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官曾国藩的经济生活
一、一中进士,身价百倍
“曾国藩的收入与支出”这个题目,换句学术一点的话说,就是曾国藩的个人经济生活。再换句更通俗的话,就是他这辈子挣了多少钱,是怎么挣的,又是怎么花的。
可以说,曾国藩的研究到现今为止已经很全面了。但是,只有一个领域现在还是空白,那就是曾国藩的收入与支出。曾国藩一生到底挣了多少钱?这里面有没有过灰色收入?这些钱又花到了哪些方面?他有没有按照官场潜规则给别人送过礼?是怎么送的?他身后留下了多少遗产?这些问题,几乎没有人研究过。
要讲清曾国藩的收入与支出,先要了解当官之前,曾国藩家里,是个什么收入水平。
曾国藩是嘉庆十六年(一八一一年)出生在湖南省长沙府湘乡县荷叶塘,道光十八年,也就是二十七周岁时中了进士,步入清朝公务员队伍。在进入公务员队伍前,曾国藩家是穷是富?
以前我们上学工作经常需要填一些表,其中有一栏叫“家庭出身”或者叫“成分”。如果在清朝也要填成分的话,曾国藩应该在表上填上“地主”二字。不过为了准确,前面应该加上一个“小”字,就是小地主。嘉庆十六年曾国藩出生时,他家里共有一百亩田地,家里人口有多少?有祖父母、父母、叔婶、大姐,再加上他,一共八口人,人均十二亩半。
学者们研究的结果,晚清时代中国的人均田地在两三亩左右,曾国藩家的人均土地,是平均数的四倍多。毛泽东的出生地与曾国藩相距不远,毛泽东在延安的时候,曾经和斯诺说过,他家里当初有四口人,有二十二亩地,人均五亩多,就可算成富农。以此标准判断,曾国藩家成分被定为小地主当无疑义。
和我们想象中的地主成天大鱼大肉不同,在普遍贫困化的晚清,小地主的生活也仅止于吃饱糙米饭,顶多偶尔还可以吃到半个咸鸭蛋下酒而已。曾国藩家是在祖父曾玉屏手里发达起来的,曾玉屏一生勤苦,成为小地主后,虽然家里雇了长工,但是他还是坚持自己下地种菜,养猪养鱼,一天到晚也不闲着。甚至在曾国藩点了翰林成了京官后,祖父仍然亲自下地拾粪、种菜。在祖父曾玉屏的带领下,曾家形成了勤奋节俭的家风。曾国藩和弟弟们课余时间常干放牛、砍柴之类的零活。为了补贴家用,几兄弟甚至还到集市上叫卖过菜篮子,到采石场帮人推过运碑车。
因此我们可以说,在曾国藩当官以前,曾家是湖南乡下一个非常普通的人家,生活并不宽裕。所以后来曾国藩参加科举考试的花销,对老曾家都构成了相当沉重的负担。道光十六年曾国藩到北京参考会试,没考上。第二年又一次上京,家中就拿不出路费了。“称贷于族戚家,携钱三十二缗以行。抵都中,余三缗耳。时公车寒苦者,无以逾公矣!”就是说,和亲戚朋友好不容易借到三十二串铜钱,上了路,到北京时,花得只剩三吊了。当时参加考试的人里头,很少有比曾国藩更穷的了。
那么,曾国藩家是什么时候由穷变富的呢?当然是从曾国藩中进士开始。道光十八年春,北京传来喜讯,二十七岁的曾国藩成了进士,随后又被授翰林院庶吉士,就是俗话说的点了翰林。从捷报传到曾国藩老家那一刻起,湘乡曾家的排场立马就变了。大批上等的木器家具运进了曾家宅院,祖父曾玉屏和父亲曾麟书出门应酬时也开始坐轿子了。曾家日常生活虽然不是天天大鱼大肉,但是请客时已经能上“海菜”就是高级宴席了。这就是所谓的“鲤鱼一跃过龙门”。那么曾家的经济情况为什么能一夜之间翻天覆地呢?是曾国藩获得了大笔工资收入吗?那倒不是。
