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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外交界的年轻人.3

作者:金光耀 当前章节:11527 字 更新时间:2026-6-14 02:41

1918年1月15日,顾维钧致电外交部,提出战后和会事务繁多,必须“以欧美著名国际法家之意见为后盾”,而哥伦比亚大学教授穆尔就是当今“国际法学泰斗”,他对中国情形熟悉,对华“感情亦佳”,如若聘请他,“不特我国筹备和会可请襄助,裨益匪浅,本馆平时交涉亦得借资咨询”。1月23日,外交部复电同意了顾维钧的意见。1月26日,顾维钧给穆尔写信,要与他当面讨论要事。事情进展得很顺利。3月30日,穆尔签了一份担任中国驻美使馆法律顾问(为期三年)的合同。法律顾问的职责是负责使馆的“所有法律事务”,包括谈判条约等。这一职位的薪金是一个季度1000美元,一年4000美元。合同是秘密的,穆尔没对任何人提起此事,所以在美国没有人知道他的这一身份。[128]

1918年10月,大战临近结束,顾维钧在华盛顿的活动更为繁忙。但恰在此时,他经历了丧妻之痛。唐宝玥因“西班牙流感”于10月10日去世,[129]留下了两岁的儿子和一岁的女儿。顾维钧在使馆为妻子举行殓礼后,一度考虑辞职,但在国家用人之际,最终还是下决心报效国家。

刚办完妻子的丧事,顾维钧就接到外交总长陆征祥的电报,告诉他国务会议已决定派他先赴欧洲参加和会,“协商各政府接洽,并布置一切报界舆论”,同时指示他邀请穆尔同去。[130]于是,顾维钧马上去见穆尔,请他担任中国出席和会的“技术代表”。穆尔对这一邀请十分兴奋。作为一个享有盛誉的国际法专家,他很想参加和会,但已经获悉威尔逊总统不会请他参加美国代表团,因为他不需要与旧式外交有关联的老派人士。中国的邀请来得正是时候。但作为中国代表团的成员与使馆的顾问不同,这一公开的身份必须让美国政府知道并征得其同意。

穆尔去见蓝辛,将中国的邀请告诉了他。蓝辛马上提到他的丈人福士达作为中国代表团顾问参加1907年海牙保和会一事。对穆尔任职中国代表团,他并不反对。但几天后,蓝辛却告诉他,威尔逊对此坚决反对,理由是一个美国人在和会上成为非美国政府的代表是不合适的,因为这会引起他代表的国家与美国之间的冲突。随后,助理国务卿朗告知顾维钧,美国政府反对中国在和会上聘用美国人,如果中国届时需要听取意见,“美国代表团乐意提供”。[131]

一心想去参加和会的穆尔对政府的阻拦很不高兴,他给蓝辛写信抱怨,并提到聘用外国人是近几十年中国外交的惯常做法,还举了蒲安臣的例子。私底下在给女儿的信中,穆尔怀疑这一禁令牵涉个人因素。对此,顾维钧与他的老师持相同看法。他告诉穆尔,福士达病重时将自己的外孙杜勒斯(John Dulles)推荐给他,希望由杜勒斯来接替他使馆顾问的职位。但顾维钧认为杜勒斯缺少经验,回绝了这一推荐。后来,福士达太太又来对顾维钧说,如果杜勒斯不合适,使馆顾问的职位可以空一段时间,待她的女婿蓝辛卸任国务卿后来接任。师生交谈后终于明白,福士达家族将中国使馆顾问的职位看作自家禁脔。[132]穆尔很遗憾无法与自己的得意门生一起去巴黎,但他向顾维钧表示,和会“筹备事宜愿继续襄助”,对酬劳也没提具体要求。因此,顾维钧“仍随时密与讨论,以收咨询之效”。[133]驻美使馆随员金问泗,工作同时在哥大跟穆尔读国际法硕士,就根据顾维钧的安排去询问关税自主和领事裁判权收回问题,包括研究方法和相关材料,穆尔“周详指导,受裨良多”。[134]后来在巴黎和会上穆尔对顾维钧帮助甚大。

