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罗马女性的宗教角色——约翰·沙伊德(John Scheid).3
教会的一众决议、罗马和东方地区的使徒信函,以及《使徒宪典》(Apostolic Constitution)等汇编集,都让我们仔细领略了基督教法规在风纪方面的诸多规定及它们的演进过程,我们也得以从中窥知一些常见的违法行为,例如与人私通、堕胎、离婚与再婚、强奸、诱拐、纳妾、违背宗教誓言、反体制化的禁欲主义、篡夺权力等等。虽然司法方面的问题已经吸引了大量的研究者,但仍有许多莎草纸、金石与图像记录尚无人问津。
对文字和图像进行分类时,我们需要克服刻板印象,认识到事物意义的丰富与多变。最初的依靠领袖感召力建立起来的城市社群逐渐被等级制教会所取代;对基督教传教士分散而有组织的迫害在“宽容敕令”(the Peace of the Church)颁布后得以终结(随后,皇帝在313年又进一步下达了“米兰敕令”)。对于基督教,人们不论是虔诚信仰还是嗤之以鼻,都不得不承认,这个自视为“世界之灵魂”的群体,已经从最初的少数派发展为大多数人的归属,而在接下来的时代中,尚未皈依者反而是个别了。
各异且多变的个体体验逐步让位于制度化的管理。以个人或集体为单位的禁欲主义被有组织的修道院团体所取代,这些团体受一定规则管辖,服从于权威,并与世隔绝(且对女性的管束比男性更严格),苦行禁欲的生活方式也被强加给了普通信众。不同地域有不同的信仰特征。虽然“敬畏上帝的犹太人”作为第一批皈依者已经逐渐开始接受外邦人,但女性的地位在犹太、希腊和罗马文化中并不相同。
罗马的贵族女性在阿文提诺山与圣地活动,展现出圣徒之傲与自由的姿态,而东方女性则极度自谦,往往过着离群索居、隐于社交的生活,与前者对比鲜明。帕科缪(Pachomius)与妹妹在埃及北部的农村出生时,那里仍是异教徒的领地,他们后来在底比斯(Tabennisi)的一个废弃村庄建起一座修道院;巴西流与姐姐玛克里娜把修道院建在阿尼沙的家族庄园中、一片静养之地上;奥林匹娅则在君士坦丁堡的中心、主教教堂的侧旁成立了修道团体。如此一列举,社会差异便不言自明了。
兴起于腓立比(Philippi)和哥林多的第一批城市社群中,女性工匠和商人闻名于世。但到2世纪时,这两地则以阶层杂糅的信仰团体而扬名。例如,177年,女奴白朗弟娜与她的女主人,连同一位医生、一位律师、几位罗马市民和希腊人一起为信仰耶稣基督鞠躬尽瘁,以身殉道。3世纪时,亚历山大的革利免也在他的著作《导师基督》中对“有闲阶级”提出了忠告,这些家庭家产丰盈、奴隶众多,革利免则提出,若去掉女主人的装饰和男主人的财产,他们则与奴隶无异。在上帝面前,最重要的珍宝是德行。皈依基督教的贵族们,凭借其广泛的社会联系在东西部之间缔结起了物质与精神的纽带,使得4、5世纪时的其他社会团体相形见绌。对于那些跟随女主人(如玛克里娜、奥林匹娅等)一同入院修行的女仆们,我们应当如何看待呢?另有些资质平平的妇女,通过希波城或阿尔勒的修道院结识了一些家境优渥、优雅得体的女性,对于她们,我们作何评价?奥古斯丁的信件与在凯撒里乌斯订立的戒律中提到的那些需要谨慎对待的人,又该如何去理解?在教会内部,不同主张之间的冲突也不容忽视,尤其是严苛派与现实派之间的矛盾。比如,约维尼安(Jovinian)并不认为坚守贞操是一种更高尚的境界,并赞扬已婚的女基督徒们,认为其与童贞女有着平等的美德;而哲罗姆却以《驳约维尼安》(Against Jovinian)(393)一文作为回应,表明其对婚姻的鄙夷。罗马教宗西里修斯(Siricius)在赞颂处女的同时,也表明教会常常通过在婚礼上为新娘覆以面纱,来认可婚姻的缔结。“与此同时,一些异端的基督教流派也在正统教会之外逐渐发展成型,比如模仿马西昂派(Marcionites)倡导完全禁欲的禁戒派(Encratites),以及尊女性为先知和教导者的孟他努派(Montanist)。
近年,大多数史学家借助“比较研究”的视角来探讨不同地域文化中的妇女地位问题。基督教妇女、犹太教妇女、希腊妇女和罗马妇女在哪些方面类似,又在哪些方面有所差异?米歇尔·福柯、阿利娜·鲁塞尔(Aline Rousselle)、保罗·韦纳(Paul Veyne)和彼得·布朗(Peter Brown)的研究表明,犹太教—基督教传统(Judeo-Christian)与希腊—罗马文化(Greco-Roman)之间的分界线已经不再如当年那般清晰可辨。早在基督教问世之前,异教哲学家和医生们便已经创制了一套伦理体系,其中包含一系列“自我关怀”(careof the self)的方法,比如强调一夫一妻制婚姻、节制欲望、坚守贞操等等。学者们仍须对基督教理想与行动的渊源进行进一步阐释,它们曾产生于犹太运动和早期基督教团体的末世论预期的背景之下,并表达出教徒将宗教实践与世俗生活融为一体的愿望。
