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军事历史 > 《女性史:古代卷(出版书)》作者:[法]乔治·杜比/译者:焦霖【完结】 > 女性史:古代卷.txt

第八章 罗马女性的宗教角色——约翰·沙伊德(John Scheid)

埃利亚斯·卡内蒂(Elias Canetti,1905—1994)在童年回忆录中写道,犹太教堂中的祈祷仪式对他的母亲来说意义不大,因为作为女人,她是没有资格参与这类宗教仪式的。类似的经历,经常会出现在犹太作家的笔端。放眼他处,古罗马的女性很可能也有着相似的感受。那时候,女性即便能够跻身宗教实践中,也最多只能充当一个边缘性角色。实际上,罗马宗教对女性的排斥极为严重,倘若人们对那些女信徒的批判属实的话,当时的她们参教无门,只得前往城郊的圣所,祭拜外邦的神,投身到那些旁门左道当中去。然而,罗马的女性在宗教领域真的如此“无能为力”吗?答案恐怕很难用“是”或“否”来概括。诚然,她们被排除在大多数重要的宗教活动之外,但因罗马宗教性质复杂,女性身居其中,虽处于从属的地位,却也是对男性角色的必要补充。

罗马宗教:男性的领域

罗马人的宗教生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在广场和神庙中举办公开的宗教活动,二是在社区广场或其他公民聚集的场所开展半公开或私人性质的仪式。除此之外,人们还会以家庭为单位,自定日期,按各家自有的流程祭各自信奉的神。这些宗教社群层次不同,却有着共同的宗教文化传统。在这一传统的影响下,女性从未担任过主导者的角色。

祭司之职

公共祭司一职往往由男性担任。一般来说,执政官负责主持重要的公共宗教仪式,有时也会从罗马公民中选拔出祭司来进行协助。祭司与执政官共同负责共和国的宗教事务,并一同制定和解释宗教法规。只有他们有权力在参询西卜林书(Sibylline Books)的指示后,宣告神的旨意。行政官与元老院一同检视境内出现的宗教问题,与祭司协商后制定解决方案。大祭司由公民大会(即罗马公民)选举产生。因为公共性的宗教活动只能在这些规章的严格限制下进行,所以该领域的宗教权力几乎完全掌握在男性手中。

大量铭文记载称,丰饶女神黛·迪亚(Dea Dia)的公共祭奉仪式上并没有女性的一席之地。即便是女性神祇的权力与职能,也是由阿尔瓦尔兄弟会(FratresArvales)中的男性祭司来代表的。在仪式上,祭司们头戴谷穗制成的冠冕,因为他们认为丰饶女神会带来丰收,而谷穗正是丰收的象征。实际上,古罗马的所有女神形象——例如刻瑞斯、弗洛拉(Flora)、波莫纳(Pomona)与福利纳(Furrina)— — 都是由男性祭司来代表的。

家庭内部的宗教仪式也遵循上述习俗,即权力掌握在男性家长的手中。主办家庭宗教仪式是男性家长的既定职责之一,未能按要求履职的人将受到监察官的责罚。加图在他的农学专著中提到,一家之主(dominus,一般是男性家长)代表整个家庭执行祭祀。除此之外,小规模的私家宗教仪式(例如每日为家神拉尔供奉祭品)也由男性负责。那些重要的家庭仪式同样是由男性家长主管的,比如,在每年二月告慰先人的祖灵节(Parentalia)及五月的去邪节(Lemuralia)上,男性都是主祭人。葬礼亦由男性所主持,他们将负责为逝者致悼词,并按规俗主持祭典。

在古罗马的工匠协会和其他一些公民团体中,男性作为主导者的案例比比皆是,诸多浮雕造像所描绘的宗教形象也证明了这一点。由此,我们可以清楚地认识到,宗教职权往往与一个群体中的权力关系相挂钩,而男性在所有情境中都扮演着主导者的角色。

无权参与祭祀的女性

女性(与外邦人、囚犯一并)是不被允许参加献祭仪式的。保罗修士(Paulus Diaconus)曾对《费斯图斯词典》(the dictionary of Festus)进行过提炼。这部词典成书于2世纪,汇编了诸多早期资料。保罗在书中提道:“根据礼俗规定,在举办某些宗教仪式时,执法官会命令‘所有外邦人、戴着镣铐的囚犯和妇女和女童们都走开!’如此禁令,表明这些人无权参加此处所谈及的祭祀仪式。”这些仪式具体包括哪些,我们不得而知,但毫无疑问,除了献祭于勇武有力的赫拉克勒斯、战神玛尔斯、西尔瓦努斯(Silvanus)等男性神祇的仪式之外,还有许多活动是女性的禁区。总之,女性被排除在最关键的宗教活动(往往是祭祀)之外,这一普遍性的习俗可以证明罗马宗教对女性的排斥。

