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得海从小在顺天府宛平县长大,咸丰七年(1857),十四岁的安得海入宫做了太监,至于入宫的原因,不外乎家庭贫困或先天缺陷。依照清宫惯例,年纪轻轻的安得海被称为“小安子”。安得海在家中排行第二,当太监得势后被尊称为“安二爷”。
皇宫大内深似海,要想在太监中混出名堂,也需要一番精细功夫。安得海在这方面表现出色,他聪明伶俐,机巧过人,能揣摩主子心思,想主子之所想。
野史和笔记小说中以浓厚的笔调、诸多笔墨写下了安得海在辛酉政变中的重要作用。
一说咸丰帝死后,两宫皇太后困守热河,急于与京师的奕?取得联系,结成联盟。慈禧询问身边的太监,有谁愿意去京师送信?这些太监在宫内过得滋润,谁肯去冒险?只有安得海挺身而出,自告奋勇,愿前往京师,慈禧还给了他五十两银子作为路费。安得海到京师之后,将热河的情况告知恭亲王奕?,并与奕?一起回到热河,此后又偷偷安排奕?与两宫皇太后见面。此外还有“碗底传旨”,说奕?到了热河后,想求见两宫而不能。到吃饭时,安得海端了碗羊羹给他,并特意嘱咐,要仔细捧好。奕?会意,将碗端到无人处一摸,碗底贴了张纸。纸是两宫所缮写的谕旨,描述了肃顺的跋扈,请奕?将肃顺铲除,将授他以辅政王之类云云。
不过这些都只是传闻。清宫对太监出行有严格限制,安得海根本不可能私自出走热河,更不要提居中串联与发动政变了。如果安得海真的立下这般功劳,为何直到同治七年(1868),才被赏给七品顶戴?
安得海的出名与得势,在于他跟对了主子,并能讨得主子的欢心,他的主子就是慈禧。慈禧对他的宠爱,也使围绕安得海的各种传闻在京师发酵,成为街头巷尾的话题。太监突然成了公众关注的对象,自然不是因为他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壮举,更多的是关于安得海与恭亲王奕?的冲突。
当时流传着诸多安得海为难恭亲王奕?的小道消息。同治四年,奕?、慈禧叔嫂失和,奕?一度去职。据云此次事件中,安得海出力最多,也更得慈禧宠幸。又云奕?一日请见慈禧,不料慈禧只顾着与安得海聊天,没空见他。
太监干政,时人皆愤懑不平,欲“执而杀之”,可安得海根本没有意识到,主子过多的宠幸,会要了他的小命,当时他正满面春风地筹划着他的南方之行。还未出发,太监安得海将要出巡苏州的消息就在京城传得沸沸扬扬。
同治八年七月初六日,安得海携带随从三十余人从北京出发,前往苏州采购龙袍。安得海很早就放出风声,将奉旨前往苏州采办龙袍,族人如果乐意,可以与他同行。这种好事,谁不乐意?他的叔叔、妹子、侄女、族兄,都兴高采烈地赶到京师会合,与他同行。安得海还带了六名太监、七名仆役随行,又雇了五名保镖护送。安得海在京师时花了一百两银子买了名十九岁的女子服侍自己,此次也一并随行。走到天津时,安得海到一个庙里游玩,碰到僧人演文。二人一见如故,于是僧人演文也随同南行。
一行人由通州雇太平船两只、小船数只,从运河南下。船上高悬“奉旨钦差采办龙袍”字样的旗帜。一行人沿途在船上唱曲作乐,极为高调。七月二十一日,众人行到山东德州,当是安得海生日,船上人为安得海祝寿,设宴狂饮,并在船上演戏,两岸观者如堵。德州知府赵新对此很是不解,赶紧报告给山东巡抚丁宝桢。
安得海沿途自称是奉旨外出,但山东巡抚丁宝桢熟悉清代宫廷程序。如果是奉旨出差,会有明发上谕传到地方,同时会有传牌勘合。一个太监,敢公然如此作为,背后必有蹊跷。七月二十九日,丁宝桢上奏:“太监自称奉旨差遣,招摇煽惑,真伪不辨”,将奏折以四百里快递送到京师。在密折报京的同时,丁宝桢布置地方官员,严密监控安得海一行人。