还有一个研究领域较为热门,即从心理学、社会学、禁欲主义及神秘主义的角度入手,分析新式的修道院生活为何如此吸引贵族妇女。苦行僧式的生活能够将妇女从婚姻和家庭生活的孤独和约束中解放出来,赋予她们精神与智识方面更大的自主性,以及更丰富的情感体验,它为异性友谊的建立和出国旅行创造了机会,还能带来世俗的名声和社交资本。同时,这种生活方式也可作为节育和财产管理的有效手段。
人们对早期基督教妇女的认识笼统而粗略,还发现了许多矛盾之处。直到今天,教会仍坚称它们自始至终都捍卫着女性信徒的尊严与使命,西蒙娜·德·波伏娃(Simone de Beauvoir)却严厉谴责教会,称其意识形态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社会对妇女的压迫。女性主义的神学派别曾在20世纪60年代时兴起,却遭到了各方的攻讦。我们看到,当下的关注焦点往往影响着对早期基督教的研究。目前学者们感兴趣的范畴包括上帝的性别争论,罪孽与救赎的神学解释,女性在教会等级制度中的地位及其入选神职的资格,女性在婚姻和家庭中的角色,独身主义之辩,女性自主支配身体与自主堕胎的权利,以及女性在职业和政治领域的地位,等等。在探讨这些问题时,学者们往往将自身置于现代观念方兴未艾的阶段,彼时,男性中心主义的等级制度也刚刚成型不久。那个时期的女性正参与着“耶稣运动”(Jesus movement),担任着先知、殉道者、执事、童贞女、苦行者、修女与基督教家庭的母亲。一些学者采用论辩的、历史的方法观照过去,比如卡尔·博雷森(Karl Borresen)、罗斯玛丽·鲁特纳(Rosemary Ruetner)、伊丽莎白·施利瑟—菲奥伦扎(Elizabeth Schlüsser-Fiorenza)和伊丽莎白·克拉克(Elizabeth Clark)等。尽管他们的研究不尽完善且有所偏颇,却也各有可取之处。然而,直至目前,我们仍未得出一个全面的、总体的观点。
基督教时代的犹太女性
在基督教时代的巴勒斯坦,女性被排斥在公共生活之外。社会期望她们成为尽责的母亲、妻子,仔细料理家事,恪守女性的传统美德。离开家门时,她们必须佩戴面纱。在女性面前,男性往往谨慎地保持沉默,正如约瑟·本·约哈难(Josi ben Johanan)告诫他们的:“勿与女人过度交谈。”对此,他进一步阐释道:“圣人语,不要与你的妻子交谈过多,对邻人之妻则更应少言”,“与女人相言过多将招致祸患,违背圣法,终于炼狱”。只有王室女性和下层女性,尤其是出身农村的那些,才有幸得免于这种交流的隔绝。在亚历山大城,希腊文化的习俗强化了犹太人的道德观:“不论是和平年代还是战争期间,外部的生活都只适合男人”,对妇女们来说,“安于家庭、勤勉度日便是最好的选择。与外界隔绝的年轻姑娘们,万万不可离开深闺一步,成年女性也不要冒险踏出家门”。
对女孩的掌控权在她十二岁甚至更早时,便从父亲转移到丈夫的手中。据希勒尔(Hillel)的记述,犹太女性不但会以犯下“可耻之事”为由被丈夫休弃,有时甚至仅仅因为不够端庄或长相不讨喜,便会招致离婚。但与此同时,妇女在离婚时也享有一些特殊权利。ketouba,即婚姻契约,详细规定了女方必须提供的嫁妆数量,但也规定了二人如果离婚,男方应补偿给女方等额的财产。女方可保留对自己部分财产的所有权,而男方仅保留用益权(usufructuary)。此外,婚姻契约还规定了二人分居或一方死亡时的赔偿条例。根据弗拉维奥·约瑟夫斯的记载,女性的证词并不能成为呈堂证供,因为“她们总是既轻浮,又鲁莽”。犹太教典籍《塔木德》(Talmudic)中的“尼达篇”(“Nidda”)认为女性在月经来潮、分娩或其他原因失血后会沾染污秽之气,并详细规定了上述各种情况发生时女性应与外界隔绝的时长(生育男婴者应隔离四十天;若是女婴,则长达八十天)。
外界认为,女性拥有破坏性的潜力,因而在宗教活动中对其进行了限制。她们无权在逾越节(Passover)、诵经节(Simchas Torah)和住棚节(Succoth)期间前往耶路撒冷朝圣,并被排除在早祷和晚祷之外(祷告时,人们念诵“以色列啊,你要听!我们的神耶和华是独一的主”)。我们可以看到,那些“必须为之”的规矩并不适用于女性,相反地,女性被大量“不得为之”的禁令所限制。犹太人每天三次虔诚祷告:“上帝保佑我没有生在异邦……没有成为农夫……没有生而为女,倘若如是,我便无法遵守您神圣的诫命。”
在家中,女性虽身负全家饮食起居之务,并严格恪守贞操,但严格意义上来讲,她们在宗教生活中的作用几乎微不足道。诚然,她们享受着在安息日到来之时点燃蜡烛与制作哈拉面包的权利,也承担着为死者净身更衣、表达哀悼的工作,但赞颂与祈祷之词只有男人有权言说。
