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克人在高卢的定居情况
欧洲人的观念中,对查理大帝的身份最根深蒂固的印象,是公元800年的圣诞节上午,他在圣彼得教堂被授予的皇帝头衔。实际上,他只在自己人生的最后十四年拥有这一头衔。之前的三十二年,他一直是法兰克人的国王,甚至在他获得皇帝头衔后,他依然保留着这一称号。显而易见,皇帝与国王是截然不同的头衔,并且皇帝头衔并不排斥查理于768年9月从自己的父亲“矮子”丕平那里继承的王权。在查理死后多年,长诗《罗兰之歌》(Chanson de Roland)的作者称他为“查理国王,我们伟大的皇帝”(Carles li reis, nostre emperere magnes),作者显然清楚意识到了这两个共存的身份。1
在8世纪末这个时期,成为“法兰克人的国王”意味着什么?早在查理率军小规模越过莱茵河并定居在日耳曼地区之前的三四个世纪,法兰克人就在日耳曼诸民族之中居于重要的地位了。他们最初是西罗马帝国的盟友,后来成了当地的统治者。严格来说,他们不是一个民族,而是来自莱茵河流域的布鲁克特里人(Bructerii)、卡图利人(Cattuarii)、卡马维人(Camavi)组成的部落联盟,他们说着同样的日耳曼语族方言,拥有相同的宗教崇拜仪式,跟随着同一个军事领导集团。因此他们最终接受了“法兰克人”这个集体称呼,不过这个称呼最初只构成了极其微弱的身份认同。“法兰克人”的原意是“勇者”,稍后的意思是“自由民”。
5世纪,基督教主教、罗马古典诗人西多尼乌斯·阿波利纳里斯(Sidonius Apollinaris)描述过他在高卢所了解的法兰克人。他在文中塑造了法兰克人的具体形象,这个形象对于地中海地区的读者来说充满了异域风情。他在文中毫不掩饰自己对这些蛮族勇士的钦佩:
他们的红头发从头顶垂下,他们且剃光脖颈后的头发。他们灰蓝色的眼睛清澈透明。他们不留须,用梳子把窄胡髭卷曲起来。他们偏爱的娱乐是向靶子投掷战斧,转动盾牌,反复投掷并收回长矛。他们从儿时起就对战事有着强烈的热情。如果在战事中寡不敌众或者处于不利地形,他们将拼死奋战,毫无畏惧。2
西多尼乌斯最后写道:“他们甚至似乎能驯服怪兽。”这些法兰克蛮族勇士是否真的驯服了怪兽不得而知,但他们在西罗马帝国末期控制了高卢。在日益衰落的西欧,这一地区的人口数量和繁荣程度都远超西班牙和意大利。他们立刻表明决不让他人染指此地:先前定居于高卢南部——今普罗旺斯和朗格多克的西哥特人,被他们击败并被驱赶到比利牛斯山以南;定居在罗讷河谷的勃艮第人,不得不承认法兰克王的权威,向其臣服。拜占庭的将军们,以及后来的伦巴第诸王也想方设法,提防着这些新的高卢统治者越过阿尔卑斯山入侵意大利,但十分困难。
这些罗马人,或者说有着凯尔特或意大利血统的说拉丁语的罗马-高卢人,在承认法兰克王的权威后,就可在高卢诸省定居。事实上,他们中不仅有农民和奴隶,也包括富裕的土地所有者、显贵家族和天主教士。无论从哪方面说,法兰克人都没有定居在高卢全境,并取代生活在这里的数百万罗马人,他们的人口不到20万,其中还包括老弱妇孺。那些身形魁梧的战士大多和他们的家族定居在高卢北部的莱茵河、默兹河、摩泽尔河沿岸。只在这一区域,他们的人口超过罗马人。实际上,直到今天,罗曼语族和日耳曼语族的语言分界线仍在这一区域。
与出产啤酒、肉类、黄油的高卢北部不同,在出产葡萄酒、谷物、橄榄油的南方,法兰克人自身的特点就不太明显。这里的罗马-高卢人更容易同化这些征服者,并用自己的文化习俗和语言影响后者,促进了现代法国的诞生。在法兰克诸王最爱流连的巴黎附近,是罗曼语而不是日耳曼方言占据主导地位。在几乎没有法兰克人的卢瓦尔河以南地区,这里的罗马-高卢人在臣服于北部的蛮族国王并纳税之后,依旧继续他们过去的生活。
法兰克人的王权
墨洛温王朝
