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光作战等的受害情况(中国孟县·北堡村)
“慰安妇”受害(朝鲜·中国)
后方(日常)受害情况(朝鲜·日本)
空袭·原子弹爆炸的受害情况(中国·日本)
中日韩三国之外的受害情况(可简单归纳为屠杀华侨、菲律宾以及泰缅铁路的情况)
③第3节对各国形成的战争记忆进行了通俗易懂的描述,但是由于没有提及战争记忆如何体现在民众层面,因此与第8章的题目“战争与民众”不符。
④第3节、第4节中,有必要指出为何以博物馆和纪念碑等为题材对三国的战争记忆进行比较和讨论的理由及目的。虽然,博物馆、纪念碑作为记忆的载体可以理解,然而在民众的战争记忆中,还有除了这些设施以外的元素,例如教育和家庭内的口述传承等。对这些因素在民众战争记忆的传承上所起到的作用也有必要提到。
⑤第4节提到了1982年以后三国的战争记忆,其中最显著的特点是,围绕战争记忆三国都产生了共振关系,民族主义的存在成为三国共同的课题而一直被讨论至今。这一点也有必要提到。目前的文章中,中国、韩国和日本各自的情况写得较为分散。
⑥第1、2节的战前、战时部分,由个别事例积累而成。而第3、4节的战后部分则立足于战争记忆的形成这一视角。前后采取了不同的历史叙述方式。为何采取这种方式,目的何在?有必要加以说明,否则读者很难理解第1、2节和第3、4节的关联性。
(二)修改方案的事例
日方为了给韩方执笔者提供参考,于2011年9月提供了修改方案。以下是执笔者未能予以反映的主要问题,日方在文章相应的位置作了标识(包含具体事例的叙述由于篇幅的关系仅指出要点,省略了修改方案)。
①本章序言结尾部分“应成为东亚民众共同的使命与课题。”之后补充如下内容:
“如今的时代,未曾体验过战争的人们占了绝大多数,我们如何直面过去的战争?仅仅抽象地描述战争明显是不够的。战争的历史和清晰的痕迹,只能通过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个人具体的经历才能复苏。而个人的经历和记忆,往往被重新组入国家的集体记忆中。理解国家如何将经历和记忆集体化,就能理解国家如何定位和传承个人的战争经历。并且,如果能够跨越国境,把握国家的记忆和个人的经历之间的关系,即使战争经历和时代背景不同,也一定可以靠近彼此的历史。”
②把第2节“战争加害国中的受害民众”这一标题改为“空袭·原子弹爆炸造成的伤害”,并具体提及日本对中国重庆的轰炸,叙述如下:
“重庆轰炸不分男女老幼,剥夺了家族之间的纽带和爱情以及生活的食粮。即使战争结束,也成为决定他(她)们人生的巨大因素,作为战争的记忆而被传承下去。对于不曾经历战争的一代来说,战争已经成为过去,而对经历过战争的人们,特别是受害者而言,今天战争的记忆仍然‘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