多神教往往敬奉着女神,并有相应的女性祭司,而一神教却以神职世袭制为傲,这一继承体制对女性的排斥,在第二圣殿时期(the time of the Second Temple)最为苛刻。弗拉维奥描写道:“牢不可破的屏障保护着大殿内部的圣洁……殿外有四道同心结构的门廊,每道都有专人把守……最外部的门廊不设限制,即便异邦人也可进入,但月经期间的女性将被拒之门外;第二道门廊向犹太男人与其妻子敞开,只要他们声誉无瑕,便可通过;第三道门廊仅对不染纤尘的犹太男人开放;有权进入第四道门廊的,只有身穿圣袍的祭司。最内部的至圣所,唯有身着特殊长袍的首席拉比(chief rabbis)才有权进入。”“会幕之门”交由女性看管的日子,早已一去不复返。
在基督教诞生初期,犹太教安息日的诵经和布道会就已经普及了,但没有规定要求女性参加这些活动。即便她们到场参与,也不会被计入祈祷班列(minyan,即举行祷告的额定最低人数)之中。“出于对会众的尊敬”,主持者不会要求女性进行诵读。参会时,她们可能是在犹太教堂分隔出的区域中就座,但我们没有充足的考古学证据来确认此事。也可能男女会众之间由一道矮墙隔开,正如斐洛笔下亚历山大城的特拉普提派(Therapeutae)的集会情景一般。
但故事可能还有另一种说法。伯纳黛特·布鲁滕(Bernadette Brooten)仔细研究了十九份希腊语和拉丁语铭文资料,这些资料分别来自小亚细亚、意大利、埃及和巴勒斯坦的广大地域,其时间可由6世纪上溯至公元前1世纪。资料显示,当时的女性曾被任命为教堂负责人(archisynagogos/ archivegnagogissa)、领袖(archegissa/ arche)、长老(presbytera/ presbyterissa)、教堂之母(一份拉丁铭文上写着 pateressa!),甚至是祭司(hiereia/ hierissa)。这些称号与赋予男性的头衔相似,且有证据显示曾有女性向犹太教会慷慨解囊,而且那些富裕、显要的女性确实具备一定影响力,尤其是在小亚细亚和意大利地区。但话说回来,女性在犹太教堂中是否能够履行宗教职责呢?
圣殿被毁后,《妥拉》(Torah)成了犹太教的核心,获得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但这部经书的研究与讲授活动,却不允许女性的参与。公元1世纪时,拉比伊利谢(Rabbi Eliezar)与博学多识的伊玛·沙洛姆(Ima Shalom)成婚,他却声称“将《妥拉》教授给一户人家的女儿,无异于教导她污秽与猥亵”。毫无疑问,这一主张备受争议,但非常适用于伊玛·沙洛姆以及布鲁里亚(Beruriah)的传奇故事。布鲁里亚是在哈德良的迫害之下殉道的拉比哈纳尼亚(Hanania ben Teradyon)之女,嫁给了拉比梅厄(Rabbi Meir)。据说,她能够在短短一个冬夜的时间里读完“三百位大师留下的三百种教法传统”。布鲁里亚的结局不就是显而易见的教训吗?尽管她极力反抗着拉比们对女性智识的藐视,后来却差点被丈夫的一位门生所引诱,并最终因为羞耻而自杀。
无可否认,犹太人纪念《创世记》中的母亲们——撒拉、拉结(Rachel)与利百加,他们崇敬七位古代女性先知,尤其是米利暗、人民的判官底波拉,以及约西亚(King Josiah)执政时期的户勒大(Huldah)。他们盛赞解放了以色列人民的以斯帖(Esther)、寡妇犹滴(Judith),以及击溃了诽谤之言的贞妇苏撒拿(Susannah)、在反抗中殉教的马加比家族之母等人。然而,即便是这些人物的光辉,也无法遮蔽时人对女性一概而论的谴责,就如弗拉维奥·约瑟夫斯所说的:“律法有言,女人在一切事物上都不及男人,因此她必须由衷服从男人的权威,而不仅是出于对武力的畏惧。毕竟,是上帝赋予了男人权力。”
福音书中的女性
随着福音书的传播,女性地位发生了显著的变化。《马太福音》中提到了“马利亚之夫”约瑟(Joseph)的家谱,这对于一篇《圣经》文本来说不太寻常,因为其中出现了四个不太典型的女人——来自异邦的女人他玛(Thamar),她曾蒙上面纱假扮妓女欺骗公公,与其发生关系以延续家族血脉;耶利哥城(Jericho)中的妓女喇合(Rachab),她确保以色列军队顺利征服应许之地;摩押族女子路得(Ruth the Moabite);以及曾嫁给乌利亚(Urias),后为大卫王(David)所挚爱的拔示巴(Bathsheba),她的罪过因所罗门(Solomon)的出生而得到赦免。
