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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纳粹和种姓的加速蔓延

作者:伊莎贝尔·威尔克森 当前章节:13873 字 更新时间:2026-6-14 01:19

柏林,1934年6月。

德意志第三帝国初期,在世界还无法想象即将到来的恐怖时代之前,一个由纳粹官员组成的委员会召开了会议,评估各种选项,以施行一个严格的新等级制度——既然纳粹已经控制了国家,那么可以把犹太人和雅利安人隔离开了。这些人当时并没有计划、也不可能去计划实行种族灭绝。种族灭绝计划是几年后在万湖一场没有流血但令人战栗的灾难性会议上商定的,彼时的世界已经深陷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中。

1934年6月5日,这群人在讨论一个雅利安人国家的法律框架,打算把意识形态变成法律,此时他们正急切地讨论他们对其他国家如何保护种族纯洁性不受卑下者玷污的研究结果。这场闭门会议非常严肃,甚至有速记员记录和誊抄会议笔录。与会者讨论的内容最终会成为《纽伦堡法律》的条则,而第一个议题是美国和他们能从美国经验中学到什么。

主持会议的是帝国司法部部长弗朗茨·居特纳,他在开场白中介绍了一份备忘录,其中详细介绍了司法部对美国的调研,内容是美国如何管理边缘化群体和保护统治国家的白人公民。17名法律学者和官员反复讨论美国管理跨种族通婚和外来移民的法律。耶鲁大学的法律历史学家詹姆斯·Q.惠特曼写道,在讨论“如何在第三帝国实现种族主义制度化”时,“他们的第一步是问美国人是怎么做到的”。[1]

纳粹不需要外来者在他们内部种下仇恨的种子。但是在纳粹政权的早期阶段,在还有兴趣披上合法的外衣、寄希望于参考其他国家已有做法的时候,他们为正在建立的种姓系统寻找过法律原型。他们希望快速推进种族分隔和保护纯洁性的计划,知道美国的反混血法规和基于种族的移民禁令比他们领先几百年。伟大德国新闻社(Grossdeutscher Pressedienst)在提到纳粹如何巩固他们对国家的控制时写道:“对我们德国人来说,知道和见到世界上最大的拥有北欧血统的国家已经拥有了与德意志帝国可相提并论的种族法规,这一点尤其重要。”[2]

西欧人早就意识到了这个“美国悖论”:美国一方面宣称人人享有自由,另一方面又迫使它的一部分公民处于近乎完全被征服的状态之中。法国作家亚历西斯·德·托克维尔于19世纪30年代游历了南北战争前的美国,他指出,“美国社会的外表涂着一层名叫‘民主’的涂料”。德国完全理解美国对种族纯洁性和种族主义优生学的执着,种族主义优生学是通过预设的群体优越性将人类按等级分类的伪科学。美国的许多知名人物都参与了20世纪初的种族主义优生学运动,其中包括发明家亚历山大·格雷厄姆·贝尔、汽车大亨亨利·福特、哈佛大学校长查尔斯·W.艾略特。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种族卫生协会盛赞“美国人资助种族卫生领域的研究并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的不懈努力”。[3]

纳粹对两位美国著名种族主义优生学家洛斯罗普·斯托达德和麦迪逊·格兰特激进的种族理论特别感兴趣。这两人都生来就享有特权,在北方出生、长大,在常春藤名校接受教育。两人如今的臭名昭著都建立在仇恨的意识形态之上,他们的意识形态催生了一套粗略的欧洲“血统”等级认知,他们声称东欧人和南欧人比北欧人劣等,主张排斥和消灭被他们界定为威胁北欧种族纯洁性的“种族”,而首当其冲的就是犹太人和“黑人”。

纳粹在针对“非人类化的犹太人”和其他非雅利安人的活动中使用了一个种族主义蔑称:劣等人(untermensch),即“亚人类”。这个词语来自出生于美国新英格兰地区的种族主义优生学家洛斯罗普·斯托达德。1922年,他写的一本书以“劣等人的威胁”为副标题。纳粹将这个词借鉴过来,并和它产生了密切的联系。纳粹把斯托达德这本关于白人至上的书当作帝国学校的教科书,并在1939年12月召他来帝国总理府,进见存心表现得拒人于千里之外的阿道夫·希特勒。[4]第二次世界大战开始后,斯托达德参与了纳粹的绝育实验,赞扬纳粹“以科学和真正人道主义的方式剔除了日耳曼血统中最低劣的品系”。他甚至哀叹道:“假如说有什么遗憾,那就是他们的判断实在过于保守。”[5]

