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与欧洲冷战局面的差异
顾维钧代表中国在联合国宪章上第一个签字
二战接近尾声的1945年2月,美英苏三国领导人在雅尔塔构想的战后世界国际秩序是:在同盟国各国协作的基础上谋求国际秩序稳定与世界和平,即“雅尔塔体制”。但是政治体制和理念不同的美国与苏联两大强国在构建新国际秩序的过程中发生了深刻的分歧。1947年后,美苏两国的对峙扩大到了世界范围,直到1991年苏联解体的半个世纪被称为“冷战”时期。
冷战在世界范围内展开,最为激烈的地区是欧洲。除部分地区外,欧洲国家被分为对立的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和西欧资本主义国家两部分。欧洲的冷战局面虽然尖锐,但在美国和苏联两大超级大国势力均衡的背景下,还是维持了相对的稳定。美国通过北大西洋公约组织(NATO,成立于1949年)管理西欧各国军事力量,而苏联则通过华沙条约组织(WTO,1955年成立)控制东欧各国。两大阵营通过核武器相竞争,在欧洲展开军事对抗,这种情况下,稍有不慎即可能会带来毁灭人类的可怕后果。经历两次世界大战的欧洲的人们不希望战争再次爆发,为实现欧洲和平统一而不懈努力。
出席雅尔塔会议的美苏英三巨头:丘吉尔、罗斯福、斯大林
相比之下,东亚地区则处于冷战随时可能发展为热战(Hotwar)的不稳定状态。在这里,以美苏为中心的势力均衡的强有力的集团安保体制尚未建立。冷战初期,东亚地区能够与苏联建立同盟关系的国家只有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北朝鲜)和中国,还没有形成多国参与的集团安保体制。1949年苏联与朝鲜签署了经济、文化方面合作的相关协议,朝鲜战争爆发前的1950年2月与中国签署《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而美国是在朝鲜战争爆发后才匆忙举起反共旗帜,与日本、韩国及台湾等国家与地区建立同盟关系,但这并非集团安保体制,而是一国对一国的双边安保条约。1951年,美国和日本正式签署《美日安全保障条约》,与台湾签定“美台共同防御条约”。朝鲜战争结束后的1953年,美韩两国也签署了《韩美相互防御条约》。因为韩国和台湾曾从一开始就拒绝与曾进行过殖民统治的日本建立集团安保体制,因此东北亚地区很难建立集团安保体制。
在东南亚地区,1954年和1967年虽然分别建立了东南亚条约组织(SEATO)和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但是也仍没有成为类似欧洲那样强大的集团安保体制。东南亚条约组织是为抵御社会主义在世界范围内蔓延由美国和英国主导的,但印度尼西亚等主张不结盟而拒绝加入。东南亚国家联盟致力于经济合作,并非着眼安保。直到冷战后,这一组织作为地域共同体才开始显露出发展的可能性。
如上所述,东北亚地区不存在任何地域合作组织,所以不断爆发局部战争的热战,如朝鲜战争和越南战争等。特别是在朝鲜战争期间,美国还曾考虑使用核武器,存在着扩大为新一轮世界大战的可能。总之欧洲冷战的局面安定是在美苏霸权的基础上,而美苏在东亚控制能力有限,因此冷战格局极其不稳定。理解导致这两个地区存在差异的渊源与本质,才能把握战后东亚国际关系的本质,从而探寻通往东亚未来和平及稳定发展的道路。
东亚冷战秩序为何会如此不稳定?通过分析战后东亚国家所面对的内外环境,我们能够找到相应答案。战后,东亚各国为摆脱帝国主义统治建立独立国家,开始了激烈的实现土地革命等社会改革的民族运动与社会运动。这些运动与社会主义理念相结合后发展迅速。与此同时遏制这一运动的反革命运动也不可忽视。上述东亚地区种种内部矛盾在美苏两国尚未介入时就已恶化了。而美苏两国没有等东亚各国民众自己解决其内部矛盾,而是介入到了这些国家内部事务中,将局面转向有利于自身理念与国家利益的方向发展。为此,美苏两国纷纷寻找符合自身利益的政权组织并提供相应支援,由此进一步深化了东亚地区的分裂与对立。
在这一背景下,朝鲜半岛出现了南北两个独立政权,中国大陆虽建立了人民政府,但没有收复台湾,产生了两岸问题。越南也被取代法国而介入的美国将其领土一分为二,出现两个独立政权。在上述被一分为二的朝鲜半岛及越南,最终爆发了统一战争。欧洲的德国为承担战争责任,其领土被分割,但是东亚战败国日本却躲过领土遭分裂之命运,反倒是在朝鲜半岛、越南发生了领土被分割的历史悲剧,而悲剧最终发展成战争。
