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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国际舞台上的中国声音.2

作者:金光耀 当前章节:15420 字 更新时间:2026-6-14 02:41

4月30日,在和会决定山东问题前夕,顾维钧仍没有放弃最后的努力。他致函威尔逊,提请他关注两点:第一,如果根据中国代表团24日提出的妥协方案解决山东问题,英法并没有违背它们对日本做出的承诺;第二,如果按日本的愿望解决,就是肯定日本以最后通牒方式强迫中国签订1915年条约的合法性。[69]他对威尔逊仍抱着希望。

但是,威尔逊已经要放弃自己原先的理想和做出的承诺了。他感到了山东问题的棘手,与此相比,意大利问题只能算是“茶壶里的波澜”。他明白,“如果我遵循公正和正义的原则,日本、英国和意大利就不会签和约,我就将承担阻扰世界和平的责任”,而“如果我们要求日本退让而它拒绝,那意味着我们只能诉诸武力”,但这又是美国不愿也无法做到的。因此,“我唯一的希望是能找到一个保住日本人面子而让国联来决定以后事情的办法”。[70]于是,为了国联和所谓的“世界和平”,威尔逊不得不对日本做出让步。在他的国际政治的天平上,中国的分量太轻了。

4月30日,三人会接受了日本的要求,决定将德国在山东的权益交给日本,形成了和约中第156、157、158条款。威尔逊明白这一决定对中国意味着什么。4月29日,他几乎一夜未眠,但又自我安慰地说,这是“从肮脏的过去所能得到的最好的结果”。[71]中国山东的权益就这样被威尔逊的“理想”牺牲了。

三 拒签和约

三人会决定通过当天,威尔逊让美国代表团新闻秘书贝克(R.S.Baker)将消息通知中国代表团,并解释美国的为难之处。贝克知道这是一项棘手的任务,只能硬着头皮在当晚前往中国代表团驻地吕特蒂旅馆(Hotel Lutetia)。出面接待的是顾维钧与王正廷。贝克说明情况后,顾维钧表示对威尔逊“前后在会竭力维持之意,至深感谢”,并直言相告:“惟结果如此,非常觖望,亦无可隐讳。”在场的美国记者加拉法尔(Patrick Gallagher)注意到,顾、王两人获悉对中国不幸的消息时,“脸色苍白,焦虑万分”,但仍极力控制自己的情绪,尽可能显得镇定自若,“人们不得不赞赏他们保持尊严的姿态”。贝克离开后,顾维钧对加拉法尔说,中国代表团在获得和会正式通知后将立即提出正式抗议。[72]此时代表团尚未商议,顾维钧的这番话表明他对和会有关山东问题决议一开始就持反对立场。

5月1日,中国代表团举行山东问题决议通过后的第一次会议,讨论应对之策。会议认为有三种选择:(1)照意大利办法全体离会回国;(2)不在和约上签字;(3)签字但不承认山东问题条款。但第一种办法,因中国与意大利地位不同,影响有异,无法采取。第二种办法,则对德和约除山东问题外,还有撤废领事裁判权等问题,且不签和约对德仍处于战争状态,日后中德直接订约是否有利也属疑问。而第三种办法,列强又可能不会答应。代表中还有意见认为,英美法三国居中周旋,不无善意,“我仍不认,于国际感情能否无碍,似均不可不加审慎”,倾向于接受和会决定。代表团内对几种办法权衡再三,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决定“拟电中央,请示办法”。[73]

尽管代表团尚未形成统一意见,顾维钧已开始起草代表团的正式声明。5月3日,中国代表团将顾维钧起草的声明送交新闻界。声明表示,“中国人民对会议的决定感到极大的失望和幻灭”,“如果像暗示的那样,三人会是为了挽救国联而全部认可日本的要求,中国当然不应抱怨,而应该相信为了成立国联这样崇高的事业做出牺牲是一种责任。然而,中国代表团还是希望三人会能够明白,让强国日本放弃它因扩张欲望而产生的要求比让弱国中国交出理应属于它的东西更为合适,因为这更符合即将成立的国联的精神”。[74]声明中说中国可以为了国联做出牺牲,只是外交辞令,接下来一句日本放弃它的要求方符合国联精神才是实质。这一声明延续了顾维钧在和会上发言的风格,不用激烈的语词怒斥对手,而是用法律和正义来阐明自己的立场。

5月6日,和会全体大会公布对德和约。陆征祥当即在大会上发表声明,称中国对和约山东问题条款“不能不表示其深切失望之情”,因为这些条款“未顾及法律公道及中国之安宁”,若和会不能予以修正,“本代表团对于上述条款实有不能不保留之义务,并请将声明各节列入记录”。[75]这样,中国代表团向和会正式表明了对山东条款的保留态度。

两天后,5月8日,国务院的电报到达巴黎,认为日本对中国“着着进逼,殊堪痛愤”,指示陆征祥“在我国只有坚持,断难承认,如果总约案内加入此条,我国当然不能签字”。北京政府这一指示受到了国内政治的影响。电报的后半段提到5月4日北京学生“聚众千余,以还我青岛为词,高揭旗帜”。[76]因此,不签字主要是针对国内舆论的。但对德和约除了有关山东条款,还涉及中德关系和国际联盟,因此,陆征祥接电后马上询问,要求给予明确的指示,即不签字,“是否全约不签,抑仅不签胶州问题一条”?[77]