给安得海天大的胆子,他也不敢私自出京,一路招摇。他之所以如此有恃无恐,是因为他确实是慈禧派出京办事的。只是慈禧此时权势膨胀,以为派一个太监帮自己办理点私事,根本不需要经过正式程序。出京之后,安得海行经京师、天津、直隶,一路通行无阻,谁敢拦他?不想在山东碰上了一个较真的丁宝桢。
安得海一行在山东临清靠岸,随后改乘车舆,去泰山游玩。八月初二日,安得海到达泰安,随即被丁宝桢派人抓捕,连夜送往济南,由丁宝桢亲自审讯。审讯时,安得海咆哮公堂,怒吼:“奉皇太后命,谁敢犯者,徒自寻死耳。”
在安得海被擒拿之后,以恭亲王奕?为首的大臣们作何应对,给了无数文人以想象的空间。最为流行的说法是,丁宝桢的奏折送到时,慈禧正在生病,奕?与慈安联手,不将奏折送给慈禧,联手做掉了安得海。但这并不是历史的真相。作为曾国藩的幕僚、丁宝桢的密友,薛福成在日记中对此事有翔实的记述。
八月初二日,丁宝桢奏折到了宫中。当日慈禧却不将奏折发下,而是留在宫中。这给外界的观感是,慈禧尚在回护安得海,醇亲王奕建议严肃处理他。其实,在这段时间,慈禧考虑的不是如何回护安得海,而是如何减免安得海出宫所造成的负面影响。
八月初三日,两宫皇太后召集军机大臣、内务府大臣,商量如何处理此事。在场的众大臣都认为“罪不可赦”。
慈安皇太后却帮安得海说情:“姑念其侍候西太后多年,贷以不死可乎?”
慈安说话之后,众大臣都暂时沉默。
慈安性格娴静,对权力与政治缺乏兴趣,但从法理上来讲,她的地位却凌驾于慈禧之上。她恬淡的性格和母仪天下的姿态,在朝廷内外树立了良好的口碑,有着强大的政治感染力。“然至军国大计所关,及用人之尤重大者,孝贞(慈安)偶行一事,人皆额手称颂。”她要么不开口、不干涉,一旦她开口,谁都无法忽视她的存在。
不料,此时慈禧突然开口道:“然则就地正法可乎?”
慈禧想要安得海死,这是为何?
丁宝桢奏折到京之后,按照程序是先送给两宫皇太后过目,再转发军机处拟旨。一般情况之下,两宫皇太后很少会关注奏折内容,往往直接发给军机处处理。但此次涉及贴身太监,慈禧得仔细阅读奏折。
慈禧看到丁宝桢奏折上所列的安得海的“种种不法之事”,大为震怒。安得海一直坚称自己是慈禧派出宫的,而事实就是如此,这让她如何面对群臣,面对舆论和天下?盛怒之下,慈禧只想立刻将安得海灭口。看到慈禧不想留安得海一条命,军机大臣们都暗自欣喜,叩首而出,等着上谕发布之后,立刻处死安得海。
安得海被抓后,同治帝也不甘寂寞,命叔叔奕?带了内务府大臣过来报告此事。有大臣帮安得海说情,同治帝却道:“此曹如此,该杀之至。”但不能由此认为同治帝的意见决定了安得海的死活。同治帝此时尚未亲政,只有话语权,而无决定权。
在诛杀安得海一事上,朝野内外表现出了惊人的一致。醇亲王奕、倭仁、李鸿藻等保守派人物,虽在政坛上屡屡阻击改革派奕?,这次也全力支持诛杀安得海。丁宝桢的奏折递上后,依照程序,两宫皇太后在召见军机大臣之后,要将奏折发给军机处,拟定谕旨,然后再发给丁宝桢处理。
八月初四日,谕旨正式发出。军机处所拟的谕旨极称慈禧心意,一方面,谕旨中称,安得海是“捏称钦差”“擅自远出”,将他与慈禧脱离了关系;另一方面,又令丁宝桢“无庸审讯”“不准任其狡饰”,以免安得海继续咬住慈禧不放,下令丁宝桢立刻将安得海处死,“勿庸再行请旨”。
安得海出宫时,慈禧并未给他任何证明身份的凭据,也没有走任何程序。处死安得海之后,慈禧为表明自己与此事无关,不但没有处罚丁宝桢,反而将他提拔为四川总督。安得海去江南采办物件,尚未出京已被传得沸沸扬扬,翁同龢在日记中就认为这是异事。如果安得海是擅自外出,早在他未曾出京之前就可以加以擒拿了,何必等他一路招摇,走到山东?
