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人注目的是,即便经过政治动荡,即便有这些根本的经济和制度变迁,大量旧时家族依然能适应环境变化,维持他们的政治主导地位,直至唐朝最后的岁月。迟至九世纪中叶,先唐大族的后裔依旧占据着最大部分中央政府职位,并垄断整个帝国的州、县官府,以及新兴藩镇幕府。九世纪末,在政治权力顶峰维持了上千年——举例而言,远比法国大革命前夜大部分法国贵族家庭[3]要长——之后,他们突然消失于历史舞台。随着十世纪后半叶宋朝的建立,他们几乎完全从历史记载中消失。
中古世家大族的瓦解作为极大改变中国的“唐宋变革”(Tang-Song transition)论之关键部分,长期以来受到历史学者的关注。但对这一时段的全面研究,因史料缺乏而徘徊不前。幸而近数十年来,数千方唐代墓志的出土,能够帮助我们重新认识这一时期的精英社会。在这些碑志的基础上,再结合新制作的人物传记数据库中之九世纪部分,本书试图解释世家大族的长期存续及他们的突然消亡。
利用从墓志中采集的数据,本研究提出了一条新的途径,即主要从政治视角来重新理解唐代精英。在过去,许多历史学者更关注精英的身份,即以姓氏和郡望——先唐时期家族起源地——来区分的那些“大族”,他们的声望来自很久以前的著名祖先。由此,这些大家族基本等同于中古世家大族。事实上,这样一种门第观念,再加上祖先的声望,在唐代十分普遍,对社会上的上层来说,宣称为大族后裔也是必需的。但是,在九世纪,这一身份集团已经膨胀到如此巨大,以致仅仅作为名人之后已经不足以维持社会地位。很明显,占主导的唐代政治精英仅仅是这些家族中的一个子群体。
为了辨别这一子群体的成员,本研究提出两条不同的路径。首先,我们能够鉴别这些家族——经济精英——对政治权力的特殊贡献,他们能负担繁复的葬礼,包括制作墓志。通过系统研究大量现存墓志,我们能从区别居住于京城和居住于地方的精英之根本不同点。前者倾向于世代拥有全国性的重要官职;后者很少出仕,即使出仕,也局限于地方,通常在藩镇幕府中任下层职务。有些时候,京城家族的子孙会长期定居地方,特别是当他们随后难以在竞争激烈的京城环境中生存时。然而,我们可以认识到,这种——移居存在于中国南方两三处国家精英移居地的——从京城向外移居的情况,总会导致社会的向下流动。
第二条鉴别主体政治精英的路径,是利用社会网络分析,从墓志和其他史料中引用数据,重建居住于京城的家族,以及拥有政治权威的“父系”婚姻网络。大部分这种父子链都显示出,自从先唐时期以来,几乎每代都拥有官职。在这些家族之内,有主要的禁婚家分支,以及宗室家族、部分武将家族,以及九世纪最有名的文人家族。此处婚姻网络包括九世纪五分之三的已知京城精英,基本上大多数九世纪宰相、吏部尚书和知贡举,大部分藩帅,以及大部分藩镇幕府上层僚佐。总之,这一高度局限的婚姻和家族网络,本质上构成了唐代占主导的政治精英。
通过由婚姻网络所构成的政治精英,能更容易地展示唐代世家大族如何维持如此之久。此前许多学者倾向于强调这一政治权力的经济或制度基础。从这一角度来看,若无地方上的地产,旧时家族将失去他们脱离政权保持独立的能力。他们在大都市的新住宅,他们在京城地带的财产,以及他们随身的财物,都将随皇帝意志或一个新兴政治权威的兴起,而更容易地遭到没收。同时,制度的设置——原则上——允许向上流动的新途径,特别是对更为下层的家庭而言。因此,晚唐时期,贵族可能不再拥有保持自己权威的坚实基础。以前的大族仅仅作为点缀,依靠家族姓氏的威望来维持。他们注定衰亡。
在这些分析中,被忽略的是,这些精英主动转变自己以适应环境变化的能力。当这些家族在唐初移居京城时,他们有效地转变了自己建立在地方土地上的权力基础——后者事实上可能更有价值——从而融入一个密集的,以京城为主的社会网络。这一网络构成了一个有形的政治资源,从而根本上保证了他们持续的政治地位。在一种十分关注家世和婚姻的文化之中,嵌入这一网络的社会资本十分有成效。网络的成员快速主导了那些控制着官僚再生产的职务,特别是宰相、吏部尚书、知贡举和藩帅。他们由此能够作为有官职之人,持续好几代为他们自己的亲属和熟人谋利。这一网络在唐朝末年并非因天命而崩溃。如果权力的转移通过前朝人士所发起的政变或叛乱实现了——正如隋朝、唐朝初年的例子,以及安禄山失败的统治——新兴的王朝建立者会让人期待地加强先前的官府建设。他会因此而更依赖于实质性的京城网络,从而扩充自己的行政机构。随后,这些人会将自己的亲戚和熟人纳入门下,旧时家族也就得以存活。
