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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作者:张宏杰 当前章节:6207 字 更新时间:2026-6-14 01:20

曾国藩的小金库:清代地方官员的真实收入

一方面,曾国藩确实是一个清官。他的“清”货真价实,问心无愧。在现存资料中,我们找不到曾国藩把任何一分公款装入自己腰包的记录。另一方面,曾国藩又和光同尘,有意识地不想让大家知道他是一个清官。因此我将他定义为“非典型类清官”。只要清官之实,不要清官之名。内清而外浊,内方而外圆。

我们前面介绍了曾国藩京官时期的经济收入。一个人之所以在北京苦熬、苦挣,做这个京官,目的就是将来能有机会外放做地方官,京官很穷,但一旦做了地方官,马上就会变富。所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为什么呢?因为一旦做了地方官,就掌握了地方上财政税收的大权。而且清代财政没有严格的审计制度,地方官在税收上弹性非常大,国家规定你一亩地收一两,你可以收到一两半,甚至二两,所以要想获得一些灰色收入易如反掌。

咸丰十年(1860年),曾国藩被任命为两江总督。

两江包括今天的江苏、江西、安徽,总督既管民政,也管军队,所以清代的一个两江总督,相当于今天的三个省的省长加上大军区司令的权力。

如此重要的人物,年收入是多少呢?

正如大清王朝的许多事情一样,两江总督的年收入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说清楚的。

如果说基础工资,或者叫法定工资,说来令人难以置信。大清帝国的总督,年收入只有区区一百五十五两。如果大致以一两兑换二百元人民币计算,大约为人民币三万一千元,合成月薪约为二千五百八十元。

当然,和今天的工资制度一样,这一百五十五两只是工资条上的基本工资。今天形容贪官有句话,叫“老婆基本不用,工资基本不动”,清代就是这样。因为从雍正时期起,皇帝又特批给督抚一笔重大补贴,叫“养廉银”。两江总督养廉银为一万八千两。

只此一项,比起曾国藩的穷京官时代,已经是翻天覆地,不可同日而语了。

然而事实上,养廉银仍然不是两江总督收入中的大头。大头是什么呢?是陋规,或者说灰色收入。清代总督和巡抚级别的官员,平均每年要收的陋规也就是灰色收入,是十八万两,合人民币三千六百万元。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曾国藩差不多能排进大清帝国的富豪榜了。

那么,成了富豪,曾国藩的生活水平是不是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呢?

确实是有变化,但是呢,不是变好了,而是变差了。别人眼中的富豪曾国藩活得像穷人一样。

我们先来看穿着。

曾国藩晚年的秘书赵烈文,说他第一次见到曾国藩时,曾国藩“所衣不过练帛,冠靴敝旧”。 [1]

也就是说,曾国藩穿着一件料子非常普通的衣服,而且帽子和鞋子都很破旧。

这一记载得到了外国人的印证。同治二年(1863年),帮助曾国藩镇压太平天国的洋枪队首领、英国人戈登在安庆跟曾国藩见了一面。戈登的秘书写了本回忆录,他在回忆录中说,他惊讶地发现“曾国藩……穿着陈旧,衣服打皱,上面还有斑斑的油迹……” [2] 就是吃饭时候不小心,上面落了些汤汤水水。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曾国藩在北京时候,经济那么困难,却穿得非常讲究,当了总督之后,手里有钱了,却穿得这么破旧呢?这是因为,曾国藩本人对穿着并没有什么要求,在北京穿得好,是因为他经常要见自己的上级。到了两江之后,他就是最大的官员,每天面对的都是自己的下属,所以,穿衣服就越来越简单。岂止简单,有时候简直到了不修边幅的程度。

不光自己的生活很简单,他对家里人的要求也非常严格。曾国藩当了总督之后,就把家里人都接到总督府和他一起生活,一大家子几十口人,只有两个女仆。一个是老太太,一个是小女孩,干不了太多的活。人手不够,怎么办呢?曾国藩要求曾家的女人们,每个人都要参与体力劳动,还给她们制定了一个“功课表”,要求她们每天从早上睁开眼睛就开始干活,一直忙到晚上。