虽然中了进士,步入仕途,但并不是马上就有大笔收入。翰林院庶吉士两年之内是没有工资的。所以曾家经济翻身,不是靠的曾国藩的工资。
那靠的是什么呢?是曾国藩的进士身份。一个人一旦成了进士,在当时人看来,就成了一只极具投资价值的潜力股。《儒林外史》中的一个情节,相信大家都很熟悉,说是范进在未中举前,家里穷得借碗米都借不到。他的老丈人胡屠户,非常看不起他,成天对他骂骂咧咧。但是中了举人之后,马上就不一样了,胡屠户再也不敢跟范进耀武扬威了,在范进面前大气也不敢出。原来范进连穷朋友都没有几个,一中举人,城里的张乡绅马上坐了轿来拜访。一看范进家太穷,马上把自己一座大院子借给范进住。自那之后,紧接着又有许多人来巴结范进;有送田产的,有送店房的,还有那些破落户干脆投身为仆,给他做仆役。不到两三个月,范进家奴仆丫鬟都全了。
曾国藩家里的情况和范进家非常相似。作为新科进士翰林公,曾国藩前途实在不可限量。混得最不济也是个知县,那要是混得好的,部堂总督大学士,也都在意料之中。所以捷报传出,前来攀附者立刻络绎不绝。在曾国藩点翰林之前,曾家尽力巴结,也不过能认识几个衙门里的衙役。点了翰林之后,湘乡县令马上坐着八抬大轿,前来曾家拜访,和曾国藩弟弟们称兄道弟,把手言欢,又把曾国藩的父亲曾麟书称为“老太爷”,曾麟书心里那是非常得意。
那么虽然没什么工资收入,但是曾国藩成了进士,却使老曾家有了几条收入渠道:第一是接受馈赠,收受贺礼;第二是借钱,大家都乐意借钱给他家。第三,则是作为绅士调解民间的纠纷,也可以获得报酬。
先讲第一条。
点了翰林之后,曾国藩请假回家,衣锦还乡,在老家待了一年。这一年他没闲着。干什么呢?到湖南各地去拜客,通过收人家的贺礼,为将来进京当官筹集“资本”。
有人可能奇怪,当京官还需要“资本”吗?那是当然。清代的官僚制度和今天有很大不同。首先,传统时代交通不便,进京当官,需要雇车雇马,花掉一笔很大的路费。一般来说,要一二百两。这笔钱国家不给你报销。其次,翰林等官员工资很低,而大清帝国又无公款消费这一说。清政府不但不提供住房和公车,甚至连官服都得你自己买。既然身为帝国官员,自然需要较为体面的住房、体面的服装,直至体面的仆人。所以在北京当官,花销十分大。特别是刚到北京的时候,需要租房子,买官服,你得带上起码上千两白银进京。所以在清代,甚至有人中进士后因为家中没钱,就没法进京当官。比如戊戌变法时著名的“戊戌六君子”之一的刘光第,中进士后钦点刑部主事,这是多大的一个好事儿,就因为家境贫困,拿不出钱,一度不想就任。后来还是别人接济他,才勉强做了京官。所以曾国藩这次回家最主要的任务就是“筹资”,而筹资最主要的方式就是“拜客”。为什么拜客能筹到钱呢?因为新科进士主动登门拜访,那么一般人家都得好吃好喝好招待,临走还得送上几两银子做贺礼。一家送几两,走的人家多了,积少成多,就有钱了。
所以从道光十八年年底回到湖南老家,到道光十九年(一八三九年)十一月离家进京,曾国藩在老家一共待了二百九十六天,这期间他花了一百九十八天,用来拜客。也就是说,回家这一年,他十分之七的时间都用于拜客了。
