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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为皇帝赚钱 内务府的生财之道

作者:袁灿兴 当前章节:15507 字 更新时间:2026-6-14 02:40

一 皇商这碗饭不好吃

《红楼梦》中“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之一的薛家系“现领内府帑银行商”,也就是皇商。清代的皇商,负责为清皇室采办各种物品,交给内务府广储司,是故《红楼梦》中的薛家,能有各类珍稀物品。外号“呆霸王”的薛蟠,领着内帑钱粮,负责采办各类杂料。作为皇商,薛家有许多珍贵的药材、木材等。贾家虽然富贵,有时也得向薛家索取人参、牛黄和上好木材。

早在后金入关之前,就有一批山西商人,本着牟利的本能,暗中与后金进行各种贸易。这些本为明朝百姓的晋商利欲熏天,丝毫不顾及朝廷利益,不但贩卖人参、貂皮这些物品入关,还敢向后金贩卖火药这样的军需物资。在清军入关的战役中,晋商为清军组织军需物资,立下了汗马功劳。至清室鼎定中原后,有八家商人成了内务府的皇商,分别是王登库、靳良玉、范永斗、王大宇、梁嘉宾、田生兰、瞿堂、黄云龙。

八家皇商之中最有名的是介休范氏一族。范家熟悉塞外,多年来一直从事运输钱粮业务。顺治二年(1645),顺治帝召见范永斗,“诏赐张家口房地,隶内务府籍,仍互市塞上”。范家被赐产张家口,入内务府籍,此后范家等皇商成为皇帝的商业代理人。范永斗为负责皇家采购皮张等贸易,全力扩充家族业务,财力日益雄厚,奠定了范家日后的发家基础。范永斗年迈之后,由儿子范三拔接掌家族业务。

清代晋商到蒙古贸易者为数众多,时称“藩商”。在范三拔手中,范家除了继续进行边疆贸易外,也从事其他如铜、盐等业务。范三拔生有五子,其中第三子范毓馪在康熙四十七年(1708)成为范家生意的掌门人。范毓馪熟悉商贸事务,为人豪迈,又有胆略。在他的执掌下,范家业务愈发壮大。

康熙三十五年,康熙帝领兵出塞外,攻打准噶尔部噶尔丹。此番作战,出塞千里,前后数月,发兵十余万,后勤供给是巨大难题。由于路途遥远,每石米粮要花费一百二十两。到了康熙五十九年,在清军远征准噶尔之战中,范毓馪承担了运粮事务,将每石米粮的价格下降到四十两。以边市贸易起家的内务府皇商范氏带领一些商人,辗转沙漠万里,为清军提供后勤支持。商人运粮的优势是“克期至,无后者”,可见商业化运作的效率胜过官方。对于商人们的高效运粮,康熙帝很满意,多次给予褒奖。

雍正四年(1726),雍正帝汲取康熙朝对准噶尔部多次用兵但不能奏效的教训,准备对准噶尔用兵前,以允祥、张廷玉、蒋廷锡三人秘密办理,为此特设军需房。经过允祥的精心策划,“是以经理二年有余,而各省不知有出师运饷之事”。雍正帝特设军需房,整合六部与各省力量,集中财力人力物力,为军队提供了有力的后勤支持。到了雍正七年,雍正帝正式对准噶尔用兵。此次出征,以傅尔丹为靖边大将军,从北路进;岳钟琪为宁远大将军,由西路进。

雍正帝的心腹怡亲王允祥,知道范毓馪精于后勤运输,推荐范毓馪负责运输两路大军的粮饷。范毓馪很卖力地办理北路粮饷,曾以骆驼万余匹运送由察罕廋尔至科卜多的粮饷。由于路途遥远,且途中气候环境险恶,范毓馪分段设站,“每站用驼二百只,夫四十名。七八月间,驼只倒毙数千”。

为了节省成本,范毓馪根据用粮数量及路程计算各处米粮的价格。各处所需的每石米粮分别耗费白银十一两五钱至二十五两不等。范毓馪精心筹划运输粮饷,得到雍正帝嘉奖。“北路军粮范毓馪承领运送,诸事谙练。措置得宜。朕深嘉奖,已加优叙。”雍正帝赐范毓馪二品太仆寺卿,其弟布政司参政。

乾隆帝登基之初与准噶尔对峙,设在前方的诸多营寨需要大量粮饷供应,范毓馪再次承担了该任务。乾隆三年(1738)夏五月戊午,定边副将军额驸策凌上奏,因为前方米粮储存较多,军营现贮粮十七万余石,屯田米三万余石,命暂停运送军营米石。范毓馪每年运到两万石粮,又预备折耗一千石米已交军营。

乾隆三年,口外大获丰收,而京师米价昂贵,贫民缺粮。乾隆帝派遣内务府官员携带库银六万两,前往张家口、古北口,依照市价采购米谷,交八旗米局平粜,使京师中民众能买得起米。范毓馪毛遂自荐,称自己长期在口外买米,业务熟练,张家口外现有范家伙计多人,采购米粮,断无贻误。故请其采买米粮,费用自然较之官买节省。乾隆帝当即许可,命范毓馪派人前往古北口、喜峰口、热河一带分头采办,不拘何项米谷,照市价购买,陆续运京,分给八旗米局。

