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清又浊的总督生涯
一、总督的“养廉银”与“陋规”
任两江总督时曾国藩像
曾国藩人生最后十二年,一直在做总督。
曾国藩创立湘军以来,办事事事不顺,就是因为皇帝不给他一个总督的职位。那么到了咸丰十年初,太平军再破正规军建立的江南大营,咸丰皇帝一看,依靠正规军剿灭太平天国彻底不可能了,只好任命曾国藩为两江总督。从那时起,到同治十一年去世,曾国藩一直当着总督,一共做了十二年总督。其中近十年时间在做两江总督,有两年在做直隶总督。
曾国藩没当总督之前,地方官都不听他的,在地方上指挥谁也指挥不动,到处受气。一当上总督,马上就不一样了。所有官员马上对他露出了笑脸,在他面前卑躬屈膝,唯命是从。为什么?因为在清代政治体制中,总督就是皇帝在地方上的直接代理人,他总揽地方上所有大权,节制辖区内一切文武官员。地方其他官员升沉荣辱,全在总督和巡抚的一句话。所以总督的权力,实在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那么,两江总督具体都管哪些地方呢?
两江总督是天下唯一一个管了三个省的总督。“两江”原指明代的“江南省”和“江西省”。清代时候,因为“江南省”太大,把它分成两块,一个是今天的江苏省,另一个是今天的安徽省,所以,两江地区包了江苏、安徽和江西三省。面积十分广大,经济又十分发达,地位十分险要。因此,用今天的官职来比较,两江总督可以相当于三个省的省委书记加上一个大军区的司令员。你说它重要不重要?
两江总督关防
如此重要的人物,年收入是多少呢?
正如大清王朝的许多事情一样,两江总督的年收入,不是一句话能说清楚的。
如果说名义薪俸,或者叫法定工资,说出来令人难以置信。大清帝国的总督,工资表上的年收入只有区区一百五十五两。如果大致以一两兑换二百元人民币计算,一百五十五两大约为人民币三万一千元,合成月薪约为二千五百八十三元。我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按今天现行的《国家公务员级别和工资标准》,省级公务员职务工资标准是多少钱呢?二千五百一十元,和清代的几乎一样。这也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巧合。
当然,和今天的工资制度一样,这一百五十五两只是工资条上的“基本工资”,可以基本不动。因为从雍正时期起,皇帝又特批给督抚们一笔重大补贴,叫“养廉银”。雍正知道这一百多两根本不够总督们花,特批一笔银子,你们拿了这个后就别再贪污了,所以叫“养廉银”。两江总督的养廉银是多少呢?一万八千两,折合人民币,那就是三百多万元。这项收入,比曾国藩做侍郎时期的五百多两的收入,至少翻了三十倍。
但这其实还只是总督收入中的小头。真正的大头,是灰色收入,也就是各级下属的进贡,按当时的叫法,叫陋规。按照著名学者张仲礼的研究结果,总督一级平均每年的灰色收入是十八万两,也就是三千六百万元人民币。这可是一笔不折不扣的巨款了。
收入如此之高,曾国藩的生活水平是不是发生了变化了呢?
确实发生了变化。只不过不是变好了,而是变得更差了。
首先曾国藩的衣服远远不如在北京时穿得好了。
同治二年,戈登在安庆与曾国藩会面,这些外国人惊讶地发现“曾国藩……穿着陈旧,衣服打皱,上面还有斑斑的油渍……”。
赵烈文说他第一次见到曾国藩时,曾国藩“所衣不过练帛,冠靴敝旧”。
离开京城之后,曾国藩不再有出入宫廷之需要。他每天面对的都是自己的同僚和下属,所以穿衣越来越简单。岂止简单,有时候简直到了不修边幅的程度。
在吃的方面,曾国藩更不讲究。有一次宴客,客人发现总督大学士请客居然用一个破瓦盆。
窦兰泉侍御来,予亦陪饮,食鲥鱼止一大瓦缶。兰泉笑曰:大学士饮客,用瓦缶,无乃太简乎?公大笑而已。
不光自己的生活一如既往的简单,他对家人的要求也一如既往的严苛。清代官员有一个惯例,那就是把家人接到官衙里生活。同治二年,曾国藩将欧阳夫人、两个儿子及两个女儿和女婿接到了安庆。
如前所述,曾国藩兄弟分家之后,曾国藩一支只分到五十五亩田地。分家以前,吃大锅饭,借曾国荃、曾国潢的光,曾家生活水平还算得上不错。分了家之后,欧阳夫人带领子女住在“黄金堂”,只靠这五十五亩田生活。既然曾国藩要求自己“以廉率属,以俭持家,誓不以军中一钱寄家用”,曾国藩妻儿的生活马上变得贫窘了。曾国藩幼女曾纪芬就曾经回忆说:
先公在军时,先母居乡,手中竟无零钱可用。拮据情形,为他人所不谅,以为督抚大帅之家不应窘乏若此。其时乡间有言,修善堂杀一猪之油,止能供三日之食;黄金堂杀一鸡之油,亦须作三日之用。修善堂者,先叔澄侯公所居,因办理乡团公事客多,常饭数桌。黄金堂则先母所居之宅也。即此可知先母节俭之情形矣。
