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军事历史 > 《大清内务府:从帝王的家奴到鹰犬(出版书)》作者:袁灿兴【完结】 > 大清内务府:从帝王的家奴到鹰犬 (袁灿兴).txt

第七章 一本万利的皇家贡品 内务府的大肥差.2

作者:袁灿兴 当前章节:12119 字 更新时间:2026-6-14 02:40

宋徽宗追捧北珠时,恰逢辽国皇帝耶律延禧刚登基不久。耶律延禧看到宋国频繁来辽国购买北珠,大为恼怒,下令断绝交易。有大臣进谏道:“宋国倾举国之力,购买无用之物,对我有利,对宋国则不利。”耶律延禧听了大喜,遂放开北珠贸易。又因为北珠贸易能带来暴利,耶律延禧逼迫女真人采捕北珠。女真各部不得不在冬季凿冰入水,采蚌取珠,导致很多人死于江中。

女真人以性命换来的北珠却被辽国人低价收走,又遭遇各种压迫,这最终诱发了完颜阿骨打起兵反叛。阿骨打起兵时,恰逢耶律延禧赴显州(今辽宁北镇一带)打猎。得到警讯后,耶律延禧也不放在心上,仅派出五千人前去镇压。女真人出奇兵,潜渡混同江,一举击败辽兵,此后迅速崛起,成为辽国大患。

北宋重和元年(1118)十二月,金国派遣李善庆作为使者前往宋国。重和二年正月,李善庆抵达宋国京师,献上国书及北珠等物作为国礼。此次会晤后不久,宋金两国达成“海上之盟”,共同对付辽国。至辽国被灭掉之后,虎狼般的金兵却乘机推进,兵临北宋京师城下。

靖康元年(1126)正月,面对汴京城下的重重金军,刚登基的宋钦宗不得不致信大金皇子,哀求议和。信中卑躬屈膝,极尽谄媚,甚至将金国大军入侵称为“获惇旧契,永怀恩义,寤寐不忘”。宋国更献上厚礼,礼物中就有产自金国的名贵北珠。在签订临时和约后,宋国又送上重礼,其中有“珍珠束带一条,上有北珠二十五颗”。

只是,大宋皇帝搜刮尽了京师内的珠宝,也未能逃脱悲惨的命运。翌年金兵再次出击,攻破京师,俘获宋国皇帝、太上皇及皇室三千多人。靖康之乱后,北宋王公贵族仓皇南渡,在扬子江中遗弃颇多宝物。“镇江渔户于西津沙际,曾有得一囊北珠者。”

到了明代,因为北珠出自辽东,改称东珠。此时尚在关外的女真人生产力低下,从铁锅到布匹,各种生活用品都需与内地交换。辽东所出产的东珠、人参、貂皮等物则被用来作为交易物。在女真贵族中,东珠也备受追捧。努尔哈赤的大妃乌拉那拉氏与人通奸被发现,努尔哈赤大骂:“这个福晋奸邪狡猾,诈骗窃盗。凡是人有的邪心俱备,我以东珠装饰你头与身,不能再多了。”

万历四十一年(1613),努尔哈赤攻占了盛产东珠的乌拉部。乌拉部被灭之后,土地被努尔哈赤分割给各旗旗主。获得乌拉地方后,努尔哈赤与各旗旗主每年都派人前去采取东珠。到了皇太极时期,各旗旗主在乌拉的土地全部被收回,设置行政机构进行统一管理。天聪三年(1629),皇太极在乌拉设立了管理机构“嘎善”(村屯),却无力管理。

至顺治十四年(1657),方在乌拉设立了打牲乌拉总管衙门,管界周围五百余里。打牲乌拉衙门专为皇亲国戚从事各种贡品的采捕、保管、运输等工作。在诸多贡物之中,东珠最珍贵,最受重视。打牲乌拉衙门建立后,其职责最初就是负责采捕东珠等贡物。

负责采集的机构称为“珠轩”。每三十名壮丁编为一个珠轩,各置正副长官一人,共设五十九珠轩,每个珠轩要交东珠十六颗,总计九百四十四颗。顺治十八年曾经议定,打牲壮丁每月给饷银五钱。康熙二十九年(1690)提升了待遇,打牲乌拉头目每人每月给饷银二两,壮丁每人每月饷银增加到了一两。打牲乌拉衙门下辖的打牲壮丁、官庄领催、铁匠、弓匠等在内,全年开销在六万两左右。

珠轩壮丁多采或少得东珠者,均有奖惩。“各珠轩于定额之外,多得东珠一颗者,将多得东珠之人,赏给毛青布二匹;缺少东珠一颗者,将缺少之人鞭责一十。”多采东珠至三十颗者定为一级,给予主管官员赏赐。此后依照分数,分别予以赏赐。这种赏赐,与负责采捕的壮丁没有关系,只属于官员阶层。