高卢的法兰克王国实际上是诸多小国组成的。法兰克诸部族短暂地尊无情而有力的克洛维为王,他带领诸部族皈依了基督教。但这种统一没有持续太久。法兰克人的习俗是让所有的儿子平分王国的继承权,这使得法兰克诸国分合不定。最东部的王国位于摩泽尔河和莱茵河之间,这里法兰克人占绝对多数,使用原始的日耳曼语,被称为“东部王国”,也被称为“奥斯特拉西亚”或“奥地利”。他们凭借其地理优势统治着南日耳曼的诸多部族,将图林根人、阿勒曼尼人、巴伐利亚人的诸多公爵领纳入法兰克人的势力范围。
在更远的西部,在广阔的阿登森林(覆盖了现代比利时的一部分)之外,巴黎、奥尔良、苏瓦松等国合并成了一个统一的王国,这里以罗曼语为主要语言,以卢瓦尔河为南部边界。法兰克人称之为“纽斯特里亚”,大意是“西部王国”。从孚日山脉向东南延伸至罗讷河和阿尔卑斯山之间地区的是勃艮第王国。尽管他们被迫放弃独立的王权而承认纽斯特里亚的法兰克王权,但他们依旧是一个独立的政治实体。在更南的地方,法兰克人的民族特征更少体现。这里由一名有着“执政者”(patrizio)头衔的罗马官员统治,不过他听命于法兰克国王而不是君士坦丁堡的罗马皇帝。最后在西南方是阿奎丹,在这里罗马-高卢人紧邻桀骜不驯的边民巴斯克人而居,尽管阿奎丹是由公爵而不是独立的国王统治,但他们有摆脱法兰克人控制的倾向。
在统治法兰克人的诸多君主中,最为有力的王室建立了墨洛温王朝。这个王朝以其先祖墨洛维得名。墨洛维曾短暂统一过法兰克诸国,然而在他死后王国又重归分裂。这个王朝的大部分国王对高卢的统治权最初都源自远在拜占庭的皇帝的册命,他们更像教士而不是战士。在文献中他们被称为“长发王”(reges criniti),长发也就成了他们王权的标志。依照传统信仰的观念,这种异于常人的长发代表着国王的神秘力量。这能使他们能为民众带来繁荣,能使女性和土地多产而丰饶。随着法兰克人皈依基督教,这些传统异教中神化国王统治权的观念逐渐消失,墨洛温王朝的这些教士国王发现他们的权威也逐渐消解。
宫 相
奥斯特拉西亚和纽斯特里亚这两大王国的实际统治权落入了另一些人手中,他们并不自夸拥有神力,而是懂得如何领导法兰克人在战争中获得胜利。这些人被称为宫相(maestri di palazzo),他们是有实权的大臣或地方总督。他们名义上是国王的代表,实际上却逐渐夺取了权力,而使国王成为纯粹礼仪性的角色。最初每个王国都有一个宫相。688年,丕平在奥斯特拉西亚独掌大权。他在战场上击败了纽斯特里亚的贵族后,也把自己的权力扩张到了西部王国。从那时起,法兰克人虽然仍有两位国王,却实际上被一位宫相统治。史学家称他为赫斯塔尔的丕平(Pipino di Héristal),他就是查理大帝的曾祖父。
丕平家族与奥斯特拉西亚的另一显贵阿努尔夫家族(Arnolfingi),在老丕平和阿努尔夫时期联姻(二人都于640年去世),创造了后来的加洛林家族。丕平的女儿嫁给了阿努尔夫的儿子阿努尔夫——后者成为梅斯(Metz)的主教,最终被尊为圣人。这场联姻诞生了赫斯塔尔的丕平——法兰克王国的唯一宫相。714年丕平去世后,权位由儿子查理·马特继承,他就是查理大帝的祖父。最初由于各地的武装叛乱,查理·马特的权位并不稳固。他被迫用武力对抗。后因为他带领法兰克人战胜了史无前例的威胁,他的地位得以加强。这个威胁就是穆斯林,他们刚灭亡了西班牙的西哥特王国,试图向北越过比利牛斯山,在南高卢定居。
732年,查理·马特在普瓦提埃(Poitiers)击败了已进逼到卢瓦尔河、一路散布恐慌的阿拉伯军队。第二年,法兰克军队以武力收复了法国南部地区,并且惩罚了阿奎丹和勃艮第人的首领,因为他们试图与穆斯林合作,摆脱法兰克人的压迫。现代历史学家试图降低普瓦提埃战役的重要性,他们认为穆斯林军队的目的不是征服法兰克人,而是劫掠图尔(Tours)的圣马丁修道院的财富。然而,当时的法兰克人和基督徒普遍认为,将穆斯林驱出高卢为宫相赢得了持久的声望。他被称颂为“新约书亚”,随那位收复应许之地的以色列国王之名。