2世纪时,普鲁塔克创作了《罗马之问》(Roman Question),他在第八十五条中讨论了“为何古代妇女不能研磨谷物、处理肉食”的问题。在解答中,他提到了古罗马对邻邦萨宾妇女的掠夺,以及双方在安邦之战后签订的协约。协约规定,女性不能参与谷物的研磨(alein),也不能参与准备祭祀用的肉食(包括屠宰、剥皮与切割,即 mageireuein)。这是食物制作过程中的两个关键时刻,而这些禁忌将妇女排斥在外。禁止妇女参与牺牲的屠宰,不但让第一批嫁到罗马的萨宾妇女更容易接受新的生活(一则萨宾传说中提到过这一点),同时也将她们隔离在祭祀场景之外。祀牲的屠宰过程需要听从主祭人的指示,而充当这一角色的往往是行政官员、祭司或男性家长,实际执行屠宰的人是屠夫(lanii)。研磨谷物(实际上是捶捣)的禁令与屠宰禁令相互补充,它并未直接禁止女性参与祭祀仪式,而是将她们与祭祀的关键食材— — far(一种通过捶捣麦粒而获得的面粉)的准备过程区隔开来。这种粗麦粉本身即是一种重要的祭品,同时也以“mola”(仪式用面粉)之名,铺垫在信徒向神明供奉的其他祭品之下。仪式所用面粉、捶捣过程与祭祀三者之间的联系,也可以通过“molucrum”一词来确认,它既表示“用于清扫面粉工坊的扫帚”,也表示“摆放祭品的木台”。

根据普鲁塔克的记载,这一禁令曾在古代(topalaion)实施。这是否暗示了罗马帝国时期它已失效呢?我们无从得知。普鲁塔克的叙述或许表明禁令的实施可以追溯到罗穆路斯时代,抑或只是适用于过去的某个时期,或许可近至基督诞生时。如果说纺线和编织被视为罗马贤妇所具有的美德,那么《罗马之问》第八十五条则定义了时人不允许妇女涉足的领域。延伸至后世也好,仅存于古代也罢,这些禁令的重要程度,足够普鲁塔克将其收录在《罗马之问》中。这本书,是普鲁塔克为了解释古老而独特的古罗马习俗而创作的。承上,我们可以推知,即便这条禁令在帝国期间不再被严格执行,它仍然是2世纪罗马妇人生活的关键特征之一。我们甚至可以猜测,在某一历史时期,除祭祀活动外,其他场合不再遵循这一排斥妇女的禁令。考古学家也试图通过这条禁令来推断古代历史上更加广泛的文化禁忌。

与祭祀相关的第三条禁律,是禁止女性饮用未经稀释的酒(temetum),这将女性排除在了祭祀仪式的另一个过程之外。对此,卡萨诺夫(Cazanove)解释道,这些禁律使得女性始终是祭祀仪式的局外人,而男性却在这一过程中实现了与神明的交流。因为,未经稀释的酒是祭祀中不可或缺的关键供品,而只有神明与男性才有权共饮之。

维斯塔贞女、女祭司与其他女性神职人员

囿于性别的限制,女性无权参加宗教仪式中最重要的事项——祀牲的屠宰与祭肉的分配。有权参与这些流程的,只有男性。在凡人与神明的沟通方面,掌权者也是男性。此外,祀牲“非祭祀”部位的分配情况也与参与者的社会等级息息相关。

何种情况下女性无权参祭

实际上,女性并非完全被排斥在宗教仪式之外。普鲁塔克的文字提到,并不是所有场合都不许女性研磨谷物、准备肉食。这一禁令只适用于一种情境:妻子(萨宾妇女)不可为她们的罗马丈夫(andres Romaioi)研磨、备肉。我们可以把它理解为传说中罗马人与萨宾人的冲突过后,双方所达成的一种妥协。普拉塔克在《罗穆路斯传》(Life of Romulus,15.5)中写道,萨宾部落逼迫罗马人免除萨宾妇女除编织以外的一切体力劳动。显然,我所引用的两段文本都能反映出当时罗马妇女的社会地位。如此看来,普鲁塔克在解答第八十五条问题时所提到的禁令实际上只限于夫妻之间,也就是说,它仅适用于家庭内部的宗教仪式,公共宗教仪式未必如此。普鲁塔克清楚,在宗教社群中女性几乎完全被排除在关键角色以外。但他在书中并未写明“禁止研磨谷物、准备肉食”等针对女性的禁忌适用于一切场景,这是因为他知道,这一古老的规则存在例外。这些例外情况皆与公共性的宗教活动有关,在其中,某些教职与祭司类的职位是由女性来担任的。

维斯塔贞女(The Vestals)

现在我们来回想一下历史上的六位维斯塔贞女(Vestals)。与男性祭司(flamines)及祭典之王(rex sacrorum,神圣仪式的总管)之妻一样,维斯塔贞女是公共领域内的女祭司,这在罗马宗教中极为少见。在大维斯塔贞女(virgo Vestalis maxima)的管理下,她们照料着罗马广场西南角维斯塔神庙中的国灶。维斯塔贞女们自幼年时即被选拔入职,原则上需履职三十年,前十年为学徒,之后是十年的正式履职期,而后十年则为师。她们居住在紧邻维斯塔神庙的一座大型建筑当中,且必须在履职期间守贞。离职后,她们可以自由结婚,但很少有人这么做。因为她们曾发过誓,这誓言所强调的并非单纯节制性欲,而是守卫真正的贞洁(publicitia),也就是如同社会对罗马妇女的期待一般,她们不但要在行为与着装上朴实无华,还要从一而终。与罗马的其他祭司类似,维斯塔贞女们代表着其所侍奉的神祇。因此,她们自身的贞洁,映射着维斯塔女神的圣洁与国灶之火的纯粹。