欧阳夫人在家手无余钱,只能事事躬亲,下厨烧灶、纺纱织布,无所不为。
欧阳夫人在乡下的苦日子过够了,和孩子兴冲冲来到安庆,想享享总督家眷的福,没想到总督府中的日子过得比乡下还要紧张。
整个总督府中,只有两位女仆。一位是欧阳夫人从湘乡老家带来的老妪,另一位是大女儿身边的小丫鬟。
因为人手不够用,欧阳夫人花十多千钱,买了一个女仆,曾国藩知道后大为生气。欧阳夫人没办法,只好“遂以转赠仲嫂母家郭氏”。
无仆人,那么总督府中的日子怎么过活呢?只有自力更生:“文正驭家严肃守俭若此,嫂氏及诸姊等梳妆不敢假手于婢媪也。”
两江总督府平面图
曾家的女人们,每天都要进行体力劳动。从洗衣做饭腌制小菜,到纺线绣花缝衣做鞋,都要亲力亲为。从早上睁开眼睛,直到睡觉,基本上不得休息。
同治七年(一八六八年),曾国藩剿捻回任再督两江后,为家中女人们制了个工作日程表:早饭后,做小菜点心酒酱之类。然后再纺纱或绩麻。中饭后,做针线活儿。晚上,则做鞋子。如此辛苦的总督府家眷,恐怕大清天下找不到第二家了。当时每晚南京城两江总督府内,曾国藩秉烛夜阅公事,全家长幼女眷都在麻油灯下纺纱绩麻,成为中国历史上的一幅动人画面。
应该说,和曾国藩一起生活很痛苦。身为总督眷属,他们需要与同一层次的家庭社交,也需要有自己的生活和娱乐。曾国藩以自己的“圣人”标准,去约束他们的日常生活,势必让他们在社会上显得寒酸落伍,造成他们在社交及生活中的种种尴尬不便。我们可以想象,曾国家的妻子儿女们对这位丈夫和父亲一定腹诽不止。然而,除了偷偷报怨,拿这位天下最刚强又最顽固的老人,谁又有什么办法呢?
曾国藩有两个儿子、五个女儿,早在做京官时期,曾国藩就“议定”每个女儿的嫁妆是二百两白银。咸丰十一年六月初四,曾国藩写信给曾国潢说,大女儿婚事在即,虽然当了总督,但他还要坚持在北京讲好的嫁妆数目:
嫁女之资,每一分奁贰百两,余多年在京议定,今不能增也。
咸同时期,物价上涨很快,社会风习变化迅速,二百两银子在咸丰十一年其实已经不够用。到了同治五年,曾国藩的第四个女儿曾纪纯出嫁时,这个数目更是脱离实际到了让人无法相信的地步。办婚事时曾国荃正好赋闲待在荷叶老家。他无论如何不能相信大哥只给二百两陪嫁银,“闻而异之曰:‘乌有是事?’”打开箱奁亲自验看后才相信。“再三嗟叹,以为实难敷用,因更赠四百金。”送了四百两银子给嫂子欧阳夫人,打发了第四女的婚事。
那么,日子过得这么苦,曾国藩的收入,都花到哪儿去了呢?
这就有点说来话长了。首先我们必须了解,清代的财政制度与今天有很大不同。在现代财政制度下,公务员通常享有优厚的福利待遇。特别是高级公务员,虽然工资水平可能不是很高,但会享有公房、公车、差旅等大量补助,甚至还可以公款吃喝。但是在清代,省级大吏不但没有这些补助,反而还有许多在今天看来极为不合理的支出负担。为了说清楚这个问题,我们不妨来给一位总督的支出大致算笔账,看看他一年要在哪些方面花钱。
第一当然是他个人和家庭的开支。
总督的工资,养活的可不只是他一个人,而是一大家子人。曾国藩个人生活虽然十分俭朴,但是由于家里人口越来越多,几十口子全靠他一个人养活,这些开支也不是一个小数。这是第一项,这项开支我们大家都能理解。
第二项开支今天的读者可能就不太好理解了:曾国藩还要给身边的工作人员开支。
作为地方上的一把手、一号首长,曾国藩身边当然要有一个庞大的办公班子。清代总督衙门中,总督需要供养相当庞大的班子,他们由幕友、书吏、仆役、家丁们组成,负责总督的办公、保卫、出行、勤杂等事务。不过今天的政府之中,上自秘书长下至普通科员皆是国家公务员,薪金由国家负担。而在清代,这些人都是总督和巡抚私人聘请的,要由督抚自掏腰包。也就是说,督抚衙门中,只有总督和巡抚是国家承认的正式官员,其他人都“没有编制”,他们的工资,则由督抚自行解决。你爱雇多少人雇多少人,爱开多少支就开多少,国家一分钱不管。
这种状况今天听起来无异于天方夜谭,然而在清代,却是国家定制。这种设计,和京官的薄俸制一样,也是因为皇帝偷懒,不愿意详细考虑总督一级的行政经费支出,把这个摊子推给总督自己解决。皇帝省了事儿,却使总督们背上了沉重的经济压力。
这些编外人员工资可不低。就以幕友或者叫师爷为例,他们每个人,年收入至少一千两。你请上十个八个幕友,一年就得支出一万两。此外那几十上百个书吏家丁,加一起也要将近一万两银子的工资。所以仅工作人员工资这项,曾国藩一年就得支出两万多两。
除了这项不合理支出外,清代的财政制度中居然还有比这更匪夷所思的规定,那就是总督办理一些公务,还要自己花钱。
比如,总督每年都要对绿营兵进行检阅,以保持军队战斗力。既然检阅,就要对表现优秀的士兵进行奖励。但是这些钱,清代财政体系中忘了规定从哪儿出,那就得总督自己出。另外还有一个特别不合理的,就是皇帝与总督的通信费,要由总督自己出。那时候皇帝和总督们之间,要频繁地递送奏折,下达谕旨,因为是机密文件,所以要派一个精干的队伍,专门运送,一年要好几千两银子。这个钱,皇帝不管,总督自己出。
