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冬,马丁·路德·金领导了因罗莎·帕克斯被捕引起的蒙哥马利巴士抵制运动,在即将到来的庭审和胜利之前,他和妻子科雷塔来到印度孟买,拜访非暴力不合作运动之父圣雄甘地的故乡。他们一下飞机,颈上就被戴满了花环,金对记者说:“去其他国家,我也许是个游客,但来到印度,我是一名朝圣者。”
他早就梦想着拜访印度了。两人应贾瓦哈拉尔·尼赫鲁总理的邀请,在印度待了一整月。金想亲眼看看这个地方,这里的人民为摆脱英国统治、争取自由的斗争曾激励他在美国为正义而战。他想亲眼看看所谓的“贱民”[1],印度古老的种姓制度中最低微的种姓。他了解过这些人的遭遇,对他们怀着同情,然而,尽管印度在十几年前就获得了独立,这些人到现在依然被社会遗弃。
他发现印度的人民一直在关注他在美国受到压迫的同胞的受审情况,也了解他领导的巴士抵制活动。无论他走到哪儿,孟买和德里街头的人们都会簇拥上来请他签名。
一天下午,金和妻子来到印度最南端喀拉拉邦的特里凡得琅市,探访家人曾经是“贱民”的高中学生。[2]校长为此做了开场介绍。
“青年们,”他说,“请允许我向你们介绍一位来自美国的‘贱民’同伴。”
金愣住了。他没想到这个词语会被用在他身上。事实上,刚开始他觉得很生气。他从另一个大洲飞到印度来,和总理一起吃过饭。他看不出自己与“贱民”之间的联系,不理解印度种姓制度和他有什么直接的关系,没有立刻明白在印度最低种姓者的眼里,他这个美国黑人贵客的种姓为什么和他们一样低,他们为什么会将他视为他们中的一员。“有一瞬间,”他后来写道,“对于我被称为‘贱民’,我感到有点震惊和气恼。”
然后,他开始思考他为之奋斗的那些人的现实处境——两千万人,在美国被贬为最低等级已有几个世纪,“依然闷在贫穷这个密不透风的笼子里”,他们在与世隔绝的贫民窟里,在自己的国家遭到放逐。
于是他对自己说:“是啊,我确实是‘贱民’,美利坚合众国的每个黑人都是‘贱民’。”[3]
就在那个时刻,他意识到,所谓的“自由之地”强加于国民身上的种姓制度与印度的种姓制度并无二致,而他在这个制度中生活了一辈子。这就是潜藏在他在美国与之斗争的力量之下的东西。
马丁·路德·金那天认识到的关于他祖国的真相,早在我们祖先的祖先第一次呼吸之前就存在了。美国独立战争前一个多世纪的时候,在后来成为美国的这片受到各方争夺的土地上,就已经形成了一套人类等级制度,它是天赋权利的概念,是一种有权扩张的诱惑,它将启动世界上第一个民主制度,并由此形成对人类价值与用途的等级排名。
当贪婪与自大蚕食了人的良知,人的思想会随之扭曲,从而去夺取他们自以为有权占有的土地和他人的身体。既然他们决心要按照他们的喜好去改造原始的土地并赋予其文明,那他们就会认为他们必须征服、奴役或消灭这片土地上的原住民,将他们归为较为劣等的人类运送到这儿来,使其驯服和耕种土地,以攫取蕴藏在富饶土壤和海岸线上的财富。
为了给他们的计划正名,他们利用自身占据中心地位的既有观念,通过对《圣经》做出对自身有利的诠释来巩固基础,建立了一套等级制度,规定谁能做什么、谁能拥有什么、谁在上、谁在下和谁在两者之间。全球性的人类阶梯由此形成,占据梯级最上层的人来自欧洲,其中也分不同的层级,英国新教徒站在最顶上,因为他们拥有的枪支和资源最终将使他们赢得对北美洲的血腥争夺。其他人的梯级根据他们与被定为最优越之人的接近程度依次向下。排序一直往下,直到最底层:非洲奴隶,他们被运去建设“新世界”,一辈子为胜利者服务,一代接一代,延续了整整12代。
种姓制度基于人们的外貌在美国建立起来,这是一套内在的排序系统,不言而喻、不证自明,不为一般公民所承认,尽管他们在日常生活中遵守这套制度,在潜意识中依照它采取行动,直至今日。种姓就像建筑物基础架构中的螺栓、托梁和横梁,对生活在它当中的人来说是不可见的。正是它的不可见赋予了它力量和长寿。虽说它或许会进出于人们的潜意识,虽说它也许会在动荡时期高涨和重申主张,在相对平静的时候悄然隐退,但它在国家运转中是一条贯穿古今的线索。
