(1879年),小时候只接受过几个月的犹太传统教育(他本人极度不喜这段经历),他的教育启蒙来自一位因政治过失被禁止上大学的城市中产阶级(新闻人、会计和出版家)兼自由主义者的叔叔。因为乌克兰南部是一个多族群混合的边疆地区,他所在的中学颇有世界主义的味道,他同时通晓意大利语、德语和法语。他是在高中的最后时光受同侪影响才激进化的。
如果说托洛茨基(与他相似的还有加米涅夫等人)的个人经历只能说明他是一位“非犹太的犹太人”的话,那么其他人的遭遇就更能说明问题。季诺维也夫是因为帝国的大学配额政策,在贵族中学读完之后只能选择国外留学。乌里茨基(Moisei Uritsky)虽获得了法律学位,但由于政府限制无法进入律师行业。当然,这些犹太革命者加入革命还是各有各的理由,但是他们的俄化出身使他们缺乏民族文化的归属,容易被普世主义意识形态吸引,而布尔什维克吸引力的一个重要来源就是不分族群出身的接纳性(犹太人布尔什维克多同俄罗斯人通婚)。
同犹太人一样,拉脱维亚和南高加索的革命者也不成比例地参加了革命。拉脱维亚人加入革命的机制似乎比犹太人要复杂。拉脱维亚本身自19世纪60年代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方。原先德意志人主导着该地社会,有相当的拉脱维亚上层阶级依附于他们。因此,很多拉脱维亚人欢迎帝国的俄化政策,以挣脱德意志人对该地的控制,但帝国的高压集权与反自由的态度也让他们不适。同时,拉脱维亚人内部也有很严重的阶级分裂(民族主义派别通常代表中上层,在1905年革命中支持帝国政府对拉脱维亚农民进行惩罚性的军事远征)。里加(拉脱维亚首都)又经历了快速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在此过程中,民族隔离程度很低)。由于这种多重断裂,社会民主主义而不是民族主义一直是该地最大的政治派别。在六位拉脱维亚籍中央委员中,两人是乡村知识分子,两人是产业工人,而这两个阶层团体都是帝国政府疑忌与防范的对象(虽然从俄化的角度上来说,这两个集团同地方民族主义保持了相当距离,从而是“亲”帝国的)。
南高加索的布尔什维克中有四人是格鲁吉亚人,四人是亚美尼亚人,剩下一个是阿塞拜疆人。格鲁吉亚革命者多半(四分之三)是没落的农村小贵族出身,除斯大林外,其他人都进入城市接受了俄化的职业教育,毕业后都成为专业人士。问题在于,这一群体基本上被排除在地方政府之外,因为在南高加索,本地经济掌握在亚美尼亚商人手中,帝国则偏爱亚美尼亚商人,在城市杜马、民事官僚机构的人选上都偏向于他们。所以,反资本主义与反沙皇政府成为这些人的共同主张。亚美尼亚革命者多半是中下层中产阶级,他们也是这一帝国偏爱策略的受害者。
Riga, Liliana.The Bolsheviks and the Russian Empire, p.198.