所以这些项加在一起,一位总督一年要花多少钱呢?两江总督事情比较多,公务繁重,一年要花六万两左右。
我们前面说了,两江总督的养廉银是多少?一万八千两。也就是说,有四万多两的差额。这四万多两从哪儿来?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农民靠种地吃饭,总督们只能靠权力来换取收入。这四万两的差额,催生了“陋规”,也就是下属各官员和衙门给他的“进贡”。
从“陋规”这个“陋”字上,可以看出世人对这项收入的道德判断。人们有一种常见的误解,认为“陋规”完全是贪腐的产物,并且都归入了官员的私囊。
这是一个很大的误解。事实上,“陋规”产生的根本原因,就是上级官员办公经费不够,不得不向下级收陋规。
那么陋规都有哪些内容呢?
康熙五十六年(一七一七年),江西巡抚白潢在奏折中向皇帝汇报当地的陋规收入,白潢具体列举了江西省的五项陋规:一是节礼,下属官员过年过节送的钱,每年大约五千两;二是漕规,粮道衙门所送,每年四千两;三是关规,辖区内两家税关衙门所送,每年两千四百两;四是盐规,盐务衙门所送,每年一万两;五是钱粮平头银,每年八千两,布政使衙门所送。
从这份清单可以清楚地看出,白潢所收到的“规礼”由“规”和“礼”这两部分组成。所谓“规”,是由下属部门以部门名义送的钱,而所谓“礼”,则是官员们以个人身份送的。
那么,这些“规”和“礼”的钱又是从哪儿来的?
我们先来看看“规”。“规”的来源,用今天的话说是各部门的“乱收费”,过去则叫“耗羡”或者“加征”。
清代州官和县官拥有直接收税权。因为没有严格的监督体系,他们在向百姓征收税款时,通常都要比国家规定的多收一些。多收的这些,就要给上司分点肥。比如各州县本来应该收一万两银子,但是他们乱收费,收了两万两。多出这一万两,他们自己贪污了五千两,剩下那五千两,得送给包括总督在内的上级官员,这就叫“钱粮平头银”。
那么除了州县官有直接收税权外,还有些权力部门有大笔的收入。比如海关和税关会收到大量税款。他们也一样,本来应该收一万,巧立名目收上两万,其中有五千,送给上级,就叫“关规”。粮道衙门交漕粮时多收些,叫“漕规”。盐道衙门向盐商乱收费,叫“盐规”。总而言之,只要是有油水的部门,都得给上级分点肥。你要不这样,上级就会把你这些油水给砍了。所以有的地方还有一项奇怪的收入,叫“香规”,这是什么呢?大伙儿到泰山和武当山这些名山进香,这些地方的庙里就生意特别红火,收了很多香火钱,收得多了,和尚就要分给县令一点,县令再给上级送一点。这就叫“香规”。
以上我们说的是“规”。
至于“礼”,就是官员们过年过节时给上级送的礼。清代官场的基层官员需要向上级致送的礼金名目繁多,以至于他要建立一本专门的账簿来进行统计。他们一年至少要送五种礼。
一是“见面礼”。上司刚刚到任,下属要前往参拜,要送“见面礼”。
二是“节礼”,也就是逢年过节送的礼。三个重要的传统节日,即端午节、中秋节、春节时,下属是一定要向上司送礼的。
三是“贺礼”,就是上司家红白喜事及生日时送的礼金,比如官员的妻子、父母做寿,官员生儿子、生孙子,都要送礼。
四是“谢礼”,是为了感谢上司提拔而送的礼,也就是买官的钱。
五是与“上任礼”相对应的“离任礼”,它在上司升迁、调动离任时送。
这些规和礼,加到一起,就是所谓的“陋规”。事实上,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规和礼都形成了固定的数额,成了一种变相的财政制度。每位官员都得收,你不收就没钱办公。连著名清官林则徐也公开收受“陋规”。道光二十六年(一八四六年),陕西发生重大灾荒,地方税收大幅减少,导致国家的军粮都停征了,然而陕西粮道张集馨在《道咸宦海见闻录》中说这一年“督抚将军陋规如常支送”,其中的“抚”就是陕西巡抚林则徐。那么林这一年所得“陋规”多少?张集馨说,计“每季白银一千三百两”,另有“三节两寿”的“表礼、水礼、门包”和杂费,“年逾万”。他这个粮道衙门一年要送给林则徐一万两白银。
不管多大的天灾人祸,林则徐的“陋规”都会旱涝保收。我们很难想象林则徐会为了一己之私不顾百姓死活。这一事例只能解释成,离开了这笔“陋规”,林则徐个人生活以及巡抚衙门的日常运转就无法继续。这个例子可以说明,“陋规”其实是维持地方政府运转的必不可少的固定收入。
从这个角度来看,陋规这个事完全可以理解。不过,由于清代没有财政审查制度,收多少陋规,完全由官员的良心做主。而良心不可依恃,贪婪是人的本性。“陋规”就给贪腐带来了极大方便。比如两江总督,本来一年收四万陋规就够花了,但是一届比一届收得多,最后收到了十八万两。那么四万两用来办公,多出那十四万两,就落入私囊了。
二、大清二百年无此总督衙门
那么,曾国藩是不是这样呢?