《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都突出表现了马利亚的贞洁。她曾如《以赛亚书》所预言的那样,因着圣灵而感孕——“因此,主自己要给你们一个兆头,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给他起名叫以马内利(Immanuel,即“神与我们同在”之意)”。不论是《马太福音》中提到的约瑟之梦、三贤士来朝、约瑟带领耶稣和马利亚逃向埃及等情节,还是《路加福音》中记录的圣母领报、访亲,耶稣诞生,天使向牧羊人报喜,圣母献耶稣于圣殿,耶稣在圣殿中向一众教师间求问——所有这些细碎的叙述都亟待研究者去发掘和解读,而成书于2世纪的几部外典(Apocrypha),尤其是《雅各福音书》(Protoevangelium of James),便对其进行了补充叙述。书中写到了一些从未被提及的片段,比如圣亚纳(Anne)与圣若亚敬(Joachim)的相遇,马利亚的童年,以及她在圣殿中被敬献于主,再比如她与约瑟的成婚,而后因圣灵而感孕,使耶稣的助产士撒罗米(Salome)目瞪口呆,她皲裂的手指也在怀抱婴儿时得到了治愈——这些叙述使得人们对马利亚越发虔敬,并将她树立为贞妇的理想典范。这些外典有不少图像,也为未来的基督教图像学研究提供了大量的资料。在《路加福音》中,我们看到不孕的以利沙伯晚年时成为施洗约翰的母亲,寡妇先知亚拿(Anna)预言了以色列人的得救,还有核心人物马利亚,她如何自知软弱而遵从神谕,又如何欢呼雀跃地颂唱尊主。此后,提及马利亚的片段便屈指可数了,因为宗教纽带往往比血缘关系更重要。但也有些篇章提到了在迦拿(Cana)举办的婚筵,以及马利亚与耶稣心爱的门徒一同站在他的十字架旁的景象。这些片段,连同耶稣升天后马利亚与众门徒为他祷告的画面一起,在基督徒的记忆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在所有篇章中,最早提到马利亚的是使徒保罗,他在《加拉太书》中写道:“神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这足以说明“马利亚”这一女性角色在道成肉身的神学理论中是多么重要了。
考虑到耶稣所处的时代下犹太习俗的保守程度,我们可以说,他与众位妇女的关系相当自由。马大和马利亚曾款待过耶稣,二人都是未婚妇女。为了证明与她们的友谊,耶稣复活了她们的兄弟拉撒路(Lazarus)。在叙加城(Sichem),耶稣的门徒们看到他与一位撒马利亚妇女在雅各井(Jacob’swell)边交谈时,“希奇耶稣和一个妇人说话,只是没有人说‘你是要做什么?’或说‘你为什么和她说话?’”耶稣以令人惊异的方式,打破了性别之间的障碍。他并不避讳向外邦妇女讲道(比如分裂派的撒马利亚人),还治愈过一个迦南人(Canaanite)的女儿。他颠覆了一直以来的等级制度,对曾经受到鄙夷的人赞赏有加,甚至对神殿中的祭司长和民间长老说道:“税吏和娼妓倒比你们先进神的国。”在一个广为人知的文段中,耶稣赦免了一位诸罪加身的女人,因为她“对神的爱更多”,心中的忠诚,使她愿在法利赛人(Pharisees)难以置信的目光下,将香膏涂在耶稣的脚上。他还曾在一众男性指控者的困惑不解中,宽恕了一位与人通奸的妇女。与那位成婚五次、现与人姘居的撒马利亚妇女对话一事,也可以通过这一视角来解读。耶稣与女性的交往,甚至不受女性“不洁之身”的阻碍——曾有一位长年患有血漏的女人摸了摸耶稣的衣裳穗子,随即得到了痊愈。除此之外,耶稣还怜悯身陷苦难的妇女,尤其是受到律法保护的寡妇。他在拿因城(Nain)中复活了一位寡妇的独生子,就像以利亚曾使寡妇萨勒法(Sarepta)之子死而复生那样。在他看来,掷下“一点小钱”的穷寡妇比慷慨解囊填充神殿财库的富主们更值得称赞。
有一群妇女被耶稣“拯救”后跟随他离开了加利利(Galilee),但在不同的文本记载中,这些女子的身份不尽相同。在《路加福音》“有罪之女用香膏抹主”一节之后,我们读到:“和他同去的有十二个门徒,还有被恶鬼所附、被疾病所累已经治好的几个妇女,内中有称为抹大拉的马利亚,曾有七个鬼从她身上赶出来,又有希律(Herod)的家宰苦撒(Chuza)的妻子约亚拿(Joanna),并苏撒拿和好些别的妇女,都是用自己的财物供给耶稣和门徒。”不同于传统习俗的要求,跟随耶稣踏上周游传道之路的,是一群形形色色的妇女。在所有的记载中,抹大拉的马利亚名列首位。与十二门徒不同,这些随行的妇女们并未得到征召,也没有背负明确的使命。然而,与出卖耶稣的门徒形成鲜明对比的,却是耶稣受难之时她们的在场——对观福音(Synoptics)中的妇女们“远远地观看”,《约翰福音》则称她们“站在耶稣的十字架旁”。按照犹太教的习俗,妇女们纷纷守在耶稣的身体侧旁,看着他被细麻布包裹安放,事后,她们又预备好了涂油所用的香膏。对于参与此事的妇女,《马太福音》提及了抹大拉的马利亚和另一位马利亚;《马可福音》提到了抹大拉的马利亚,小雅各的母亲马利亚与撒罗米;抹大拉的马利亚,约亚拿和小雅各的母亲马利亚在《路加福音》中有所提及;而《约翰福音》中所记录的,只有抹大拉的马利亚。