在康雍乾三朝平定准噶尔叛乱的过程中,范家负责了相当部分的后勤事务,运输百万余石军粮,为战事的胜利出力甚巨,备受清室青睐。当年的八家皇商“其后嗣今多不振,惟范氏因北运一役,冏卿屡蒙恩赍”。范家为皇帝卖力,皇帝也赏赐给范家很多好处,如采购铜料、分销食盐等贸易特权。

清代官方货币是“制钱”,俗称铜钱。不过中国铜矿产量有限,每年所产不能满足铸造铜钱之需。铜料的采办由十四个内地榷关承办,同时负责采购铸铜钱所需的铅料,以及收集废铜等。各榷关采购价过低,虽拼命搜刮,也不能完成采购任务。国产铜料不足,转而依赖于从日本进口。从十七世纪后半期开始,日本长崎对外出口的重头从银转为铜。日本四国的铜矿,提供了大量高品质、低价格的铜料。中国则保持着对铜的旺盛需求。

康熙二十三年(1684)开放海禁后,清政府从日本大量进口铜料。到了康熙三十八年,原先由榷关采购的铜料,改由内务府皇商采办。此年经过内务府上奏,朝廷议定“以芜湖、浒墅、湖口、淮安、北新、扬州六关应办宝泉、宝源二局额铜,改交内务府商人承办”。原先由六关采购的铜料,合计二百二十四万余斤,此后被移交给内务府皇商,由张家口商人王纲明、范玉芳、王振绪、翟其高等人承办。

到了康熙年间,内务府员外郎张鼎臣、张鼎鼐及主事张常住三人,又请将其余崇文门、天津、临清、龙江、赣关、太平桥、凤阳、南新等八关,共一百三十三万余斤额铜,移交给张家兄弟办理。

到日本购铜时,皇商可以顺便携带一些商品至日本销售。这些商品是日本市场上的稀缺品,出售后能牟取暴利。内地价一,至日本售卖可得价五。再从日本购铜料回国售卖,又可以获得巨大利润。

承包铜料的内务府皇商张鼎臣曾道:“查原来各关规定铜价,每斤银一钱五分,据我等经营,每斤铜只需银七分,运费及杂项用费需银三分,合计每斤铜需银一钱。”皇商仍然按照一钱五分的价格采购一斤铜,经手之后,每斤可余银五分,扣去“节省银”一分五厘后,仍余银三分五厘。张氏一年承办铜斤一百三十万余斤,每斤可得利三分五厘,利润之高,可谓惊人。

此处的节省银是清代独创。清入关之后,吸取了明代教训,不敢公开将户部库银收入宫廷。不过清室还是玩了些手段,通过节省银之类,混淆公私,充实内务府银两。凡内务府皇商承办各类工程项目,采办铜料、草豆料等,每笔开支中,均要扣下一定数额的节省银缴纳给内务府。康熙三十八年(1699)十二月,内务府皇商王纲明接办六关铜料,每年将节省银三万两“交与内库”。

皇商承办的购铜利润巨大,甚至引起了曹寅的嫉妒,曹寅提出由他独承十四关原铜采购计划。最后各方达成妥协,将宝源、宝泉两局铸鼓所用,十四关额铜三百五十八万余斤,分为三份,由三方承办:湖口、扬州、凤阳、崇文门、天津、太平桥等六关,分给内务府员外郎张鼎臣兄弟;芜湖、浒墅、北新等三关,分给皇商王纲明等人;龙江、淮安、临清、赣关、南新等五关,分给江宁织造曹寅。

每年买铜料的银两由户部支付,但买铜中产生的节省银却交给了内务府。张鼎臣、王纲明、曹寅三方,每年购铜三百五十八万余斤,要缴纳节省银十四万两。皇帝坐地生金,做起了无本买卖。

康熙五十四年(1715),日本幕府限制对外贸易,将每年至日本的船只限定为三十艘,贸易额限定银六千贯(一贯为七百五十斤),原铜限定在三百万斤内。日本限制铜料出口,导致铜价上涨,负责对日贸易的皇商难以完成任务,只得在京师附近收购废铜器皿,但仍无法完成任务,亏损严重。一起承办铜料事务的皇商六人中,有王某亏损帑银八十三万两,被下狱处死。王某一死,家人需要填补亏空,范毓馪与王某是好友,不忍其一人承担亏损,便按期如额赔补。

康熙五十五年,范氏等内务府皇商的办铜资格被取消,改交江苏、安徽、江西、浙江、福建、湖北、广东等八省督抚、委员办理铸造铜钱的铜料。到了乾隆年间,云南铜矿得到大量开采,用铜压力稍微缓解。但乾隆年间社会兴盛,铜钱铸造用铜所需更大。乾隆三年(1738),范毓馪再次奉命采办洋铜(日本铜)。

此时到日本从事贸易受到诸多限制,且海上贸易风险巨大,被人视为畏途。乾隆初期,办理洋铜事务的官商均遭到沉重损失,“买铜之官多已破产,买铜之商无不倾本”。范毓馪则云:“范家世受皇恩,为皇家效力乃是分内之事。”他立刻遣人驾巨舟赴日本采办。范毓馪到日本采购原铜,数量颇大。乾隆九年时,“查范毓馪所办洋铜,足供六年之用”。

除了购铜的巨利之外,范家还从事其他商业贸易,如盐、木材等。在张家口外,范家砍伐、运输大量木材,入口进行销售,获利颇丰。在涉及皇室的景山、万寿山等大工程中,范家利用自己的资金及对森林资源的熟悉,开采了大量木材低价供给工程之需。同时,范氏家族还为内务府运输马匹、粮食,乃至销售人参。