国内此时因山东问题交涉失败而爆发了五四运动,群情激昂,舆论汹涌,要求收回山东主权。北京政府面对国内政治的压力,最初主张不签字,随后权衡再三,于5月中旬指示在对山东条款保留的前提下签字。但列强中英、法均反对保留签字,代表团中对此也有不同看法,北京政府面临着保留不成是否签字的抉择。5月21日,国务院和外交部发电指示陆征祥,第一步为保留签字,如保留不成,“应即全约签字以保国本”。[78]

对德和约宣布后,顾维钧明白山东问题已成定局,保留签字是中国的最后办法,如保留不成就应拒签。由于不愿接受山东问题的条款,顾维钧决定离开巴黎,并订好了船票,准备5月底动身。但收到北京政府要他留在巴黎的电文后,他退掉了预订的船票,为保留签字做最后的努力。[79]

5月20日,顾维钧陪同陆征祥访晤蓝辛。5月22日,顾维钧又面见豪斯。对于中国保留签字,蓝辛和豪斯都予以支持。蓝辛表示,如保留不成而不签字,“则咎不在中国”。豪斯还建议顾维钧专门去拜访威尔逊,并相信威尔逊对此不会反对。[80]

但豪斯的判断错了。5月27日,顾维钧与陆征祥拜访威尔逊。这是和会通过山东问题条款后,威尔逊第一次与中国代表团成员见面。在威尔逊对和约做了一番解释后,顾维钧直接提出了保留签字的问题:“现在中国人民,无论在国内或在国外,全体主张不签和约,政府顾念民情一致之主张,又不愿破坏协约各国对敌之联合,万不得已定签字而保留之计。”威尔逊此时最关心的还是国际联盟,担心中国此举会影响和会的最后结局,因此表示:“此于法律问题有关,我不敢骤答,务请与著名公法家慎加考量。”[81]威尔逊的态度增加了保留签字的难度。

5月28日,中国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讨论和会如不接受保留签字的应对之策。此时国务院和外交部21日发出的保留不成就签字的电报还未到达。王正廷首先在会上发言,明确表示:“不能保留,则万不能签字。”但发言者中也不乏主张保留不成就签字者,驻意公使王广圻、驻法公使胡惟德都在此列。他们认为,“签字一层,苟利于国家,毅然为之,不必为个人毁誉计”。顾维钧立场鲜明地表明自己的观点:“日本志在侵略,不可不留意,山东形势关夫全国,较东三省利害尤巨。不签字则全国注意日本,民气一振,签字则国内将自相纷扰。”施肇基也主张不签。会上两种对立的意见难分上下,陆征祥没有表态,只是表示“取决审慎研究,再行决定”。[82]

以委员长身份主持代表团并有“便宜行事”之权的陆征祥自己不拿主意,将难题上交北京,认为代表团中两种意见“互有利害,究竟孰为较善”,难以定夺,请“详审裁定,立速电示”。在会议结束当天发出的这份电报中,陆征祥也告诉北京,主张拒签者中,王正廷和施肇基原先都主张签字,但现在态度改变了,而顾维钧“原在不签字一方为多”,即前后皆不主签字。[83]根据邓野的研究,陆征祥本人实际上是主张签字的,只是签字的责任不能由他来承担,必须另派他人。[84]

因此,5月29日收到国务院和外交部21日电报明令“全约签字”后,陆征祥只能再提辞职之请。6月9日,他密电北京政府总理钱能训,以所患之病“伏根颇深,非力加调养不可”为由,请“开去外交总长”一职,并推荐驻法公使胡惟德“接长外交,用明令发表,请其留欧签字”。[85]陆征祥的辞职电到达北京的时候,总理钱能训已经辞职,连总统徐世昌也提出了辞职,政局动荡,政府无暇顾及陆征祥辞职一事。而陆征祥不待北京回电,已于14日住进医院,称“旧病骇发,异常困惫”,医生意见“现在不能用心,须将公事一切放下”,并提议“派顾使在会签约”,将代表团事务交顾维钧负责。[86]

5月28日会议是中国代表团最后一次会议。由于内部意见难以统一,陆征祥随即躺倒不干,代表团作为一个整体逐渐停止运作。6月初,施肇基离开巴黎返回伦敦。王正廷虽在巴黎,但毕竟代表南方政府,且与顾维钧多有龃龉,不参与顾出面之事。魏宸组自始就只负责团内事务。这样,进入6月后,5个全权中就只有顾维钧代表中国出面交涉了。

6月5日,顾维钧拜会美国代表团斯科特(James Scott),与他讨论中国保留签字的法律问题。斯科特谈了三点看法:(1)中国像任何一个独立国家一样有权决定以何种方式签署或拒绝签署对德和约;(2)是否行使这种权利应由中国自己决定;(3)保留签字对日本在三人会上所做声明无任何影响,这是互不相干的两件事。顾维钧询问是否可以将这些看法告诉威尔逊总统,斯科特表示他不反对。在这之前,顾维钧与蓝辛见面时,也希望对方同意他将其支持中国保留签字的态度告诉威尔逊。[87]这表明,顾维钧想利用美国代表团其他成员的意见来影响威尔逊,争取他对中国保留签字的支持。