东珠圆润莹白,光彩熠熠,又出自辽东,为清室珍视,是皇室日常生活中的装饰品。清代对东珠的使用有着严格规定,如皇帝朝冠金顶用头等东珠十二颗、二等东珠三颗,帽前金佛用头等东珠十五颗、后用头等东珠七颗,朝珠用二等东珠一百零八颗,朝带用头等东珠四颗、二等东珠十二颗等。只有皇帝、皇太后和皇后才能佩戴有东珠的朝珠,其余人即使皇子、亲王也不得使用。东珠分七等,重在一钱以上者为一等,专贡帝后使用,其余依照重量、光泽分等。乾隆四十四年(1779),六世班禅入京,乾隆帝赏给五等东珠一颗。

《大清律例》中规定,公侯文武百官,“凡应用东珠,重不得过三分,如用三分以上即同违式”。多尔衮西平陕蜀,南下吴越,为清室坐稳江山立下赫赫功劳。他死后却被指责有篡窃之志,所罗列的罪状之中有“以黄袍东珠潜置棺内”。时人曾评论:“有不篡窃于生前,而篡窃于棺内者乎?”嘉庆四年(1799),和珅被赐死,在罗列的和珅的诸多罪状之中,也有私藏东珠一项,“并有大珠一颗,较之御用冠顶苍龙教子大珠更大”。

打牲衙门对东珠的采捕,采取的是原始的掠夺性采捕。在南至长白山,北至黑龙江、瑷珲,东到宁古塔、珲春这一广阔区域内,采珠人地毯式搜寻蚌蛤,进行采捕。

每年四月,在祭祀江神之后,打牲乌拉的采珠人便分布到各个河流采集东珠,至八月返回。采获的东珠由打牲乌拉衙门验收之后,送往盛京,再送至北京。采捕时,采珠人将木杆插入水中,停下船来。凡蚌蛤聚集,会有“咬杆”声,也就是木杆与蚌壳的摩擦声。探到蚌蛤后,采珠人要赤身入水采取,下水前,采珠人会猛喝上几口关东烧酒,在嘴或鼻子上插芦苇筒儿以便于在水中换气。采珠人潜入水中摸到蚌蛤后,或抱住蚌蛤,或将蚌蛤放入所携带的鱼皮兜中,摇动绳索,由人拖拽到船边,如此反复多次。

采珠人在寒冷的水中采珠,有被水冲走、淹死的危险,常年泡在寒水之中,更容易生病,而采珠人辛苦所得,不过是一饱而已。在此种残酷环境下,采珠人常被称为“水下奴”。在困境之中,采珠人中发展出了诸多与东珠有关的故事,如采珠人在水下时突然遇难,有东珠精化身为美女,将其救出,最后以身相许之类的故事。

蚌蛤采捕上来之后,以热水灼蚌壳,蚌壳即打开。此时如果发现有东珠,采珠人要当着众人的面,手持尖刀,将珠子迅速取出,放到净水碗中。如果所采的珠子光泽度不够,或者形状不符合要求,则要扔回河中,不得私藏。东珠捕捞不易,往往易数河而不能得一珠,采捕一船蚌蛤也可能得不到一颗东珠,至于高品质的东珠更难得。在一些河床上,采捕后遗弃的蚌壳累累密布。

长年的过度采捕导致东珠资源逐渐匮乏。到了乾隆初年,开始实行轮采制度。一条江河被采后,停采三年或五年,采珠人须到另外的江河采捕。乾隆四十六年(1781)至五十一年,下令全面停采五年。嘉庆四年(1799)十二月,嘉庆帝又下旨,自明年起停采三年,以资蚌蛤生长休养。此后,开采东珠需要提前一年申请,经过皇帝朱批同意,方可在第二年开河采捕。如果皇帝连续否决,则连续几年都不开采。

没有采捕任务的时候,地方官员要严格巡河,禁止民间私采。私采者所受的处罚非常严厉。《大清会典》载:“宁古塔、乌拉人在禁河内偷采东珠者,照偷采人参例,为首者拟绞监候,为从者枷两月,鞭一百。”同时禁止私下贩卖、佩戴东珠,“貂、珠、人参禁偷采,旗民有犯皆论如法。私戴、私贩与盗珠同”。此外,清廷还在山海关设卡,严查夹带东珠者。凡查获夹带东珠者,依照查获东珠的数量,分别予以记功、赏银。若有人夹带东珠入关而未被查出,则山海关主管官员与巡查人员要被降三级、杖八十。