然而,唐朝并未因宫廷政变而亡,而是因为一系列异常残暴的叛乱,从而整个京城精英网络本身被肉体消灭。880年黄巢叛军占领两京,导致了二十五年的暴力风潮,影响到帝国大部分地方。在短暂占领京城期间,许多大族子孙被杀,因为他们大量聚居,容易引发更大规模的杀戮。那些在政治中心成功躲过大屠杀的人,在随后数年遍布帝国大部分地区的战争和暴力中大规模死亡。随着在十世纪前半期统治中国的唐以后数个政权的建立,曾经权力最大的京城精英网络,开始分解并名落千丈。幸存的人在新朝廷仅占一小部分比例,从而不再能够影响国家政策,或延续他们在政府和社会上的主导性。
以前的历史学家试图观察安史之乱后的藩镇政府,后者构成了九世纪唐朝的主要不稳定因素。通过对这一时期墓志数据的分析,藩镇军事力量事实上几乎全部被居住于地方的精英所领导,故他们有威胁王朝稳定的潜力。经验性的材料表明,并不是地方军队该对王朝的崩溃负责。事实上,九世纪大部分时候,兵变处于一个相对较低的频率。九世纪中期,在唐廷、居住于京城的贵族,以及地方精英之间,明显达成了一些共识。这一共识如何达成,并不完全知晓。但朝廷显然能够任命居住于京城的精英到藩镇幕府的各种高级文职上去,除了一个主要的例外,即河北自立藩镇。结果,当黄巢及其继任者的叛军穿行于帝国时,相比于王朝本身,他们对地方权力结构而言,更是一种威胁。只有在叛军洗劫了两京,以及唐廷统治本质上被中断,方有藩镇权力开始自立。[4]
那么,是什么引起了导致唐朝统治结束的大叛乱呢?一个可能是,王朝末期的政治唯一性以底层人口为代价而达成。我们可以看到,唐王朝——与以后的王朝在结构上完全不同——的运转更像一个殖民帝国。从京城派往地方的官僚,在与次一级精英的结合下,榨取了底层人口的财富。在这样一种管理体制下的失败者——底层人口——很容易会有叛乱的动机。但是,对于叛乱而言,也有其他额外的原因。事实上,新的气候材料表明,中国——实际上是北半球大部分地方——在860年代晚期至870年代早期,被罕见的干旱所困扰。[5]极端气候变化所产生的普遍饥荒,可能导致了几乎所有政权的消亡。不论它们的起因如何,九世纪最后几十年的这些大叛乱,将京城家族的子孙引向了灭亡,摧毁了曾经存续并主导中国数个世纪的政治精英。
然而,将来要思考的问题是:为何在肉体消灭了旧时世家大族之后,一种新兴的门阀未能在随后的宋朝出现?许多著作强调所谓结构性因素:制度变革,经济形态的发展,精英空间分布的再编,以及社会网络的结构变形。但是,部分文化问题也开始浮现。九世纪京城精英墓志中的谀辞体现了一种思想意识的发展,随着贵族的官僚化,大族子孙纷纷利用和重视他们直接祖先和姻亲的仕宦传统。正是在这一手段下,他们证明了基于京城的婚姻网络,从而将他们与其他数不清的旧时贵族家族后裔区分开来。
但是,也有材料表明,随着唐朝的灭亡和旧时京城社会网络的解体,整个旧的文化世界的也相应崩溃。当京城社会网络主导官场,并分派代表控制整个帝国的州和藩镇时,很容易向地方精英灌输京城习俗,从而强调京城精英在教育和家庭背景方面的内在优越性。不过,由于在十世纪的王朝和王国政府中仅占一小部分,那些旧时京城精英的幸存者不再处于能够影响他人看法的职位上,唐代都市文化失去了其垄断权。晚唐诗人韦庄作为这样一位幸存者,在诗中表达了一种前政治精英所感受到的不被认可的情绪,虽然他们曾经是作为官僚国家的行政者而接受训练的。诗曰:
为儒逢乱世,吾道欲何之!学剑已应晚,归山今又迟。[6]
由于十世纪多个短命政权需要建立可靠的、不再持续短命的政府,故而文人官僚的价值无关紧要,并不是一个持续的问题。但在这个世纪还出现一种新的思潮,即更强调贤能统治的价值,而非作为大族后裔的声望。这一思潮在十世纪的数个连续政权中逐步发展,藩镇精英进入京城,成为一种新型的基于京城的精英。大量这类新型精英,包括宋朝皇室本身,都是曾出仕独立河北藩镇——拥有晚唐以来形成的独特地方文化——的人。这一新兴精英转变了都市文化,而在朝堂上尚不失其仪度的旧时唐朝精英残余,失去了影响其他人价值体系的能力。这一文化变革将是此书以后的探讨目标。[7]
[1] David Johnson(姜士彬),The Medieval Chinese Oligarchy,pp.19-31。家族等级如此重要,以致一位学者得出结论说,当时中国的行政,远非韦伯学人(Weberian)眼中的“官僚”(bureaucracy)可比。参见Dennis Grafflin(葛涤风),“Reinventing China:Pseudobureaucracy in the Early Southern Dynasties”。然而,我们需要谨慎,不要认为在早期的唐朝大族,会像七、八世纪那样有权势。考虑到先唐时期,丁爱博认为:“一般认为的‘权贵家族’,既无权力,亦非贵族,甚至不算家族。”参见Albert E.Dien(丁爱博),“Introduction”,p.1。