但北京政府此时改变了原来先保留,保留不成则签字的立场。6月上旬,北京政府获悉日本在三人会上对于交还胶澳主权及继承德国在山东经济权益的限度有过保证,日本外相也有交还的声明。因此6月中旬后,北京政府几次电令代表团,“为收还青岛计,为参战权利计,为国际地位计,均有全约签字之必要”,随后进一步认为保留一层即使能够办到,也无须提出,“不必多此一举”。[88]

顾维钧没有遵从政府“不必多此一举”的指令,直到6月下旬对德和约签字临近前,仍在为保留签字做最后的努力,力争为山东问题获得一个有法律保障的公开的国际承诺。

6月24日中午,顾维钧去见和会秘书长杜塔斯塔(Paul Dutasta),明确表示中国代表团“愿于德约签字时,将关于山东条款声明保留”。但杜塔斯塔答称,“照订约通例”,只有签字或不签字两种办法。顾维钧立即指出保留签字“不无成例”,并举了1815年维也纳公约时瑞典保留签字的先例,表明他对保留签字从法理上已反复思考。杜塔斯塔只能表示需请示和会主席。当晚6点半,顾维钧再见杜塔斯塔。杜氏称,已请示大会主席即法国总理克里孟梭,保留签字“势不能行”。顾维钧表示,保留签字已是中国“委屈筹商”之不得已办法。但杜氏坚持不能保留是“原则之办法”,顾维钧又转而提出,中国可不在和约内注明保留,“而另筹一种正式之手续,于开会前数分钟前,备函通知会长声明保留,一面即分函各国”。这是希望通过保留形式上的让步,即从约内保留转向约外保留,实现保留签字的目标,其关键是要通过“正式之手续”。杜氏明白顾的提议是另一种“不满意之表示”,答应再报告大会主席。25日傍晚6时,杜塔斯塔约请顾维钧见面,转达克里孟梭不能保留的意见,“此项约内只有签字与否两层办法”。顾维钧希望这一表示并不包括约外保留,但杜氏表示“系指各项保留”。[89]这使顾维钧十分失望。

顾维钧的希望始终寄托在美国身上。与杜塔斯塔会面一结束,他就于晚上8点去拜访威尔逊总统,告诉他“国内人民对于山东问题主张绝对不能签字,异常愤激”。威尔逊不赞同保留签字,但提出“于不得已之中,似可另筹一转圜之法,中国可备一正式通告或宣言,即声明中国在和约中关系山东问题,将来于相当之时间、适宜之机会,有请求继续讨论之权”。威尔逊的办法与顾维钧前一天向杜塔斯塔的提议相似,但刻意回避了保留两字。威尔逊称自己非国际法专家,请顾维钧明天上午与蓝辛面商,还说已请法国外长与顾接洽,听取中国的意见。[90]从安排顾维钧与蓝辛和法国外长见面来看,威尔逊确想为中国找到“转圜之法”。

26日上午10时,顾维钧根据威尔逊安排与美国国务卿蓝辛会面,讨论昨晚威尔逊所提办法。蓝辛认为,中国要求保留,“无非欲日后有权要求复议”,威尔逊的提议“于声明书中既将此层说明,则中国将来重提之权利已有保证”,认可了声明的保留效用,并称若保留不成拒签,和会最高机构“或不坚拒”。蓝辛还向顾维钧表示,在顾与法国外长沟通后,中国提出的声明书,他可参与斟酌最后的文本。[91]蓝辛的表态使顾维钧看到了保留签字的希望。

与蓝辛会面后,顾维钧接着于11点半与法国外长毕勋(Stephen Pichon)会面。毕勋一开头就表示,他是受和会最高机构的委托与顾见面的,表明了会谈的正式性。顾维钧发言首先指出“此次和会解决山东问题,我侪认为不公道”,因此“中国委员并非不愿签字,惟对于山东几款必须保留”。毕勋称“约内保留一层殊多未便”,此种做法“并无先例”。顾维钧再举维也纳公约之例,毕勋仍坚持“万难办到”。顾维钧退而求其次,提出“如保留字样实不能于约内声明,则附于约后亦可勉允”。附于约后,即作为和约的附录,仍是和约的一部分。毕勋仍不同意。顾维钧再退一步,提出“如果约内保留万做不到,则约外保留非办不可”。毕勋将这一提议做了笔录,表示要向和会最高机构报告。[92]