阿塞拜疆人纳里曼诺夫(Nariman Narimanov)则是穆斯林新知识分子。他是小商人之子,15岁的时候进入本地的教师学院就读。这种学院本身既是俄罗斯化的工具(目的为本地政府培养公务员),同时其课程本身也带有相当的“进步”色彩。 但是,当他毕业成为教师与文学家之后,他马上遭遇沙皇政府的监视与审查。这让他激进化了。沙皇政府虽然企图将传统社会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但却更不信任改革派穆斯林。在阿塞拜疆,俄罗斯帝国创造了一个新的精英阶层:一个世俗的、进步的、半俄罗斯化的阿塞拜疆知识分子,但随后又通过各种行政限制将他们排除在政治社会之外。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有某种“边疆因素”在布尔什维克主义里起着作用。当然,个人成为布尔什维克也有其他的一些理由和社会因素,但是在我看来,里加的结论——布尔什维克主义是奠基在族群网络和经验之上的普世主义阶级运动——是有道理的。少数族群布尔什维克通过阶级认同,跨越了族籍所带来的不利;布尔什维克主义则代表了一个“更好的帝国”。知识分子遂致力于一个世俗的、非民族的、普世的、在地缘政治上稳定的多元国家,以反对那个在道德上萎缩、不宽容,在地缘政治上也不稳定的、追求“俄罗斯化”的沙俄国家。从这个角度讲,布尔什维克主义其实并没有它看起来那么富有革命性,在某种程度上倒是跟俄罗斯帝国的老传统相互呼应(只不过阶级合作发生了颠倒)。
列宁曾将沙俄称作“各族人民的监狱”,有人望文生义,认为俄罗斯帝国是一个俄罗斯人享受特权,其他各族饱受压榨的国度。然而,回顾帝国史,我们发现:
第一,这个监狱的狱卒并不是俄罗斯人,毋宁说,普通俄罗斯人自己也是这个大监狱的囚犯。19世纪中晚期之前,中下等级的俄罗斯人承受着帝国的最大代价;而中晚期之后,也很难说俄罗斯人就已经成了当之无愧的“帝国民族”。正因如此,在俄国革命后,帝国转型为一个民族联邦(至少一开始是如此),就没有遭遇俄罗斯人的反对。苏联解体时,俄罗斯人抛弃帝国的现象又再度发生了。这些可以看作是这一历史现象的注脚。
第二,在没有“帝国民族”的情况下,晚期帝国所采用的同化政策完全没有起到它想要起到的那种统合作用。历史表明,波别多诺采夫式的“专制制度、东正教与俄罗斯民族性”并不是维系帝国的好方式,反而把它往绝路上狠推了一把。原先帝国所采用的是非常古典的政治与社会隔离策略,在帝国基础性权力不足的情况下,倒是还起到了绥靖效果。
这里还要说一件事。有些西方学者由于自己长久处在民族国家之中,所以当他们谈论民族间关系的时候,视角往往是平行的,认为其状态是一个民族同另一个民族打交道的结果:一个优势民族要么居于另外一个民族之上,对之进行带有某种歧视性或非歧视性的隔离,要么则同化他们(比较极端的是全面抹杀彼此间的文化差异,以我化人,但化掉人之后还是会给予同样的待遇。较忠厚者则蕴平等于融入之中)。由于缺乏在专制国家生活的经验,他们往往不能理解这世上还有“逆向歧视的隔离”“异化的同化”这样的事情。他们不明白:第一,在有些国家,统治者高居各民族之上,不受任何一个民族的支配,他们完全可以用逆向歧视的方式来平衡民族间关系,以稳定局面,将帝国的负担压在人数较多的那个民族之上。从外表看起来,好像是小民族在享受特殊待遇,凌驾于大民族之上。从后果上讲,这既有维持稳定的功效,又能在人民之间制造必要的矛盾;第二,当统治者的地位开始受到社会威胁的时候,会选择性地向主体民族的某些需求妥协,以民族代理人自居,实施同化政策(这是另一种借力打力,用旧时代恩怨的美酒浇自己的块垒)。但是,帝国的政治偏好(偏向/歧视某个社会集团)或对稳定的追求,导致帝国完全可以一边进行文化上的同化,一边又排斥其他族群中的个体进入某个政治、经济或社会领域。这样在效果上就造成了一批人失去了自己的文化特质,但又在实质上被置于某种被排斥、被歧视的“他者”状态。这样其实是很危险的。
结语
帝国比较
一
一名认真的读者读到此处,大概(或许是必定)会发出疑问:当本书在说英帝国是一个非正式帝国的时候,怎么解释1858年之后它对印度的直接统治呢?(看起来,英帝国的宽容与放纵好像只体现在以白人为主的垦殖型殖民地上。)当本书在说法帝国是一个正式帝国的时候,又怎么解释利奥泰元帅在摩洛哥执行的却是一种标准的间接统治,更不要提法帝国还提出了“联合政策”?
相同的事情也发生在对哈布斯堡帝国和俄罗斯帝国的分析上。作为传统的大陆型帝国,这两个国家明显都具有多重特征。在哈布斯堡帝国以奥匈帝国的面目出现时,很难说这个帝国的政治架构有多么正式,毕竟在帝国末期,奥地利人那边曾有多次军事入侵匈牙利的计划和打算,难道这还不能说明这个国度的草台班子性质?罗曼诺夫王朝对待波兰、芬兰和对乌克兰、白俄罗斯的态度明显也不是一码事。在后者,俄罗斯的统治一直相当直截了当,又怎么能把它说成是一个非正式帝国呢?
