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铁牌下的太监
清军入关之前,努尔哈赤、皇太极均未正式建立太监制度,不过宫中及贝勒府中已开始使用阉人。入关后,清室接受了前明遗留下来的太监,建立宦官制度。直至康熙年间,“明季内监犹有在宫服役者”。
大明开国皇帝朱元璋坐拥天下后,曾立下铁牌,警告宫中太监不得干预政事。对于朱元璋,顺治帝无限崇拜:“朕所以谓历代之君,不及洪武也。”他效法朱元璋立铁碑于宫中,警告太监。朱元璋立的铁碑,未能有效地束缚住明代的太监;顺治帝的铁牌,却让太监们惊悚畏惧,在铁牌的威压下小心谨慎,不敢逾越。
康熙十六年(1677),在内务府下设置敬事房,由康熙帝亲自题写了“敬事房”的匾额。敬事房掌内务府文书,管理宫内事务及礼节,收核外库钱粮,甄别调补宦官。敬事房设有总管、副总管,由宦官充任。雍正元年(1723),定总管为四品,副总管六品,“初定太监品级,至四品止”。乾隆朝时又特意重申,太监官职只到四品,不得加至三品、二品以至头品,以免太监擅权。到了清末,慈禧专擅,突破祖制,在光绪二十年(1894)正月初一授予总管李莲英二品顶戴。
清代以内务府统领敬事房,由内务大臣总管一切太监事务,切断了太监干政的可能。此外,内务府大臣常由位高权重的大臣担任,这些大臣,如庄亲王允禄、恭亲王奕?、傅恒、和珅、宝鋆、荣禄等,都是皇帝面前的红人。面对他们,太监们无论如何也跋扈不起来。
曾国藩认为,以部院大臣充任总管内务府大臣,将太监置于管理之下,“将前明宦寺擅权,征求外省之弊,革除净尽,实为千古善政”。内务府大臣平日对太监管教甚严,要求他们牢记身份,不许藐视职官,否则严惩不贷。乾隆朝时,一位得宠太监曾在背后直呼当朝大员梁国治的名字。时任内务府大臣的和珅听到后,怒道:“梁为朝廷辅臣,汝辈安可轻之?”当即打了他几十大板,勒令其向梁叩头认罪。和珅任内务府大臣时,管制太监最严,故“当时寺人,俯首唯命是从”。
在年龄上,太监入宫一般要在十六岁以下,一则年纪轻,没有沾染太多坏习气;二则比较安全可控;三则当日医疗条件落后,壮者受宫多危险。在地域上,太监以直隶人为主,尤以河间府居多。之所以选择直隶一带,是考虑入宫之后,很快能适应北京口音。
清廷对太监的招募控制得十分严格。《总管内务府现行则例》载,凡招募太监,先在礼部报名记档,由内务府的会计司和掌仪司各派一名官员监视,再由年老的太监亲自验净后,交给宫殿监派拨差务。到了乾隆朝后,由于宫中太监不敷使用,于是简化程序,凡招募太监,一概由内务府负责,不经礼部之手。
此时还设置了牙行,凡是有愿意当太监者,先到此处,由牙行代为到内务府报名。为了鼓励牙行拓展业务,特规定,如招募太监一人,赏给牙行制钱一串。太监报名后,要进行审核,查明籍贯、年龄,年在二十岁内,或虽在二十岁以外但勉强可以任职者,分别安排当差。如果年岁过大,已有家室或系外省(非直隶)之人,则当场淘汰或赏给各王公。
入宫之前,内务府大臣要查明太监的年龄和籍贯,行文给太监籍贯所在地查询其家庭出身、品行,再由地方官出具印结。对于地方官来说,这个担保充满风险。太监在宫内富贵了,于地方官员没有任何好处;一旦出了事,则要承担责任,故而地方官对此反应相当消极。
宫廷太监,有自行投充,还有王府进献,这些太监都要经过内务府大臣的审核。王府进献的太监被称为“旗下太监”,依照“驯谨朴实”的原则挑出,由王府同居太监及原籍地方官联合担保,出具来历、品行证明。
清初尚有太监读书之制,后被撤销。太监多来自乡野,粗俗无知,偶尔有识字者,也不过百八十字而已。在明一代,太监弄权的重要原因就是太监识字,能干预政务,故而清代太监都粗鄙,不通文字,以免太监干政。明代太监多有市井油滑之徒,入宫之后,奉承皇帝,备受宠爱。清代吸取教训,在为阿哥们挑选太监时,以蠢笨为首选。在清廷看来,蠢笨太监不会带坏阿哥。雍正五年(1727)七月十二日,雍正帝特意指示:“今日尔总管所奏补挑阿哥下太监一事,不可将伶俐太监挑去,恐致引诱阿哥干预外事。宁可挑蠢笨老实者,与阿哥使唤方好。若挑给伶俐之人,日后有不安静处,惟尔总管等是问。”不过,清代要求太监蠢笨,可驱逐宫女出宫的常见理由却也是笨。
清初,太监并无定额。顺治朝时,太监不过千余人。雍正朝时,将各宫苑太监名额设为两千四百余人,每月发给钱粮二两至八两。乾隆十六年(1751)正月,乾隆帝下旨,将太监人数限制在三千三百人。此后,清室太监再未超过此数。