27日下午5点半,顾维钧再与法国外长毕勋会面。毕勋代表和会正式答复顾维钧,“会长言未签以前,不能允许有提出保留之事”,但可在签字后“酌备一函交会”。顾维钧争取保留签字的要点是从法律上保留中国重新提出山东问题的权利,因此问毕勋签字后保留“有无效力”。毕勋答同样有效。顾追问:“效力既同,和会何不于签字前接受我函?”毕勋坚称“未签以前不准有保留”。顾维钧是学国际法的,当然明白同样是保留,但签字前后法律含义大为不同。签字前提出,保留与签字是连在一起的,具有法律效力;而签字后提出,那就是马后炮,是不相干的两件事了。和会实际上拒绝了中国约外保留的提议。至此,顾维钧起身答复:“若不能保留而签字,我全国民心必益忽激。中国为顾重和会全局,已一再让步至于极点,会中尚不能承认,深为可惜。准此情形,恐中国委员团未能签约。万一中国委员不签约,中国政府不能负责,其责任当在和会。”[93]在外交场合,顾维钧十分注重礼仪,即使在1月28日与牧野当面辩驳,也注意不出“恶言”,但此次与毕勋会面,最后时刻起身作答,可见他心绪难平,无法接受和会对保留签字的拒绝。他的回答表明,已经下决心不签约。

与毕勋会面后,顾维钧马上给威尔逊写了一封信,通报交涉情况,并写道:“接受中国保留重提山东问题权利的声明,对和会最高委员会并不是不可克服的困难(毕勋对此并无解释),而对中国代表团却意义重大,因此我恳请您运用您友好的影响力,以使中国代表能够签约而不致牺牲他们的民族荣誉感和自尊心。中国不愿拒签和约并退出和会,除非每一个体面的妥协方案都遭拒绝。”在信中,顾维钧附上了他起草的中国声明保留的文稿:“在今天签署对德和约之时,鉴于不公正的156、157、158款将德国在中国山东省的权利转让日本,而不是归还给对此领土享有正当主权并在大战中作为协约国伙伴的中国,中华民国全权代表以中国政府的名义宣布,他们的签约不能被理解为中国不能在合适的时候要求重新考虑山东问题。对中国的不公正最终应根据远东永久和平的利益加以纠正。”[94]虽对威尔逊支持中国以声明形式保留签字仍抱希望,但屡屡遭拒后已做好不签的准备。

写完给威尔逊的信和声明稿后,顾维钧赶往陆征祥养病的圣克卢德医院,向他通报最后交涉的情况,并将声明稿交他过目。陆征祥虽赞同签字,但对主张保留的声明也“毫不迟疑地签署了”。当晚圣克卢德医院外面聚集了许多留学生和华侨,反对签约,并扬言要杀死签约的代表。有一位女留学生在大衣口袋里用“手枪”对准了代表团的秘书长。这位女留学生叫郑毓秀,后来成为中国驻美大使魏道明的夫人。多年以后,顾维钧与她见面,知道当时她的口袋里并不是手枪,而是一根树枝。[95]

6月28日下午3时是对德和约的签字时刻。清晨,顾维钧约见和会秘书长杜塔斯塔,杜氏拒绝了中国发表声明的要求。中午,驻法公使胡惟德送往和会的声明稿也被拒绝。此时,顾维钧明白,“中国无路可走,只有断然拒签”。[96]

28日下午,中国代表团致电外交部报告最终未赴和会签约情况:“此事我国节节退让,最初主张注入约内,不允;改附约后,又不允;改在约外,又不允;改为仅用声明,不用保留字样,又不允;不得已,改为临时分函声明不能因签字而有妨碍将来之提请重议云云,岂知直至今午仍完全被拒。”这一节节退让的经历让代表团忍无可忍。“大会专横至此,竟不稍顾我国家纤微体面,何胜愤慨!弱国交涉,始争终让,几成惯例,此次若再隐忍签字,我国前途将更无外交之可言。”“详审商榷,不得已决定不往签字。”同时,在巴黎的四位全权代表共同请辞,“明令开去祥外交总长、委员长及廷、钧、组等差缺”。代表团还向报界散发声明,“中国代表团既多方调和而不可得复,鉴于一切可保国家体面之迁就办法,无不见拒,则惟有遵循其对于国家及对于国民之义务”,不往签约。[97]

代表团电报发出后,下午5时,北京政府国务院“万急”电报才姗姗来迟,通知代表团因国内群情愤激,“政府仍决定保留”,改变了之前不保留签约的指令。此时代表团已采取拒签的行动,这一命令失去了实际意义。顾维钧后来在回忆录中说,“北京政府很可能是在得知最后会议已经召开之后才发出电谕的”。[98]

从1月28日到6月28日,列强巨头的纷纷赞扬,变成了和会上的处处碰壁,顾维钧沮丧到了极点,那一天留在他心中的记忆是:“我觉得一切都是那样暗淡——那天色、那树影、那沉寂的街道。我想,这一天必将被视为一个悲惨的日子,留在中国历史上。”[99]

中国合理的要求被拒的这天是一个悲惨的日子,但中国代表团拒签和约的决定维护了国家的尊严,打破了近代以来与列强交涉中“始争终让”的惯例。正如邓野所指出的,拒签的行动开创了一个敢于抗争的先例,对此后的中国外交产生了明显的积极影响。[100]拒签顺应了国内民意,得到了舆论的称赞。7月5日,全国学生联合会致电中国代表团:“国人得我国未签德约消息,感佩诸公不辱使命,尚祈坚持到底,勿为外力胁迫。”7月8日,全国和平联合会致电代表团以为声援:“诸公力拒签约,举国佩慰,请勿辞职,愿为后盾。”[101]主张抵抗日本、拒签和约的直系将领吴佩孚获悉拒签消息后,在给总统徐世昌的电报中称赞道:“亦见我国外交尚有人也!”[102]