[2] 对于现存墓志的一项细致研究,能够大体阐明政治精英如何受到六世纪和七世纪初期改朝换代的影响。根据葛涤风的研究,唐朝时期南方中国的大族不如北方中国大族能够更好地维持政治影响力。参见Dennis Grafflin(葛涤风),“The Great Families in Medieval South China”。事实上,墓志记载也证实了唐朝京城精英中南方家族后裔的缺失。参见图1-5d(第一章)。
[3] Guy Chaussinand-Nogaret,La noblesse au ⅩⅧe siècle:De la féodalité aux lumières,pp.48-49。
[4] 当然,也是在这一时候,地方王朝和王国的首府保持了其首要地位,并成为地方社会政治精英的聚集点。参见Nicolas Tackett(谭凯),“The Transformation of Medieval Chinese Elites,850-1000 C.E.”,pp.181-211。
[5] 根据对湖泊沉积物的分析而得出的九世纪中晚期全球范围严重的干旱,参见Gergana Yancheva et al.,“Influence of the Intertropical Convergence Zone on the East Asian Monsoon”,此文特别关注了图表3b中能够得出的急剧下降事件,而作者所指代的时间大约是公元860年。
[6] 《韦庄集笺注》,第168页。韦庄另一首表达类似主题的诗,参见第185页。
[7] 关于此文的大致观点,参见Nicolas Tackett(谭凯),“The Transformation of Medieval Chinese Elites,850-1000 C.E.”。
附录A 配套数据库的使用方法
为方便读者自行检索和利用本项研究所涉及的大部分基本数据,一个完整的.mdb格式数据库已能在出版方的网站(publications.asiacenter.harvard.edu\tackett2014)或笔者的个人网站(www.ntackett.com)下载到,其内容为包括所引用墓志基本信息的相关Excel电子表格。[1]正如书前凡例所示,本书的基本数据,以及脚注中引用的数据,都能通过“查询”(queries) 在.mbd数据库中找到。数据库也包括用于浏览和查询数据的基本表格。本书引用的所有墓志,都能通过墓志编号,在数据库的“墓志”(Epitaphs)表格中找到,从而获取志主完整的传记信息,包括公开发表的文本和拓片,相关的已发表论文和发掘报告(在能够找到的情况下)。一些信息可以直接输出,导入GIS软件(用于制作地图)或NodeXL Excel模板(用于编制形象化的网络)。下面是对数据表格及其栏目的描述:
1.人物(people):此表包括了超过3万人的基本传记信息。内含所有已知九世纪墓志中的墓主人,以及所有在墓志中提及的亲属;去世于九世纪的在《旧唐书》或《新唐书》有传记的人;九世纪藩帅和未在其他数据来源中提及的高官(top official)(见下);以及所有在宰相、宗室和藩镇世系表中提及的人(《新唐书》卷70~75),但不包括大部分仅仅在表前引语提及的遥远祖先。相关栏目包括编号(ID)(区别人物的独特数字)、姓(Surname)、名(Given name)、别号(Style)(比如表字)、性别(Gender)、家族编号(Clan ID)、卒年(Death year)、死亡年龄(Age at death)、居官(Office)(特别是最后一任官职)、精英类别(MIL表示军官,CIV表示文官,EUN表示宦官,NOH表示未居官者)、详表(Xiang biao)(比如无论是否在《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中出现者),以及参考文献。如果参考文献引用到墓志,就必须查阅墓志表格(能够链接到下述“墓志铭”表),以得到完整的引用信息。家族编号(Clan ID)是对每一个重构的父系(patriline)之唯一编号。(“父系”的定义参见第三章)由于微软Access无法很好地处理重复现象,如果每个家族成员都有特定的家族编号,那么在家族网络中的查询速度会更快(而非查询运行时,编号不断变动)。家族编号最初通过一项自动化流程来分派:简单地说,最底层的个人编号,包括每一对父子,都能被同时编入父亲和儿子的家族编号;这一过程将被反复提及,直至所有父子拥有相同的家族编号。精英类别(Elite type),大体而言仅包括九世纪墓志中的人,通常基于对其人所居官职的评价,来决定其身份。这就是说,是否所有或大部分人的职位由文人、武人或宦官充任。精英类别空白时,即表明所居官职不明。在一些例子中,一个人的精英类别尚有讨论空间,特别是那些拥有“将军”号的人,因为这个有时候是给文官的荣誉头衔。