相应地,英国的社会隔离看来只适用于其非白人的殖民地居民,法国人的同化政策始终只惠及相当一小群人,奥地利人在一段时间内强推德语教育,而俄罗斯人将鞑靼人、犹太人及其他东方族群排除其行列,论断说前者持隔离态度而后者力求同化,岂非妄言?这些都与之前各章的定性颇有方枘圆凿之处。
对这种质疑,我需要老实地承认:是的,这种质疑是相当有道理的。为了叙述与研究的方便,我将帝国分成了四个亚类型:正式/隔离、正式/同化、非正式/隔离、非正式/同化。这些都是韦伯所谓的“理想典型”——现实中未必真有,但是可以据此观察世界。英、法、奥、俄诸帝国的政治设置同这些理想典型之间确实颇有出入,这是真的。在现实中,每一个帝国对其众多属民的政治处置实际上都不会遵循一个特定不变的框架、政略,往往是因时、因事、因人而变。
但我还是认为,这些帝国都有一些根子上的东西使它们偏爱某种设置,使得它们在一段时期对一些地方、人民的处置具有一致性,呈现某种特色。英国在北美及澳洲的诸殖民地被当时的英国人看成帝国的核心区域,在对它们的处置上,一而再、再而三地体现出英国的保守主义政治文化。同理,法帝国的建立与设置主要是一个政治行为,所以受到法国共和主义意识形态的极大影响。哈布斯堡王朝在启蒙时代后在内莱塔尼亚地区建立了一个强大的官僚政体,但由于德意志人始终占据人口少数,没法向法国学习,只能另寻他途。俄罗斯帝国实际上是从一个相当古典的传统帝国演变而来,自然在边陲地区统治薄弱,但又受到一个民族主义时代的推动。这些都使这些帝国在一段时间内,在一些其认为最重要的区域推行了一些富有特色的政策、制度,因此可以被归入上述某个亚类型。
读者也很有可能从另一个方向继续提出质疑:“不知作者有没有想过,你用以区分类型的两个维度可能本身就有问题。在你的叙述中,英帝国的‘非正式’与俄罗斯帝国的‘非正式’似乎不太相同,法帝国与奥地利帝国的‘正式’似乎也不能相提并论。同理,法国人的同化政策与俄罗斯人大相径庭,英国人所实施的隔离方略与奥地利人也不大一样。换句话说,你的分类依据本身似乎不太可靠。”
对此,我的回答是:这说的也很对。对各帝国分类时,本书所采用的与其说是单一指标,倒不如说是一个系谱。本书以比较武断的方式将这些系谱一分为二,强行规定某些做法、设置是“正式的”“同化的”,另外一些则是“非正式的”“隔离的”。由于这种分类依据上的模糊,使得即使被分在同一类的事物也表现出了较大的差异。不过,聊以辩护的是,一件事物究竟是什么样子,往往可以从它的反面/敌对面推导而出。英、法、奥、俄各帝国在历史上的表现形态不乏矛盾与自我冲突,比如英帝国有多次帝国改革运动,法帝国也有同化、联合政策之争,哈布斯堡王朝和俄罗斯帝国那里先后交替的色彩也非常重,观察这些对抗活动与转换过程,就可以从这些矛盾之中看出这些帝国的真实自我定位。这样,似乎可以用纵向比较来弥补横向比较之不足。
要消除这种横向比较困难,其实还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根据帝国的历史演化过程、政治社会特征来做进一步细分,再行比较。比如,英、法都是海外殖民帝国,而奥、俄则是传统大陆型帝国。我们可以拿英国跟法国比,拿奥地利同俄国比。这么做的好处是,由于控制了背景变量,我们可以更好地觉察帝国方略的差异及其后果:法国明显比英国要正式,更愿意化四海为一家;同俄国相比,奥地利则更主动自觉地采取了隔离方略。这是传统的做法。但是,这么做也有坏处,那就是我们会因此丢失很多信息。
在下面,我将试着走那条困难的路,对处于相同维度的帝国做一比较叙述。
非正式:英帝国v.s.俄帝国
在本书的定义中,一个“非正式”的帝国往往意味着一个组织较松散、边缘属地与中央关系不明、帝国中央的触角无法/不愿接触基层(换言之,基础性权力较弱)的帝国。从这个角度讲,我们将英帝国与俄帝国同归入“非正式帝国”的行列,应该是可以成立的。
Geraci, Robert.“Russia: Minorities and Empire.” in Gleason, Abbott.ed.A Companion to Russian History, Wiley-Blackwell, 2009, p.258.