对德和约签约的最后关头,顾维钧是中国代表团最为忙碌的人,担负起整个代表团的重任。从24日中午到28日凌晨,他一个人先后7次与和会秘书长、美国总统、美国国务卿、法国外交部长会面,还给威尔逊写信,力争保留签字。在交涉中,他有专业能力,如以维也纳公约瑞典一事反驳保留签字无成例;能够灵活应对,通过妥协寻找解决方法,即从约内到约后,到约外,再到声明;但妥协并不放弃底线,也就是一定要有“正式之手续”。在一再被拒后,他则起身作答,正气凛然,身体力行地“以公理争强权”。三十刚过,顾维钧娴熟高超的外交技能不逊于他面对的任何一位欧美对手,包括威尔逊这样的资深政治家。Wellington Koo因此在国际外交界赢得了尊重和声誉。

在美国留学期间撰写的《中国外交私议》一文中,顾维钧对塔列朗作为一个战败国的外交家,能纵横捭阖于大国操纵的维也纳会议大加赞赏。巴黎和会是维也纳会议一百年后的国际会议,顾维钧在会上与日本唇枪舌剑、与列强争辩呼吁时,心中不能说没有塔列朗的影子。塔列朗虽是战败国的外交家,最终取得了成功,而顾维钧代表的中国还算是战胜国,却铩羽而归。不能不说,个人的外交才干无法超越国运。

顾维钧在巴黎和会上的外交带有他一直主张的联美制日的鲜明特征。从和会筹备时期起,他就积极与美国高层联络,争取其在和会上支持中国,成为中国代表团与美沟通的主要渠道。这些活动对美国在和会前期支持中国起了重要作用。而威尔逊在和会后期所采取的立场,与顾维钧对美国所抱的期望产生很大的落差。但另一方面,美国代表团中蓝辛等人对中国代表团的同情和不同程度的支持,包括中国拒签后提议将对华外交关系升至大使级,又使他看到美国在中国的外交中所能发挥的作用,如他自己所说,“从那一片黑暗中觅得了一丝光明”。[103]这也是威尔逊食言后,顾维钧并未放弃联美制日主张的原因所在。

中国代表团拒签对德和约后,和会事宜并未完全结束。7月上旬,代表团筹商善后办法,确定应将目标集中在两件事上,即接洽美国以期补签对德和约,以及签署对奥和约。[104]

6月28日中国拒签当日上午,蓝辛根据威尔逊指令提出八点调停方案交给日本,其要旨是要日本做出承诺,明确其归还山东权益和撤出军队的期限。提出调停方案后蓝辛于7月11日离法。与美国代表团接洽沟通之事仍由顾维钧承担,他与美国代表怀特(White)和波尔克(Frank Polk)有过多次会面交谈,希望美国的调停方案被日本接受后,中国可以补签对德和约。但日本于8月2日由外相内田发表声明,重弹老调,实际上拒绝了美国的提议。8月14日,顾维钧致电外交部,认为“就目下情形,在我似仍以暂不补签为宜”。[105]补签交涉无果而终。

签署对奥和约是中国代表团和会善后的另一重要工作。反对拒签对德和约的各种意见中,有一条理由就是中国由此不能加入国际联盟了。但顾维钧与蓝辛等人讨论后发现,通过签署对奥和约中国也可以成为国联成员国。9月10日,陆征祥与王正廷代表中国签署对奥和约,中国成为国联成员国。

8月23日,北京政府电令中国代表团,“奥约签字后,委员团应即解散,陆总长即行回国,王专使、魏专使偕同回国”,“顾专使暂留巴黎”。[106]陆征祥等离开后,顾维钧留在巴黎继续处理和会善后问题。

和会后期,事务不如前期那样繁重紧张。稍得闲暇的顾维钧在公务之余,在个人生活方面办成了一件大事。他在一个社交场合看见了一位华人小姐的照片,随即提出要与她见面。这位小姐是爪哇华侨首富“糖王”黄仲涵的女儿黄蕙兰,她马上被从意大利叫到了巴黎。擅长外交辞令的顾维钧求婚的方式却很直接:我有两个孩子,需要一位母亲,成为我的妻子能够受邀进白金汉宫、爱丽舍宫和白宫参加国事活动。没有多久,黄蕙兰就成了顾维钧夫人。[107]

四 华府会议再发声

1920年6月,顾维钧结束和会事务,于月底返回美国。回到华盛顿不久,北京政府于8月上旬任命顾维钧为中国驻国际联盟代表,随后于下旬改派他为驻英公使,与施肇基互换任所。[108]改派驻英是为了让顾维钧便于出席设在日内瓦的国际联盟。还在巴黎和会进行、国际联盟尚未成立之时,陆征祥就向北京政府建议派顾维钧为中国出席国联的代表,认为他“才大心细,干练勤能”,“我国适宜之员无出其右”。和会期间,顾维钧代表中国参加“国际联盟委员会”,为盟约的制订贡献了中国的意见。[109]

