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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2

作者:毛佩琦 当前章节:15380 字 更新时间:2026-6-14 02:23

然而,朱棣做了皇帝后,也总想把自己打扮得温文些。他知道,人民绝不欢迎一个暴虐好杀的皇帝。永乐元年朱棣对群臣说:

《太宗实录》永乐元年九月丙子朔。

为治之道,在宽猛适中,礼乐刑政有其序。……朕皇考……拨乱反正,不得已而用刑,特权一时之宜。及立为典常,既有定律颁之天下,复为祖训垂宪子孙,而墨劓剕宫并禁不用。朕以菲德继承大统,仰思圣谟,夙夜祗服,惟欲举贤才,兴礼乐,施仁政,以忠厚为治……以上不负皇考创业之艰,而朕于守成之道,亦庶几焉。

又有一次,通政使赵彝等引奏一个山东男子进献阵图。这本来是要迎合朱棣,献媚取宠的,不料朱棣却戴上了“不好武”的假面具。他说:

《太宗实录》永乐元年闰十一月癸酉。

自古帝王用兵,皆出于不得已。夫驱人以冒白刃,鲜有不残伤毁折。其得不死,亦幸也。朕居军旅数年,每亲当矢石,见死于锋镝之下者,未尝不痛心,但出不得已耳。今天下无事,惟当休养斯民,修礼乐,兴教化,岂复当言用兵。此辈狂妄,必谓朕有好武之意,故上此图,以冀进用。好武岂盛德事?其斥去之。

杨士奇:《东里文集》卷一四,第五叶上,《赠嘉义大夫礼部左侍郎曾公墓碑铭》。

《东里文集》卷三,第七叶,《送杨仲宜诗序》。

为表示自己是一个偃武修文的明君,朱棣大肆张扬其事。他倡导儒学,优礼孔裔,不断聚集文士编纂图书,在他身边总是簇拥着一批文人学士。朱棣本身似乎也真的温文儒雅了起来。永乐朝的御用文人杨士奇称颂说:“太宗皇帝御天下,慨然欲作新人,兴起斯文。” 朱棣将首先降附且长于文学的解缙、胡广、黄淮、胡俨、杨士奇、杨荣、金幼孜等人罗置内阁。这些人“既荣极于其身,暨其家之父子兄弟”亦皆“与被其荣”。 然而,他们名义上是参赞机密,实际上不过是稽古纂述,很难参与决策。宠臣解缙就是因为议及建储而丧了命的,这在下文还会谈到。

《太宗实录》永乐六年十月庚寅。

《太宗实录》永乐十二年正月丁亥。

陈道潜:《淇园编》卷上,《纂修四书五经性理大全诸书告成复命表》:“钦惟皇上文武圣神,聪明睿知,缵承大统,绍述鸿勋,成功盛德,虽三皇无以加,事业文章,与二仪而同其大。治已至而犹以为未至,功已成而犹以为未成,体道谦冲,游心高远。乃者聿新宸断,修辑六经,恢拓道统之源流,大振斯文之委靡。”

《太宗实录》永乐四年四月己卯。

杨士奇:《三朝圣谕录》叶十三。见《胜朝遗事》二编。

《三朝圣谕录》叶十三。见《胜朝遗事》二编。

朱棣称儒学为“国家致治首事,不可视为迂缓不切之务” ,称“孔子代天立教,故万世帝王敬事之” 。他聚众修书,除《四书五经性理大全》 外,还有《孝顺事实》《为善阴骘》等。他下令购求天下图书,说:“凡人积金玉皆欲遗子孙,朕积书亦欲遗子孙。金玉之利有限,书籍之利岂有穷也?” 他还将儒臣所纂修的《周易大义》《尚书直指》《春秋直指》等“于斋阁书殿寝室各置一本,得备观览”。 他常听文学侍臣为之讲解经典。他要求“于讲说道理处必举前古为证,庶几明白易入”。他认为:“帝王之学贵切己实用”,因而,“讲说之际,一切浮泛无益之语勿用”。 朱棣绝不是个书呆子。

《太宗实录》永乐元年七月丙子朔。

《太宗实录》永乐二年十一月丁巳。

《太宗实录》永乐五年十一月乙丑。

永乐文治堪称盛事的莫过于《永乐大典》的修纂了。永乐元年(1403)七月,朱棣命翰林侍读学士解缙等将“书契以来经史子集百家之书至于天文地志、阴阳医卜、僧道技艺之言,备辑为一书,毋厌浩繁”。 书成之后,朱棣赐名为《文献大成》,但朱棣仍以为其书尚多未备,再命太子少师姚广孝等重修。 书成于永乐五年(1407)十月,凡二万二千二百一十一卷,一万一千九十五本,朱棣赐名为《永乐大典》。

《永乐大典》是中国古代重要的文化典籍,它为保存古代文献做出了不朽的贡献。然而,朱棣当时下令编纂《永乐大典》,除标榜文治以外,实另有用意。这一点,明人已经看出。孙承泽《春明梦余录》中有这样一段话:

孙承泽:《春明梦余录》卷一二,叶六。

陆文裕深曰:宋太宗平列国所得裸将之士最多,无地以处之,于是设六馆修三大部书,命宋白等总之。三大部者,《册府元龟》《太平御览》《文苑英华》也。《御览》外又修《广记》五百卷。永乐靖难后,修《永乐大典》亦此意。余按,宋太宗诏诸儒编集故事一千卷,曰《太平总类》;文章一千卷,曰《文苑英华》,小说五百卷,曰《太平广记》,医方一千卷,曰《神药普救》,总赐名曰《太平御览》。若《册府元龟》一千卷,乃真宗编也。文裕所考或未确乎?至靖难之举,不平之气遍于海宇,文皇借文墨以销垒块,此实系当日本意也。

朱棣并不是那么热衷于文化事业的,古人所见不差。知识分子总要想问题,怎样想呢?有《四书》《五经》《性理大全》做蓝本;知识分子总要有事可做,做什么呢?让他们去抄书!还有什么不满吗?那就要小心脑袋了。

《三朝圣谕录》叶一;《太宗实录》永乐三年七月壬戌。

永乐二年(1404),饶州府一位读书人朱季友,向朱棣献上了自己的著作,据说其中“专斥濂洛关闽之说,肆其丑诋”。朱棣读罢大怒,说:“此儒之贼也。”侍从之臣纷纷给朱棣出主意如何处置这位迂夫子。朱棣说:“谤先贤,毁正道,非常之罪,治之可拘常例耶?”中国有笞辱示众抄家焚书的传统,于是,他下令将朱季友押回饶州,“会布政司府州县官及乡之士人,明论其罪,笞以示罚,而搜检其家,所著书会众焚之”,“仍不准称儒教学”。 可见,当时读书人是不准独立思考的。

另一部值得注意的是永乐中所修的《太祖实录》。

《逊国臣记》叶砥传,见明万历己亥刻本吾学编。按:《建文书法拟》建文忠臣叶砥附于按察司。

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一,列朝,监修实录。

《太宗实录》永乐十六年五月庚戌。

《弇州史料前集》李维桢序。

朱棣七月即位,十月就迫不及待地下令以侍读学士解缙为总裁重修《太祖实录》,为自己“继统”制造合法依据。他对建文朝由方孝孺做总裁编修的《太祖实录》很不满意。按,察佥事叶砥因建文时与修实录,“书靖难事多微词”,朱棣将其下狱,并“籍其家”。 知府叶惠仲等也因曾与修实录“指斥靖难君臣为逆党,论死籍没” 。但朱棣对重修的实录仍然不满。总裁解缙后亦借他事下狱,终于死在狱中。永乐九年(1411)至十六年(1418),学士胡广,祭酒胡俨,学士黄淮、杨荣等为总裁三修《太祖实录》。朱棣至此才说:“庶几小副朕心。” 《太祖实录》一再重修,无非是为朱棣的篡权做掩饰,使“继统”合法化。在三修《太祖实录》中,朱棣屡称自己是“皇考高皇帝,皇妣高皇后嫡子”,多次暗示朱元璋曾属意于朱棣。这种有意做伪,不仅使实录不实——明人王世贞说:“读累朝实录,可据者十六七” ——更恶劣的是不准人讲真话,甚至史官也只能屈从于皇帝的喜怒。

《皇明通纪》洪熙元年二月,禁民告诽谤。上谕刑部尚书金纯、都御史刘观、大理卿虞谦曰:“往者法司,无公平宽厚之意,尚罗织为功能。稍有片言涉及国事,辄论诽谤,中外相师成风奸民欲驾祸良善,辄饰造诬罔,以诽谤为说。一挂名于此,身家破灭,莫能辨理。”明嘉靖刻本。

《逊国臣记》,叶砥传,《明史》卷一七一,列传五十九,杨善。

《建文书法拟》附编下,叶二十二。

《建文年谱》虞山蒙叟序。

同时,朱棣对有关建文的史籍一概禁毁 ,于己不利者,虽片纸不留。甚至民间有藏方孝孺文集者也坐死。 再加上党禁严迫,人人自危,“凡系诸臣手迹,即零星片札,悉投火中,惟恐告讦搜捕踵之,故其事十无一存” ,“蕉园蚕室,尽付劫灰,头白汗青,杳如昔梦” ,给后世治史者造成了极大困难。

《春明梦余录》卷四〇,礼部二,正士习。

朱棣的文化专制政策影响深远。二百年后,行人高攀龙说:朱元璋令学者“非濂洛关闽之学不讲”,朱棣“益章而大之”,“迄今二百余年以来,庠序所教,制科所取,一禀于是”。 暴力统治加思想牢笼,知识分子除了做皇帝的家奴外,别无出路。有明一代无突出的文化成就,就是那些入仕高官者,在皇帝的淫威面前不过狗彘而已。

《方祠记》,引自赵士喆《建文年谱》。

然而,朱棣把自己打扮成儒家政治理想的继承者,想要作为一位盛世名王留于史册,最能反映朱棣这一思想的是他亲自编纂的《圣学心法》。他“修文竟武,灭虏迁都,终其身不敢自逸” ,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受这种思想驱使。

