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的经济
封闭式经济的神话
20世纪关于加洛林经济情况的历史编纂,长期受制于一种令人不悦的偏见。根据亨利·皮朗的理论,在阿拉伯人入侵后,西方曾经一度被剥夺了入海口,其经济退化到了被个体消费所支配的纯粹农业生产的水平,长距离贸易几乎完全消失。贸易的弱化甚或消失,必然意味着封闭经济的说法广泛地被教科书接受,其中描绘了一幅偏狭沉闷的农业生活场景。因此学界也很难认为加洛林时代是繁荣的,即便更温和的或者那些皮朗之前的经济推动主义历史学家倾向于接受并承认查理在政治和军事上的胜利这一显而易见的结论。“彻底缺乏技术,土地失去控制,几乎没有建立起定居点,稀有且极其普通的剩余物资被少数享有特权的人用于交换,生产结构机能几乎完全失调,至少生产效率很低”:直到1981年,像罗伯特·福西耶(Robert Fossier)这样伟大的历史学家才觉得有责任这样总结一下加洛林帝国的经济现实。1
但是这一次,存续了半个世纪的正统说法受到了挑战,正如福西耶自己一定也曾意识到的那样,他补充道,“但除此之外,同样的事实是,人口数量可能增加了,少量的迁移,货币多了一点,存在一种渴求更好的愿望”。如今,这些以他的观点来说还不足以称为成长的现象,得到了更好的认识,并且倾向于形成一种显然更为积极的历史解释。更为重要的是,这些解释成功地提供了一幅各方力量角逐的全景:从生产组织到大地产所有权,从帝国政府的经济和财政介入到大修道院的推动作用。因此这允许我们将加洛林经济看作查理的治理中充满活力的一部分,而不只是一种被动的背景。
这就是我们对其的设想。农业主宰了经济,农民占人口绝大多数。其中许多人是小土地持有者,居住在自己的住宅里,在自己的土地上工作。我们对他们所知甚少,可能这些农民真的生活在个体消费的基础之上,食用自己生产的面包和猪肉,饮用自己的酒。大地产主则是完全不同的角色。他们雇佣的农民数量庞大,可能占据了大多数的农民人口。这些大地产和古代的大庄园(latifondi)不同,倾向于用一种历史学家称为封建庄园(maniera)制度的新方式来自我组织。总体而言,大地产必须为其所有者提供食物,通常是修道院甚或国王。但它们也在一个比我们之前认为的更为系统化的基础上生产剩余物资,这些剩余物资用于贸易。
考虑到这些贸易活动,从地理布局偏好来说,大规模的王室、贵族、主教区和修道院的地产都位于卢瓦尔河和莱茵河之间的帝国核心地带。在失去了地中海的出海口之后(正如皮朗所指出的),法兰克人统治的欧洲并没有停滞在个体消费经济之中,而是将其贸易线路指向了西部和北部。817年,本笃会僧侣被授权使用猪油和牛油以替代橄榄油;按照规定他们应该使用橄榄油,但其在帝国的很多地区几乎无法获得,这一惊人的现象标志着贸易线路的转向。牺牲地中海水域,转而偏向北海,并不导致贸易规模全面缩减。与此同时,修道院坚持要求免除他们运送农产品的代理人的通行费,国王在价格和货币领域立法;布伦(Boulogne)港口的古罗马灯塔得以修复,提高了航行的安全性;受到王室许可保护的商业中心不断涌现,遍布纽斯特里亚和奥斯特拉西亚的河道流域,以及佛兰德和弗里斯兰海岸。这吸引了为大地产主效力的交易商(negotiatores),他们搜寻自己主家的土地所不能生产的产品。盎格鲁-撒克逊、弗里斯兰和斯堪的纳维亚的商人提供鱼、奶酪、纺织品、皮毛和奴隶以换取谷物、酒、武器和陶器。而像马赛这样的旧地中海港口逐渐衰落,沿着罗讷河的交通已经停滞。像塞纳河口的鲁昂、英吉利海峡边的昆托维克、莱茵河口的杜尔施塔特(Dorestad)这些新的贸易中心开始在基督教世界声名鹊起。
因此,在对传统解释的壮观的反转中,大型庄园农场占据优势,不再意味着欧洲陷入了个体消费经济的悲惨境地之中。欧洲最终形成了一张新的城市定居点组成的密集网络,政府有意于维护道路和河流的联系,并推行财政改革,以保证一种遍及整个西部且易于管理的统一货币流通。正如朱塞佩·彼得拉利亚(Giuseppe Petralia)所正确指出的,“皮朗所理解的没有贸易出口的封闭经济处境,已经转变为另一种处境,西欧不可阻挡的活力正在其中孕育”2。从这个观点来看,查理的立法行动和统一政策,正是中世纪晚期和现代欧洲繁荣发展的起点。
庄园地产
庄园或“田庄”