顾维钧于11月初抵达巴黎。10日,他与黄蕙兰在布鲁塞尔中国驻比利时公使馆举行了婚礼。婚礼十分隆重,中国驻法国和西班牙的外交官也赶来参加,新娘十分高兴。但婚礼结束回到旅馆后,黄蕙兰发现顾维钧已在工作,正同时口述指示和备忘录,四个秘书围着他在做记录。当晚,他们乘夜车去日内瓦,要赶上参加国联第一届大会。[110]

在国联第一届大会期间,顾维钧力主“分洲主义”,积极与参会小国联络沟通,最终使中国当选国联行政院非常任理事国。行政院常任理事国是英、法、日这样的大国,而非常任理事国只有4席,因此这一当选是中国外交的一大成功。与巴黎和会上山东问题受挫相比,更显示出非同一般的意义。1921年8月,顾维钧还被选为行政院第14次会议主席,并因此担任国联第二届大会临时主席,在开幕式上致欢迎词。[111]

1921年3月,哈定(Warren Harding)出任美国第29任总统。此时,美国在太平洋上面临着并不太平的局势,日本在大战期间的扩张已威胁到美国在远东的利益,美日关系潜伏着严重的危机。为了制约日本势力的扩张,确保美国在远东的地位,也为了顺应国内要求裁军的和平运动,美国政府决定召开一次有关裁军的国际会议。英国对召开这样一次会议也有自己的期望。美、英之间经过磋商,最终决定由美国倡议在华盛顿召开一次国际会议,讨论裁军和远东问题。

顾维钧在6月下旬通过外交渠道获悉英国有意召集一次有关远东问题的国际会议,此时美英间还未就会议之事最后商定,但他敏锐地觉察到此事对中国的意义,立即向外交部报告,并建议“在我无论究能加入与否,似以及早准备为得”。[112]

7月4日,顾维钧拜访英国外交大臣寇松(George Curzon)。寇松是位资深政治家,在外交界以难打交道而闻名,但与顾维钧却很谈得来,每次会面通常要超过预定的时间。在这次会谈中,寇松告诉了顾维钧英美正在筹划有关远东问题的国际会议,并会邀请中国参加。顾维钧马上表示,中国政府肯定乐意接受邀请,并会提出修改关税和收回租界、租借地等要求。他还主动提出山东问题,询问该问题是否会包含在会议的议题中。寇松答道,山东问题主要是中日间的问题,但列强对此有兴趣,可以在会上进行讨论。会谈中,顾维钧还提出,希望英国摆脱英日同盟的束缚,成为远东公正的仲裁者。会谈后,顾维钧马上向外交部报告,认为“此次会议于我国前途关系重大”,建议政府及早筹备并给予指示。[113]

8月11日,美国总统哈定正式向英、法、日、中等八国发出参加华盛顿会议的邀请。8月16日,北京政府外交部复照接受邀请。8月18日,总统徐世昌令外交总长颜惠庆专任会议筹备事宜,组建中国代表团。鉴于巴黎和会时代表团排名造成内部矛盾,颜惠庆此次处理十分谨慎。他先通过私人渠道得到顾维钧愿在排名上居于驻美公使施肇基之后的承诺,随后10月6日总统令正式任命施肇基、顾维钧、大理院长王宠惠、伍朝枢为中国出席华盛顿会议的代表,由施肇基任首席代表。[114]任命代表南方政府的伍朝枢与巴黎和会时任命王正廷一样,是为了对外显示举国一致,但伍朝枢并未赴美参会。

早在7月中旬,顾维钧就向北京政府提交了他对中国参会的看法。他认为,此次会议“主要目的在远东问题,而尤以我国为远东问题之中心点。是此项会议与我国前途关系较之巴黎和会尤属重要”。这一判断基于他在巴黎和会的悲痛经历。中国问题因在和会上排在次要地位,最终因列强间的利益交换而被牺牲掉了。强调华盛顿会议的重要性就是提醒政府要避免巴黎和会的结局。顾维钧建议中国在会议上的提案应“求实际而不贪多”,具体可分为甲乙两部。甲部为原则,计有四种:(1)要求各国担保尊重我国主权及领土完全,以杜外患;(2)要求废除条约上各种不公平之束缚限制,求自由发展;(3)申明赞成各国在华工商业均等主义,并于全国一律遵守;(4)宣告我国建设计划大纲,以慰各国期望。乙部为具体问题,亦有四种:(1)商订实行担保尊重我国主权及领土完全办法,英、美对此点颇为注意,由我提案,“可望以我国看法为协商主观”;(2)要求解决山东问题及“二十一条”问题;(3)重提在巴黎和会上所提之希望条件七条;(4)国内建设办法。第四项事关内政,本无对外宣告之必要,但我国政局与会议关系綦切,我如不提,彼必质问,或致代为建议。他希望,各项原则与具体问题,“亟应通盘从长决议”。[115]