这些记载,不论哪一版本,都打破了犹太教的传统习俗,因为在它们的描述中,妇女(尤其是抹大拉的马利亚)成了耶稣复活的见证者,并负责将此事传达给了其他门徒。而根据《马可福音》与《路加福音》的记载,男性门徒认为这一消息不过是妇女们的胡言乱语。即便如此,作为最先见证耶稣复活的一批人,妇女身份的重要性不言自明,《约翰福音》中广为人知的“不要摸我”(Noli me tangere)一幕,更是体现了妇女角色的特殊。诸多祷文与画像也对这一场景进行了细致的刻画。
第一批基督徒的使命:归信与行动
《使徒行传》写道,第一批基督教信徒包括“一些妇女,以及耶稣的母亲马利亚”,这句话让我们想起那些“追随基督的妇女们”。文本接下来谈到了耶路撒冷和大马士革(Damascus)皈依基督教的男女信徒,其中提及了多加(Tabitha-Dorcas),一位广行善事、多施周济的女门徒。她去世时,正在约帕的彼得应众人的求告前往她的居所,那里仍然堆放着许多她生前亲手缝制的衣服。彼得在众人面前复活了多加。约翰·马可(John Mark)的母亲马利亚(Mary)也出现在了书中。她那门廊华丽的家宅,收容了从奴役中解脱的彼得。仆人罗大(Rhoda)打开门,房间内“许多人聚在一起祈祷”。我们可以看到,在希腊—罗马世界,家庭在维持东方的宗教习俗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而女性在“家庭教会”的运作中至关重要。135
保罗在叙利亚、塞浦路斯、小亚细亚、马其顿和希腊的巡行传教的过程中,带动了大量女性改信基督教。一次,他与随从停驻在腓立比。正值安息日,犹太妇女们在举办日常祈祷的河边聚会时,他向她们讲起了道。“有一个卖紫色布匹的妇人,名叫吕底亚,是推雅推喇城的人,素来敬拜神,她听到了我们的讲道”。主便开导她的心,让她留心倾听保罗的话。与家人一同受洗后,她将保罗迎进了家中。正如她的名字(“the Lydian”)所显示出那样,吕底亚可能曾是奴隶,后来得到释放,如经文所述,她成了奢侈品经销商。因此,她十分熟悉东方的贸易路线。据记载,吕底亚后来独自发展起来,掌管着家中财产,受到家庭成员的拥戴。经书着重强调了吕底亚的热情好客,因为这一品质对于支持早期的传教活动至关重要。后来,保罗在塞萨洛尼基(Thessalonica)讲道时,聚集在会堂的人群中“有许多虔诚的希腊人,其中贵妇不在少数”。庇哩亚(Berea)的会众包括犹太人、诸多杰出的希腊妇女和男人。雅典妇女达马里斯(Damaris)与亚略巴古的狄奥尼修斯(Dionysius the Areopagite)也一同追随着保罗。通过周游布道,保罗转变了许多犹太人的信仰。
在哥林多,保罗遇到了一个名叫亚居拉(Aquila)的犹太人,他来自本都,因克劳狄命令所有犹太人离开罗马,故不久前刚携妻子百基拉(Priscilla)从意大利迁移至此。他们本以制造帐棚为生,保罗因与他们同业,就和他们同住做工。这对犹太夫妇属于富裕的手工业者,对东西方的贸易路线十分熟悉,而且由于被放逐,他们更喜旅行而不爱定居。一次,他们试着前往以弗所传教,在那里,他们遇到了另一位犹太人——亚波罗(Apollos)。亚波罗来自亚历山大城,人称其“勤于传道,却只晓得约翰的洗礼”。所以百基拉和亚居拉将他接来,更加确切地传述上帝之道。二人在以弗所的住处成为教徒们(ekklesia)的集会之处,之后,他们在罗马的居所也用于集会。在《罗马书》的最后一章中,保罗将夫妻二人置于平等的地位,并予以盛赞:“问百基拉和亚居拉安,他们在耶稣基督里与我们同工,并为了我的命,将自己的颈项置之度外。不但我感谢他们,外邦的众教会也感谢他们。”
《罗马书》结尾处,保罗在一连串的举荐和问候中提到了大约三十个名字,其中有十几位妇女。她们的角色各不相同,但没有任何一位依附男人而存在。首先被提到的是非比,“她是坚革哩教会中的女执事。请你们为主接待她,合乎圣徒的体统。她在何事上要你们帮助,你们就帮助她;因她素来帮助许多人,也帮助了我”。这样看来,非比似乎是与各地教堂保持紧密联系的巡回传教者,但我们无从得知其工作的具体性质,而且我们也必须谨慎解读,不能将她的职务等同于后来那些等级上明显从属于男性的执事。在这一长串名单中,非比出现在百基拉与亚居拉之前,而且保罗就其在物质与精神层面提供的援助予以盛赞,这足以看出非比的重要性。