范氏的业务极为广泛。乾隆朝时,在北方,范家与哈萨克汗国从事马匹贸易;在南方,与英国人从事玻璃贸易。乾隆十年(1745)之前,范氏家族通过与内务府的关系,从事人参开采、销售活动,从中获得了暴利。到了乾隆十年,乾隆帝看到人参贸易获利实在丰厚,便将人参收归官方专营,范氏也停止了人参贸易。

范家得到内务府特许,经营河东、长芦两盐区引盐的运销。河东盐区(潞盐)行销地区为山西全省以及陕西、河南等部分地区。长芦引盐行销于直隶和河南的二十个州县。范家指定的购盐区是天津、沧州。此两地盛产高品质盐,而其销售盐的地区人口稠密、生活富庶、交通便利,运输费用也低。范家在这些区域内,构建了一个包括运输、销售的交易网络,通过盐业贸易获得了巨大利润。

范家在北方有囤积盐的仓库,在苏州有负责采购铜的船局,有洋船六艘,在长芦、河北等地遍设盐店,在北京、张家口等地有多处商铺,在山西老家有大量土地和房产。范氏家产究竟有多少,已无从考证。但在范家所谓的极盛之时,风光的背后却是千疮百孔,在勉强维持。

乾隆十年之后,范家的生意从毓字辈移交到清字辈手中,其中著名的有范清洪、范清注、范清济等人。乾隆十七年时,范家所欠官帑过多,手中资金紧张,未能及时派船去日本购铜。乾隆帝下令只要范家如期缴纳铜斤,所欠部分官帑银两可以暂时拖欠。

乾隆二十年,范清注呈报内务府,称尚有欠银四十七万余两。至日本购买铜料,加上运费,每百斤只抵十三两五钱两银,“较之江浙等省收买洋铜,每百斤少抵四两,以致采办愈来愈艰难”。范家不得不借高利贷来填补窟窿,以至于债台高筑。

乾隆帝暂时还不想放弃范家,特批内务府借给范清注二十万两本银,每年一分起息,十年本利全还。此后范氏每年除应交课税外,另要缴纳借款的本银二万两,利银二万两。此后,范家每逢困境,内务府都拨款予以帮助,同时下令限期交还本利。但范家已是焦头烂额,哪有能力偿还巨额债务?乾隆二十年(1755)拨给的借款,只在乾隆二十一年归还了本利,此后就无法筹交。范家只好请内务府转奏皇帝,准其展限,将每年的欠数滚加到所欠总数之内。

范清注不但在家族生意上遭到重创,家中也不太平。刑部郎中沈澍窥见范清注之妾刘氏美艳过人,就花重金请了媒婆周氏,又收买了刘氏房内的丫鬟,怂恿刘氏逃出范家,嫁给沈澍。在多次引诱之下,刘氏答应下来,但要求凤冠补服出嫁,又要沈澍立誓书、下定礼。沈澍欲火攻心,一一答应。刘氏借口出家,躲入尼姑庵中,再由沈澍接出租房成亲,二人结成鸳鸯。此事被九门提督访闻,奏报给了乾隆帝。乾隆帝下旨将沈澍革职,发往伊犁效力赎罪。到了乾隆二十八年春,沈澍之子毓麟向户部捐银二万两,为乃父赎罪。

乾隆二十七年,范清注在皇室债务的重压下去世,由其弟范清洪接手家族生意。范清洪接掌家族生意后,知道家族已是江河日下,继续留在皇帝身边,家族早晚要遭遇厄运。范清洪头脑清醒,主动提出要将家族财产变卖,退出皇商行当。范家不想做皇商,乾隆帝却不答应,命范家继续效力,有困难可向内务府请求帮助。范清洪回天无力,主持家中生意不过一年。乾隆二十九年,内务府命范清济接替范清洪,主持范家业务。

为了扶持范家,清廷赏借银三十万两,加恩免其交利,宽限五年,令其自行办理。此后范清济寅吃卯粮,不断向内务府借款,所欠数额越来越多,根本无法偿还。拖到乾隆四十八年(1783),范家亏损累计已至一百五六十万两之多。此时乾隆帝不想再给范家输血,决定抛弃范家。

乾隆四十八年,乾隆帝下令逮捕范清济及其子侄范李、范杜等人,指控范家“欺隐废弛,居心狡诈”,又令各省查封范氏的全部家产,风光无比的范家从此衰落。

范家是皇商,从事的又都是暴利行业,一般说来,怎么也不会亏损,且导致家破人亡,其中原因,部分在于范家的皇商身份。范氏是皇帝的奴仆,要随时为皇帝效力;范家的所有财产,其实都是皇帝的。每逢皇家有如生日、出巡等重大活动,或是皇朝有大的战事,皇商都要报效主子。所纳银两,少则十万两,多则百万两。皇帝之外,范家每年都要以巨额银两贿赂各个部门官员,每次给内务府大臣的贿赂都在四五万两之间。这些开销乃是无底洞,范家从事的暴利行业,根本无法填补。范氏兴亡,成也皇商,败也皇商。

各类突发的天灾也给范家带来沉重的打击。乾隆二十二年七月,范清注报告,运往芦、东两处的盐被水冲没,资本全无。乾隆三十一年,范清济报告,去年从事贸易的船只,遭遇飓风,沉溺一只,亏本三万余两。