经济的最核心部分,是依照庄园模式组织起来的大型农业地产。在我们近距离研究商人和贸易之前,这必须是我们的起点。应当明确,最近几十年的历史研究已经说服了我们,我们认为帝国各地出现了大量独立的农民,他们经营的经济和大地产经营的经济并不一样。他们为自己工作,然而更可能的是,在许多地区,村落和耕作以庄园的形式组织起来,它们是特例而不是一种制度。然而,这种组织形式引起了我们的好奇,因为一般认为,大地产而不是独立的农户,是整个经济的推动力量。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对农民如何生活、吃什么、如何工作没有兴趣。我们从书面资料中无法得知的这些情况,现在开始从考古调查中显现,我们随后将会见到。然而,要理解加洛林经济如何运行,我们必须首先描述庄园地产。
皇帝、大修道院、主教和贵族家族拥有大片的土地,其中有数千奴隶、获释奴隶和佃农。这些地产分布在广大的地域中,同时在皇帝看来,这些领地也恰好是帝国领土本身——大约40万平方英里。对一个修道院院长或一个伯爵来说,在距离他们主要的居所数百英里之外拥有土地并控制着劳工是十分常见的。出于管理的原因,这些土地无论位于何处,都组合而成农业复合体,以当时的拉丁语称作“库尔特”(curtes)或“田庄”,其中每一处地产都由一位代理人负责,并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得到管理。随之而来的是,这些大土地所有者拥有不止一处而是多处“田庄”,可能有几十处;如果是皇帝,有数百处。例如巴黎的近郊圣日尔曼修道院,拥有多达25处“田庄”,大部分位于卢瓦尔河和塞纳河之间,总面积超过12.4万英亩。
这些田庄至少在两个方面和古代的大庄园不同。首先,其在地理上并不是紧密相连的地产:拥有谷物和橄榄树的田地,目力所及之处都属于同一个主人。不同的是,“田庄”的田地、葡萄园、草地和森林不一定毗邻,但出于管理的原因,组合成一体。当然,和所有社会中一样,大地产者倾向于进一步扩大土地,并吸纳周围毗邻的小地产,这样在一处或多处农民的定居点,大部分的土地或实际上所有的土地都会属于同一位土地所有者,并在同一个“田庄”内组织起来。大型王室地产或当时文件中所称的“王田”,尤其喜欢采取这种形式。在法国,一个现代公社的领地,甚或两三处相邻的公社,它们的边界和古代的王室地产一致。“田庄”几乎总是包含着分散的地产和各自孤立的劳作者,而和一些属于其他大土地所有者的地产一样,农民的小地产在主人的田地之间保留了下来。
劳动力
庄园地产和古代大庄园的第二个不同是,最起码在其典型形式下,其所有者不再拥有足够的奴隶在基础极其广阔的全部土地上工作,以此迎合市场的需求。在查理和其继任者的时代编制的少数大型修道院持有地产的清单显示,不到一半的劳作者是奴隶。在此我们并不关心相关的奴隶人口减少的问题,这种情况在罗马帝国晚期就已经发生了,但这只是土地所有者所采取的反制手段。基本上来说,这牵涉到维持地产上指定区域直接管理的决议,这些区域继续通过奴隶劳工进行开发,而剩余的区域划入农场之中。根据最后几位罗马皇帝统治时开始传播的习俗,每一个农场都被托付给一个农民家庭,他们向土地所有者承担一系列义务,而其中支付租金并不总是最重要的义务。
这促进了分散化组织的兴起,分散组织成为庄园地产的典型。每个“田庄”都有部分土地直接由一队奴隶耕作,收益归主人;而另一部分土地在农民中细分,他们或多或少能独立地组织劳动。前者被称为“dominicum”(直领地)或“pars dominica”,即“主人的部分”;后者被称为“massaricium”(佃农地)或“pars massaricia”(佃农的部分),来自术语“massarius”,该词表示居住在土地上的佃农。这并没有说明土地是差不多平均划分的。租出的土地和直接管理的土地之间的比例极易变动,不过在查理的时代,分割成小农场的那一部分可能已经趋向于大于主人留存的那一部分,这一倾向还在继续。
这种发展是特定政策的产物,倾向于将奴隶转变为在其自己土地上独立劳作的农民。他们的工作若出于这一动机,将会更有成果。出于宗教的原因,法律要求地主允许他们的奴隶结婚并尊重他们的婚姻。这进一步成为给每个人分派一所房屋的原因。宗教也鼓励释放奴隶,他们的人数不断减少,宗教的作用并非无关紧要。奴隶拥有者总是会选择一种方式,有条件地释放奴隶,并保证释放的奴隶受主人的约束,迫使他们作为小土地持有者在庄园内劳作。
“份地”