道光十九年正月十六日,曾国藩正式开始拜客。出了位新科进士翰林公,自然是方圆百十里内的轰动性事件,对这只崭新的潜力股,大家表现出极大的投资热情。曾国藩每到一地,都受到隆重欢迎,不但摆酒款待(常有海参席、鱼翅席),有的还请戏班前来助兴(如四月十一日日记载,“是日唱剧,客甚多”。),临走时都会给一笔钱。
他到的第一家是岳父欧阳家。岳父在欧阳宗祠大开筵宴,请客八席。在《湘乡曾氏文献》中,有一本曾国藩亲笔所记的“流水账簿”,专门记载他这一段拜客收入。从中我们可以查到,岳父送给他大钱就是十二贯零八百文,相当于八两白银。
除了拜自己的亲戚朋友之外,曾国藩最重要的拜访对象是各地的官员。为什么?因为官员都有钱。说不好听的,这就是赤裸裸的“打秋风”了,然而官员们一般来讲都心甘情愿送曾国藩钱。因为彼此都是官场中人,而官场生存,最重要的就是关系网络。多个朋友多条路,谁知道哪块云彩有雨?所以官员的赠送普遍比其他人要重一些。比如八月二十二日,他到武冈州城。知州杨超任“请酒极丰,又送席”,又送银二十两。
除了亲戚、朋友、地方官员之外,曾国藩拜客还有一类对象很有意思,那就是湘乡人在其他县里所开店铺,凡是湘乡老乡开的店,不论当铺、纸行、布店还是杂货店,曾国藩一概拜到。这种拜访,目的就是赤裸裸地敛财了。而这些小老板对这个新科大老爷当然不敢怠慢,多多少少都给点钱,有的还恭恭敬敬请他喝酒。因为在传统时代,商人社会地位低下,经营风险很多。结识了一位翰林,自然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曾国藩拜客,拜得非常辛苦。他一共出去跑了四次,每次都要跑好几个县,一路风餐露宿,足迹遍布湖南湘乡、宁乡、衡阳、清泉、耒阳、永兴、邵阳、武冈、新化、安化等十多个县州。我在地图上画出他的拜访路线,一段一段往起加,算出他二百天之内,跑了一千五百公里左右,也就是三千里左右,简直是个迷你版的长征了。他一共拜了多少家呢?将近两千家人家。简直像一个化缘的和尚一家一家去收钱,真是不容易。那么四次拜客收入总共多少呢?收入还是不错的。在曾国藩留下的账本中,每一笔收入都有详细记载。我一笔笔加起来,细细算了笔账,最后的结果是,折算成白银,收入共为一千四百八十九两一钱二分。
需要介绍一点,就是清代一两白银的购买力实际上是很高的。我们经常看电视剧,里面的大侠到了饭店吃过饭,经常一扔就是三五十两白银,这就反映出编剧对清代币值不太了解。事实上,清代的一两白银能买将近一百斤大米,这些大米今天至少值二百元人民币。所以可以大致说一两白银的购买力相当于今天的二百元钱。也就是说,曾国藩的拜客收入,合今天人民币二十九万元,堪称是一笔巨款了。
曾国藩亲笔记的拜客收入
嘉庆道光时期,物价水平很低。猪肉一斤多少钱?五六十文,就是五六十个大钱。鸭蛋一个二文,就是两个大钱。黄瓜每斤二文,葱每斤五文。至于一亩良田,只要三十多两银子。这样说来,曾国藩的拜客收入,可以买五六十亩良田,或者四万斤猪肉。这笔钱不是小数。
但是有了这些钱,到北京当官可能仍然不够用。所以曾国藩还曾经主动向他人借钱,比如道光十九年四月,他在日记中记载说:“向大启借钱为进京路费,大启已诺。”向他人借钱,这是他筹资的第二个渠道。
第三个渠道,就是“干预地方公事”。