就皇室业务而言,出于报效主子的考虑,常要自己承担各种损失,如民商办理购铜,每百斤作价白银十七两半,且官买十分之六,自行销售十分之四,可获得较高利润。而皇商从日本购铜,经自贬价格之后,每百斤值银十三两半,且不得在市场流通。康熙、乾隆朝时,因为贸易量巨大,日本铜价便宜,还能承受这些低价。乾隆朝之后,日本铜价日益昂贵,贸易量下降,范氏购铜亏损严重,不得不借高利贷来填补亏空。范家所承办的盐业,在乾隆朝中期之后,所用资本巨大,成本日渐高涨,利润也日益下降。

各种因素的叠加,导致了范家的衰亡,其实衰亡是皇商的宿命。皇商所从事的业务,都受到内务府的严格控制,自己根本无从选择,毫无市场竞争力,只是靠着垄断维持。有清一代,诸多皇商依附于皇权,从事暴利行业,但这些皇商,鲜有能长久维持的。范家百余年的富贵荣华,最终烟消云散。皇帝的商人,不过是为皇权输血,当他们不能完成输血的任务时,他们的一切荣耀即全部被抹去,所留存下来的,只有些许关于这些巨富之家的传说。

二 两淮盐课割肉

入关之后,清室还面临诸多战事,宫中一切经费开销力求从简。顺治七年(1650)规定,内库钱粮皆归并户部管理,内廷所用物品如皮类、丝绸、茶叶、纸张等也由户部提供。康熙帝重设内务府之后,内务府的开销主要依赖户部拨款。康熙帝收复台湾、平定三藩后,社会稳定,经济蒸蒸日上,内务府也开始获得各种收入。除了户部拨款外,还可通过皇庄、貂皮、人参等贸易,以及房屋租赁、开设当铺等商业活动中牟利。

总体而言,乾隆朝之前,内务府经费经常不敷使用,“时檄取户部库银以为接济”。乾隆中期,乾隆帝亲为裁定,汰去冗费若干,岁支用六十余万两白银,其后每岁盈余累积,反充外府(户部)之用。如乾隆三十三年(1768)五月,内务府奏请将广储司银一百五十万两交给户部收存备用。乾隆时期,内务府财政状况的改善,一方面是原有的皇庄、当铺收入激增;另一方面则是两淮盐课、粤海关收入的保障。

内务府通过两淮提盐引、帑银、人参变价银等方式,获得收入。

两淮提盐引

自西汉盐业被政府垄断后,盐税从此成为历代王朝的主要收入来源。两淮盐业最盛之时,销往六省,盐课甲于天下。产盐场二十三处,供给江苏、江西、河南、安徽、湖南、湖北等省。这些是中国人口最密集、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两淮盐区的产盐数量、行盐区域都是全国之首,所征的盐税更占全国盐税三分之一以上。

两淮盐区乃是大清帝国的第一财源,皇家也少不得要来插上一腿,由内务府出面加以分润。

盐引(纲引)是盐商经营盐业的许可证,由户部统一印制。盐商在缴纳包括税款在内的盐价之后领取盐引,然后凭盐引运盐销盐。每年定量配给各地销售的盐引称为正引,卖不完的盐引称为余引,交户部核销。提引,是因盐引畅销,额引不足民用,故以预提次纲之盐运销,以补本年不足。户部议准,每年额引不足时,令盐政先计算数目,奏请之后,于下一年的配额内提出行销。至次年正纲,仍照岁额请领,引内注明预提字样,以免正纲重复。提引除了缴纳正供盐税外,还要另外缴纳二两至三两的息银,因为预提的是下一年的盐引,当年赚了下一年的钱,这笔钱可以入银庄生息,所以要额外多缴银两。

两淮预提盐引始于乾隆十一年(1746)。因为两淮盐区是内地十一个盐区中最大的一个,行销人口最为密集的江苏、安徽、江西、湖南、湖北、河南六省。乾隆年间人口激增,用盐量增加,遂在此年奏请增加提引。

清廷并未明确规定预提盐引的息银如何使用和管理,其中有可以操作的空间,这也给两淮盐商留下了可乘之机。乾隆十四年,乾隆南巡,盐商沿途接待,耗费颇巨,就下令将息银补贴给盐商。此后盐商只要疏通两淮盐政官员,就能将这笔钱给吞掉。此种局面,一直到乾隆三十三年(1768)才发生改变,这一年尤拔世出任两淮盐运使。

尤拔世是乾隆帝的亲信,曾多次以皇帝代言人的身份,至九江海关、粤海关等处整顿关务,厘清财务。此次被乾隆帝调至两淮,也肩负了整顿盐政的使命。到了两淮之后,尤拔世看到两淮盐商生活奢华无度。有的盐商家中养来下蛋的母鸡每天也吃人参,生出来的鸡蛋,自然更有营养。在收藏古董、追捧梨园戏子时,盐商更是一掷万金,在所不惜。尤拔世上奏称,盐商家中有钱,生活上奢靡成风,请乾隆帝教导盐商节俭度日。不想乾隆帝看了奏折后,对军机大臣道:“盐商有钱,花再多自己的钱有什么关系?奢侈点有什么不好?还可以养活一批人。尤拔世才到两淮,不晓事体,实是谬见。”乾隆帝还是有点超前眼光,知道鼓励富人消费,可以拉动经济,带动就业。