741年,查理·马特去世,留下儿子矮子丕平和卡洛曼,此时宫相在国内已经树立了毋庸置疑的权威。希尔德里克三世(Childeric Ⅲ)依旧是形式上的国王,但他只是宫相所立的傀儡,毫无地位,甚至不再保有礼仪上的地位。当时的编年史家称查理为统治法兰克人的王公(princeps)。查理的儿子们则更进一步,卡洛曼在他颁布的第一道法令中称法兰克为“我的王国”(regno meo)。3在他被剥夺权力退隐修道院之后,他的兄弟丕平独自统治整个王国。丕平就顺理成章地宣称拥有早已实至名归的“法兰克国王”头衔。
751年,丕平行受膏礼(涂油礼),标志着法兰克人认同了改朝换代的权力更迭。我们要考虑一件在这之前几年发生的事件。这件事当时不为人所关注。实际上,没有编年史家愿意费心记下此事,但此事标志着我们的故事真正开始。
查理的出生
丕平的妻子贝特拉达(Bertrada)来自奥斯特拉西亚的一个有权势的家族,拥有大量土地,与丕平家族一直是政治上的同盟。查理·马特去世后不久,贝特拉达生下了与丕平的第一个孩子,这个男孩以他刚去世的祖父为名。在法兰克人的语言里,“查理”这个名字代表有力和阳刚之气,这个孩子也注定要继承自己祖父的地位。我们不知道他的出生地,或者说找寻他的出生地是没有意义的。丕平在卢瓦尔河和莱茵河之间的封地内有许多宅邸,分娩时,贝特拉达可能被安置在其中的任何一所。法国与德国学者为查理出生在现代法国还是现代德国境内做了繁杂的考证,只有那些迟钝的民族主义者才能解释他们为何这样做。对我们而言,弄清这位未来皇帝的确切出生日期更为重要,但不可思议的是,这个问题甚至不成立,因为我们没有确凿的证据。
查理的传记作者艾因哈德记载查理于814年1月驾崩,“他生命的第七十二年,统治的第四十七年”。4如果我们减掉这个数字,就得出他出生于742年。如今能看到的最为正式的官方资料是《法兰克王室年鉴》(Annali Regi,以下简称《年鉴》),我们试图从中找到更有参考价值的内容,但其中的记载不那么确切。《年鉴》记录查理之驾崩“大约在他生命的第七十一年,征服意大利的第四十三年,他统治的第四十七年以及他被称为皇帝和奥古斯都的第十四年”5。《年鉴》的史官一定是对具体的年份有所存疑,特别是征服意大利的年份,所以他加了一个“大约”,提示我们对准确性不要太期待。亚琛的查理大帝陵墓的墓志铭则记载得更为含糊,简要地称他是“古稀老人”(septuagenarius)。6这并不意味着他正好享年七十,而似乎是足以表示他越过了七十的关口,又再续了一两年。似乎没有人关心确切的年份。
这是马克·布洛赫评价中世纪观念时所说的“对时间极其不关心”的一个极好案例。计量和控制时间是十分困难的,也许那时的人对时间并没有那么漠不关心。同样值得注意的是,实际上,在我们现代人认为至关重要的出生日期这个问题上,上述三则史料并没有费心地标出具体日期。我们从同时代的另一份包含日历的手稿中得知,皇帝的生日是4月2日。如果将这些互相冲突的信息综合起来,我们更倾向于相信艾因哈德而不是糊里糊涂的《年鉴》史官。这样我们就得到了742年4月2日这个日期,这一天作为查理的出生日期也被各种文本所承认。虽然有一些缺乏证据的德国历史学家认为查理的出生日期要晚得多,但我还是引用这个观点。7
一个确切的日期没有那么重要,对当时的人们而言也是如此。他们很少记录自己的年龄,也不像我们有庆祝自己生日的习惯。时间是由农业节律和传统仪式的年度循环来计量的。以耶稣诞生开始纪年的习俗刚刚开始在西欧传播开来,也仅有编年史家和公证人使用这种纪年法。并且,正如我们刚才所知,他们在确切纪年上也有很多困扰。孩童的出生和死亡都非常频繁,父母们不会费事去记住他们的确切年龄,成年人对他们的年龄只有大概的概念。这一现象可以由审判的记录证实,证人们总是以近似或大概的数字表示自己的年龄,比如50岁或65岁之类。为了理解他们,我们要开始像他们一样思考;所以,我们放弃弄清查理确切出生日期的想法,知道他大约在742年出生,年逾古稀时驾崩就足够了。