八月初七日,丁宝桢遵照谕旨颁布文告, 从大牢中提出安得海,验明正身,指认确实,即刻正法。安得海被处死后,随同他出行的六名太监也都被绞死。安得海死后,因为所留下的衣物等都是宫中用品,留在山东也不合适,军机处在所发廷寄中也指示“即由该抚派员解交内务府查收。由六百里谕令知之”。
安得海死后,被暴尸三日,极其悲惨。一个月之后,太监王添福被交给刑部,即行处死,理由是他帮安得海“经管家务,种种不法”。真实的原因其实是王添福在背后哀叹:安得海是帮慈禧太后出去办差,结果却被当作卒子丢了命,实在是让人心寒。
安得海被杀,在一定程度上也代表了当时的正义与邪恶之争。太监专权导致一个王朝衰亡之事,在历史上屡屡可见。安得海不过得了慈禧宠信,就嚣张如是,被朝野上下痛恨。安得海被杀后,薛福成评论道:“其难如平一剧寇,功尤高。”李鸿章看到诛杀安得海的邸抄后,突然站起,招呼幕僚,狂呼:“稚璜(丁宝桢字)成名矣!”曾国藩此时眼睛不好,数月不能睁眼,听了此事后,竟然夸张到眼睛也为之一开,并狂赞:“稚璜豪杰士也。”可杀了一个安得海,只要他的主子还在,那么“安得海”仍然会出现。
安得海被处理掉了,朝野内外一片欢呼。但军机处中对此事的内幕看得明白,军机章京朱学勤在给薛福成的信中谈道:“安得海被杀之事,诚为大快。惟彼此之见犹存,悔恨之心弥甚,怒及旁侧侍御,疑及贵近诸公,至今未能浑化,亦事之可忧者也。”安得海一案,虽然军机处尽力帮慈禧开脱,但她心中深有不快。依着慈禧睚眦必报的性格,早晚会有反扑。
安得海之死,在于他主子慈禧过于自大,没有依照程序派遣太监。对于慈禧来说,是否依照程序本就无足轻重。不想民间久积的怨言、丁宝桢的较真、朝野上下的一心,都让她颜面扫地。事后为了弥补,慈禧完全按照程序处理此案,丢掉小卒子安得海。然而,程序并不是她头上的紧箍咒,在以后的历史中,她将继续打破程序,主持并干涉大清的国政,却没有任何人或程序能制约她。
五 宫中互殴与看戏滋事
清代就太监管理有着全面的规定。若太监在宫中、圆明园中私藏鸟枪、火药、金刃器械、弓箭、弩弹等物,一经发觉,即行正法;若无故持刀入殿,或假装疯病,或酒醉肆意胡闹者,处以绞刑监候。太监进殿当差,遗金刃之物未经带出者,杖一百。太监、宫女在宫内用刀自伤者,处以斩立决;欲自尽未成,经人救活者,处以绞监候;自尽成功者,将尸骸抛弃荒野,家属发往伊犁给兵丁为奴。
宫中太监不许外出听戏、饮酒,违者杖一百,枷号一个月,分拨外围当差。太监不许赌博,初犯者枷号三个月,重责四十板,发往东陵、西陵当差。太监初次逃走,自行返回者,责打六十板;初次逃走被抓获,或两次逃走俱系自行投回者,均责打六十板,再发往吴甸铡草一年;三次以上逃跑者,无论是自行返回还是被抓获,均责打一百,发到吴甸铡草三年至五年。
虽然有如此多的规定,可太监按捺不住在宫内外斗殴闹事的欲望。抽大烟、闹出人命的案子,屡屡可见。康熙五十一年(1712),十五阿哥的太监王玉鲁持刀伤人。康熙帝认为,此等太监断不能“容留宫内”,决定将其交到瓮山铡草,并规定“嗣后如有似此持刀太监,亦着交予瓮山”。此后,凡有太监持金刃伤人或自伤者,均被发往瓮山铡草,短则一年,长则终身。