读过《曾国藩家书》的人都知道,曾国藩当官之后,在写给父亲和弟弟的信中,经常要求他们洁身自好,不要结交官府,不要干预地方公事。其实这是他后来的认识,道光十九年里,他自己就干预过好几回地方公事。
比如道光十九年二月,曾国藩的朋友朱尧阶典当别人的一处田地。典当到手,这块地的旧佃户却阻挠新佃户下地耕种。这种情况下,曾国藩的进士身份就发挥作用了。曾国藩在日记中写道,他“辰后(八点钟)带(彭简贤)上永丰分司处法禁(给以刑法处罚)”。带人将那个强悍不服的旧佃户抓送到了有关部门。
几天后,三月初五日,曾国藩在日记中又提到,朱尧阶写了两张状子,托他到县里去告状。他当时就熟门熟路地告诉朱尧阶,说此刻县令正主持“县考”考试,不太方便,且等考试后再告。
通过这些记载,我们可以看出二十九岁的新科进士曾国藩此时已经是地方上的重要角色,和官府关系很密切。此时的新科翰林年轻气盛,连父母官都已经不放在眼里。那年五月份,曾氏家族和别的家族发生纠纷,“彼此殴伤”。他写信给县令宋某,托县令帮曾家说话,然而宋县令“亦未甚究”,没给他面子。于是新科进士曾国藩勃然大怒,“是夜又作书让(责备)宋公也”,也就是写了封信,去骂宋县令。
曾国藩如此干预公事,是不是可以称得上土豪劣绅?那倒不是。
绅士在中国底层社会一直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一般情况下,地方官接到民间普通纠纷的案子,通常不会开堂审案。一看民间这种小打小闹的事儿,通常会让当事人去找绅士们调解。学者黄宗智研究认为,在告到县官的这类小案子当中,可能有百分之四十是通过绅士调解解决的。所以曾国藩的此些举动在当时很常见。当然,做这些工作,绝大多数时候不是无偿的。一般来说,调解成功后会获得相当丰厚的酬谢。张仲礼先生说,做调解工作,是许多乡绅的主要收入来源。我们大致估计,曾国藩调解这类案子,每次可获得几十两银子。
由于有了以上这些财源,曾家的经济情况与以前当然就大大不同了。在以前,曾国藩衣着朴素,经年不过一件长衫而已。但是中进士一段时间之后,曾国藩统计自己置办的衣服,列了这样一个清单,里面已有如下内容:
羊皮袍一件,呢皮马褂、灰袍套、呢袍套、珍珠毛袍套、厚绵绸小袄、薄棉布小袄、棉袍套、绵圆袍、绵套裤、棉马褂、绒领、棉小帽、秋帽、秋领、线绉夹马褂……
可见他的衣服已经很讲究了。他出门时也有了排场,日记中记载“仆一人,肩舆八人”,就是八抬大轿,还有一个随身的仆人。这个排场经常引得路边农民们纷纷驻足观看。原来那些和曾国藩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老乡邻居现在对“曾大老爷”的态度也发生了巨变。曾国藩日记记载,有一次他回家之后,本家曾永兴见到他,居然手足无措,吓得说不出话来。那么曾国藩本人的“官派”“威仪”也就可想而知了。
通过以上梳理,我们可以发现,入京为官以前的曾国藩,从气质到观念,与其他普通乡下读书人并无本质上的不同。湖南乡下长大的他,想的只是出人头地,光宗耀祖,居身行事,一遵地方陋习。如果不是经过日后的一番脱胎换骨,他不免也是晚清官场一名庸庸碌碌的官员而已。
二、翰林曾国藩的“窘”生活
为了进京当官,曾国藩四处拜客打秋风借钱,甚至不惜“包揽词讼”帮人打官司来赚钱。通过这些,他一共获得了两千多两的收入。那么,他进京之后,生活水平如何呢?