曾国藩给她们制定的工作日程表,今天还保留在曾国藩孙女的回忆录中,内容如下:

早饭后,做小菜、点心之类,这是食事。

上午,纺棉花织布,这是衣事。

中饭后,要刺绣、绣花,这是细工。晚上,要做鞋子,这是粗工。 [3]

那么从洗衣做饭腌制小菜,到纺线绣花,到缝衣做鞋,这些活都是总督侯爵曾国藩家的女眷亲力亲为的。她们从早上睁开眼睛,直到晚上睡觉,基本上不得休息。如此辛苦的总督府家眷,恐怕大清天下找不到第二家了。当时,每晚南京城两江总督府内,曾国藩点上蜡烛,在大堂的一边批阅公事,全家长幼女眷都在另一边的麻油灯下做鞋织布,这是中国历史上的一幅动人画面。

曾国藩生活得如此清苦,那么,我们说的那十八万两白银,都去了哪儿呢?

其实,这陋规中的大部分,曾国藩都没收。

过去官场上的陋规,很大一个内容就是所谓的“三节两寿”的节礼。也就是过年过节、官长生日,下属都要给上级送礼,主要是送钱。

但是曾国藩规定,凡是送钱的,一律不要。这就相当于拒收了大部分陋规。

当然,除了送钱,还有人送礼品。对于礼品,曾国藩没有全部拒收。

既然成为地方高官,如何处理礼品,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你身在官场,一点礼不收也是不可能的,因为礼物不只代表着金钱,也代表着感情,片礼不收,不利于曾国藩与下属及朋友的情感交流。所以在实在拒绝不了的情况下,曾国藩也会收礼。不过他收礼很有特点。

咸丰十一年(1861年)十月,湘军名将鲍超亲自来到安庆给曾国藩贺寿。鲍超是一个粗人,大字不识几个,性格很豪迈,同时他也很有钱,其他部下不敢给曾国藩送礼,鲍超却不管这一套,一共带来十六大包礼物,其中许多是珍贵的珠宝古玩之类。曾国藩一看,很高兴,说你打开,我都看一看。鲍超把礼物打开,曾国藩细看了一遍,然后挑了一顶绣花小帽收下,说这顶帽子我很喜欢,其他的,你都带回去。曾国藩在日记中这样记载:鲍春霆来,带礼物十六包,以余生日也。多珍贵之件,将受小帽一顶,余则全璧耳。 [4]

鲍超知道曾国藩说一不二,也无可奈何,只好又把这十六大包东西带回去了。

我们从史料上判断,曾国藩还收过美籍华人容闳“报效”的礼物。

容闳被称为“中国留学生之父”,他是中国第一个毕业于耶鲁大学的人,学成之后回国,和曾国藩一起办洋务。同治二年(1863年),曾国藩派他到美国采购机器。买来机器后,他到曾国藩家汇报工作。此时曾国藩已经离开南京,北上剿捻。曾国藩知道,按中国官场惯例,容闳一定会带些礼物,因为曾国藩给他的是一个所谓的“肥缺”。所以曾国藩特意写信给儿子曾纪泽,嘱咐说:“容闳所送等件,如在二十金以内,即可收留,多则璧还为是。” [5]

就是说,容闳送的东西,如果价值不超过二十两白银,那么可以收下,要是超过了,就退还掉。

由此可见,这个时候的曾国藩收受礼品有一条默认的“价格线”。那就是二十两白银,相当于四千多人民币。

以上我们讲的是曾国藩身上非常清廉的一面。从这些内容来看,曾国藩是一个清官。

可是除了“清”的一面,曾国藩身上也有“浊”的一面。

首先,曾国藩在做两江总督时也和一般官员一样,经常大吃大喝。

同治十年(1871年),曾国藩到苏州去阅兵,他写信给儿子曾纪泽,谈到在苏州这几天的情况。我们看他在苏州是天天请客吃饭,开始是苏州本地官员请他吃饭、喝酒、听戏,临走前,他也摆了两桌,回请当地官员。可见,曾国藩的所作所为,与一般官僚并无二致。