2.关系(relation):此表具列了人物表中单个人之间已知的亲属关系。相关栏目包括主人物编号(Subject ID)和目标人物编号(Target ID)(两者都是在人物表中有特定人物识别号),两者之间的关系、关系顺序(比如已知儿子的出生顺序)和参考文献。已确定的亲属关系包括“之女”(D)——亦即主人物(subject)是女儿而目标人物(target)是父亲——“之子”(S)、“之妻”(W)和“之女婿”(Sil)。
3.墓志铭(MZM,即muzhiming之缩写):此表包括本研究用到的包含有基本传记信息的所有碑刻,包括“墓志铭”(epitaph)和“神道碑”(spirit-path inscription)和少数其他的小碑刻。碑刻的种类在碑刻(Genre)一栏加以区别。表格也包含其他未见于人物表的传记信息(特别是,仅在墓志中提及,或仅本书利用的、有关墓志的相关信息)。栏目包括人物编号(Person ID)(在人物表中有特定人物识别编号);发掘报告(Excavation report)、录文(Transcription)、拓片公布(Published rubbings)和附属信息(Additional scholarship),这些都能提供相关的传记信息;去世时府州(Death prefecture)(也就是志主去世时所在的唐代府州);去世时县(Death county);去世时县下一级区划(Death sub-country)(比如城市里的里坊);去世场所类型(Place of death type)(亦即“私宅”之类);所葬府州(Burial prefecture);所葬县(Burial county);当代的省份(Modern province)(即去世地点当代的省份,相对于唐代的道);儿子数量(Number of sons);女儿数量(Number of daughters);配偶姓氏(Spouse surname)(有助于区分同姓的妇女);葬时(Burial date)(就墓志铭而言的葬年,就神道碑而言的立碑时间);郡望(Choronym);OH(即根据第二章和表2-4所规定的仕宦[officeholding]传统世代数);LOC(即第二章和表2-5所规定的家族仕宦中与“中央”[national]相对的“地方”[local]);以及行数(# of column)(亦即志石上的栏数)。最后,还有一些“真/假”(true/false)栏,包括卒于任上(即志主去世于他本人或近亲担任的地方职务任上),临时下葬(即权葬),祖先墓地(有利于辨别某人权葬,却靠近祖先墓地),娘家墓地(有利于辨别女性葬于自己家族的墓地),国家精英(祖先为国家精英之人——在第二章中根据图2-2的讨论得到解释的——这些人所属的群体,比单独根据OH和LOC所界定的国家精英群体还要大),别集(即墓志文保存于某位作者的文集,而非出土),以及没有数据(需要从许多计算结果中剔除的墓志,因为相关数据并未进入数据库,多数时候是因为墓志并非在800~880年间,或因为没有完整的志文存在,或因为墓志出土或公开于最近一段时间)。
4.家族(Clan):此表包括父系方面的基本数据。除了家族编号(Clan ID),栏目还包括姓(Surname)、郡望(Choronym)、房支(Sub-Choronym)、类别(Type)(即如第一章所述,“7”代表7个禁婚家,“16”代表16个仕宦家族)、集群核心(Clique Core)(即如第三章所述,1=集群A的核心家族,2=集群B的核心家族)、集群全体(Clique Full)(即是否属于围绕集群核心的大网络之一部分)、婚姻全体(Marriage Full)(即是否属于图3-6中所示婚姻圈)和先唐(Pre-Tang)(1=能够追溯祖先至隋代,2=能够追溯祖先至隋代以前)。
5.藩帅(Governor):此表辨识了安禄山之后时代几乎所有唐代藩帅。任期事实上未满一年的藩帅通常被排除。栏目包括人物编号(People ID)、藩镇(Province)、就任年(sDate)和离任年(eDate),以及从王寿南的数据中提及的额外增加栏目。
6.高官(Top Official,800-880):此表辨识了所有800~880年间已知宰相、知贡举和吏部尚书·侍郎。栏目包括人物编号(People ID)、官职(Office)、就任年(sDate)和离任年(eDate)。
7.姻亲(Affine):此表辨识了目标志主之姻亲自称的家族背景。栏目包括关联墓志(linkMZM)、郡望(Choronym)、姓(Surname)、名(Given name)和与去世者关系(Relationship to deceased)。