“田庄”的本质,是通常并不互相毗邻的地产的集合体,它们拥有不同品质的土地,并不总是适合同一种类型的耕作方式,而且“田庄”倾向于将大部分土地转变为佃户的农地,当时的文献称之为“份地”(mansi)。术语“份地”意味着居住的房屋以及一户或更常见的多户农民所耕作的土地。这个词的词源可以回溯到居住的概念,仅此而已。这个词并没有告诉我们什么,比如所有权的形式。提及“份地”的文献主要是大地产的财产清单,其中每块“份地”都归入一处“田庄”。另一方面,查理的法令集中经常提及的小土地或中等土地持有者,只能拥有一至三块“份地”,它们可以被租给同样数目的农民,而并不在庄园地产内组织生产。一户在自己的土地上劳作的自由农民的居所和农田也可能被称作“份地”。实际上,在添加了形容词“indominicatum”(土地所有者的)之后,这个词同样可以指代一处“田庄”中保留给土地所有者进行大规模耕种的土地,也可以称作庄园农场。
可能归于一处地产之下的“份地”最终成了一个主要的管理概念,而不含有任何地理上的意义,因为一户农民可以分配到村庄中的一所房屋、所有居民共同耕种的大片土地中的一份、未开垦的放牧牲畜的土地中的一份,还有养猪以及从森林中取用木柴的权利,可能还有在河中捕鱼的权利。所有的这些财产和权利构成了土地所有者眼中的“份地”。在另一些情况下,“份地”代表了我们所说的农场(podere),字面含义是指一连串与农民所居住的房屋相连的小块耕地。不论独立的小农户还是大地产主的佃户,其“份地”并没有任何区别。
如今,再没有人提出“份地”规模的问题,这个问题曾长期被税收史学家所关注。我们同样也很难理解他们对同一“田庄”内“份地”规模的巨大差异表现出惊奇。即使今天在乡村区域里,也能发现老人在小块土地上辛苦劳作,紧邻着的是十或二十倍大的繁荣农场,由兄弟两三人合伙经营。所以将土地划为“份地”,并不是一种人为的义务,而是反映了社会的自然推动力,这种划分将会产生广泛不同的变化。此外,土地的肥力还存在着显著的不同,不同的区域适合耕种粮食作物、辟为葡萄园或者养牲口。所有这些差异都对“份地”的规模和性质产生了重大影响。然而当时的测量和会计技术还十分原始,帝国的统治者不顾其可变性,将“份地”视为衡量地产和财富的最有效的单元。按照皇帝的命令起草本院财产清单的修道院,以及在某一区域的地产主中分配军事义务负担的地方官员,都将他们的统计建立在“份地”数量的基础上,这些“份地”组合成每一处“田庄”,或者归属于每一位土地所有者。“份地”被用作衡量耕作土地并收取地租的单位,也成为统计政府征收税负的单位。很容易就能想到,这一定会导致许多不公正和不平等。但税收体制不就是这样吗?
徭 役
分散的庄园系统为什么能普及?为什么大地产所有者在必须将自己土地的一部分转变为小地产时,并没有将他们的一些“田庄”完全分开,而将另一些完整保留,并将之置于直接管理之下?这些都有另一个决定性的原因。为什么每个独立的“田庄”都既有直接耕种的土地,也有租种的土地?其原因是,在一个技术资源有限的社会里,农民们的劳动很大程度上要服从于季节的规律。一位希望在广大地域里大规模耕种的土地所有者,比如在“直领地”或大“田庄”里的庄园农场,在收获和割草季节都需要数量庞大的劳动力,但最少的劳动力就足够使用的月份也会很多。因此雇佣数量最少的“雇工”(prebendarii)就有其意义,正如人们所说,奴隶无论自己工作与否,主人必须全年养活他们。在需要更大规模劳动力的时节,例如收获时节,土地所有者就会召集他们的佃农来协助。同时他们强迫佃农在需求最多的时节尽其所能地犁地,并且将收成运送到市场和主人的住所,也就省下了在“直领地”里维护犁、大车和牛的费用。
因此居住在一块“份地”上的农民,承诺向土地所有者提供自己的劳动力,达到一定的天数,如果有必要,还需用上犁和大车。这种承诺提供劳动力的义务,被称为徭役(Corvée),大体上取代了领薪劳工。领薪劳工在其他时代被认为是解决问题的方法,但在查理的时代很少使用。原因是当时缺少流通的货币,同时国家人口较少,总体上也意味着劳动力短缺。因此就难以形成大规模的无地劳工阶层,愿意出售自身劳动力换取薪资。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土地所有者需要保证耕种并且运送收成的所有土地上,以徭役形式无偿提供的劳动力是必不可少的。这随后成为庄园经济的核心。