女真发祥于东北,将白山黑水视为清王朝的龙兴之地,此地所产的东珠也被视为珠宝饰物中最珍贵者,严禁民间开采、使用。由于严禁民间私采东珠,一些打牲乌拉的采珠人便利用此事来敲诈勒索。打牲乌拉的采珠人将采捕后的无用蚌壳扔在屯农住所外边,再指责屯农私采东珠,敲诈勒索。久而久之,民间见蚌即生出畏惧之心。干旱之年,黑龙江、嫩江一带江水干涸,河床之中,可见老蚌,却无人敢去采捕,最后“仰死泥淖而已”。

在经历了漫长而疯狂的采捕之后,东珠资源已近枯竭。清初时,尚可采到大如鹅卵、长可径寸的东珠。到了道光七年(1827),上谕指出“所进之珠,颗粒甚小,多不堪用”,无奈之下,只好暂停采珠。到了光绪二十年(1894)三月,打牲乌拉进贡的东珠,色泽灰暗,只好再次采捕。此年之后,直至清室退位,再未进行采珠活动。到了民国年间,也有东珠在市场上出现,只是数量日益减少,已近消亡。

五 貂皮引发的冲突

貂皮是御寒的极佳之物。据称寒冬之时,放一碗凉水在冰上,覆以貂皮,虽是冬夜,碗中水也不会结冻。貂皮是中国古代制作衣帽的名贵材料,自然是产貂地区的重要贡品。东汉建武二十五年(49),乌桓国前来朝贺时,就曾献上貂皮。曹魏景元三年(262),辽东郡肃慎国遣使入贡,贡品中有貂皮四百。唐开元天宝年间,大室韦遣使来朝,进贡貂皮等物。明代宫廷之中,“宫中征用,每年贩来貂皮一万余张”。

有清一代,东北进献的贡品中,以貂皮为最重。早在崇德四年(1639),皇太极派兵征服了黑龙江中上游索伦、达斡尔等部,逼迫其每年进贡貂皮。被征服的索伦、达斡尔、鄂伦春等部,在康熙朝被编为布特哈(意为渔猎)打牲部落,至雍正朝被编为布特哈八旗,专门从事猎取貂皮等工作。

布特哈各部设总管一人,管理日常事务。康熙年间明确,布特哈各部健康的成年男子,每岁要进贡貂皮一张,“无问官兵散户,身足五尺者,岁纳貂皮一张,定制也”。布特哈各部,每三年比测一次,立一五尺木桩,凡身高符合者,注册为纳貂之丁。因亡故、年老、残疾、重病等不能捕貂者,于比测时从丁册之中除名。布特哈各部一直依照实际壮丁数量进贡貂皮,但各部人数时常变动,也导致了进贡貂皮数量的波动。直到道光十二年(1832),清廷才明确了贡貂人数为三千四百余人。此,后布特哈各部每年进贡的貂皮张数一直维持在三千四百张以上。

清廷将貂皮分为三等,以丰厚纯黑者为上,紫次之,黄又次之。选貂皮时,黑龙江主管官员与布特哈总管一起详加审视,判断好等级后,钤小印于皮背,封贮备进。清廷严格控制民间使用貂皮,即使官方选剩下的“掷还之皮”,钤上小印后,还要砍去一爪,才能流通到民间。如皮背无印,而四爪齐全者,则是私货,“事干例禁,人不敢买”。布特哈壮丁缴纳貂皮时,根据貂皮品级赏给一定银两,由布特哈总管发放。布特哈向无商贩,每岁纳貂完毕,领取银两后,会举行商贸集会。各部不分男女,争相购买生活必需品,“为一岁之计”。布特哈八旗各部之外,其他如宁古塔、唐努乌梁海等地,每年也有大量貂皮进贡。内务府之中,储存的貂皮堆积如山。

在清廷看来,貂皮是笼络人心的有效工具。松山战役后,明军将领洪承畴被生擒,初时宁死不降。皇太极亲自召见时,将所穿貂裘解下,赐给洪承畴。洪承畴感念厚恩,涕泗纵横地称颂皇太极“真命世之主也”,于是请降。得了洪承畴,皇太极大喜云:“得洪承畴,如盲人得一向导,进攻中原,安能不克?”

“冬至赐貂,唐例也。”定鼎中原后,清室也效法此例。冬至时南书房、如意馆、升平署等处供职人员各得貂皮数张不等。至于亲贵大臣,逢到重要场合或是节日,也各有貂裘赐下。

云贵总督范承勋是清代开国名臣范文程之子。康熙三十二年(1693)冬,范承勋入京陛见。当时康熙帝前往孝陵,范承勋赶往米峪口会合。君臣二人是旧相识,八九年不见,范承勋已是满头白发。郊外寒冷,康熙帝将貂帽、貂褂、白狐腋袍赐下,令其立刻更换,以免风寒所侵。雍正丁未,冯少寇被提拔为庐州知府,请训之日,雍正帝特赐貂裘、锦绮、端砚、法帖诸珍。乾隆年间,沈德潜陪同乾隆帝南巡。游西湖时,恰好大雪,君臣二人作对。乾隆帝对其“飞入梅花都不见”一句大为欣赏,亲解貂裘赐之。咸丰四年(1854)十二月,咸丰帝赐曾国藩御用黄里貂马褂。黄马褂颁到之翌日,有盗贼用小舟,于夜间靠近曾国藩座船,盗貂褂而去,曾国藩则噤不敢言。