俄罗斯帝国的情况比较好理解,在力所不能及的地方优容地方实力派,本来就是大陆型帝国的传统技艺。直到19世纪中叶,俄罗斯帝国都会尽可能保留被征服社会的宗教、土地制度、社会结构、组织和精英,继续依靠非俄罗斯族裔的精英去统治其民众。一般说来,俄罗斯越晚纳入自己统治范围的地区,就越没有进行政治整合。沙俄政府其实是一个小政府,在相当程度上无法管控地方社会。在帝国晚期,政府迟迟不愿在边疆地区建立地方自治局(这是因为政府担心自治局可能会成为民族主义乃至分离主义煽动的渠道),这也加剧了帝国与民族地方的隔阂。所以,当代学者的普遍意见是,沙俄相对来说是支离破碎和脆弱的。
与传统帝国有所不同的是,俄罗斯在18世纪末向西扩张时,遇到了一个新的现象——立宪国家的兴起。无论波兰还是芬兰,都无法仅仅通过拉拢地方精英获得被征服地社会的完全配合,而是需要建立某种代议、咨询和立宪体制。考虑到俄罗斯帝国政府的专制性质,这么一套代议、咨询和立宪体制明显无法和帝国政治接轨,正如帝国首相维特伯爵所坚持声称的那样,芬兰的自由与帝国专制无法共存。芬兰、波兰以什么渠道、名义服从帝国中央政府的指令,实际上是非常不好回答的事情。两国各自都坚持自己同俄罗斯所建立的联系不过是共主体制(这个说法很显然无法打动皇帝,皇帝绝不愿受制于边缘地方的立宪体制),听调不听宣。俄罗斯一方则反驳说,俄波关系、俄芬关系是征服者与被征服者之间的关系,两地各自享有的自由与特权只是来自帝国的体谅与照顾。这样,这些边缘地区在帝国政治结构中的地位究竟为何,始终都没有一个正式的答案。
沃尔特·白芝浩:《英国宪法》,夏彦才译,商务印书馆,2005,第235—241页。白芝浩特别将英国与美国的联邦政治做了一个对比,认为英国政制是美国的反面。戴雪:《英宪精义》,雷宾南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第116页。埃德蒙·柏克:《美洲三书》,第97页。
同样的事情也出现在英帝国与其海外白人殖民地的关系上。尽管相对于俄国政府来说,英国政府很显然要自由、民主得多,但是在不列颠群岛上,英国的体制仍然是单一制(在19世纪30年代英国开始进行地方政治改革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无论各教区、郡还是自治市,都缺乏地方民选议会这一层政制设置)。彼时的英国宪法中没有对地方制度作专门的规定和保障。议会主权是英国宪法的基调,从道理上讲,英国议会是英国社会一切事务的立法者。议会之命令,全国上下一体遵从,并没有挑挑拣拣的余地。所以白芝浩在《英国宪法》中才说:“在英国政制中,所有的事情只决定于一个权威。……英国政制中的最终权威是新选的平民院……英国宪法是在选择一个单一的最高权威并使这个权威能够发生作用的原则基础上创制的。” 戴雪(Albert Venn Dicey)也承认:“四境之内,无一人复无一团体能得到英格兰的法律之承认,使其有权利以撤回或弃置巴力门(parliament)的立法。” 正因如此,当英国由于海外拓殖开辟了若干殖民地之后,面对一批或迁徙或生长于外的英国人和社会(先后发展出了各自的议会),就犯了难。正如埃德蒙·柏克在论及美国革命前的十三殖民地时,对英国政府所指出的:“您所面对的,已是生就的骨头长就的肉,带着满头的光辉和满头未清未尽的红尘。” 英国政府不能否认他们的权利,又不能简单通过扩展英国议会来吸纳他们,那么唯一的办法就只有含糊其词,让帝国在灰色地带中运行。
Berman, Bruce J.“Structure and Process in the Bureaucratic States of Colonial Africa.”Development and Change 15.2 (1984): p.176.