传统观念与政治宣传
特洛伊起源说
目前为止,我们一直在关注查理出生以前的历史事件,这些历史是以我们现代人的观点构建的。而当时宫相的儿子受教的历史肯定是非常不同的。当时的人们用另一种世界观来解释法兰克人的历史。这种世界观在今人看来充满了神话色彩,但对他们而言是确凿可信、毋庸置疑的。查理的同代人对自己本民族历史的了解还不如我们现在的史学家,他们确信法兰克人是特洛伊人的后裔。这一传说最早于660年左右记载在《弗雷德加编年史》(Die Fredegar Chroniken)中,差不多是查理出生前一个世纪。8除此之外,我们还发现在蛮族战士与罗马世界接触以后,这种传说在他们之中以各种形式传播开来。这似乎并不是学者的创造,而是一种流传甚广的传统观念。
特洛伊起源说明确表明了一种与罗马人有关的比较性甚至竞争性的意义。根据维吉尔的诗歌,罗马人从普里阿摩斯(Priamus)的儿子——流亡拉丁姆的埃涅阿斯这里继承了特洛伊的血脉。法兰克人则相信他们承自另一位特洛伊王子——法兰西欧(Francio),法兰西欧不仅把自己的名字赋予了他们部族,而且带领他们长途跋涉来到西欧,定居于莱茵河畔。因此他们是罗马人的血亲;当埃涅阿斯的子孙(罗马人)逐渐衰弱,不再享有统领的资格时,这种亲缘关系使他们有权统治高卢乃至更广阔的地域。较之世俗之人,这个观念应该在教士中传播得更为广泛。但毫无疑问,从查理年幼之时,这个观念就逐渐灌输入他的思想之中,影响着这个后来头戴罗马皇冠的孩子。
有趣的是,法兰克人与罗马人是同宗血亲的观念并不尽是虚妄之词。现代历史学家和考古学家发现罗马帝国时期这两个民族之间是高度融合的,而这段历史在查理的时代已被人遗忘。法兰克人并不是野蛮地打过莱茵河边界,全部族大规模迁入高卢。在3世纪至4世纪,法兰克战士们为罗马服役,和平定居在帝国境内。事实上,法兰克人在罗马文化的深远影响下,完成了本民族的自我认同。3世纪时阵亡在东部潘诺尼亚行省的军团战士墓碑上镌刻着这样的墓志铭:“Francus ego cives, romanus miles in armis.”可以翻译为:“我属于法兰克民族,但拿起武器时,我是一名罗马士兵。”9这位战士很可能并不知道特洛伊起源的传说,但他对这一观念并不会感到惊奇。
上帝选民说
法兰克人的历史包含另一层意味,旨在强化自己是罗马继承者的主张。这成为他们与罗马教会之间的独特联系。这种联合可以追溯到克洛维皈依的时代,他在圣诞节于高卢受洗。虽然我们不能完全确定年份,但应该是496年。另一些日耳曼部族是受由希腊教会影响的传教士的教化而改宗基督教,他们信仰的是阿里乌派(ariana)。当时阿里乌派在东罗马帝国广泛传播,但在西部帝国鲜有人知。与天主教不同,阿里乌派信仰的基督,人性多于神性,其在本质上比圣父要低一些。阿里乌派回避了三位一体的复杂教义,这样的解释对于缺乏神学与哲学修养的部族来说,更容易接受。其结果是,在皈依阿里乌派后,哥特人、汪达尔人和伦巴第人难以理解罗马天主教。他们不仅在教义上有分裂,在教会等级上也有竞争和分裂。在罗马天主教世界看来,这些蛮族是基督徒中的异端,他们比异教徒好不到哪儿去,甚至更糟。
法兰克人到达高卢时,还是多神信仰,他们是在当地教士的监管下皈依的。因此他们一开始接受的就是天主教的忏悔仪式。这种历史机缘对法兰克王国的未来产生了有利的影响:罗马-高卢的主教和元老贵族们发现和法兰克诸王合作更为便利,故把他们视为保护者而不是压迫者。因此,起码较于其他罗马-蛮族国家而言,这些国王能建立起相当有效的行政和财政体系。在罗马人眼中,他们是合法的政权。他们不是篡位者,而是如君士坦丁大帝时期以来一直统治他们的罗马皇帝一样,是上承神恩的统治者。