自从额定太监人数后,宫内太监不足时便从各处抽调过来使用。乾隆十九年正月三十日,乾隆帝指示太监总管王常贵:近来宫中太监旧人少,新人多。新太监不熟悉宫中事务,当差时不能让人满意,为此特意令从圆明园中拣选精明能干的旧太监,补入宫内当差。圆明园中太监的空缺由新进太监接替。在乾隆帝看来,圆明园中的工作比较轻松,不过是看守宫殿、打扫山道而已,不能与宫中职守相比。
与明代相比,清廷所使用的太监人数大大减少,且清代的太监管理制度更为严格。乾隆朝对太监的管理最严,太监偶有过失,必以重刑惩戒。乾隆初年,乾隆帝曾令将奏事太监之姓改为秦、赵、高三姓,以此来自我警醒,提防太监干政。
乾隆三十四年所修《国朝宫史》中,就太监的名额、官职、工作范围、收入,都做了详细规定。敬事房太监大总管(四品宫殿监督领侍),每月俸银八两、米八斛、公费银一两三钱,这是收入最高的太监;五品宫殿监副侍,月银六两、米六斛、公费银一两二钱;六品宫殿监副侍和执守侍,月银五两、米五斛、公费银一两一钱;七品执守侍的待遇,分为月银五两、四两,月米五斛、四斛两种,公费银均为一两;八品侍监,月银分为四两、三两,月米均为三斛。一般太监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年限,月银定在二两至三两之间,月米在三斛至一斛半之间。太监的收入,在清代还算可以,且吃住穿不要钱,只要稍微手紧些,还是能存下些。
不过,太监的薪资标准有时也会有所突破。嘉庆九年(1804)谕旨,养心殿五品总管太监,着照乾清宫五品总管太监之例,每月食银七两、米七斛;药房八品首领太监,每月食银四两、米四斛;圆明园六品总管太监,着每月食银六两、米六斛。此后成为宫中则例,永远遵行。
宫内各殿、各处的首领太监,是太监中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相当于中层干部,分别管理各处宫殿。各殿的首领太监,都要经过严格挑选。旧例宫内、圆明园挑补首领太监,年龄上必须是进宫三十年者,后改为二十五年。道光二十五年(1845)十二月,再次改为进宫三十年者。此前已挑补的宫内、圆明园各处首领太监,已满三十年者,准用首领顶戴;未满三十年者,只准拿首领太监的钱粮,待年限满了之后,方准用顶戴。但宫内符合三十年期限的太监实在稀少,对于太监年限造假,内务府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为了调动首领太监的积极性,每到年终,内务府于崇文门项下取银两千五百两,赏给各处首领太监。年终时,另于广储司项下取制钱一千五百贯,予首领太监恩赏。
就上层太监而言,每年所得的恩赏钱财往往超过正式俸禄。不过宫中各处的首领太监,到了晚清,日子都过得很是凄苦。光绪年间,在京担任京曹十数年的何刚德,记录了宫中各处首领太监的惨象:“宫内四十八处总管,各管宫殿一处,形容枯槁,衣服褴褛,个个与穷寡妇无异。”
嘉庆年间定下王公府中可使用太监的数量:亲王准用七品首领一名,太监四十名;郡王准用八品首领一名,太监三十名;贝勒准用二十名;贝子准用十名;入八分公准用八名;一品以上文武大臣准用四名;公主额驸准用十名,民公(非宗室封公爵者)准用六名;不入八分公及二品以下民爵侯以下,俱不准私用。在亲王、郡王、贝勒、贝子等处服役的太监,俸禄最低,前途最暗。这些太监与宫中太监一样,也有官衔品级,但他们的俸禄由外府发放,而不是宫内拨出。外府之中,有的小,有的大,有的穷,有的阔,所以太监收入不一。在大府服役的太监,收入还算可以;在小府服役的太监,只能赚些饭银,再穷点的,连衣服都买不起。凡在宫内的太监,严禁与各王府交往,以免泄露宫廷机密。道光七年(1827),曾有升平署太监苑长清,出逃后躲在惇亲王府中。内务府大臣禧恩、穆彰阿等将其捉拿归案。惇亲王受此牵连,被降为郡王,交给宗人府处理。
宫中太监虽然收入颇丰,但常会沾染赌博、吸毒等恶习,所得钱财不足开销。景仁宫后院的赌局,天天开场,太监们在此中一玩就是通宵,乐此不疲。康熙二十八年(1689)三月,康熙帝上谕中称,看到账房太监破衣烂帽,形同乞丐,甚为可恶。
康熙帝认为,太监们不用养家,吃住穿都不要钱,衣服破败成这样是赌博所致。可康熙帝没有想到,这些太监,人生已无追求,也无乐趣,在这禁宫之内,如同蝼蚁一般,时刻要被碾压,只能在赌博中去获得些许解脱。内心不满的康熙帝指示内务府,一定要严禁太监们赌博,教导太监们过上健康向上的生活。