8.撰者(Author):此表辨识了墓志的撰者、书者和篆者。栏目包括关联墓志(linkMZM)、分工(Job)(用以区分撰者、书者和篆者)、郡望(Choronym)、姓(Surname)、名(Given name)、官职(Office)和同族(Agnate)(即撰者/书者/篆者是否为去世者的族人)。
9.郡州(ChorPlace)和郡姓(ChorSurname):这两个表辨识了唐代的州所指代的特殊郡望地,以及出现于第一章所述各种主要家族列表中的家族(郡望+姓的结合)。
10.藩镇(Province)、藩镇治所州(Provseat)和县(County):这三个表辨识了州县经纬度、每个藩镇的属州和坐标,以及本书表格中所使用的对州的各种地区分类。关于经纬度数据的来源,参见凡例。
11.闻喜地名列表中的河东裴氏(Wenxigazetteerhedongpeis):此表辨识了具列于清代乾隆《闻喜县志》之地名录中的裴氏家族墓地。参见第一章第52和53页注释。
[1] 数据库名为“唐五代人物传记与社会网络资料库(1.0版)”。文件名为“tbdb 010.mdb”。Excel电子表格名为“tackettdestruction.xlsx”。
附录B 估算晚唐京城精英的总量
长安、洛阳地区已经出土了足够的墓志,能够借此估算晚唐时期京城精英的总人口。从技术层面来说,这一京城精英可被定义为社会经济精英(这些人来自拥有社会经济财富、能负担精致葬礼的家族)。然而,正如第二章所指出,这一京城社会经济精英大部分是,且能等同于国家政治权力精英。就这样的估计而言,可以确信,所有在宰相世系表中的人,都属于一个更为富裕的社会阶层,并且在死后有墓志——虽然他们大部分人的墓志尚未出土。
通过这一假设,我们有必要分析在《新唐书》的表中将近17500人中,哪些是生活于800~880年间的。虽然大部分人的卒年不知其详,但我们能够估算这些年份,通过不同世代之间的一种标准模式——就大部分精英家族而言,两代人相差37岁,就宗室而言,两代人相差27岁。这两个结果,是基于对265对父子,以及49对宗室父子进行的调查,因为他们的生年已知。[1]值得指出的是,年龄差别考虑到了一个父亲的所有子女,而不只是长子(女)。
在计算了《新唐书》的世系表中所有人的估计死亡时间后,我们能得到在800~880年间共有4145人去世。其中,3635人属于居住于京城地区的家族,另有300多人所属的家族,由于每个人的下葬信息都未显示,因而无法定位其家族。[2]这些数字,包括来自《新唐书》卷70上至卷75下所有家族的人,不包括在《新唐书》卷75下最后部分出现的藩帅家族。需要指出,这些人中有94人的墓志已经出土,分别占两种总数的2.39%和2.59%,两者的不同取决于是否将没有葬地信息的300人视作事实上葬于京城的。[3]这94人仅包括能确定于800~880年间下葬的已出土墓志,不包括那些传世文献中的墓志铭文(除非这些墓志随后出土),以及其他形式的墓碑,比如神道碑。而当一个人有两方墓志时,重复的那方也不在统计之列。
没有理由相信,宰相之家的墓志,相比其他京城精英家族而言,更容易出土墓志。因此,我们能估算九世纪所有京城地区的墓志中,约2.49%已经出土。考虑到800~880年间的已出土居住于京城的成年男子(15岁以上)墓志有934方[4],我们能够估算成年男子墓志的总数,约为934/0.0249=37510人。平均而言,这些人中,每年会有约37510/(880-800)=469人去世。根据现存墓志进行的统计,男性精英的寿命可预期为57岁,即表明男性精英平均有42年的成年期(如果将16岁以上视为成年的话)。由此,九世纪每个时间段的成年京城精英之近似数量,当在469×42=19698人,约等于19700人。有必要强调,这只是个近似的数字。
[1] 参见数据库中的“Fig6 note1 Age differential(imperial clan)”和“Fig6 note1 Age differential(non-imperial clan)”。
[2] 参见数据库中的“Fig6 note2 n of elites in XB(800-880)”。
[3] 参见数据库中的“Fig6 note3 n of XB elites with mzm(800-880)”。
[4] 参见数据库中的“Fig6 note4 n of countable mzm(800-880)”。
附录C 九世纪出土墓志的来源