维斯塔贞女由大主祭(pontifex maximus)接纳入职,入职仪式与罗马婚礼有几分相似。彼时,准贞女的父亲将她送至大主祭那里,后者随后宣告:“我们在此举行仪式,来庆祝我们以罗马公民的名义选拔出了一位新的维斯塔贞女。我将引领你向前,亲爱的女孩,依照至高无上的律法,你已然通过遴选,成为一名维斯塔贞女。”仪式上,维斯塔贞女必须像新娘一样,佩戴红色头巾(flammeum),梳六股编发(sex crines)。仪式结束后,大主祭与祭司院便如女孩的男性家长及家庭委员会一般,拥有了主导她的权利。若维斯塔贞女照料不周、国灶不慎熄灭,则大祭司有权对其施加严苛的肉刑,而且一旦她们违背誓言失去贞洁(即犯下乱伦之罪),她们将被活活埋葬。

除上述与女性特征相关的职责以外,维斯塔贞女还负责一些家务性的劳动,比如每年三月的七至十五日期间清洁维斯塔神庙。但无可否认的是,她们在其他方面步入了一些原属于男性的权力领域。维吉尔(Virgil)的评论家塞尔维乌斯曾记录道:“每逢五月七日到十四日的收获季,三位维斯塔贞女会将特制麦粉(far)放在农民的篮子里。贞女们亲自烘烤、捶捣和研磨小麦,并将制成的面粉储存起来。每逢二月十五日的牧神节(Lupercalia)、六月九日的灶神节(Vestalia)及九月十三日的伊迪节(Ides)时,她们会以这些面粉为原料,向其中添加熟盐和生盐,来制作圣咸饼(mola)。”最后产生的盐粉(mola salsa)将被撒在公共祭祀的祀牲和其他供品之上。“献祭”(immolate)一词即产生于这一古老的仪式,其字面意义就是撒下盐粉。撒下粉的动作,提醒人们铭记祭奉神明的供品来自土地,也提示着唯有辛勤劳作与掌握农作知识相结合,才能获得丰收。

这么看来,每一项重要的公共宗教仪式中,都有着维斯塔贞女的间接参与。有记载称,她们还可能直接参与了一些祭祀活动,甚至有权亲自杀牲取血。卡萨诺夫指出,维斯塔贞女受赠了一把名为 sescepit 的祭祀用刀。因此,可以推断贞女们有权参与祭祀,尽管没有证据表明这种权力可用于动物祭品。有的文本则暗示出维斯塔贞女确实可以在行动和言语上参与公共祭祀。每逢四月十五日农业节(Fordicidia),人们会向地母特鲁斯(Tellus)献祭一头怀孕的母牛,因为怀孕标志着谷物的丰收。这时,维斯塔贞女便会参与复杂的屠宰仪式:“主祭人将尚未出生的牛犊从母牛的体内拖出,连带屠宰完成的内脏一起丢入烟雾弥漫的炉灶里,最年长的贞女会焚烧牛犊,待至四月二十一日的帕勒斯节(Pales),用烧得的灰烬为人们净化。”诚然,维斯塔贞女并非自始至终地参与祭祀仪式,却参与着附带的屠宰程序。还有一个例子更好地说明了贞女如何参与祭祀,即八月二十一日维斯塔贞女与奎里努斯的祭司(theflamen of Quirinus)一同,为庆祝粮食丰收而举办的祭祀。正如如下的文本记载:“向农神康苏斯(Consus)献祭……在九月初一的前十二天举行,由奎里努斯的祭司与维斯塔贞女负责。”另外,如果乔治·杜梅齐尔(Georges Dumézil)的观点是正确的,那么每年八月二十五日大祭司在其官邸雷吉亚圣坛(theRegia)对丰收女神(Ops Consiua)进行祭祀时,也有维斯塔贞女的参与。普鲁登修斯(Prudentius)的文本也提供了另一重验证。他提到,维斯塔贞女会“将用于驱邪的动物祭品埋于地下,使它们的血液流入国灶的火焰”。25

这些记载的可信性当然还是有待商榷的。比如在农业节上,维斯塔贞女只参与了祭祀的最后一个阶段,也就是焚烧牺牲祭品,并且只限于从主祭人那里递来的特定部分。在其他两个案例当中,贞女们也很可能只充当一个被动角色,而行事的主动权掌握在奎里努斯的祭司或大祭司手中。再者,普鲁登修斯在论辩文章中对这一问题只是一带而过,稍欠些说服力。但即便如此,维斯塔贞女确有持用祭刀之权,也在善良女神玻那·得亚的庆典(the festival of Bona Dea)上占有一席之地,这表明她们确实可以参与祭祀。另外,也有证据显示她们有权捶捣谷物。因此,维斯塔贞女并不被传统的性别禁忌所束缚。

