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孝直(751~835)*及其子杨赡(789~826)*的例子也是如此。杨孝直在河北成德镇开始从戎。由于该地的政治独立性,几乎可以确定这一家族当时正居住于成德。事实上,杨孝直已故夫人即葬于成德。当杨孝直去世时,他的另一个儿子仍然生活在那里,故未能参加其葬礼。无论如何,当成德节度使王承元于820年入朝唐廷时,父子俩都随新任义成军节度使王承元前往洛阳以东的滑州。随后,杨孝直遇到了从成德来的旧僚,并随此人前往更南的襄州。杨赡则仍旧跟随王承元,并随其移镇长安以西的凤翔镇。父子俩都死于各自所在地的私第,并就近安葬,杨孝直葬襄州,杨赡葬凤翔。[61]
结语
九世纪著名作家和诗人白居易(772~846)曾曰:“自天宝以还,山东士人皆改葬两京,利于便近。”[62]同时代的杜牧(803~852)则谓:“有西京、东京,西京有天子,公卿士人畦居两京间。”[63]本章首要任务是爬梳九世纪社会这些令人印象深刻的记载,证实主流政治精英绝大多数都集中于两京附近。通过这种方式,为理解唐代精英提供一种新途径。由于先唐时期大族后裔所构成的身份集团太过庞大,故不可能所有人都是政治精英。事实上,主流政治精英仅占一小部分,他们居住于长安、洛阳及两京走廊地带。
这一权力地理首先意味着,社会流动性与人口迁徙联系紧密。因此,许多迁往地方的移民都是京城要人子弟,他们无法适应京城高度竞争的环境,故而利用外任机会,在远离京城的地方新建家园。他们在地方社会可能会维持其重要性,但随着在全国范围内知名度的下降,他们很快会从历史记载中消失。随后几个世纪中,当根深蒂固的“地方式”(localist)精英有能力抵制朝廷势力时,这种从中央向地方转移的选择亦将不复存在。[64]但在晚唐时期,中央朝廷尚能通过代理人或族人取得在任命地的土地和身份,以此主导当地社会。
原则上,晚唐时期这一形势也意味着,通过亲自迁徙从而渗透京城社会,可能是一个家族发展其权势的一种方式。然而,这种流动类型成功的例子很少。大多数被甄选或强制迁移到京城的宦官、士兵、宫廷奴仆以及宫女,可能从未在社会上成功取得有声望的地位。我们也很难从任何现存资料中了解这一群体。葬于京城的墓志偶尔确实会指出近期内官僚精英向内地的迁徙。但这些例子中许多都不会涉及“新兴”(new)精英,后者往往是那些在安史之乱期间向南迁徙的京城精英子孙。
唐代权力地理的第二层含义为,既解释了某些家族何以维系如此长时间,同时又解释了他们在十世纪为何突然消失。下一章将聚焦于京城精英的长期存续,并认为他们集中于一个相对有限的空间,这比其他任何事情都有助于加强社交网络,从而确保他们在九世纪末之前的存续。正如第五章中将要论述的,一旦京城被黄巢叛军于880年洗劫,这一地理集中会导致他们的迅速消亡。从而不仅在肉体上消灭了大量居住于京城的精英,也瓦解了维持其权力的社交网络。
[1] 关于此墓在地图上的地点以及对该墓和碑文的描述,参见《中国文物地图集:山东分册》第一册,第179页;第二册,第204页。该碑文的抄本,参见王政等纂(道光)《滕县志》卷14,第17a~18b页。笔者能够找到的关于此碑最早的记载,来自一部十六世纪晚期的方志,见杨承父等纂(万历)《滕县志》卷五,第17a页。
[2] 《旧唐书》卷67,第2490~2492页;《新唐书》卷93,第3820、3822~3824页。
[3] 关于此墓的描述,见《中国文物地图集:陕西分册》第二册,第377页;李昊阳等编《昭陵文史宝典》,第111页;《昭陵唐墓壁画》,第145页。李勣墓的这三个坟丘也印证了相关史料,代表了遥远土地上的三座山,李勣正是在这三座山【译按:即阴山、铁山、乌德鞬山】之间击败了突厥大军。参见《资治通鉴》卷201,第6361页。
[4] 特别是,此碑引用了《新唐书·李勣传》中的赞语。碑文云:“公之孙敬业,因民不忍,起兵覆宗,至掘公之冢而暴其骨”(第17b页);《新唐书》云:“及其孙,因民不忍,举兵覆宗,至掘冢而暴其骨”(卷93,第3824页)。《新唐书》的赞语来源于早期编纂时的评论,而碑文不可能有更早的史源,所以这句话基本可以肯定是摘自《新唐书》。此外,无论是此碑(第17b页)还是《新唐书·李勣传》(卷93,第3820页),都错误记载了李勣卒年八十六。相反,从墓中出土的七世纪墓志铭更为可靠,指出其卒年七十六。