《明太宗实录》卷八十八;《圣学心法》共四卷。今北京图书馆善本部藏有永乐七年内府刻本四册,明内府抄本四册,嘉靖三十八年益府刻本四册。

前文已说过,《圣学心法》成书于永乐七年(1409)二月,是一部帝王教科书。其时,朱棣即将巡视北平,随向翰林学士胡广等出示一书,曰:“古人治天下,皆有其道。虽生知之圣,亦资学问。由唐汉至宋,其间圣贤明训,具著经传。秦汉以下,教太子者多以申韩刑名术数,皆非正道。朕间因闲暇,采圣贤之言,若执中建极之类,切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者,今已成书。卿等试观之,有未善,更为朕言。”胡广等“编览毕”,奏曰:“帝王道德之要,备载此书,宜与典谟训诰并传万世。请刊印以赐。”朱棣曰:“然”。遂名曰“圣学心法”,命司礼监刊印,这便是《圣学心法》的编纂缘起和它的大致内容。

朱棣:《圣学心法·序》。

在历代帝王中,朱棣最称许唐太宗,称其事功而追慕之。他曾说:“若唐文皇帝,倡义靖难,定天下于一。躬擐甲胄,以至履弘基而登睿极。其思患也,不可谓不周,其虑后也,不可谓不远,作《帝范》十二篇以训其子,曰饬躬阐政之道备在其中。详其所言,虽未底于精一执中之蕴,要皆切实著明,使其子孙能守而行之,亦可以为治,终无闺门藩镇门寺之祸。” 因此,也可以说《圣学心法》是朱棣模仿唐太宗的《帝范》之作。

朱棣:《圣学心法·序》。

朱棣:《圣学心法·序》。

关于成书的原因朱棣还说:“朕常欲立言以训子孙,顾所闻者不越乎六经圣贤之道,舍是则无以为教,尚何舍哉!故于几务之隙,采古圣贤嘉言,编为是书。” 因而,该书可以说是历代“圣贤”治国方略语录之大成。然而,虽然此书是采集古人言论而成,但表述的却是朱棣的政治观念,特别是卷首洋洋六千余言的序,更是夫子自道。朱棣说:“不观吾言则无以观吾之用心,不知吾之用心则不能窥圣贤之阃奥。非欲其法于吾言,实欲其取法于圣贤之言也。” 所以,它是研究朱棣政治理想的集中而有代表性的材料。

从《圣学心法》看,朱棣所标榜的儒家政治思想大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1.?敬天法祖

天,天命的观念,自产生以来,便与政治密不可分,被统治者利用来作为加强自身权威的工具。以后历代,天命观虽迭经发展变化,但仍不脱君权神授的圈子。他们对天既敬且畏,唯恐天命不佑,同时又借天命畏人。作为最高统治者,明成祖朱棣继承了西周以来天命观中的许多内容。

朱棣:《圣学心法·序》。

由于时代的限制,朱棣不可能摆脱对天的神秘观念。苍天高高在上,无言无视,而又无时不监,无时不保,世间万事万物无法逃遁,除将其神化,是无法做出其他解释的。朱棣承袭了天人感通之说,其感通之处,在于人的“敬”与“不敬”,敬则受天命之眷佑,否则遭天命之遗弃。因而朱棣说:“吉凶晦否。匪降习天,实自由于人。”何者为敬?“法天之行,体天之德”,按“天道”行事,则为敬。又何者为道?“天道不言,四时行而万物生”,“天道至诚无息”,“天道至公无私”。因此,要以自然无为治国,要以教化服天下,要以“至诚无息”“至公无私”安天下。如此,则“上天眷顾,四海乂安”。如果“所行差忒”,便会造成“天命去之,人心违之”的局面,要想延长须臾的统治,也是不可能的。

朱棣说的“人”有两层意思。前者“实自由于人”,这人主要指人间的统治者,即人君。这个“人”必须按照天道行事,才可能成为享受天命眷佑的圣人,不然就不会受到上天眷佑。后者“人心违之”这个“人”,是指被人君统治的众人。这个“人”是天下安与不安的根本。虽云“天命违之,人心去之”,实则是“人心违之”从而“天命去之”。君主按至公无私的天道行事,则人心顺畅服从,天命便会眷佑,如行事并非至公无私,不合于“天道”,人心便会违逆甚至反抗,天命也会遗之而去了。

这里所说的天命,不是几近于人心吗?朱棣虽不能摆脱天命说的迷信成分,不能摆脱天人感应的谬误,但他能把人君的治国之道、民众之心的顺逆从违视为天下能否长治久安的根本,无疑应当给予正面的评价。

但是朱棣也希望借先哲的话将君主神化,以加强自身的权威。他声称:“人君一动一静,无非天也。心在则天在矣。”然而这一天命说包含着明显的逻辑上的矛盾。既然“人君一动一静无非天”,既然天道是至公无私的,人君之心也只能是至公无私的而不是别的,从而也不存在什么奉不奉天道了。反之,如果人君之心可能至公,也可能不公,那么,在其不公之时便与天不合,“人君一动一静无非天”的说法便不正确。这个矛盾是致命的。每个君主在宣称他与天同心、代表天命时都无法逃过这个矛盾,因而也便很容易识破君心即天心的欺骗性。