不久之后,尤拔世捕捉到了两淮盐政的最大弊端,揭发前任普福挪用提引款项:“上年普福奏请预提戊子纲引目,仍令各商每引交银三两,以备公用,共交贮运库银二十七万八千有零。”尤拔世何其狡猾,他特意提出,这笔钱普福共动用了八万五千余两白银,还有十九万余两,请交给内务府查收。

乾隆对此帝非常重视,两淮盐运使动用此项银两,却未奏明,“显有蒙混不清,私行侵蚀情弊”。乾隆帝要求彻查清楚,毋得丝毫隐饰。清查之后发现,从乾隆十一年至乾隆三十二年二十余年间,两淮提引差额惊人,预提盐引有四百九十六万余道,总值在白银一千万两以上。而统计下来,盐商花在乾隆帝历次出巡及每岁购买贡品上的开销,不过四百六十万两左右,尚有六百余万两的余款。此笔巨款,如果不是尤拔世提起,早被清廷遗忘。

此案牵连官员甚多,前后三任两淮盐运使高恒、普福、卢见曾侵吞盐引余息,接受贿赂,被判死刑。纪晓岚因为在此案中泄密,被发配乌鲁木齐。通过预提盐引案,乾隆帝严厉整饬了两淮官场,将两淮预提盐引纳入皇室控制,充实了内务府,进一步加强了对盐商的控制。此案过后,两淮预提盐引照样颁发,只是所得的银两改交内务府,充作皇帝的私房钱。此项银两为数甚巨,如乾隆三十五年(1770),两淮应解内务府预提盐引银就达五十万两。

帑银

除了两淮盐业正项、预提盐引收入外,以帑银借给两淮盐运使放贷收息,也是内务府收入的重要来源。康熙帝时期,开始将部分内帑银两,借给长芦、两淮盐商营运生息。就此时期而言,将帑银借给盐政,既可获取收益,也可解决盐商资金的流动问题,扶持盐业的发展。内务府所借帑银,利息较低,受盐商欢迎,盐商得意地将此项银两称为“万岁爷发的本银”。

乾隆十三年,乾隆帝令两淮每年解银十万两交付内务府,作为行幸赏赐之用。此笔银两,后改为留在两淮,交给盐商生息,月息一分五厘。且以每年所得利息归入来年本银一体生息。至嘉庆五年(1800),此笔款项,累计得银二百余万两。

此后内务府又多次将帑银借给两淮生息。帑银利息的一部分,被清廷用作步军统领衙门经费。自道光三十年(1850)起,两淮长期拖欠帑银。至光绪四年(1878)累计拖欠六十余万两。经两江督臣多方努力,分四次拨出十二万两,解送京师。至光绪五年时,两淮仍然拖欠了帑银达五十四万八千余两。

人参变价银

东北出产的人参被视为天赐之物,号称有起死回生之功,在市场上能卖出高价。但人参被清室垄断,往往有价无市。清室通过内务府,将四等、五等人参交给粤海关、两淮盐政等处变价出售,牟取暴利,成为内务府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

道光十一年(1831),两淮盐政被交给两江总督管理。此后,人参变价事宜也由两江总督负责。内务府将变价人参交给两淮盐政,两淮盐政则将人参售给盐商。人参变价银两于盐引内征解,“所有欠缴之由,缘两淮奉发参斤,向系上纲奉发之参派,于下纲引内征解”。此时两淮地区私盐泛滥,官盐滞销,人参变价银“无引征解”。两淮没钱,就找两江总督借,两江总督手中也没钱,就一直拖欠。

两江总督陶澍为清代屈指可数的改革家,他个性强硬,也得到道光帝的支持。陶澍接手两淮盐政之后,内务府又奏请将人参发至两淮出售,并请两江总督立刻派人到京师领取人参。只是此前变卖人参的银两已拖欠了五年,五年之中,两淮只交付了银两七万两,所拖欠的银两共计九十六万四千余两。旧债未还,内务府又想再发人参来变卖。

陶澍立即上奏,请暂缓领人参:“俟两淮盐务稍有起色,再行奏请发领变价之处。”

不想内务府大为不满,认为人参变价银并不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两淮盐务。毕竟,两淮地区有一百六十九万两千余盐引,一年人参变价银,每引算下来不过征银一钱数分而已。在内务府看来,此笔钱微乎其微,伤不到两淮盐政的根本。

内务府还奏请,将两淮所拖欠的银两,按照一分生息。若是依照内务府的方法,则两淮每年的利息就要达到十一万五千余两。在内务府的强硬要求下,陶澍只好让步,承诺分批归还所欠银两。作为妥协,内务府则不再要求将拖欠银两生息。

只是两淮财力已疲惫不堪,对于内务府新发来的人参,照例拖欠银两,内务府继续与两江总督打着口水官司。道光十六年(1836),两淮拖欠的人参变价银达七十一万两,陶澍请求改变人参变价方法。最终道光帝同意,将两淮商人“应交参价减去三分之一”,以求按年清款。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人参变价银减轻了两淮的负担,也使内务府能按期收到人参变价银。

玉贡银

将贡玉发给两淮变卖,也是内务府收入之一。乾隆朝时,两淮盐运使负责给宫中办理玉贡,每年花费甚巨。嘉庆六年(1801),嘉庆帝下令,两淮盐运使在每年万寿、端阳等时节,不必再进贡玉器,依照办理玉器的价值,折银交给内务府。至于玉贡折价银的数量,一般定为五十万两。