早在京官时代,曾国藩就对官场上的贪污腐败非常痛恨,他认为,大清天下之所以问题重重,民怨四起,根子就在于吏治不清。所以他说,只有从治理贪污入手,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大清朝的问题。不过那时他是一介京官,只有发言权,没有行动权。如今他成了总督,终于可以对官场风气采取一些实实在在的行动了。
官场上讲究“亮相”。一位新官以什么姿态出现在官场之上,对每位官员,包括曾国藩来说都是需要认真斟酌的问题。
咸丰十年五月十五日,也就是升任两江总督不到一个月后,曾国藩要从大本营前往祁门。这次出行,对于两江地区的官场来说,就是新任总督的“亮相”之举。途中曾国藩要经过湘军水师控制的长江各码头。湘军官兵盼着曾国藩成为总督,眼睛都盼绿了。如今曾国藩如愿以偿,湘军上下也都扬眉吐气,欢欣鼓舞。曾国藩预料到,各处水师一定会大摆宴席,对他大搞迎送仪式。因为清代官场上,对这个迎送排场非常讲究,有许多精细的“尺寸”。比如上级来视察,地方官是不是要到边界迎接,是不是要出城迎接,出城的话,不同的级别,要出城多少里,都有说法。来到之后,用什么级别的宴席款待,安排几次听戏,临走时送多少钱,也都有微妙而明确的“潜规则”。晚清官员张集馨在他的自叙年谱中,说自己的从政岁月,“终日送往迎来,听戏宴会,有识者耻之”。主要精力都花在了迎来送往、花天酒地上了。因为地方上来往的官员实在太多了,所以搞得他连休息的时间也没有:“来往过客,攀挽流连,余等复迭为宾主,几于无日不花天酒地。”他因此不得不天天泡在酒海里,喝坏了官风,喝坏了胃。
对于这种风气,曾国藩自然非常清楚。所以出发之前,他特别致信水师将领杨载福、彭玉麟,要求他们不要搞迎送仪式:
国藩赴水营,请阁下告诫各营,无迎接,无办席,无放大炮。
这封信,也可以说是曾国藩整顿吏治的第一份宣言书。
然而官场的潜规则是,上级的本分是严格律己,宣布禁令,下级的本分却是必须过格招待,不遵守这些禁令,这才叫“各得其所”,皆大欢喜。特别是曾国藩苦熬了这么多年,终于获得总督职务,军官们都是发自内心的高兴。所以曾国藩到达横坝头时,他发现各营仍然在江边列队迎接,而且还放起了鞭炮。
曾国藩十分不悦,立刻再次写信给杨载福、彭玉麟,恳请他们不要再搞这些仪式,说你们要是这样搞,我可要处分你们了。下属们这才确信,曾国藩的上封信不是官样文章,因此这次要求得到了不折不扣的执行。以后曾国藩再到哪儿,下属就不再摆什么仪式。曾国藩以这样的举动,为自己的总督生涯开了个好头。
成为地方大吏后,曾国藩还遇到另一个无法回避的重要问题,那就是如何处理礼品。我们前面提到,官员们见上级,都要送见面礼。
曾国藩给下属发下一条指令,不收官场上例行的“见面礼”。这一个指令,就相当于少收入了几万两白银。
不过身在官场,你想从始至终片礼不沾是不可能的。因为官员送礼,送的不光是钱,还是人情。你一点不收,就显得你“不近人情”,这不符合曾国藩“和光同尘”的作风,也不利于他与下属建立基本的情感联系。所以在实在拒绝不了的情况下,他会从下属送来的礼物中挑一两样价值最轻的收下来。
咸丰十一年,曾国藩派人把家眷从湖南接到安徽。以前曾国藩一个人住,到哪儿都对付一下就行。现在一大家子来了,就得简单装修一下房间,布置点家具。庐州知府唐景皋知道了这个情况,就给曾国藩送去了大批居家日用之物,从家具到被褥,林林总总,几乎无所不有。