一般臣子,机缘巧合,也能得赏貂裘。咸丰帝时,翰林吴存义入直南书房,咸丰帝偶至此处,见他所穿貂褂破旧不堪,乃询问原因。吴存义叩首道:“臣自授(翰林)编修至今,已二十年矣。”翰林院素以清贫著称,吴存义于其间二十年,两袖清风,一贫如洗。咸丰帝闻言叹息不已,次日即赐下黑貂。

光绪中叶以后,清朝官场奢侈之风盛行。权臣荣禄穿着极为考究,每年冬季,所着貂褂,均有编号,每日一换,从无重复。太平时日,荣禄貂褂,一日一换,但大乱时,连皇帝也没好貂裘穿。庚子之乱中,慈禧、光绪帝出逃西安因逃跑仓促,未能携带宫内貂褂。出逃途中,寒风凛冽,光绪帝还是一身秋装。到了西安后,遍觅好貂皮而不得,光绪帝只好弄了件旧貂裘罩在衣服之上。返京之后,一切如往昔,大臣们又纷纷穿起光鲜貂裘。光绪三十四年(1908)冬十二月,庆亲王奕劻在府内摆酒席,亲贵们无一不身着上品貂裘。奕劻一入军机处担任首席军机大臣,立刻就给寒酸的军机章京们每人发一笔钱,让他们置办貂裘。

清廷就貂皮的使用有所限制。康熙元年(1662),清廷下达禁令,“定军民人等,有用貂皮、狐皮、猞猁狲为服饰者禁之”。据此禁令,貂皮是大小官员、王公贵族们的专利,军民人等不得使用。

就在京内小官陶醉在貂裘的温暖里时,不想出了个喜欢拍马屁的人,怂恿皇帝禁止中低级官员使用貂皮等物。御史任宏嘉,字葵尊,建议康熙重新厘定服制,“非三品以上不得衣貂鼠、猞猁狲”。康熙帝听从了此建议,于是禁止中低级官员使用貂皮和猞猁狲。

冬日京师,寒冷彻骨,众多中低级官员冻得瑟瑟发抖时,无不痛骂任宏嘉多事。王士祯作诗讽刺道:“京堂铨翰两衙门,齐脱貂裘猞猁狲。昨夜五更寒透骨,举朝谁不怨葵尊。”

没多久,诸多三品以下文武官员,为了御寒,再穿貂裘,反正法不责众。康熙三十九年(1700),朝廷再次重申禁令,这次不但禁用貂裘,还禁用貂帽,不过禁令很快就被人遗忘。到了康熙五十六年时,已没人记得这个禁令。此年,康熙帝看着朝廷内官员们头上的貂皮帽,隐约间想起:“朕记从前,曾禁貂鼠?”

臣下用貂皮屡禁不止,还有个重要因素,即皇室牟利的欲望。清室通过布特哈八旗、宁古塔、唐努乌梁海等地,每年可获得大量的貂皮。这些貂皮远远超过了皇室冬季使用及赏赐的需要,用不掉的大量貂皮,存在库房中会慢慢霉坏。最终,清室决定将貂皮拿出来,由内务府变卖赚钱。内务府联系商人将貂皮批发出去,再由商人运往各省零卖,双方还可以讨价还价。康熙五十六年,内务府一次就将貂皮一万五千张交给商人贩卖。此后,内务府储存貂皮数量到一两万张时,就将其中部分处理掉,以免日久天长,虫蛀变色。

清初,貂皮价格还不是特别昂贵。康熙初年,关外的猎户买铁锅,惯例是用貂皮交换,“随锅大小,布貂于内,满乃已”。到了康熙二十二年(1683),京师之中,每张紫貂皮价格涨到银一两。雍正五年(1727),内务府将索伦所出黄貂皮定价为每张二两银,宁古塔黄貂皮每张一两五钱银。乾隆十八年(1753)时,内务府将发给两淮盐运使出售的貂皮定价为每张二两三钱银。

通过内务府出售貂皮,清室获得了丰厚利润。为了确保皇室垄断东北的貂皮,顺治七年(1650),清室下令停止宗室探捕东珠、貂鼠等物。康熙十七年(1678)规定,凡私自进入禁地猎捕貂皮者,不分王、贝勒、贝子、公、台吉,皆罚俸九个月,所猎获貂皮全部充公。若是王公贵族所属旗人、家人和捕牲人私自进入禁地捕貂,其财主与为首之人皆拟绞监候,并没收其全部家产和牲畜。清室将东北貂皮视为自己的私产,虽是王公,也不得与其争利。