穆尔是顾维钧出使海外主持馆务后,自己做主提出聘请的第一个外国顾问。虽然这是晚清以来中国外交的惯常做法,但顾维钧与他人的不同之处在于,他可以与外国顾问没有语言障碍、推心置腹地进行交流,尤其他与穆尔有师生关系,更便于充分发挥外国顾问的作用,并通过他们去建立、扩展人际交往圈。正式顾问之外,他也经常临时性地聘请外国人,或者通过邀请外国人到中国旅行的方法请他们为中国办事发声。1915年底,他就建议北京政府邀请美国经济学教授精琦(Jeremiah Jenks)访华,以便后者能在美国报纸上多发表有利于北京政府的言论。这一建议得到北京政府的同意,给精琦支付了14000银元作为川旅杂费。[135]他还向北京政府建议资助美国人密勒5000美元,使他能撰写关于中国问题的著作,影响美国舆论。[136]在与驻在国各界人士打交道、联络他们推进中国外交方面,顾维钧办得积极而稳妥,是同时代外交官中的佼佼者。正因为如此,北京政府会派他先赴欧洲,布置与和会有关的“报界舆论”。

[1] 据统计,留美幼童服务外交界共有21人,占留美幼童总人数六分之一稍强。见石霓《观念与悲剧:晚清留美幼童命运剖析》,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第254~257页。

[2] 参见李文杰《中国近代外交官群体的形成(1861~1911)》,三联书店,2017,第7章第1节。

[3] 参见王立诚《中国近代外交制度史》,甘肃人民出版社,1991,第10、11章。

[4] 《颜惠庆自传》,吴建雍等译,商务印书馆,2003,第52页。

[5] 罗光:《陆征祥传》,台北:商务印书馆,1967,第64页。

[6] 外交部主事吴成章等编《外交部沿革纪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3辑《外交》,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第4~5页。

[7] 《顾维钧回忆录》第1分册,第85页。

[8] 《申报》1912年5月10日,第1版。

[9] 这是根据顾维钧对徐景灿所说,顾维钧口述录音由徐景灿提供。

[10] 《妇女时报》1913年第10期。

[11] 《申报》1912年8月18日,第2版。

[12] 《申报》1913年3月10日,第3版。

[13] 许详:《民初中英涉藏事务交涉之补证——基于“顾维钧档案”的研究》,《民国档案》2020年第2期。

[14] 许详:《民初中英涉藏事务交涉之补证——基于“顾维钧档案”的研究》,《民国档案》2020年第2期。

[15] 《顾维钧回忆录》第1分册,第114~115页。

[16] 《顾维钧回忆录》第1分册,第115页。

[17] 郭卿友主编《中华民国时期军政职官志》(上),甘肃人民出版社,1990,第55页。

[18] 《顾维钧回忆录》第1分册,第111~112页。

[19] 《莫理循致顾维钧函》(1913年11月24日),骆惠敏编《清末民初政情内幕——〈泰晤士报〉驻北京记者袁世凯政治顾问乔·厄·莫理循书信集》下册,刘桂梁等译,知识出版社,1986,第268页。

[20] 《莫理循致顾维钧函》(1913年12月16日、1914年1月27日),骆惠敏编《清末民初政情内幕——〈泰晤士报〉驻北京记者袁世凯政治顾问乔·厄·莫理循书信集》下册,第288~291、303~304页。

[21] 《顾维钧回忆录》第1分册,第108~109页。

[22] 《顾维钧回忆录》第1分册,第135~138页。

[23] 《申报》1913年10月20日,第6版。

[24] 李毓澍主编《中日关系史料——欧战与山东问题》,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1974,第9~10页。

[25] 李毓澍主编《中日关系史料——欧战与山东问题》,第19、22页。

[26] 李毓澍主编《中日关系史料——欧战与山东问题》,第29页。

[27] 李毓澍主编《中日关系史料——欧战与山东问题》,第26~28页。

[28] 《顾维钧回忆录》第1分册,第119~121页。

[29] Charge d’ affaires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September 10,1914,Papers Relating to the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以下简称FRUS),1914,Supplement,p.187.

[30] 李毓澍主编《中日关系史料——欧战与山东问题》,第657页。

[31] 伍朝枢、顾维钧等所拟《山东问题之分析》稿,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3辑《外交》,第161页。

[32] 李毓澍:《中日二十一条交涉》(上),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1982,第273页;尚小明:《“二十一条”交涉的另一条管道——总统府相关活动透视》,《安徽史学》2017年第2期。

[33] 《中日交涉宜延缓不可开议》(1915年1月24日),北京政府外交部档案(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电子档案),档号:03-33-084-02-001。

[34] 《顾维钧回忆录》第1分册,第123页。

[35] Reinsch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Janurary 23,24,26,27,FRUS,1915,pp.79-80;Reinsch to Bryan,Feburary 1,1915,in Arthur Link ed.,Papers of Woodrow Wilson,Vol.32,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p.170.