历代皇朝盛衰的事实教训了统治者,他们不能不承认天命并非始终眷佑一切君王的,因而他们必须对此有所警戒,必须谨慎行事。永乐二年(1404)八月丙申,朱棣在与侍臣讨论元朝兴亡的历史经验时,就表述了这种认识。他说:

《明太宗实录》卷三十三,永乐二年七月丙申。

天运虽有前定之数,然周家后来历数过之,盖周之先德积累甚厚,其后嗣又不至有桀纣之恶,使夏殷之后不遇桀纣,未遽亡。若顺帝不恤军民,不理国政而荒淫无度,安得不亡!故国之废兴,必在德,不专在数也。

朱棣:《圣学心法》卷二,君道,敬天引《资治通鉴纲目》王嘉曰。

朱棣:《圣学心法》卷二,引富弼《言行录》。

朱棣:《圣学心法》卷二,引朱熹《文集》。

因而,人君不仅要敬天,而且要畏天。敬天、畏天,实际是要对君主的行动有所约束。其一,天是不可欺的:“下民细微犹不可诈,况于上天神明,而可欺哉!” 其二,天是唯一可以约束人君的:“人君所畏唯天。若不畏天,何事不可为?去乱亡无几矣。” 其三,人君知畏天,则可以常存警戒、谨慎施政:“王者知有天而畏之,言行必信,政教必立,喜怒必公,用舍必当,黜陟必明,赏罚必行。”

总之,朱棣希望自己和他的继承者成为圣明之主,顺天无私,至公博爱,畏天慎行,以求致治。

祖先崇拜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内容,历来与敬天、顺天并行不悖。在中国人看来,今人所享有的一切都是祖先所赐,甚至天命的眷顾,也与祖先之积德有莫大关系。作为富有四海的帝王之家,更对创业垂统的祖先充满无限的崇拜。他们坚信,既然其祖先可以创业,那么,谨守祖先之法也必然可以守业。一切改变祖法、违背祖制的做法都是危险的,因而恪守祖制,在《圣学心法》中便成了重要内容。朱棣说:

朱棣:《圣学心法·序》。

祖宗立法,所以为后世也。当敬之守之,不可以忽,继世之君,谨守祖法,则世祚延长。衰世之主,败其祖法,则身亡国削。

我们之所以说法祖与法天、敬天并行不悖,主旨是一致的,还因为他们总是把先王看作是法天的楷模。天德、天道究竟是什么样的?难以说清。而先王的言行典则,则是可视可听可得而循的明确榜样。只有做得像其祖先一模一样,才可受天命眷佑于久远。

天之可敬,在于它可以眷佑下民;天之可畏,在于它可以抛弃下民,甚至降罚以行天谴。天命是如此无常!人君无不担心他们可能被抛弃的命运。君主们面临万民,如履薄冰,如蹈水火,他们警惕着随时可能来到的灭顶之灾。为了避免被抛弃的命运,历代君主和政治家提出了不少君主临民要谨其好恶、束其言行、勤其朝政的主张。朱棣也说:

朱棣:《圣学心法·序》。

人君之所好与天下而同其好,所恶与天下而同其恶。群情之所好,而己独恶;群情之所恶,而己独好,是拂天理之公,而徇夫人欲之私,则所蔽者固而所溺者深。虽欲勿殆,其可得乎?

人君虽高踞于万民之上,但不是可以为所欲为的。其取舍标准则是与天下人心共好恶。他们把自己装扮成天下民众中的一员,竭力约束自己的欲望,表现出与民众同其好恶,如果追求满足私欲,而“拂天理之公”,其结果是极为危险的。这种与民同乐的思想,与上述天命观的实质是一样的,即他们看到了能否稳住宝座在于是否得到万民爱戴。

朱棣:《圣学心法》卷二,君道,戒谨引。

朱棣:《圣学心法》卷二,君道,戒谨引。

历代人君和思想家在现实的政治经验中,得到一个结论:“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所以载舟,亦所以覆舟。” 因而他们对人民的力量十分惧怕。“君失人心,则为独夫。独夫则愚夫愚妇一能胜我矣。” 君主一旦失去民心,不过独夫而已,连一个愚夫愚妇也不如,何况他面对的是亿万民众。这是一幅十分可怕的图景。君主能不常存警戒之心?若待酿成祸乱则悔之晚矣。

于民怨未形之时图之以法,便是谨好恶、慎修身。这其中包含三层意思:

朱棣:《圣学心法》卷二,引《易》坤文言。

(一)“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 朱棣同历代政治家一样,把皇室看作天下第一家庭。在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一点上,与普通人家没有什么不同。

朱棣:《圣学心法》卷二,谨好恶引《乐记》。

朱棣:《圣学心法》卷二,引《孟子》。

朱棣:《圣学心法》卷二,引邵雍《皇极经世书》。

(二)“君好之,则臣为之,上行之,则民从之。” 作为最高统治者,其所做所为为普天之下所瞩目,它关系到国家兴衰。同时,他还领导着一国之风气:“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者。” “上好德,则民用正。上好佞,则民用邪。” 君主只有努力修身,行为端正,品德无私,才能齐家、治国、平天下。