问候那些为了主和罗马信徒多受劳苦(kopiao)的门徒时,保罗提到了马利亚、土非拿氏(Tryphena)、土富撒氏(Tryphosa)和彼息氏(Persis)。这里显示出了一些家庭纽带——鲁孚(Rufus)与“他的母亲也即我的母亲”共同受到致意,尼利亚(Nereus)和他姊妹也被提及——他们不但拥有血缘纽带,还有精神连结。最重要的是,一些夫妇的名字也同时出现:“又问我亲属与我一同坐监的安多尼古(Andronicus)和犹尼亚(Junia)安;他们在使徒中是有名望的,也是比我先在基督里。”同样被提及的,还有非罗罗古和犹利亚(Philologus and Julia)。可以看出,教会派出了一些小规模的传教士团队,其中,两人团体(有的是已婚夫妇,有的依靠精神连结)十分活跃。在《腓利门书》中,保罗言及“我们的姊妹亚腓亚(Apphia)”,而且在《哥林多前书》中,他辩解道:“我不是自由的吗?我不是使徒吗?……难道我们没有权柄娶信主的姊妹为妻,带着一同往来,仿佛其余的使徒和主的弟兄矶法(Cephas)一样吗?”
保罗谈及这些妇女时使用的各类词汇,无论是用于个人还是集体,都与他其他作品中所使用的并无二致。在《腓立比书》中,他劝告友阿爹(Euodias)和循都基(Syntyche)在主里同心,并呼吁其他人“帮助那些在福音上与我一同劳苦(synethlesan)的妇女”。在那个时期,尚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女性的工作比男性低微。在至关重要的传教任务中,女性拥有着与男性平等行事的机会。
一个正式职位?
随着时间演进,基督教会的组织模式日渐完备,妇女却并没有在其中获得明确的职衔。即便如此,的确有一些妇女团体在此过程中成形,cherai,或者说“寡妇”,便是其中之一。根据《圣经》中的传统,寡妇享有律法与上帝的特殊保护。从撒勒法的寡妇、犹滴到女先知亚拿,“寡妇”的形象逐渐成型。相比于其他人,她们仿佛更容易接近上帝。由于没有更好的途径去帮助寡妇,基督教社区承担了照料她们的责任。尽管基督教允许,甚至鼓励年轻寡妇再婚,而且教会敦促寡妇的儿女关照赡养母亲,但倘若一个寡妇年过六十、只结过一次婚,且曾展现出母性与慈爱的品质的话,便需要为信仰节欲、祈祷。《提多书》在规定长老、青年人和奴隶之职责的段落中提到,年长的女性应当尽心教导其他妇女——“又劝老年妇人,举止行动要恭敬,不说谗言,不给酒作奴仆,用善道教训人;好指教少年妇人,爱丈夫,爱儿女;谨守贞洁,料理家务,待人有恩,顺服自己的丈夫,免得神的道理被毁谤”。虽然保罗提倡恪守贞操,但并无迹象显示早期基督教团体中存在由未婚处女组成的特殊团体。
在上述的非正式职务以外,可能还有一类女性,她们负责着某些事务,却没有特定职衔。《提摩太前书》与主教有关的部分结束之后,介绍执事时提到,“妇女们也是如此,必须端庄,不说谗言,有节制,凡事忠心”。在此,“妇女们”所指代的大概是与男执事性质相仿、职责类似的一群女子。
女先知的魅力
尽管女性在教会制度中的地位受到严格的限制,并且按照犹太人习俗,她们被排除在权威职位之外,但实际上她们担任着更加重要的“魅力型角色”(charismatic role)。《路加福音》中的三位女性——马利亚、以利沙伯与亚拿,便让人想起《旧约》中的女先知。早期的基督徒团体在五旬节(Pentecost)经历了圣灵的浇灌:“神说:在末后的日子,我要将我的灵浇灌凡有血气的,你们的儿女要说预言。”《使徒行传》中的一段文字提到,保罗曾拜访传福音者腓力(Philip the Evangelist)的家。腓力是七位执事之一,“有四个女儿,都是处女,都说预言”。哥林多的会众中,负责祈祷和预言的人,既有男性,又有女性。但是按照要求,男人必须露出面部,女人却只能蒙着面现身。这既是权力(exousia)、尊严和体面的标志,也体现着对“天使”的尊重,因为是天使将人类的祈祷传达给神。依此看来,人们认为上帝创造男人和女人的顺序极为重要,即便两性在主内相互依赖,首先诞世的男性也享有女性之上的特权。这个复杂的问题仍然是释经者争论的重点。
那个时期的人,已然将真正的女先知与伪先知区别开来。《启示录》中,耶洗别遭到了严厉的谴责。她是推雅推喇人,曾自称为先知、老师。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人们十分尊崇那些有着启示禀赋的人。2世纪时,游斯丁(Justin)曾谈到“从圣灵之处接受恩赐的基督徒男女”,203年,在迦太基,殉道者佩尔培图阿也曾接受神示。然而,教会无法完全控制预言的禀赋,而且异端教派也可以模仿正统教派,轻易地声称自己拥有这一能力。当孟他努派在2世纪搭上这趟“预言”的快车时,正统教会开始淡化预言的重要性,尤其是女先知口中的那些。