另一方面,如比尔德(Beard)所描述的那样,维斯塔贞女既非家庭主妇,也非普通的未婚少女。她们因无夫无后而不属于家庭主妇,同时也因身着已婚妇女才穿的斯托拉长袍(stola)和发带(vittae)而不能算作未婚少女。在日常生活中,维斯塔贞女会参加一些已婚妇女参与的特定仪式,而且至少在帝国创立之前,她们都享有一些专属于男性公民、而家庭主妇和未婚少女并不具备的法律特权。她们可配备随从,有权出庭作证,并且免受父亲或丈夫的控制,这意味着她们可以自由处置个人财产、订立遗嘱。换句话说,维斯塔贞女的性别地位是含糊不定的,她处于两性之间的中间地带,正如其所照料的火焰一样,饱含不确定性。出于这种特殊的地位,维斯塔贞女被准许行使一些传统上仅为男性保留的宗教权力。

朱庇特的祭司之妻(Flaminica)与大主祭之妻(Regina Sacrorum)

就参祭一事,维斯塔贞女并不是唯一例外的女性群体。有些祭司的妻子也有权参祭,尤其是在供奉与时间相关的神祇时。零碎的历史记载只留下了一些关于朱庇特祭司(the flamen of Jupiter)之妻与大主祭(rex sacrorum)之妻的信息,但我们有理由推测其他祭司的妻子也承担着类似的职责。按规定,朱庇特的祭司仅在每月“望日”(依月而定,一般为当月中间日,为第十三或十五日)举办一次祭祀仪式,但他的妻子作为朱庇特女祭司(the flaminica Dialis),每逢集市日(nundinae)即需献祭一只公羊。与此同时,大主祭之妻(regina sacrorum)需在每月朔日(第一日)向天后朱诺进贡一只母猪或母羊。此外,朱庇特女祭司也像维斯塔贞女那样,有持用祭刀的权力。

上述案例真的能够表明部分女性挣脱了宗教禁令的束缚吗?在维斯塔贞女的例子中,她们可能是由于特殊的社会地位才获得了与男性相当的权力。但与大祭司(pontifices)、占兆官(augures)等其他男性祭司不同,朱庇特大祭司和大主祭若要就任,必须同时身为一家之主,辖管着一个完整的家庭。按照规定,只有已婚人士才有资格担任此职。实际上,他们必须与妻子一同完成既定的宗教职责。如果朱庇特大祭司的妻子去世,那么他必须辞职。普鲁塔克指出,若是没有妻子协助,许多仪式是不能由男祭司独自完成的。祭司夫妇作为一个整体获得祭祀权,并共同履行职能——女祭司的权力也许便是由此产生的。大主祭之妻的情况大概也是如此。我们要注意,一家之主可以将一定的权力委托给妻子。

其他女祭司

除上文提到的人物以外,还有许多其他的特殊职位,比如萨利贞女(saliae virgines)。她们的职能与萨利祭司(Salii)相当,后者主要负责指挥每年战争季开闭幕时的游行。实际上,我们对萨利贞女知之甚少,只知道她们会头戴尖顶帽(apex),身着萨利祭司式的军装,在雷吉亚祭坛(Regia)参与祭祀。33尽管这一制度似乎自古有之,但它并不能确定无虞地证明贞女们能够执行整场祭祀。罗马女孩的成人典礼上可能也有女祭司的参与,但由于缺乏资料,我们很难去还原这一场景。后来,利维娅皇后(Empress Livia)曾以女祭司的身份祭奉神圣的奥古斯都(the divine Augustus)。除非我们假设她履行神职时完全受命于人,否则只能认为身居此职应是有权力执行祭祀的。但是,“皇后”这一职务的地位不甚明确,既介于男性与女性之间,也介于凡间的寡妇与神化的人类之间。而且,因为她高居皇后之位,享有诸多特权,因此其案例并不具有代表性。负责供奉异域女神的女性祭司们,也有着类似的模糊身份。比如,一位来自大希腊地区(Magna Graecia)的女祭司便受命管理阿文提诺山(the Aventine)上的一座神庙,并在其中祭奉刻瑞斯。后来,女祭司被允许(抑或是默许)供奉其他传入本地的异邦神祇,例如地母神西布莉与伊西斯。

然而,在上述案例中,外邦人的身份为女祭司争取到了禁令的“豁免权”。再者,在本土传统习俗的权威面前,这些外来之风不过是旁门左道。其时,女性祭司所负责的,是本地法律禁止男性参与的那些宗教仪式(Dionysiusof Halicarnassus 2.22.1)。

女性举办的宗教仪式

有主妇(matrons)参与在列的那些宗教仪式,或古或新,都是罗马女性自主参与司祭甚至祭祀最普遍的例证。在某些传统节日期间,妇女们会举办一些“不见血”的祭祀。在庆颂女性生育的女奴节(Nonae Caprotinae,每年七月七日)上,自由妇女与女仆一同,向朱诺供奉野无花果树的汁液。三月一日的妇女节(Matronalia)也是埃斯奎利诺山(Esquiline)上朱诺神庙的落成纪念日,主妇们会在这天向朱诺敬献鲜花。同日,男性会祈愿妻子身体健康,并赠予她们礼物和零用钱。妇女们用这些钱准备庆祝仪式,同时采买材料,亲手准备饭食来宴请家中的男奴。古代关于这一节日的解释大多不甚明晰,据推测,它与出生(尤其是罗穆路斯的诞辰)和妇女的繁育有关。无论如何,妇女负责仪式的全部开销(尽管有部分钱来自家中的男主人),这一事实能够表明她们是这场仪式的负责人。然而,这些古代习俗并不明确违反禁止妇女参与宰杀祭品的规定。事实上,女性主持的仪式似乎不涉及动物祭品,而且举办这些仪式是为了整个城邦,而不是为了个人家庭。此外,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实际上对这些仪式知之甚少。目前所拥有的全部资料,不过是文法学家和古文物研究者留下的只言片语,因此,我们无法确认罗马主妇们究竟参与了什么、是如何参与的。