[36] 保罗·S.芮恩施:《一个美国外交官使华记——1913~1919年美国驻华公使回忆录》,李抱宏、盛震溯译,游燮庭校,商务印书馆,1982,第115页。

[37] 马建标:《“进步主义”在中国:芮恩施与欧美同学会的共享经历》,《复旦学报》2017年第2期。

[38] Noel Pugache,Open Door Diplomat in Action,New York,1979,p.149;New York Times,27 Janurary,1915,p.3.

[39] 李毓澍:《中日二十一条交涉》(上),第276页。

[40] 尚小明:《“二十一条”交涉的另一条管道——总统府相关活动透视》,《安徽史学》2017年第2期。

[41] 李毓澍、林明德主编《中日关系史料——二十一条交涉》(上),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1985,第21页。

[42] 侯中军:《英国与中日“二十一条”交涉》,《历史研究》2016年第6期。

[43] 章伯锋、李宗一主编《北洋军阀(1912~1928)》第2卷,武汉出版社,1990,第858页。

[44] 《顾维钧回忆录》第1分册,第123页;保罗·S.芮恩施:《一个美国外交官使华记——1913~1919年美国驻华公使回忆录》,第116页。

[45] Japanese Embassy to the Department of State,9 Feburary,FRUS,1915,p.21.

[46] Reinsch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15 Feburary,FRUS,1915,p.90.

[47]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档,档号:1039-373;骆惠敏编《清末民初政情内幕——〈泰晤士报〉驻北京记者袁世凯政治顾问乔·厄·莫理循书信集》下册,第402页。

[48] 保罗·S.芮恩施:《一个美国外交官使华记——1913~1919年美国驻华公使回忆录》,第108页;FRUS,1915,p.99。

[49] 《驻英施公使电》(1915年2月19日),北京政府外交部档案,档号:03-33-085-02-017;《驻美夏公使电》(1915年2月17日),北京政府外交部档案,档号:03-33-085-02-006。

[50] 李毓澍、林明德主编《中日关系史料——二十一条交涉》(上),第55页。

[51] 《顾维钧回忆录》第1分册,第122页。

[52] 保罗·S.芮恩施:《一个美国外交官使华记——1913~1919年美国驻华公使回忆录》,第115页;Reinsch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23,26 Feburary,6 March,FRUS,1915,pp.97-99。

[53] Robert Lansing,War Memoirs of Robert Lansing,New York,1935,p.283.

[54] 罗伊·沃森·柯里:《伍德罗·威尔逊与远东政策(1913~1921)》,张玮瑛、曾学白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4,第110页。

[55] Wilson Papers,Vol.33,pp.520-521.

[56] 王纲领:《欧战时期的美国对华政策》,台北:台湾学生书局,1988,第54页;王芸生编著《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6卷,三联书店,1980,第215页。

[57] 《顾维钧致叶誉虎(恭绰)函》(1938年12月6日),Wellington Koo Papers,Columbia University,box 31。

[58] 《顾维钧回忆录》第1分册,第125~127页。

[59] 《东方杂志》第12卷第6号,1915年,第1~6页。

[60] Wilson Papers,Vol.34,p.140.

[61] 王芸生纂辑《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6卷,大公报社,1933,第398页。1980年该书重版时,此段评论被删除。

[62] New York Herald,8 October,1908,转引自Li Chen,“The Making of China’s Foremost Diplomat and International Judge,” Jus Gentium,Vol.4,No.2,2019。

[63] 《申报》1915年7月14日,第2版。

[64] 《顾维钧回忆录》第1分册,第138~140页。

[65] 曹汝霖:《一生之回忆》,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70,第114页。

[66] 1914年底,外交部指示夏偕复便中向美提及调停事,《发驻美夏公使电》(1914年12月14日),北京政府外交部档案,档号:03-37-001-01-009。参见罗毅、金光耀《北京政府筹备参加欧战和会考析》,《历史研究》2015年第6期。

[67] 《收驻美顾、驻英施公使电》(1915年12月12日),北京政府外交部档案,档号:03-13-032-03-001。参见承红磊《帝制运动期间顾维钧在美外交活动》,《复旦学报》2017年第2期。