皇帝的训斥、内务府的督导都没有效果。康熙三十二年二月,康熙帝看到宫内太监所着衣服仍多褴褛不堪,如同街头乞丐,不由目瞪口呆。康熙帝心中恼怒,皇家威严却在何方?几年整顿,怎毫无效果?皇帝怒责:“赏伊等几月钱粮到手,即行花费,亦非经久之计。”此后,康熙帝再三整顿,仍毫无效果,多数太监仍处于赤贫状态。
紫禁城内,向来由诸王、文武大臣及前锋统领、护军统领等轮流值宿、严密稽查,天长日久,渐渐松懈,连夜班也不来值了。嘉庆六年(1801)十一月,在紫禁城内查出太监与护军整夜聚众赌博。嘉庆帝得知后气得吐血,下令总管内务府大臣等,此后照旧例轮班值宿,轮流查夜,如果查到有夜深不熄灯火及赌博等事,立即锁拿究办。
太监在宫中存不下银子,可很多宫外之人将太监视作光荣职业,心向往之。民间以为,只要狠心下来做太监,就可以一步跃入龙门,过上富贵日子。却不知,从太监的挑选入宫,到其在宫廷中的一切活动,清代都有严格的制度。
清代严禁民间私下净身,凡民间私自净身者,处以斩监候之刑。一则是因为民间自行净身,死亡率颇高,说起来也有损皇室之名;二则皇宫要求净身入宫者,身家清白,其来历都要地方官详细查证,出具担保。虽然严禁,可民间私自净身者仍然颇多。如乾隆四十八年(1783),直隶安肃县民人王二格,由于家中贫穷,将十一岁的儿子王成私自净身,被捕入狱。乾隆帝亲自审讯被净身了的王成,掌握详细情况后,下令从律法中删除私自净身者处斩一条;同时规定,如果民间有私自净身者,准其到内务府派拨当差,也算是给穷人留了一条活路。清末时,有张姓秀才,参加省试时,“墨污其卷,恚而自宫,得不死,遂入宫”。
就太监管理,内务府拟定了系列严格条例。太监的处罚,分别是死刑、发配和杖责。死刑者,或是交给刑部公开处死,或是交给内务府慎刑司秘密处死。发配则主要是发配到打牲乌拉等处为奴,或是到南苑吴甸铡草喂马。杖板刑也是残酷的刑罚,很多太监就毙命于杖板之下。
杖刑使用长五尺、圆径五分的实心青竹,板刑使用长五尺、宽五分的青毛竹板。受刑时,一人按头,二人按手,二人按腿,一人行刑。挨打时,受刑者需要不时哭喊求饶。如果不哭叫,则是态度不端正,还得加重处罚。受刑完毕后,则要叩首谢恩。
清代太监主要来自直隶和京郊各县,也有部分山东人入宫充当太监,至年迈之后,太监则被驱逐出宫,在社会上毫无生存能力,备受歧视。太监晚年出宫后,大多栖身于寺庙之中。因为家族中认为,太监是家丑,死后不能入祖坟;社会上认为,太监不男不女,是下贱之人。家族、社会都不接受他们,他们只能为自己营造一个空间,孤寂地度过最后的时光。
上层太监在宫内时已有丰厚积蓄,可以自己购置房地,或修建寺庙,以便晚年安身。京师白云观就获得了太监的大量捐助。在京郊,明清两代有太监捐资的寺庙二十余座。太监们以自己的积蓄,买地捐给寺庙,拜寺庙住持为师,或是直接捐建寺庙,待出宫后可在寺庙栖息。有钱有势的太监,出宫后可以到寺庙当方丈,继续过呼奴唤婢的日子。此外,寺庙中设有太监“养老义会”,入会太监须有人介绍,定期缴纳一定钱财,出宫后可赡养终老。
没钱的底层太监,晚年只能流落街头,以乞讨为生。雍正四年(1726)十一月,雍正帝看到年迈太监的惨状后,发布谕旨称:“几个有年纪的太监当差也有三十年也,有二十年俱曾出力。今虽年老有疾,遽令外出朕实不忍,即如犬马尚要养活,何况院内奴才。”为此,雍正帝特意命内务府大臣找出空闲的官房百十余间,年迈或多病太监,每人赏给一两间居住,同时适度予以补贴,使其能安度晚年。只是雍正帝一时的慈悲之心,并不能改变太监年迈之后的悲惨命运。
清代太监之中,最有钱的当为同治年间的太监苏德。咸丰帝去世后,恭亲王奕?联合慈禧发动政变,太监苏德传诏拿下肃顺,立下大功。待年迈之后,苏德在京北上地村,以积蓄买了所宅院。不想宅院之中,竟然埋有窖银百万余两,苏德遂成巨富。在阜成门外恩济庄太监公墓中,苏德修建了座大墓,因为违制被弹劾,最终没敢使用。
晚清时期,当年顺治帝所立铁牌对太监已失去了约束力。太监们疯狂地追求着钱财,他们依附于皇室,吸食全国民众提供的脂膏。太监制度是对个体的一种残酷折磨,这些没有了生活乐趣的人,人生目标就是狠狠敛财。最后,被统治者所阉割的太监,反过来寄生在宫廷之中,疯狂聚敛财富,成为吸血鬼。
大臣入宫,也要面对太监的各种敲诈。光绪六年(1880),因为伊犁事件,俄罗斯咄咄逼人,扬言要对华用兵,提督雷正绾奉命驻扎山海关加强海防。入京时恰逢慈禧寿辰,被赏入宫听戏。这让雷正绾颇感为难,因为他是超级大烟枪,时刻离不开大烟。经过运作,商量好每小时太监端给他一杯有三个大烟泡的茶,一天听戏六个小时,共六杯茶,太监一天敲诈他六千两白银,三天共敲诈了一万八千两。