麦迪逊·格兰特是一位来自纽约的种族主义优生学领头人,他的社交圈里有西奥多·罗斯福和赫伯特·胡佛两位总统,20世纪20年代,他将他对雅利安至上主义的热情转化为实际行动,协助颁布了一系列有关美国移民和婚姻限制的法规,此时纳粹党在大西洋彼岸才刚刚成立。格兰特对被边缘化人群的蔑视远远超过了南方的种族隔离主义者。他认为人们应在“旨在消灭弱者、不健康者以及无价值种族的严格制度下”对“劣等血统人群”做绝育和隔离处理。格兰特还发表了一份狂热的声明,鼓动从基因库中清除不受欢迎的基因,这就是他在1916年出版的《伟大种族的逝去》。这本书的德语版在希特勒的图书室里占据了一个特殊的位置,希特勒亲自写信给格兰特表示感谢:“这本书是我的《圣经》。”[6]

希特勒在远方研究美国,既嫉妒又羡慕,他将美国的“成就”归功于它的雅利安血统。[7]他赞颂美国对美洲原住民近乎种族灭绝的屠杀,将侥幸存活者流放到保留地。他很高兴美国“把数以百万计的红皮人杀得只剩几十万”。[8]历史学家乔纳森·斯皮罗写道,希特勒将美国1924年的《移民限制法》视为“他的种族净化计划的榜样”。[9]美国人用私刑折磨从属种姓非洲裔美国人的行为给纳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令他们了解了具仪式感的酷刑和往往随之而来的肢体残废。[10]希特勒尤其叹服美国人“能够在大规模死亡后依然保持鲁莽的纯真气质”。[11]

耶鲁大学的法律学家惠特曼写道,到希特勒掌权时,美国已“不仅是存在种族主义的国家,更是领先的种族主义管辖区——甚至到了连纳粹德国都要向其寻求灵感的地步”。[12]即使许多美国人没有意识到他们与纳粹的共同之处,纳粹意识到了。

就这样,1934年6月的那一天,17名第三帝国的官员和法律学者开始商讨日后将成为德国前所未有之法案的种族隔离措施的时候,首先研究的是美国,并做了细致的工作。其中有一个人叫海因里希·克里格,他曾以交换生的身份在阿肯色大学学习法律。他撰写了大量关于外国种族制度的文章,在美国南方待了两年,当时正在写一本名叫“美国的种族法律”的书,这本书于两年后在德国出版。纳粹法律学者对美国的判例研究得极为透彻,从逃奴案例到普莱西诉弗格森案到其他种种都很清楚,惠特曼指出:“美国最高法院收录了南方各州的案情摘要,其中的辩词与纳粹法庭上的论调如出一辙。”[13]

在寻找原型的过程中,纳粹也研究过澳大利亚和南非等由白人主导的国家。但是,惠特曼写道:“纳粹在世界上的其他地方都找不到关于异族通婚的法律范本。他们对‘典型范例’——也就是美利坚合众国——产生了巨大的兴趣。”[14]

这17个人在阴谋和动荡的时刻齐聚一堂,他们的国家正逐渐陷入独裁统治。纳粹在前一年接管了国家,此刻正处于巩固权力的紧要关头。希特勒已经宣誓就任总理,但还没有成为元首,那要到当年夏天才会发生:1934年8月,病重的保罗·冯·兴登堡总统去世,魏玛政权的最后一位守护者退场,为希特勒夺取完全的控制权扫清了道路。希特勒是在由中间人安排的交易中成为总理的,保守派的精英之所以会同意,是因为他们以为自己能控制希特勒,并利用他实现自己的政治目标。他们低估了希特勒的狡诈,高估了他的支持基础,而那正是他们起初觉得需要他的原因。在最能影响投票的时候,纳粹党也没有赢得过他们渴望的多数选票;在纳粹党统治德的12年的最初,在国家最后一次自由与公平的选举中,他们只得到了38%的选票。[15]保守派没有预见到(也可能是视而不见),希特勒的使命实际上是“利用民主的手段来摧毁民主”。[16]