种姓不是一个经常被用来描述美国的术语。它被认为是印度或封建时代欧洲的专用词。然而,美国的部分人类学家和种族学者使用它已有几十年之久。在现代之前,最早拾起种姓概念的美国人是内战前的一位废奴主义者,参议员查尔斯·萨姆纳,他在与北方的种族隔离抗争时使用了这个词。他写道:“波士顿的公立学校基于肤色或种族将孩子们分开,这种行为的本质就是种姓制度,因此违反了平等原则。”他还引用了另一位人道主义者的话:“种姓在上帝没有造出区别的地方造出了区别。”[4]
假如不考虑被编码进我们每个人大脑里的人类金字塔,我们就不可能完全理解我们眼前的动荡或美国历史上的任何一个转折点。种姓制度,还有捍卫、维护和废除等级制度的活动,它们为美国内战及其一个多世纪以后的民权运动奠定了基础,也渗透进了21世纪的美国政治。正如DNA(脱氧核糖核酸)是细胞发育的指令码,种姓是美国经济、政治和社会互动的操作系统,从其得到孕育的那一刻开始就是这样。
1944年,瑞典社会经济学家贡纳尔·默达尔带领由其国内最优秀的研究人员组成的团队,写出了一部长达2800页的两卷本著作《美国困境》,这本书直到今天依然被公认为可能是对美国种族问题最全面的研究成果。默达尔认为,想要描述美国社会的运作状态,最准确的术语不是种族,而是种姓,也许只有这个术语才能用来指代一种对人类价值进行排序的顽固制度。他得出结论:美国创造了一套种姓制度,而“对于普通白人来说,维持种族界限的努力拥有支撑种姓制度本身的‘功能’,可以确保‘黑人安守本位’”。[5]
最早提出“种族是一种人类发明”这一观点的研究者之一是人类学家阿什利·蒙塔古,他认为种族是一种社会建构的概念,而非生物学概念,在寻求理解美国的分化和不平等时,我们往往会陷入种族的困境和神话之中。他在1942年写道:“谈到美国的种族问题时,我们指的其实是种姓制度和种姓制度在美国制造出来的难题。”[6]
在20世纪的一些白人至上主义者眼中,印度种姓制度和美国南方种姓制度(那里拥有全美国最纯粹的法定种姓制度)之间的联系是显而易见的。麦迪逊·格兰特,一位很受欢迎的优生主义者,他在他1916年出版的畅销书《伟大种族的逝去》中写道:“印度上层阶级的征服者为了保持血统纯粹性而付出的卓绝努力,直到今天还存在于他们精心维护的种姓制度之中。在我们南方各州,吉姆·克劳[7]车厢和社会歧视也服务于完全相同的目标。”[8]
种姓制度有一种向下渗透到每一个居民身上的能力;它的规定像泉水似的被吸收,设立了每个人在阶梯上应有的位置。耶鲁大学的学者利斯顿·波普在1942年指出:“一个没有别人可以被他瞧不起的底层工人,依然认为自己比黑人优越无数倍。有色人种就像最后一个前哨站,为他抵挡被社会遗弃的不幸。”[9]
1913年,南方的著名教育家托马斯·皮尔斯·贝利自告奋勇,编撰他所谓的“南方种族信条”。它相当于种姓制度的核心法则。这些法则之一是“让最低等的白人比最高等的黑人具有更高的价值”。[10]
同一年,一个男人从孟买来到纽约,他出生于印度种姓制度的最底层,生来就是中部省份的一个“贱民”。那年秋季,比姆拉奥·安贝德卡来到美国,作为哥伦比亚大学的研究生学习经济学,重点研究种族、种姓和阶级的差异。他的住处离哈莱姆只有几个街区,因此他将亲眼见到他在美国的对等人群的生活状况。1915年他完成论文时,电影《一个国家的诞生》刚好在纽约首映,这部电影是对南方邦联的煽动性致敬。他将在伦敦继续深造,回到印度后成为“贱民”领袖和杰出的知识分子,帮助起草印度的新宪法。他努力废除“贱民”这个贬义词。他也拒绝使用甘地用来称呼他们的“哈里真”[11]一词,他认为这个词语是在轻视他们的智慧。他将他的人民称为“达利特”,意思是“受到损害的人”,由于种姓制度,这才是他们的本质。