太监们中饱私囊,慈禧也没法管。太监们直接对她说:“老佛爷享福,奴才们也得跟着沾点光。”为了皇帝的需要,制造出了太监;可反过来,皇帝又被太监束缚,这也是历史的吊诡。宫廷中的各色陋规,哪怕嫔妃也不得不遵从,她们也得给太监大量打赏,不然就寸步难行,处处碰壁,被太监们刁难。外省封疆大吏入京,也得忍受太监们的各种勒索。
二 宦官失火延烧宫阙
紫禁城在明代遭遇多次大火灾。如嘉靖三十六年(1557)夏,三大殿发生大火,沿着东西两廊一直烧到午门。火灾之后,嘉靖帝认为,奉天殿的“天”字被匾额上的“奉”字压住了,导致天怒降火。嘉靖帝遂下令将三大殿改名:奉天殿改为“皇极殿”,谨身殿改为“建极殿”,华盖殿改为“中极殿”;此后又再分别改为“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
明代宫廷之中,因为太监各种疏忽,导致多场火灾。不过,明代皇帝的思维很是古怪,将火灾视为天怒,也不去追究太监,最后不了了之。
清代宫廷之内,对于防火还是相当重视的。宫中设有铜、铁缸三百余口,冬季为防水冻,在缸下烧炭加温,以蓄水防火。虽然清宫防火工作较为严格,但无法彻底根除隐患。康熙十八年(1679),太和殿失火,起于御膳房。康熙年间,御膳房搬迁到太和殿东配殿以东二百米的院子里,面积约一千平方米。因为御膳房中每日要使用大量柴炭,故而也有一定的防火措施。
康熙十八年十二月初三日凌晨,正在乾清宫的康熙帝忽听得宫内大呼:“太和殿走水。”走水,即失火。火从御膳房烧起,风助火势,很快蔓延到西配殿、太和殿和东配殿。直到中午时分,大火方才被扑灭。此番大火是六名司膳太监在御膳房使用炊火时疏忽而引发的。
《大清律例》中就宫廷失火有规定:“失火之人,若延烧宗庙及宫阙者,绞监候。”康熙十八年七月十八日,北京发生大地震,死亡一万七千余人,房屋毁损十余万间。当日宫内多处房屋被震倒,皇帝御案龙椅也被震翻,康熙帝则被吓出一场大病。大地震之后,康熙帝大赦天下,不再处死罪犯。对于六名太监,刑部定以绞刑,预备过完春节后再行刑。康熙帝看了刑部的处理意见后,表示认可:“此等人在禁地不小心谨慎,致此火变,虽已遇赦(指当年大赦),不容宽免,仍依议治罪。”春节之后,将此六名太监处以绞刑。
御膳房火灾之后,康熙帝下令改造太和殿以预防火灾。工匠将太和殿左右挑檐下的廊子封闭起来,等于多出一间房,形成防火墙。原本太和殿宽九间,纵深五间,这样就成了十一间。康熙帝特意下令,皇宫之内一律禁止吸烟,违者削籍。康熙帝还下旨:“凡宫中有火之处,必有人看守,不许一时少人,总管等要不时巡察。”此次火灾之后,御膳房针对北京常刮西北风的特点搬了地方,迁建后的御膳房坐西朝东,正面设门窗,两侧山墙使用防火墙,且御膳房周边不许搭建棚舍等。
到了雍正五年(1727)十一月,雍正帝特别下旨,“宫中火烛最要小心”。指示各处值班房预为防范,将房屋后檐改为“风火檐”,将所有靠近火源的木质屋檐全部拆除,改为琉璃瓦。汲取了以往造办处太监每次抬水救火时效率太慢的教训,雍正帝特意指示,将宫内太监编集成队,每队立头领一名,每十队立总头领一名,以提高救火效率。“纵使人多,各有头领,点查约束,必不至于紊乱。”
虽然皇帝重视防火工作,做了诸多预防,可清宫之中仍然时常发生火灾。乾隆二十一年(1756),太监李连栋盗窃了些衣服,为了掩饰而放火。事发之后,乾隆帝大怒,下令将其即行正法示众,又将其父母兄弟五人发配到黑龙江为奴。太监张平与李连栋同在一处当差,虽与此案无干,但乾隆帝认为张平为人粗俗,且系中年时方才净身入宫,不便再留于宫中,将他赶出去为民。之后,又有太监赵进禄因为盗窃衣服被圈禁,心生不满,遂在果房后的值班房内放火。乾隆帝大怒,下令将赵进禄押解德胜门外,杖责之后处死。
乾隆二十六年(1761)九月初四日,当夜三更,寿安宫内遮阳席片失火。在宫外巡逻的护军看到,急忙呼唤开门,进去救火。寿安宫的首领太监被惊醒后,却不开门,而是自行扑救,所幸火势不大,一会儿也就扑灭了。事后太监解释,不开门是防备有人进入会盗窃宫中重要物品。但寿安宫是乾隆帝下令修建的,预备作为皇太后七旬万寿节庆祝之所,其中并无重要物品。
事后,寿安宫太监将责任推给了工匠,称是工匠所遗火烛导致失火。乾隆帝则指出:“若果系工匠所遗火种,断不应迟至三更。明系该班太监不能小心火烛,或吃烟所致,其为掉谎推卸无疑。内务府大臣何不就此诘问?”