等他们意识到致命的问题时,一切都来不及了。希特勒已经以外来煽动者的身份崛起,他是异教的偶像,迷恋于华丽的场面和举火把游行的队伍,一名观察家称那游行的场面就像“着火的河流”。希特勒将自己视为大众的代言人,代他们抒发内心的不满和恐惧,尤其是乡村地区的居民;他自视为上帝挑选的救世主,依靠本能奔跑。但他以前其实从未参与过公职竞选。

希特勒宣誓就任总理后,纳粹党立刻展开了他们的万字旗,将他们与他们的雅利安“根源”联系在一起,同时开始围猎犹太人。纳粹发泄着可追溯到中世纪的长久怨恨,把犹太人当作替罪羊,将德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遭受的损失和羞辱归咎于他们,怨恨的情绪因此重新高涨。犹太人被视为德国银行和金融业的主导者,据此,纳粹指责他们对战争的开销支持不足,尽管今天的历史学家普遍认为,纳粹德国在战场上的失利并非仅仅因为缺乏资金。

然而,纳粹的宣传机器仍然煽动非犹太德国人对犹太人的敌意。纳粹暴徒在街头嘲笑和殴打犹太人和被发现与犹太人有关系的雅利安人。当局也开始限制犹太人在政府、医疗或法律等地位较高的行业内工作,这些职业激起了普通非犹太德国人的嫉妒,因为他们买不起许多成功的犹太人购置的昂贵汽车和湖畔别墅。当时正值“大萧条”,1933年纳粹掌权的那一年,超过1/3的德国人没有工作。[17]纳粹规定犹太人低于雅利安人,而当时他们的声望和财富却高于这个群体被认为应有的程度。

纳粹很注意自己在国境外的形象,至少当时如此,因此他们想知道美国如何一方面把种族等级制度变成严格的法律,另一方面又能在国际舞台上维持良好的声誉。历史学家克劳迪娅·孔兹写道,他们注意到在美国,但凡提到这些种族禁令时,“舆论会自然而然地接受它们”。[18]

一位名叫赫伯特·基尔的年轻纳粹知识分子受命编写一份美国种族法律的说明,美国为了区隔其人口所付出的努力让他感到震惊。他在笔记中写道,根据美国南方大多数州的法律,“白人儿童和有色人种儿童必须被送入不同学校”,大多数州“进一步要求在出生证明、死亡证明和各种证照上注明种族信息”。他还发现:美国许多州甚至通过立法,将公共设施分隔为有色人种和白人使用的两部分,这包括了候车室、火车、电车、公共汽车和汽船,连监狱和拘留所都是如此。在阿肯色州,税收名册甚至都是遵循种族隔离政策的。基尔后来写道,考虑到“长着人类面孔的所有生灵都是平等的这个基本主张,美国的种族立法如此无所不包就更加令人吃惊了”。[19]

惠特曼写道,基尔只是若干认为“美国法律未免做得过火”的纳粹研究人员之一。[20]

研究结果摆在面前,6月那场会议的参与者开始讨论实现德国种姓制度的两条主要途径:第一,为犹太人和雅利安人的分类创造法律定义;第二,禁止两个人群通婚。德国早在几十年前就研究过美国的反异族通婚法规,在20世纪初测试了自己的异族通婚立法,当时他们禁止的是德国殖民者在非洲西南的殖民地与原住民混血。德国的这个做法比绝大多数殖民国家走得更远,但与美国模式还有很大差距。现在纳粹极端分子力图防止“犹太人的血液进一步渗入德国人民的身体”。[21]

在讨论的过程中,曾在阿肯色大学学习法律的基尔称,美国人已经遥遥领先,他们在许多司法辖区将跨种族通婚定为犯罪,可判处多达十年监禁。他指出,美国在白人和有色人种之间“人为画线”,从而将所有国民分为两类。这个做法迷住了基尔和其他纳粹党徒。克里格说:“在司法实践中有个日益强劲的势头——只要一个人有哪怕一丝黑人的生理特征,就会被归入有色人种的群体。”[22]