这些劳役并不只有经济的目的,或者说它们的作用远超过了纯粹经济的范畴。因为佃农被契约所束缚,契约通常是口头的,并且父子相传;因为他们在主人的土地上肩并肩地和奴隶们一起工作,尽管只是特定的时段,但经常包括繁重的苦工,他们会发现自己无论是象征意义上,还是实际意义上,都依赖于自己主人。尽管他们生来是自由的,但他们是土地所有者的人——以一种和奴隶不同的方式,确实如此,不过实际比较起来没有那么不同,但在社会共识上,不能将其描述为一种同化。之后存在着获释奴隶的后代的问题。这些“自由”(liberti)或被释放的奴隶,世代受其主人的束缚,需要为他工作,崇敬他。因此,一旦他们都定居在农场里,开始自己耕种之后,他们很快就变得和那些受奴役的人没什么区别了。那些所有在大地产里为一个主人卖力的人都渐渐被看作一种大规模的隶属劳动力,或者,让我们使用这个词语“农奴”来描述他们。这种趋势至关重要,其终结了古代奴隶制度,又产生了一种新的制度——农奴制。在此制度之下,大量的农民失去自由,持续许多个世纪。
地产的管理
“田庄”在规模上变化很大,从500英亩至5万英亩不等,然而最常见的情况是2,500英亩至5,000英亩。因此直接雇佣的劳工数量也相应地变化。农户的数量可能从几十到数百。最大的王室地产之一位于意大利的贝内·瓦吉恩那(Bene Vagienna),其组织了超过3,300名劳工为其工作,他们连同自己的妻儿,在这一区域就相当于1.5万人。很自然,这一规模并不是静态不变的:“田庄”和所有类型的地产一样,是一种活跃的组织,因此也在变化中。荒年、疫病折磨或者边境之地战争的破坏,会彻底摧毁难以代替的农民家庭。修道院的财产清单会经常提及“空缺份地”(mansi absi)或“无人居住的土地”,不过不得不说,这些“份地”还是经常被人莫名其妙地耕种。
无人居住的“份地”出现,可能也反映了一种不间断的重组甚或是开垦新土地的活动,这些新地佃农们还无法永久居住。尽管帝国总体而言人口稀疏,但人口还是倾向于增长。当劳动力增加的时候,主人就会下令开垦新土地:清理灌木丛林地、砍倒树林、排干沼泽地以开辟新的农田。在拥有劳动力进行耕作的前提下,不存在土地短缺。这一切都意味着在加洛林时代这种开拓精神是广泛存在的。不过在大规模提高土地使用率上,这种开拓精神并没有起到划时代的作用,土地使用率的大增直到下一个千年的早期才发生。
很长一段时间,历史学家相信,所有的“田庄”都以同样的体制进行组织,不考虑当地的条件,生产主人所需的一切。这种情况下,那些为主人消费而留存的土地,必须包含大量不同的产品,从酒到麻类、从牧养牲畜的草地到采伐薪炭并养猪的林地。代理人会一直居住在庄园里,他代表着地产的管理中心。紧邻庄园的是畜棚、谷仓、马厩、仓库,生产奶酪、咸肉、啤酒的场地,以及菜园、养鸡场和渔场。有时候还会有作坊,其根据古代的惯例被称作“内室”(gynaecea),在这里工人的妻子们为全体劳工的家庭织布制衣,这成为一种劳役的形式。
如今,我们拥有了一幅更为复杂的图景。越来越多的证据显示出,大部分的“田庄”属于那些另外还拥有许多“田庄”的业主,他们能够以确定的预判来专门规划生产。显然,代理人会根据自己是否要准备接待主人在此过冬、是否为军队准备辎重队或者是否将收成出售而将收益送给主人,来有区别地组织自己人的工作。尽管“田庄”是独立管理的,但其仍然是一个大型生产循环中的一个不可分割的部分。大型王室地产的情况是,几处相邻的“田庄”将会置于同一位代理人的权力之下,管家(maiores)和工头都要对其负责。
当地的条件也会影响到土地里生长的作物类型。在特别合适的区域,主要的庄园农场专门生产葡萄酒和橄榄油,这涉及相关设备的重大投入。在气候和土壤适宜的地方,庄园农场会被指派完全用于牧养牲畜。在边境地区或者难以进入的地带,农民们必须和稠密的灌木丛或者沼泽地作斗争。例如波河下游流域,这里几乎所有土地都需要拓殖,土地所有者经常会决定将庄园农场的规模减到最小,让定居者从事繁重的劳动,以犁开垦新地。与之相反,在土地肥沃的广阔平原,一个大土地所有者通常会倾向于在大范围内种植大量的谷物。为了做到这一点,他需要建立一个大型的庄园农场,并且残酷地剥削自己佃户的自由劳动力。
在大地产中耕作,人们会在有250英亩至500英亩农田的大片区域里种植谷物,其目的是为了储存而不是立刻消费。这种特点明确地表现在庄园农场所偏好种植的谷物类型上。在所有地区里,最珍贵的谷物是小麦和黑麦,高卢北部大地产中的庄园农场主要种植大麦和斯佩尔特小麦(spelta),还有另一些现在已经消失的谷物。哪些谷物容易保存下来,可以说明他们偏好哪些谷物。他们在大地产中耕种的偏好,是低风险且适合储存的谷物。回溯到罗马帝国的时代,边境守卫就在他们的仓库里主要储备斯佩尔特小麦。有人认为僧侣和贵族食用以大麦或斯佩尔特小麦制作的面包,这是不太可能的,所以庄园仓库里储备这些谷物,只能被解释为一种精打细算,以建立起持久的储备,供养奴隶,为每年前去作战的军队提供补给,甚至必要时在公开市场中出售。引人注意的是,在查理的时代之后,奴隶的数量进一步减少,大型军事作战变成了一种久远的回忆,贸易也变得越加危险和困难,庄园农场就放弃了大麦和斯佩尔特小麦,偏向于生产黑麦和小麦。