嘉庆二十五年七月,老皇帝嘉庆去世后,新皇帝道光登基。为了庆贺新皇帝登基,各地络绎不绝地向京师送来贡品。八月八日,道光帝下旨,令各省督抚、盐政、织造等暂停进贡。十一月,道光帝下令停止各地的玉器进贡。两淮盐运使延丰上奏称,已拖欠玉贡折价银七十余万两,节省玉贡(银)九十余万两,请分年解送。道光帝大方批示,现在已停止贡玉,此笔一百六十余万两的款项“均着加恩豁免”。玉贡银虽停,但通过出售宫中的瓷器、貂皮、丝绸、茶叶等,内务府也可以获得巨大收入。当户部手头吃紧时,内务府也予以支持。

清初发行盐引好比发行原始股,招商购买,买到盐引的盐商将名字及盐引数目登记入册,然后按册派给盐引。盐商手中的盐引可以世代相传。当年没有买“原始股”的人眼红于盐业的暴利,就从盐商手中再买盐引。如同股票一样,买的人多了,价格自然被推高,盐价也跟着走高。官府卖的盐价格居高不下,民间贩卖私盐的人自然也就更多,导致官盐卖不掉,政府税收减少。

针对两淮盐政的弊端,道光十年(1830),两江总督陶澍决定打破原先盐商对盐引的垄断,开放盐引,让资金涌入。陶澍的改革损害了很多人的利益,遇到了极大阻力。军机大臣曹振镛家族的很多人在扬州从事盐业交易,陶澍本人则是曹振镛的门生,他一时间投鼠忌器,难以下手,就给曹振镛写信讨教。曹振镛看了信后,回复他道:“只要有利于国家,你就放心去做,不要担心我家,世上有饿死的宰相吗?”曹振镛这样表态了,陶澍才能一展身手,整顿盐政。

由于私盐泛滥,官盐滞销,收入锐减,陶澍推行改革,废除盐引。道光十一年,淮北改行票法,只要交足盐税,就可以领票运盐。改革之后的二十年中,盐引畅销。道光三十年,淮南也改引为票,成绩显著。

陶澍在两淮的改革,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清政府的财政危机。不过好景不长,咸丰三年(1853)太平军冲击南方,两淮也受到影响。太平天国战争中,内务府财政遭到沉重打击,其所依赖的占总收入七成左右的两淮盐政、粤海关,已是颗粒无收。

国库存银无几,经费紧张,连中枢军机处也受到极大影响。每年四月,照例由内务府拨出四千五百两白银给军机处,作为军机章京及仆役们一年的伙食费及纸张、器具、木炭各项开销。但咸丰三年,国库告罄,军机处只领到了一半的钱,内务府承诺,等手头一宽就把钱补上,不想一直拖到了咸丰四年四月,军机章京们的积极性受到了打击。眼看着又到了发办公经费的时候,满汉军机章京们唯恐又要扣下一半的钱,就一起抱怨每天没日没夜地干活,还要自己出钱吃饭,虽然说做臣子的要忠君爱国,可也得让人过好日子啊。肚皮问题都不能解决,谁理睬你那套虚空的忠君说辞。

在咸丰帝召见时,奕?、祁隽藻等军机大臣赶紧奏请,说今年事情太多,军机处进来的新人也多,不能再扣钱了。内务府给不给去年拖欠的办公费用,可以另议,但这次一定要给全经费。咸丰帝认为言之有理,不能“又要马儿跑得好,还要马儿不吃草”,赶紧让内务府把钱拨全,以提高军机处工作的积极性。

被财政吃紧所困,咸丰帝已开始采取节流措施,如克扣官员薪俸、削减旗人俸禄等,搞起了捐输。对于开源,他却没有什么良策。清人包世臣总结以往历代对付财政困难的经验,不外“一开矿,一铸大钱,一行钞”三策。为了筹集经费,咸丰朝矿也开了,大钱也铸了,钞票也印了,结果通货膨胀严重,财政危机日益加深。没钱的咸丰帝哀叹“朕不得已之苦衷”。

三 粤海关常年输血

清代的榷关由户部关与工部关两部分组成。至乾嘉年间,各地榷关数目稳定下来,其中户部榷关二十四处,工部榷关十四处。在管理上,榷关很复杂,有的由工部、户部派员管理,有的由地方督抚管理,也有的由内务府司员管理。各地榷关税课岁入,清初不过一百余万两,雍正末年增至三百余万两,乾隆中期又增至四五百万两,至乾隆朝末期已经达七八百万两,占大清一年财政收入的百分之十二三。

在户部二十四榷关中,粤海关地位最特殊。在收复台湾之后,康熙二十四年(1685),清廷开海禁,设闽、粤、江、浙四关管理对外贸易,征收关税。至乾隆二十二年(1757),清政府限定广州一口为外国商船来往口岸,其他三处海关仍然保留,但只准本国商船出入。此后,粤海关垄断了对外贸易。粤海关各口岸按功能可分为正税口、挂号口和稽查口三类。正税口负责征税,挂号口负责商船货物的报关登记、填写税单,稽查口负责货物稽查。道光年间,正税口有三十一个,稽查口有二十二个,挂号口有二十二个,合计七十五口。