我们无从得知接触美国的社会秩序对他造成了什么样的个人影响。但在接下来的许多年里,他和许多达利特一样,密切关注从属种姓在美国的情况。印度人早已知晓被奴役的非洲人和他们的后代在美国内战前遭遇的困境。远在19世纪70年代,奴隶制终结之后,黑人地位有所提升的短暂的“重建时期”中,一位名叫焦提巴·普勒的印度社会改革家在废奴主义者身上找到了灵感。他表示:“希望我的同胞能够以他们崇高的榜样为向导。”[12]
几十年后,1946年夏天,安贝德卡得知美国黑人在向联合国请愿,希望能作为少数族裔得到保护,他找到了当时最著名的非洲裔美国知识分子W.E.B.杜波依斯。他对杜波依斯说,他来自大洋彼岸,曾经是一名“研究黑人问题的学生”,他认识到了他们共同的命运。
“印度‘贱民’和美国黑人的社会地位有着诸多相似之处,”安贝德卡写信给杜波依斯称,“我对后者的研究不但理所当然,而且必不可少。”[13]杜波依斯给安贝德卡回信说,事实上他对安贝德卡很熟悉,而他对“印度‘贱民’深表同情”。[14]杜波依斯似乎在为两个国家被边缘化的群体发声,因为他意识到了他们存在中的双重意识问题[15]。几十年前,正是杜波依斯引用了印度的概念来传达美国人民的痛苦呼声:“神为什么让我在自己的屋子里成为弃儿和陌生人?”[16]
着手写这本书的时候,我怀着类似的愿望,想要跨越大洋,更好地理解这一切在美国是如何开始的:为不可改变的生理特征赋予意义,几个世纪以来,金字塔结构一直在定义并指导着政治、政策和我们的个人交往。侵入每一个美国人的日常生活和人生际遇的等级制度的起源是什么,又是如何运作的?它如何以令人不安的频率和后果侵入我本人的生活?
开始探究美国的种姓制度之前,我研究了近20年南方种族歧视的历史,这套从奴隶制中发展出来的法定种姓制度一直延续到20世纪70年代初,现在的许多美国人都有过切身体验。在写作《他乡暖阳》时,我发现我书写的不是地理和迁移,而是美国的种姓制度,一套人为的等级制度;在这个制度下,你能做的和不能做的绝大多数事情都取决于你的外貌,它在北方和南方同样有所体现。我书写的是一个被打上烙印的群体,他们有600万人之多,他们逃离南方的种姓制度,想要寻求自由,却发现无论走到哪儿,这个等级制度都会跟着他们到哪儿,正如我后来很快发现的,种姓的阴影会在印度人向海外迁徙时永远跟随他们。
就本书而言,我想理解的是将一个群体划分出来并凌驾于另一个群体之上的起源和演变过程,以及这样做对假定的受益者和被视为低于他们的那些人造成的后果。我在世间行走,自己就是种姓制度的一个活生生的体验者,我想理解我和其他千百万人为了完成工作和追求梦想所必须直面的等级制度。
为了做到这些,我首先剖析了世界上最广为人知的种姓制度——印度的种姓制度,并研究在我们国家盛行的种姓制度和这一种姓制度之间的相似、重叠和差异之处。我也试图去理解纳粹德国实行的种姓制度是如何产生那种分子式的、集中的邪恶的,并从中发现美国与第三帝国形成之前那几十年的德国之间的令人震惊和不安的联系。我搜寻了三种等级制度的历史,翻阅了诸多学科对种姓制度的大量研究,然后开始以更系统的方式比较其中的相似之处,识别出这些等级制度间最基本的共同特征,我称之为种姓的八大支柱,这些特征令人不安地体现在所有的等级制度之中。
有些学者为研究吉姆·克劳种姓制度投入了极大的精力,美国依然在其阴影下艰难跋涉;还有一些学者对历经千年之久的印度种姓制度做了深入研究。学者们倾向于孤立地看待它们,专门研究两者之中的某一个。很少有人会将它们并列看待,这么做的人往往会遇到阻力。然而对我来说,这项研究已经成为我的使命,我不会畏缩;我想要挖掘出等级制度的根源和它导致的扭曲和不公。除了美国,我的研究还带着我前往伦敦、柏林、德里和爱丁堡,追随着传承而来的人类等级的历史脉络。
尽管本书试图考察等级制度对身陷其中的每一个人造成的影响,但它将最大的关注给了美国种姓制度的两级:一是处于顶层的欧洲裔美国人,他们是该制度的主要受益者;一是处于底层的非洲裔美国人,种姓制度将非人化的全部火力对准了他们。