交换经济
贸易在大地产管理中的作用
为了理解加洛林经济的动力,我们必须抛弃先入之见,即多多少少自动把贸易和现实的城市联系起来。在查理的时代,古代的罗马城市屈指可数。其中有许多城市,可能多达一百,只存在于意大利,比如帕维亚和罗马,它们保持了重要的地位,并拥有超过几千的居民。其他城市仅有的现实意义就是有一位主教或偶有一位伯爵居于此地。让·法维耶(Jean Favier)曾经指出:“当时的城市是什么?视野之内是一座教堂,大教堂;环绕其周围的是一些房屋,一层或两层,很少有三层的。偶或有一道城墙或者其他什么残存的东西……12公顷[共30英亩]土地以及两三千居民构成了一座城市。”3重要的沿海和沿河港口发展成为北部海岸交通十字路口的重要商贸中心,并且它们逐渐有了城市的意识,但它们的喧闹和兴盛本质上是乡村经济发展的副产物。人口和武装是在乡下缓慢增加的,在那里森林被砍倒,沼泽地被排干,为耕犁开道;也是在那里,货币开始流通,尽管总额依然非常小;还是在乡间,市场开始涌现,其中最为成功的市场随后转变为城市。
在乡间,民众劳作、生产、消费、储存并且再次大规模地投入,这些是我们之前所相信的,在这里有一种决定性的推动力从大型修道院地产中产生。它们是唯一被文献充分记录下来的案例,在其中我们了解了土地的清单、设备、农民,在少数幸运的情况中,甚至还有主人与其代理人之间的通信。无论我们何时了解到它们的信息,我们都能认识到,修道院院长有非常清楚的想法,知道如何去运作他们的产业,并且他们肯定不乐于仅仅被动地消费地方代理人送给他们的剩余物资,隐退到自己祈祷和反思的世界中。当然,他们并不像中世纪晚期的生意人,更不像现代的资本家。这些修道院院长的动机显然不是逐利,在财务方面依然很少获益,但毋庸置疑,他们有更多的企图,决心要让修道院的产业尽可能出产更多东西。
修道院院长不是生意人,这值得重申,但教规要求他们为自己的僧侣提供衣食,慈善需要他们帮助穷人,而且国王的命令要求他们为朝圣者,偶尔为国王自己和使节们提供容身之所,同样也要派出整装的骑兵小队奔赴战场。所有这些都要求仓库装满谷物,地窖里装满成桶的葡萄酒、啤酒和油,食品间装满猪油和盐,柴棚里装满原木,有大群的马和牛。随后,所有这些产品都必须运送到修道院,有时距离十分遥远,数量令人吃惊。科尔比修道院每天消费一吨谷物!
修道院院长不能仅仅坐等,以自己的收入为生:他们必须积累、分配、规划并投资。使用最广泛的政策构建在预算修道团体所需消费的基础上,并且提前预估修道院所拥有的每个农场所需要的供给。在计算日常制作面包所需的谷物后,科尔比修道院院长就会确定有多少谷物必须来自庄园农场的收成,又有多少必须来自修道院所拥有的磨坊的收入。圣德尼修道院院长给每年僧侣餐饮所需的所有产品进行估价,他会在一定数量的“田庄”中分配供给的任务,并且命令剩余的“田庄”提供僧侣的衣物。圣万德里勒修道院的院长列出了修道院地产所能生产的一切,按照省区进行分类,将一年中各个月供养修士团体的任务各分配给一两处“田庄”,并且分别计算还需要获取的必需品,以补充给修道院土地的产出。近郊圣日尔曼修道院院长在评估修道院的财产“直到每一只鸡每一个蛋”之后,将其分割,分派一部分供给僧侣,另一部分供给国王的军事活动,最后一部分留给修道院院长个人消费。4
尽管计量的技术可能还是原始的,不过可以明确的是,对大地产的理性管理以及一定程度内对需求的预算,代表了一种对僧侣的关注。为了使体制运作起来,修道院院长需要有能力通过陆路或水路长距离组织并运送供给。因此他们设定了路线,护卫可以沿着路线行动,在属于修道院的地产里停歇;他们装备了驳船,为合适的当地农场配备港口设施,为驿马和辎重车队雇佣劳动力,并且不断向国王请愿,希望他能够保证道路的安全,并且免除修道院代理人的通行费和市场义务。这一稠密的交通网,其自身就足以反驳封闭经济的说法,即便人们广泛认为自给自足是一个值得追求的理想。
买卖和以物易物
然而,这一理想可能很难进入实践。这就是货物运送在何处变成贸易。有一份修道院的列表:圣瓦斯特、圣里基耶、圣贝尔廷、近郊圣日耳曼、圣万德里勒、费里埃。这些修道院试图在大港口昆托维克甚至其周边地区购买仓库,以此作为他们经营贸易的基地,没有什么比这个更有说服力了。当然,这不仅仅是为了购买和出售,因为费里埃修道院的例子证明了以物易物也是其中的一部分。阿尔昆也是靠近卢瓦尔河的这所修道院的院长,查理曾赐予他一块位于佛兰德海岸的泥炭沼泽地的地产,就在滨海圣约瑟(St-Josse-sur-Mer),距昆托维克很近。从此,修道院就能获得蜜蜡、衣物、蔬菜、奶酪以及干鱼、腌鱼的供给,能够履行皇帝要求的接待的公共义务。在查理死后,一位继任国王收回了这一恩赐,于是新的院长卢普斯,突然发现自己无法为72名僧侣提供得体的衣食:“我们穿着磨损且布满布丁的衣服,仆人几乎裸体受冻,我们不得不困于饥饿,食用花园中的草药。”5