母亲节(The Matralia)

母亲节庆典(Matralia,每年六月十一日)自古便有之,它展现出了女性宗教仪式与罗马神话的紧密联系。在母亲节当天,初婚(univirae)的出身名门望族的妇女(bonae matres)会去拜访屠牛广场上的玛图塔神庙(the temple of Mater Matuta)。不同寻常的是,她们会带一名女奴进入神庙,然后又愤怒地将其驱逐出去。接着,妇女们会抱着她们姊妹家的孩子,祈求玛图塔的护佑。奥古斯都时代的人们未能探知到该仪式的起源,但乔治·杜梅齐尔通过比较法,发现这套流程实际上与曙光女神奥罗拉(Aurora,即罗马神话中的玛图塔)的神话传说有关,这项仪式也是自其中的元素发展而成的。在仪式上,由名门妇女们扮演曙光女神奥罗拉,驱散了奴隶们(与妇女们的出身相对)扮演的邪恶之影。而后,她们将奥罗拉姐姐“暗夜”(Night)的孩子“日光”(Sun)带到这个挣脱了黑暗的世界上。杜梅齐尔对这场宗教仪式的理解并没有涵盖玛图塔女神的所有特质,特别是由她的最初职能衍生出来的助产士和护士的身份。这种理解也没有顾及玛图塔与周边城邦的女神以及福尔图娜(Fortuna)之间的复杂联系。耐人寻味之处在于,这项崇拜仪式除了具有一些神话色彩之外,没有任何证据将其与祭祀相联系,也没有文字提到任何有主妇参与的祭祀活动。杜梅齐尔认为,这套由神话传说衍化而生的仪式或许与女奴节的起源有共通之处,后者也可能象征着一个与朱诺有关的失传神话。他还指出,这项仪式与他对安格隆纳(Angerona)塑像的阐释可能存在一定关联。除了少许推测以外,人们对这座塑像几乎一无所知。

虽然缺少证据,但它足以让我们产生这样一种猜测,即有些仪式是允许妇女以“女性”的身份直接参与的,而且,身为母亲的女人甚至可以象征尊贵的神祇。在上述情境下,女性的在场显然是必要的,因为她们的生育能力是仪式的核心。现有资料并未表明是否有男性参与这些仪式,也未提及当时的规定是否准许男性的参与。

回心者维纳斯(Venus Verticordia)与雄浑的幸运女神福尔图娜(Fortuna Virilis)节

研究者们着墨颇多的,还有另外一个仪式——回心者维纳斯(Venus Verticordia)与雄浑的幸运女神福尔图娜(Fortuna Virilis)的节日庆典。据普勒尼斯特(Praeneste)的铭文记载,“每年四月一日,有大量女性(【mulieres】,不论出身尊卑,都会前往(男性的)浴室向雄浑的幸运女神祈求,因为那里是男人们赤身裸体、露出性征,希望以此得到女人青睐的场所”。诗人奥维德(Ovid)指出,这项仪式中还有另一位女神受人敬拜,那就是回心者维纳斯。他也对这项从妓女到贞妇都参与其中的仪式流程进行了更细致的描述。第一项,也是1世纪时最重要的一项仪式,名为“浴礼”(lavatio)。仪式上,妇女们为维纳斯女神的圣像进行沐浴。人们认为,维纳斯女神可使骄淫放纵之人回心转意、追求贞洁,继而忠诚地履行婚姻中的义务。浴后,妇女们会用珠宝与鲜花装扮圣像。接着,妇女们戴上香桃木花冠,潜入温暖的浴缸中沐浴自身。沐浴的同时,她们会为福尔图娜女神焚香,并饮用一种名为 cocetum 的饮品。这种饮品由牛奶、蜂蜜与罂粟混合而成,常用于婚礼过程中,用以平复新娘的紧张情绪。显然,这一仪式是为了新婚夫妇的圆房而设计的。妇人们先为维纳斯女神的塑像净身,而后自己沐浴,仿佛是为性爱之举做好准备。香桃木花冠与 cocetum饮品也是圆房之事的象征。奥维德还提到,维纳斯女神与丈夫交欢前也曾饮用 cocetum。