顾维钧虽提出向会议的提案应求实际而不贪多,但事实上,上述原则和具体要求已涵盖了在当时情形下中国应向会议提出的所有主要问题。四项原则中的前两项是对巴黎和会前向美国递交的备忘录中领土完整、维护主权和经济财政独立三原则的重申。具体问题的第三项延续了中国向巴黎和会提出的希望条件,具体问题的第二项是巴黎和会未解决的、国内最为关注的山东问题。从列出的这些问题看,顾维钧是将华盛顿会议看作巴黎和会的继续,1919年6月28日那一天在他心中挥之不去,他希望这次能完成和会未完成之任务。原则第三项是赞同美国倡导的“门户开放”政策。在这之前,中国政府还未对美国的这一政策正式表明过态度。顾的这一建议,目的在于以美国倡导的原则来制约当时侵华势头最盛的日本。此前他向北京政府分析过美、英等国“于我收回领土主权原则,固系完全赞成,而于维持机会均等主义”,“亦视为根本”,所以中国在谋求从日本手中收回权益时,“不得不稍寓顾念欧美各国之希望,俾唤同情,免有梗阻”。[116]其实质还是联美制日。

10月24日离英赴会前,顾维钧再次拜访寇松,探询英国对华会的态度。寇松谈了三点。(1)中日可在华盛顿于会外交涉山东问题,英美愿予以帮助。美国是中国的朋友,而英国可以影响日本。(2)中国应放弃以夷制夷政策,中国的出路在于列强的合作而不是竞争。(3)中国应默认日本在中国东北的发展,以换取中国长城以南地区的安定。顾维钧并不完全赞同寇松的看法,但他请求英国政府能在华盛顿支持中国代表团,尤其在山东问题上能站在中国一边。寇松对此不愿给予明确的保证,只表示英国将以友好的精神对待中国问题,但希望中国不要在会上以中美为一团体,以英日为另一团体。[117]寇松的谈话表明,英国在远东问题上仍然倾向日本,尤其表现在要中国在东北地区对日本做出让步。但与巴黎和会时完全站在日本一边相比,英国的态度又有微妙的变化,即不愿中国将英日视为一体,并表示愿在山东问题上对日施加影响。与7月4日同寇松的会面一样,顾维钧都特别提到山东问题,表明他对此特别关注。

10月26日,顾维钧与正在欧洲的王宠惠一起离英赴美。与此同时,由130人组成的中国代表团于10月底抵达华盛顿。

在中国代表团启程前夕,北京政府外交部于10月17日给施肇基、顾维钧、王宠惠三位代表发出密电,阐明对会议之期望:“此次太平洋会议关系我国前途之巨为前所未有……在政府最切之希望,欲于此次会议之后,中国在二十年中不使国际地位发生危险,故所积极注意者,厥有三事:一、……中日为唇齿之国,亲善自属首图。中英关系密切,亦应互相提携。惟英日同盟若仍得以继续,则中英、中日之解决不易达到。自应竭力设法先将该同盟解散为第一步办法。二、美日两国以利害冲突之故,此猜彼忌,设使一旦失和,我国介在两大,自必首当其冲……欲避去危险,应如何设法防范,或由与会国订立公断专约,或将中国沿海沿边一带如山东、福建、满蒙等处宣告永久局部中立,总以无碍我主权独立,保全我疆土治安为标准,请酌量研究办理。三、现在中央财政困难已达极点,罗掘乏术,借贷无门,若不增加岁入,内外公债无法整理,政府势将瓦解。各国如果诚意援助,莫若许我关税自由。承认原则后,万一一时未能实行,至少须先将税率即予增加一倍,值百抽十。”外交部强调此三点“为我国对于太平洋会议重要目的”。[118]

10月31日,外交部向代表团发出训条。训条包括主要提案六项:(1)英日续盟问题,应设法他国提出;(2)取消势力范围,否认特殊利益;(3)取消蓝辛-石井协定及其他类似之条约、协定;(4)与会国共订公断条约;(5)关税自由及关税目前应商问题;(6)定期召集会议讨论远东国际重要问题。次要提案六项:(1)胶澳善后问题;(2)“二十一条”问题;(3)修正不平等条约使中国在国际间立于平等地位;(4)成约地位问题;(5)外侨纳税问题;(6)裁厘加税问题。外交部特别指出:“我国提案之中,最注意者厥有四端:一、取消英日续盟;二、取消特殊地位;三、订立公断条约;四、关税自由。”[119]

这两份电报集中体现了北京政府对华盛顿会议的看法与期望。与巴黎和会时相比,北京政府对华盛顿会议对中国的重要意义有较清醒的认识,这明显是受顾维钧之前电文的影响。北京政府外交部所拟向会议提出的要求,准备得也较为详尽,但将中日亲善作为“首图”之事,对美日矛盾不是主动加以利用,而是主张消极防范,甚至考虑再取局外中立之法,这与顾维钧希望以美国的“门户开放”原则来制约日本在华扩张的外交主张截然不同。在具体策略上,外交部将取消英日续盟列为中国在会上首要之事,而将山东问题列为次要问题,也考虑欠妥。事实上,会议期间山东问题成为中国代表团的首要任务,而当时国内舆论也强烈主张解决山东问题。这表明外交部并没有完全采纳顾维钧在这之前提出的建议。