到了乾隆朝,违纪太监增多,而瓮山地方狭小,不足以容纳这么多太监。乾隆十五年(1750),为了给母亲庆祝六十大寿,乾隆帝在此地兴建大报恩延寿寺,将瓮山更名为万寿山。此后遂将太监发配铡草的地点由瓮山改到南苑吴甸。铡草太监的工作主要有收割马草、喂马、捡粪、打扫马圈等,犯有重罪的太监工作时还要系上锁链。此后,至吴甸铡草成了太监们的噩梦。乾隆四十八年八月初八,圆明园东谐奇趣楼旁边,两帮太监因争夺螃蟹发生斗殴,闹出人命。螺丝楼旁边有引水沟,直通圆明园外,每到秋季常有螃蟹沿着涵洞爬入沟内。这些螃蟹,被谐奇趣楼太监张忠发现,他大为兴奋。八月初七日夜间,张忠约了狮子林太监李进忠、孙玉二人,在沟边抓到十七只螃蟹,饱食一顿。张忠的盟兄郑进忠得知此事后,责怪张忠将此等好事与外人分享。
八月八日夜间,郑进忠约了谐奇趣楼太监田进忠前去抓螃蟹。到了沟边时,却发现张忠与狮子林的太监李进忠、孙玉已先行到达,捕获颇丰。郑进忠大为不满,上前呵斥李进忠、孙玉,称二人非谐奇趣楼的太监,不能夜间越界到此。李进忠、孙玉二人自觉理亏,遂悻悻而去。郑进忠赶走外人后,开始指挥太监田进忠捕捉螃蟹。此时张忠在旁,看自己约的人被赶走,心中不满,就冲上来抢夺螃蟹。二人一番扭打之后,张忠被推入沟内,等捞上来时,脖子已经折断,奄奄一息,当夜即死去。
双方闹得动静太大,惊动了巡逻太监,将涉事太监一起抓了送到内务府慎刑司审讯。此案的审判,参考“凡斗殴杀人者,不问手足他物金刃,并绞监候”。此外,康熙二十四年(1685)刑部定议:凡太监在紫禁城内持金刃自伤者,斩立决。郑进忠在宫内殴打,闹出人命,遂比照此条,处斩立决。太监田进忠则被处以重责四十大板,发往黑龙江为奴。孙进忠、孙玉二太监,越界捕蟹,闹出人命,被发往吴甸,终身铡草。
到了同光年间,京师多次闹出太监招惹是非的案子。同治十一年(1872),御史袁承业奏称,近闻太监在京城内外,开列多铺,并蓄养戏子,公然于园庄处演戏。为此特意发布上谕,命总管内务府大臣、步军统领衙门、顺天府五城,一体严行查禁。
光绪十一年(1885)正月十日,东安门外路北徐家饭店的店主与御膳房太监金某发生口角。事后金太监竟率领十余人,手持木棍汹汹而至。店主见太监来势凶猛,越墙而遁,铺中伙计二人,受伤甚重,余人虽被微伤,尚无大碍。店铺食物多被毁坏,店主逃出后,心中不服,约了多人准备报复。回到店铺时,金太监已经离去,店中被砸得一片狼藉。店主心中不甘,带了众人追击金太监,在东安门内南城榔追上金太监等人。一时间,双方棍棒交加,骂声震天,各有四五人受伤。此时京师内驻防官兵赶到,一看是太监与平民斗殴,也不敢抓捕太监,将店主一伙抓了送去步军统领衙门。金太监则领了众太监昂然返回宫内,逍遥法外。《大清律例》中,凡太监“在紫禁城外、皇城内持金刃自伤者,斩监候”。此起事件中,太监持械闹事也是重案,可最后不了了之。
光绪十二年四月十七日,京师大栅栏地方上一派热闹景象。庆和园戏馆在大栅栏一带声名显赫、备受追捧、一座难求。却说此日,数名太监结队而来,一个个得意扬扬、目中无人。本日有某钱庄包座,可目睹了此群太监的凶焰之后,只好拱手让之。
到了四月十八日,众太监再次前来看戏。其中一张桌子被一名曹姓公子提前包下,众太监也不避让,自行坐下。稍后曹公子所请的客人陆续来到,看了众太监占座,曹公子丝毫不惧,因为他是京师曹御史的儿子。曹公子遂让卖座人驱逐这伙太监。
太监哪里肯服,与曹公子发生口角,甚至欲厮打。卖座人知道曹公子的来历,就从中劝阻。庆和园中,时常有混混前来闹事,故而有保镖多人护卫,也一起出来劝说。