会议的参加者没有在应该从美国的立法中学习多少的问题上取得一致。会议桌前的温和派,包括主持者弗朗茨·居特纳本人,主张采用不及美国严苛的做法。他认为,关于“种族混合的危险”的“教育和启蒙”应该足以阻止雅利安人与其他人通婚。居特纳一度试图贬低美国的原型,因为他很难相信美国人真的执行了纳粹找到的那些法律。惠特曼写道:“居特纳干脆拒绝承认美国人居然能走到起诉混血者的那一步。”[23]会议桌前的强硬派、纳粹激进分子罗兰德·弗莱斯勒对会议的进程感到很不耐烦。他早在20世纪20年代就加入了纳粹党,此时正在推动立法,以“种族叛国罪”惩罚胆敢通婚的犹太人和非犹太德国人。他和会议室里的其他极端分子一次又一次把讨论拉回美国的法规上,解释它们,为它们辩护,尝试说服怀疑者。

“他们是怎么做到的呢?”弗莱斯勒在会议中设问,然后详细阐述了他对美国及其人群分类法规的研究。他解释道:美国人用一堆混乱的变量把白人和其他所有人区分开来。有一个州把所有“来自非洲、朝鲜和马来西亚的人”定义为“非白种人”;但在另一个例子里,内华达州的“非白种人”是埃塞俄比亚人或黑色人种、马来西亚人或棕色人种、蒙古人或黄色人种。弗莱斯勒认为,相互重叠且矛盾的定义能够给他们带来优势。美国的混乱定义给划分人类这个任务提供了宽泛的手段和有用的不一致性。美国人在逻辑和科学之外提出了种族的定义,弗莱斯勒称这种方法为“种族的政治建构”。[24]

但纳粹无法理解的是,在美国,为什么他们“同样感兴趣的犹太人没有被算在有色人种里”。对纳粹来说,犹太人明显是一个单独的“种族”,而美国已经通过限制犹太移民的数量表达出了一定程度的嫌恶。除了单单这一个恼人的遗漏,美国的立法将完全适合第三帝国,在座的其他人并不知道,日后作为第三帝国热衷判死刑的法官,弗莱斯勒将冷血无情地采用这套做法。他说:“我本人认为,我们需要秉持的正是美国这些州所采取的原始的态度。这样的做法虽然粗陋,但够用。”[25]

怀疑者继续质疑美国的法规。他们来来回回地讨论如何执行通婚禁令,分析与会者建议的犹太人和雅利安人的定义,试图在美国的人群分隔体系中找到逻辑。有人说半犹太半雅利安血统的人应该被驱逐出雅利安群体,剥夺他们本来能够获得的种姓特权,温和派对此感到不安。怀疑者认为,定义他们为半犹太人,不就是说他们同时也是半雅利安人吗?但强硬派人士阿奇姆·格尔克拿出了他们一直在研究的原型。他的建议是只要有1/16犹太人血统就算是犹太人。孔兹写道:“因为他不希望比美国人更加不严格。”[26]

那天他们争论了10个小时,最终未能达成一致。缺乏进展使弗莱斯勒感到沮丧,他在会议即将结束时说:“我们每个人都在自说自话。”[27]温和派暂时遏制住了想要推进美国原型的激进派。然而15个月之后,激进派将大获全胜。

1935年9月,希特勒在纽伦堡召集帝国议会参加纳粹党的年度大会,宣布自从纳粹掌权以来就开始酝酿的新法规。到了这个时候,希特勒已经监禁或杀害了他的诸多政治对手,受害者包括帝国议会的12名成员和他的多年好友——纳粹准军事组织“冲锋队”的首脑恩斯特·罗姆。这些做法使得帝国议会成了政府的傀儡,它在恐吓下被迫屈服。此时纳粹正在全国各地兴建集中营,其中之一很快就会在帝国首都以北的萨克森豪森开始运行,成为他们的一个“展馆”。

纳粹计划在大会的最后一天宣布立法,它拟被称为“血统法”。公布前夜,希特勒命令一小撮幕僚起草了一个版本,交给帝国议会去盖章。纳粹的研究人员在美国的一些反混血法规里找到了一项条款,能够帮助他们判定半犹太人究竟应该算是犹太人还是雅利安人。他们发现,美国得克萨斯州和北卡罗来纳州在通婚禁令中有一条“关联条款”,该条款能够帮助这些州确定一个身份模糊的人到底“是黑是白”,是应享有特权还是应被厌恶。这样的一个人,假如他与不受欢迎群体的成员结婚或有可核查到的关系,从而违背了种姓纯洁性,那么他就会被打入不受欢迎的群体。