事情还远不止这些。在欧洲,发动战争的纳粹德国被美苏共同占领并解除武装,对历史问题进行清算,在这一基础之上开展战后欧洲民主化进程。但是在东亚,美国单独占领日本并将其建设为反共基地。日本在没有深刻反省侵略邻国历史的前提下,受美国庇护重返国际舞台。因此,东亚地区内部也没能构建国家间的信赖关系。
美苏对东亚地区的不同构想
战后初期,美国构想的是中国由国民党政府统一,通过军事占领和民主化而改变日本,通过委托统治实现韩国的独立。为实现这一蓝图,美国对中国国民党政府抱有很高期望。他们期望国民党政府统一全中国,并介入到朝鲜半岛委托统治中;同时还期待中国在战后对日实施占领政策中发挥一定作用。实际上,中国虽然作为联合国成员之一参与了东京审判,但因国内爆发了内战而没有实现上述设想,不过中国国民党政府也曾计划派15000名占领军前往日本。美国视英法两国为其欧洲地区主要同盟国,而在东亚地区则将中国国民党政府作为其主要的协力国。
在战后初期美国的东亚地区构想中,对苏联的考虑很有限。在雅尔塔会议上,美国提议,苏联可以参战为条件收回帝俄时期在中国东北地区的权益,收回日本占领的库页岛南部及邻近岛屿,同时接受日本在千岛列岛的权益。但美国并不期待苏联在占领日本以及对朝进行委托统治过程中起主导作用,认为苏联在东亚的作用只能是辅助性的。而在1945年4月罗斯福(F.D.Roosevelt)总统去世后,继任的杜鲁门(H.S.Truman)总统否定与苏联合作的倾向更加强烈。同年7月,美国研制原子弹成功,立即开始掌握东亚地区控制权而缩小苏联的军事影响。
美国在日本投放原子弹后,日本刚一投降,美国就拒绝苏军占领日本北海道北部的要求,而贯彻美国单独占领的方针。在中国问题上,美国为确保由国民党完成中国统一,敦促苏联与中国国民党政府签署《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朝鲜半岛方面,为提防苏联全盘控制朝鲜半岛,美国提议以北纬38度线为分界线对其进行分割占领,得到了斯大林的同意。
以上情况表明,美国在东亚实施进攻性的军事、外交政策,而苏联则处于守势。与美国在日本及38度线以南的朝鲜半岛驻军不同,苏联军队驻军区域仅限于日本关东军曾驻守的中国东北地区及38度线以北的朝鲜半岛,而在中国东北地区的管辖权也很快归还了中国。处于劣势的苏联在承认及协助美国在东亚的主导权的同时,也为确保自己的影响力而努力。为此,苏联为在周边地区建立与自己友好的政权而采取向其政府提供援助的政策。
不过,也不能说苏联在东亚的影响力很小。比起美国,苏联的军事与经济力量固然弱,但却拥有社会主义这一强大思想武器。苏联期待希望改革和自主独立的东亚民众对社会主义苏联表示友好。对此,无论如何也都要阻止美国。这就是美苏两国力量尽管不均衡,但东亚相互间的对立仍很激烈的重要原因。
美国单独占领日本与日本的战后改革
美国在日本设立驻日盟军总司令部(GHQ/SCAP)实行占领统治。总司令部由数千名军人和文职行政人员组成,下设民政局、民间情报教育局、经济科学局等机构。制定占领政策的最高机关是参加亚洲太平洋战争的十一国代表组成的远东委员会,由美、英、苏、中四国代表组成的对日理事会监督政策执行情况,但事实上联合国最高司令官麦克阿瑟(D.MacArthur)拥有全权。
此时的美国因不能对实施占领日本政策提供庞大兵力和财力支援,采取了维持日本政府及官僚制度基本框架的间接统治方式。1945年9月,盟军总司令官麦克阿瑟和昭和天皇进行第一次会晤。此次会晤实际上是麦克阿瑟利用天皇的权威而相互确认占领权力。天皇在发表《人间宣言》[1]后作为统合日本社会的象征,麦克阿瑟在战犯审判中免除其战争责任而作为工具利用。
那么,美国通过麦克阿瑟(GHQ)是如何改变了日本呢?美国占领日本初期的基本目标是防止日本军国主义再次抬头,建立民主政府。盟军总司令部迅速颁布了解散陆海军、禁止生产军需品、逮捕战争嫌疑犯、解散军国主义组织等指令。此外,还颁布了《民权自由指令》,提出五大改革指令(解放妇女、奖励劳动合作组织、教育自由化、废除专制制度、经济民主化),同时颁布制定自由宪法,使神道与政治分离,褫夺军国主义者公职的指令。军国主义者包括特高课警察(思想警察)、具有军国主义倾向的教师、军人、政治家等各类人士,美军占领期间被开除的人员共约21万,其中包括军人约16.36万人,政界人士3.49万人。