禁止公开演讲或教导
对于那些为基督劳苦的妇女们,教父们纷纷抒发缅怀之情。4世纪时,金口若望在题为“致敬百基拉与亚居拉”的讲道中,称赞了百基拉、彼息氏、马利亚与土非拿氏对信仰的热忱,批判了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当世妇女的世俗与虚荣。
在随后的年份中,女性担任的职衔与她们的先辈相似,但具体职责不同。一份4世纪末的墓志铭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这里安葬着基督的奴仆和处女,女执事索菲亚。她是第二个非比,在此地长眠。”
保罗后期的书信常被引以证明教会对女性权利进行严格限制是基于《圣经》而生的,具有正当性。女性在宗教上对男性的服从与家庭内部的服从息息相关。《哥林多前书》(14:34—35)中的这段话就是一例:“妇女在会中要闭口不言,像在圣徒的众教会一样,因为不准她们说话。她们总要顺服,正如律法所说的。【参见《创世记》(3:16)】她们若要学什么,可以在家里问自己的丈夫,因为妇女在会中说话原是可耻的”。另一段常被引用的,来自《提摩太书》(2:11—14)。经文言:“女人要沉静学道,一味地顺服。我不许女人讲道(didaskein),也不许她辖管(authentein)男人,只要沉静。因为先造的是亚当,后造的是夏娃【参见《创世记》(1:27;2:7,22)】。且不是亚当被引诱,乃是女人被引诱,陷在罪里【参见《创世记》(3:6,13)】”。因此,妇女被禁止在公共场合发言或指导他人。在关于百基拉和亚居拉的讲道中,若望甚至辩解说,百基拉只在私下教导亚波罗,而且这只是因为没有合适的男性导师担任此职。
对女性异教徒的恐惧
女性往往是异教活动中的重要角色,因而,在正统教会对异端宗教的攻讦之下,对妇女活动的诸多禁令得到了正名和进一步的延伸。随着时间的推移,正统教会作家们整理出了一长串女性异教徒的名单,这一名单的象征意义甚至超越了它的现实性。例如,在415年,哲罗姆讽刺地背出了一系列 mulierculae(小妇人)的名字来抨击伯拉纠(Pelagius)与他的女性信众,这些妇人有的听从安提阿的尼哥拉(Nicholas of Antioch),有的追随普里西利安(Priscillian),并且“两性相互扶助,发动了那‘不法的隐意’(mystery of iniquity)”。
据诺斯替教派(Gnostic)的文本记载,某些启示被秘密地赐予了跟随耶稣的妇女,例如撒罗米,而其中最重要的是抹大拉的马利亚。在被归属于马利亚的福音书中,她坚称“耶稣已经把我们预备好,并把我们造就成真正的人”,在门徒彼得的极力反对之下,她依然被耶稣选为行路的伴侣。
诺斯替教派的象征体系极为复杂,但学者们在某种程度上对其进行了简化,提示人们关注在“sige”(静默)的一系列叫法中,诺斯替教派对于“圣父与圣母”(God the Father and God the Mother)一称的重视。这一教派的其他重要主张包括“移涌”(Eons,被认为是灵体)的起源之处 Bythos(或称 Abyss,意为“深渊”),以及由无数移涌构成的普累罗麻(Pleroma,神性本质的丰满);阴性的“灵”(female Spirit),希伯来词汇 ruah(意为“灵”);以及智慧(Wisdom);等等。学者们同样注意到“灵魂的传奇”,它讲述了女性堕落后得到救赎的故事。在这类以“救赎”为结局的叙事模型中,两性不再是对立的,女性可以生而阳刚雄健,甚至保留着原始的阴阳同体的性质。
随着《拿戈马第经集》(Nag Hammadi papyri)的发现与阐释,人们对诺斯替神话的研究得以逐渐深入,但我们依然很难判定这些神话传说是否影响到了异教活动中分配给女性的职务(比如先知、讲师、官员等)。根据诺斯替教派的反对者——正统教会人士的记载,诺斯替女教徒们曾利用她们所拥有的资源和影响力,大力宣扬诺斯替真理。
尽管不同的异教研究者所选取的体系和案例各不相同,他们的发现却在某种程度上相通。例如,据说术士西门(SimonMagus)在行术过程中由海伦所陪同,海伦便是引发特洛伊战争的那位女子,战后她曾沦为妓女,化身普鲁娜娅(Protennoia),也即“最初的意念”(Primary Thought),但注定被接纳到普累罗麻(Pleroma)当中去;据称,马西昂派遣了一个女人在他之前进入罗马,为他进一步诓骗众徒做好准备。马西昂所创立的教会允许妇女履行神职,甚至参与洗礼;马卡琳(Marcellina)将卡波克拉底(Carpocrates)的著作带到了罗马;处女先知菲洛梅纳(Philomena)的话语被人收集在一本启示录中,其主张也影响到了阿佩莱斯;186里昂的爱任纽(Irenaeus of Leon)为我们了解术士马可(Mark Magus)提供了丰富的细节。