晚唐作家的文集中保存的有唐一代两百篇与丧葬有关的传记性文字,都收入于清代编纂的《全唐文》中。另有数千方墓碑被考古学者或盗墓贼挖出,其中大部分出土于最近几十年,即每年都有数十方乃至更多的墓志出土。整体而言,这些传记大部分属于“墓志铭”,虽然有少量“神道碑”和其他类型的石碑存在。由于宋代印刷术的普及,传世文献中的墓志(保存于他人别集或个人文集中)数量上超过了出土墓志(此前在某些地方出土的墓志)。相反,在宋以前的情况完全不一样,出土墓志大大超过传世墓志,特别是黄巢于880年占领长安之前。
出土的唐墓志或这些墓志的拓片,广泛分布于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及其他地方的各个博物馆、图书馆和考古机构。墓志拓片的大宗收藏机构之一,位于北京的中国国家图书馆,已经将其所藏数字化,从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任何一位公民都能在线浏览。然而,有必要指出,唐代大部分墓志已经出版,或以录文形式,或以拓片影印形式。此外,笔者也观察到,唐代(相对于那些以后的朝代)的出土墓志即使短时间内未见出版,大约在十年之内也会陆续披露。在研究本课题时,笔者拜访了相关的博物馆和文物机构,并发现了一些未曾公布的墓志,如今它们也都出版了。
对唐代墓志的大量录文,保存于以下三部大型编著中:
1.周绍良、赵超主编:《唐代墓志汇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及其续编《唐代墓志汇编续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2.吴钢主编的十卷本《全唐文补遗》(西安:三秦出版社,1994~2007)。
3.周绍良主编:《全唐文新编》(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0)。
本研究所用到的三分之二的出土墓志来自这些书。更准确地说,800~880年间的2231方出土墓志中,有1227方(55%)出现于《唐代墓志汇编》及其续集,有1494方(67%)出现于《全唐文补遗》。本研究所利用的其他墓志,大部分已在以下的书中出版(以录文或拓片影印的方式):多卷本《新中国出土墓志》、赵君平主编《邙洛碑志三百种》(北京:中华书局,2004)、赵文成主编《河洛墓刻拾零》(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7)、赵力光主编《西安碑林博物馆新藏墓志汇编》(北京:线装书局,2007)。最后,部分其他墓志在另外的专著或考古报告中得到公布,大部分这些墓志都能在《中国考古学年鉴》中找到。迟至2012年,本研究中仅有10%的墓志尚未出版。关于本研究所涉及的完整碑志列表,参见附录A所勾勒的数据库。
参考文献
1900年前的文献
本研究所用的大量主要史料,包含墓志和其他墓葬碑刻。根据凡例中的说明,这些材料通过人名索引中各自的墓志编号予以引用。若需墓志的全部引用信息,读者可查询数据库。下面仅列出作为主要史料的公开出版墓志。
B
白居易:《白居易集笺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译按:朱金城笺注】
C
陈邦瞻:《宋史纪事本末》,北京:中华书局,1977。
陈思:《宝刻丛编》,《石刻史料新编》第1辑第24册,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79。
崔致远:《桂苑笔耕集校注》,北京:中华书局,2007。【译按:党银平校注】
D
杜光庭:《道教灵验记》,《四库全书存目丛书》第258册,济南:齐鲁书社,1995。
杜牧:《杜牧集系年校注》,吴在庆校注,北京:中华书局,2008。
杜荀鹤:《唐风集》,北京:中华书局,1959。
G
贯休:《禅月集校注》,陆永峰校注,成都:四川出版集团,2006。【译按:实即巴蜀书社】
H
韩偓:《韩偓诗集笺注》,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000。【译按:齐涛笺注】
《河洛墓刻拾零》,赵君平、赵文成主编,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7。
何去非:《何博士备论》,“百部丛书集成”本,台北:艺文印书馆,1964。
洪迈:《容斋随笔》,北京:中华书局,2005。
胡戟、荣新江主编:《大唐西市博物馆藏墓志》,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
L
李昉编:《太平广记》,北京:中华书局,2003。
李遵唐纂:(乾隆)《闻喜县志》(1766),“中国地方志集成”山西辑第60册,上海:上海书店,2005。【译按:实为凤凰出版社、上海书店、巴蜀书社联合出版】