美国种姓制度始于1619年夏第一批非洲人抵达弗吉尼亚殖民地后的那几年,殖民地在这段时间内试图完善谁将终身为奴和谁将免遭此劫之间的区别。随着时间的推移,殖民地的法律赋予英国和爱尔兰契约佣工比和他们一起工作的非洲人更大的特权,欧洲人融合成为新的身份,他们被归类为白人,也就是与黑人相对的一极。历史学家肯尼斯·M.斯坦普称这次对种族的定义建立了一个种姓制度,“它把那些外貌允许其自称拥有纯粹高加索血统的人,与那些外貌表明其祖先部分或全部是黑人的人区分开来”。按他的说法,高加索种姓的成员“信奉‘白人至上’,并保持高度的种姓内团结以确保这一点”。[17]
因此,你会在本书里看到我多次提到美国南方,也就是这个种姓制度的诞生地。在美国历史的大部分时间里,南方是从属种姓被允许生活的地方,因此也是种姓制度正式成形和执行得最残酷的地方。正是在这里,跨种姓关系的信条首先扎根,然后向全国扩散,作家亚历西斯·德·托克维尔在1831年指出:“关于种族的偏见在已经废除奴隶制的各州似乎比在奴隶制尚存的各州更加强烈,而强烈得不允许异议存在的则是从未出现过奴役现象的那些州。”[18]
为了校准我们对自己的看法,我使用了也许更经常与其他文化中的人群联系在一起的语言,用来提出一种旨在理解我们的等级制度的新方法:支配种姓、统治多数、受优待的种姓或上等种姓,用来指代或补充说明白人;中等种姓,用来指代或补充说明亚裔和拉丁裔美国人;从属种姓、最低种姓、底层种姓、不受欢迎的种姓、历史上被污名化者,用来指代非洲裔美国人;原住民、被征服者,用来指代或补充说明美洲原住民。还有被边缘化人群,用来补充说明或指代任何种族的女性或任何一种少数族裔。
这些词语有些可能听起来像是外语。从某些角度来说确实如此,也是我的本意。因为,想要真正理解美国,我们必须睁开眼睛,看到种姓制度的隐秘作用,这个制度无名无姓,但在我们之中盛行,损害了我们的共同利益;看到我们彼此和我们本来会拒绝接受的其他文化之间有着更多的共通之处,并鼓起勇气来考虑我们想要的答案也许就潜藏其中这一事实。
开始写作本书的时候,我贪婪地阅读了关于印度和美国的种姓制度的书籍。任何文章,只要其中有种姓二字,就会激活我的神经元。我在历史中发现了与我心心相印的灵魂,其中有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和作家,他们的作品带领我穿过时空,跨越一代代人。许多人曾经逆流而动,我感到我在继承一份传统,而不是孑孑独行。
在研究的过程中,一些在美国开展工作、研究种姓的印度学者听说了我。他们邀请我在一场有关种姓和种族的会议的开幕式上发表讲演,会议在马萨诸塞大学阿默斯特分校举办,马萨诸塞正是W. E. B.杜波依斯的出生地,他的文件也保存在这里。
我在那里告诉听众,我写了一本长达600页的书,讲述美国南方的吉姆·克劳时代,也就是赤裸裸的白人至上的时代,但在论证中一次也没有出现过种族主义这个词。我告诉他们,在花了15年研究这个主题并听取了那个时代的幸存者的见证后,我意识到这个词还远远不够。种姓是一个更准确的词语,我向他们陈述了原因。他们既震惊又折服。可惜的是,在事后的招待会上,由于接连不断的提问和心得分享一直持续到夜里,人们好心地摆在我面前的一盘盘印度美食受到了冷落。
在我事先不知情的情况下,主办方在闭幕式上赠送给我一座青铜色的胸像,那是印度“贱民”的守护圣人比姆拉奥·安贝德卡,这位达利特领袖曾在几十年前写信给杜波依斯。
这感觉仿佛是加入某个种姓的仪式,只是我从一开始就属于这个种姓。他们一再分享他们所经历过的事情,我则以个人认可的方式进行回应,甚至像是为了预测什么特定的转折或结果。让他们惊讶的是,我渐渐能够在周围的印度人里识别出哪些人出身高贵和那些人出身低贱了,但不是像在美国那样通过外貌,而是根据人类对等级制度的共同反应——对上等种姓的成员来说,那是姿态、言行和举止中一种不可避免的确信,是对于身处中心地位的明显期望。