当然,英帝国的非正式性也不仅仅只是体现在与其自治领的关系上。本书并没有描述它对其非白人殖民地的治理模式,这方面已经有相当的著作加以描述。大体而言,英国允许各殖民地的总督和高级官员在制定和执行政策方面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他们有意识地避免出现刻板规则和集中控制。每个殖民地都作为一个独立的实体直接与帝国本部当局打交道,这意味着实际上没有一个经过通盘考量的全体殖民地政策。帝国的格言是“信任在场的人”,殖民部一般只阐述模糊的原则,然后放任殖民地政府根据个别殖民地的不同情况加以调整。
这两个帝国都有某种帝国改革运动,企图将其帝国制度化。在英国,是美国革命之前格伦维尔内阁想要从北美殖民地筹集足够多钱款以改革地方政制的举动,是帝国联盟运动。在俄国这里,则是波兰起义后对波兰的打压,以及帝国晚期的俄罗斯化运动。从这些运动所引起的巨大震动,以及它们的徒劳无功,也可以看出帝国的特色。但相较而言,英帝国的“非正式”更像是一个主动选择的结果。这在加拿大革命之后的责任政府争论中,在帝国联盟运动的辩论中(要不要加强帝国中央对殖民地的控制与联系,要不要提升帝国的制度化层次),展现得淋漓尽致。如果说英帝国是一个自觉的“非正式”帝国的话,那么俄帝国就还是一个自然的“非正式”帝国,其比较松散的帝国政治结构是在几个世纪的征服过程中自然形成的,而非有意识设计的。由于其帝国的专制性质,在俄罗斯社会内部从来没有形成对帝国的质疑。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帝国的多元性是被不假思索地接受下来的。考虑到俄罗斯帝国仍然维持着一个中央集权政府的总体架构,我认为可以把它标为某种正式与非正式帝国的过渡体。
正式:法帝国v.s.奥地利—哈布斯堡帝国
Deak, John.Forging a Multinational State: State Making in Imperial Austria from the Enlightenment to the First World War,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5, p.209.
哈布斯堡帝国的正式性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弗兰茨·约瑟夫在1867年著名的妥协中批准了两部宪法,一部是匈牙利王国的宪法,另一部则适用于阿尔卑斯山脉、波希米亚、喀尔巴阡山脉和亚得里亚群岛的王室土地(即内莱塔尼亚)。后面这部宪法给予了所有人以平等公民地位,并至少正式承认所有主要民族公民的语言和文化平等权利。在1867年以后的半个世纪里,充满活力(或许太有活力)的政党和利益集团在整个内莱塔尼亚都得到了强有力的发展,中央和地方也有明显的分权。这样,至少在奥地利这一半帝国里,各族群通过一部宪法连接在了一起。其次,奥地利的政府规模在19世纪后期有相当的扩展,美国历史学家约翰·迪克(John Deak)在其著作中对此有所描写:“在1867年颁布新宪法后的25年里,奥地利政府以行政当局从未想象过的方式得到了扩张。自治机构和选举产生的理事会并没有把发展经济和建设基础设施的责任拿到自己手中,而是将国家召回到他们的土地、城镇和地区之中。……我们看到了国家渗透到各省的全新前景。”
转引自库马尔《千年帝国史》,第400页。
在诸帝国中,法帝国政治结构的正式性看起来最为显眼,这跟法国的政治意识形态有很大的关系。在《民族主义:走向现代的五条道路》中,里亚·格林菲尔德将法国的民族主义定义为集体主义—公民型,这样的帝国最具有普世主义精神,所以法国人会骄傲地声称:“法兰西共和国是不可分割的整体……殖民地是其组成部分,也服从同样的法律。” 至少在法国人的眼中,法帝国只是大一号的法兰西民族国家。
这两者的竞争取决于巴黎政府的立场和阿尔及利亚的安全局势。Lawrence, Adria.“Colonial Approaches to Governance in the Periphery: Direct and Indirect Rule in French Algeria.”Conference on Colonial Encounters and Divergent Development Trajectories in the Mediterranean, Harvard University, 2016.英国和法国都奉行一个神圣的原则,即每个殖民地国家必须在收入来源上实现自给自足。法国的地方当局有时被迫从市场上借贷来推行建设项目。Berman, Bruce J.“Structure and Process in the Bureaucratic States of Colonial Africa.”pp.176-182.