第二点,曾国藩也会给别人送礼。两江地区是南北交通要道,经常有人出差经过这里。凡是外地官员经过,曾国藩除了请他吃饭,还会送上一二百两银子的程仪,也就是路费。

我们讲过,曾国藩在做京官的时候,收了很多冰敬和炭敬。那么现在他做了地方官,而且是总督,当然要给京官送冰敬、炭敬。曾国藩家书中有相关记载,比如同治五年(1866年)十二月,曾国藩在写给曾国潢的信中说:“同乡京官,今冬炭敬犹须照常馈送。”

除此之外,曾国藩还送过“别敬”。所谓别敬,就是地方官进京办事,离开京城时,给自己在官场的熟人送的礼金。

同治七年(1868年),曾国藩由两江总督调任直隶总督,需要进京见皇帝和太后。

在出发之前,曾国藩身上带了一张二万两的银票。为什么要带这么多钱呢?主要就是为了给京官送别敬。他已经多年没有进京,那些穷京官早就盼他去了,所以他送的别敬当然不可能太少。在给儿子曾纪泽的信中,曾国藩说:“余送别敬一万四千余金,三江两湖五省全送,但亦厚耳。”

以上是第二点,送礼。

第三点,曾国藩也像其他官员一样,遵从官场上的“潜规则”。

同治七年(1868年),捻军被消灭,天下恢复太平,军费报销的事就提上了议事日程。曾国藩带兵打仗多年,军费花了三千多万,需要到户部报销。

要报销就要不可避免地遇到“部费”问题。

按照清代财务制度,曾国藩需要先将这些年来的军费开支逐项进行统计,送交户部。由户部审核,看看账目是否合理。

那么,户部凭什么来确定合不合理呢?凭“部费”,也就是“活动经费”送的多少而定。如果户部高抬贵手,什么不合规定的费用都能报销;如果他们鸡蛋里找骨头,再光明正大的支出也过不了他们的关。各地为了顺利报销,就要在户部花掉一笔专门的活动经费,这笔经费就叫“部费”。

所以在报销前,曾国藩就托李鸿章到北京打听一下户部打算要多少部费。李鸿章跑北京一问,给曾国藩写了封信,说:

报销一节……托人探询,则部吏所欲甚奢。虽一厘三毫,无可再减。……皖苏两局前后数年用饷约三千万,则须银近四十万。如何筹措,亦殊不值。……若辈溪壑,真难厌也。 [6]

也就是说,李鸿章托人去找户部的书吏,探探他们的口风。反馈回来的消息说,书吏要一厘三毫的回扣,也就是报销一百两给一两三钱。曾国藩需要报销的军费总额是三千多万两银子,按一厘三毫算,部费需要四十万两。

这封信今天就收在《李鸿章全集》中。

曾国藩一听,也吓了一跳。四十万两实在太多,无论如何是不能答应的。怎么办呢?只有继续公关。曾国藩命江宁(南京)布政使李宗羲托人到北京,请户部的人吃吃喝喝,沟通感情。公关工作很见成效,讨价还价的结果是八万两,显然,户部的书吏做了极大让步。 [7]

恰好这时皇太后的批复到了。出于他们平定太平天国、捻军的卓越功勋,皇帝(实际是太后)说,曾国藩一直很忠诚,而且他们的军费很多是自筹的,所以同意他们免于审核,直接报销,曾国藩对此感激涕零,但是这说好的八万两银子“部费”他还是照给了。因为阎王好见小鬼难缠,毕竟以后他还需要和户部打交道。这次不给,下次就没法再进户部。

那么,以上这些开支加到一起可是一笔很大的数目,这些钱都是从哪儿来的呢?