道光二十年正月,曾国藩到达北京,被授以从七品的翰林院检讨。他官运很顺,三年时间就连升四级,由从七品检讨升任到从五品的翰林院侍讲。
虽然仕途很顺利,但曾国藩翰林生涯的经济状况始终可以用一个字来概括,那就是“窘”。借贷和哭穷一直是他在翰林院中经济生活的主旋律。
有两个证据可以很好地说明他穷到什么程度。
一个是在道光二十二年,身为翰林院检讨的曾国藩与仆人陈升发生了一场冲突。因为穷困拮据而脾气又大,曾国藩早已被陈升看不起。在这场口角冲突后,陈升卷铺盖另寻高枝去了。这件事使曾国藩颇受刺激,还写下了一道《傲奴》诗:
……胸中无学手无钱,平生意气自许颇,谁知傲奴乃过我!
另一件证据更有说服力。
曾国藩是个很重感情的人,进京为官前,曾专门到姥姥家去看望几位母舅。当时他的大舅已年过花甲,却“陶穴而居,种菜而食”,过着半野人的生活。曾国藩不觉“为恻然者久之”。他的二舅江永燕送他走时,向他预约工作说:“外甥做外官,则阿舅来作烧火夫也。”就是说你将来做了地方官,我一定去找你,给你生火做饭,也吃两天饱饭。
曾国藩进京为官,使得所有亲戚对他寄予厚望,认为天子脚下的翰林公只要稍一援手,就能使他们的生活天翻地覆。然而,曾国藩当官已经好几年,却没有余力周济他们。五年后大舅依然没有房住,二舅江永燕贫病而死,没沾到外甥一点光。这说明曾国藩是真穷而不是假穷。
翰林院检讨等职,其地位略似今天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处级以上各级研究员,成天与皇帝和高级大臣打交道,经常出席各种重大典礼,面子上十分风光。然而与此相对照的是,翰林们的经济待遇却特别低下。在清代俸禄体系中,曾国藩这样的七品京官年俸四十五两。此外例支双俸,也就是开双份工资。加上四十五两“双俸”,不过为九十两。此外还有四十五斛(二十二点五石)“禄米”。数项相加,不过一百二十四两六钱五分。那么京官们一年要花多少钱呢?张之洞在《请加翰林科道津贴片》为京官们算账说:“计京官用度,即十分刻苦,日须一金。岁有三百余金,始能勉强自给。”也就是说,普通京官,一年财政赤字通常近二百两之多。所以做京官确实是一件极为赔钱的买卖。因此我们也更明白,为什么曾国藩要那么不辞辛苦地拜客,甚至连各地卦店都要拜到。
清代京官之穷,今人实难想象。有记载清代京官有人穷到“不能举火”。清李慈铭记载他一个做京官的族弟“屋宇倚漏,人有菜色”。清代有这样一条谚语:“京谚有云,上街有三厌物,步其后有急事无不误者:一妇人,一骆驼,一翰林也。”因为穷翰林买不起车,只能走路上班,偏偏还要摆架子迈八字步堵住人行道,令后面有事的人心急如焚,有苦难言。
那么翰林曾国藩的生活质量如何,一年的支出又需要多少呢?我们以道光二十一年为例,从衣食住行几项来观察了曾国藩的支出情况。
先来看住。曾国藩在京期间的一个主要支出项目为房租。身为朝廷命官,住宅须配得上官制威仪,因此自然不能蜗居斗室。所以京官们虽然穷困潦倒,却多租住大宅,讲求宽敞气派。道光二十一年八月,曾国藩租下了绳匠胡同的一处房子,共十八间,每月房租十三两三钱。如此算来,则一年房租就要一百六十两银子,用去全部薪水还不够。
曾国藩的账本
再来看社交应酬。京官的生活,几乎是日日聚宴。清人张宸的《平圃遗稿》说,京官聚宴习以为常,“若不赴席、不宴客,即不列于人数”。也就是说,别人请客你不能不去,别人请客你也不能不回请,否则你就不是圈子里的人。