粤海关征税主要有三大部分,分别是船舶税、货物税和附加税。船舶税通过丈量船只长宽,按照船只大小征税。货物税依照货物数量,“分别贵贱”征收进出口税。附加税是正税之外另行征收的杂费。杂费名目繁多,如原先西方船只到广州贸易时需要先卸下大炮,再进行贸易;贸易结束后,再装回大炮。来回装卸大炮很麻烦。乾隆元年(1736)之后,外国船只只要缴纳所载货物百分之十的杂税,不必装卸大炮,即可进行贸易。

粤海关正税征收没有统一标准,杂税更是名目繁多,管关人员可随意增减,从中牟利。据马儒翰(J. R. Morrison)在1834年出版的《中国贸易指南》记载,粤海关茶叶的合法税率为每担一两二钱七分九厘银子,实际征收额却增加了五倍,有六两之多。来华贸易的各国船舶均知粤海关征税方面的弊端,所以在签订《五口通商章程》时,规定来华从事贸易的外国商船之征税,应不同于中国商船。

咸丰十年(1860),粤海关分为两个系统:一是由原海关监督管理,对本国船舶征税,称常关,征常税;另一是由外籍税务司主管,管理外国船舶贸易事宜,称洋关,征洋税。在洋税、常税分开之后,常税收入受到很大打击,历任海关监督四处搜刮,勉强完成每年的定额。光绪八年(1882)正月,粤海关监督崇光就曾抱怨:“今日常税未能旺征之故,不在吏胥仆役之侵渔,而在洋税之侵占日多也。”其实,这是崇光的自我开脱,常税未能旺征,主要还是粤海关内部舞弊。外国人参与海关事务只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海关监督营私舞弊,税款的管理与支配权及征收常税的大权仍掌握在粤海关监督之手。

粤海关收入,一部分交给内务府,充作皇室大内开销,一部分则解送户部。在内务府的经费中,粤海关承担了很大份额。

内务府经费,初期并无特定数额,至乾隆中期之后,一般稳定在每年经费六十万两,由户部拨出。户部拨款外,内务府也有自己的经济来源,如通过税关、盐政、皇庄等获得收入。到了咸丰年间,由于遍地战火,户部常不能拨出这笔款项。同治年间,内务府的经费主要来自盐课和税务,不足时则向户部借拨。光绪二十年,户部从各地筹银,作为内廷常年经费,以杜绝内务府再向户部筹借,其中由粤海关常税每年承担二万两。

内务府办公银两,本由两淮盐政拨给。道光十年(1830),因两淮盐政拖欠内务府办公银,改从粤海关盈余银内拨出三十万两,交给内务府广储司作为办公经费,此后成为定制。咸丰十年(1860),粤海关常、洋两税分开之后,此笔款项改由粤海关洋税下拨出,每年分四季起解。

大工程项目中,粤海关出钱更是惊人。光绪十一年,清廷开始了“三海”工程(即修建慈禧归政之后的颐养之地南海、中海、北海),粤海关受命筹款一百万两,解交内务府奉宸苑应用。此外,粤海关还承担了日常的贡品采购、黄金采购等项。粤海关每年进贡四次,即新年、元宵、端午、皇帝万寿节等,此外还有其他各种临时性进贡。光绪十四年,粤海关采购木器,呈送内务府。此次采购的木器,共计银九万七千一百四十四两五钱六分。

粤海关每年为内务府造办处、广储司采办黄金两千两,是个亏损严重的差事。光绪十三年(1887),每两黄金的市场价是二十二两银,而内务府给出的价格是每两黄金十两银,粤海关对此抱怨不已。最后,内务府同意多给些,每两黄金给十八两五钱银。光绪十四年十月,粤海关监督查明时价每两黄金实需二十四两八钱银。粤海关亏本买卖做得吃不消,光绪十五年上奏,请提高价格。内务府最后同意,每两黄金可以支二十两银。光绪十九年夏季,每两黄金涨至二十八两八钱银,秋冬季涨至三十余两银。粤海关高价采购,内务府低价吃下,亏损颇重,却不得不操作下去。

清代内务府经费、办公银及各种大工程开销多来自粤海关。粤海关关系到皇帝的钱袋子,如何能不派自己亲信的奴才去打点?

粤海关监督,全称“钦命督理广东沿海等处贸易税务户部分司”,由皇帝从内务府包衣中钦点派充,每届任期一年。任满之后,若得皇帝青睐就可连任。乾隆十五年(1750)前,粤海关以广州地方官兼任,“粤海关收税事宜,从前曾隶将军督抚等官经理,自乾隆十五年后专设监督,着为成例”。乾隆十五年之后,粤海关监督几乎全部为内务府中人。凡征收税课及应行事宜,粤海关监督不受地方督抚节制,直接向皇帝和户部奏报每年征税情况,所得税银分别解送户部、内务府。

在户部二十四关中,粤海关税额位居第一,可谓天下第一肥差。清廷多使用内务府官员至粤海关担任监督。使用内务府官员,一是因为他们是皇帝的家奴,最得皇帝信任;二是因为内务府官员长期把持各地税关,内务府职务世代相袭,对榷关业务比较精通。如粤海关监督普福,就先后担任过长芦盐政、两淮盐政、苏州织造、淮安关监督等职。

光绪四年,左宗棠奏请将粤海、闽海两关改归地方督抚管理。不过广东方面对此反应一般,两广总督瑞麟称此举办理起来实在困难,不必改由督抚办理,一切因循旧制即可。

粤海关监督权限极大,对外贸易由其一手操控,对内税收报销由其一人包办。每年完成政府额定的征税数目后,可以自由处分盈余税银。清廷实际上默许粤海关监督在缴纳政府额定数目之后从中分肥。