希特勒在1935年9月宣布并在接下来几个月里持续扩充的就是该“血统法”——《德意志血统和荣誉保护法》,它将犹太人定义为祖父母辈中有三名犹太人的人。它还效仿美国的关联条款,将祖父母辈有两名犹太人、信奉犹太教或被犹太社群接纳或与犹太人结婚的人“算作”犹太人。

接下来,法律禁止犹太人与非犹太德国人通婚和发生婚外性行为,禁止45岁以下的非犹太德国女性在犹太人家里工作。

就这样,日益收紧的限制运动开始了。犹太人随后被剥夺了公民身份,被禁止展示德国国旗,他们的护照也被视为无效。法律公布后,历史学家乔治·M.弗雷德里克森写道:“德国成了一个羽翼丰满的种族主义政权。美国是如此立法的主要国外先例。”[28]

然而,对痴迷于种族问题的纳粹来说,美国的原型也有局限性。惠特曼说:“在美国和纳粹种族分类方案中看到相似之处的学者犯了错误,但这仅仅是因为他们低估了美国法律的相对严苛性。”[29]

尽管纽伦堡法案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但纳粹在立法上并没有像他们对美国的研究那样深入。无论是那天的闭门会议,还是纽伦堡法案最终宣布的版本,美国法律体系中的任何一个部分都没有被采纳。惠特曼写道,虽然纳粹盛赞“美国在种族纯洁性立法上付出的努力”,但他们无法接受那种“毫无让步余地的无情规定”,比如一个美国男人或女人,只要血管里有一滴黑人的血液就会被算作黑人。一滴血的规定在纳粹看来过于严苛了。[30]

沉默之恶

骨灰从焚化炉升到空中,被业力和微风带着,落在萨克森豪森死亡大门之外的小镇居民的屋前台阶和天竺葵花圃上。骨灰覆盖了居民后院的秋千和戏水池。

不可被否认的屠杀和折磨就在铁丝网的另一侧发生着。邪恶的果实多得像雪花一样,落在村民身上。邪恶覆盖了他们,他们有些人是慈爱的父母和能干的配偶,但他们没有做任何事去阻止邪恶,因为邪恶已经成长得过于壮大,任何个人都不可能阻止它。因此,没有任何个人是共犯,然而每一个人又都是共犯。邪恶之所以能成长,是因为人们允许它发展壮大,而此刻邪恶正像雨点似的落在他们的姜饼屋和质朴而正统的生活上。

持不同政见的神学家迪特里希·朋霍费尔是在纳粹集中营的电网里受苦并最终死去的几百万人之一,他遭受酷刑,还被单独监禁。镇上的居民能听见无辜者的祈祷吗?朋霍费尔曾经这样评价旁观者:“在邪恶面前,沉默本身就是邪恶的。上帝不会认为我们是无罪的。不说话就是说话。不行动就是行动。”

村民不都是纳粹,事实上,许多德国人都不是纳粹。但他们在电台里追随纳粹头目,等着听希特勒和戈培尔的最新消息。纳粹已经掌握了电台这种新科技的优势,他们有机会在任何时间直接在德国人的家里接触他们,对他们的头脑进行静脉注射。人们已经接受了劣等人天生如此的谎言,集中营里的囚徒——犹太人、辛提人[31]、同性恋者、帝国的反对者——是和他们不一样的人类,因此小镇居民只是扫掉台阶上的骨灰,而后继续过他们的太平日子。起风的时候,母亲把孩子拉进屋里,催促他们动作快点,免得其他人类的骨灰沾在他们身上。[32]

美国南方一个小镇的主大道中央,矗立着一棵身姿雄伟的老树,可能是榆树、橡树或梧桐树,它早在现代道路铺设前就已经落地生根了。在镇上居民的心目中,这里是个圣地,尽管从遮阳的角度看,这棵老树的位置并不讨人喜欢。它阻碍来往的交通,驾车者必须绕过它才能穿过小镇。它引发了许多交通事故,因为驾车者不是总能看见树背后的情况。