朱棣:《圣学心法》卷二,君道,勤励引《易》乾九三爻辞。

朱棣:《圣学心法》卷二,引《尚书》商书太甲下。

(三)“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 “弗虑无获,弗为胡成。一人元良,万邦以贞。” 人君应该勤勉自励,疏懒豫怠则将一事无成。朱棣本人是个勤奋的皇帝。他于此体会甚深,他说:

朱棣:《圣学心法·序》。

夫祸乱生于怠豫,而治康本于自强。一心之用,周流天地。须臾踅息,则非勤励。大禹勤劳,功覆天下。文王勤上,福被子孙。德以服人,宜莫如勤。能勤其力,可以有功。……勤则不懈,不懈则身修、家齐,国治而天下平。

2.?保民如赤子

在阶级社会中,不同阶级之间的关系应该是什么样子?各个时代的政治家、思想家都在探讨这个问题。中国的儒学政治家、思想家们,设计了一个和谐、美妙的蓝图。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君主与百姓被他们描述成家庭关系,君主是大家长,人民便成了子民。这大家长不仅有权役使其子民,征其贡赋,而且有保护他们的义务。统治阶级既没有无限地压榨、剥削,被统治阶级也没有无休止地反抗。他们之间是协作的、谐调的,其所做所为均是有节制的。朱棣承认、宣传这一主张。他说:

朱棣:《圣学心法·序》。

民者,国之根本也。根本欲其安固,不可使之凋敝。是故,圣王于百姓也,恒保之如赤子,未食则先思其饥也,未衣则先思其寒也。民心欲生也,我则有以道之,民情恶劳也,我则有以逸之。……薄其税敛,而用之必有其节。如此,则教化行而风俗美,天下勤而民众归。

明智的统治者明白,民众是国家根本,是政权的支柱,是财富的来源。使其饱暖,缓其徭役,保民爱民,即所谓施仁政,是巩固统治所必须的。从朱棣所引述的历代言论看,所谓仁政还包含着以下几层意思:

(一)施仁政则得人心,得人心则得天下。

朱棣:《圣学心法》卷三,君道,仁政引《尚书》虞书皋陶谟。

朱棣:《圣学心法》卷三,君道,仁政引《大戴礼记》。

《圣学心法》引《书》禹曰:“安民则惠,黎民怀之。” 引《大戴礼记》曾子曰:“君子以仁为尊,天下之为富。何为富,则仁为富也。天下之为贵,何为贵,则仁为贵也。”

(二)剥削榨取留有余地,则民乐而从之。

朱棣:《圣学心法》卷三,引《孟子》公孙丑篇。

朱棣:《圣学心法》卷三,引《荀子》富国篇。

朱棣:《圣学心法》卷三,引《贞观政要》。

《圣学心法》引《礼记·王制》曰:“天子不合围,诸侯不掩群。”说的是田猎犹须留有余地,切不可竭泽而渔。所引《孟子》之言更是把仁政看作制取天下的妙术:“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运之掌上。” 何为不忍?何为仁政?《荀子》有更具体的解释:“使民夏不宛喝,冬不冻寒,急不伤力,缓不后时。事成功立,上下俱富而百姓皆爱其上。” 开创了唐代贞观之治的唐太宗,对于过度的剥削有一形象的比喻,他说:“为君之道,必须先有百姓,若损百姓以奉其身,犹割股以啖腹,腹饱而身死。”给百姓留有余地的唯一目的是整个社会秩序:“去奢省费,轻徭薄赋,选用廉吏,使民衣食有余则不为盗。”

(三)历代君主自命为天下的主宰,总是以救世主自居,因而负有安养百姓的责任。这可以说是原始先民留下的一点传统。在原始的无阶级社会中,有贤能者被推为首领。他们担负着部落的生产、生活的管理责任。由于他们的劳绩,氏族部落的生产生活得以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被后世理想化了的三皇五帝都是这类人物。后世君主以圣人自命,动辄称“法先王”,实是以最优秀的社会生活的组织管理者相标榜。

饥民之所饥,寒民之所寒,有不忍之心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组织管理国家和百姓的生产活动。如果没有有效的生产活动,不仅民之饥、民之寒无法解决,一个国家也难以维持其存在。因此,君主不仅是一个国家的最高统治者,也是国家生产、社会生活的最高管理者和组织者。他们不仅有权取财于民,也有义务使百姓衣食饱暖、维持社会再生产,从而使整个国家得以运转。

朱棣曾说:

朱棣:《圣学心法·序》。

经国家者,以财用为本,然生财必有其道。财有余则用不乏。所谓生财有道者,非必取之于民也。爱养生息,使民之力有余,品节制度,致物之用不竭。……民者邦之本,财用者民之心。其心伤则其本伤,其本伤则枝干凋瘁,而根抵蹷拔矣。

朱棣所说的是取财有道,不能过分掊克,以致伤民之心。然而财自何来,只有一途,那便是发展生产。因而,历代统治者无不把农业水利工商置于要务,不如此,则无以立国。

永乐二十二年间,明朝政府为国计民生下了大量的功夫,如移民屯田、发展军屯、治理水患、蠲免赋税、赈济灾民,等等,几乎一刻也没有停止。

3.?制礼作乐?明刑弼教

礼、乐在中国古代的政治文化中占有重要地位。历代统治者都十分重视发挥礼乐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因而致力于制礼作乐。朱棣在《圣学心法》序中说:

朱棣:《圣学心法·序》。

夫礼者治国之纪也;乐者,人情之统也。是故,先王制礼所以序上下也,作乐所以和民俗也。非礼则无以立也,非乐则无以节也。教民以敬,莫善于礼,教民以和莫善于乐。

礼戴着公正的面具,维护着不平等的秩序。不用武力,不借刑罚,就使臣民各安其位,的确是个极妙的方法。乐,其实有着两重作用。其一,乐包含着礼的成分。不同的阶级、阶层,所用之乐是不同的。不同的阶级、阶层,应该安于礼制的规定,享用本等级的音乐。其二,乐的精神是和谐,它与纷争、紊乱相反,可以陶冶人的性情,使之归于安宁温良。

然而,礼乐的约束力毕竟是有限的,因而仅凭礼乐是不够的。如果人臣不安于礼乐制度的约束,他们可能随时冲破行为规范,打乱现存秩序。为使人臣安于现行制度之内,教化是最重要的手段。朱棣在《圣学心法·序》中说:

朱棣:《圣学心法·序》。

道德仁义,教化之源。善治天下者,以道德为郛廓,以仁义为干橹,纳民于道德,不动声色而天下化。如流水之赴壑,沛然莫之能御也。

这里所说的道德仁义,已经不完全是一种道德观念了。它包含的主要意思,应该理解为自上而下地、自觉地维护现存秩序,安于现存秩序。只要教化普及,天下臣民就会“如流水之赴壑,沛然莫之能御”,为人君者则会安然稳坐其位。

在《圣学心法》中,还有所谓别内外、正名分,也应与礼教、德化作同等观。关于正名分,朱棣说:

朱棣:《圣学心法·序》。

圣王之于天下也,不使卑逾尊,贱陵贵,小加大,庶先嫡,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各得其所而礼义立。孔子论为政,必先于正名,春秋纪王法,必严于谨分。治天下者必明乎此,则君臣正,父子亲,夫妇别,长幼顺。上以统下,大以维小,卑以承尊,贱以事贵,则朝廷之义明而祸乱之源塞矣。

《圣学心法》本是专门为皇帝用的教科书,却于“君道”之外还列述了“父道”“子道”“臣道”,其目的都是要将整个社会纳入所谓礼教德化的规范之中。

然而,只有道德礼义仍不足以治国。对于那些胆敢逾礼制、违背道德破坏现存秩序的,则要约以法律,施以刑罚。这被朱棣称作“明刑以弼教”。他说:

朱棣:《圣学心法·序》。

刑者圣人制之以防奸匿也,使民见刑而远罪,迁善而改过。是故,刑虽主杀,而实有生之道焉。何也?盖禁奸革暴,存乎至爱,本乎至仁。制之以礼,而施之以义,始也明刑以弼教,终也刑期于无刑。

既然刑不过是用以弼教,所以它不是主要的治国手段,因而用刑法要有节制,以之起到威慑作用,从而使人不敢犯法,终至不用刑法而天下治。

他眼见历代暴君丧身亡国的教训,谆谆以慎刑告诫子孙,切不可过于苛暴:

朱棣:《圣学心法·序》。

至若秦隋之君,用法惨酷,倚苛暴之吏,执深刻之文,法外加法,刑外施刑,曾何有忠爱恻怛之意?……杀人愈多而奸愈作,狱愈烦而天下愈乱。失四海之心,招百姓之怨,曾未旋踵而身亡国灭,子孙无遗类。是皆可为明戒。

历代统治者总喜欢把自己装扮成仁义贤明的君主。其用武,曰为止戈,曰解人于倒悬,拯人于水火,其杀人曰有“生之道”。即使淫刑滥杀,也决不承认苛暴。然历史事实教训了他们,滥施刑罚会失四海之心,招百姓之怨,从而失掉宝座。中国历代主张行仁政的政治家,对此是一脉相承的。

统治者的反省反思,以至于其节制刑罚,从根本上说,并不是因为他们对百姓有多深的感情,他们的出发点在于维护其宝座的稳定。

4.?养士择贤听谏纳言

君主以一人临天下万民,虽全智全能也不可能事事躬亲。君主之能在于用人,因此,养育人才、选拔人才便成了历代有为君主、政治家重视的问题。朱棣说:

致治之要,以育才为先。……苟不养士而欲得贤,是犹不耕耨而欲望秋获,不雕凿而欲望成器。故养士得才,以建学立师为急务也。

任人之道当择贤才,择之审则用之精,……取之至公,用之至当,不以私昵而妨贤,不以非贤而旷官。故善用才者,如百工之用器,各造其宜而已。……

朱棣:《圣学心法》卷三,君道,育才。

佐治理者,必出众之才。知其果贤矣,听之勿疑,则可以养其忠亮。授之以事,则可以责其成功。夫贤才在位,则不贤者远,官皆称职,而庶事咸康。

这里,朱棣提出了几项主张:一、致治须资贤才,贤才须养之而成,故育才须从建学立师为急务。二、任人当择贤才,择贤才当取之至公而用之至当。三、用人果贤,听之勿疑,官皆称职,庶事咸康。