维纳斯的庇佑促进着两性间的交合,但也同时指引着交合的双方走向婚姻。这一过程中,福尔图娜在旁协助。即便是身材外表不甚完美的女性,在她的神力下也能够唤起丈夫的性欲。据我们了解,所有女性,不论阶层地位如何,都会参加四月一日维纳斯节与福尔图娜节的庆典,祈愿护佑。她们仿照着某些婚前仪式,祈求两位女神赐予其愉悦的性生活。据猜测,这些仪式可能是在古罗马竞技场附近的山谷(the valley of the Great Circus)中举行的,因为人们认为那里曾是掠夺萨宾妇女之地,与古罗马婚姻的起源有关。早期,这一沐浴仪式可能是在远离维纳斯神庙的一座公共浴室中进行的,该公共浴室初建于公元前114年,位置在一座公元前3世纪的雕像旁。帝国尚未建成之时,这座浴室就遭到毁坏,沐浴仪式可能另择他处进行。这项仪式究竟兴起于何时,学者们众说纷纭。有人称其在早年间既已兴起,最初单独敬拜幸运女神福尔图娜,后来受到希腊文化的影响,将维纳斯女神(希腊神话中的阿弗洛狄忒)纳入其中。另有学者称这项仪式起源时间更晚一些。由于佐证材料不足,我们很难去辨明这一争议,但可以合理推测,这一仪式的核心意义已经延续许久,并且随着时代的更迭,融入了更复杂的元素。由于我们的兴趣点在于历史上的宗教仪式本身,因此确切的起始时间对这一研究问题来说并不那么重要。此处的关键在于,这项仪式使我们获知各个阶级的女性共同承办了一项公共庆典,她们直接参与其中,且并不涉及血祭。

幸运女神福尔图娜(Fortuna Muliebris)

尽管如前文所述,女性在大部分场合中没有祭祀权,然而,在一些其他的宗教仪式中,妇女们确实能够执行祭祀。下文所讲这一仪式历史记载较为模糊,我们目前所知的一切都来自一则起源传说。据称,每年七月六日,妇女们都会前往拉丁大道(the Via Latina)的第四个路碑处,靠近早期罗马领土边界的地方,向幸运女神福尔图娜献祭。据起源传说所述,这项仪式的祭司由只结过一次婚的女性(univira)担任,也就是说,她既非处女,也非再婚者或未再嫁的寡妇。有关幸运女神庙中如何举行祭祀仪式,以及负责仪式的祭司是何人,我们目前只知道这些,但记载着仪式创立过程的那些传说故事,让我们得以探究古人的阐释。考古学家称,幸运女神的圣殿建立于抵御叛国将领科利奥兰纳斯(Coriolanus)的战争期间。当军中男人们被敌方围困、束手无策之时,是科利奥兰纳斯的母亲与妻子率领一众妇女列队行进至拉丁大道的第四个路碑处、科利奥兰纳斯的军帐前,劝说其撤除了包围。救共和国于水火的并非手执兵器的男人,而是身着长袍的妇女——为了纪念此举,罗马的执政者决定授予妇女所期望的一切特权。罗马妇女们恳求国家在劝和之处建立一座幸运女神庙,并希望得到准许,使其每年在神庙举办一次祭祀。后来,妇女们决定向神庙捐赠另一尊幸运女神的塑像,与国家赠送的女神像一同举行敬奉仪式。

对这一仪式的记载虽然细节丰富,却也引申出了无数的解读,其中有些版本模棱两可、无法求证,且忽略了这项仪式的关键特征。无疑,对女性神祇的崇拜是一种妇女崇拜。如果传说为实(我认为传说与史实不能混为一谈),那么幸运女神祭祀仪式中的核心元素应是“妇女的长袍”(stola)与“男性的武器”之间的对照。战乱当头之时,妇女像男人一样退敌卫国,因而在这项纪念仪式中,她们也扮演着以往由男性扮演的角色。这是可以从各种记载中得到的基本结论。除此之外,还有人通过分析仪式表演中两位女主角之间、神庙中两座雕塑之间可能存在的关系,对仪式的起源进行诠释。

在这一仪式中,古代神话学家最为惊叹的是罗马妇女们在幸运女神神庙中的角色之重。她们主办祭祀,且神庙的祭司也由妇女担任。起源神话提示了这一仪式的不同寻常之处——妇女不但创办了这座神庙,还供奉着其中一尊神像。一般来说,只有最高级别的政务官或罗马公民的特殊代表才有资格创办崇拜仪式、供奉神祇。据传说,妇女们的行动曾遭到过阻挠,但福尔图娜女神显灵调停,为这一女性创设的宗教仪式赋予了正当性,这也进一步体现出女性能被授予如此特权是多么非比寻常。然而,纵使这项仪式性质独特,却也并不与前文讲述的规则相矛盾。在这个场合下,已婚成年妇女或母亲真的获得了与一位持械的成年男性公民,甚至一名政务官相仿的权力了吗?并没有,这不过是元老院因她们史无前例的英勇举动而授予的临时特权。再者,这项特权只在祭祀当天生效,且行使范围限于古罗马领土边缘的某个庙宇中,因此它在任何意义上都不能算是一条通例。

贞洁女神浦狄喀提亚(Pudicitia)