众太监悻悻而去,临行时对曹公子道:“汝在此待我,勿逃。”太监不知道这曹公子的身份,存了欺凌之意,准备群殴。曹公子见势不妙,立刻抽身而退。众太监跑去小摊,各自买了小尖刀后,返回到戏园中索要曹公子。卖座人则称,不知其往何处而去。众太监大怒,砸毁戏园中许多物品,之后前去鲜鱼口茶馆喝茶休憩。
曹公子见太监凶恶,又不甘心被欺凌,就派人到附近勇局,唤了四名勇丁,随同去找太监的晦气。众人在鲜鱼口茶馆寻到太监,勇丁出手,想要擒拿太监,不想在座的七名太监,各自掏出利刃,一通猛刺。四名勇丁赤手空拳而来,都受了刀伤,其中一名勇丁,肋部被刺穿,身受重伤。
勇局闻讯后,出动了六十余名勇丁,携带兵械赶来增援,一番格斗后擒获三名太监。其余四名太监冲出重围,躲到茶馆的院子里,意图出逃。勇丁将院子包围后冲入,其中两名太监身手很是了得,翻身上墙,飞檐走壁,逃避而去,其余两名太监走避不及被擒获。
经过此番大闹,品茶诸客,丢失钱物不可胜计。茶馆中茗壶茗碗,摔毁无算,最终由勇局捆缚五太监回局审讯。当日京师中风传,闹事的太监都是南府伶人,素习武艺,身体强健,来去如风。清代宫中所用优伶,本由织造、监督、盐政等采选送京,并有眷属同居者谓之外南府。道光初年,将南府人一概遣返。此后宫内演剧,皆用宫内内太监为之。
到了次日,伤重的勇丁毙命。四月二十日,仵作至停放尸体处验尸,被擒获的太监也被押到。就在验尸时,突然有一人凑上来与太监私语,有勇丁指认此人也是太监,迅速将其抓捕归案。
经过审判,戏园主人未能阻止太监看戏,被笞四十。先被擒获的四名太监中,刺死勇丁者处以斩立决,其余参与斗殴者,二人被判处绞立决,二人发往吴甸永远铡草。至于后来在验尸处被擒获的太监,则被查明与此案无关,以枷号处罚。逃脱的两名太监,则严令追捕。遇害的勇丁由戏园中人代购棺木,盛殓掩埋。在鲜鱼口出殡时,同局勇丁多来相送,鲜鱼口地本狭隘,几无容足之处。
清代宫中,对太监管束极紧,奈何太监仍然不断滋事,各种私下斗殴,屡禁不止。戊戌政变后,慈禧下令杖毙珍妃身边的八名太监,又囚禁珍妃,实因怨恨光绪而牵连珍妃。光绪身边的七个太监也被下令杖毙。得悉慈禧要下毒手后,一名太监尹得福不甘坐以待毙,私藏小刀,准备行刺报复,被擒拿后死于狱中,也算是太监之中有胆色者。
六 粗笨的宫女
清宫后妃选秀,由户部主持,每三年一届,称“大选”。后妃主要在八旗之中挑选,满蒙汉八旗适龄女子均可参与,但满人领养的汉人之女不可参选。选秀女子的年纪在十四岁至十六岁之间。每到选期,在京师的适龄女子先至本旗报名,在京外的也要报送到京。参加大选还有一定官衔要求,如乾隆朝规定,外任文官同知以上、武官游击将军以上家庭的女子方可参选。嘉庆朝规定,八旗汉军文职笔帖式以上,武职骁骑校尉以上家庭的女子方可参选。八旗秀女例应三年一次,选后再行聘嫁,遇有事故不能阅选者,待下次阅选。未经阅选者,虽至二十余岁,亦不准私行聘嫁。有违例不待阅选即行聘嫁者,该旗都统察参照例治罪。
清宫宫女由内务府会计司负责挑选,一年一次,称“小选”。清代宫女只在上三旗包衣中挑选,“旧制,若选宫中承直伺应之人,则惟内务府三旗,于每年正月备挑一次。他旗不与”。相较前朝,清代宫女数目并不多。康熙帝曾云:“前代宫女至九千人,内监至十万人,饭食不能遍及,日有饿死者。今则宫中不过四五百人而已。”