清廷规定,不论是中国民间偷猎貂皮者,还是朝鲜人进入中国国境偷猎貂皮者,均参照偷盗人参之律,予以严惩。乾隆二十九年(1764),朝鲜国人朴厚赞等十余人跨越江面,进入中国境内偷猎貂皮,被中国驻防兵官拿获。朝鲜国人进入中国禁区偷猎貂皮,参照《大清律》中偷盗人参的律法,应处绞监候,至秋审时再决定是否处绞。此年九月秋之时,中方与朝鲜国沟通后,朝鲜国王同意将这批朝鲜人即行正法。但乾隆帝从两国关系考虑,认为应从轻发落。不过,“嗣后遇有似此罪犯,应将首恶之人,明正典刑,以昭国宪”。

“乌拉诸山林中,多有之索伦人,以捕貂为恒业。”索伦所产貂皮,毛泽润而香,毛深而皮大,被誉为天下之最。索伦出产貂皮颇丰,是清皇室貂皮的重要来源。索伦的顶级貂皮,吸引了罗刹(俄罗斯)人的注意。俄罗斯天气寒冷,素来重视貂皮,早在《大清一统志》中,就有关于俄罗斯貂皮的记载,“有黑貂皮,甚贵,产极东北牙特库之地。”顺治十七年(1660),罗刹国遣使来华,中方的记录是“此国最精火器,地大兵多”。

康熙四年(1665),罗刹人头领“阿罗斯率八十余人,入索伦部,取貂皮而淫其妇女”。事发之后,宁古塔将军巴海轻骑往袭,此时,罗刹人正在酣睡,基本被全歼,逃脱者仅四人。罗刹兵吃了一次亏后,“筑城于雅克萨,为边患者二十余年”。雅克萨城筑成后,索伦人不时遭到骚扰,且无法向京师进贡上等貂皮。索伦人多次向清政府请求援助,“以罗刹故,不得时贡,且数以罗刹之过上诉”。于公,罗刹人不断侵扰中国境内,杀戮颇多;于私,罗刹人抢劫貂皮,严重侵犯了清室的利益。从公私两个方面来说,康熙帝都必须出兵,铲除雅克萨城。

康熙二十四年(1685),在扫平三藩之后,康熙帝派军讨伐雅克萨。在罗列出的罗刹人罪状中,就有抢劫貂皮一项,“越界而来,扰害索伦诸地,剽劫人口,抢虏村庄,攘夺貂皮,肆恶多端”。此战之中,大将林兴珠领藤牌兵五百,大败罗刹援兵于江中。林兴珠乘胜登陆,欲焚雅克萨城,罗刹兵弃城逃走。此战之后,两国达成了和议,索伦人也得以顺利进贡貂皮。不过在两国接壤的乌梁海地区,两国持续围绕貂皮进行谈判,直至雍正五年(1727)方才达成协议。

乌梁海(意为森林中人),辽代称“斡朗改”,元明称“兀良哈”。乌梁海人分布在唐努山、阿尔泰山一带,在其名前加上所游牧的山名作为区别,分为唐努乌梁海、阿尔泰乌梁海、阿尔泰淖尔乌梁海三部。乌梁海人只是外界对他们的统称,各地的乌梁海人,人种、语言均不同。唐努乌梁海人的语言是突厥语;阿尔泰乌梁海人部分操突厥语,部分操蒙古语。

17世纪,乌梁海人向喀尔喀蒙古和托辉特部纳贡,以换取保护。准噶尔蒙古崛起之后,乌梁海人改向准噶尔人纳贡,一度处在噶尔丹控制下。康熙朝时,康熙帝三次出兵塞外,击败噶尔丹,荡平漠北。康熙五十四年(1715),唐努乌梁海头目率众归附,此后他在名义上处于清国控制之下。乌梁海人所居住地区盛产各种皮毛,貂皮更是上品,每年都要上贡清室。

唐努乌梁海每年给朝廷和蒙古王公进贡貂皮,负担很重。雍正四年(1726),雍正帝为了给乌梁海人减负,与蒙古亲王会商后,将每人每年交纳给蒙古亲王的五张貂皮,减去两张,只交三张。另由中央政府拨给蒙古亲王乳牛、牧羊,以“每年孳生”,补偿所减两张貂皮的损失。

不过,蒙古王公照例索取五张,乾隆七年(1742),此事被定边副将军策凌揭发。经过奏请,将涉及的王公“交理藩院察议,仍严饬伊等嗣后照例遵行,如再私取逾额,定行从重治罪”。乾隆二十七年,清政府铸“唐努乌梁海四旗总管之印”,设置四旗总管。

