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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对美国种姓制度的早期实地研究

作者:伊莎贝尔·威尔克森 当前章节:8879 字 更新时间:2026-6-14 01:19

1933年秋,一对优秀的黑人夫妇刚从欧洲留学归来,从弗吉尼亚向南前往纳什维尔,随后穿过一道具有象征意义的铁幕,进入正在实施吉姆·克劳法的密西西比州中心。他们在感到恐惧的同时,内心也充满期待。他们两位都是人类学家,即将开始对南方社会等级制度开始危险的研究,为期两年。他们进入了一片充满敌意的陌生领土,在那里,他们必须仰赖内心的正直,忍受社会等级的羞辱。他们知道,任何错误都可能令他们付出生命的代价。

他们最终抵达密西西比州的那切兹,却不能透露自己到那儿去的真实目的。他们的每一步都要小心翼翼,因为他们所处的世界仍保持着老旧传统,不允许黑人离开原来的位置。在他们正一头撞进去的这个地区,每四天就会有一个黑人因为或轻或重地违反了成规而被处以私刑。就在他们到达的几周前,一名黑人男子在那切兹邻县被私刑处死,罪名是强奸一名白人女子,即便当地许多白人都不相信他真的犯了罪。[1]

阿利森·戴维斯是一位衣着整洁考究的学者,有着一张电影明星般的方下巴的脸。他的妻子,伊丽莎白·戴维斯,也是典雅的代表。但他们面临的,是一条蜿蜒曲折、障碍重重的道路。就在1932年春天,希特勒开始掌权,戴维斯夫妇中断了在柏林大学的学业,逃出德国。他们亲眼看见了纳粹焚烧书籍、监禁教师,阿利森由此对仇恨的本质有了新的认识,再加上他在自己国家所承受的重负,这进一步激励他对不公正进行审视。[2]

阿利森·戴维斯是一位年轻的人类学家,在哈佛大学获得了两个学位,在海外有丰富的经验,但是,一旦到了密西西比,他就不能像原本那样生活了。他必须隐藏内心的真实想法才能生存下去。为了更好地记录下使人类群体出现分裂的社会结构,这对夫妇选择做出个人牺牲,成为“卧底”。尽管阿利森文质彬彬、戴着眼镜,但他决定最好还是在车里放把枪,以便在遇到危险时保护自己和妻子。

在那切兹,他们与另一对夫妇——一对白人,布利格·加德纳和玛丽·加德纳,哈佛大学的两名人类学家——会合了。按照计划,他们早于戴维斯夫妇来到密西西比。这项任务是一场悄无声息的革命。他们将一同生活在一个封闭、孤立的南部城镇,远离高层种姓和低层种姓。他们都来自美国北方,谁都不完全清楚自己将会陷入怎样的境地。当时正是吉姆·克劳法下的种姓制度如日中天的时期,他们发现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受到他们所研究的现象的束缚。

这一研究将为此类研究开先河,在跨种族研究领域也有开创性意义。他们必须计划好与当地人互动的每一个细节,并为他们四人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聚集给出合理的理由。考虑到会有危险,他们不能将目的——试图渗入白人和黑人的世界,准确地阐述种姓、阶级和种族这些因素在该地区是如何运作的——向当地人全盘托出。

这两对夫妇要向剑桥大学的资深教授W.劳埃德·华纳汇报研究成果,他负责监督这一研究项目。这位人类学家先驱已预见到这支探险队将面临的危险,他自己先于这两对夫妇前往那切兹进行侦察,为他们到达这座小镇做准备。

在离开研究团队和小镇之前,华纳见了当地的镇长、执法官员和报纸的编辑。他告诉镇上的官员,他们选择那切兹作为典型南方城镇的一个代表,研究人员将收集数据,将其与北方的一个城镇进行比较。这并不完全是谎言。华纳已经完成了对马萨诸塞州纽伯里波特市的社会阶级的研究,认为进行南北城镇的比较也许会很有用。

那切兹的官员们很乐于与那对白人夫妇分享他们小镇的历史。但是,这个团队还要为让非洲裔美国学者到镇里来做研究想出一个令人信服的理由,这就比较困难了。

他们决定告诉当地居民,黑人研究人员是来研究黑人教堂的,这是一个足够安全的课题,当地的神父们可以接受。为了衡量研究人员在种族平等意识方面领先社会的程度以及阿利森·戴维斯的能力,他们选择了这位黑人人类学家来领导那切兹的研究小组。[3]这两对来自两个不同种姓的夫妇开始在种姓制度的腹地研究种姓。