曾国藩生性喜交游,也有意识地将结交朋友作为在士林中树立自己良好形象的途径之一。《湘乡曾氏文献》中曾国藩自己对道光二十一年随份子的钱有详细记载,比如什么春节实行AA制的团拜,他分摊了两千文;某位朋友的祖母去世,他随了一千文;过年过节给上级和老师送节礼二两银子之类,道光二十一年曾国藩人情来往花费总计一百一十两。
第三项较大的花销是买衣服。
曾国藩晚年在家书中说自己“忝为将相,而所有衣服,不值三百金”,多次要求子女“衣服不宜多制,尤不宜大镶大缘,过于绚烂”。由此引出后世的种种渲染,比如说他最好的衣服是一件天青缎马褂,只在新年和重大庆典时才拿出来用,平素便放在衣橱里,因此用了三十年依然犹如新衣云云。
其实翰林们经常需要出入宫廷,衣服必须体面,方符合国家体制。曾国藩为人固然节俭,但是在官派威仪上却绝不含糊。入都为官后,曾国藩的个人财物中最值钱者就是衣服了。仅帽子一项他就有大毛冬帽、小毛冬帽、大呢风帽、小毛小帽、皮风帽等十一顶。这些衣服的购置都不便宜,通常在数两至数十两银子之间。
道光二十一年这一年,曾国藩所添置衣服不多。因为这是他进京的第二年,他大量购置衣服是上一年刚入都时的事。不过这一年他仍然买了尖靴、袍料、皮靴、小毛冬帽等衣物,共花掉了二十八两银子。
除此之外,身为文人,文化消费自然不少。比如这一年的曾国藩记载买《斯文精萃》《子史精华》《经世文编》等书,花了四十二两。
曾国藩到京不久,夫人也北上入都,数年之间生养了几个儿女,人口日繁,仆妇日增,仆人工资,生活日用,也是不小的支出。曾国藩记载,这一年生活日用,花掉了一百七十七两九钱七分。
道光二十一年曾国藩衣食住行及文化消费各项,总计共花费四百五十八两一钱九分。而如上所述,曾国藩入京为官之初,每年法定收入一百二十四两六钱五分。这样算来,道光二十一年曾国藩的赤字为三百三十三两五钱四分。那么,这么巨大的赤字怎么弥补呢?一般来讲,有三种方式。一是收受外官的馈赠。二是借贷。三是利用手中权力,谋一点灰色收入。
谈起晚清的官场腐败,人们最为熟悉的恐怕就是“冰敬”“炭敬”等名目。清代京官与外官的收入有天壤之别,因为京官只有死工资,而外官们在地方上有大量灰色收入。外官需要建立在中央的关系网,所以每次进京,都要给京官们送点礼,名为“冰敬”(孝敬夏天买冰消暑的钱)、“炭敬”(冬天烧炭的取暖费)、“别敬”(离别京城时的“分手礼”)。如果遇到年节,还要送“年敬”“节敬”。这类馈赠,少则数两数十两,多则数百两。如果认真归类,这固然是官场腐败的一部分,但是在官场中混,似乎还没有听说谁会拒绝这笔小小的“灰色收入”。
作为一个官场新人,曾国藩资望全无,关系不广,外官赠送不多。道光二十一年的账本中,曾国藩记载这类收入共有九笔,平均每笔十两多一些,共计九十七两。
曾国藩在家乡拜客及借款等收入,如前所述,约两千多两。除去进京路费花去数百两外,尚有大量积余。然而曾国藩到京头两年花费了大约一千三百两白银,到道光二十一年年底,家中带来的银子终于花光,外官馈赠又如此之少,他开始面临借钱问题。道光二十一年年底,年关将近,曾国藩找人现借了五十两银子,才勉强过了个年。在此之后,借钱更成为曾国藩弥补财政赤字的最主要手段,借款额最高时达一千多两。