而且,乾隆帝认为,既有失火事件,就应立刻放人进入灭火,寿安宫太监处理不当。经总管内务府大臣议定,将寿安宫首领太监李世福发遣打牲乌拉,其余太监交上驷院,发吴甸铡草一年。乾隆帝又指示,嗣后凡宫内园庭,倘遇此等意外之事,应立刻放人入内救火。
到了嘉庆二年(1797),宫中又发生了一次特大火灾。冬季,宫廷之内会使用火盆取暖。此年十月二十一日,太监郝士通未等火盆内的炭火完全熄灭就收了起来,预备次日使用。郝士通贪图方便,随手将火盆放在乾清宫东穿堂楠木槅旁。不想到了夜间,炭火重新燃起,将楠木槅点燃。乾清宫首领太监等人闻到烟气,开门查看时,火势已成,虽再三泼水救火,却无济于事。此次乾清宫失火,蔓延到了交泰殿及宏德、昭仁二殿,坤宁宫前檐也被熏灼。所幸总管内务府大臣及时带领官兵,全力汲水救护,“得保无虞,足征神佛垂佑”。
此时已禅位的乾隆帝,认为此番火灾是“政事有缺,皆朕之过”,非儿子嘉庆帝之过。参考“失火之人,若延烧宗庙及宫阙者,绞监候”的律条,内务府认为,此番失火导致宫禁重地失火,且火情较重,判郝士通即行绞决;乾清宫首领太监三名拟绞监候刑,待秋后处决。乾清宫其余二十二名太监也被牵连,拟发往打牲乌拉等地为奴。
内务府拟定处理意见之后,乾隆帝又生慈悲之心:“朕仰体上天好生之德,量予从宽。所有原拟绞决之太监郝士通,着改为应绞监候秋后处决。原拟绞监候之首领太监张士太、刘顺、王进禄,着免死,发往黑龙江,给索伦达呼尔为奴。原拟发遣之散众太监二十二名,均着免其发遣。”
嘉庆二十四年(1819)十月,嘉庆帝亲至太和殿。此日天气寒冷,殿中安设了很多火盆,殿后三槽隔扇全开。突然之间,一阵风吹过,火星满地,在皇帝面前跳了起来。在殿内的御前大臣、御前侍卫惊慌不已,纷纷跳上前去踹灭火星。事后嘉庆帝大怒,指责内务府大臣漫不经心,徒费无益。嘉庆帝指示,此后太和殿只在地平二层两角安设炭火二盆,盆内炭火用灰掩盖,两边隔扇一概不准大开,仅开中隔扇。至于中和殿、太和殿,不必再安设火盆,两边隔扇亦不准开,永着为例。又令内务府大臣,每次使用火盆都要加意查看,如有违例多安火盆、不掩两边隔扇者,加以惩戒。
清律之中,不同地点发生的失火事件,涉案人的刑罚各不相同。在紫禁城外、东陵、西陵等地失火,处罚相对较轻,在宫廷之内则严刑处罚。嘉庆二十年(1815),太监在打扫东陵膳房时,感到疲乏,就点了灯熟睡,结果油灯失火,烧毁膳房五间。在审理此案时,因为所烧膳房系在宫外,非宫阙可比,最后比照“失火延烧官府公廨律,拟杖八十,徒二年”处置。道光二年(1822),内务府所属御书处失火。此次失火,虽是油纸自燃所致,可事发地点乃是紫禁城内,故将涉案人员比较“失火延烧宫阙绞候律”,量减一等,拟杖一百,流三千里。
翁同龢在京师生活多年,留下的日记中,对京师状况有很多记载,其中多有各种宫廷火灾的记录。如同治六年(1867)十一月二十六日,苍震门内下司房失火,很快被扑灭。下司房系敬事房的库房,存储各种物件,若蔓延开来,则不可收拾。此后,陆续有武英殿、神武门内木库、东华门木库等处失火。到了光绪八年(1882),长春宫演戏失火。这几次均系小火,很快扑灭,涉案太监多被发配到吴甸等处铡草。
光绪十四年,在贞度门发生了一次特大火灾。贞度门是太和门之西旁门,位于紫禁城中路南部,是文武百官上朝出入之门,左右两庑是侍卫值宿之处。贞度门附近还有许多库房,收藏各种贡品。十二月十五日深夜寒风呼啸,地上积雪甚厚。火灾发生后,翁同龢从睡梦中惊起,紧急赶到贞度门时,却见烈焰逼人,不能靠近。
翁同龢与赶赴现场指挥救火的奕劻等人商议,认为要切断火源,可此时贞度门附近的皮库、茶库等处已燃烧起来。此时天寒地冻,金水桥下的水已经结冰,凿冰一尺,才得数寸水,根本不够扑火之用。火势蔓延开来,烧毁武备院毡库五间,又向东烧到昭德门。众人将昭德门附近的库房紧急拆毁,才阻止了火势的蔓延。事后查明,原来是挂在檐柱上的油灯诱发火灾,值班人员熟睡不知,导致火势蔓延。事后查办起来,涉案人员少不得要被严惩。
虽屡招惹出是非,可太监一直还是在宫廷中。辛亥革命之后,《清室优待条件》第六款中,涉及太监们的命运,“以前宫内所用各项执事人员,可照常留用,唯以后不得再招阉人”。虽然被很多守旧大臣反对,但此条最终还是通过了。但据庄士敦的说法,截至1923年,紫禁城中仍有一千多名太监。
1923年,紫禁城内发生了一起特大火灾,堪为紫禁城火灾中损失最重的一次。六月二十六日夜十二时,供奉清室历代帝王画像的建福宫起火。这是一处极为重要的宫殿。每届年终,清帝须亲自至建福宫致祭一次。自清帝以下王公大臣,哪怕是有资格在宫中乘坐肩舆的老臣,路过建福宫前时,也应下来步行,以示尊重。清宫历代所获的奇珍异宝,多收藏在建福宫内。此前寿皇殿曾发生盗窃案件,故而溥仪决定对建福宫所藏珍宝详加盘查,命英国人庄士敦携带照相机拍照保存。二人至建福宫刚刚拍了一次照片,就惊动了太监,他们唯恐泄漏盗窃珍宝之事,遂一把火将建福宫焚烧。