这对白人夫妇在黑人夫妇到达之前先去建立了他们的研究根据地。加德纳夫妇在一座古老的乡村别墅里租了几个房间作为他们的基地,并开始被那切兹社会所接受。但他们必须好好考虑戴维斯夫妇该住在哪儿。这座大宅很偏僻,让戴维斯夫妇住在这样的乡村环境中,他们会显得过于惹眼,甚至可能招致危险。在那切兹,大多数非洲裔美国人都是住在单间小木屋里的农民,为戴维斯夫妇找住处真是一项挑战。最终,团队把这个研究项目搬到了小镇里,戴维斯夫妇从一位黑人医生那儿租到了房间,这位医生介绍他们认识了小镇上为数不多的黑人精英们。

这两对夫妇很快进入了各自不同的种姓圈,但这给他们带来了一些限制。研究小组需要研究每个种姓中的阶层——精英和底层。但社会等级的划分是如此泾渭分明,即使在同一种姓中,对那些和自己地位不同的人亲善也会招致他人审视的目光和潜在的排斥。为了接触到贫穷的白人居民——占统治地位的种姓中的较低阶层——玛丽·加德纳在“罗斯福新政”计划中担任了政府的社会工作者,这样她就能够去拜访贫困白人的家。[4]

戴维斯夫妇则计划去拜访贫困的黑人,但伊丽莎白·戴维斯不能采用与玛丽·加德纳相同的办法。在当时的密西西比州,很少有非洲裔美国妇女被允许担任政府工作,且玛丽·加德纳所负责的联邦救济的对象只限于白人,当时密西西比州的贫穷黑人并没有资格得到政府救济。

因此,阿利森·戴维斯设法招募了第5位研究人员——圣·克莱尔·德雷克,他曾是戴维斯的学生,几十年后成了研究20世纪中期芝加哥生活的著名学者。在北方长大的德雷克可不想在实施吉姆·克劳法的南方待上几个月甚至几年——就在几年前,9名被称为“斯科茨伯勒男孩”的年轻黑人男子被控攻击两名白人妇女,被关押在邻近的亚拉巴马州,后来这两名妇女撤回了自己的指控。戴维斯最终说服了德雷克,因为这项任务有着伟大的使命。戴维斯告诉他:“如果你不了解这个系统是如何运作的,你就不能真正摧毁它。”[5]

德雷克同意加入他们。他主要负责与农民和家仆打交道。戴维斯夫妇因为已经被视为那切兹少数中上层黑人群体中的一分子,无法再轻松找到借口去接触农民和家仆。他们都被禁锢在自己的角色中,不得不像在当地他们所属的种姓群体那样行事,否则就会失去他们在研究中的立足点。

他们必须遵守他们所研究的种姓规则,且必须证明他们忠于在此地自己所归属的种姓,因为他们在这里的生活有赖于此。白人女性研究员玛丽·加德纳甚至还穿上圈环裙,应邀作为女迎宾游览了一座宅邸。[6]这对白人夫妇如果逾越了自己应扮演的角色的界限,被人认为与戴维斯夫妇过于亲近,那就会很危险——在那个世界里,占统治地位的种姓与戴维斯夫妇的接触几近于零。

在公共场合,他们必须扮演他们的角色,戴维斯夫妇必须对加德纳夫妇表示尊重,且不能让人们觉得,他们实际上是战友和同事。两位女研究员发现,她们不能在公共场合被人看到在一起,她们必须掩饰彼此非常了解的事实,种姓制度不允许不同种姓的女子之间建立起这种友情。“她们的相遇仅限于在市中心的连锁杂货店偶遇,”戴维斯的传记作者戴维·A.瓦雷尔写道,“在那里,她们只能礼貌而拘谨地打个招呼。”[7]

慢慢地,白人研究员开始亲眼看见非洲裔美国人所面临的障碍。无论他们一起去哪里,戴维斯夫妇都有可能得不到食物,也不一定能进入卫生间。他们的每一步行动都必须事先考虑到种姓制度的成规。有几次,加德纳——那位白人研究员——必须去找人要卫生间的钥匙,戴维斯才能使用卫生间。[8]

戴维斯是研究团队的队长,但他们不能让当地人知道这一点。他们必须按照种姓制度的要求行事。这是个革命性的概念——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黑人以这种方式与白人一起工作,这样的景象是镇上的人从未见过的。

他们不能假装不在一起工作,但“他们向人们解释,人们也普遍理解阿利森是在为布利格工作——这是白人和黑人间唯一可以被接受的关系”,瓦雷尔写道。[9]