但这棵树绝对不能被砍掉。因为它是当地的私刑树,它履行着自己的职责,“片刻不停和永恒不变地”提醒镇子里的黑人居民——他们之中上一个被吊死在树枝上的是谁,下一个又有可能是谁。[33]这棵树等待着属于它的时刻,白人居民心甘情愿地接受一切不便,冒着自己受伤和死亡的风险,也要让这棵树和从属种姓留在应有的位置上。这棵树无声地见证了黑人居民的永恒命运,同时也在低声地安抚支配种姓。

得克萨斯州东部村庄利斯堡的居民把马车车轴钉进地里充当桩子,然后把19岁的威利·麦克尼利绑在上面。他们把用来生火的木柴堆在他脚下,尽管他辩白自己是无辜的,与他们声称他攻击的白人女孩毫无关系。然而,1921年秋季的那一天,500人聚集起来,欣赏威利·麦克尼利在他们面前被活活烧死。但首先,私刑的领头人必须解决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他们抽签,看谁在麦克尼利被杀死后能得到他的哪一块身体,以此确定“他们视为最有品位的纪念品”的身体部位。他们在麦克尼利面前做这样的事情,而这个年轻人被绑在桩子上,被迫听着他的手指和耳朵将如何被分配给非法绑架他的那些人。这些领头人在500名居民面前讨论这些,而后者前来欣赏一个人的惨死,迫不及待地等待狂欢的开始。施刑者最终做出决定,一切都商量好了,然后点燃木柴。

这些小女孩似乎在学校里,她们穿浅色的水手领棉裙,头发被剪成精致的童花头,长度刚好到耳朵下沿。画面里,阴影中两个更小的女孩似乎烦躁不安,她们靠近人群中的女性,后者也许是她们的母亲或姨妈。但你首先会注意到一个女孩,她约莫10岁,站在这群成年人和儿童的最前面,眼神警惕,视线集中。她身旁是个男人,他衣冠楚楚,身穿定制的白色长裤和白衬衫,戴白色的巴拿马草帽,像是要去参加划船派对的鸡尾酒会。他抱着双臂,表情安详而恬静,似乎还有点无聊。

那是1935年7月19日,地点是佛罗里达州劳德代尔堡的松树林,这些人站在一棵树底下。他们上方挂着鲁宾·斯塔西瘫软的尸体,他的工作服被撕破,沾满鲜血,遍布弹孔,他的双手被铐在身前,颈部被私刑绞索拽断。他被杀,仅仅是因为惊吓了一名白人女性。前排的女孩仰望黑人的尸体,表情不是惊恐而是惊喜,她脸上露出兴奋的笑容,像是马戏团里的小马刚刚从身旁跑过。她年幼面庞上的迷恋与这场集会的可怖本质形成鲜明的对比,一位摄影师捕捉了这个瞬间,这张照片成为20世纪美国私刑照片中流传最广的一张。

私刑一半是行刑室,一半是嘉年华,会吸引数以千计的看客,他们共同成为施虐的帮凶。摄影师事先收到消息,在私刑地点架设便携式照片冲印机,而后像舞会上的摄影师似的把照片卖给施刑者和看客。[34]还有人把胶印照片做成明信片,供人们寄给亲人。1907年伊利诺伊州的开罗,人们把威尔·詹姆斯快被烧焦、被割下来插在木棍上的头颅的照片当明信片寄给别人。在那些寄出的明信片上,烧焦的躯体就像已经石化的维苏威火山爆发的遇难者,但这一恐怖景象是现代人类亲手制造的。有些人把私刑照片装进相框,要是能找到受害者的一撮毛发,就把毛发也压在玻璃底下。1916年,一名看客在他从得克萨斯州韦科寄出的明信片背面写道:“这是我们昨晚的烧烤大会,照片里我在左边,十字架在上面。你的儿子乔。”

只有美国才做得出这种事。多年以后,《时代》杂志写道:“就连纳粹也没堕落到出售奥斯威辛的纪念品。”20世纪初的美国,印有私刑照片的明信片是一种极为普遍的通信媒介,以至于私刑景象“成了明信片行业中一个蓬勃发展的子门类”。1908年,这个行当的规模已变得极为庞大,寄送印有暴民杀人照的明信片引起了普遍的反感,因此美国邮政部禁止邮寄这种明信片。但这并没能阻止一些美国人分享他们的私刑“伟绩”,他们只是把明信片放进了信封。[35]