原来啊,曾国藩给自己建了一个“小金库”。我们说过,总督的陋规平均一年会有十八万两之多。陋规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下属官员三节两寿送的礼,另一部分是一些下属部门以“公款”名义送的钱。对于这些钱,曾国藩有选择地收了一部分。他属下有一些油水很多的部门,比如盐运司送的“缉私经费”,上海海关、淮北海关等几个海关送的“公费”,他都收下了。因为这些单位是有钱单位,清代实行食盐专卖,所以盐运司就如同今天的烟草专卖局,钱很多,要是不收,他们年底也就给职工发福利了。

收这些钱的用途主要就是供曾国藩官场应酬打点之用。曾国藩送的别敬,给户部送的八万两,平时请客吃饭的钱,都是“小金库”中的钱,他并没有动用自己的养廉银。

他的养廉银主要是供自己家庭的开支所用。

所以说,曾国藩当官有和光同尘的一面,他的很多做法和各地贪官是一样的。

但是,和贪官不一样的是,其他各地官员,为官任满,走的时候,“小金库”中的钱都要带回老家。曾国藩不这样做。在曾国藩不做两江总督,北上就任直隶总督之际,他查了一下,“小金库”中还剩了一万两白银。

曾国藩写信给曾纪泽说:其下余若干……散去可也,凡散财最忌有名。 [8] 就是说,剩下的钱,你想办法捐掉,但是不要署名。

曾国藩要求匿名捐款,说“凡散财最忌有名”,他说,“一有名便有许多窒碍”。所以“总不可使一人知”。一个人捐款出了名,就会有很多事找上门来,所以不能使任何人知道。他还说:“余生平以享大名为忧,若清廉之名尤恐折福也。” [9]

这是解读曾国藩为官风格最关键的两句话。一方面,曾国藩确实是一个清官。他的“清”货真价实,问心无愧。在现存资料中,我们找不到曾国藩把任何一分公款装入自己腰包的记录。但另一方面,曾国藩又和光同尘,有意识地不让大家知道他是一个清官。因此我将他定义为“非典型类清官”。只要清官之实,不要清官之名。内清而外浊,内方而外圆。

曾国藩为什么这么做呢?

这是因为在中国历史上有一个规律,那就是:清官办不成事。海瑞就是代表。海瑞拒绝任何灰色收入,恪守低得可怜的薪俸,以致不得不在官署之中自辟菜园才能维持生活,偶尔买几斤肉也能成为“轰动性事件”。

在官场上,海瑞受到大家的排挤。对同事来说,你做清官,显得我们都是贪官了。所以海瑞一到哪儿做官,不久之后,当地官员就会联名向朝廷表扬他,说他做得太好了,品质太高尚了,太清廉了,建议朝廷赶紧升他的官,让他走人,海瑞一生有几次升官都是这样升的。所以我们看海瑞一生,没办成什么大事。

曾国藩却不想以这样的清官形象被载入历史。曾国藩是想做大事的人。他做事更重效果,而非虚名。因此,曾国藩有意取海瑞一尘不染之实,却竭力避免一清如水之名。他的选择远比做“清官”更复杂,更沉重。他的这种做官方式,也许可以给我们今天的廉政建设提供一些启示。

[1] 赵烈文:《能静居日记》,岳麓书社,2013年,第344页。

[2] 伯纳特·M.艾伦:《戈登在中国》,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278页。

[3] 曾纪芬:《崇德老人自订年谱》,《曾宝荪回忆录》附录,岳麓书社,1986年,第15页。

[4] 《曾国藩全集·日记》,岳麓书社,1994年,第671页。

[5] 锺叔河评点:《锺叔河评点曾国藩家书;孝亲编、教子编》,中央编译出版社,2011年,第200页。

[6] 顾廷龙、戴逸主编:《李鸿章全集》信函一,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年,第704页。

[7] 见同治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给曾纪泽的信。《曾国藩全集·家书》,岳麓书社,1994年,第1345页。

[8] 《曾国藩全集·家书》,岳麓书社,1994年,第1343页。

[9] 《曾国藩全集·家书》,岳麓书社,1994年,第13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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