这个,是官场的惯例,因为庐州知府就驻在安庆,官场上通常都是由驻在省城的官员为总督布置总督府。曾国藩本为是不打算按照这个规矩执行。但是东西已经送来了,曾国藩又不忍心违了下属一片心意,于是将其他东西一概推却,只收了草席七领。他写信给唐知府说:您送来这么多好东西,我十分感谢。只是它们价值过于昂贵,我不敢当。所以只收七领草席。
咸丰十一年十月初九,湘军名将鲍超亲赴安庆,给曾国藩贺寿。鲍超的军队向以能战、能抢闻名,因此他既是一个粗人,也是一位富人。其他部下不敢给曾国藩送礼,鲍超却不管这一套,他一共带来十六大包礼物,其中包括许多珍贵的珠宝、古玩之类。曾国藩一看笑了,说你打开我看看是什么。鲍超打开来,曾国藩细细看了一遍,从中挑了一件收下,其他都送还鲍超。收了一件什么呢?一顶绣花小帽。曾国藩在日记中这样记载:
鲍春霆来,带礼物十六包,以余生日也。多珍贵之件,将受小帽一顶,余则全璧耳。
鲍超知道曾国藩脾气,也无可奈何,只好又带了十六大包东西回去了。
从史料上判断,曾国藩还收过美籍华人容闳“报效”的礼物。
原来容闳受曾国藩委托,以“出洋委员”身份,携六万八千两白银出洋采购机器,开启了洋务运动之先声。同治四年,容闳从美国采购机器回到中国,赴南京向曾国藩汇报工作。
此时曾国藩已经离开南京,北上剿捻。曾国藩知道,按中国官场惯例,容闳一定会向他致送礼物,因为曾国藩给他的是一个“肥缺”。所以曾国藩特意写信给儿子曾纪泽嘱咐说:“容闳所送等件如在二十金以内,即可收留,多则璧还为是。”
由此可见,这个时候的曾国藩收受礼品,有一条默认的“价格线”。至于容闳所送的是什么,价值多少,没有留下记载。
有时候,属下给他送礼,他也会全盘收下,然后以价格相当的礼物回赠。比如同治元年他的幕僚莫友芝送了他一部书,叫《元和郡县志》,曾国藩很喜欢这本书,就收下了,收下后回赠给莫友芝一部《通鉴》。
曾国藩刚开始当总督的时候,给他送礼的人每天都在门外排成行。因为他拒收礼物,慢慢形成习惯,很少再有人给曾国藩送礼了。幕僚赵烈文到曾国藩这里,看到曾国藩的菜里没有鸡也没有鱼,就问他,总督府里连火腿也没有吗?
曾国藩回答:“无之,往时人送皆不受,今成风气,久不见人馈送矣。即绍酒亦每斤零沽。”
也就是说,过去有人给曾国藩送火腿等食物,被曾国藩拒绝。渐渐曾国藩之不收礼成了风气,什么都没人送了。就是想喝点黄酒,也要到街上现打。
赵烈文一听,笑着说:大清二百年不可无此总督衙门!
就是说,大清二百年来,只有你这一个总督衙门能做到这样。
以上我们说的是曾国藩如何处理礼品的问题。
曾国藩树立官场新风的另一个入手点,是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
在做了两江总督之后,曾国藩给身边的工作人员制定了一份工作准则。
工作准则的第一条,是要求身边的门子,也就是守门人等工作人员不要欺凌地方官员。原文翻译成白话就是:
不准凌辱州县官员。对人不论高低贵贱,都要以礼相待。以前我经常见到督抚过境之时,身边的工作人员对州县官员,皆有倨傲之色、严厉之声,这种作风实可痛恨。你们见到州县官员时,不可稍涉傲慢。
第二条是不许给亲友们安排工作。
不准向有关衙门荐举自己的亲友。但凡门子等人,由于势之所在,其他人或不敢不从。所以经常会把他的亲戚同族,或者旧友相识,推荐到军队或者州县衙门去工作。因此你们概不准荐人入军队或者州县衙门。
门子不过是总督身边的低级服务人员,身份低微,无权无势,何以居然敢欺凌州县官员,并且还给自己的亲戚朋友安排工作呢?