每到寒冬腊月,内务府上三旗包衣家女子,年满十三岁者,都可以参加挑选。在寒风之中,秀女们冻得瑟瑟发抖。康熙三十九年(1700)十二月十九日,康熙帝特意指示:“今日天气甚冷,应选秀女多系贫寒之家,尔等带至和暖处所,赏给热汤饭,毋致冻馁。”
挑选宫女时,内务府只重视宫女的相貌,至于其身体是否健康、是否聪明伶俐,则被忽略。入宫之后,很多宫女因为身体或才智原因被遣出宫去。选秀女时还有个特殊讲究,就是看秀女有无裹小脚。满洲八旗妇女素无缠足之习,入关之后,见到汉人女子无论贫富贵贱,均需缠足,清廷还一度出台禁令。康熙三年(1664)发布上谕,(康熙元年)以后民间所生之女,禁止裹足。若有违法裹足者,其女父有官者,交吏兵二部议处;兵民者,交付刑部,责四十板。不想地方上的吏役利用此条规定,将康熙元年以前所生女子诬陷为康熙元年以后所生,牵连无辜,闾里骚然,讹言四起。于是礼部再次出动,请废除禁止汉人裹足令。康熙帝无奈,只好同意了汉人女子裹足,但严禁(满汉)八旗女子裹足。
秀女入宫后,以老带新,要一段时间才能适应。新秀女入宫,先“试以绣锦、执帚一切技艺,并观其仪行当否”,再决定其去留。宫女中品貌较好者被挑选出来,分配到各宫,伺候太后、皇后和诸妃嫔起居。其余分配到尚衣、尚饰等处从事杂役。光绪二十八年(1902),慈禧太后亲自遴选秀女,以供内廷差遣。此番选得内务府镶黄、正黄、正白三旗,举止安详容貌端正女子,计二十四人,分拨各宫学习。尚有二十人记名待补,其未经入选者,随即发回,并赐以荷包等物。选中服务后妃的宫女,称“官女子”。按清制规定,皇太后有官女子十二人、皇后十人、皇贵妃八人、贵妃六人、妃六人、嫔六人、贵人四人、常在三人、答应两人。
官女子(宫女)服务后妃,待遇相对较好,每日供应猪肉一斤、白老米七合五勺、黑盐三钱、随时鲜菜十二两。家下女子(派在王府),每日供应白老米七合五勺、随时鲜菜十两、黑盐三钱。乳母和保姆每日供应猪肉一斤、老米七合五勺、随时鲜菜十二两、黑盐三钱。官女子每月支给银六两、云一匹、宫一匹、纱一匹、纺丝一匹、杭细一匹、木棉二斤。
在宫内生活,除了服侍后妃的宫女(官女子)待遇较好外,其他大部分宫女吃住条件一般。“所居屋漏墙圮,巷十室,居十人”。每日饭菜,“置饭木桶,咸鸡、鸭肉二片佐之,臭腐不中食,还之,下餐复进”。因为吃住很差,很多宫女入宫之后,容颜日益憔悴。
上三旗包衣之家因为得了皇帝的宠幸,也有女子参加大选,入宫为妃。如内务府金氏、高佳氏,都有女子许配给乾隆帝为妃。高氏乃是乾隆朝第一个被册封为贵妃者。金氏初为贵人,位号不断晋升,死后追封皇贵妃。上三旗包衣在后世发展中获得抬旗,身份地位改变,但其家中女子仍要继续参加宫女选秀。雍正七年(1729),雍正帝就此下令:“嗣后凡挑选使令女子,在皇后、妃、嫔、贵人宫内者,官员世家之女尚可挑入。如遇贵人以下挑选使令女子,不可挑入官员世家之女。若系拜唐阿、校尉、护军及披甲散人等之女,均可挑入。”据此,内务府世家之女也可以入宫,服侍皇室成员,增进主仆感情。
清代宫内规矩森严,禁止宫女喧哗、口角。康熙二十年(1681)二月十四日上谕:“宫中女子不知礼体,每有声高角口者,尔总管俱罢软不能管束,一味瞻徇,不知禁约。嗣后遇有不守宫规,仍前喧诟者,尔等指名据实参奏,如徇私隐蔽,察出一体治罪。”