相比其他神祇,我们对于浦狄喀提亚(司管妇女贞节之神)敬奉仪式的了解更是微薄,因相关的记载过于罕有,致使有些学者甚至质疑它的存在。在这个仪式中,妇女作为一个整体,有权去制定决策、授予或剥夺某项权利。依照传统,倘若一个贵族妇女嫁给一个平民男性(进而失去了原有的社会地位),她将不再有资格参加浦狄喀提亚的敬奉仪式。这一规定盛行于公元前3世纪早期,彼时平民与贵族正为了争夺公共祭司之职而纷争不断。为表抗议,被取消资格的原贵族妇女设立了一个新的平民的浦狄喀提亚崇拜,仅接受平民妇女。根据李维的记载(10.23.3—10),时人规定忠于初婚丈夫的妇女(univirae)才有资格参与这项祭祀(ius sacrificandi)。可以看出,那个时期的妇女,不论身属贵族还是平民阶层,都有权创办祭祀仪式并为之制定规则,且史料清楚地记载着她们有权执行祭祀。诚然,上述资料来源于古代传说,而且可能受到了古希腊文化的影响,但尽管如此,这一仪式确实是允许妇女执行祭祀的。它的举办场所是屠牛广场(Forum Boarium),虽不在罗马城中央,却也大概是在罗马城界(pomerium)以内。然而,这些祭祀仪式(没有文字表明它包含血祭)在每年固定的一日举行,它不对外公开,也不许有男性在场。因此,我们无法从中推断出一般性的规则,也很难依此判断妇女是否也参与为卢弥娜(Rumina)与卡耳门塔(Carmenta)举办的祭祀。

善良女神玻那·得亚(Bona Dea)

传统妇女崇拜所具有的所有独特性质,在善良女神玻那·得亚(Bona Dea)的庆典上得到了集中体现。这一庆典也曾因公元前62年的一桩政治丑闻而臭名昭著。没有明确的史料记载它何时诞生又如何演进,但有些学者认为善良女神的原型是大希腊地区的达弥亚(Damia),传入罗马后以希腊式的典礼受人敬拜;也有人【如皮卡卢加(Piccaluga)1982】提出,它本身就是古罗马的仪式,只是援引了古希腊的宗教起源传说。无论如何,在基督教时代伊始,被视为妇女之神(he theos gynaikeia,feminarum dea) 的玻那·得亚便受到了非比寻常的崇拜。她的祭拜仪式分为两项。其一是每年的五月一日,人们在阿文提诺山脚下岩基之上的玻那·得亚神庙中,为她献上祭品。祭祀当日,香桃木、男人和酒禁止进入会场,除此以外,便再没有关于该神庙或仪式的任何记述了。一则起源神话似乎暗示,仪式的各项活动在一位年长女性的主持下进行,参与者皆为年轻女性。有资料显示,神庙中出现了一些巨蛇,但它们“既不惧人也不令人恐惧”(nec terrentes nec times)。在其他场合下,巨蛇的形象也往往与玻那·得亚有所关联。对于第二项仪式,我们的了解要更多一些。据记录,这项仪式于每年十二月三日在一个高级政务官员的宅邸中闭门举行。此人一般拥有最高的民事与军事指挥权,比如担任执政官。位高权重的妇女在其女奴的协助下与维斯塔贞女共同主持仪式。公元前62年,这项仪式在时任执政官的恺撒家中举行,其间,克劳狄乌斯(Clodius)引发了一桩丑闻。当届祭祀由恺撒的母亲奥蕾莉亚(Aurelia)主持,恺撒的妻子庞培亚(Pompeia,后来她也卷入此事之中)与妹妹朱莉娅(Julia)协助。

根据普鲁塔克对这一事件的描述,以及对其政治、法律后果的分析,我们了解到,这场仪式是由在场最年长的妇女所主持的。公元前62年,克劳狄乌斯乔装成女人混入其中,破坏了仪式,致使它必须由维斯塔贞女重新操办。这也表明,即便贞女们不实际主控这项神圣仪式,也至少在其中履行了大祭司一般的权力。我们会发现,当妇女们参与公共的宗教仪式时,维斯塔贞女往往充当保证人或顾问的角色,以确保圣事顺利进行,就像男性祭司为执政官们所做的那样。在玻那·得亚的祭典上,女性皆头戴紫色头巾,她们在祭坛上炙烤母猪,将其腹部的肉(尚欠缺相关的细节)献给女神,并倾洒祭酒以示敬意。仪式还包括歌舞环节。男性不能参加这些夜间举行的祭祀仪式(虽然我们没有足够的依据称之为“秘密仪式”),甚至不能踏足承办仪式的房屋。普鲁塔克认为,禁止男性涉足其中,与禁止香桃木(爱神维纳斯之花)出现在仪式上一样,都是禁欲的象征。

如此看来,这似乎是妇女与维斯塔贞女“为公众”(pro populo)举行的祭祀与敬酒仪式。由于男性被禁止参加,因而祭祀牺牲的屠宰与祭酒的敬献只能由女性来操办。我们可以推测,仪式结束后会有一场祭后宴会,参祭的妇女们可在宴会上享用祭祀用的肉与圣酒。尤维纳利斯曾谈及贞女索菲亚(Vestal Saufeia)对祭酒的酷爱,这也表明妇女们可在宴会上摆脱平日的禁酒令,畅饮一番。

所有的古代资料都认为这项仪式非同寻常,并强调“酒”的在场使其更加耐人寻味,因为玻那·得亚神庙本身是严禁携酒进入的。玻那·得亚神庙本不应当与未经稀释的酒相联系,正如女性自身也被禁止接触纯酒。只有将酒以“奶”(milk)之名装入“蜜罐”(honey pot)中时,才能在神庙中使用。施此小计,纯酒看上去便像是已经被稀释或处理过,就像以葡萄干为原料、用树枝锤制后贮存在蜜罐中的葡萄酒(passum)一样。可以推测,十二月的典礼也遵循同样的原则。