唐努乌梁海、阿尔泰乌梁海、阿尔泰淖尔乌梁海三部,有中国管辖的,有俄罗斯管辖的,有处于中国与俄罗斯两国之间不受任何一方管辖的。属于中国管辖的乌梁海人,“岁以五貂贡于我朝”;属于俄罗斯管辖的乌梁海人,“岁以五貂贡于俄罗斯”;不属于两国管辖但又与两国边界接壤的乌梁海人,两国各取一貂。

雍正五年(1727)签订的《中俄恰克图界约》第三条规定:“两边各取五貂之乌梁海,各本主仍旧存留。彼此越取一貂之乌梁海,自定疆界之日起,以后永禁各取一貂,照此议定。”据此条约,中俄不得对不属两国管辖的乌梁海人征收一貂。“然俄罗斯仍私征一貂如故。我朝亦姑置勿问也。”

唐努乌梁海人每年将貂皮运到乌里雅苏台,再转运北京。至于蒙古王公每年收取的貂皮则自行派人前去唐努乌梁海征收。唐努乌梁海人对于进贡貂皮,素来用心。庚子年间,八国联军入京,两宫出逃西安,唐努乌梁海人照样进贡貂皮,由乌里雅苏台将军一路护送到太原,只是未曾送到西安。

清廷将唐努乌梁海地区出产的貂皮等物视为自己的私产,严禁内地商人前去该地。二百余年间,“我国商民仍守旧规,不敢违禁潜往贸易”。只有每年唐努乌梁海人前来乌里雅苏台进贡貂皮时,内地商人有三天时间可以进行贸易。

中国商人不能去唐努乌梁海,俄罗斯商人却大量前去贸易。到了清末,在唐努乌梁海的俄罗斯商人数量颇多,在此建盖房屋,常年居住。俄罗斯商人每年收买鹿茸、狐狼、水獭、猞猁狲、貂皮灰鼠,数量甚巨。由于俄罗斯商人大量收购貂皮,当唐努乌梁海人来乌里雅苏台时,竟无货物可与中国商人贸易。为此清室在光绪二十八年(1902)做出变通,由乌里雅苏台将军发出许可证,准许内地商人前去唐努乌梁海贸易。

晚清时期,大量移民涌入关外,开垦山地,各捕貂地纷纷丧失。布特哈八旗无法完成任务,就放弃猎貂,自行购貂充当贡品。后来,财力日益困窘,布特哈八旗已无力承办貂贡。光绪三十二年(1906)起,清室令暂时免征。光绪三十四年正月,东三省总督徐世昌上奏,请宽免布特哈八旗此后三年的貂贡。三年还未期满,清王朝已告别历史舞台,但忠心的乌梁海人仍未曾停止进贡。1914年时,唐努乌梁海“对于我国政府,今尚贡献黑貂”。

六 关东鲟鳇雪堆霜

鲟鳇鱼一直被当作珍稀美食,只是此鱼口味虽佳,而外形丑恶,身长五尺,则鼻长四尺余。在古代,鲟鳇鱼主要被用来制成鱼鲊,也就是腌制的鱼。“鲟鳇身骨脆美,肉黄白,间之为鲊,其鳃曰玉梭衣。”“鲟鳇鱼极大,而骨脆肉肥,亦可为鲊。”宋代杭州鱼市每日里也有鲟鳇鱼鲊出售,“大鱼鲊、鲟鳇鱼鲊等类”。不过古人很挑剔,鲟鳇鱼被重视的,乃是其鼻肉。

湖广之间也出产鲟鳇鱼,“楚有黄柑、鲟鳇,可以供甘旨”。鲟鳇鱼制成的鱼鲊成为湖广一带的特产,在明代成为宫廷贡品。《三刻拍案惊奇》中记载:“(石不磷)此时侨寓在扬州城砖街上。秦凤仪到钞关边停了船,叫秦淮看船,带了秦京,拿了些湖广土仪,细篾、莲肉、湘簟、鲟鳇鱼鲊之类,一路来访石不磷。”湖广镇守衙门每年都向皇室进贡鲟鳇鱼及鱼鲊。地方各州县借着进贡的名义,大肆勒索,民间不堪其重。朝廷得知此弊端后,“令湖广镇守衙门,递年止进鲟鳇鱼鲊”。

北方少鱼,但还是能有各种鱼出售。大鱼多来自天津,因为稀少,故而价格高昂。每年冬至后,关东出产的鱼大量进入市面。渔民在十月后水结冻时打捞鱼,以冰覆盖,运输保存。过了惊蛰,鱼不能保存,市面上也不再有关东产的鱼出售了。