朱棣:《圣学心法·序》。

但是还应该补充一条,即君主要使士为己用,必须待之以礼,否则将不会得士。朱棣说:“人君之于臣下,必遇之以礼,待之以诚,不如是不足以得贤者之心。夫君不独治,必资于臣。敬大臣非屈己之谓也,以道在是而民之所观望者也。是故,待下有礼,则天下之士鼓奋而相从。待下无礼,则天下之士纳履而远去。”

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三二,明初文人多不仕。

《明史》卷二九八,隐逸列传序。

在中国古代,士是一个独立的阶层,它可以为君所用,也可以不为君所用,关键要看君所实行的是什么政策。即以明初言之,其时文人多有不出仕者。清人赵翼说:“盖是时,明祖惩元季纵弛,一切用重典,故人多不乐仕进。” 因而朱元璋竟然规定了“不为君用”的法律。尽管如此,还是有不少人拒绝与明廷合作。 有鉴于此,历代开明的统治者和政治家,便提出了礼臣下的观念。礼臣下并不是朱棣的发明。

在君主制社会中,虽然君主是政治生活中的主角,但大多数政务却有赖于臣僚去完成。君与臣是一对矛盾,不仅在权力分享上,也在治国方略上,他们常会发生冲突。是出于公心还是满足私欲,是立足于长治久安还是只顾眼前安乐,往往是他们冲突的焦点。作为君主,如何对待臣下的意见,作为臣僚,如何“辅佐”君主,是又一个为历代政治家注重的问题。按照中国的传统,纳谏、听言是君主为人们所称许的美;不畏威暴,敢于谏诤,则是臣僚应尽之责。在《圣学心法》中朱棣说:

朱棣:《圣学心法·序》。

人君日理万机,事难独断,必纳言以广其聪明,从善以增其不及。虚心而听,不恶切直之言。宽大有容,以尽謇谔之谏。苟不谦己和颜,以接群言,则臣下虽有直言,不敢进矣。故听言者国之大福也。众言日闻则下无蔽匿之情,中无隐伏之祸,而朝廷清明,天下平治矣。

纳言之要,在于虚心约己,倘有自用,必不得言。另外,人君居高临下,若不和颜下士,则人虽有言而不敢进。但君主之纳言,目的仍在消除祸患,长治久安。

那么,何者可亲,何之可斥?何言可纳,何言可拒?朱棣提出了公正的原则:

朱棣:《圣学心法·序》。

夫言有似是而非,貌有似真而伪,人君不可不辨也。君子处心公正,表里如一,小人则用情私邪,险陂倾侧,当审其邪正,慎其用舍。……然自古忠邪难辨,惟明君则能识之。

他批评了那些“庸主”“昏主”之所为,必然终至败亡:

若夫庸主则不然,好谀而喜佞,拒谏而饰非,恣其志之所为,极其心之所欲。享重禄者,固荣而保位,居下僚者,惧罪而畏诛。缄默不言,耳目壅塞,俱蹈败亡,可胜惜也!

朱棣:《圣学心法·序》。

惟昏主则不然,以聚敛者为足以称其欲,巧佞者为足以悦其心。胶固而不移,纠结而不释。如是则忠正者不得入,小人进而君子退,欲国不危,岂可得也?

“纳谏亲贤说”在中国是有传统的。

朱棣以明君自许,他要继承和发扬这个传统。

我们可以看出,朱棣的治国理想是以儒家学说为主体,摒弃了“申韩刑名术数”,全面继承了中国传统政治学说的“敬天保民”的思想。其核心,不仅承认天命,鼓吹天人感应,而且重视人。人君要行仁政,要保民如赤子,以天下人心之好恶为取舍;君待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君主举贤纳谏,人臣礼乐和谐。整个社会应是一个以道德、礼教相约束,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有秩序的社会。可以说朱棣的治国理想便是儒家的政治理想。

四、贤君?暴君?

但是,以上我们看到的仅是朱棣的言论,它既是说给子孙听的,更是说给天下臣民听的。他希望子孙之承业者可以长治久安,也希望借此把自己描绘成贤君圣主。然而,他是否真的按他所说的行事呢?事实证明,朱棣对他所宣称的信条并不总是严格恪守。他有时是随心所欲,有时甚至干脆背离了他所宣称的信条。

先说敬天法祖吧。朱棣本为藩王,乃朱元璋的第四子,并不具备继承皇位的资格。事实上,他的父亲确也按照“天命”将他的长兄朱标立为太子。懿文太子死后,又立其子朱允炆为皇太孙。如果朱棣安于天命,遵奉祖训、谨守礼法,便不会导演出靖难那一幕戏剧了。然而他无法抵制皇位的强大诱惑力,由于他镇守边塞、节制诸军而养成的实力更增强了他的信心。他终于突破天命和礼法,要自己去改变既定的命运了。

《明史》卷一四八,杨荣传。

《明史纪事本末》卷十六,燕王起兵。

经过三年的征战,朱棣取得了胜利。将入南京金川门时,编修杨荣拦马问道:“殿下先谒陵乎,先即位乎?”朱棣恍然大悟,遂先谒孝陵然后再入城即皇帝位。 从这些事都可以看出朱棣既不相信天命,也不敬祖宗。他的谒陵不过是做个样子给天下臣民看的。敬天、法祖都不过是驾驭天下的工具而已。因此,清代史学家谷应泰说:“至若司马之心久暴于路人,齐鸾之谋早形于咨议,乃犹南向让三,连章劝进者。欺天乎?吾谁欺也!”