[68] 《申报》1915年8月4日第10版、8月8日第2版。

[69] 《收驻墨顾公使电》[1915年9月7日(4日发)],北京政府外交部档案,档号:03-13-043-03-001。

[70] 《顾维钧回忆录》第1分册,第141页。

[71] 保罗·S.芮恩施:《一个美国外交官使华记——1913~1919年美国驻华公使回忆录》,第134~135页。

[72] 《收出使墨国顾公使电》(1915年9月21日),北京政府外交部档案,档号:03-13-032-01-001,转引自承红磊《帝制运动期间顾维钧在美外交活动》,《复旦学报》2017年第2期。

[73] 承红磊:《帝制运动期间顾维钧在美外交活动》,《复旦学报》2017年第2期。

[74] 承红磊:《帝制运动期间顾维钧在美外交活动》,《复旦学报》2017年第2期。密勒又译米勒,1911年在上海创办《大陆报》(China Press),任主笔。1916年创办《密勒氏评论》(Millard’ s Review)。

[75] “Confusing Counsel From America to the Revolutionists,” Chinese Students’ Monthly,Vol.7,No.4,1912,pp.352-353.

[76] 叶维丽:《为中国寻找现代之路:中国留学生在美国(1900~1927)》,第46页。

[77] 《顾维钧回忆录》第1分册,第390~392、85页。

[78] 承红磊:《帝制运动期间顾维钧在美外交活动》,《复旦学报》2017年第2期。

[79] 《收驻美顾公使电》(1915年12月18日),北京政府外交部档案,档号:03-44-019-01-001。

[80] 《顾维钧回忆录》第1分册,第144页。

[81] 财政科学研究所、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民国外债档案史料》第5卷,档案出版社,1991,第348~350页。

[82] 《民国外债档案史料》第5卷,第357~358页。

[83] 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2册,三联书店,1959,第1173页。

[84] 《申报》1916年4月13日第3版、4月16日第6版、4月18日第2版。

[85] 《顾维钧回忆录》第1分册,第146页。顾维钧在回忆中将唐绍仪的电文与1916年11月的芝加哥借款联系在一起,但从其回忆的电文内容看,应是这笔借款,芝加哥借款已在袁世凯死后了。

[86] 《民国外债档案史料》第5卷,第347页。

[87] Reinsch to Lansing,May 27;14,15 June,1916,Wilson Papers,Vol.37,pp.234-236.

[88] FRUS,1916,pp.134-138.

[89] 《顾维钧回忆录》第1分册,第144~145页。

[90] Memorandum:Mr.Straight Called on 16 December,1915,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档号:1039-395。

[91] 《顾维钧回忆录》第1分册,第145~146页;《民国外债档案史料》第5卷,第654~659页。

[92] Reinsch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2,18 December,FRUS,1916,pp.145,148;Lansing to Wilson,4 December 1916,Wilson Papers,Vol.40,p.140.

[93] 《申报》1916年9月26日第2版、9月30日第2版、11月2日第2版;Columbia Spectator,29 September,1916;6 January,1917。

[94] 保罗·S.芮恩施:《一个美国外交官使华记——1913~1919年美国驻华公使回忆录》,第187页;Wilson Papers,Vol.41,p.175。

[95] 《收顾公使电》(1917年2月3日、9日),北京政府外交部档案,档号:03-12-006-01-005、03-12-006-01-010。

[96] 张国淦:《对德奥参战》,章伯锋、李宗一主编《北洋军阀(1912~1928)》第3卷,第79~80页;保罗·S.芮恩施:《一个美国外交官使华记——1913~1919年美国驻华公使回忆录》,第187~191页。

[97] 张国淦:《对德奥参战》,章伯锋、李宗一主编《北洋军阀(1912~1928)》第3卷,第75~76页。

[98] Wilson Papers,Vol.41,pp.175-178;FRUS,1917,Supplement,p.407.

[99] Wilson Papers,Vol.41,pp.175,187.

[100] Wilson Papers,Vol.41,p.229;FRUS,1917,Supplement,p.419.

[101] 张国淦:《对德奥参战》,章伯锋、李宗一主编《北洋军阀(1912~1928)》第3卷,第76页。

[102] 《收顾公使电》(1917年4月2日)、《呈大总统电》(1917年4月6日),北京政府外交部档案,档号:03-12-006-01-043、03-12-006-01-048。

[103] 《美国对中国参战的态度》,《近代史资料》总38号,中华书局,1979,第183页。

[104] 《美国对中国参战的态度》,《近代史资料》总38号,第184~185页。

[105] 《美国对中国参战的态度》,《近代史资料》总38号,第185页。

[106] 《电外交部》(1917年4月16日),北京政府外交部档案,档号:03-12-006-01-051。

[107] 《致国务总理外交总次长电》(1917年4月26日),北京政府外交部档案,档号:03-12-006-01-033。

[108] FRUS,1917,pp.46-49.