火灾发生之后,北京各个消防队及意大利救火队都涌至神武门前,想要入内救火。但溥仪以家训为由,不肯开门。总管内务府大臣绍英出面,入宫找到溥仪,再三陈请,溥仪才允开东华门内某门。二时五十分,各消防队陆续入宫,由绍英指挥一切。但火势甚大,宫内又无自来水管,须待外边引水入宫。到二十七日上午七时,始将火头扑熄,然余烬尚燃,浓烟四起。此次火灾,总计焚烧房屋一百三十二间,损失财物估价在一千万以上。
建福宫的建筑构造极其坚固,又有诸多防火措施,如建福宫殿柱,以极细砖粉与猪血搅拌后,以麻缕包裹其上,很难燃烧。此次火灾,最具嫌疑的是守宫太监。建福宫起火时,内务府执法科就将建福宫的首领太监黄进福等七人逮捕至执法科中审讯。1912年之后,宫内太监皆知清室再无操控太监生死的大权,故而胆大妄为,肆意盗窃宫中财物。一旦案发,以金钱加以贿赂,内务府也就敷衍了事,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火灾后,宫中普遍认为,如溥仪“无查物照相之举,大概亦无火灾也”。
溥仪召集各王公会议,却未议出处理办法。溥仪见诸臣萎靡不振,很不满,遂自行下谕,先将崇华宫首领阎金福交慎刑司严刑审讯,拟将该太监处以死刑。阎金福党羽兔死狐悲,又欺负溥仪无甚势力,勾结各殿太监首领,聚众罢工,并索要欠薪,借为要挟。火灾之后,溥仪唯恐遭到太监谋害,时有戒心,常佩一小刀,后改带手枪自卫。
此后,载沣二福晋患病,溥仪因恐太监报复,遂借看望二福晋病体为名,于七月十五日下午,乘坐汽车亲往什刹海醇王府。溥仪在王府召集各王公开会讨论惩治太监的办法,由载沣提议,将宫内太监遣散,不但节省许多经费还可保存宫内一切古物。溥仪原拟尽行驱逐,一个不留,载沣认为此举不妥,请酌留五分之一,溥仪方才答应。
当晚溥仪回宫,彼时各宫太监还在聚众闹事,讨要欠薪。溥仪密令内务府开具酌留之太监名单,交给护军警察队及守卫队军官。除名单上有名者外,其余太监一律赶出宫去,不准片刻停留。护军警察队得令之后,当即把守各殿,另由警察入内,将各太监扭获,十个一排,鱼贯押送宫外,又搜查一次,全由神武门驱出。太监当夜被驱逐,连铺盖也不准拿。一时间神武门外南池子一带,尽是太监,或张口谩骂,或垂头丧气,其状殊为可怜。当夜被驱出的太监有六百余名,其中无家可归者颇为不少,至深夜十点钟仍在后门一带聚集喧哗。
北京卫戍司令王怀庆得知此事后,令警察厅前往弹压。各太监苦苦哀告,警察厅先将无家可归的太监安置在后门雁翅楼,复会同内务府绍英议定遣散办法。七月十六日早,在雁翅楼的太监得到消息,内务府议定,给太监发遣散费,每总管一员给洋一百元,每首领一员给洋三十元。小太监每人十元,一律资送回籍,无家可归者可暂在雁翅楼居住。
各太监首领,因平日在宫内当差,在宫内存有许多财物。此次被遣赋闲,拟将私物领出拍卖,以作日后生活资费。故而纷纷请求回宫将私人财产取出。内务府与溥仪商定之后,通知各太监不得一齐入宫去取,以防聚众滋事。议定每日十名太监入宫取物件,在纸条上写明日期,当场抽签,何日往取。此举得到多数太监认可,总算平息了太监闹事。
到了八月初,内务府从外面找了一百余人来清理火场,内务府大臣每天轮流到场监视,以防有人把烧残的金银带出宫去。每当清理火场的人出神武门时,也要检查,以免财物外漏。
三 吸食鸦片与宫内盗窃
早在唐代,鸦片就由阿拉伯商人传入中国,称作“阿芙蓉”。航海大发现之后,葡萄牙人以澳门为基地,将印度生产的鸦片输入中国,但此时流入中国的鸦片不多,且价格昂贵,只有少数官僚富商能吸食得起。
到了清乾隆年间,为弥补贸易逆差,英国东印度公司开始大规模对华输入鸦片。鸦片在乾隆年间传入时,清廷并未意识到它的危害性。大批高质量、低价格鸦片的输入,导致吸食者数量呈现爆炸式增长。
鸦片在当时中国社会流行的原因很多。当年没有什么娱乐活动,穷苦人每日里操劳之后无处放松,鸦片传入之后,吸食者极多。而且当时人认为鸦片具有壮阳功能,能补肾水不足,于是在官僚士绅阶层中鸦片也流行开来,吸食鸦片“以媚房中”。
鸦片传入后,国内各地也开始广泛种植。当时种植鸦片带来的经济效益高于任何农作物,“种植罂粟花,其利十倍于种稻”。巨大的利润,吸引农民纷纷改种鸦片,浙江、福建、广东、云南等地都有优质鸦片出产,名目各异,如台(州)浆、广浆、芙蓉膏等。