然而,朱棣又非宣称自己是上承天命不可,不如此,则不足以制天下。我们不妨再回过头来看看朱棣精心炮制的即位诏:

《明太宗实录》卷十上。

朕荷天地祖宗之灵,战胜攻克……诸王大臣谓朕太祖之嫡,顺天应人,天位不可以久虚,神器不可以无主,上章劝进。朕拒之再三而不获,乃俯徇舆情,于六月十七日即皇帝位。

朱棣不一定真的相信天命,但以当时人的认识水平,对于能以一隅之兵,在短短三年之内便赢得天下的原因无法说清楚,他们完全有理由怀疑上天眷佑朱棣,朱棣本人也难免产生这样的幻觉。当然,朱棣更希望天下臣民都相信自己的得位是由于天命,他不能超出历代以武力、智术夺得天下的君主的思维模式,要借天命来宣传自己上台的合理性。

《明太宗实录》卷三三,永乐二年七月庚申。

《明太宗实录》卷四四。

《明太宗实录》卷七七,永乐六年三月癸巳。

《明太宗实录》卷九四。

我们还可以举出一些例子来进一步了解朱棣的天人观。比如朱棣虽然宣传天人感应,但是他对“祥瑞”等迷信却是不尽相信的。永乐二年(1404)七月庚申,山东临清县奏野蚕成茧,且进献野蚕丝二十三斤。这被人们看作是上天所降之祥瑞,是皇帝有德所致。礼部尚书李至刚请率百官朝贺。朱棣曰:“野蚕成茧亦常事不足贺,使山东之地野蚕尽茧,以被其一方而未能遍及天下,朕之心犹未安也。朕为天下父母,一饮一食,未尝忘之,若天下之生民皆饱暖而无饥寒,此可为朕贺矣。”此言一出,朝贺乃止。 朱棣的期望很高,以福被天下为念,其头脑还是清醒的。其他,如臣下奏献瑞麦,朱棣斥为“谀佞”; 臣下奏贺柏树生花,朱棣斥为“世所常有”,“何益于用,何利于民”; 民献嘉禾,朱棣称“但得四序协和,四海康乂,黎民衣食给足,即是国家之福。一物之异,皆偶然耳,何以贺为?” 这一切,都表现出朱棣对于“祥瑞”的态度。

下面一段话很有代表性,不妨录之:

《明太宗实录》卷九五。

永乐七年八月甲子,山西代州繁峙县献嘉禾凡二百七十九本,行在礼部尚书“请率群臣上表贺。”上曰:“……今苏松水患未息,近保定、安肃、处州、丽水,皆雨雹,浑河决于固安,伤禾稼。且四方之广,尚有未尽闻者,不闻群臣一言及弭灾之道,而喋喋于贺嘉禾,谓祯祥圣德所致。夫灾异非朕所致乎?”

朱棣能清楚地看到四方的灾害,不忘以生民为念,特别是他不欲闻祥瑞之贺,而把灾异与自己的行政相联系,又从而对自已有所警戒,对群臣有所训谕,这是难能可贵的。值得思考的是,为什么在朱棣的拒绝之下,群臣仍喋喋不休地以祥瑞为言,固然群臣为讨好朱棣,但君权神授是封建社会的固有观念,是君主政权的合理性的重要说辞,从根本上说,朱棣是乐于听到这类赞颂的。朱棣说灾异也是“朕所致”,实际上也是从反面承认了祥瑞也是“朕所致”,从而肯定了君权神授、天人感应的观念。只要这个思维模式不改变,关于祥瑞的祝贺就是不可避免的。

《明太宗实录》卷一九二,永乐十五年八月甲午。

《明太宗实录》卷五六,永乐四年七月甲辰。

另外,朱棣也并不相信金丹、长寿等迷信。永乐十五年(1417)八月甲午,行在通政司言,瓯宁人进献金丹及方书。朱棣说:“此妖人也。秦皇汉武一生为方士所欺,求长生不死之药,此又欲欺朕。朕无所用。金丹令自食之,方书亦与毁之,毋令别欺人也。” 他甚至并不企求长寿。一次,他与大臣论及此事,说:“寿夭在天,人贵勉其在己者。人寿百岁,世多有之,然皆身没则无闻。颜子三十,令名无穷,人苟有德可传,何必百岁之寿!” 朱棣更重视的是修人事,他急于建立功业,垂名后世。然而,我们说朱棣急于垂名后世,不如说他更急于建立他当世的威名。朱棣以篡逆登位,为一切谨守封建礼法气节者所不齿,事实上他也被政治反对派指为乱臣贼子。怎样从乱臣贼子变为盛世名王,这是朱棣极费脑筋的事。他常常能够自省,与这一背景有很大关系。

《皇明传信录》卷六。按:该书记主事萧仪被处以极刑;《明史》卷一四九,夏原吉传:“帝怒,杀主事萧仪。”皆误。据黄淮《介庵集》卷七,萧仪下狱,数年后病死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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