显然,僧侣可以在自己当地获得所需,实际上他们最终也决定这么做:卢普斯院长在通信中不厌其烦地无数次提及,需要在奥尔良的市场购买蔬菜、谷物和啤酒来供养自己的团体。所以就存在一个市场,有补给品出售,也有货币去购买货品,不过有些阶段,货币用光了,院长被迫出售教堂里的珍贵器具。对卢普斯而言这不是运作一种良性经济的方法:系统性地用金钱购买产品对他而言似乎最为可耻,并且长此以往注定会让修道院变穷。甚至以前曾经产自滨海圣约瑟的物资也显然主要从昆托维克的市场购买,但这就存在一种不同的逻辑:那一地区的修道院产业,使得创造剩余产品并将其放在市场上交易变得可能,大体上不需要用到货币。
同样顺理成章的是,使用原始的赠予和回报体制,以弥补市场的缺陷和现金的缺乏;没有这些,想购买货物和服务会极其困难。费里埃的卢普斯的通信里充满了请求。有一次,他请求一位朋友赠予他20根长树干,并向他提供一些木匠。他要让他们和自己的木匠一起建造一艘船,他指出要做得更好,要超过他见过的待售的船。随后他请求普吕姆修道院院长送给他一些昂贵的衣物,他想将其送给教宗。然后他写信给英格兰国王,乞求他将盖教堂屋顶要用的铅送到昆托维克,他的代理人将会在那里接收。所有这些情况里,他们从未提及偿付问题:这暗示了在这些通信者需要费里埃修道院院长效力的时候,院长会回报他们。不论这一体制如何原始,它终归起效了。这既是交易,也是一种稠密的社交义务网,任何人若试图用更现代的偿付体制来取代它,都会面临冒犯与之交往的人的风险。这就是在费里埃的卢普斯身上切实发生的情况。当他请求科尔比修道院院长偿付那艘最重要的船(他最终设法造出来了)的租金时,他遭到了愤然的拒绝。6
货币在加洛林的经济中只有辅助的作用,然而今天它是交换货物和服务最为关键的途径。甚至对那时的富人来说,他们的理想是个体消费,而不是获利,更不用说社会中的其他人了。在任何可能的场合,赠予和以物易物都会在需要货币交易的地方使用。然而,尽管货币可能是边缘化的,并且经常匮乏,但在市场上购买其他手段无法获得的产品或者交税时,还是需要货币。更有先见之明的修道院院长会通过出售他们剩余的粮食和酒来储蓄货币,以应对艰难时期。代理人也受命出售牲畜、磨坊里收的面粉、菜园里的蔬菜。实际上,有时出售意味着用粮食或酒以物易物,以成桶的酒或成车的盐来偿还债务,虽然如此,但还是有一些货币在流通。虔诚者路易下令,欠教会的什一税通常以产地的一部分收成或牲畜来缴纳,但他补充道,如果主教更愿意,他们可以以货币来征收。7通过此举,他证明了那个时代对货币在经济中的作用的完美理解:它可以被称为一种可选择的资源,严格说来并不是绝对必要的,但实际上还是被许多人珍视并追求。
在一定程度上说,货币只是更便捷,比大宗的食品更容易流通。在帝国的所有地区,修道院都倾向于要求那些居住较远的农民用货币缴纳地租,而那些在附近工作的农民用实物缴纳。比如科尔比修道院院长期望他的佃户用实物来缴纳地租,并将其送至修道院的仓库,但他允许那些居住较远的人出售货物,以货币缴纳来履行自己的义务。8缴纳的方式无甚差别,主教和修道院院长乐于和征收成包的粮食、成桶的酒一样征收货币。这给佃农带来了压力,他们被迫积累成打的银币,每年缴纳给他们的上家。
因此乡民也成了市场的一部分。从国王到最卑微的劳工都毫无疑问有着共同的个体消费理想,但其可行性在实际中是有限的,我们必须对两者加以区分。当然,农民不必像教会一样为做蜡烛而购买蜜蜡,也不必像贵族一样购买高质量的酒。农民依靠土地供养自己的能力,在各家各户、各乡各村都会有所变化,这可以从近郊圣日尔曼修道院院长伊尔米诺(Irmino)下令所写的清单中,那冗长的佃农列表中得见。因此,在各个村庄及相邻的村庄之间,交易货物是很常见的。但不排除偶尔有些富裕的农民凭借靠近可通航的水路之便,将自己的剩余物资,通常是酒,进行长距离贸易。乡下商人的资料记录在各地都多少有所留存,他们并不只是和修道院的代理人以及有权势的人交易。查理曾经禁止他庄园里的劳工浪费时间去逛市场,这就意味着市场是农民们聚集的场所,他们并不是只会在那里目瞪口呆。9
商人和集市