最重要的是,法兰克人信仰天主教,这使得他们能和天主教会的最高精神领袖——教宗之间建立良好的关系。这些圣彼得的继任者从理论上说依然继续臣服于远在拜占庭的罗马皇帝,人们依然认为他们要依靠皇帝来抵御外敌——比如信仰阿里乌派的野蛮伦巴第人,他们自568年进入意大利以来,就对罗马城构成了真正威胁。然而,拜占庭皇帝离这里太远,并且他们用希腊语祈祷,他们的宗教仪式在经历几代人的分隔之后也和拉丁教会日渐不同。
在这种种原因之下,教宗意识到寻找一个在地理和信仰上都更为接近的保护者的意义。他们唯一的候选人就是法兰克国王。于是教廷开始宣称法兰克人是上帝新的选民。教宗司提反二世756年给丕平的信中就写道,是圣彼得本人亲自向法兰克人布道,告诉他们,上帝认为他们是独一无二的民族,注定要承担和罗马人一样的伟大使命。10几年之后,新任教宗保罗一世打破古老的传统,没有将教宗选举的结果照会东罗马皇帝,而是告知了丕平。他对法兰克人说:“你们民族的声望凌驾于其他民族之上,法兰克王国在上帝面前光彩夺目。”他接着引用《新约》:“唯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神的子民。”(《彼得前书》2:9)11
这封信并没有被置若罔闻:法兰克人最重要的法律文献——国王丕平于763—764年(查理时年21岁)下命起草的萨利克法(lex Salica)——的开篇就写道:“自未开化之时起即上承天命、声名卓著、战时骁勇、和时忠贞、皈依天主、不信异端的法兰克人。”法兰克人认为自己不仅和罗马人平起平坐,甚至超越了他们。毕竟他们以武力击败了尼禄与戴克里先的继承者,这两位罗马皇帝都曾迫害过真正的基督徒:“这是一个以武力推翻罗马压迫的民族,他们接受了洗礼,并把那些被罗马人处以火刑、斩首、兽决的圣徒之遗骸,镶以黄金和珠宝。”12
孩提时的查理,是在自己父亲的宫廷里了解自己民族的历史。他不会像现代史学家声称的那样,认为法兰克人是一个没有原始内聚力的部落联盟,是在那些为罗马服役的军事领袖的不断进取之下,逐渐转变为一个国家的。对他而言,法兰克人是特洛伊人的后裔,和罗马人一样高贵。并且和他们一样,法兰克人注定有朝一日要统治世界,维护基督教信仰。他们的一切事业都是在神意的指导和庇佑之下,因为他们是基督之民,就和旧约时代的犹太人一样,是上帝的选民:“荣耀归于基督,恩泽法兰克人。”萨利克法的前言如是写道。这个“新以色列”的君主不仅像查理·马特那样,是一位新的约书亚,更是一位新的摩西、新的大卫、新的所罗门。这种观念不仅流传在高卢主教们的逢迎讨好之辞中,也反映在罗马教宗的官方公告中。如果我们以查理从父亲手中继承法兰克人的领导权之时为始,去理解查理的整个生涯,我们就要记住,这种观念不只是舆论和看法,而是无可争议的事实。
家族传统
对丕平的儿子而言,本家族的历史也远不是我们之前篇章中所说的那种枯燥的统治者年谱。查理宫廷中的一位伦巴第学者助祭保罗(Paulus diaconus),应查理之命记述了一位本朝创始者——梅斯主教圣阿努尔夫的故事。他依照皇帝的要求写道,一次阿努尔夫请求上帝宽恕他的罪过,他将一枚戒指扔进摩泽尔河作为忏悔的信物,发誓直到戒指回到自己手中,他才能得到宽恕。多年之后,一名厨师为阿努尔夫主教烹鱼时,在鱼腹中发现了这枚戒指,于是上帝宽恕了阿努尔夫的罪过,并归还了他的信物。
这个戒指扔入水中又在鱼腹重现的故事,显然是许多神话故事中都出现过的民间文学母题。有些人认为这类虚构故事有着极其悠久的起源,在发现查理将这类神话传说运用到自己家人的真实故事中时,他们都会觉得这很迷人。然而我们都不该忽略这个故事的意识形态暗示。这个故事极有可能就是在宫相的宅邸里口述,然后写下的,所以查理一定在童年时听过这个故事。这个奇迹中所赞扬的阿努尔夫的圣洁之名,必定要在他的后世子孙中代代传扬,让他们相信自己属于神赐天恩的家族。助祭保罗将这个故事写进自己的著作《梅斯历代主教纪》(Gesta episcoporum mettensium)也就顺理成章了。并且他还写道,阿努尔夫的福报使他的后裔有权统治法兰克人。13总而言之,这一作品是受查理出于政治目的委托而写成的。