1946年11月公布了日本新宪法,并于次年5月正式实施。宪法以“主权在民、放弃战争及维护和平、尊重人的基本权利”为三大基本原则,特别是在宪法第九条中明确规定放弃战争,表明了世界上尚无前例的和平主义理想。宪法视天皇制度为日本国家的象征的中心。宪法对女性的参政权也给予法律保护,民法还否定了家长制的家族形态,女性的人权得以提高。另外,还实施了教育改革、解散财阀、鼓励成立劳工组织等具体举措。
日本的保守阶层起初反对这种激进式改革,对此还曾表露出愤怒。但看到修改后的新宪法尽管是“象征性”但还继续保留了天皇制度,国体并未改变,在同敌对的社会主义者的斗争中事实上保全了国家体制后,便开始与美国合作了。
同美国的改革政策合作的不仅是保守阶层,就是进步势力在改革初期也对美国的对日政策表示欢迎。日本共产党为肃清日本天皇制度和军国主义而采取与美国合作的方针。但是随着美国占领政策日趋保守,进步势力与美军间的矛盾日益深化。
发表《人间宣言》后的日本天皇巡视地方
通过新宪法,日本成为民主主义国家。但并非全部居住在日本的人都作为新的民主国家的国民而拥有权利和义务。当初,在盟军总司令部宪法草案中有“外国人在法律面前也一律平等”的内容,但这一条被日本政府删去,并沿袭旧帝国宪法第18条之规定,在新宪法第十条中补充了“作为日本公民的条件由法律规定”这一有关国籍的内容。因此在新宪法开始执行的前一天,日本政府作为最后一道勅令颁布了“外国人登记令”。根据这一勅令,朝鲜人与台湾人等原殖民地出身的人均被视为外国人。这等于宣布,新宪法中规定的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不适用于在日朝鲜人等“外国人”。1947年,在进行首次外国人登记时,要求在日朝鲜人的国籍必须标明为“朝鲜”。这样一来,在帝国主义时期作为“皇国臣民”的一员而被同化的在日朝鲜人,在新宪法颁布之后则成了被歧视和排斥的对象。
冷战格局中美国对日占领政策的变化
GHQ在日本瓦解了军国主义而制定了和平宪法,并推行了一系列民主改革。但对其占领政策并非只有积极评价。相反,消极评价也很多。特别是GHQ对日政策逐渐从民主化转向反共后,其负面影响逐渐显现。美国在世界范围内冷战日趋深化和中国共产党有望获取革命胜利的情况下,开始改变对日政策,欲将日本构建为坚固的反共堡垒。这一始于1948年的重大政策变化被称为“逆转”。
以吉田茂为首的日本保守阶层利用美国对日政策变化逐渐巩固了其统治体制。吉田茂等人认为军国主义时代的日本脱离了正常历史发展轨迹,日本正常的道路应正如明治时期与大英帝国建立同盟关系那样,走与美国携手合作之路。于是吉田茂与麦克阿瑟联合,逐渐确立了战后日本的方向。
由于这一背景,在保守与革新两种势力的对抗中,保守势力占据了优势。结果,解散财阀、消除经济垄断、赔偿金征收和承认劳动基本法等这些非军事化及民主化政策,均被迫中断和歪曲,取而代之的是振兴经济、停止赔偿、强化警察力量、否认国家及地方公务员的集体交涉权、争议权等政策。此外,开除与战争责任相关公职人员及驱逐财阀的政策则趋于缓和。由于以前的军国主义者及其追随者重新登台,使得战后日本的政治、官僚、经济领域延续了战前的人际关系。与此同时,美日两国赔偿问题在双方妥协之后得到解决,并建立了美日政治合作体制。随着反共政策扩大,工会运动与社会主义运动受到压制。
为将日本建成反共堡垒,美国在军事方面也尝试各种政策:第一重新武装日本,第二将日本全域作为美军军事基地自由使用,第三将冲绳从日本分离出来,作为东亚军事战略据点。上述政策制定于1948~1949年间,并在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后开始具体实施。
东京民众反对美军基地的示威游行
美国对日占领政策发生全面改变的过程中,土地改革相对没有变化而一如既往地推进。因为美国认为农村地主阶层不仅是军国主义的重要基础,必须使其解体,更认为一旦将佃农转变为自耕农使其安定后,可打下反共的社会根基。经过两轮的土地改革于1950年大致结束,这一时期佃田面积只占全部耕地面积的10%。土地改革后,为促进农村发展还奖励农村建立农业协同组合(农协)。
这样,在美国对日开展的单独占领政策下,日本的战争责任在没有得到认真追究的情况下,日本却成为了美军反共基地。与东亚各国共同清算过去的侵略与战争而携手走向和解的道路被阻断了。战后日本走的是无视亚洲各国而唯美国马首是瞻的重建国家道路。直到今天,东亚地区合作发展的道路也没有被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