这里我们就需要对清代衙门的内部结构进行一些了解。门子从地位上说,至低至贱,但中国式权力的运用之妙就在于经手人是否能充分挖掘每份工作的寻租潜力。一个门子如果充分发挥其“能量”,也能办成很多事。为什么呢?因为“门房”是专门看管衙门内外交通的咽喉要道。所以一个精明的门子可以拥有以下权力:
一、他可以决定来访客人能不能见到官员。
客人来拜访官员,首先要由门子进行通报。由于求见的人太多,门子拥有代官员挡驾之权,这项权力自然有操纵空间,让谁见不让谁见,门子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了算。因此门子“合法收入”的第一项是门包,想见长官的人先得给门子一笔钱,才有可能进这个门。
第二,门子掌握着官府内部的许多情报。官员心情怎么样?家里来了什么客人?和人聊了些什么?甚至今天官员对某件事做了什么批复?这些门子都能打听到。因此那些想找官员办事的,就必须笼络门子。那些精明的门子很知道怎么把自己掌握的“内部信息”换成好处。清代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有一个县里,有个人每个月固定向门子付三万文钱,就是大约二十两银子,条件是让这个门子把他经手的所有机密文件都先给他看一遍。这个人通过这种方式,掌握了大量政策信息。这是第二点,门子掌握的信息可以换钱。
三、有人要给官员送礼,也必须经过门子这一关口。所谓雁过拔毛,要想让你的礼品能到长官面前,你先得给门房一份谢礼。《红楼梦》第六十回中,柳五儿的舅舅给贾家当门房,官员们给贾家送礼,都要给门房一份,因此他们经常有“外财”可发。广东官员给贾家送了两小篓子茯苓霜,就得先拿一篓作为门礼。
所以门子有太多机会可以弄权营私。门包因此就成了公开的秘密,有的时候,督抚们的礼金可免,门子们的门包却不可免。湖北巡抚宪德曾经向皇帝奏报说,湖北巡抚每年有盐商送的礼金四万两,送的时候要给门子送门礼四千两,他的前任杨宗仁已经把四万两革掉了,但家人门礼四千两仍然得照旧收受。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总督身边的这些工作人员,其地位和作用是何等重要和关键。因此,如何选用和管理这些人,对地方官来讲也是吏治的关键环节。所以曾国藩才专门写了这样一篇约章,对他们进行要求。
那么通过禁止迎送仪式、拒收礼品、约束工作人员这几方面,我们可以看出曾国藩是一个清官,为官场带来一阵新风。但是人们在历数清代著名清官时,很少有人会提到曾国藩,因为除此之外,曾国藩做官还有另外一面,就是与其他官员同流合污的一面。曾国藩并非所有作为都如此光明正大,无可挑剔。有一些举动,很有“潜规则”之嫌。
第一项是吃喝应酬。在官场应酬上,曾国藩并不标新立异,而是尽量从俗。刚刚就任总督时,他曾经拒绝“公款吃喝”,不久以后,他发现这种要求实在难以贯彻,所以后来也就随波逐流了。
同治十年,曾国藩到苏州阅兵。我们从他写给儿子曾纪泽的信中,可以看出他在苏州这几天都忙了些什么:
余于二十八日抵苏后,二十九日竟日拜客,夜宴张子青中丞处。三十日在家会客,织造及质堂、眉生、季玉公请戏酒。初一日在恽次山家题主,后接见候补百六十馀人,司道府县公请戏酒。初二日早看操,夜湖南同乡公请戏酒。
天天拜客,日日戏酒,曾国藩的所作所为,与一般官僚并无二致。只不过在遵从成规的同时,他尽量降低规模,简化形式,处处为他人考虑,不想给下属造成过大负担。十月初他到达上海,正好赶上他的生日。十月初十,生日前一天,地方官员们请戏酒给他预祝。十一日正生日,接惯例又要“正祝”一番。曾国藩怕大家破费太多,竭力辞退,自己花钱请了几桌客:
初十日,各官备音尊为余预祝。十一日又将备音尊正祝。余力辞之,而自备酒面款接各客。内厅抚提藩等二席,外厅文武印委等二十席。虽费钱稍多,而免得扰累僚属,此心难安。
这二十多席想必花了他不少钱,然而吃吃喝喝只是他日常开销中最小的部分。
第二项是冰敬、炭敬、程仪之类的“灰色支出”。
地方官的一项固定支出,就是给京官送冰敬、炭敬。曾国藩做京官多年,深知每年冬天那笔炭敬对京官们来说意义何等重大。曾国藩所送的对象,主要是湖南籍的京官。这笔钱,每年至少三千两。
除了炭敬,另一笔比较大的花销是程仪。也就是给出差路过本地的中央官员送的路费。
同治九年,曾国藩写信给儿子曾纪泽嘱咐说:“仙屏(许振袆)差旋,若过保定,余当送程仪百金。是星使过境,有交谊者酬赠之常例。”也就是说,清代官场上,皇帝派出的钦差路过辖地,与之相识的大吏在迎送宴请之外,通常还会送给他一百两左右的程仪。他准备用这个标准来对待许振袆。
我们所能查到的曾国藩所送的最大一笔程仪是在同治三年。那年年底,因太平天国战争停止多年的江南乡试恢复举行。朝廷派来一名正主考,一名副主考。我们说过,曾国藩做京官时,曾经到四川主持过一次乡试,收获颇丰。所以这一次,他也决定做好主人,“一切均从其厚”,在惯例许可范围内,尽量多送主考一些银子。考试结束后,曾国藩送了两名主考每人三千两银子。
除了“炭敬”“程仪”这些官场上经常发生的支出,还有一项不常发生的支出,叫“别敬”。这在地方官进京办事时才会发生。所谓“别敬”,就是地方官离开北京时送给京官的分手礼。