自查理儿时起,官方的宣传就已经在强化这么一种说法,那就是丕平家族奉天承运,注定要统治法兰克人。丕平的叔父奇尔德布兰(Childebrand)以及后来他的儿子尼伯龙(Nibelung)都继续编写《弗雷德加编年史》,他们在文字中都暗示,查理·马特和他儿子取得的胜利都符合神意。14换句话说,就是神选王朝将统领神选之民。这个戒指的故事,查理七八岁时听到,并没齿不忘。他此时听到也是恰如其时,此时他的父亲丕平不再满足于以宫相的身份统治法兰克人,决定称王的时机到了。
丕平掌权
丕平夺权
丕平计划的基础在于教宗。教宗自克洛维皈依之时起就是法兰克人的天然盟友。尽管当时罗马主教并不享有如今在天主教会中这样的绝对权力,但是他在政治和精神领域的权威在整个拉丁教会的信徒中得到了广泛认同。如果犯下难以宽恕之罪,比如篡夺了某个基督教国王的王位,教宗是能够将之合法化的。在明确宣称称王之前,丕平曾向教宗扎加利(Zacharias)写信询问,法兰克国王之名加于没有实权之人是否恰当。教宗基于自己承自圣奥古斯丁和格里高利一世的权威,回复道,国王的头衔应该由实际掌权的人持有。15
丕平家族与法兰克贵族相处已超过一个世纪,已得到认可,再得到这封信的支持,丕平于751年11月召集国内贵族,宣布称王。他被高卢主教涂油,而原来法定的墨洛温国王被送往修道院,以静修度过余生。教宗扎加利也在不久后去世,他的继任者司提反,因为受到伦巴第人对罗马城的威胁,而让新的法兰克国王许诺以武力介入意大利,一劳永逸地解决威胁。作为回报,司提反754年前往高卢,再次为国王行受膏礼。这是史上第一次教宗出行到这么远的国家,让人印象极其深刻。这标志着教会最终认可了这个新王朝,尤其是教宗当面表示,他不仅愿意为丕平涂油,也愿意为他的儿子查理及其弟卡洛曼涂油。
在这次会见中,国王和教宗宣誓达成一个严肃的友好协定,他们的继任者则重申这一协定,并建立一个罗马与法兰克王国之间的持久联盟。基于此条件,教宗赐予丕平和他的儿子们以“罗马人的执政者”的头衔。尽管这个称呼的准确法律含义有些模糊,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表示法兰克国王成了教宗圣座的保护者。没有加地理限制的“执政者”头衔,传统上是由东罗马皇帝授予的,属于拉韦纳的拜占庭总督(esarca)。但此时拉韦纳已落入伦巴第人之手,在意大利也不再有拜占庭的总督了。即使这样,“罗马人的执政者”的称呼在拜占庭人听来还是有蛮族意味。毫无疑问,教宗将之授予法兰克国王,意在鼓动他取代东罗马皇帝,承担起保卫永恒之城的责任。
为了加强司提反与丕平之间的联盟,一种精神守护的关系建立起来。教宗在754年之后与国王的关系如同教父与教子,他将查理和卡洛曼视为自己在精神领域的子嗣,并给他们施洗,尽管他们早已过了年龄。教宗此举的确切动因并不明确,很有可能是为了确立自己的教父地位。继任的几代教宗对这种父母与教父母之间的关系更为重视,他们尽己所能继续这种关系。当757年查理的妹妹吉斯拉(Gisla)出生时,丕平国王将婴儿受洗时所包的襁褓送给新任教宗保罗一世。教宗以庄严的礼仪接收了此物,并立刻给国王回信,自此,他自视为这个女孩的教父,就如同他亲自把她放入洗礼盆中一样。16显而易见,丕平家族(在查理·马特凯旋之后开始被称为加洛林家族)通过与教宗的关系,开始享有特殊地位,并因此在法兰克世界和整个西方基督教世界取得了无人可及的优势。
神圣的王室血脉