在奥马哈的市中心,人们点起火堆,准备烧死威尔·布朗。报纸提前发布了这场私刑的信息,因此1919年9月的这一天,法院广场上聚集的民众多达1.5万人,人数多到你无法从俯拍的广角照片中辨认人海里的任何一张面孔。所有人只有同一个念头,把自己融进一个有机体,完成一个使命——他们不但要杀死一个人,更要羞辱他,折磨他,将他活活烧死,然后一起呼吸焚烧人体产生的烟雾。

两天前,一名白人女性和她的男友声称他们来到这座城市后遭到了一名黑人的猥亵。目前还在世的当事人没有一个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即便是当时,这一事件也存在诸多疑点。大迁徙期间,人们对涌入北方的南方黑人的怨恨一直在蓄积,而当地治安官逮捕的正是威尔·布朗,一名肉类加工厂的工人。没有刑事调查,没有正当程序,那天,暴民洗劫当地的百货商店,抢走枪支,朝布朗被拘押的法院开火。

在暴民抓住布朗之前,他们的流弹已经杀死了两个“自己人”,其中一个是围观者,另一个是参与劫掠者。他们在法院放火,强迫警察局长把布朗交出来。他们割断消防水喉,不让消防员扑灭火焰。市长呼吁冷静,但暴民的头目把绳索套在市长的脖子上,害得他受伤住院。

法院的工作人员逃出火海,把犯人带到屋顶上,但暴民头目把布朗从屋顶拖下来。然后暴民们开始做他们聚集在一起必然要做的事情。他们扒光威尔·布朗的衣服,前排的人为了殴打他而彼此争斗。他们把半昏迷的威尔·布朗吊在法院门口的路灯柱上,然后朝被悬在半空中他的身体开枪,他们边扣动扳机边欢呼。验尸官说,布朗就是被这些子弹打死的。然后,暴民在法院广场点燃火堆焚烧威尔·布朗的尸体,再把焦尸绑在警车上,拖着它穿过奥马哈的大街小巷。

最后,他们把拖尸体的绳索剪碎,当纪念品出售,或摆在陈列柜和壁炉架上。在场的摄影师从多个角度拍摄这场私刑并印制了明信片:身穿正装的男人和头戴报童帽的少年像是参加婚宴似的摆出姿势,围在烧焦的尸体旁挤进取景框,灰烬中溅出火花。印有这个画面的明信片被寄给全国各地。

暴乱发生的时候,一名14岁的少年正好在法院街对面的印刷厂帮父亲干活。这个少年名叫亨利·方达,他长大后离开奥马哈,在好莱坞当上男主角,为自己赢得了名声。

1919年的那个傍晚,在暴民的叫嚣声当中,看着被挂在路灯柱上的男人和火堆中的炭块,方达和父亲锁上工厂的门,默默地开车回家。多年后,已经是老人的方达说:“那是我见过的最骇人的景象。”几十年的时光并没有扫除他记忆中烧人后的灰烬。

他在许多电影里以正义的角色出现,呼吁其他角色放过一个人的生命,这也许并不是巧合。在1943年讲述法外暴力的电影《龙城风云》里,正是方达扮演的角色提醒嗜血的暴民:“一个人绝不可能不顾法律随便把人吊死,而不给世上的任何人带来伤害。”[36]

* * *

[1] Whitman,Hitler’s American Model,p.113. 惠特曼这部令人不安的著作研究了美国法律体系如何影响并启发了纳粹的几项种族政策。惠特曼基于大量调查和对纳粹记录、第三帝国时期文献的详细阅读,还原了纳粹与美国种族法律之间联系的全貌。书中详细记录了1934年6月5日刑法改革委员会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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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引语来自对海因里希·克里格1936年著作《美国的种族法律》的评论,引自Kühl,Nazi Connection,p.99.

[3] Ibid.,pp.14,15.

[4] Ryback,Hitler’s Private Library,p.112.

[5] Kühl,Nazi Connection,pp.61,62.

[6] 斯科特·菲茨杰拉德在《了不起的盖茨比》的一段对话里将斯托达德和格兰特两个人的名字合在一起引用,由此可见他们在当时美国流行文化中的地位。汤姆和黛西谈到汤姆正在读的“一本好书”,这本书讲的是“支配种族”面对的挑战,作者名叫格达德。Spiro,Defending the Master Race,pp.xi,357. F.