他们光是安排见面、讨论各自的研究发现就需要煞费苦心。他们在外面没有办公室;如果去对方的家里,必然引起其他人的怀疑或不满。在种姓制度下,一个白人去看望一个黑人是不合适的,所以加德纳不能去看望戴维斯。而下层种姓者为了上层种姓者的方便,去统治阶层的家里,这是被允许的,甚至是被期望的。但出于士气和尊严考虑,戴维斯作为队长,不能接受从同事家的后门走进去。“仅仅说阿利森在为布利格工作是不够的,每个人都被要求严格按照自己的种姓角色行事。”瓦雷尔写道。[10]

所以为了见面他们约定,一人会提前打电话给另一人,约定见面时间、地点。戴维斯先到事先约好的某个角落,然后加德纳去接他,他们会开车到一条乡间小路上,交流他们各自的研究成果,避免引起别人的过分注意。即使这样做,他们知道自己也违反了种姓制度,但这是他们完成工作的唯一选择。

据瓦雷尔的记录,后来加德纳碰巧得知,“他们每次会面时警察局长和治安官都会收到消息”。治安官和警察局长没有出面干预,但加德纳和戴维斯的行为是对种姓制度的严重侵犯,“以至于治安官觉得有必要密切关注这两名男子”。[11]

警方的监视给他们提了个醒——当局可以随时叫停他们的研究项目,甚至更糟。“警官可以随时没收他们的笔记,这将暴露他们所做研究的真实性质,也会破坏他们正在收集的数据。”瓦雷尔写道。[12]

为保护他们的研究,他们经常给远在剑桥的华纳写信。但阿利森这样做时必须小心谨慎。“黑人,尤其是受过良好教育的黑人,如果经常寄信给别人,就会引起中年中产阶级白人邮局职员的怀疑。”瓦雷尔写道。[13]

“这项关于黑人与白人的研究,”华纳曾说,“非常脆弱,随时可能会中断。”[14]

1941年,在美国准备加入第二次世界大战之际,戴维斯和加德纳的研究团队完成了对美国种姓制度到当时为止可能最为全面的研究。他们的研究报告有538页厚,题为“南方腹地:关于种姓和阶级的社会人类学研究”。该研究阐述了美国两大主要种姓——白人和黑人——之间的社会阶层。

戴维斯的研究小组认为,种姓制度是他们所研究的小镇“最基本的组成部分”,种姓制度建立在高、低种姓的经济相互依存的基础上,“与经济制度相互强化”。[15]他们记录了两个种姓之间的多个层级,每个种姓之中各自的阶级层次,高种姓用以保持不同种姓之间距离的社会控制手段以及美国种植园中黑人面临的奴隶般的生活、工作条件和权力结构,虽然当时已接近20世纪中期。

他们记录下维持等级制度所需要的严格的行为准则。例如,一个黑人房东必须走到他自己房子的后门向他的白人房客收取租金。这支研究团队描述了针对低种姓的暴力行为,例如农民常遭到种植园主鞭笞的威胁以及戴维斯夫妇自身在记录其他非洲裔美国人所遭受的袭击时所面临的风险。

他们花了8年时间做研究,继而发表了研究成果,即便是那时,他们也因在种姓制度和研究时机方面所面临的挫折和困境而感到非常困扰。他们是在经济大萧条期间开始这项研究的,因此似乎从一开始,他们就面临着研究资金短缺的挑战。

研究开始两年后,经济大萧条日益加剧,研究也比预期花了更长时间。戴维斯夫妇因为黑人身份而成为被羞辱的对象,也没有什么资源,他们的生活变得非常拮据,所以不得不在迪拉德大学任教。迪拉德大学在新奥尔良市,资金匮乏,历史上曾是黑人专属学校。在那里,阿利森·戴维斯在努力完成种姓研究之外,还肩负每学期5门课的教学任务。孤独和屈辱感使他疲惫不堪,几年来他还不得不按照种姓制度对黑人的角色限定行事,他对他们的境遇感到抑郁沮丧。

与此同时,竞争也产生了。随着经济大萧条引起人们对农村和南部贫困问题的关注,年轻的社会科学家们开始聚集到密西西比三角洲来调查这个“封建国中国”。有两名耶鲁大学的白人人类学家来到这里,各自进行不同的研究,在密西西比待了几个月。虽然戴维斯和加德纳的跨种族团队在这里的时间更长——他们花了好几年按照他们所研究的种姓规则生活,那两位耶鲁大学的人类学家却打败了戴维斯和加德纳团队更为全面的研究,在短时间内成功出版了自己的研究成果。