本地贸易一部分由农民组织,而长距离贸易由商人管理,他们以贸易为生。在帝国的一些地区,他们构成了一个富裕而又有影响力的群体。一个例子就是意大利,在这里波河为来自亚得里亚海的盐和由威尼斯商人进口的东方布料提供了天然的流通线路。当查理还是孩子的时候,伦巴第国王阿斯图尔夫颁布法令,要求每个与他的财产有关的臣民都需要持有武器装备,他囊括了“那些并不拥有实体产业的商人”10。显然,他认定富有的商人能够和大地产主一样购买马匹和盔甲。
商人密度最高的区域是弗里斯兰人居住的北海沿岸。尽管近期才臣服并基督教化,但这一地区已经成为“法兰克人的王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实际上,并入加洛林政权可能是弗里斯兰商贸活力的顶点,其成功建立了位于杜尔施塔特的商贸中心,这里是通往盎格鲁-撒克逊和斯堪的纳维亚世界的真正门户。为了向北方的市场出口以获利,来自法兰克人腹地的货物必须装上船,而拥有专门装货技术的人就是来自海边的弗里斯兰人。这解释了他们对国际贸易的实际垄断。
少量来自东方市场的奢侈品依然进口到了高卢,它们掌控在犹太商人的手中。他们主要居住在罗讷河沿岸的城市中,并且不是通过海路进口货品,而是通过穆斯林的西班牙。有迹象表明,政府出于道德原因而不是政治原因对他们的存在表示关切。806年,皇帝命令主教和修道院院长看管好教堂里的珍宝,“因为犹太商人还有另一些人夸口说,他们能买到自己想要的一切”11。随后里昂的主教阿格巴德诉苦,为了取悦犹太人,有必要变更集市的日子,之前是在周六。12但是阿格巴德此举是怀有恶意的,因为犹太商人在查理治下十分成功,在虔诚者路易时期更甚,他们向宫廷供应葡萄酒、香料和纺织品,并享有广泛的特权。这包括他们有权按照自己的法律接受审判、雇佣基督徒,甚至在帝国宫廷里也能奉行自己的宗教。
关于通过陆路向斯拉夫人和阿瓦尔人居住的广大东欧平原出口的情况,我们所知甚少。随着皇帝作战胜利,逐渐强迫这些民族屈服,出口贸易变得越发重要。805年,在准备与易北河沿岸的斯拉夫人作战时,查理颁布了严格的限制令,限制商人在这一区域的行动,禁止他们出口武器和盔甲,违反此令的代价是没收全部财产;并且指定了沿边境的十个口岸,禁止他们在此越境。在每一地,都专门任命了一位帝国官员来保护商人,同时也监管他们的贸易。13
保护臣民,包括保护国际贸易,是君主的一项专门职责。在和麦西亚国王奥法的谈判中,查理要求当“朕的商人”在英格兰活动时要给予优惠条件。14后来虔诚者路易恩赐那些供应宫廷的商人,除了昆托维克和其他边境地区的关税义务,也免除他们帝国内所有的税负。15这显示出,皇帝对那些愿意冒险、出海从事大规模进出口的臣民态度慷慨,并且意图鼓励他们的活动。另外,他也不是唯一重视商人的国王。808年,丹麦国王戈德弗里德(Godefrid)攻击了居住在易北河口的斯拉夫人,并且摧毁了加洛林欧洲和波罗的海地区进行贸易的商贸中心。随后他强迫所有商人迁移到海特哈布(Haithabu)这一新据点,位于他的王国边境,在这里他已经建成了一个商贸中心。16尽管他的方法很不正派,但这昭示出商业战概念的诞生,其目标是欧洲北部的兴旺贸易。
较之重要的国际贸易者,在地方活动的商人更少被人了解;尽管他们并不同样拥有致富的机会,但看起来地方商人并不缺人。一位8世纪的圣徒传作者讲述了一个故事:一个穷人的财产只有一头驴,他和这头动物从一座城市游荡到另一座,他在一地购买物资,在另一地以更高的价格卖出。圣徒传作者毫不犹豫地称他为商人(mercator),他载着盐从奥尔良到巴黎,显然是为自己工作。可能还有许多像他一样的人,我们很少有机会能从资料中发现他们,除非是完全碰运气。17
关于那些代表修道院进行贸易并受其保护的商人,我们有一点更多的信息,他们享受通行费豁免,这是国王慷慨赐予修道院团体及其代理人的特权。775年,在重新授予圣德尼修道院的特权时,查理特别规定,免税适用于所有属于修道院的食品,无论它们是以大车、船、驮畜还是搬运工来运输。对那些来自僧侣地产以外来“经营或买酒”的买主,以及所有属于修道院并在其保护下活动的交易商,免税政策都适用。18
确实,圣德尼不是随便一所修道院。自古以来,在10月9日那里就会举办一次集市,即圣德尼节庆。那天,商人从各个国家来到这里,特别是盎格鲁-撒克逊人和北方的弗里斯兰人,他们购买葡萄酒再出口到遥远的国家。这个集市孕育出活跃于整个巴黎盆地的河流贸易。修道院本身就是一个规模庞大的葡萄酒生产商,在组织和监督集市方面起着决定作用。它享有王室特许的权利,可以保留所有相关的税收,税收范围不仅有修道院周围的集市区域,而且包括整个巴黎郡。