751年丕平所采用的受膏仪式,代表了一次极其重要的意识形态革新。在此之前法兰克国王是通过欢呼仪式继位的。如果说当时社会舆论中有什么和神秘领袖之力相关的内容,那就应该是流淌在他们血管里的王室血脉。丕平用圣油行受膏礼,采用的是《旧约》中记载的仪式。根据记载,扫罗王就是通过先知撒母耳的涂油而获得王国的控制权。在他之后,大卫和所罗门也是通过受膏继位的。在基督教世界里,这种仪式已经被西班牙的西哥特人采用,但此时他们的王国已经落入阿拉伯人之手。丕平不仅是第一个采用这种神圣仪式的法兰克国王,也是当时唯一采用这种仪式的基督教国王。随后不久,英格兰诸王就效法了他。
受膏礼不仅为国王笼罩了一层神圣的氛围,也像以色列诸王一样,授予了他一种教士的特质。借此,丕平可以名正言顺地宣称自己“为主所选定”。并且他可以像对自己的王国一样,对教会宣称自己的权威。而一个仅仅被加冕的世俗国王则无法这样做。从教宗保罗一世的角度看,他毫不犹豫地将丕平说成是一位新的大卫王,由神选出保护基督徒。他用《诗篇》中的词句加于丕平,“我寻得我的仆人大卫,用我的圣膏膏他”(《诗篇》89:20)17。借此,法兰克人又像“长发王”时代那样,再次被一位教士国王统治,不过这次国王的神圣领袖力完全来自基督教,而不是墨洛温时代的异教。这并不意味着国王放弃使用武力;国王以神圣的意志佩带宝剑,可以在需要时拔剑保卫信仰。不久查理就会证明法兰克国王从这种宗教法统中获得的巨大优势。
注释
1Chanson de Roland, v.Ⅰ.
2西多尼乌斯·阿波利纳里斯的描述发现于A.Ebenbauer, Carmen historicum: Untersuchungen zur historischen Dichtung im karolingischen Europa (Vienna, 1978), 5:237–50。
3CFR, 10.
4Einhardus, 30.
5ARF, 140.
6Einhardus, 31.
7这一问题由K. F. Werner重新提及,“Das Geburtsdatum Karls des Grossen,” Francia 1 (1973): 115–57, 《佩塔维安编年史》(Annales Petaviani)中声称查理出生于747年的一段文字引起了他的注意。但是这一原始材料是孤立的,尤其和查理宫廷中提供的三份文献相比,缺少可信的权威。M. Becher在“Neue Uberlegungen zum Geburtsdatum Karls des Grossen,” Francia 19 (1992): 37–60中注意到,编年史家按照东部的方式纪年。因此如果查理出生在4月2日,所提供的日期将会是在748年而不是747年。这对于反驳747年4月2日这一日期很有用。这一天是复活节周日,如果真的是查理的生日,这一巧合不太可能不被注意。所以归根到底,如Becher所提出的,偏向742年这一传统的日期,似乎比推迟到748年更符合逻辑。
8Quellen zur Geschichte des 7. und 8. Jahrhunderts, ed. A. Kustemig (Darmstadt, 1982), 84.
9Corpus Inscriptionum Latinarum, 3:3576.
10CC, 10.
11CC, 12–13, 39.
12MGH, Leges, IV/2:2–9.
13MGH, Scriptores, 2:264.
14Quellen zur Geschichte des 7. und 8. Jahrhunderts, ed. H. Haupt (Darmstadt, 1982), 272–324.
15ARF, 8.很好奇,如此重要的文档居然在《加洛林法典》(Codex Carolinus)中缺失了,在查理的命令下,教宗致法兰克宫相和国王的书信集被归拢一处。
16CC, 14.
17CC,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