马可是瓦伦廷(Valentinus)众多追随者当中持有异见的一个,“他一天到晚关注女人,尤其是衣着优雅、财富傍身的那些。当他想得到对方的注意时,便会说些阿谀奉承之词,像是‘我愿与你共享降于我的恩典,因为你这般的天使常常环绕在万物之父的面前……请梳妆打扮、做好准备吧,就像一个妻子等待丈夫那样,唯有此,我们才能实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将那光明的萌芽带到你的婚房中吧,准备迎接你的丈夫,也就是我。请在你的身心中为我预留空间。恩典已降临于你……倘若你张开嘴说些什么,你所说的,便是那预言’”。一听到这些话,那些愚蠢的(爱任纽的原话是“厚颜无耻的”)女人们便真的相信自己竟是先知,欣然将自己的财富与身体交付给马可,“以便同他合而为一”。一位辅佐马可的妇女为了展现自己的法力,甚至被控诉为某些杯中物举行“祝圣”。
3世纪初,德尔图良在迦太基抨击异教徒“既无授权,也无准则,依着个人意志随意行事”。对于加入异教组织的妇女,他谴责道:“真是厚颜无耻啊!她们竟敢去教导人、与人争论、替人驱魔、施救,甚至是施洗?”在一次针对该隐派(Cainite)女性领袖的攻讦中,他将对方比作“最险恶的毒蛇”,称“这个怪物早已掌握奸计,她将小鱼般的信众引出水面,使他们离水而死”。曾有人引用次经中德克拉(Thecla)的例子来证明女人执行洗礼的正当性,而德尔图良在他谈论洗礼的专著中对这一观点进行了批判:“使徒保罗已经明令禁止女性进行学习,他怎么可能又给予她们施洗的权利呢?他说:‘她们若要学什么,可以在家里问自己的丈夫。’”尽管德尔图良在改信基督教前曾引用过孟他努派女先知(比如百基拉)的话,但他认为先知只有在宗教仪式结束后才可发布预言。在信奉孟他努教派的日子里,他提醒处女们“必须要时刻蒙面”,并指出了她们绝不能做的事:“不许女人在教堂中讲话,更不必说教导他人、施洗与献祭,也不准女人自行揽过本该隶属于男人的职责,尤其是祭司之务。”
孟他努派的兴起,引发了教会内部对于“女性权力过高”这一现象最尖锐的攻讦。2世纪中叶,这一信仰热潮在弗吕家(Phrygia)兴起,并迅速传遍东西方各地教会。妇女百基拉、马克西米拉(Maximilla)与金蒂拉(Quintilla)加入其中,与孟他努(Montanus)一起宣讲“世界末日将要临近”“禁欲苦行多么必要”,以及“新千禧年将至”的消息。在现存的十九句孟他努派神谕中,有七句出自女性。“弗吕家的预言(孟他努派系之一)提到,在培浦查(Pepuza),耶稣在百基拉熟睡之时来到她的身边,并躺在一侧。基督伪装成一个衣着华丽的女人,来到我的身边。他赐予了我智慧,宣布此地为神圣之所,并说新的耶路撒冷将从天上降临于此。”孟他努去世后,马克西米拉成了这一运动的领袖。
在正统教会的抨击之下,她传达出这样一条神谕:“我就像狼,被驱离羊群。但我不是狼。我是道(Word),是灵(Spirit),是能力(Power)。”起初,人们将百基拉和马克西米拉描述成两位处女,而后来的论辩称二人是被圣灵所充满后,将丈夫抛弃的。有传言称,3世纪时,卡帕多西亚的一位女先知负责主持圣体圣事。萨拉米的伊比法尼乌斯(Epiphanius of Salamis)曾在374年至377年间撰文驳斥八十多种不同的异端邪说,他认为,孟他努派以《加拉太书》(3:28)的经文——“并不分犹太人、希腊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为依据,任命女人担任祭司,甚至主教。
孟他努派的女先知声称,她们进行预言是合乎《圣经》传统的事,但奥利金(Origen)认为《圣经》中并没有哪个女人在会众面前述说预言。女人在聚会时保持沉默是《圣经》中的铁律,就像她们被禁止讲道,也无权对男人们发号施令一样。对此,奥利金解释道,“倘若女人想学点什么,那就让她们在家询问自己的丈夫”,若是处女,那就请教父亲或兄弟;若是寡妇,就问问自己的儿子。亚历山大的狄迪莫斯(Didymus of Alexandria)也批判了孟他努派的神谕集,指出从底波拉到圣母马利亚,没有一个女人写下过圣典。俄利根还强调了保罗的禁令,再度提及夏娃的罪恶与无处不在的危险。伊比法尼乌斯坚称,信仰基督教的妇女必须佩戴面纱,并牢记《创世记》(3:16)的“诅咒”:“你必慕恋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201教会、家庭与社会的等级制度在这场论争中实现了联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