从曾国藩这个个例看,清代的“低薪制”表面上为国家节省了财政开支,其实惩罚的是奉公守法的清廉之员,方便的是贪墨之徒。俸薄如此,“不取之百姓,势必饥寒”。国家不得不对官员们的“灰色收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由此使得官员贪污舞弊成为半公开的必然。
因为穷,许多京官千方百计地开辟财源,他们一般是替外官跑关系,找门路,落点手续费和跑腿钱。许多人因此生活得也不错。比如另一位京官李慈铭,虽然级别和曾国藩差不多,但是他的生活可比曾国藩滋润多了。他娶了三个妾,还成天沉溺于“酒食征逐”,“游逛郊外名寺,笺召歌郎行乐”,冶游宴饮听戏每年都要花掉大笔银子。他的钱从哪儿来呢?原来他特别善于和地方官交际,替地方官在北京办了不少事,获得了大笔报酬。
那么,曾国藩有没有像李慈铭那样获得过灰色收入呢?曾国藩没有做这些偷鸡摸狗的勾当,因为他已经发誓要“做圣人”,金钱观有了重大变化。
道光二十九年三月二十一日,曾国藩在写给弟弟们的家信中说:
予自三十岁以来,即以做官发财为可耻,以宦囊积金遗子孙为可羞可恨,故私心立誓,总不靠做官发财,以遗后人。神明鉴临,予不食言。
三十岁这年是曾国藩人生中的一个分水岭。这一年,曾国藩立下了“学做圣人”之志,开始了艰苦卓绝的自我砥砺。
在有关曾国藩的数据文件中,我们没有发现任何一笔营求私利的记载,但困窘的生活确实使道学家曾国藩在京官生涯中不断为利心所扰,并导致不断的自我批评。
道光二十二年二月初十,他的一段日记十分典型:
座间,闻人得别敬,心为之动。昨夜梦人得利,甚觉艳羡。醒后痛自惩责。谓好利之心形诸梦寐,何以卑鄙若此,真可谓下流矣!
道光二十二年十月十九日,曾国藩在日记中说:
两日应酬,分资较周到。盖余将为祖父庆寿筵,已有中府外厩之意,污鄙一至于此!此贾竖器量也。不速变化,何以为人!
立志成为圣人的曾国藩,却心心念念想着借祖父的生日多收点份子钱。并且因为即将到来的祖父生日宴会,未雨绸缪地加大了社交力度。这其实不能说明他本性如何贪婪,只能说明清财政制度是何等扭曲,一个遵纪守法的官员要面临何等巨大的经济压力。
难道曾国藩的京官生活就永远这么清贫吗?也不是。道光二十四年,曾国藩曾经发过一笔横财。
因为皇帝们也知道京官很穷,所以偶尔给他们提供点改善生活的机会,什么机会?就是派往各地,做乡试的主考官,到各地选取举人。乡试结束时,地方官场要送给主考官员一笔“辛苦费”,往往高达数千两。这笔收入,会使一个穷困的翰林一夜“暴富”。所以大家都拼命想得到这个差事。因为想当主考的人太多,所以后来朝廷就通过考试来选拔。谁考试成绩出众,谁就去外地当主考。
道光二十三年,朝廷举行了一次“考试”。身为翰林院侍讲的曾国藩对这次考试期望极大,他在家信中说:
男因身子不甚壮健,恐今掉得差劳苦,故现服补药,预为调养,已作丸药二单。考差尚无信,大约在五月初旬。
为了这次能考上主考,他甚至预先服起了补药,补补自己的身子。
也许是曾国藩的虔诚感动了上天,他红运当头,从大批京官中脱颖而出,获得了四川乡试正考官的派遣。此时正是他经济极度紧张的时候,所以真是久旱逢甘雨。
曾国藩大喜过望。他出京西行,一路心情愉快之至。
作为一省的正考官,这次四川之行,各笔收入,曾国藩都一条条记在账里。现存账本分内容如下:
入银数:
四川省城
公项二千四百两。
制台百两。(宝)
藩台百两。(潘)
道台吴(珩)百两。