耶鲁大学的约翰·多拉德在印第安诺拉市待了5个月,同样来自耶鲁大学的侯尔坦丝·波德梅克则于1932—1933学年在那里待了9个月,1934年时又待了3个月。

多拉德于1937年出版的著作——《南方城镇中的种姓与阶级》是他出版的三大著作中的第一部。此书得到了广泛好评,为一个新兴领域下了定义。就在戴维斯夫妇和加德纳夫妇还在分析他们的大量数据时,多拉德已经被誉为一位先驱。多拉德承认他的研究有局限性,承认作为南方种姓制度下的北方白人,他不能接触非洲裔美国人,而他还是一头扎进了这一种姓禁忌中。为他提供帮助的当地白人无法理解他为什么会对黑人居民感兴趣。当他告诉一些白人居民他计划去拜访一位黑人妇女的家时,他说他“被镇子排挤了”。[16]

侯尔坦丝·波德梅克的《自由之后:南方腹地的文化研究》随后于1939年出版。多拉德和波德梅克的书都受到了追捧,他们两位也成为南方种姓学术研究领域的主导。甚至在几十年后的2004年,《美国人类学家》杂志仍将这两本书描述为“经典的里程碑式的研究”,而戴维斯团队的著作仅出现在脚注中。[17]

戴维斯和加德纳团队的《南方腹地》于1941年出版,长期以来,它的光芒一直被来自统治阶级的学者那两本更早出版的著作所掩盖。戴维斯和加德纳的研究项目的命运似乎和他们所研究的被边缘化的低种姓相差无几。

戴维斯和加德纳都没有声称美国的种姓制度完全等同印度的种姓制度。然而,对“美国存在种姓制度”这一观念的非议遵循了研究团队在密西西比所记录的种姓关系模式。他们发现,接受过在种姓制度中生存所必需的从属行为和视角训练的非洲裔美国工人更有可能对统治阶层种姓的人表现出尊重,而对来自与他们相同的从属种姓的人则更可能不屑一顾或任意批评。

出于一系列复杂的原因,一些早期至20世纪中叶的主要的非洲裔美国人社会科学家们反对戴维斯和其他人将“种姓”的概念挪用于描述非洲裔美国人所面临的困境,尽管他们生活的年代是美国历史上种姓制度表现得最纯粹的时段之一。黑人们被锁在种姓制度的高墙内,看不到出路,但他们仍不愿相信这一制度可能真的会永远消失。如果将他们的社会地位视为一个固定点,这个点可能没有希望上升。

他们曾生活在种姓条例的制约中、深陷于种姓制度的荒野之中,直到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局案、蒙哥马利公交车抵制运动、1963年的华盛顿大游行以及20世纪60年代的民权立法正式废除了这些种姓限制。在20世纪中期,没有人会想到一个低种姓者能坐在最高法院,能成为国务卿,能以总统的身份而不是管家的身份进入美国总统办公室。

种姓制度将最低种姓打上劣等性的烙印,以此作为这一制度自身存在的正当理由,而低种姓者尚未从这烙印中解脱并将其证伪,证明他们在任何方面都和其他种姓者一样有能力,无论是在大都会演唱威尔第的歌剧,还是进入太空轨道,抑或是获得诺贝尔奖。这些事情是不可想象的,因为种姓制度不允许任何这样的可能性存在。因此,有人会担忧将印度几千年来固定的、正式的种姓制度援引至美国一事,这点可以理解,因为其可能会扼杀他们辛辛苦苦获得的少量成果。

戴维斯可能会看到的任何成功本身都是对种姓制度的挑战。作为少数有机会进行这类研究的非洲裔美国人,他选择了一条更狭窄的道路,以其他人从未有过的方式将自己的生命置于危险之中。而且与统治阶层的研究人员相比,戴维斯可能会受到更多的批评。在《南方腹地》出版之前就出版了著作的白人研究人员尚可以利用这一研究的新颖性,他们的作品更容易被主流所接受,并被赋予更大的权威,其原因部分也在于他们属于统治阶层种姓。

尽管戴维斯和加德纳学识渊博,对研究也十分投入,但他们还是受到了更严格的审查,仅仅是完成他们的书就面临诸多障碍。研究成果被推迟出版的部分原因在于,受过不同学科训练的黑人社会学家查尔斯·约翰逊对手稿提出了一长串的问题,戴维斯和加德纳不得不开始对手稿进行大刀阔斧的修改。作为首席研究员,戴维斯更容易成为被批评的对象,尤其是来自低种姓的同胞们的批评。低种姓者想要取得成功,就必须承受维持等级制度的压力,也会小心翼翼地不去质疑统治阶层种姓学者的研究成果。人们对戴维斯研究成果的抵制其实无意中就证明了戴维斯毕生所致力于揭露的理论。