[5] 在唐代,能够陪葬帝陵对个人而言是一项特殊权利,但不包括其家庭。遗憾的是,笔者并未在长安—洛阳地区发现其先祖或后代的墓志,因此无法证明李氏家族扎根于此。确实存在有688年(在该家族被肃清的四年后)葬于洛阳附近的李勣孙子的墓志铭。这位孙子武钦戴(665~679)因对武则天的忠诚而被赐“武”姓,成为武氏分支。另有一方717年下葬的李勣孙女李氏(654~716)的墓志,同样葬于洛阳附近。
[6] Robert P. Hymes(韩明士),Statesmen and Gentlemen:The Elite of Fu-chou,Chiang-hsi,in Northern and Southern Sung.有关帝国晚期本土精英的概述,参见Joseph W.Esherick,and Mary Backus Rankin,“Introduction”,pp.1-24。
[7] 尽管官员们似乎经常携带家室,但若被派到非常远的地方,他们不太可能这么做。正如韩愈在韩挐(808~819)的墓志中指出的,只有当一位官员因罪贬谪远方时,他才会被允许携带家属上路。
[8] 有关墓志和唐代史传中所载祖籍的对比,参见竹田龙儿《唐代士人の郡望について》,第466~493页。
[9] Beverly J.Bossler(柏文莉),Powerful relations:Kinship,Status,and the State in Sung China,960-1279,pp.42-43.
[10] 分别引自李德孙(815~818)和郑行者(805~808)的墓志。
[11] 其他相关例子,参见何抚(783~823)和崔备(754~805)的墓志。其中前者在辞官丁忧之后的整整七年都居住在洛阳。
[12] 参见颜元贞(约去世于745年)的墓志。另一类似的例子,参见封随(778~835)的墓志。
[13] 关于生病后返归长安或洛阳的人,参见郑氏(去世于871年)(女)、崔芑(788~851)、王训(727~767)和王适(771~814)的墓志。
[14] 移动遗体不仅危险而且昂贵,因为存在可能导致灵魂出窍的风险。
[15] 参见杨彤为一位忠诚的家仆王绾(死于797年)所撰写的墓志。
[16] 恰当的例子,参见下文关于支氏家族迁居洛阳的论述。
[17] 正如他们的墓志铭所证实的那样,数位家族成员或夫妻俩在数年或数十年间死于长安或洛阳同一里坊的私宅内是很普遍的,由此可以推断一个家族持续居住于某宅院数十年之久。举例来说,陈士栋(786~839)及其夫人死于长安修德坊的同一“第”(residence)中,且相隔23年。另有大量家庭成员间隔更长时间死于京城同一坊的例子。魏仲俛(782~825)、其兄魏仲连(780~848)以及仲连孙魏俦(819~865)在40年的时间内先后死于洛阳清化坊私第。刘弘规(775~826)与其孙刘遵礼(816~868)相隔42年死于长安来庭坊私第。崔镇(819~875)及其堂兄崔鉥(801~820)相隔55年死于长安通义坊私第。卢直(771~823)与其子卢宗和(789~832)、堂兄卢方(768~830)以及卢方孙女卢乐娘(858~878)在55年的时间里先后死于洛阳康俗坊私第。杨宁(744~817)及其孙杨思立(死于875年)、曾孙杨皓(840~858)先后58年间都死于长安靖恭坊私第。赵藤(756~810)及其子赵途(811~870)相隔60年死于鄠县乡间别墅。孙嘉之(657~739)及其孙孙婴(745~801)相隔62年死于洛阳集贤坊私第。崔泳(746~788)及其侄孙崔行规(817~867)相隔79年死于洛阳毓德坊“世第”(multigenerational residence)内。最后,姚侑(747~802)的墓志明确指出他致仕(并随后辞世)于洛阳慈惠坊一座其曾祖父于一个世纪前修建的私第。
[18] 类似的例子,参见卢季方(782~848)及其夫人郑氏(808~864)的合祔墓志,以及崔亮(772~828)、李怀(730~801)、刘渷(727~799)和卢氏(795~860)等人墓志。
[19] 参见王志同(787~837)、郑氏(784~833)、崔锷(804~822)、梁承政(807~870)和王公(780~829)等人的墓志。