会议间歇,我走向女主持人,通过她与其他人的互动,我确定了她所属的种姓。我注意到她本能地站在达利特演讲者的前方,主动承担起了解释那位达利特女士刚才说了什么和意思是什么的任务,她像是凭借第二天性似的占据了权威的位置,很可能连她自己也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我们聊了一会儿,然后我对她说:“我猜你肯定来自上等种姓,对吧?”她显得很沮丧。“你是怎么知道的?”她说,“我已经那么努力了。”我们又谈了一个小时左右,我看得出她要付出多么大的努力才能控制住那种深入骨髓的优越感的无意识信号,她必须有意识地去克服种姓的程式化。我看得出,即便对一个致力于弥合种姓鸿沟的人来说,这也无比困难;而她确实是这么一个人,因为事实上,她嫁给了一个出身于从属种姓的男人,后者投身于实现平等主义的事业。
回家时,机场安检人员拦住我的行李,要开箱检查,我顿时被拉回了自己的世界之中。运输安全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凑巧是个非洲裔美国人,看起来只有20岁出头。他戴上乳胶手套,开始检查。他翻遍了我的行李箱,取出一个小盒子,拆开包装纸,把我获赠的安贝德卡胸像握在手里。
“X光照到的就是这个东西。”他说。胸像沉甸甸的,像个镇纸。他翻来覆去从各个角度检查它,视线停留在它的底部。他似乎担心里面会有什么违禁品。
“我必须做个防爆检查。”他警告我。过了一段时间,他回来了,宣布没问题,我可以带着它继续旅行。他看着胸像那张戴着眼镜、发际线后退、表情坚定的脸,似乎很奇怪我为什么要随身携带一个似乎来自另一种文化的图腾。
“所以这是谁?”他问。安贝德卡这个名字不会引起任何共鸣,我自己也是仅仅一年前才知道的,而我也没时间去解释美国与印度相似的种姓制度。于是我随口说出了我觉得最合理的一个解释。
“哦,”我说,“他是印度的马丁·路德·金。”
“挺酷的。”他说。现在他满意了,似乎还有点自豪。他重新包好安贝德卡的胸像,就好像那是金本人,然后把它轻轻地放回行李箱里。
一套看不见的程序
在两位20世纪末电影人的想象之中,不可见的人工智能力量已经超越人类,成功地在平行世界中控制了人类,每一个人的所见、所感、所听、所尝、所嗅、所触实际上都是程序。程序中还有程序,人类不但被程序化,而且有可能也事实上正朝着完全程序化的方向演化。何为现实与何为程序化为一体。互相交错的程序被视为生命本身。
系列电影《黑客帝国》里,伟大冒险的参与者是那些在设法摆脱束缚时认识到这个事实的人。[19]还有一些人,他们接受了程序对他们的安排,只能过着死气沉沉的肤浅生活,受到类似于现实的幻觉的奴役。他们是囚徒,表面上是安全的,只要他们不知道自己的被囚状态。也许正是不假思索的默许,对自己受到囚禁视而不见,才是让人类保持被囚状态的最有效的方法。一个不知道自己是囚徒的人,不可能反抗束缚。
然而,觉醒的囚徒对母体的运行造成了威胁。任何企图逃脱囚笼的行为都要冒着被探测到的风险,因为那意味着对秩序的破坏,暴露了强加于人类的非现实的虚假性。母体这个看不见的主程序,它由自动化的集群智能的生存本能控制,对威胁其存在的事物的反应称不上友善。
在影片中的一个关键时刻,一个男人求教于一个睿智的女人。男人不久前才觉醒,认识到他和他所属的整个物种都困在程序之中。女人是先知,似乎能够为他引路。男人迟疑而警惕,在女人身旁坐下,那张公园长椅可能是真实的,也可能不是。女人用隐语和比喻说话。一群鸟落在他们背后的人行道上。
“你看那些鸟,”先知对男人说,“在某个时候,一个程序被写出来控制它们。”
她抬起头,扫视地平线。“一个程序被写出来监控树木和风、日出和日落。这个地方到处都有程序在运行。”
有些程序在不为人知地运行,完全适应于它们的任务,深深地嵌入了平凡的日常生活。“那些程序在完成它们的工作,”女人对男人说,“在做它们应该做的事情,因此是看不见的。你甚至永远不会知道它们的存在。”
种姓制度亦是如此,它默默地完成它的工作,正如潜意识受到傀儡师操控的人觉察不到的细绳。种姓制度的指令是对心灵的静脉滴注;种姓伪装成常态,不公看似公正,暴行看似不可避免,以此保证大机器的运行;种姓这个母体是对生命本身的模拟,其目的是维持囤积和紧握权力的那些人的主导地位。