同治七年七月,曾国藩由两江总督调任直隶总督,这就需要进京面圣,进京见慈禧。在出发之前,曾国藩身上带了一张两万两现银的银票。为什么要带这么多钱呢?主要就是为了给京官们送“别敬”。多年没有入京,那些在穷京官生活中挣扎的故友新朋已经盼他多年了。离京之时,他送了多少别敬?他在给儿子的信中说:“余送别敬一万四千馀金,三江两湖五省全送,但不厚耳。”总共送了江苏、安徽、江西籍以及湖南湖北籍的京官一共一万四千两银子,他认为这仍然不算多。
除去人情往来,官场上的“潜规则”更需要大笔银子。
同治七年,捻军被消灭,天下大致平定,太平天国战争军费报销提上了议事日程。
报销就要不可避免地遇到“部费”问题。
按照清代财务制度,曾国藩需要先将这些年来的军费开支逐项进行统计,编成清册,送交户部。户部要对报销清册进行审查,检查有无“以少作多、以贱作贵、数目不符、核估不实”等等“虚开浮估”的情况,如发现此类情况,则要退回重报。审查合格,才呈报皇帝予以报销。
因此,报销过程中,最关键的是户部的态度。如果户部高抬贵手,什么不合规定的费用都能报销;如果他们鸡蛋里找骨头,再光明正大的支出也过不了他们的审计关。那么,户部的态度是由什么决定的呢?视“部费”多少而定。“部费”主要落在具体经办的“书吏”也就是办事员的腰包。
不过他们的胃口实在是太大了。曾国藩托李鸿章打听一下户部打算要多少部费,李鸿章回信说:
报销一节……托人探询,则部吏所欲甚奢。虽一厘三毫无可再减。……皖苏两局前后数年用饷约三千万,则须银近四十万。如何筹措,亦殊不值细绎。……若辈欲壑,真难厌也。
也就是说,李鸿章托人去找户部的书吏,探探他们的口风。反馈回来的消息说,书吏们要一厘三毫的回扣,也就是报销一百两给一两三钱。曾国藩需要报销的军费总额是三千多万两银子,按一厘三毫算“部费”需要四十万两。
曾国藩一听,也吓了一跳。四十万之巨,无论如何是不能答应的。怎么办呢?只有继续公关。曾国藩命江宁(南京)布政使李宗羲托人,李又托了一个叫许缘仲的人出面和户部书吏接洽,做了大量工作,讨价还价的结果是给八万两,显然书吏做了极大让步。
恰好在这时,中枢的批复到了。出于对他们平定太平天国、捻军的卓越功勋,皇帝(实际是太后)同意他们免于报销,曾国藩对此感激涕零,同治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在给儿子曾纪泽的信中说:
折弁刘高山归,报销折奉批旨:“着照所请,该部知道。”竟不复部核议,殊属旷典。前雨亭方伯托许缘仲关说部中书吏,余与李相前后军饷三千馀万,拟花部费银八万两。今虽得此恩旨,不复部议,而许缘仲所托部吏拟姑听之,不遽翻异前说。但八万已嫌太多,不可再加丝毫。
他对此“感激次骨,较之得高爵穹官,其感百倍过之”。按理说,皇帝发了话,这八万两就可以省下了。不过,曾国藩却说,这说好的八万两银子“部费”还是照给。因为阎王好见小鬼难搪,毕竟以后他还需要和户部打交道。
那么,曾国藩一年的合法收入,也就是工资加养廉银不过才一万八千多两。以上这些请客吃饭、给京官送礼以及给户部的部费钱,每年加到一起,起码得三万多两,远远超过他的合法收入。这些钱都是从哪儿来的呢?
我们先来看看同治七年底那一万四千两别敬的开支来源。
那一次北京之行,包括一万四千两别敬,曾国藩共花费了两万两。这笔巨款的来源,曾国藩在信中说得很清楚:“已写信寄应敏斋,由作梅于余所存缉私经费项下提出归款。”
“缉私经费”出自两淮盐运司。管理盐业的一个重要手段是“缉拿私盐”,以保障官盐的销售。所以盐运司每年都会提出一大笔经费用来缉私。不过缉私只是“缉私经费”的用途之一,其实盐运司许多不好处理的开支,都用“缉私经费”的名义处理。比如他们每年“孝敬”给两江总督的“陋规”,也以这个名义致送。
从同治七年十一月初八日曾国藩信中“运司派曾德麟解到缉私经费二千馀金”来看,盐运司定期会给曾国藩送来“缉私经费”,曾国藩将其都存放在“后路粮台”(“吾令其解金陵后路粮台”),也就是财政司中。此外,上海海关每月也要送公费给他。同信之中,曾国藩说:“存于作梅台中(即后路粮台)者,系运司缉私经费及沪关月送公费(现闻近三万金),为余此次进京之用(连来往途费恐近二万)。”后来同治八年二月初三信中又说:“后路粮台所存缉私经费,除在京兑用二万外,计尚有万馀金,……此外淮北公费尚有应解余者(十月间书办曾拟札稿去提,余未判行)……”
从这封信的前后文推测,曾国藩在“后路粮台”建有一个“小金库”。盐运司送的“缉私经费”,上海海关、淮北海关等几个海关送的“公费”,就是曾国藩这个“小金库”的金钱来源。而其用途,则主要供曾国藩官场应酬打点之用。以上我们所说的各种官场应酬支出,都是出自这个小金库。至于曾国藩的养廉银则存放在布政使衙门,主要供自己家庭开支所用。可以看出,曾国藩对公与私,分得很清楚。
三、曾国藩的遗产
我们以前讲过,清代总督每年平均会收十八万两陋规。那么如果曾国藩真收了这么多,除去官场应酬之外,他每年会节余十五万两。曾国藩在两江总督和直隶总督这两个大清帝国内最重要的总督位置上一共做了十二年。那么就是说,曾国藩的身后遗产可能高达一百八十万两白银。
那么曾国藩真的积攒了这么多钱吗?显然没有。
同治七年十一月,他在家信中说,他到那时为止所有的积蓄,一共一万八千两。
这笔钱就是他为自己准备的养老钱:“余罢官后或取作终老之资,已极丰裕矣。”就是说,他打算将来退休回家后就靠这笔钱养老。他认为这个数目肯定够花了。
本来应该有一百八十万两,实际上只有一万八千两。差了一百倍。那么,曾国藩的钱都花到哪儿去了呢?