“种姓”的概念在20世纪中期被应用到美国后,引起的争议越来越大。出生于加勒比地区的著名社会学家奥利弗·克伦威尔·考克斯在1948年出版的里程碑式著作《种姓、阶级和种族:社会动力学研究》中对这一思想流派提出了尖锐的批评。他在书中用长达100页的篇幅来解读印度的种姓制度,之后的几章则谈了美国和印度两国等级制度的差异。

反对观点的一个潜在论据是,印度的种姓制度是独特的,因为它被认为是稳定的、毋庸置疑的,因为即使是最低种姓的人也将他们天生低等的命运奉为神的安排。在考克斯看来,美国黑人在奴隶制时期以及在那之后都为自己的命运而反抗,渴望获得平等,这证明了“种姓”这个词不适用于美国。“如果黑人和白人的关系是一种种姓关系,”他写道,“黑人就不会渴望获得白人所占据的上层社会地位。”

然而,在印度,“种姓制度中的种姓壁垒从未受到挑战”,考克斯还如此写道。他的评论令人困惑且具有误导性。从他的角度来看,印度种姓制度从上到下,“无论一个人在社会中的地位如何,他的种姓对他来说都是神圣的;且不存在高种姓主导低种姓这样的现象”。[18]

尽管他才华横溢,但他无视了印度的达利特(“贱民”)所遭受的种姓歧视,也无视人类追求自由的基本意志。他忽略了比姆拉奥·安贝德卡和其他达利特领袖的激烈抵抗,这些领袖用自己的书写来挑战种姓制度。[19]

在考克斯对种姓概念进行猛烈批判前,戴维斯夫妇和加德纳夫妇的研究成果在1944年出版的两卷本大作《美国的困境》中得到了支持,这套书也许是关于美国种族问题有史以来最雄心勃勃的一部著作。此书基于包括戴维斯和与他同时代的约翰逊在内的学者的研究成果,由瑞典社会经济学家贡纳尔·默达尔指导完成。在对种族的分析中,默达尔将美国不同群体间的关系描述为种姓制度,这是他反复使用的一个术语。

“种姓制度,”默达尔写道,“是由其自身维持现状的惯性和高种姓对它的维护所维系的。”

戴维斯后来在芝加哥大学获得了人类学博士学位,并在那里任教,由此成了美国主要的白人大学中第一位黑人终身教授。但他还将遭受更多耻辱。教职员们公开讨论他是否应该被允许为白人学生授课,有一段时间他还被禁止在教职员餐厅用餐。

在20世纪上半叶研究美国南方的主要学者中,他和他的妻子属于为数不多的在种姓制度阴影下实地工作的低种姓研究者。他们的研究成果最终将鼓舞圣克莱尔·德雷克、斯托克利·卡迈克尔和马丁·路德·金等人,他们都在大学时阅读了戴维斯的作品,并在他的分析中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阿利森·戴维斯几乎已被历史遗忘,但对于如今那些努力去理解我们的等级基础结构的研究人员来说,他已然成为一位无冕之王。他怀揣着战胜种姓制度的希望,以超乎常人的努力去试图理解这一制度。他接受了这个挑战,仿佛他的生命就有赖于此——因为事实就是如此。

* * *

[1] Varel,Lost Black Scholar,p.85.

[2] Ibid.,p.74.

[3] Jennifer Jensen Wallach,introduction to Davis,Gardner,and Gardner,Deep South,p.xvii.

[4] Ibid.,p.xxii.

[5] Ibid.,p.xxi.

[6] Ibid.,p.xxi.

[7] Varel,Lost Black Scholar,p.85.

[8] Davis,Gardner,and Gardner,Deep South,pp.561—62.

[9] Varel,Lost Black Scholar,p.86.

[10] Ibid.

[11] Ibid.

[12] Ibid.

[13] Ibid.

[14] Ibid.,p.87

[15] Ibid.,p.92.

[16] Wallach introduction to Davis,Gardner,and Gardner,Deep South,p.xxviii.

[17] Jane Adams and D. Gorton,“Southern Trauma:Revisiting Caste and Class in the Mississippi Delta,” American Anthropologist 106,no.2(June 2004):334—45.

[18] Cox,Caste,Class,and Race,pp.498,519.

[19] 考克斯的研究综述总体较为全面,但是他提出了一些令人费解的论断,其中包括他对印度的观察:在印度,“种姓是一个被同化的、自我满足的社会中的一种地位实体,无论一个人在社会中的地位如何,他的种姓对他来说都是神圣的,且不存在高种姓主导低种姓这样的现象”。Ib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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