从玻那·得亚祭祀仪式的创始神话来看,女神的身份是有些模糊的。据说“玻那·得亚”是福娜(Fauna)的神称,她是古罗马自然之神法乌努斯(Faunus)的妻子。一个版本的故事称,福娜因偷喝纯酒而被人用桃金娘树枝鞭打折磨。另一版本则称,福娜即便被灌醉、被殴打,也拒绝屈服于父亲的乱伦之举,直到对方化身蛇形,她才被迫与之发生关系。总的来看,所有关于仪式的资料都描绘出了一个性别颠倒的世界,在其中,女性扮演着传统的男性角色。

然而,这一世界并不只是性别颠倒的,它如同罗马人对女性贞操的看法一样,是暧昧不明的。玻那·得亚和她的女祭司们对酒、性和男人的矛盾态度让人联想到维斯塔贞女的境况。女祭司们对酒与性欲拒还迎的态度,象征着她们在两性间、主动与被动之间的摇摆。因此,玻那·得亚的祭典通过特定的仪式规则演绎着妇女的社会地位。不论在祭祀习俗还是在宗教解释中,参祭的女性都被刻画为一种例外于日常的存在。女性总是在夜里、在私人居所中秘密地进行祭祀,且需乔装打扮。如果能知晓她们在祭祀中如何处理屠宰牺牲,应该会很有趣。她们的所作所为与祭祀仪式中的男性恰恰相反,后者往往于公民节日之际,在万众瞩目的公开场合执行祭祀,无需任何装扮。还要注意的是,神话学家认为玻那·得亚及其祭祀仪式的起源与法翁(Fauni)有关,据说,他们曾生活在森林中,后来的罗马城便建立在那片土地之上。

祈祷仪式(Supplications)

善良女神玻那·得亚的崇拜仪式,不论是在时间、地点还是在仪式流程上,都与古罗马的城市中心及主流文化传统相去甚远,其严格、精巧的活动方式也提示我们所有这些允许主妇和年轻女性参加的仪式都来自异域他乡。风靡于公元前3世纪的祈祷仪式(表示祝贺或祈求的祷告,可能伴有祭品)尤为如此。这些祈祷仪式被罗马人称作“希腊礼”(ritus Graecus),在十五司祭长老会(quindecemvirs)的监督下进行。仪式上,参与者在远离城市中心的场地上举行盛大的游行(比如公元前207年的一届),年轻女性在队列中合唱颂歌(carmen)。其中一条路线是从阿波罗神庙出发,沿着台伯河与卡比托利欧山西南角及与朱诺神庙形成的夹道行进的。

所有关于祈祷仪式的记载中,对三日之祈(triple supplication)的描绘尤为细致生动。三日之祈与罗马的百年大祭的礼拜仪式相关,公元204年的纪年碑文中对此有所描述。由于这则碑文罕见地描述了妇女如何举办崇拜仪式,价值极高,所以在此全文引述其内容(因大理石板剥落,部分内容有所遗漏)。

IV,4:【六月二日,夜间】【文字空缺】她们的祈祷宴会(sellisternia)。

Ⅳ,9-Va,30:【六月二日,白天,卡比托利欧山丘上的朱庇特祭典与宴会落幕后〕塞普蒂米乌斯·塞维鲁(Septimius Severus)与安东尼努斯·奥古斯都(Antoninus Augustus)【即时任罗马皇帝与长子卡拉卡拉(Caracalla)】,以及盖塔·恺撒(Geta Caesar,皇帝次子)一同,在罗马禁卫军【包括普劳提亚纳斯(Plautianus)等】与司祭长老会(负责大祭典相关工作)的陪同之下前往朱诺神庙(Juno Regina)【朱庇特神庙(Jupiter Capitolinus)的三座内殿之一】。在那里,塞维鲁在维斯塔贞女努米西娅·马克西米拉(Numisia Maximilla)和特伦蒂亚·弗拉沃拉(Terentia Flavola)的伴随下,向皇后朱莉亚·奥古斯塔(Julia Augusta)及应召前来的一百零九位妇女宣读下面的祷文:

“尊敬的朱诺女神啊,请允许我们向您祈祷,恳求您赐予罗马子民们更丰厚的福祉……【文字空缺】……一百一十位罗马人的母亲,皆为已婚……【文字空缺】……请提升罗马军团在国境内外的战斗力和统治力,确保拉丁民族永世臣服于我族……【文字空缺】……愿您赐予罗马子民永恒的团结、勇武与不竭的活力,愿您保佑罗马子民与罗马军团,愿您守护罗马共和国公民安然无恙,愿您将吉兆与仁慈降于罗马公民与司祭长老,降于我们自身、我们的家族。为此,我们祈祷、恳求、并向您请愿,我们,与罗马公民家庭的已婚妇女们一同,虔诚跪拜……【文字空缺】……”

以下是参与本次祈祷的妇女名单【仪式参加者的名字在此列举,她们皆出身于元老院或骑士阶层】。此后,她们会为朱诺女神举行祈祷宴会(sellisterne)【围绕一尊坐立的神像而进行的祭祀宴会】……【文字空缺】……之后,原班人马还会再度依此礼俗为朱诺举办另一场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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