第一,是他拒绝了很多灰色收入,就像我们前面所说,他不收下属官员送给他的见面礼。
第二,各衙门送的陋规,他大部分都拒绝了。一年只收三万两。
第三条,就是陋规收入如果有节余,他不会纳入私囊。同治七年,曾国藩北上就任直隶总督。他在“后路粮台”的“小金库”剩余的银子共三万两左右。如前所述,这三万两小金库他带到北京花掉了两万。剩下的一万,怎么办呢?在曾国藩时代,官员们通常的做法是把小金库中节余的钱装进自己的腰包,“向来总督去任时,此款皆入宦囊”。曾国藩却没有这样做。他写了封信给曾纪泽说:此笔款项,散去可也(凡散财最忌有名)。
就是说,要想办法捐掉,捐钱的时候,还一定不要留名。曾国藩曾经说过:“余生平以享大名为忧,若清廉之名,尤恐折福也。”就是说,别人都愿意享有大名,我不愿意。而且我还特别不愿意享有清官之名,不愿意别人叫我清官。
这是为什么呢?曾国藩的想法很简单,你名声太大,就容易引起别人的注目和指摘,不利于自己踏踏实实做大事。
通过以上事例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曾国藩像每个地方大吏一样,建有自己的小金库。但是小金库中的结余,他并不像其他官员那样带走。
这样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曾国藩身后没有什么积累了。
虽然一生出将入相、封侯开府、位极人臣,但是曾国藩晚年的心境其实是很落寞的。虽然他早年立下内圣外王之志,并为此奋斗了一生。然而在垂暮之年,他突然发现,自己用尽一生精力换来的“同治中兴”不过是一片虚假繁荣。大清王朝,已经走到了末路。
自诩为“好汉”的曾国藩在晚年失去了当年的豪气。悲观和失望成了他晚年生命的主色调。他经常和身边的幕僚赵烈文谈起清朝的前途,有一次他说:“京城水泉皆枯,御河断流,朝无君子,人事偾乱,恐非能久之道。”“吾日夜望死,忧见宗社之陨。”就是说,我那次去北京见皇帝,发现京城许多地方泉水都枯竭了,连御河都断流了。这是不好的征兆。现在,朝中没有正人君子,用人行政一片混乱,看来这个王朝,挺不了几天了。我真想早点死,不想活着看到王朝灭亡。
他还在家书中对弟弟曾国潢说:
诸事棘手,焦灼之际,未尝不思遁入眼闭箱子之中,昂然甘寝,万事不视,或比今日人世差觉快乐。
也就是说,工作压力太大的时候,他很想直接躺到棺材里去,人死了就能心安理得地好好休息了,那样还比活着更快乐些。
曾国藩之所以如此绝望,是因为对大清王朝的现状深为失望。
同治十一年二月初四,曾国藩期盼的这个长夜快乐之期终于到来了。这一天下午五点,曾国藩结束了一天辛苦的公事后,由孩子陪着,到总督府西花园散步。走着走着,突然脚步不稳,身子向一旁一歪。原来是突发脑出血。在旁边陪他散步的曾纪泽忙问:“纳履未安耶?”就是说,是鞋没穿好吗?曾国藩说:“吾觉足麻也”。曾纪泽与随从赶紧将他扶住,曾国藩“渐不能行,即以抽搐”。曾纪泽赶紧叫人搬来一把椅子,让他坐在其中,然后抬入花厅。家人全都围了过来。曾国藩已不能说话,坐了三刻之后,就与世长辞,终年六十一岁。
两江总督府西花园
前面我们说过,对于自己的身后事,曾国藩早有打算。他存在江宁布政使衙门的一万八千两养廉银,除了养老之外,还打算用来办丧事。然而这笔他自以为“极丰裕”的养老钱,被事实证明并不充裕。
曾国藩生前很早就留下遗嘱,嘱咐孩子们给自己办丧事时不可收礼:“余若长逝,灵枢自以由运河搬运回江南,归湘为便……沿途谢绝一切,概不收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