[109] 《收驻美顾公使电》[1917年6月14日(10日发)],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档号:1039-287。

[110] Polk to Williams,20 June,1917,State Department Files,Microcopy No.337.711.9312/22.

[111] 《收驻美顾公使电》[1917年6月27日(26日发)],北京政府外交部档案,档号:03-33-076-01-001。

[112] Medeleine Chi,China Diplomacy,1914-1918,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0,pp.108-109.

[113] FRUS,Lansing Papers,1914-1920,Washington,1939,Vol.2,pp.433-437,445-449.

[114] 《收驻美顾公使电》[1917年10月9日(6日发)],北京政府外交部档案,档号:03-33-076-01-011;《收驻美顾公使电》[1917年10月16日(13日发)],北京政府外交部档案,档号:03-33-076-01-012;《顾维钧回忆录》第1分册,第158~159页。

[115] 《收驻美顾公使电》[1917年11月7日(5日发)],北京政府外交部档案,档号:03-33-076-01-025。

[116] 《收驻美顾公使电》[1917年11月15日(12日发)],北京政府外交部档案,档号:03-33-076-02-017;Robert Lansing,War Memoirs of Robert Lansing,New York,1935,p.304。

[117] Medeleine Chi,China Diplomacy,1914-1918,p.114.

[118] Reginald Wheeler,China and the World War,New York,1919,pp.153-155.

[119] 《驻美公使顾维钧在华盛顿美国商会演说》,《申报》1916年3月23日,第11版。

[120] 《顾维钧回忆录》第1分册,第164页。关于北京政府对和会的筹备工作,参见罗毅、金光耀《北京政府筹备参加欧战和会考析》,《历史研究》2015年第6期。

[121] 《收驻美顾公使电》[1918年1月11日(8日发)],北京政府外交部档案,档号:03-37-002-01-007;《顾维钧回忆录》第1分册,第163页。

[122] 《发驻英等各使电》(1918年5月4日),北京政府外交部档案,档号:03-37-002-01-044。

[123] 《致外交部报告研究议和情形函》(该件无日期,当在1917年5月上半月),北京政府外交部档案,档号:03-12-008-02-011。

[124] 《函外交部》(1918年5月21日),北京政府外交部档案,档号:03-12-008-02-012。

[125] 罗毅、金光耀:《北京政府筹备参加欧战和会考析》,《历史研究》2015年第6期。

[126] 《议和筹备处会议录》,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档号:1039-373。

[127] 《发驻美顾公使电》(1918年10月16日),北京政府外交部档案,档号:03-13-067-01-001。

[128] 《电外交部》(1918年1月25日),北京政府外交部档案,档号:03-12-008-02-001;Wellington Koo to J.B.Moore,26 Janurary,1918,box 38,Moore Papers,Library of Congress;Koo to Moore,30 March,1918,box 94,Moore Papers,转引自Stephen G.Craft,“John Bassett Moore,Robert Lansing,and the Shandong Question,” Pacific Historical Review,Vol.66,No.2(May 1997),p.233。

[129] 《申报》1918年12月21日,第10版。

[130] 《发驻美顾公使电》(1918年10月16日),北京政府外交部档案,档号:03-13-067-01-001。

[131] Lansing to J.B.Moore,October 30,1918,Moore Papers;Memorandum of Long-Koo Conversation,November 26,1918,Breckinridge Long Papers,Library of Congress,转引自Stephen G.Craft,“John Bassett Moore,Robert Lansing,and the Shandong Question,” Pacific Historical Review,Vol.66,No.2(May 1997),pp.233-234。

[132] Stephen G.Craft,“John Bassett Moore,Robert Lansing,and the Shandong Question,” Pacific Historical Review,Vol.66,No.2(May 1997),p.235.

[133] 《收驻美顾公使电》[1918年11月8日(5日发)],北京政府外交部档案,档号:03-13-067-01-001。

[134] 《金问泗、郭云观致顾维钧》(1918年11月9日),北京政府外交部档案,档号:03-12-008-02-024。

[135] 承红磊:《帝制运动期间顾维钧在美外交活动》,《复旦学报》2017年第2期。

[136] 《函外交部》(1918年5月21日),北京政府外交部档案,档号:03-12-008-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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