圣德尼集市的普及,以及鲁昂、奥尔良、杜尔施塔特和昆托维克这些沿海、沿河的商贸中心,也和贸易最根本的弱点有关联。大量商人和买家聚集在这个地方,因为他们往往不能在其他地方买到自己所需之物。艾因哈德在老年时成了两所修道院的院长:美因河畔的塞利根施塔特和根特(Ghent)的圣巴冯(St-Bavon),它们的位置相隔有百里之遥。一次他在塞利根施塔特写信给在根特的代理人,要求他提供这里无法提供的蜂蜡,因为接连两年的坏年景已经毁掉了养蜂业。19贸易不是所有人都喜好的经济行业,或者说任何人,只要可以,没有贸易也过得去,这种情况不足为奇。但是贸易和货币不顾一切地持续发生和流通,这种固执恰恰证明了,不充分考虑到这些因素,就不可能理解加洛林经济。
国王的政策
经济的繁荣,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国王的积极有为。某种程度上说,这些只是对经济的间接关注,但其影响并不小。查理需要让教会的经济资源为其所用,因此宫廷使节要求将教会的财产列出清单。这反过来劝服了主教和修道院院长,他们觉得必须去规划好他们土地的管理,使之建立在更稳固的基础上。最终,这一压力导致了庄园体制的普遍化。但是国王的直接介入也同样重要,并且他的介入证实了对经济问题以及政府在这一领域的可能作用的认识在逐渐提升。有时会有一般的规定,旨在控制商业活动,保证消费者利益。例如,禁止在夜间交易金银盘子、珠宝、奴隶、马匹和牲口——换言之,所有可能欺诈买主的物品。在日落之后,只有必需的补给品和干草能在客店卖给旅行者。20查理推出的其他措施,涉及重要而复杂的计划,树立了一种自觉的意图,即在更细微的层面介入经济体制:这些改革影响到了度量衡、通货和食品价格。
度量衡
查理持续关注的一点,就是对帝国境内使用的度量衡进行标准化。其出发点和往常一样,是道德。他想要保证没人会被欺诈,依据《圣经》里的诫言,针对那些使用“各色度量衡”21的人。当务之急是秩序、稳定与和谐,这些似乎主导了查理的立法,这些立法随后在市场中产生了作用。这意味着介入经济,首先是为了监察,随后是控制。当丕平还是宫相的时候,他曾命令每位主教都要监管当地市场使用的度量衡。22他的儿子更进一步,想要在自己的整个王国强行采用标准度量衡。
他可能在787年就已经在思考此事,他巡访意大利,并在卡西诺山修道院停留,归来后他写信给修道院的院长,请求他送来曾由圣本笃确定下来的一磅面包和一份酒。23其当下的目的是为了给王国的数百家修道院里的僧侣确定食物消费的标准,但查理不失时机地扩大了他的计划的范围。794年,推出一种新的容量标准,液体和固体,或者用更实际的说法,即酒和谷物都适用。这种容量被称作“公斗”(publica modius),与之前使用的“斗”(modius)相区分。同一年,法兰克福会议命令所有人使用同样的度量衡即“最近推出的公斗”,以确定市场价格。24新的“斗”比之前的标准大不少。802年,皇帝下令,从此起,以前缴纳三斗地租和税款的人,现在只交两斗。25
改革成功与否,存在一些不确定。查理命令所有王室地产的代理人都要在家中保留一个之前所说的“斗”器,其形制和宫廷中的一样。26然而,对实际使用中五花八门的度量衡的抱怨,三令五申使用官方的“斗”而排除其他度量衡,这些证明了旧的度量衡仍在使用。甚至在822年,当虔诚者路易努力使人们最终接受他父亲的改革措施时,科尔比修道院院长并不掩饰他的愤怒:“这种新‘斗’是我主皇帝强加给我们的”;与此同时,他命令自己的磨坊工对旧斗和新斗进行比较,计算两者尺寸的比例。27对变化的本能抵抗,以及执行中的实际困难,共同抵制着加洛林皇帝试图统一的雄心壮志,欧洲必须等到拿破仑和十进制的时代,才得以在整个大陆上推行统一的度量衡制。
货币流通
对度量衡的标准化,同样也牵涉到所谓的修道院改革,实际上是一系列由丕平发起,并由查理继承的立法措施。在这个领域,皇帝能够以一种全面而又系统的方式继续执行并扩大他父亲的政策。改革首要是推行一种基本单位制体系。在商业交易中只使用银币,以取代从罗马帝国那里继承的金银币共用体系。从这些方面看,改革似乎像皮朗所认为的那样,是一种货币流通和贸易减慢甚或衰败的结果。毕竟,尽管这些当地铸造的金币与拜占庭和阿拉伯的金币相比,难以立足,但是墨洛温王朝从未停止过金币的流通。而加洛林王朝的国王认定不值得再铸造金币,似乎他们认识到有一种突如其来且不可转变的衰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