[20] 关于其他同样在守选期间返回洛阳并葬于此的精英,参见孙筥(788~860)和张留客(842~871)(女)的墓志。
[21] 根据崔氏(812~857)及其丈夫卢缄(804~861)的墓志,卢缄弃官回到洛阳后投奔其兄长,后者不久即生病了。
[22] 在葬于洛阳的人中,有一位叫李评(787~831),据其墓志,他死于遥远的北方某地官任上,但在此之前却“凡廿年优游郑洛之间”;还有一位卢盘(去世于879年),据其墓志,他一直半退休式地生活于洛阳以南龙门的乡间别墅,直至赴任申州并死在那里;另有一位李钊(826~879),据其墓志,他死于西部某官任上,但在此之前他曾“罢职归洛”。
[23] 比如,据李群(778~826)墓志记载,其致仕后“归闲于洛阳”;此年稍晚去世并葬于洛阳“先茔”。关于致仕后返归洛阳的其他例子,参见陈师上(779~839)、孙景裕(去世于870年)、陶英(737~801)、孙谠(809~868)、上官政(765~829)和姚侑(747~802)的墓志。关于居住于长安的精英返归长安的例子,参见韦文度(789~844)、王瑾(826~847)和韦方(800~830)的墓志。
[24] 在下文将要讨论的其他例子中,权葬是迁徙他处的体现;移居新地点的第一代人可能计划返回祖居地,但是之后的数代将会在新的居住地扎根。最后,在某些情况下,权葬是指那些因为丧葬费用或下葬程序无法体现得体葬仪所需的要素,而在祖坟附近临时下葬。后一种现象的相关例子,参见崔植(791~856)、张观(803~863)、崔氏(784~858)、于汝锡(791~847)和李氏(771~822)的墓志铭。
[25] 利用墓志来讨论路途用时的一个方法,即看从帝国其他地方运送遗体回京城所需时间,且墓志中有时会提供相关数据。据王太真(840~862)(女)的墓志记载,她死于两京之间的河中镇,她的遗体在其死后十天内到达长安。据韦冰(774~827)的墓志记载,他夫人的遗体初葬河中镇,并在权厝开棺后十八天内便被运到了长安。还有郑子章(831~853)(女)的例子,将她的遗体从长安迁到洛阳花费了十一天。在以上三个例子中,还要消耗一些时间进行必要的仪式。此外,可以想象那些不与其他亲属一起迁葬的遗体速度会稍微快一些。然而,似乎并不着急离开中国的日本僧人圆仁,在他返回日本的途中花了十五天的时间游走于两京之间。参见Edwin O.Reischauer(赖世和),trans. Ennin’s Diary:The Record of a Pilgrimage to China in Search of the Law,pp.368-369。
[26] 据于氏(840~871)的墓志记载,将她的遗体从其卒地洪州(今江西省会南昌)运回洛阳花费了她丈夫差不多四个月的时间。而郑氏(784~833)的丈夫则花费了更长的时间,即六个月才将其遗体从南方的湖南运回洛阳。最后,将李璞(811~855)的遗体从柳州(遥远的南方)运回洛阳花费了一年多的时间,其中包括了在家族所有的汉水边别墅停留的时间。
[27] 墓志大小当然不是关于财富水平的确切指标。一些考古学家认为,总体资源消耗比任何单一墓葬的随葬品多寡和墓室结构尽心与否,更能决定垂直的社会身份。参见Christopher Carr,“Mortuary Practices:Their Social,Philosophical-Religious,Circumstantial,and Physical Determinant”,pp.178-181。其他考古学家则反对将总体资源消耗与垂直的社会身份加以联系。比如,在维多利亚时期的英格兰,不太富裕的阶层往往会修建更为花哨的墓碑,而富裕家庭则将修建格外朴素的墓碑视为他们的荣誉。参见Aubrey Cannon,“The Historical Dimension in Mortuary Expressions of Status and Sentiment”。
[28] 为了方便起见,表中仅统计方格数量,而非总体字数。
[29] 通过查阅大量墓志拓本,会发现这一差距显而易见。比如,我们可以比较《西安碑林博物馆新藏墓志汇编》中收录的出土于长安和潞州的墓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