[7] Fischer,Hitler and America,pp.2,9.

[8] Waitman Wade Beorn,The Holocaust in Eastern Europe:At the Epicenter of the Final Solution(London:Bloomsbury,2018),p.61.

[9] Spiro,Defending the Master Race,p.357.

[10] Eugene DeFriest Bétit,Collective Amnesia:American Apartheid:African Americans’ 400 Years in North America,1619—2019(Xlibris,2019),p.282.

[11] 希特勒亲自研究过美国的种族政策。他在思考这一问题的前后曾称:“我怀着兴趣研究了美国几个州的法律,主题是如何防止那些其后代很可能对种族群体没有价值或有害的人繁殖。”Ryback,Hitler’s Private Library,p.112.

[12] Whitman,Hitler’s American Model,p.138.

[13] Ibid.,p.77.

[14] Ibid.,p.138. 南非直到1949年才通过《禁止跨族婚姻法》,颁布了禁止跨种族通婚的规定。1957年,南非通过了《不道德法》的第16条,禁止黑人与白人同居和发生性关系。Nathaniel Sheppard,“S.Africa Plans to Repeal Racial Sex Ban,” Chicago Tribune,April 16,1985,https://www.chicagotribune.com/news/ct-xpm-1985-04-16-8501220310-story.html; Michael Parks,“S. Africa to End Racial Ban on Sex:Will Repeal Laws Forbidding Blacks to Marry Whites,” Los Angeles Times,April 16,1985,https://www.latimes.com/archives/la-xpm-1985-04-16-mn-23232-story.html.

[15] Brustein,Logic of Evil,p.9; Hett,Death of Democracy,p.201.

[16] Fischer,Hitler and America,p.4.

[17] Barry Eichengreen and Tim Hatton,Interwar Unemployment in International Perspective,IRLE Working Paper no.12—88(April 1988),https://www.irle.berkeley.edu/files/1998/Interwar-Unemployment-In-InternationalPerspective.pdf.

[18] Koonz,Nazi Conscience,p.176.

[19] Whitman,Hitler’s American Model,pp.122,121.

[20] Ibid.,pp.122—23.

[21] Alan E. Steinweis,Studying the Jew:Scholarly Anti-Semitism in Nazi Germany(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6),p.45.

[22] Whitman,Hitler’s American Model,p.120.

[23] Ibid.,p.102.

[24] Ibid.,pp.107—8.

[25] Ibid.,p.109.

[26] Koonz,Nazi Conscience,p.171.

[27] Ibid.,p.177.

[28] Fredrickson,White Supremacy,pp.123—24.

[29] Whitman,Hitler’s American Model,p.128.

[30] Ibid.

[31]即吉卜赛人。

[32] Nigel Dunkley,interview by author,Berlin and Sachsenhausen,May 24,2019.

[33] Schrieke,Alien Americans,p.133.

[34] The Crisis 10,no.2,June 1915,p.71.

[35] Richard Lacayo,“Blood at the Root,” Time,April 2,2000,http://content.time.com/time/magazine/article/0,9171,42301,00.html.

[36] Sean Hogan,“Turning On the Light:Henry Fonda and Will Brown,” Roger Ebert,January 31,2018,https://www.rogerebert.com/balder-and-dash/turning-on-the-light-henry-fonda-and-will-brown.

第三部分 种姓的八大支柱

种姓的基础:我们不满的来源

这些是种姓历史性的起源,是撑起一个“信仰”体系的支柱,是种姓等级制度水面下的桥墩。这些“信条”在我们头顶上扎根之后,推定的假设是否正确其实无关紧要,尽管事实上它们绝大多数都是谎言。只要人们愿意接受,能够从中获得某种秩序感,将已经习以为常的残酷行为和认为天经地义的不平等正当化,这些“信仰”的基础是错误的认知还是对事实任意的歪曲都无关紧要。

这些是种姓的支柱,是我在研究三大种姓等级制度的相似性、重叠度和共同特征时总结出的古老原则。无论在美国、印度还是纳粹德国,种姓制度都建构在这些原则之上,这些“信念”在某些时期深埋于绝大多数民众的集体潜意识和文化之中,种姓制度从而得以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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