道光三年(1823),翊坤宫两名宫女发生口角,互相辱骂,被乾清宫总管斥退出宫。口角本是小事,但道光帝将此事提升到政治高度,认为“然凡事莫不因小成大,其中甚有可恶之处,若不稍加薄惩,如此下谗上暴,肆无忌惮,将何所不至耶”。为此下令将储秀宫首领太监,加以重罚。
明代宫廷管理混乱,很多太监与宫女结伴,是为“对食”,引发了诸多争端。天启朝时,客氏在宫中先与魏朝结为对食,后来又与魏忠贤勾搭上。客氏风韵过人,二魏争风吃醋。某夜,二人喝醉,为了客氏在皇帝住宿的暖阁大打出手,惊动了天启帝。清代严格规定,“凡各宫女子,不许与太监等认为亲戚”。如果宫女称呼本宫太监为伯、叔、兄、弟者,将严惩宫女,驱逐出宫,发配家属。非得本主命令,宫女与太监不得交谈、嬉笑与喧哗。宫殿监各处太监,如在路上遇到宫女,须等宫女走过之后再走。
秀女选入宫内后,面对皇家的各种规矩,一时无法适应,常被驱逐出宫。此外,宫女如果患有哮喘、痨病、伤寒等传染类疾病,或是手脚笨拙、不够灵活,或是偷盗宫内财物等原因,均有可能被驱逐出宫。针对宫女“笨”的问题,清廷一直有开学校培养宫女的倡议。直到宣统元年(1909)七月,因宫内当差之秀女多粗笨不堪,故而准备设立教育秀女学堂,选拔内务府三旗之幼女,送入学堂教育礼节及普通女学知识,并厘定毕业期限,俟毕业后分别拨入宫内当差。
秀女入选后,一则不了解宫内规矩,二则年轻,对很多事务不熟悉,时常被老宫女、太监殴打凌辱。嘉庆九年(1804)三月,内务府奏报,寿康宫一位名叫平安的宫女投井身死。慎刑司调查后,发现平安身上有多处被殴打所致的伤痕。经过审问,寿康宫太监、宫女承认,平安才入宫四个月,年少无知,很多工作做不好,故而屡屡被打。道光十五年(1835)闰六月,又有宫女二妞自杀,年方十四岁。调查后发现,也是入宫后被欺凌导致自杀。
宫女在宫中,因为主子的暴怒或权力争斗,时有遭遇杀身之祸者。如道光中期,道光帝某夜在乾清宫盛怒,厉声呵斥,召值班侍卫王某入宫门,授以宝刀,令至某宫第几室,于床上取一宫女首级复命,不知其为何事。
康熙朝时规定,宫女年满三十岁方可遣出宫,此时年纪大了,很难婚嫁。雍正朝做了改变,宫女在宫中服役至二十五岁可以出宫自行婚配。宫女服役期满,出宫之时,另外还有一定赏赐。清宫规定,宫女服务十五年以上,赏银三十两。十五年以内十年以上,赏银二十两。十年以内者,赏银十两。一些在宫内表现优异的宫女,由皇帝赐婚,嫁给各旗有品级的佐领、步军校等,也算有个好归宿。
到了清末,旗人婚姻有了变革,开始允许满汉通婚,秀女的选拔也发生变革。往日清廷规定,内务府上三旗包衣之家,如将未经挑选之女许配民人者,将主婚之人照违制律杖一百;若将已挑选及例不入选之女许配民人者,照违令律笞五十,其聘娶之民人亦一体治罪。此种规定限制了上三旗包衣的人身自由,带来很多问题。光绪三十四年(1908),此条也被废除,此后上三旗包衣之女可以自由许配民人。
在皇权时代,挑选上三旗包衣女子入宫当差,对被选中的女子而言,是一种负担和束缚。被选入宫的女子,不但没有人身自由,甚至连安全都无法保障。清廷给予的些许酬劳根本不足以弥补女子们流逝的青春和压抑的精神。宣统帝退位后,清宫之内尚留下百余名宫女效力,对她们来说,此时在宫内当差,不过是一份职业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