当时鸦片在华流行,是社交中的一项必备活动,朋友之间见面时,都会招待对方抽上几口。道光年间,直隶督抚以下的衙门中密布鸦片鬼,官府没了鸦片就没法办公。军队中也普遍吸食鸦片,在“围剿”广东连州瑶民起义时,大烟兵们呵欠连天,不战即溃。鸦片之蔓延,连街头乞丐都要吸上几口才有力气去乞讨。据美国传教士卢公明观察:“中国的鸦片烟馆数量比米店还多,中国人大半嗜吃此物。”太监张进福入宫后,吸食鸦片烟长达三十余年,又引诱贝勒柯克色布库及同伴太监等一同吸食。为了购买鸦片,张进福曾称病外出,至天津购买鸦片。
道光十一年(1831),因为吸烟者日众,清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禁烟运动。此年内务府查出张进福买食鸦片烟,将其移交给刑部审讯。刑部判将张进福先行枷号,再发新疆为奴。太监何进禄被张进福引诱吸食鸦片一两次,被处以枷号两个月,发吴甸铡草二年。
看着国内吸食鸦片的现象日益蔓延,清廷开始制定严刑峻法,加以抑制。道光十九年,清廷拟定了《查禁鸦片章程三十九条》,章程规定:“开设烟馆,栽种罂粟,制烟兴贩,首从各犯拟死罪外,其余俟一年六个月后,均拟绞监候。”
就宫中太监抽大烟,清廷又特别规定:太监有吸食者,在一个月内自首则免罪;同时令总管太监在宫中搜查,有收藏烟具者,一旦查明即从重治罪;有在宫内吸食者,均拟绞监候,在外围值房吸食者枷号六个月,发极边烟瘴永远枷号,遇赦不赦。
虽然清廷严禁太监抽大烟,却屡禁不止,最后竟在宫中出现了大烟馆。为了筹集吸食大烟的钱,又有盗窃团伙以宫中大烟馆为根据地,出入紫禁城多次,盗窃东华门牌匾上的铜字、城门上的铜钉、宫殿殿脊上的铜瓦和兽头铜练。更甚者,有两个团伙同夜入宫行窃,为了匾额上的铜字,在宫内大打出手。
内务府太监徐致祥自幼净身入宫,混了多年之后,被调到銮仪卫听差。銮仪卫衙门设在东华门内迤南地方,属内务府管辖,负责掌管宫廷帝后乘舆和卤簿仪仗等,共分六所一卫,即左、右、中、前、后、驯象六所及旗手卫。
徐致祥烟瘾大,就在銮仪卫衙门内开设鸦片烟馆牟利,以此获得烟资。每日里受雇挑什物进出宫廷的苦力,多在该处歇息抽大烟。光绪六年(1880)六月,袁大马、袁立儿、王五、傅九、刘四等人在徐致祥烟馆中抽大烟。袁大马每日里干苦力,却赚不到什么钱,烟瘾又大。一日,袁大马突发奇想:东华门是紫禁城东门,城门悬挂的满汉文“东华门”匾额,以纯铜铸成,重量很是可观。他与众人商议,夜间盗窃东华门匾额上的铜字,卖了换些钱花。众人当时烟瘾发作,一致点头附和同意,徐致祥也支持。
六月二十八日,众人在烟馆集合。三更时,众人由东华门南马道摸上城。至午门楼上后,用绳索制成蜈蚣梯攀爬而上。袁大马亲自上梯,凿下四个门楼匾额上的满汉铜字。偷来的铜字及此后盗窃来的宫内物件,均被卖给了德隆铜厂老板侯善祥。此番偷盗之后,连毛儿、张二套、狄合儿、王六舜儿、李三狗儿等人撇开袁大马,于八月间三次混进东华门,由马道上城,至午门楼,偷出门钉四个、铜瓦四块、铜散水三块。十二月二十八日,袁大马约同袁立儿、王五,仍在烟馆会齐,携带蜈蚣梯,攀上太和殿脊,偷出兽头铜练等物。
光绪七年(1881)三月初十日,袁大马约了同伙,再至太和殿脊,偷出龙口宝匣内金钱、金银锞等物。此年闰七月,袁立儿约了狄合儿,三次由东华门马道上至西角楼,将宝顶锉出金屑,每次偷出二两有余。
十月二十八日,袁大马、袁立儿、大胡、王六舜儿、狄合儿由烟馆出发,到了东华门楼上准备行窃,看见连毛儿、广仔、韩老西等另一伙人,先到此处,已将门楼铜字起下一个。袁大马见了,大为不满,上去要求广仔分赃,广仔不允,双方由口角引发冲突,袁大马用木棍将广仔打伤,自己也被刀扎伤。经同伙劝解,双方退回烟馆,广仔留在烟馆内养伤,偷来的铜字卖给德隆铜厂,得钱分用。
十一月期间,王五、王六舜儿等人由烟馆出发,连续偷盗多次。十一月三十日夜,王五盗窃慈宁宫前殿脊宝匣,盗得金钱、银锞等物,檐头铜练八挂。下殿时,王五将蜈蚣梯踩断,跌下时摔断了左胳膊。王六舜儿用绳子将王五缒出墙外,一同扶至琉璃门外,路遇正要前去偷窃的大胡,请大胡帮拿赃物。大胡即将铜练二挂,围在腰间携带,于天明时走出东华门。
王五忘记了收拾踩断的蜈蚣梯木杆,这才暴露了案情。清廷得悉后,下令内务府、步军统领衙门等联合查办,不久破案。此案之中,袁大马等人多次盗窃卖赃,所得钱财分给徐致祥两三吊不等。在出售赃物时,也对侯善祥告知了实情。侯善祥也不畏惧,将铜练等物熔化后再出卖。被抓捕时,侯善祥手中尚有未卖出的金银铜料。