我们也要注意意识形态与统治实践之间的差别。美国政治学家阿德里亚·劳伦斯(Adria Lawrence)就认为,尽管法国被认为是直接统治的典范,但是就其在阿尔及利亚的具体治理而言,法国的治理还是根据实际主事者的不同而变化。比如,法国军方就偏向于间接统治,授权当地精英,保留基于伊斯兰教法的法律,并支持土著教育,而民事机构则想摧毁土著贵族,代之以法国的官僚制度。 考虑到法国各非洲殖民地财政资源的长期短缺 、合格行政管理人员招聘的困难、原始通信条件以及当地社会和生态条件的落后,法国在很多情况下实际上非要“放弃一部分权力,来行使其他权力”。美国政治学家布鲁斯·伯曼(Bruce Berman)因此说:“当我们深入探究正式结构和修辞表面之下的东西时,我们发现法国和英国殖民地的行政经验和内部程序不仅相似,而且在许多情况下几乎完全相同。”
这里有一个有趣的问题,俄罗斯帝国和法帝国比,谁更正式一点?一方面,很显然,俄罗斯人在其边疆的存在肯定要比法国人在其殖民地的存在强,但从另一方面来说,俄罗斯边疆中的各族群也比法国殖民地人民更具力量。除此之外,法国有一整套宪法来解释、涵盖本部—殖民地关系,有一套统一的意识形态。因此,我认为法帝国还是更正式一些。
就正式性而言,法帝国和奥地利—哈布斯堡帝国可以说各有千秋。奥地利内部由于仍然存在若干具有一定独立权限的地方议会和权贵,在权力分异与集中程度上不如法帝国。但是,法国的殖民地毕竟是在海外,而非近在咫尺的边疆,所以它在社会渗透、治理能力方面不如奥地利。
隔离:英帝国v.s.奥地利—哈布斯堡帝国
这并不是说哈布斯堡王室没有宣传过爱国主义或推进共同认同的计划。奥地利学者约瑟夫·霍马尔在19世纪早期的时候在政府支持下撰写了《民族历史手册》和《奥地利历史名人传》这种书籍。在1885—1907年间,鲁道夫皇储及之后的斐迪南大公也支持学者撰写了一部24卷的百科全书,名为《奥匈帝国图文实录》,是一部涵盖整个帝国的民族、博物志。问题是,这些举动都局限于文化领域,而不是一种政治社会政策。
大体上来说,英帝国和奥地利—哈布斯堡帝国都希望其治下的各族民众之间能够保持一定程度的政治和社会距离,并没有造就一个“不列颠人民”或“哈布斯堡人民”且一以贯之的伟大宏想。
转引自库马尔《千年帝国史》,第304页。转引自库马尔《千年帝国史》,第319页。
正如前文所提到的,英国人并不排斥自治领上的白人居民,出生在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和南非的居民被看成英国人在海外的自然延续。但是,对印度和其他非白人殖民地居民,则并非如此。到了19世纪中期以后,有些英国人确实考虑将印度纳入英国社会之中。比如查尔斯·迪尔克(Charles Wentworth Dilke)爵士,一名英国激进自由主义政治家,在1869年主张,英国政府应该关心如何将印度人真正转化为“我们的同胞”。 但是,另一位对帝国考虑甚多、影响甚广的英国思想家约翰·西利在《英格兰的扩张》中对此明确表示反对,他认为印度在英国内毫无未来可言。总的来说,不管反帝国的英国自由主义者和帝国主义者之间就是否继续维持在印度的统治有多少不同意见,迪尔克这种“同胞论”实际上在两边都不受欢迎。C.P.卢卡斯(古典学学者,后来成为英国殖民部的官员)尖锐地指出,英国实际上是两个帝国,一个是由白人自治领组成的帝国,另一个是中心在印度的帝国。詹姆斯·布莱斯(历史学家,在三任英国政府中就职,后出任驻美大使)也直率地承认:“(与罗马相比)英国的不同之处在于,她与印度的民众是不可能真正融合的。” 当时的英国与印度之间的社会距离在一件事上体现得分外明显:维多利亚女王的女皇头衔是“印度女皇”,而非英国女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