* * *
[1]贱民,又称不可接触者(the untouchables)。
[2]印度共和国成立后,种姓制度被废除,“贱民”在法律上已不存在。
[3] Martin Luther King,Jr.,“My Trip to the Land of Gandhi”(1959),https://kinginstitute.stanford.edu/king-papers/documents/my-trip-land-gandhi.
[4] C. Edwards Lester,Life and Public Services of Charles Sumner(New York,1874),pp.74,81.
[5] Myrdal,American Dilemma,p.2:677.
[6] Montagu,Most Dangerous Myth,p.180.
[7]吉姆·克劳(Jim Crow),即“吉姆·克劳法”,指美国的种族隔离政策。一般认为,这个名字源自19世纪30年代一个音乐剧演员在剧中扮演的一个黑人角色的名字,到1838年,吉姆·克劳已成为“黑鬼”的代名词,尤其在美国南方各州流行,是白人对黑人的侮辱性称呼。
[8] Madison Grant,The Passing of the Great Race(New York:Charles Scribner’s Sons,1916),p.64.
[9] Pope,Millhands,p.94.
[10] This creed,known as “Race Hierarchy in the South,” was first published in Neale’s Monthly Magazine in November 1913 and was included in Bailey,Race Orthodoxy in the South,p.112.
[11]哈里真(Harijan),意思是“上帝的子民”。
[12] 焦提巴·普勒是19世纪印度的一位反种姓改革家,他将自己1873年的著作《奴隶制》题献给通过南北战争结束了奴隶制的美国人民。Cited by Kalpana Kannabirin in Non-Discrimination and the Indian Constitution(New Delhi:Routledge,2012),p.151.
[13] B. R. Ambedkar to W.E.B. Du Bois,ca. July 1946,in W.E.B. Du Bois Papers(MS 312). Special Collections and University Archives,University of Massachusetts Amherst Libraries.
[14] W.E.B. Du Bois to B. R. Ambedkar,July 31,1946,ibid.
[15]指非洲裔美国人的两种种族和两种文化身份以及由此造成的心理、社会和文化上的分裂状态。
[16] Du Bois,Souls of Black Folk,p.3.
[17] Stampp,Peculiar Institution,pp.330—31.
[18] Tocqueville,Democracy in America,p.141.
[19] Wachowski,Lilly and Lana,writers and directors(originally as The Wachowski Brothers). The Matrix Reloaded. Warner Brothers Studio,2003.
第二部分 人群的随意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