此案案情重大,遂移交刑部处理。光绪八年(1882),刑部审讯后认定,此案之中,袁大马、袁立儿、王五等人,参照“偷窃乘舆服御物者,不分首从拟斩立决律”,拟斩立决。徐致祥身为太监,辄敢吸食洋烟,复于东华门銮仪卫公所开设烟馆,招引窃贼,参照“禁门以内吸食鸦片烟应拟斩监候例”,处以斩监候。因案情重大,请旨将徐致祥即行正法。连毛儿、大胡多次出入禁城重地盗窃。侯善祥明知是赃物,却协助销赃。连毛儿、大胡、侯善祥三人被处以斩监候。
在逃之王六舜儿、韩老西、李三狗儿、狄合儿、刘四、定福、傅九等人,着步军统领衙门顺天府五城御史一体严拿。王六舜儿虽未归案,参照偷窃乘舆服御物者,不分首从,先拟斩立决,一旦抓获归案,立刻处以死刑。
徐致祥在銮仪卫衙门开设大烟馆,诱发宫廷盗窃案,为此被处死。到了光绪九年八月,内务府得到消息,又有太监尚进升在銮仪卫衙门开设烟馆,容留烟鬼。清廷在秘密侦探之后,拿获太监、平民各一名,并搜出账簿五本、鸦片烟具二十二样。前犯徐致祥刚刚伏法不久,又有太监在该处开设烟馆,让大清朝廷目瞪口呆,只能从重治罪。于是,尚进升、李二也掉了脑袋。
到了清末,宫中太监抽鸦片成为公开现象,不能控制。光绪三十三年(1907),慈禧下懿旨,“着各太监一律戒烟,以三个月为限,如期满不戒者,杖一百,逐出内廷”。奈何慈禧虽然威风八面,掌控朝廷政局,于宫内却号令难行,太监们阳奉阴违,只是不敢公开拿出烟具吞云吐雾而已。光绪帝对禁鸦片很上心,一日在宫中某处闲走时,嗅到大烟味,派近侍去查看,发现有太监正在吞云吐雾,遂将太监杖打三百,驱逐出宫。
光绪三十四年,由于禁烟力度加大,京师各个大烟馆基本被查封。唯独颐和园附近烟馆林立,这些烟馆均系太监所开,地方官不敢过问。京师中染有鸦片烟癖者,群集其间,就连禁军士兵也涌去吸食。此事闹得过大,被军方所重视,查出五名吸食鸦片的士兵,在烟馆旁枷号三月。“因此各烟馆稍知顾忌,停歇者有十之五六。”宣统元年(1909),清室再次整顿宫中太监抽大烟,派内廷总管王得祥查办。凡在内廷吸食鸦片的太监,一律限半年内戒掉。经过统计,宫中吸烟太监五百一十七名,一律造册,强迫戒烟,至于结果如何,则不可知。
清代中后期,鸦片在中国大规模传播开来,上至王公贵族,下至平民百姓,无不吸食。鸦片流行在深宫内院之中,众多太监沉溺其中,不能自拔。太监在宫中生活乏味,原先沉迷于赌博,鸦片出现之后,便于其中销铄精神,排解抑闷,严刑酷法也不能制止。
四 太监之死与群臣狂欢
乾隆三十九年(1774)十月二十七日,此时已是初冬,日渐寒冷。当日内务府皮库库使郭兴阿扛了两包调出库的貂皮,准备去圆明园送给内务府大臣永瑢查收。因为无人帮忙,天色也晚,郭兴阿很是着急,恰好碰到了熟人太监徐贵,就请他帮忙,将貂皮一起送到西华门。
到了西华门,郭兴阿让徐贵在门洞里等,自己去值班房取门印票。徐贵被西华门门洞内的寒风冻得瑟瑟发抖,想着郭兴阿在门外有车接应,就扛了两包貂皮往外走。走到门口,被守军拦住。守军一看徐贵带了两包貂皮,却无出门印票,就将他扣下,交给值日护军统领。
到了次日,内务府加以审讯,两人如实供述,乾隆帝却认为二人是在狡辩,下令用刑。最后的审讯结果不外是二人一时疏忽,出现差错。依照《大清会典》,凡内务府人员出入禁门,必须携带内务府发给的火烙腰牌,腰牌每三年更换一次。“其官物出入禁门者,由各衙门预出门单,送景运门值班处照验,饬知各门放过。”太监徐贵明知貂皮是“库上官物”,却帮助背送,擅出禁门,枷号三月,杖责一百,发往吴甸永远铡草。库使郭兴阿处罚较轻,仅被革职。
清代对太监管理严格,不准太监干政、与朝臣来往、私藏军器、买卖田产等。内务府大臣专门管理太监,约束太监不得在外滋事。太监年迈之后,有要告退的,也得由内务府大臣验明。太监退休之后,一律遣回原籍,不许在京师居住。太监凡出入宫廷,都要登记入档,将出入时刻、去处、随从人员写明。
嘉庆十八年(1813),太监参与天理教闯入皇宫事件之后,内务府对太监的管理更为严格。太监请假出宫受到严格控制,不但限定请假天数,且回家期间也要由官吏监视。至于内廷事务,均由内务府大臣操办,不容太监插手。太监购买私人物品,则可以自行处理,不必交由内务府代办。
乾隆朝对太监最严酷。此案之中,涉事者是因公务而疏忽出宫,却被严加惩罚。不想日后,到了同治和光绪年间,太监却可以随意出入宫廷,招摇过市,更有太监安得海以钦差自居,大模大样地前往江南。
同治年间,慈禧宠幸的太监安得海被派到宫外办事,结果却被以私自出宫的罪名处死。安得海的名字在《清实录》乃至翁同龢、薛福成等人的日记中,都写作“安得海”。但传世最广、影响最大的清季各种笔记体小说中,他的名字成了“安德海”,于是他也以“安德海”闻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