鲟鳇鱼在辽代名为“阿八儿鱼”,岀混同江,俗名鲟鳇,又名阿金鱼。《金史》载:“鲟鳇鱼,黑龙江出。”元至元二十九年(1292),元兵攻打女真,进攻建州。金国大败,涅彻烈仅以二十骑遁走。攻下建州后,置肇州,此地特产鲟鳇鱼。被俘的女真五百余户,充作渔户,每岁捕鲟鳇鱼,通过驿站进贡。“金史所谓牛鱼者也”。明代对于东北所产鲟鳇鱼也有记载。东北地区,“鲟鳇鱼、牛鱼,混同江出大者,长丈五尺重三百斤,无鳞骨,脂肉相间食之”。

东北地区“江河横流,鱼鳞游泳于其下”,有松花江、黑龙江等江河湖泊,还有各种沼泽和湿地,出产各种鱼类。在唐宋就有记载,东北地区出产高品质的鲟鳇鱼。《酉阳杂俎》中云:“东海人常获鱼长五六尺,腹胃成胡鹿刀槊之状,或号秦皇鱼。”宋代《太平广记》载:“盛京之鱼,肥美甲天下,而鲟鳇尤奇。”盛京出产的鲟鳇鱼,巨口细睛,鼻端有角,大者重可达三百斤,冬日作为贡品,运到京师之中,充庖备赐。偶尔也有在街肆上出售者,京师中人争相购买,视为珍品。到了清代,打牲乌拉衙门每年捕捞鲟鳇鱼,作为贡品送入京师内务府。

打牲乌拉衙门辖地广阔,松花江周围五百里,皆是其采捕区域。在黑龙江、乌苏里江流域,打牲乌拉衙门也有捕鱼权。

打牲乌拉所捕捞的鲟鳇鱼,一般有一丈多长,重三四百斤,甚至还有体积更大的。康熙三十年(1691),康熙帝驾临畅春园,由传教士讲授算学课。课毕,赐御膳,有两大盘鱼,一盘是鲑鱼或鳟鱼,另外一盘是重达十二磅至十五磅的鲟鳇鱼肉。据传教士记载,这是运到北京的最好的鱼,以这么大的鱼来说,肉味确实鲜美。

嘉庆十年(1805)之前,鲟鳇鱼在京中还不是特别昂贵。自从京师中流行吃鲟鳇鱼头后,鱼市纷纷囤积鱼头,晾晒之后再发卖,价格也日渐高昂。鱼市所售卖的鲟鳇鱼甚至比内务府的还要好。有一年乾隆帝去“大祀天坛”,到正阳门外,看到菜市场上有人贩卖从东北运入京师的鲟鳇鱼,长达一二丈。乾隆帝再一看宫中所用的小鲟鳇鱼,大为不满,为此还将内务府大臣索柱革职。

京师之中,邵谷太守的夫人善于烹鲟鳇鱼头。友人张瘦铜与赵云松半夜找老朋友,买了鲟鳇鱼头,来到邵家,敲门狂呼。太守夫妇本已就寝,听到声音后,不得不开门让二人进来,又命夫人烹制鱼头。等到鱼熟可端上来时,东方已白,三人为之笑乐。张瘦铜有诗云,“昔年邵七同街住,半夜打门索煮鱼”,让后人叹服前辈的风流洒脱。

打牲乌拉总管每年分两次向内务府进贡鲟鳇鱼、鲈鱼、杂色鱼等。第一次进贡鲟鳇鱼十尾,其中“盈丈者二,余八尾不立限”。此外还有鳟鱼九尾,翘头白鱼、鱼、草根鱼、鳇鱼、细鳞白鱼等鱼类四百尾。第二次进贡鲟鳇鱼十尾,另有鳟鱼九尾,翘头白鱼、鱼、草根鱼、鲤鱼、细鳞白鱼等四百尾。

鲟鳇鱼每年捕捞两次,第一次从谷雨时节开始,至深秋时结束。打牲乌拉派遣九十人,至边外产鱼各河捕捞。捕捞时用大眼网八块,顺江横荡,是为“三五渔舟布阵开,鸣榔声里势喧豗。浪花飞卷腥风急,喜见鲟鳇起汕来”。康熙帝东巡盛京时,曾亲自在江中捕获鲟鳇鱼,摆开鱼宴,招待地方耆老。每年第一次的捕捞季节,天气尚热,且至北京路途较远,不易于保存鲟鳇鱼。故而先将捕获的鲟鳇鱼放入用木栅栏圈起来的鱼渚中蓄养。蓄养的过程也颇麻烦,每日里要捕新鲜杂鱼喂养,水大了栅栏可能被冲掉,水浅了鱼又养不活。立冬前后开始第二次捕捞。由打牲乌拉总管带领官丁七十七人,赴伯都讷境产鱼各河,捕打诸色鱼。