道台张百两。
……
就是说,四川省财政给他补贴了二千四百两。除此之外,各位官员还以个人名义,都送他一些银子。比如四川总督给了他一百两,四川布政使和几位道员也都是一人一百两。这些加在一起,共计四千七百五十一两。这仅仅是四川一地所收,西安、保定等地也不可能一无所获。加上节省的途费,曾国藩此行收入当在六千两左右。
曾国藩亲笔记在四川主考任上所获收入
除了银子,还有各种礼物。曾国藩账中下一部分内容就是“入财料数”:
宝中堂江绸袍褂料两套,朱红川绸、川绸料四匹,隆昌夏布料四卷,湖绉四匹。
袁小城滇缎袍料二件,隆昌夏布八匹。
从四川回来后,曾国藩的经济状况显然大为改善,这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个是他在京中所欠的债务全部还清,大大松了一口气。账目册记载他这年年底还银共一千四百零六两。
二是他寄回家中六百两银子,用于还家中所欠。同时,又拿出四百两赠送族戚。
三是他心情很愉快,生活水平上了一个台阶。他在家信中说:男自四川归后,身体发胖,精神甚好,夜间不出门,虽未畜车,而每出必以车,无一处待步。
四川乡试发的这笔财应该说不违反曾氏“不靠做官发财”的誓言。这笔收入虽然用今天的财政标准衡量是灰色的,实际上在当时却是公开的、合法的。事实上,在混乱的统治财政中,各层级的科举考试过程中都有一些没有加载国家明文的“合法支出”。晚清时期各省的学政每次监考,可以得到数额不等的“棚规”,其来源是考生所凑的用来贿赂考官的“份子”。这种“棚规”后来演变成定例,居然得到了国家的承认。
曾国藩的京官生涯是一帆风顺的。在京期间,他十年七迁,傲视群曹,很快从一个普通进士迅速成为侍郎级(副部级)高官,这在道光年间是极为罕见的。
不过,即使贵为侍郎,不主动伸手捞钱的曾国藩仍然不富裕。
清代侍郎级高官,年俸一百五十五两。加以恩俸和禄米等补贴,年收入一共可达六百二十两,此外还有一些公开的灰色收入。但是随着交往等级的提高,开支也随之增加。比如交通费一年就要四百两,所以清代的侍郎仍是一介穷京官。
曾国藩任职京官后,从未回过家乡。他在“梦寐之中,时时想念堂上老人”,对弟弟说:“如堂上有望我回家之意,则弟书信与我,我概将家眷留在京师,我立即回家。”虽然说了几次,但一直没有行动,可见自有不得已的苦衷,那就是筹不起路费,不能回家。道光二十八年(一八四八年),曾国藩在家书中说:“余自去岁以来,日日想归省亲。所以不能者,一则京帐将近一千,归家途费又须数百,甚难措办。”做了堂堂副部长,居然掏不起回一趟老家的路费,不知今日读者读了这段资料,会有何感想。
咸丰二年,因为母亲去世,曾国藩回到老家,结束了十三年的京官生活。然而困窘并没有因此离他而去,当年在京所欠债务,多年之后才还清。
从曾国藩书信中判断,一直到同治三年,也就是离开北京十二年之后,曾国藩才把在北京欠的钱还清。同治三年,曾国藩在写给朋友的一封信中这样说:“弟京居时所借西顺兴店萧沛之名光浩银项,……兹接沛之来信,索及前项,因从徽商吴惇成茶行汇兑湘纹银一千两,函嘱沛之约同江南提塘李福厚往取。”到这时曾国藩已经做了五年两江总督了。可见做了多年总督之后,曾国藩才有能力彻底将京官生涯的欠账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