林宝:《元和姓纂(附四校记)》,岑仲勉校记,北京:中华书局,1994。
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1995。
罗隐:《罗隐集》,雍文华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3。
M
《邙洛碑志三百种》,赵君平主编,北京:中华书局,2004。
O
欧阳修:《欧阳修全集》,北京:中华书局,2001。
欧阳修:《新五代史》,北京:中华书局,1997。
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北京:中华书局,1995。
Q
《全宋文》,曾枣庄、刘琳主编,成都:巴蜀书社,1988。
《全唐诗》,北京:中华书局,1960。
《全唐文补遗》,吴钢主编,西安:三秦出版社,1994~2007。
《全唐文新编》,周绍良主编,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0。
《全唐文》,董诰等编,北京:中华书局,1983。
S
沈括:《梦溪笔谈校证》,上海:上海出版公司,1956。【译按:胡道静校证】
司空图:《司空表圣诗文集笺校》,祖保泉、陶礼天笺校,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2。
司马光:《资治通鉴》,北京:中华书局,1956。
孙棨:《北里志》,上海: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
T
《唐代墓志汇编》,周绍良、赵超主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
《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周绍良、赵超主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脱脱等:《宋史》,北京:中华书局,1995。
W
王定保:《唐摭言》,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
王政等纂:(道光)《滕县志》(1846),“中国地方志集成”山东辑第75册,上海:上海书店,2004。【译按:实为凤凰出版社、上海书店、巴蜀书社联合出版】
韦庄:《韦庄集笺注》,聂安福笺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文苑英华》,李昉等编,北京:中华书局,1966。
吴任臣:《十国春秋》,“五代史书汇编”第7~8册,杭州:杭州出版社,2004。
X
《西安碑林博物馆新藏墓志汇编》,赵力光主编,北京:线装书局,2007。
《新中国出土墓志·北京(一)》,高景春主编,北京:文物出版社,2003。
《新中国出土墓志·重庆》,胡人朝主编,北京:文物出版社,2002。
《新中国出土墓志·河北(一)》,孟繁峰、刘超英主编,北京:文物出版社,2004。
《新中国出土墓志·河南(一)》,郝本性、李秀萍主编,北京:文物出版社,1994。
《新中国出土墓志·河南(二)》,李秀萍主编,北京:文物出版社,2002。
《新中国出土墓志·河南(三)》,赵跟喜、张建华主编,北京:文物出版社,2008。
《新中国出土墓志·江苏(一)》,钱浚、周公太主编,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
《新中国出土墓志·陕西(一)》,吴钢主编,北京:文物出版社,2000。
《新中国出土墓志·陕西(二)》,吴钢主编,北京:文物出版社,2003。
《新中国出土墓志·上海天津》,宋建等编,北京:文物出版社,2009。
徐松:《登科记考补正》,孟二冬补正,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2003。
徐松:《增订唐两京城坊考》,李健超增订,西安:三秦出版社,2006。
薛居正:《旧五代史》,北京:中华书局,1997。
Y
杨承父等纂:(万历)《滕县志》(1585),“日本藏中国罕见地方志丛刊”本,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2。
《玉泉子》,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53。
Z
赵翼:《廿二史箚记》,“百部丛书集成”本,台北:艺文印书馆,1964。