鲟鳇鱼凶猛无比,捕捞时极为艰苦。捕鱼者有时用黄檗做成木漂浮于水面,漂上有铁钩。鲟鳇鱼若用尾击打水漂,则被钩住不得走脱;或用长绳系鱼叉上,投掷到鲟鳇鱼脊背上,之后拉住绳子,追捕鲟鳇鱼;或是用柳条遍插在河道口,堵住鲟鳇鱼出路,用网捕捞。

鲟鳇鱼捕捞不易,特别是到了冬季,更需要大量人手。光绪五年(1879)冬,此年河水冻结,打牲乌拉总管亲自督导,带了大量人手,至边外产鱼处所,捕获鲟鳇十尾,各色鱼四百九十尾,总计五百尾,于十一月初九日启程进贡。光绪二十一年,打牲乌拉衙门年例应进鲟鳇鱼十八尾,向分两次呈进,此年仅获四尾,拟分头次呈进二尾,二次呈进二尾,计尚缺鲟鳇鱼十四尾,于吉林属界大小江河四处捕捞,却未有所获。打牲乌拉总管自觉督捕不力,请旨交部议处。不过,朝廷对此也较为宽容,下旨称“毋庸议处”。

“按旧制,打牲乌拉有捕鲟鳇鱼壮丁,又荐新之礼,十二月用鲟鳇鱼。”至冬季进贡时期,打牲乌拉选出符合要求的鲟鳇鱼,用芦苇捆好,放在草囤里,再用贡车运输入京,“每次用驿车二十辆,输京师内务府”。此时天气已零下二十多度,鱼出水即被冻死,能长期保存。鲟鳇鱼冰冻后,以黄绫包裹好,装在驿车上。运输途中并不停息,在每个驿站更换马匹,然后不停赶路,送至北京,交给内务府查收。

鲟鳇鱼肉质鲜美细嫩,是上好食材,康熙帝曾作诗云:“水寒冰结味益佳,远笑江南夸鲂鲫。”鲟鳇鱼送入内务府后,除了供宫中食用外,也在祭祀、赏赐时使用。太庙每月祭祀,要用各色时鲜,如正月用鲤鱼、鸭蛋、韭菜,二月用鲫鱼、生菜、小葱芹菜、赤根菜之类,到了十一月则用银鱼、鹿肉,十二月用鲟鳇鱼。祭祀所用之物随四季而变化,由内务府掌仪司主之。宋荦担任江苏巡抚时,逢康熙帝南巡,迎銮时有各种赏赐。某日有内臣颁赐食品,传谕云:“宋荦是老臣,与众巡抚不同,着照将军总督一样颁赐。计活羊四只,糟鸡八只,糟鹿尾八个,糟鹿舌六个,鹿肉干二十四束,鲟鳇鱼干四束,野鸡干一束。”

鲟鳇鱼在《红楼梦》中也有记录。第五十三回中,贾府门下黑山村庄头乌进孝,呈上的年货之中即有“鲟鳇鱼二个,各色杂鱼二百斤”。虽说鲟鳇鱼只有两条,可鲟鳇鱼单条重二三百斤,也足够贾府一尝其美味了。曹雪芹的祖父曹寅,曾陪同康熙帝巡视打牲乌拉,自然知道鲟鳇鱼的美味。以曹家的地位与财力,逢年过节,弄点鲟鳇鱼尝尝鲜,也不是难事。

在清代宫廷菜肴之中,以家禽和猪肉等为主要肉食,鱼类用得不多,所以鲟鳇鱼在宫廷菜系中可有可无。不过,清廷要延续关外的生活习惯,表示不忘祖先、不忘骑射的功夫,每年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由内务府下辖的打牲乌拉进行捕捞。皇室对鲟鳇鱼只是热衷于形式,可宫外的诸多饕餮,却将它视作无上的美味。

同治年间的翰林宝廷是饕餮之徒,在品尝了一次鲟鳇鱼后,作诗云:“红如琥珀白如晶,往事围炉重此烹。”据宝廷云,都中所食鲟鳇鱼,皆从关东而来。北京有专门出售关东野味的市场,鹿肉主要在正阳门街、地安门街、东西安门外、东西四牌楼、东西单牌楼等处。其中紫鹿、黄羊、野猪、山鸡、冰鱼等物,俗名“关东货”。在京师的旗人,过年必用鹿肉、鲟鳇鱼等关东货,称作“年菜”。到了清末,各种西方物品涌入,年味淡去,年货也发生改变,引得诗人们大发感慨,“鳇鱼鹿肉又汤羊,年菜家家例有常。旧货关东今 厌食,大餐新品说西洋”。在饮食上,此时民间和宫廷之中都有诸多变革。

1 [清]姚莹:《康纪行》卷九,清同治刻本。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