1921年11月12日,华盛顿会议正式开幕。出席会议的有美、英、法、日、意、中、荷、比、葡共九国。美国国务卿休斯(Charles Hughes)以东道国身份任会议主席。会议按议题分为限制军备和太平洋远东两个委员会,前一个委员会只有美、英、法、日、意五国参加,后一委员会由与会九国组成。

在中国代表团内,三位全权代表的具体分工是:施肇基负责外国驻华军队撤军和撤销及移交外国邮局问题;顾维钧负责山东问题、关税问题及租借地、势力范围、废除或修改不平等条约等问题,并监督代表团的对外宣传工作;王宠惠负责收回租界和废除领事裁判权问题。[120]从分工来看,施肇基虽是首席代表,但顾维钧承担着最多的工作,包括最为国内关注的山东问题。

11月16日,太平洋远东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中国三位全权代表全部出席。在休斯致辞后,中国首席代表施肇基向会议提出了“用以解决中国问题”的“概况原则”,即十项原则。

十项原则的主要内容是:(1)各国尊重并遵守中国领土完整及政治行政独立,中国不以本国领土割让或租借于任何国家;(2)中国赞同“门户开放”,即有约各国在中国工商业机会均等原则;(3)各国不预先通知中国,不得订立直接有关中国或太平洋及远东和平之条约;(4)各国在华特权暨一切成约均应公布,未公布者概作无效,公布者应予审定;(5)中国政治、司法、行政之行动自由上现受之限制,应立即或于情势许可时废止;(6)中国现时之成约无限期者,须确定期限;(7)解释与特权有关之条约时,应依照有利于让予人之原则;(8)将来如有战争中国不加入时,应完全尊重中国中立之权利;(9)应订条约以便和平解决太平洋与远东国家纷争;(10)应订条约以便随时召集会议,讨论有关太平洋与远东之国际问题。[121]

从内容上看,十项原则的主要部分与顾维钧向北京政府提出的建议是一致的。第一项是整个十项的主旨,第二项是为达到联美制日而推行的政策,第四、五、六项是要求废除不平等条约的束缚,是十项中最实质性的内容。这几项正是顾维钧建议向会议提出的原则问题。第八、九、十项则是北京政府在10月底给代表团的训令中提出的。因此,十项原则是三位全权代表在综合顾维钧的建议和北京政府训令的基础上拟定的,其主要部分可明显看到顾维钧建议的影响。与中国在巴黎和会上提出的希望条件说帖着重阐述需加以修订的各种特权不同,十项原则并没有直接提出具体问题,而是着眼于基本原则。在当时列强不肯放弃已获取的在华特权的情况下,直接提出具体问题,势必遭拒或一时纠缠难决,而提出列强难于反对的原则却可为具体问题的讨论和解决先奠定一个法理上的基础。这显示了顾维钧这批外交官的智慧及重视国际公法的特点。十项原则中最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第一次正式承认美国的“门户开放”原则,这正是顾维钧倡导的联美制日外交方针的体现。

十项原则是由三位全权代表拟定的,提交会议前未交中国代表团内讨论,这引起一些不满。17日的代表团会议上,代表团顾问黄郛“陈述十原则之不同,达二小时以上”。代表团内个别成员也有批评,主要集中在“门户开放”这一点上,认为一旦因开放发生纠葛,“必是我国吃亏”。[122]

但与会各国代表对中国提出的十项原则“有普遍良好之反应”。当日散会后,顾维钧抓紧时机与各国代表交谈,沟通对中国提案的看法。法国总理认为“中国提议甚佳”,顾趁势请他会中“遇事相助”。英国和比利时代表表示“中国提议规模阔大”,葡萄牙代表则称“中国所提宗旨稳健”。[123]

顾维钧最初建议中国在会上率先提出议案的一个主要考虑是“可望以我国看法为协商主观”。中国提出十项原则后,英国代表询问此提案是否应在其他问题之前讨论,美国国务卿休斯明确表示,“因中国已有提案,故拟先讨论”。在此后的议程与程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休斯再次表明,在有关中国问题的讨论取得进展前,最好不要提出其他问题的议程。[124]这样,太平洋远东委员会在讨论中国问题时,首先就要从中国的议题开始。中国由此取得了一定程度的主动权,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11月19日,太平洋远东委员会举行第二次会议讨论十项原则。各国代表对中国所提原则均表赞同,即使日本代表也不得不声明,无条件无保留地赞成“门户开放”和机会均等原则。两天后,美国代表罗脱(Elihu Root)在太平洋远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宣读了会议委托他起草的决议案:(1)尊重中国之主权与独立暨领土与行政之完整;(2)给予中国完全无碍之机会,以发展维持一有力巩固之政府;(3)尽吾人力所能及,为世界保护各国在中国全境商务实业机会均等之原则;(4)不得因中国现在状况,乘机营谋特别权利或优先权利而减少友邦人们之权利,并不得奖许有害友邦安全之举动。[125]罗脱提出此草案前,与顾维钧有过一小时的会谈。[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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