郑谷:《郑谷诗集编年校注》,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译按:傅义校注】
郑谷:《郑谷诗集笺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译按:严寿澄、黄明、赵昌平笺注】
郑樵:《通志》,台北:书局,1959。
1900年以后的文献
A
足立喜六:《長安史蹟の研究》,东京:东洋文库,1933。
Aubert,Jean-Jacques,Business Managers in Ancient Rome,New York:Brill,1994.
B
Beckwith,Christopher I. The Tibetan Empire in Central Asia,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87.【译按:中译本为《吐蕃在中亚:中古早期吐蕃、突厥、大食、唐朝争夺史》,付建河译,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2012。】
Bol,Peter. Neo-Confucianism in History,Cambridge,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8.【译按:中译本为《历史上的理学》,王昌伟译,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
——,“This Culture of Ours”:Intellectual Transitions in T’ang and Sung China,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2.
Bossler,Beverly J. Powerful Relation:Kinship,Status,and the State in Sung China,960-1279,Cambridge,MA:Council on East Asian Studies,1998.【译按:中译本为《权力关系:宋代中国的家族、地位与国家》,刘云军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5。】
Bourdieu,Pierre. “Le capital social”,Actes de la recherché en sciences socials 31.1(1980):2-3.
Bray,Francesca. Technology and Gender:Fabrics of Power in Late Imperial China,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97.【译按:中译本为《技术与性别:晚期帝制中国的权力经纬》,江湄、邓京力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
C
Cannon,Aubrey. “The Historical Dimension in Mortuary Expressions of Status and Sentiment”,Current Anthropology 30.4(1989):437-58.
Carr,Christopher. “Mortuary Practices:Their Social,Philosophical-Religious,Circumstantial,and Physical Determinants”,Journal of Archaeological Method and Theory 2.2(1995):105-200.
Chaffee,John. The Thorny Gates of Learning in Sung China,New ed. Albany: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1995.【译按:中译本《宋代科举》,台北:东大图书股份有限公司,1995。】
Chaussinand-Nogaret,Guy. La noblesse au XVIIIe siècle:De la féodalité aux lumières,Paris:Hachette,1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