朝廷也知道粤海关监督捞钱多,手中紧张时,就命其捐银报效朝廷。能到粤海关任职的内务府官员都是皇帝的亲信,主子有需要,自然心领神会,放点血也无所谓。以光绪十年(1884)为例,此年慈禧太后传懿旨,现在时事艰难,饷需支绌,着绅富摊捐银一百万两交户部。捐银最多者,“前侍郎崇厚捐银三十万两,侍郎崇礼捐银二十万两,前内务府郎中文锡捐银十五万两。前粤海关监督文铦捐银十万两,前粤海关监督崇光捐银十五万两”。崇厚、崇礼、文铦、崇光四人,都曾担任过粤海关总督,捐银合计七十五万两。文锡本人虽未曾担任粤海关总督,但其父明善曾担任此职。

粤海关驻扎在省城之中,所管辖口岸众多且事务繁忙,不得不委派书吏。乾隆五十一年(1786),粤海关监督穆腾额上奏称,分散在广东各地的大关总口及小口,距省城较远,一切验货缉私等具体事务,委托给书吏,再由粤海关监督挑选“亲信老成”的家丁前去监督。此奏得到了清廷的认可,此后以书吏管理各小关,以亲信家人加以监督的模式成为定例。

光绪元年四月,有御史弹劾粤海关依赖家丁办理税务,渔利营私。清廷令粤海关监督文铦协助调查,并预备进行改革。文铦上奏解释称,至同治年间,潮州、汕头、廉州、北海添设新关,均委派官员征收,并未专用家丁。粤海关分洋税、常税两项。洋税事宜,悉归税务司,按照通商各款征收。常税各处,虽然一直派用家丁,不过家丁只负责稽查书吏,并不干预具体事务。文铦自称到任以来,正税能超额完成任务,新增盈余十万两,洋药正税多征收三十余万两。今若进行改革,则任用新人,必须预备薪水,建盖办公场所,所费繁多。进而文铦以为,“任事首在得人,立法必期经久”,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改革,不如仍循旧制,此事遂不了了之。

广东沿海地方,各有总口,总口又各有分口。一府之中,分口多者达二十余处,少则三四处。书吏经理税务,水手查验船货,家丁充当监督,大家一起发财。水手本来由广州将军选拔旗丁担任,自康熙之后二百余年间,此职业世代相传,实如世袭。每年粤海关监督将各税口掣签,分派书吏,包征包解,不论大小关口,总是能捞到一笔。据广东巡抚张人骏所言:“书吏包办之弊,在于中饱滥支;水手查验之弊,在于留难索扰。”

在广州粤海关监督衙署设有总库房,负责保管各海关接来的税款,处理财务,在各分口也设有库房。各分口收入的常洋关税,要在规定时间内送到广州的总库房。总库房汇齐银两之后,按期解送京师户部或是内务府。粤海关总库房管理混乱,弊端百出,两广总督岑春煊曾云:“粤海各关口,岁收税银数百万,历任监督不自经理,内而所收税银,委诸库书掌握,任其肆意侵盗;外而各属税口派令家丁书役征收,水手复从而苛索。”

粤海关诸多弊端中,核心的问题就是奏销。两广总督岑春煊曾道:“其有甚者,则为历届奏销,任凭库书援造。”奏销是海关监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税银征收后,向户部汇报收支情况。每至奏销时,“库书捏造收支银两,少报收数,浮报支数,以收抵支率不敷数百万之多”。面对于此,户部也哀叹粤海关“积弊之深,为各关之最”。

光绪十年(1884),户部令各海关统一报销制度,粤海关并未遵从。光绪二十三年,户部清查时发现,在光绪十年至十八年,粤海关监督报告的粤海关洋税数字与总税务司报告的数字相差一百六十万两,粤海关平均每年少报二十余万两,而常税少报数目尚不在此内。

光绪三十年(1904),粤海关经历了一次大的改革,试图清除其二百余年的积弊。此年,粤海关库书周荣曜(周兆熊)与周启慈等人,侵盗库银达二百三十余万两事发。清廷不得不下定决心加以整顿。当时两广总督岑春煊正在广西督师剿匪,先由巡抚张人骏进行整顿。

光绪三十年十一月初四日,张人骏从粤海关监督常恩手中接管所有事务,将所有书吏、水手革退,然后撤去包办名目,一律改派委员前去稽征,另招募巡丁查验货物。在征收关税时,除了正额之外,其他各种杂税,“有病于商者悉予禁革”。

不过,张人骏还是没敢提出废除粤海关监督,只是将粤海关监督关防封存,一切文书及税单照等暂用巡抚关防。为了不得罪旗人,张人骏为粤海关监督常恩上奏,请皇帝不要追究其责任,又从新增归公款下拨出部分银两用作广东旗人开销。张人骏的改革,收效显著,不到一年时间,粤海关收入增加四十余万两白银。

岑春煊曾在庚子年的变乱中护送慈禧一路从京师逃往西安。慈禧对他信任有加,视为心腹。此后,岑春煊连续被提拔,历任山西巡抚、四川总督,再调任两广总督。从光绪二十九年到三十一年,岑春煊担任两广总督,其间大力整顿官场,大批官员被革职。他在两广总督任内,总计参罢大小文武官员一千四百余人,得了个“官屠”的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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